这部长篇,从写作到出版历时十一年。十一年前,作者在宁夏听到一桩事:一个已经判刑入监的大毒枭在警界蛀虫的协助下,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成功逃脱,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个农民介入进来参与破案,这个农民认为他只要协助公安抓获了此毒枭,公家就会批准他当警察,从此他的温饱就解决了。这个农民的优势就是和这毒枭是同乡,他的家和毒枭的家只隔了一个村子,这个农民就把家卖了,搬去毒枭的村里开了一间小卖部作掩护,日夜监视。他就赌这个毒枭有一天会偷偷地回老家来,这是这个农民惟一能釆用的侦察手段。农民在毒枭的村里呆了十九年,而那个大毒枭十九年里就回过那一次家……作者以此块情节作抓手,展开,写下这个故事,写的好坏,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