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作者包燮,字惕三,号惕三道人、芦中人,鄞县人。明末诸生。少工诗,善鼓琴,能度曲。曾赋《明月词》,人称“包明月”。入清后,绝意仕进,以谋食奔走于京洛间。登高吊古,所至有诗。曾居于甬东桃花渡,倦游归,环堵萧然,不废啸歌。著有《夕斋集》。校注者张萍,女,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杭州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文学硕士。现为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副教授,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古代小说戏曲与浙东文化,论文发表于《浙江学刊》《中国戏剧》《戏曲艺术》《古典文学知识》等刊物,著作有《明代余姚吕氏家族研究》《沈光文研究》《红楼与文化》《明清宁波文学家评传》《宁波历代文选(戏曲卷)》《清车王府藏戏曲全编》(第九册)《由拳集校注》等。丛书组织编纂宁波市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办公室,背靠中国现存最早的私家藏书楼——天一阁与千年文化名胜月湖,致力于弘扬宁波天一阁·月湖文化,本书正属于其组织编纂的“天一阁·月湖文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