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指引的两种主流激励方式。自2006年正式实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来,这两种主流的股权激励方式在不同阶段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选择偏好并在2012年起出现反转。这在理论上当做何解释?实践上又有何政策启示?值得深入研究。本书基于长期时间窗口并结合宏观与微观研究视角,通过实证揭示、规范评判、制度选择和实践验证的四大研究步骤,对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方式选择偏好及其后果进行了深入研究。结果发现,限制性股票更有利于现代企业高管激励与约束的双重治理目标,而股票期权的风险约束作用不尽人意。其蕴含的政策启示在于,经济形势利好时期股权激励方式选择偏好并不重要,但经济形势不利时期,则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