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探讨“经济解释如何可能?”这一问题为主线,将经济学的“所为”“能为”和“应为”全部纳人到以“理性原则”为支配的统一的逻辑框架之中。为此,通过对理性概念的批判,本书首先揭示了经济学视角之下的解释必然基于某种“手段—目的理性”,后者又至少在原则上可以归结为约束条件下的优选化思维。这并非来自于对纷繁芜杂的人类行为的客观描述与经验归纳,而是被经济学家在事先赋予,进而使其学科得以展开。就此甚至可以说,没有经济行为,只有对行为的经济解释!换言之,只有在开始进行基于经济学视角的解释时,杂多的活动才能成其为“行为”,并且通过对其背后的理性内容的揭示得以被理解、被解释。总之,经济学归根结底仍是一门关于理性人或理性行为、选择的学说。在此基础之上,本书继而探讨了经济学在知识扩展与政策实践等方面的职责与功用,并且指向了一系列基础性的方法论议题,这包括经济学中的说服与修辞何以重要、价值无涉与价值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