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共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资源配置活动,具有“公共性”和“权力性”等特点。一直以来,我国对财政公共支出的法律控制采取以规范性控制为核心的过程控制路径,辅之以结果导向的绩效预算。过程控制路径强调预算的控制功能,偏重投入导向,对结果导向关注不足,导致预算法在控制财政支出总额、支出结构、收支平衡等方面效果不显。以结果为导向的结果控制路径是以合理性控制为核心,强调财政支出取得的成绩和产出的效果。绩效预算在我国虽运行多年,但并未形成真正意义的绩效预算,存在绩效和预算相脱节的现象。基于此,重新审视和构筑财政公共支出法律控制体系,解决财税收支不平衡、财政支出绩效与预算相脱节是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鉴于此,本书遵循“提出问题——理论解析——实证分析——原则设定——制度建构”的逻辑脉络,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比较研究、类型化研究等方法,对财政公共支出法律控制的概念、发展历程、理论基础、基本要素进行界定,明确研究范域,并对我国财政公共支出法律控制展开实证分析,提出财政公共支出法律控制的路径选择以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回到中国语境,分别立足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两条路径进行具体的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