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对101个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由于数据可获得性及可比性问题,4个直辖市城区以直辖市代替,2个县级市未包含在内),此外,为便于地方和公众全面了解我国城市创新发展情况,本报告还采用同样的评价方法对全国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给出了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和百强城市创新发展画像分析。2010 年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共支持 103 个城市(区)开展创新型城市 建设(名单见附录),成效显著。103 个创新型城市(区)占全国 1/8 的国土面积、一 半的人口,汇聚了全国 85%的研发经费投入、83%的研发人力投入和 70%的地方财政 科技投入,拥有全国 89%的有效发明专利,培育了全国 85%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出了 全国 2/3 的国内生产总值,辐射带动区域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 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 变局加速演进,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正在重塑。科技 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新形势对城市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在 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级,形成创新城市—创新强市— 科技强市—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有力支撑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是新时期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的新课题。 2019 年以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支持下,年度发布 《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决策支撑。2024 年, 按照《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中科委发〔2023〕11 号)“完善区域创新能 力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型省份、创新型 城市等研究设立关键指标,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价工作”有关任务部署要求,继续编制 发布《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4 年报告的评价体系在上年基础上, 参考《新型城镇化 创新型城市评价指南》(GB/T 43560—2023),构建了一个包含 5 个 维度(创新治理力、原始创新力、技术创新力、成果转化力、创新引领力)、30 个具 体指标的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全国科技大会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 神、政府统计制度的变化、数据可获得性等最新情况,对部分具体指标进行了优化(主 要考虑的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及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增加私募 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科技领军企业数、规上工业企业技术 获取和改造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规上工业企业营 业收入利润率等指标,删除人均实际使用外资额、“双一流”建设学科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新增在孵企业数、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地区生产总值与固定资产投资之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等指标;二是按照 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白名单”规范调整了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类、成果转化与 产业化类科技创新平台数的统计口径。 本报告对 101 个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由于数据可获得性及可 比性问题,4 个直辖市城区以直辖市代替,2 个县级市未包含在内),此外,为便于地 方和公众全面了解我国城市创新发展情况,本报告还采用同样的评价方法对全国 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给出了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和百强城 市创新发展画像分析。 为保持统计口径一致,本报告测算所涉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权威部门的统计和调查。本报告主要采用 2022 年数据,私募股 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数、高层次科技人才数、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高新技术企业数、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等指标采用 2023 年数据。 评价城市创新能力,推动城市创新发展,需要不断探索和深入研究,需要社会各 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 院、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报 告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欢迎社会各界批评指正,以助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加快实 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