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理论,首次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问题中,以最为核心的企业、市场和地方政府三大主体,作为制度创新的研究对象,并系统分析了其对辽宁老工业基地取得新突破的影响。首先从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分别对制度创新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简要评价,并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发展经济学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理论,关于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历史演进的梳理以及对辽宁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历史演进的梳理方面,由于东北地区制度创新的历史演进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本部分主要分析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的历史演进、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制约东北振兴的主要制度因素,从而可以客观的分析形成辽宁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现状的历史原因;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制度创新的现状分析方面,分析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制度创新、市场制度创新和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现状、问题及主要原因。在对三大主体制度创新问题分析之后,又对德国鲁尔区、美国“锈带地区”、日本九州地区、中国的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创新进行了比较与借鉴。最后,结合分析结论和比较借鉴,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制度创新、市场制度创新和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