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0年以来,伦理学理论出现了理由转向。理由话语不仅成了伦理学领域的“通用货币”,在认识论、行动理论等诸多相关领域也是如此。不少哲学家认为,这是因为,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概念,理由居于首位,具有分析优先性和解释优先性。《理由至上》一书立足于伦理学和认识论必须并列起来研究的主张,系统探讨了规范性理论中理由居于首位的观点,对其优势和困难做了细致和深入的分析。作者马克·施罗德在伦理学和认识论领域从事理由研究长达二十余年,他论证,理由居于首位的观点面临诸多重要挑战,而这些重要挑战本身恰恰是某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认识论难题的根源所在。施罗德强有力地表明,跟道德价值一样,知识也是理由在规范性理论中具有根本解释效力的最佳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