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置于“自然”与“律法”的张力中加以考察。作者致力在迈蒙尼德高度微妙又晦涩的笔法中,从上帝的属性、开端论、神车论、预言和神意等不同主题出发,辨析他游走于哲学与律法间的真正立场。作者主张,“自然”概念是理解《迷途指津》的一把钥匙,“自然”是哲学的替代概念,是迈蒙尼德用于解释世界的运作并暗中拒斥“神意”及“神迹”的基石。在解经与哲思的交织中,《迷途指津》的任务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迈蒙尼德要澄清并捍卫哲学,另一方面,他也要维护犹太律法,不过,这绝并不意味着他在调和哲学与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