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致力于说明,近代西方基督教背景下的宗教语言问题,即人类语言对“上帝”概念的赋义问题,主要是由休谟、康德徳、齐克果、维特根斯坦和普兰丁格等思想家来推动的,他们的讨论形成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有两条根本原则在起推动作用,即所谓的经验指称和情感赋义。这两条原则的区别就在于其生存出发点不同,由此导致了人们对“上帝”的不同理解:用经验指称来谈论上帝的人最终会陷入“上帝无指称”或“上帝无法指称”的困境,他们的“上帝”是在人的理性和经验框架之中的“上帝”;而情感赋义则认为“上帝”一词需要从情感上去赋义和理解,是人的宗教情感的表达,这就可以使“上帝”脱离语言和理性的桎梏,从而无损于上帝完美的本质或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