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治规范是“软要求”、法治规范是“硬规定”,“德法兼治”,既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又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实现“德治”和“法治”的“软”“硬”结合。2.传统社会公德治理过于依靠“德治”的单向度发力,未能实现“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结合。“德法兼治”视域下的社会公德治理,旨在实现新时代社会公德治理“德治—法治”总体价值结构平衡。3.新时代社会公德治理,需要在统领“规制治理”和“价值观规范引领”两种治理范式的价值正义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构建“败德报复”和“善德激励”内在张力,提升治理效能,引导社会崇德向善。4.社会公德主体具有异质性,新时代社会公德治理必须构建类别化方案,即“政府公德治理,关键在于治责”;“企业公德治理,根本在于治利”;“社会组织(NPO)公德治理,核心在于治益”;“个体公德治理,基础在于治行”。本书稿能够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研究思路,通过“德治—法治”总体价值结构平衡设计,探索新时代社会公德治理问题,在理论思考与实践建构层面均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属于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研究的重要内容,在学理层面与实践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有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