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六

博物志 作者:(晋)张华撰


  人名考昔彼高阳,是生伯鲧,职典水土,取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殷三仁:微子,箕子,比干。

  文王四友:南宫括,散宜生,闳天,太颠。

  仲尼四友:颜渊,子贡,子路,子张。

  曹参字敬伯。

  蔡伯喈母,袁公妹,曜卿姑也。

  古之善射者甘蝇,蝇之弟子曰飞卫。

  平原管辂善卜筮,解鸟语。

  蔡邕有书万卷,汉末年载数车与王粲。粲亡后,相国掾魏讽谋反,粲子与焉。既被诛,邕所与粲书悉入粲族子叶,字长绪,即正宗父,正宗即辅嗣兄也。初,粲与族兄凯避地荆州,依刘表。表有女。表爱粲才,欲以妻之,嫌其形陋,乃谓之曰:“君才过人而体陋,非女婿才也。”凯有风貌,乃妻凯,生叶,即女所生。

  太丘长陈寔,寔子鸿胪卿纪,纪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于汉魏二朝有重名,而其德渐少减,故时人为之语曰:“公惭卿,卿惭长。”

  文籍考圣人制作曰经,贤者著述曰传。郑玄注《毛诗》曰笺,不解此意,或云毛公尝为北氦守,玄是此郡,人故以为敬。

  何休注《公羊传》,云何氏学有不能解者。或答云:“休谦词。受学于师,乃宣此义不出于已。”此言为允。

  太古书今见存有《神农经》,《山海经》。或云大禹作《周易》。蔡邕云《礼记。月令》,周公作。

  《谥法》,《司马法》,周公所作。

  余友下邳陈德龙谓余言曰:“《灵光殿赋》传为宜城王子山所作。子山尝之泰山,从鲍子真学算,过鲁国,见都殿赋之。还归本州,溺死湘水,时年二十余也。”

  地理考周自后稷至于文武,皆都关中,号为宗周。秦为阿房殿,在长安西南二十里,殿东西千步,南北三百步,上可以坐万人,庭中受十万人。二世为赵高所杀于宜春宫,在杜城南三里,葬于旁。

  周时德泽盛,蒿大以为宫柱,名曰蒿宫。

  姜嫄祠在雍城,长安西南三十里。

  盗跖冢在太阳县西。

  赵鞅冢在临水县西。

  始皇陵在骊山之北,高数十丈,周回六七里,今在阴盘县界北。陵虽高大,不足以销六十万人积年之功,其功力或隐不见,如骊山水泉本北流,障使东西流;又此土无石,于渭北诸山运取大石,故歌曰:“运石甘泉口,渭水为不流。千人唱,万人钩,今陵余石大如覆土屋。”其余功力皆如此类。

  旧洛阳字作水边各,火行也,忌水,故去水而加佳。又魏于行次为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复去佳加水,变雒为洛焉。

  洞庭君山,帝之二女居之,曰湘夫人。又《荆州图经》曰,湘君所游,故曰君山。

  《南荆赋》,江陵有台甚大而有一柱,众木皆拱之。

  典礼考三让:一曰礼辞,二曰固辞,三曰终辞。

  汉承秦,群臣上书,皆曰“昧死言。”

  王葬盗位,慕古法,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

  肉刑,明王之制,荀卿每论之。至汉文帝,感太仓公女之言而废之。班固著论宜复。迄汉末魏初,陈纪又论宜申古制,孔融亦云可复,欲申之。钟繇,王朗不同,遂寝。夏侯玄,李胜,曹义,丁谧建私议,各有彼此,多云时未可复,故遂寝焉。

  上公备物九锡:一,大辂各一,玄牡二驷;二,衮冕之服,赤舄副之;三,轩悬之乐,六佾之舞;四,朱户以居;五,纳陛以登;六,虎贲之士三百人;七,铁钺各一;八,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玈矢千;九,秬鬯一,卤珪瓒副之。

  乐考汉末丧乱,无金石之乐。魏武帝至汉中,得杜夔旧法,始复设轩悬钟磬,至于今用之,依夔也。

  服饰考汉末丧乱,绝无玉佩,始复作之。今之玉佩,受于王粲。

  古者男子皆丝衣,有故乃素服。又有冠无帻,故虽凶事皆著冠也。

  汉中兴,士人皆冠葛巾。建安中,魏武帝造白帢,于是遂废,唯二学书生犹著也。

  器名考宝剑名纯钩,湛卢,豪曾,鱼肠,巨阙五剑,皆欧冶子所作。龙泉,太阿,工市三剑,皆楚王所问者。

  风胡子因吴请干将,欧冶子作。干将,阳龙文;莫邪,阴漫理。此二剑,吴王使干将作;莫邪,干将妻作也(夫妻甚喜作剑也).

  赤刀周之宝器也。

  物名考古骏马有飞兔,腰褭。

  周穆王八骏:赤骥,飞黄,白蚁,华骝,騄耳,騧騟,渠黄,盗骊。

  唐公有骕骦.

  项羽有骓。

  周穆王有犬名毛白。

  晋灵公有畜犬名獒。

  韩国有黑犬名卢。

  宋有骏犬曰。

  犬四尺为獒。

  张骞使西域还,乃得胡桃种。徐州人谓尘土为蓬块,吴人谓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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