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下

新语校注 作者:(汉)陆贾原著;王利器撰


  资质〔一〕第七

  〔一〕黄震曰:“资质言质美者在遇合。”戴彦升曰:“资贤(“贤”,今本误作“执”,依玉海及汉志考改)篇虑贤才之不见知,而归责于观听之臣不明,谓公卿子弟、贵戚党友无过人之才,在尊重之位,此终汉世之弊也。”唐晏曰:“此篇义主求贤以自辅。按玉海作‘资贤’,汉魏丛书(按所据为何本)作‘资执’,皆误,今从范本。”案:李本、程本、两京本、傅校本亦作“资质”。

  质美者以通为贵,才良者以显为能〔一〕。何以言之?夫〔二〕楩楠〔三〕豫章,天下之名木也〔四〕,生于深山之中〔五〕,产于〔六〕溪谷之傍〔七〕,立则为大山〔八〕众木之宗〔九〕,仆则为万世之用〔一0〕,浮于山水之流,出于冥冥之野〔一一〕,因江、河之道,而达于京师〔一二〕之下〔一三〕,因斧斤之功,得舒其文色〔一四〕,精捍〔一五〕直理,密致博通,虫蝎不能穿,水湿不能伤,在高柔□〔一六〕,入地坚彊,无膏泽而光润生,不刻画〔一七〕而文章成,上为帝王之御物〔一八〕,下则赐公卿,庶贱而〔一九〕得以备器械〔二0〕;闭绝以关梁〔二一〕,及隘于山阪之阻,隔于九●〔二二〕之堤,仆于嵬崔之山,顿于窅冥之溪〔二三〕,树蒙茏〔二四〕蔓延而无间,石崔嵬崭岩〔二五〕而不开〔二六〕,广者无舟车之通〔二七〕,狭者无步担〔二八〕之蹊,商贾所不至,工匠所不窥〔二九〕,知者所不见,见者所不知,功弃而德亡,腐朽而枯伤,转于百仞之壑,惕然而独僵〔三0〕,当斯之时〔三一〕,不如道傍之枯杨。●●〔三二〕结屈〔三三〕,委曲不同,然〔三四〕生于大都〔三五〕之广地,近于大匠〔三六〕之名工〔三七〕,材器制断〔三八〕,规矩度量,坚〔三九〕者补朽,短者续〔四0〕长,大者治樽,小者治觞〔四一〕,饰以丹漆〔四二〕,斁〔四三〕以明光,上备大〔四四〕牢,春秋礼庠,褒以文采〔四五〕,立礼矜庄,冠带正容,对酒行觞〔四六〕,卿士列位,布陈宫堂,望之者目眩,近之者鼻芳。故事闭〔四七〕之则绝,次〔四八〕之则通,抑之则沈,兴之则扬,处地〔四九〕楩梓,贱于枯杨〔五0〕,德美非不相绝也〔五一〕,才力〔五二〕非不相悬也〔五三〕,彼则槁枯〔五四〕而远弃,此则为宗庙之瑚琏者〔五五〕,通与不通也。

  人亦犹此。〔五六〕

  〔一〕

  宋翔凤曰:“治要‘能’作‘大’。”吴康斋曰:“首二句一篇冒头。”器案:文以“通”“显”对言,与达同义。礼记聘义:“孚尹旁达。”正义:“达者,通显之名也。”〔二〕

  宋翔凤曰:“‘何以言之夫’五字,治要无。”〔三〕

  宋翔凤曰:“‘楠’,治要作‘梓’。”器案:文选刘公干公宴诗注、又司马绍统赠山涛诗注两引俱作“楩梓”。尸子佚文:“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据艺文类聚八八引)淮南子脩务篇:“楩楠豫章之生也,七年而后知,故可以为棺舟。”汉书司马相如传:“楩楠豫章。”师古曰:“楩,即今黄楩木也。”〔四〕

  宋翔凤曰:“‘也’字依治要增。”陈懿典曰:“讬谕用木说出士之通塞,信哉,用舍有数也。”张东沙曰:“材木以大而成大用,如贤才之通显,立喻亲切有味。”〔五〕

  宋翔凤曰:“治要无‘于’字。”〔六〕

  宋翔凤曰:“‘产于’二字治要无。”〔七〕

  “傍”,唐本作“旁”,古通,后不复出。

  〔八〕

  “大山”,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品节、折中、别解作“太山”,宋翔凤曰:“二字治要无。”〔九〕

  “宗”,宋翔凤曰:“治要作‘珍’。”器案:文选刘公干公宴诗注引作“珍”。

  〔一0〕宋翔凤曰:“治要无‘万’字‘之’字。”唐晏曰:“案文选注引作‘楩梓仆则为世用’。”案见赠山涛诗注。

  〔一一〕宋翔凤曰:“治要无此二句。”〔一二〕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白虎通京师:“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明什倍诸侯,法日月之经千里。春秋传曰:‘京师,天子之居也。’”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独断上:“天子所都曰京师。京,水也,地下之众者,莫过于水,地上之众者,莫过于人。京,大;师,众也。故曰京师也。”〔一三〕宋翔凤曰:“‘之下’二字治要无。”〔一四〕宋翔凤曰:“此二句本作‘因于斧斤之功,舒其文彩之好’,依治要改。”说文斤部:“斤,斫木斧也,象形。斧,所以斫也。”王筠句读曰:“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相似,玄应引贾逵国语注:‘斤,也。’”〔一五〕“捍”,傅校本作“悍”,天一阁本误“扬”。案:史记游侠郭解传:“解为人短小精悍。”则“捍”亦“悍”之误也。

  〔一六〕“□”,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品节、折中、拔萃、别解作“软”,俗别字,后不复出。

  〔一七〕“画”,两京本误作“昼”。

  〔一八〕“御物”,原作“●物”,各本俱作“御物”,今改正。

  〔一九〕“而”,宋翔凤曰:“本作‘不’,依治要改。”〔二0〕俞樾曰:“樾谨案:宋氏翔凤据群书治要改‘不’字为‘而’字,‘不’字是‘而’字非也。此当于‘卿’字绝句,上者为帝王御物,下者犹以赐公卿,则庶贱固不得而用之矣。此正见楩楠豫章之为天下名木也。治要不达此意,改‘不’字为‘而’,殊非其旨,宋氏从之,误矣。”唐晏曰:“与下文不接,疑有夺文尔。”〔二一〕宋翔凤曰:“‘闭绝以关梁’,五字治要无。”案:折中夺“闭”字,折中、拔萃无“以”字,汇函、拔萃“关”误“开”。楚辞宋玉九辩:“关梁闭而不通。”〔二二〕器案:此文以●与堤连言为义,治要又作“九派”,则●亦水泽之类。文选杨子云甘泉赋:“陈众车于东坑兮。”如淳曰:“东坑,东海也。苦庚切。”说文水部:“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太平御览七○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弥纶坑泽。”皆谓坑或沆为水泽之类也。文选班孟坚西京赋:“绝坑逾斥。”李善注:“坑音刚。”楚辞九歌大司命:“导帝之兮九坑。”坑与翔、阳为韵,旧校:“‘坑’一作“坑’。”“九坑”当即“九●”,以陆氏为楚人而楚言也。其字从水,从土,或从阜亢声,其义与斥泽同类,传写误从山,而于是王逸注大司命以“九州之山”为说,古文苑又迳改作“冈”,颜师古注汉书杨雄传上云:“坑,大阜也,读与冈同。”俱非也。

  〔二三〕宋翔凤曰:“治要作‘及其戾于山陵之阻,隔于九派之间,仆于块磥之津,顿于窈窕之溪’。”案:论衡超奇篇:“极窅冥之深。”谓深窅而幽冥也。

  〔二四〕“蒙茏”,李本、两京本、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唐本、折中、别解作“蒙笼”,同。汉书晁错传:“草木蒙茏。”师古曰:“蒙茏,覆蔽之貌也。”〔二五〕“崭岩”,唐本作“崭岩”,汇函、品节、拔萃作“崭□”,并通。文选班孟坚西都赋:“蹶●岩。”李善注:“毛苌诗传曰:‘●岩,高峻之貌也。’”〔二六〕宋翔凤曰:“十六字治要无。”〔二七〕“通”,宋翔凤曰:“治要作‘道’。”〔二八〕“步担”,宋翔凤曰:“治要作‘徒步’。”案: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担”作“檐”,集韵以为“担”之或体字。

  〔二九〕宋翔凤曰:“十字治要无。”〔三0〕宋翔凤曰:“廿一字治要无。”案:汇函、品节、拔萃“僵”误“彊”。李为霖曰:“此喻贤者不遇,老于沟壑,不如卑贱见收,令人三复兴叹。”〔三一〕宋翔凤曰:“治要‘时’下有‘尚’字。”〔三二〕文选宋玉高唐赋:“砾磥磥而相摩兮。”文与此相类,彼以磥磥形容砾石之众多,此则以●●形容枯杨根株之盘互臃肿也。

  〔三三〕“结屈”,李本、子汇本、天一阁本、折中作“诘屈”,汇函、品节、拔萃作“佶屈”,并同音通借,诘屈,谓根株之屈曲也。

  〔三四〕宋翔凤曰:“九字治要无。”〔三五〕左传隐公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又闵公二年:“大都耦国。”史记货殖传:“通邑大都。”大都,犹今言大城市。

  〔三六〕孟子告子上:“大匠能诲人以规矩。”又尽心上:“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大匠,木工之长。

  〔三七〕宋翔凤曰:“‘工’下本有‘则’字,依治要删。”〔三八〕宋翔凤曰:“‘断’,子汇作‘斫’。”案:折中亦作“斫”。

  〔三九〕宋翔凤曰:“‘坚’,治要作‘贤’。”〔四0〕宋翔凤曰:“‘续’,治要作‘接’。”〔四一〕唐晏曰:“按庄子:‘何不虑以为大尊?’韩诗说:‘总名曰爵,其实曰觞。’是尊大而觞小。”〔四二〕文选张茂先励志诗:“如彼梓材,弗勤丹漆。”〔四三〕宋翔凤曰:“按‘斁’与‘ 剫’通。”唐晏曰:“案毛传:‘斁,盛也。’又疑‘ 泽’之假借也。”器案:尚书梓材:“惟其涂丹●。”孔颖达正义:“二文皆言斁,即古涂字。”阮元校勘记曰:“卢文弨云:‘斁乃□之讹。’赵佑云:‘说文● 字下引周书曰:惟其□丹●。孔疏盖本此,即古涂字四字,当为疏中之注。’案斁当作□,固为有据,但孔疏自据梅氏所上之本,非本说文也。”今案:说文丹部● 下段玉裁注云:“杍材文。□,孔颖达正义本作斁,卫、包改作涂,俗字也。”宋人集韵迳改周书之□为斁,云:“斁,涂也。周书:‘斁丹●。’”据此,则斁乃涂字,此为古文之见于疏者。群经音辨二攴部:“斁,涂也。音徒。书:‘惟其斁塈茨。’又同路切。”此亦据疏改经文也。唐晏以盛释之,非是。明光,谓丹漆之光辉。文选谢灵运入彭蠡湖口诗:“金膏灭明光。”〔四四〕“大牢”,李本、唐本、汇函作“太牢”。

  〔四五〕“采”,李本、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品节、折中、拔萃作“彩”,古通。后不复出。

  〔四六〕说文酉部:“酌,盛酒行觞也。”段玉裁注:“盛酒于觯中以饮人曰行觞。”〔四七〕“闭”,原作“闲”,唐本、汇函、折中、拔萃作“闭”,今从之。李本作“●”,即“闲”之俗别字。上文云:“闭绝以关梁。”汉书李寻传:“闭绝私路。”〔四八〕“次”,子汇本、唐本、折中作“吹”,不可据。次谓次序也。

  〔四九〕“处地”,折中作“剧地”,不可据。处地,谓出产之地也。〔五0〕陈懿典曰:“音韵协律。”翟昆湖曰:“讥刺卑贱小人之见录,快心。”文廷式曰:“此节文似赋颂,楚人固渐染屈、宋之流风也。”唐晏曰:“按此篇用韵,同、通、工与杨、堂并用,异于三百篇,西汉以下之音也。”器案: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于屈赋之属之下即列陆赋之属,着录陆贾赋三篇,亡。文心雕龙才略篇曰:“汉室陆贾,首发奇采,赋孟春而选典、诰,其辨之富矣。”陆赋今不可得见矣,读新语之文,不翅尝鼎一脔矣。

  〔五一〕丘琼山曰:“转得有情。”器案:“相绝”与下文“相悬”互文见义,或以“悬绝”并言者,如文选李少卿答苏武书:“步马之势,又甚悬绝”是也。悬绝,犹今言差距甚大。文选左太冲吴都赋:“西蜀之于东吴,小大之相绝也。”即谓小大相距甚远。荀子荣辱篇:“以夫桀、跖之道,是其为相县也,岂直夫刍豢之县糟糠尔哉?”县同悬。白虎通礼乐篇:“贫富不相悬也。”文选嵇叔夜养生论:“至于树养不同,则功收相悬。”义俱与此相同。

  〔五二〕“才力”,唐本作“才美”,臆改。〔五三〕宋翔凤曰:“自‘饰以丹漆’以下九十字,治要无。”〔五四〕“槁枯”,宋翔凤曰:“治要作‘枯槁’。”〔五五〕“之瑚琏者”,宋翔凤曰:“本作‘之器者’,依治要改。”今案:论语公冶长:“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集解:“包曰:‘瑚琏,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琏,周曰簠簋,宗庙之器贵者。’”〔五六〕宋翔凤曰:“本作‘通与不通,亦如是也’,依治要改。”杨廉夫曰:“下言高贤大良不为用,文机得心应手。”唐晏曰:“以上以木之材,喻人之才;以下专言人才之用与否。”

  夫穷泽之民,据冰接耜〔一〕之士,或怀不羁之能〔二〕,有禹、皋陶之美〔三〕,纲纪存乎身,万世之术藏于心〔四〕;然身不容于世,无绍介通之者也〔五〕。公卿之子弟,贵戚之党友〔六〕,虽无过人之能〔七〕,然身在尊重之处,辅之者强而饰之众也〔八〕,靡不达也。

  〔一〕

  “接耜”,宋翔凤曰:“本作‘嗝报’,依治要改。”傅校“嗝”作“嗃”。析中曰:“嗝音革,鸣也。”唐晏曰:“按:‘嗝’疑是‘ ●’之假借字,说文:‘裘里也,以缯附(原误“傅”)于革也。’‘报’当作‘服’。”案:嗝报不见他书,从宋校依治要改正。

  〔二〕

  “能”,宋翔凤曰:“本作‘才’,依治要改。”今案:文选邹阳狱中上书自明:“使不羁之士,与牛骥同皂。”李善注:“不羁,谓才行高远,不可羁系也。”〔三〕

  宋翔凤曰:“本作‘身有尧、舜、皋陶之美’,依治要改。”今案:汇函、金丹、折中、拔萃“身”作“具”。品节、金丹、折中、拔萃“皋陶”作“禹、皋”。

  〔四〕

  宋翔凤曰:“治要无此十二字。”器案:韩非子难一:“万世之利也。”史记晋世家作“万世之功”,说苑权谋作“百世之谋”,术也,谋也,功也,利也,其义一也,犹今言长远利益也。

  〔五〕

  宋翔凤曰:“本作‘然身不用于世者□□之通故也’,依治要改;别本作‘不用于世者,无使之通故也’。”器案:汇函、别解作“身不用于世者,才之不通故也”,金丹作“身不用于世者,不通故也”,折中作“身不用于世者,莫为之通也”,皆出臆改。文选邹阳狱中上书自明注引作“穷泽之民,身不容于世,无绍介通之”,与治要合。

  〔六〕

  汉书孔光传:“不结党友。”又杜周传:“方进复奏立党友。”此东汉朋党之滥觞也。

  〔七〕

  “能”,宋翔凤曰:“本作‘才’,依治要改。”〔八〕

  宋翔凤曰:“本作‘然在尊重之位者,辅助者强,饰之者巧’,依治要改。”今案:汇函、金丹本又作“然在尊位之重者”,亦以臆为之耳。

  昔扁鹊居宋〔一〕,得罪于宋君,出〔二〕亡之卫,卫人有病将死者,扁鹊至其家,欲为治之。病者之父谓扁鹊曰:“言子病甚〔三〕笃,将为〔四〕迎良医治〔五〕,非子所能治也。”退而不用,乃使灵巫〔六〕求福请命,对扁鹊而咒,病者卒死,灵巫不能治也〔七〕。夫扁鹊天下之良医,而不能与灵巫争用者,知与不知也〔八〕。故事求远而失近〔九〕,广藏而狭弃,斯之谓也。

  〔一〕

  折中无“居宋”二字。姚大章曰:“扁鹊、宫之奇、鲍丘三人,事虽不同,其不遇一也。”器案:史记扁鹊传:“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集解、索隐俱谓“郑”当作“鄚”。正义:“家于卢国,因命之曰卢医也。”扬子法言重黎篇:“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注:“太山卢人。”淮南子齐俗篇高诱注:“扁鹊,卢人,姓秦,名越人,赵简子时人。”史记正义又云:“黄帝八十一难序云:‘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仍号之为扁鹊。’”案汉书艺文志方技略经方:“泰始黄帝扁鹊俞拊方二十三卷。”注:“应劭曰:‘黄帝时医也。’”寻轩辕本纪:“帝乃着内外经,……又有扁鹊、俞跗二臣定脉方。”盖秦越人以医名,时人以古之名医谥之,扁鹊传所谓“在赵者名扁鹊”是也。史记载扁鹊与赵简子事,谓当晋昭公时,索隐正之,云:“案左氏,简子专国,在定、顷二公之时,非当昭公之世,且赵系家叙此事,亦在定公之初。”则当周景王、敬王之世也。战国策秦策上载医扁鹊见秦武王,秦武王元年,当周赧王五年,相去二百余年。扁鹊传又言:“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使人刺杀之。”则鹊之死久矣。盖善医之人,古皆称为扁鹊,犹善射之人,古皆称为羿矣。淮南子俶真篇:“是故虽有羿之知,而无所用之。”高诱注:“是说上古之时也,但甘卧治化自行,故曰‘虽有羿之知,其无所用之’。是尧时羿善射,能一日落九乌,缴大风,杀窫窳,斩九婴,射河伯之知巧也,非有穷后羿也。”盖高氏已知羿非一人也。论语宪问:“羿善射。”孔注曰:“羿,有穷国之君,篡夏后相之位,其臣寒浞杀之。”左传襄公四年载其事云:“昔夏后氏之方衰也,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氏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则有穷之君亦以善射名羿也。孟子告子:“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赵注:“羿,古之善射者。”又尽心篇:“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以羿兴大匠对言,明古之善射之人皆称为羿矣。与古之善医之人皆称为扁鹊,其事正相比也。

  〔二〕

  折中无“出”字。

  〔三〕

  折中无“甚”字。

  〔四〕

  “为”,天一阁本、品节作“谓”,古通。折中无“为”字。

  〔五〕

  折中无“治”字。唐晏曰:“(“治”)疑衍,否则下有‘之’字。”〔六〕

  灵巫,犹言神巫,墨子迎敌祠:“徙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祷焉。”〔七〕

  唐晏曰:“案此事别无所考见。”器案: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亦不治也。”〔八〕

  陈懿典曰:“又以扁鹊结出知不知意,甚有关键,有照应。”〔九〕

  孟子离娄上:“道在迩而求之远。”

  昔宫〔一〕之奇为虞公画计,欲辞晋献公璧马之赂,而不假之夏阳之道〔二〕,岂非金石之计哉〔三〕!然虞公不听者,惑于珍怪之宝也〔四〕。

  〔一〕

  “宫”,宋翔凤本误作“公”。

  〔二〕

  左传僖公二年:“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宝也。’对曰:‘若得道于虞,犹外府也。’公曰:‘宫之奇存焉。’对曰:‘宫之奇之为人也,懦而不能强谏,且少长于君,君昵之,虽谏,将不听。’乃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为不道,入自颠軨,伐鄍三门;冀之既病,则亦唯君故。今虢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请假道以请罪于虢。’虞公许之,且请先伐虢,宫之奇谏,不听,遂起师。夏,晋里克、荀息帅师会虞师伐虢,灭下阳。”又五年:“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弗听,许晋使。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八月,晋侯围上阳。……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下阳,公羊、谷梁俱作夏阳。

  〔三〕

  后汉书冯衍传:“故信庸庸之论,破金石之策。”注:“金石以谕坚。”金石之计,犹言金石之策也。

  〔四〕

  唐晏曰:“按谷梁传,晋以璧马假道,宫之奇谏曰:‘晋国之使者,其辞卑而币重,必不便于虞。’虞公弗听。”

  鲍丘〔一〕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隐于蒿庐〔二〕之下,而不录于世〔三〕,利口〔四〕之臣害之也〔五〕。

  〔一〕

  戴彦升曰:“考汉书儒林传:‘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邱伯,受诗。’又云:‘申公以诗、春秋授,而瑕邱江公尽能传之。’又云:‘瑕邱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楚元王交传:‘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诗于浮邱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夫谷梁家始自江公,而江公受之申公,申公受之浮邱伯,浮邱伯为孙卿门人;今荀子礼论、大略二篇具谷梁义,则荀卿谷梁之初祖也。荀卿晚废居楚,陆生楚人,故闻谷梁义欤?盐铁论:‘包邱子与李斯俱事荀卿。’本书资贤(当作“质”)篇:‘鲍邱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鲍邱即包邱子,即浮邱伯也。楚元王传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时儒生。’陆生盖尝与浮邱伯游,故称其德行,或即受其谷梁学欤?”文廷式曰:“鲍丘俟考。”唐晏曰:“盐铁论:‘李斯与包邱子俱事荀卿,包邱子不免瓮牖蒿庐。’按即浮邱伯。”器案:盐铁论毁学篇:“昔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既而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之权,以制海内,功侔伊、望,名巨太山;而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如潦岁之蛙,口非不众也,卒死于沟壑而已。”案太平御览八四一引盐铁论作“鲍邱子”,汉书楚元王交传:“俱受诗于浮邱伯,伯者,孙卿门人也。”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时儒生。’”刘向孙卿书录:“春申君死,而孙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及韩非号韩子,又浮丘伯皆受业为名儒。”鲍、包、浮,一音之转。

  〔二〕

  “蒿庐”,原作“嵩庐”,今改正。唐晏曰:“疑当作‘蒿’。”器案:盐铁论毁学篇:“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即本陆氏此文,今据改正。史记褚先生东方朔传:“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庐之下?”寻周礼地官载师职:“以宅田土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注:“故书‘郊’或为‘蒿’。”然则蒿庐盖谓郊外之庐,“伏处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即下文所谓“弃于野”、“或隐于田里”也。

  〔三〕

  录,录用,齿录。后汉书袁绍传:“广罗英雄,弃瑕录用。”〔四〕

  论语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集解:“孔曰:‘利口之人,多言少实,苟能悦媚时君,倾覆国家。’”孟子尽心下:“恶利口。”〔五〕

  胡雅斋曰:“三段或借类相形,或援引作证,意愈真愈妙。”

  凡人莫不知善之为善,恶之为恶;莫不知学问之有益于己,怠戏之无益于事也〔一〕。然而为之者情欲放溢,而人不能胜其志也。人君莫不知求贤以自助,近贤以自辅;然贤圣或隐于田里,而不预国家之事者,乃观听之臣〔二〕不明于下,则闭塞之讥归于君〔三〕;闭塞之讥归于君,则忠贤之士弃于野;忠贤之士弃于野,则佞臣之党存于朝;佞臣之党存于朝,则下不忠于君;下不忠于君,则上不明于下;上不明于下,是故天下所以倾覆也〔四〕。

  〔一〕

  李为霖曰:“又一转,更有遐思。”〔二〕

  观听之臣,即耳目之臣。尚书益稷:“臣作朕股肱耳目。”孔颖达正义:“言己动作视听,皆由臣也。”又冏命:“充耳目之官。”孔氏传:“充备侍从,在视听之官。” 〔三〕

  吕东莱曰:“连环结锁,神妙。”〔四〕

  王凤洲曰:“此篇言人才之通塞有数,惟人主不明,故贤者弃逐,不才者通显,其借喻俱照出正意,所谓‘喻而非喻,真而非真’者。至叙事空阔,总说关锁尤高。”李为霖曰:“君子抱道自处,故以道为屈伸,非汤、武为之君,终不遇也。小人以容悦逢君,虽庸君世主无不合,所以常遇。篇中以大木枯杨立喻至切,何也?获大木难,枯杨便也。且叙事娴美,关锁尤高。”

  

  

  至德〔一〕第八

  〔一〕黄震曰:“至德言善治者不尚刑。”戴彦升曰:“至德、怀虑二篇,称晋厉、齐庄、楚灵、宋襄、鲁庄,盖着古成败之国,而警乎马上得天下之言也。”唐晏曰:“此篇主修德。”器案:孝经开宗明义章:“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后有广至德章,即以“顺民”为言。陆氏此文,言至德在得民,亦儒家之旨也。

  夫欲富〔一〕国强〔二〕威,辟〔三〕地服远者,必得之于民;〔四〕欲建〔五〕功兴誉,垂名烈,流荣华者〔六〕,必取之于身。故〔七〕据万乘之国〔八〕,持百姓之命,苞山泽之饶,主〔九〕士众之力,而功不存乎〔一0〕身,名不显于世者,乃〔一一〕统理之非也。

  〔一〕

  “富”,宋翔凤曰:“本作‘建’,据治要改。”〔二〕

  “强”,李本、程本、两京本、品节、拔萃误作“疆”。

  〔三〕

  “辟”,宋翔凤曰:“本作‘辟’,据治要改。”案:天一阁本作“辟”。汇函曰:“与‘辟’同。”〔四〕

  品节曰:“此言立功成名在得民,在治身,不在威武。”李为霖曰:“得民则国强,治身则功立,故下以君子为治之道立言,又以四君之失证之,开合有法。”〔五〕

  “建”,宋翔凤曰:“本作‘立’,据治要改。”〔六〕

  宋翔凤曰:“本作‘垂名流光显荣华者’,依治要改。”〔七〕

  “故”,别解作“夫”。

  〔八〕

  宋翔凤曰:“治要作‘千乘之众’。”〔九〕

  “主”,别解作“王”,天一阁本、唐本作“至”,俱误。本行篇:“主九州之众。”用法与此同。

  〔一0〕“存乎”,宋翔凤曰:“本作‘在于’,依治要改。”〔一一〕宋翔凤曰:“治要无‘乃’字。”

  天地之性,万物之类,怀德〔一〕者众归之,恃刑〔二〕者民畏之,归之则充〔三〕其侧,畏之则去其域〔四〕。故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五〕,所以亲近而致远也〔六〕。

  〔一〕

  宋翔凤曰:“‘怀德’本作‘儴道’,子汇本、抄本作‘穣道’,依治要改。”唐晏曰:“按尔雅释诂:‘儴,因也。’按亦所谓‘着秦之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是。” 〔二〕

  “刑”,汇函、品节、拔萃误作“形”。

  〔三〕

  “充”,宋翔凤曰:“本作‘附’,依治要改。”〔四〕

  宋翔凤曰:“‘域’,治要作‘城’。”金丹曰:“此即得道者多助之意。”〔五〕

  盐铁论周秦篇:“故高皇帝约秦苛法,慰怨毒之民,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读此文,知汉高之省刑,盖亦受陆生之影响矣。

  〔六〕

  宋翔凤曰:“‘远’上本有‘疏’字,依治要删。”唐晏曰:“即悦近来远意。”

  夫形〔一〕重者则心烦〔二〕,事众者则身劳〔三〕;心烦者则刑罚纵横而无所立,身劳者则百端回邪〔四〕而无所就。是以君子之为治也〔五〕,块〔六〕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七〕,官〔八〕府若无吏〔九〕,亭落〔一0〕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一一〕,老幼不愁于庭〔一二〕,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一三〕,邮〔一四〕无夜行之卒〔一五〕,乡〔一六〕无夜召之征〔一七〕,犬不夜吠,鸡〔一八〕不夜鸣,耆老甘味〔一九〕于堂,丁男〔二0〕耕耘于野〔二一〕,在朝者〔二二〕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于是赏善罚恶而润色〔二三〕之,兴辟雍庠序而教诲之〔二四〕,然后贤愚异议,廉鄙异科,长幼异节,上下有差〔二五〕,强弱相扶,大小相怀,尊卑相承,雁行〔二六〕相随,不言而信〔二七〕,不怒而威〔二八〕,岂待〔二九〕坚甲利兵〔三0〕、深牢刻令〔三一〕、朝夕切切〔三二〕而后行哉〔三三〕?

  〔一〕

  “形”,宋翔凤曰:“治要作‘刑’。”案:子汇本、金丹亦作“刑”。

  〔二〕

  “心烦”,宋翔凤曰:“本作‘身劳’,依治要改。”今案:楚辞屈原卜居:“心烦虑(一作“意”)乱,不知所从。”注:“迷所着也。一云,迷瞀眩也。”〔三〕

  “身劳”,宋翔凤曰:“本作‘心烦’,依治要改。”真西山曰:“精言可诵。”〔四〕

  礼记乐记:“回邪曲直,各归其分。”正义:“回谓乖违,邪谓邪辟。”回邪、回邪同。

  〔五〕

  庄九微曰:“得天下者得其民,民不可以刑罚威,而可以道德聚,其知本之论乎!”〔六〕

  “块”,宋翔凤曰:“治要作‘混’。”案:谷梁传僖公五年:“块然受诸侯之尊。”注:“块然,安然也。”〔七〕

  宋翔凤曰:“治要无两‘若’字。文选注廿六引新语曰:‘君子之治也,混然无事,寂然无声。’”案:文选注见潘安仁在怀县作诗。茅鹿门曰:“韵语铿铿。”〔八〕

  “官”,李本误“宫”。

  〔九〕

  宋翔凤曰:“治要‘吏’作‘人’。”唐晏曰:“意林作‘事’。”黄东发曰:“盛治气象。”金丹曰:“言政尚易简,不事烦苛也。”〔一0〕周广业曰:“汉书:‘秦制,十里一亭。’广雅:‘落,居也。’李贤曰:‘今人谓院为落。’”器案:北方乡村率以某格庄、某各庄为名,各、格亦落之音转也。

  〔一一〕器案:讼于巷,即所谓“庶人议”也。史记始皇本纪:“三十四年,李斯议烧诗、书、百家语云:‘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盐铁论相刺篇:“鄙人不能巷言面违。”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如淳注曰:“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曰巷讼,曰巷议,曰巷言,曰巷语,其义一也。

  〔一二〕宋翔凤曰:“意林引云:‘犬不夜吠,鸡不夜鸣,家若无声,官府若无事,亭落若无人,闾里不讼,老者不愁,君子之治也。’按:‘家’当作‘寂’,古文作‘●’。”今案:意林本作“耆老”,不作“老者”。

  〔一三〕宋翔凤曰:“治要无‘闾里’以下廿二字。”〔一四〕宋翔凤曰:“‘邮’下本有‘驿’字,依治要删。”器案:天一阁本、唐本“邮”下有“亭”字,亭已见上文,不应复重。后汉书郭太传注、续汉书舆服志上注引风俗通:“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间置之也。今吏邮书传府督邮职掌此。”〔一五〕“卒”,宋翔凤曰:“本作‘吏’,依治要改。”〔一六〕宋翔凤曰:“‘乡’下本有‘闾’字,依治要删。”〔一七〕“召”,宋翔凤曰:“本作‘名’,依治要改。”案:子汇本、品节、金丹作“召”。

  〔一八〕“鸡”,宋翔凤曰:“本作‘乌’,抄本作‘鸟’,依治要、意林改。”唐本作“鸟”,云:“意林作‘鸡’。”〔一九〕甘味,即老子四十三章“甘其食”之意。史记苏秦传:“食不甘味。”〔二0〕史记主父偃传:“发天下丁男以守河北。”汉书严安传:“丁男被甲。”案史记项羽本纪:“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寻上文云:“萧何亦发关中老弱未傅,悉诣荥阳。”集解:“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储,故二十三年而后役之。’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内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罢癃。汉仪注: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驰战阵。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然则丁壮盖谓年满二十三之人,亦即所谓正也。

  〔二一〕宋翔凤曰:“本作‘老者息于堂,丁壮者耕耘于田’,依治要改。”金丹曰:“此段言养民之政。”〔二二〕宋翔凤曰:“治要无‘者’字,下同。”〔二三〕论语宪问:“行人子羽脩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邢昺疏:“脩饰润色,皆谓增修使华美也。”〔二四〕金丹曰:“此段言教民之政。”〔二五〕“有差”,金丹作“异差”。

  〔二六〕诗郑风大叔于田:“两骖雁行。”正义:“如雁之行相次序也。”文选丘希范与陈伯之书:“雁行有序。”注:“应劭汉官仪:‘典职杨乔纠羊柔曰:柔知丞郎,雁行有序。’”〔二七〕宋翔凤曰:“治要作‘虽不言而信诚’。”〔二八〕宋翔凤曰:“‘威’下治要有‘行’字。”唐晏曰:“按古韵,科、差、随固协,怀与威亦协,而从无二音并用者,此亦汉初音变也。”〔二九〕“待”,宋翔凤曰:“本作‘恃’,依治要改。”〔三0〕孟子梁惠王上:“可使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三一〕“深牢刻令”,宋翔凤曰:“本作‘深刑刻法’,依治要改。”〔三二〕论语子路:“朋友切切偲偲。”集解:“马曰:‘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 〔三三〕王浚川曰:“一反绾上有力。”廖安止曰:“应前穣道(今改“怀德”)众归之。”

  昔者〔一〕,晋厉〔二〕、齐庄〔三〕、楚灵〔四〕、宋襄〔五〕,乘〔六〕大国之权,杖〔七〕众民之威,军师横出,陵轹〔八〕诸侯,外骄敌国,内刻〔九〕百姓,邻国之雠结于外,群臣〔一0〕之怨积于内,而欲建金石之统〔一一〕,继〔一二〕不绝之世,岂不难哉?故宋襄死于泓〔一三〕之战〔一四〕,三君弑于臣〔一五〕之手〔一六〕,皆轻师尚威〔一七〕,以致〔一八〕于斯,故春秋重而书之,嗟〔一九〕叹而伤之。三君强其威而失其国〔二0〕,急其刑而自贼,斯乃去事之戒,来事之师也〔二一〕。

  〔一〕

  宋翔凤曰:“本无‘者’字,治要有。”〔二〕

  晋厉公,景公之子,名寿曼,一作州满,其作州蒲者,误也,见史记晋世家。

  〔三〕

  齐庄公名光,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四〕

  楚灵王名围,见史记楚世家。

  〔五〕

  宋襄公名兹甫,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六〕

  “乘”,宋翔凤曰:“本作‘秉’,依治要改。”〔七〕

  “杖”,汇函作“仗”。

  〔八〕

  史记楚世家:“陵轹中国。”字亦作“辚轹”,史记司马相如传:“观徒车之所辚轹。”正义:“辚,践也。轹,辗也。”〔九〕

  “刻”,宋翔凤曰:“本作‘克’,子汇本、抄本并作‘克’,从治要改。”〔一0〕“群臣”,宋翔凤曰:“本作‘臣下’,依治要改。”〔一一〕宋翔凤曰:“‘统’本作‘功’,依治要改。”器案:金石,谓所建统绪,可铭之金石。吕氏春秋求人篇:“功绩铭乎金石。”高诱注:“金,钟鼎也。石,丰碑也。”文选曹子建与杨德祖书:“留金石之功。”注:“吴越春秋:‘乐师谓越王曰:君王德可刻金石。’”〔一二〕“继”,宋翔凤曰:“本作‘终传’,依治要改。”案:礼记中庸:“继绝世。”语又见论语尧曰篇。

  〔一三〕“泓”,宋翔凤曰:“本作‘泓水’,依治要删。”〔一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又二十三年:“夏五月,宋襄公卒,伤于泓故也。”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以为“公伤股,三日而死”,未可据。唐晏曰:“按谷梁僖二十三传:‘兹父之不葬,何也?失民也。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一五〕“臣”下,宋翔凤曰:“本有‘子’字,依治要删。”〔一六〕唐晏曰:“谷梁传成二十八年:‘晋弑其君州蒲。称国以弑君,恶甚也。’又襄二十五年:‘齐弑其君光。’传:‘庄公失言,淫于崔氏。’又昭公十有三年:‘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干溪。’传:‘弑君者日,不日,比不弑也。’”〔一七〕“皆轻师尚威”,宋翔凤曰:“本作‘皆轻用师而尚威力’,今依治要改。”〔一八〕“致”,宋翔凤曰:“本作‘至’,依治要。”〔一九〕“嗟”,两京本误“差”。

  〔二0〕宋翔凤曰:“本作‘是三君皆强其盛而失国’,依治要删改,子汇本‘盛’亦作‘威’。”案:拔萃“君”误“军”。

  〔二一〕本书行事篇:“追治去事,以正来世。”去事,谓往事、前事也。战国策赵策上:“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文选过秦论引谚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王凤洲曰:“此篇言立功成名,在得民治身,不在威武。首反起,方转正说,文机流动,而叙事得体,大方手笔。”汪南溟曰:“正意结在言外。”李为霖曰:“此篇议论国政,深得为治体要,而铺叙严正,语多流丽,不落纤媚,古韵铿然。”

  鲁庄公一年之中,以三时兴筑作〔一〕之役,规虞〔二〕山林草泽之利,与民争田渔薪菜之饶〔三〕,刻桷丹楹〔四〕,眩曜靡丽,收民〔五〕十二之税〔六〕,不足以供邪曲〔七〕之欲,缮不用之好,以快妇人之目〔八〕,财尽于骄淫,力疲于不急〔九〕,上困于用,下饥于食,乃遣臧孙辰请滞积于齐〔一0〕,仓〔一一〕□空匮,外人知之〔一二〕,于是为齐、卫、陈、宋〔一三〕所伐〔一四〕,贤臣出,邪臣乱〔一五〕,子般杀,鲁国危也〔一六〕。公子牙、庆父之属,败上下之序,乱男女之别,继位者无所定,逆乱者无所惧。于是〔一七〕齐桓公遣大夫高子立僖公而诛夫人,逐庆父而还〔一八〕季子,然后社稷复存,子孙反业〔一九〕,岂不谓微弱者哉?故为威不强还自亡,立法不明还自伤,鲁庄公之谓也。故春秋谷(缺)〔二0〕

  〔一〕

  左传桓公六年:“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杜注:“三时,春夏秋。”正义:“春夏秋三时,农之要节,为政不害于民,得使尽力耕耘,自事生产,故百姓和而年岁丰也。”兴筑作,即大兴土木。

  〔二〕

  “虞”,宋翔凤曰:“本作‘固’,依治要改。”案:治要是。尚书舜典:“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孔氏传:“虞,掌山泽之官。”此文即谓“掌山林草泽之利”也。

  〔三〕

  唐晏曰:“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秋,筑台于秦。’传:‘不正,罢民三时,虞山林薮泽之利;且财尽则怨,力尽则怼,君子危之。’”器案: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冬,筑微。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范宁集解:“虞,典禽兽之官,言规固而筑之,又置官司以守之,是不与民共同利也。”汉书食货志上:“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田官、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上(元帝)从其议,皆罢之。”此文与民争田渔薪菜之饶,亦与民争利之一端也。

  〔四〕

  杜预春秋序:“故发传之体有三,而为例之情有五。……四曰: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义,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孔颖达疏:“曲礼:‘制宫庙之饰,楹不丹,桷不刻。’庄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宫桷。’……皆非礼而动,直书其事,不为之隐,具为其文,以见讥意,是其事实尽而不有污曲也。”〔五〕

  宋翔凤曰:“本无‘民’字,依治要增。”〔六〕

  论语颜渊:“二,吾犹不足。”集解:“孔曰:‘二谓什二而税。’”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十一,大桀小桀。”此十二之税,即谓其奢泰,多取于民,比之于桀也。

  〔七〕

  “邪曲”,宋翔凤曰:“本作‘回邪’,依治要改。”〔八〕

  “快”,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原缺,子汇本、唐本作“悦”,宋翔凤本依治要改为“膳不足好,以快妇人之目”。孙诒让曰:“案此当作‘缮不用之好’,谓修缮无用之玩好也。前无为篇云:‘缮雕琢刻画之好。’文例与此正同。治要所引,亦有挩误。”按孙说是,今从之改正。唐晏曰: “谷梁庄二十四年:‘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于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九〕

  宋翔凤曰:“本作‘人力罢于不急’,依治要改。”案:荀子天论:“不急之察。”战国策秦策:“捐不急之官。”〔一0〕“滞积”原缺,子汇本作“籴”。国语鲁语上:“文仲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曰:‘……不腆先君之敝器,敢告滞积,以纾执事。’”今据补“滞积”二字。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国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一年不升,告籴诸侯。告,请也,籴也,籴也,不正,故举臧孙辰以为私行也。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而百姓饥,君子非之。不言如,为内讳也。”范宁集解曰:“臧孙辰,鲁大夫臧文仲。”〔一一〕“仓”,天一阁本误“食”。

  〔一二〕宋翔凤曰:“治要无‘乃遣’以下十六字。”〔一三〕“齐卫陈宋”,宋翔凤曰:“本作‘宋卫陈’,无‘齐’字,依治要增。”〔一四〕唐晏曰:“按:谷梁庄二十八年传:‘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而民弗病也。’至宋、陈、卫伐鲁,事不见春秋,疑是谷梁旧说。”〔一五〕宋翔凤曰:“‘邪’本作‘叛’,依治要改。”说苑臣术篇:“故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邪者,一曰,安官贪禄,营于私家,不务公事,怀其智,藏其能,主饥于论,渴于策,犹不肯尽节,容容乎与世浮沈上下,左右观望,如此者具臣也。二曰,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隐而求主之所好,即进之以快主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三曰,中实颇险,外貌小谨,巧言令色,又心嫉贤,所欲进则明其美而隐其恶,所欲退则明其过而匿其美,使主妄行过任,赏罚不当,号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四曰,智足以饰非,辩足以行说,反言易辞,而成文章,内离骨肉之亲,外妒乱朝廷,如此者谗臣也。五曰,专权擅势,持招国事,以为轻重,私门成党,以富其家,又复增加威势,擅矫主命,以自贵显,如此者贼臣也。六曰,谄言以邪,坠主不义,朋党比周,以蔽主明,入则辩言好辞,出则更复异其言语,使白黑无别,是非无闲,伺候可推,因而附然,使主恶布于境内,闻于四邻,如此者亡国之臣也。”〔一六〕宋翔凤曰:“‘杀’下本有‘而’字,‘鲁’下本缺二字,依治要改。”〔一七〕“是”字原挩,各本俱有,今补。 〔一八〕“还”,唐本作“返”。

  〔一九〕史记鲁世家:“初,庄公筑台临党氏,见孟女,说而爱之,许立为夫人,割臂以盟。孟女生子斑,斑长,说梁氏女,往观;圉人荦自墙外与梁氏女戏,斑怒鞭荦。庄公闻之曰:‘荦有力焉,遂杀之,是未可鞭而置也。’斑未得杀,会庄公有疾。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哀姜无子,哀姜娣曰叔姜,生子开。庄公无适嗣,爱孟女欲立其子斑。庄公病,而问嗣于弟叔牙,叔牙曰:‘一继一及,鲁之常也。庆父在,可为嗣,君何忧?’庄公患叔牙欲立庆父,退而问季友,季友曰:‘请以死立斑也。’庄公曰:‘曩者,叔牙欲立庆父,奈何?’季友以庄公命,命牙待于针巫氏,使针季劫饮叔牙以鸩曰:‘饮此则有后奉祀,不然,死且无后。’牙遂饮鸩而死,鲁立其子为叔孙氏。八月癸亥,庄公卒,季友竟立子斑为君,如庄公命,待丧舍于党氏。先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欲立哀姜娣子开,及庄公卒,而季友立斑。十月己未,庆父使圉人荦杀鲁公子斑于党氏,季友奔陈,庆父竟立庄公子开,是为湣公。湣公二年,庆父与哀姜通益甚,哀姜与庆父谋,杀湣公而立庆父。庆父使卜齮袭杀湣公于武闱。季友闻之,自陈与湣公弟申如邾,请鲁求内之。鲁人欲诛庆父,庆父恐,奔莒,于是季友奉子申入,立之,是为厘公。厘公亦庄公少子,哀姜恐,奔邾。季友以赂如莒,求庆父,庆父归,使人杀庆父,庆父请奔,弗听,乃使大夫奚斯行哭而往,庆父闻奚斯音,乃自杀。齐桓公闻哀姜与庆父乱以危鲁,乃召之邾而杀之,以其尸归,戮之鲁,鲁厘公请而葬之。”湣公即春秋之闵公,厘公即僖公。文选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百姓安堵,四民反业。” 〔二0〕戴彦升曰:“至德篇末‘故春秋谷’(下缺),似引传说鲁庄公事而缺其文。”唐晏曰:“阙文下,当是引谷梁说也。”

  

  

  怀虑〔一〕第九

  〔一〕黄震曰:“怀虑言立功当专一。”品节曰:“此言忠诚专一者成名,二三诡随者辱殆。”唐晏曰:“此篇义主窒欲。”

  怀异〔一〕虑者不可以立计〔二〕,持两端〔三〕者不可以定威。故治外者必调内,平远者必正近。纲维〔四〕天下,劳神八极者,则忧不存于家。养气治性〔五〕,思通精神,延寿命者,则志不流于外〔六〕。据土〔七〕子民〔八〕,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而政令不从〔九〕。苏秦、张仪〔一0〕,身尊〔一一〕于位,名显于世,相六国,事六君,威振〔一二〕山东〔一三〕,横说诸侯,国异辞,人异意,欲合弱而制彊,持衡〔一四〕而御纵,内无坚计,身无定名〔一五〕,功业不平〔一六〕,中道〔一七〕而废,身死于凡人之手,为天下所笑者〔一八〕,乃由辞语不一,而情欲放佚故也〔一九〕。

  〔一〕

  宋翔凤曰:“本缺二字,依子汇本增。”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金丹有此二字。

  〔二〕

  金丹曰:“怀异虑,谓心术不一也。”〔三〕

  淮南子脩务篇:“所谓言者,齐于众而同于俗,今不称九天之顶,则言黄泉之底,是两末之端议,何可以公论乎?”史记晋世家:“晋闻楚之伐郑,发兵救郑,其来持两端,故迟。”太平御览四0六引阮子政论:“朝有两端之议,家有不协之论,至令父子不同好,兄弟异交友,破和穆之道,长诤讼之端。”此皆言持两端者之不可以成事也。

  〔四〕

  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别本补。子汇本作‘纪’。”案:金丹、唐本作“纪”。

  〔五〕

  说苑建本篇:“学者所以反情治性。”义与此同。天一阁本“养气”作“养亲”,非是。

  〔六〕

  宋翔凤曰:“‘流’字本缺,依别本补,子汇本作‘役’。”案:金丹、唐本亦作“役”。

  〔七〕

  “土”,宋翔凤本作“上”,不可据。据土子民,即有土有民之义。史记孔子世家:“楚令尹子西曰:‘今孔丘得据土壤,贤弟子为佐,非楚之福也。’”〔八〕

  礼记表记:“子民如父母。”正义:“子谓子爱于民,如父母爱子也。”汉书景十三王传:“多欲不宜君国子民。”〔九〕

  唐晏曰:“公仪所以拔葵去妇。”〔一0〕苏秦、张仪,史记俱有传。汉书艺文志诸子略纵横家:“苏子三十一篇。”本注:“名秦,有列传。”又张子十篇。”本注:“名仪,有列传。”〔一一〕“尊”,金丹作“荣”。

  〔一二〕“振”,金丹作“震”。

  〔一三〕器案:山东谓二崤及函谷以东之地,贾谊过秦论称“秦孝公据殽、函之固”,即谓殽、函以西为秦,殽、函以外,即山东之地,泛指六国,故常以山东与秦对言。战国策秦策上:“王襟以山东之险,带以河曲之利,韩必为关中之侯。”又范睢说秦王曰:“今反闭关,而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穣侯为国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又曰:“臣居山东,闻齐之有田单,不闻其有王;闻秦之有太后、穣侯、泾阳、华阳、高陵,不闻其有王。”秦策下:“应侯言于秦昭王曰:‘客新有从山东来者蔡泽,其人辨士。’”又顿弱曰:“山东战国有六,威不掩于山东,而掩于母。”又赵策上:“苏秦始合从说赵王曰:‘……秦欲已得行于山东,……当今之时,山东之建国莫如赵强。……六国从亲以摈秦,秦必不敢出兵于函谷关以害山东矣。’”又机赫谓赵王曰:“然山东不能易其路,兵弱也。弱而不能相壹,是何秦之智,山东之愚也。是臣之所为山东之忧也。”又曰:“今山东之主,不知秦之即己也。”又赵策下司空马说赵王:“秦衔赂以自强,山东必恐亡赵自危。”又曰:“则是大王名亡赵之半,实得山东以敌秦,秦不足亡。”过秦论:“山东豪俊并起而亡秦族矣。”又云:“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洁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一四〕宋翔凤曰:“本作‘横’,子汇作‘衡’,通。”〔一五〕管子九守:“按实而定名。”定名即正名,谓有一定不变之名也。

  〔一六〕“平”,宋翔凤曰:“按疑作‘卒’。”案:唐本作“成”。

  〔一七〕礼记表记:“中道而废。”语又见论语雍也篇。案:犹今言半途而废也。

  〔一八〕器案:古书常称身死国亡之人为为天下笑,盖亦取鉴之义也。吕氏春秋疑似篇:“至于后,戎寇真至,幽王之身,乃死于丽山之下,为天下笑。”淮南泛论篇:“夏桀,殷纣之盛也,人迹所至,舟车所通,莫不为郡县;然而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有亡形也。”战国策秦策上:“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家笑。”文选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史记淮阴侯列传:“始常山王、成安君为布衣时,相与为刎颈之交,后争张黶、陈泽之事,二人相怨,常山王背项王,奉项婴头而窜逃,归于汉王,汉王借兵而东下,杀成安君泜水之南,头足异处,卒为天下笑。”〔一九〕杨廉夫曰:“苏、张以二三败,可为断案。”金丹曰:“此大段言政不出于一,则天下不治也。”

  故管仲相桓公,诎节〔一〕事君,专心一意〔二〕,身无境外之交〔三〕,心无欹斜之虑〔四〕,正其国如〔五〕制天下,尊其君而屈〔六〕诸侯,权行〔七〕于海内,化流于诸夏〔八〕,失道者诛,秉义者显,举一事而天下从,出一政〔九〕而诸侯靡〔一0〕。故圣人执一政以绳百姓,持一概〔一一〕以等万民,所以同一治而明一统也〔一二〕。

  〔一〕

  器案:诎节犹言屈节,汉书王吉传:“休则俛仰诎信以利形。”“诎信”即“屈伸”也。此谓管仲不死子纠之难,而屈身以事齐桓也。论语宪问:“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战国策齐策下:“且吾闻效小节者,不能行大威;恶小耻者,不能立荣名。昔管仲射桓公,中钩,篡也;遗公子纠而不能死,怯也;束缚桎梏,辱身也;此三行者,乡里不通也,世主不臣也,使管仲终穷抑幽,囚而不出,惭耻而不见,穷年没寿,不免为辱人贱行矣。然而管子并三行之过,据齐国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五霸首,名高天下,光照邻国。”〔二〕

  品节曰:“管仲以专一成。”〔三〕

  礼记郊特牲:“为人臣无外交,不敢贰君也。”即所谓大夫无境外之交也。汉书循吏朱邑传:“无疆外之交,束脩之馈。”此用谷梁义,谷梁隐公元年传:“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与朝也。聘弓镞矢,不出竟场,束脩之肉,不行竟中,有至尊者,不贰之也。”杨疏即以“臣无竟外之交”说之。金丹“境外”作“意外”,非是。

  〔四〕

  文廷式曰:“‘欹斜’即‘奇邪’之异文。”唐晏曰:“按当作‘奇邪’,周礼注:‘非常也。’”器案:周礼天官宫正职:“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非常。”正义:“兵书有谲觚之人,谓谲诈桀出,觚角非常也。”金丹作“歌斜”,非是。

  〔五〕

  “如”,宋翔凤曰:“子汇作‘而’。”案:傅校本、汇函、品节、金丹作“而”。

  〔六〕

  “屈”,宋翔凤本作“出”,各本俱作“屈”,今改。

  〔七〕

  “行”,金丹作“衡”,不可据。

  〔八〕

  论语八佾:“不如诸夏之亡也。”集解:“包曰:‘诸夏,中国。’”邢疏:“此及闵元年左氏传皆言诸夏,襄四年左传,魏绛云:“诸夷必叛华夏。”皆谓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言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也。”〔九〕

  “政”,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品节作“故”。

  〔一0〕王守溪曰:“管仲以专一成相业,亲切详明。”许子春曰:“把一字收拾详尽。”缪当时曰:“政事不统于一,则民之耳目无所从矣。如苏秦事六君,政出多门,世所以乱也;管仲事一君,政出于一,所以霸也。况圣人治天下,而可以不统于一乎?”金丹曰:“此一段明政出于一。”唐晏曰:“按陆生贬苏秦而褒管仲,所以不及孟、荀,而为秦、楚之儒也。”〔一一〕文选谢宣远于安城答灵运诗:“肇允虽同规,翻飞各异概。”注:“异概,谓异量也。凡概以平量,故言概而显量焉。楚辞曰:‘一概而相量也。’”案:所举楚辞,见屈原九章怀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洪兴祖补注曰:“概,平斗斛木。”此文以概等为言,亦谓等量也。

  〔一二〕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注:“统者,始也,捴系之辞。天王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疏:“所以书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 汉书董仲舒传:“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又王吉传:“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方今天下一统。”注:“尚书大传曰:‘周公一统天下,合和四海。’然一统,谓其统绪也。”

  故天一〔一〕以大成数,人一以□成伦。楚灵王居千里之地,享百邑之国,不先仁义而尚道德,怀奇伎,□□□,□阴阳,合物怪,〔二〕作干溪之台〔三〕,立百仞之高,欲登浮云,窥天文〔四〕,然身死于弃疾之手〔五〕。鲁庄公据中土〔六〕之地,承圣人〔七〕之后,不脩周公之业,继先人之体〔八〕,尚权杖威,有万人之力,〔九〕怀兼人〔一0〕之强,不能存立子纠〔一一〕,国侵地夺,以洙、泗为境〔一二〕。

  〔一〕

  老子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文选陆佐公新刻漏铭:“则于地四,参以天一。”注:“天以得一生水,地以得四生金也。”〔二〕

  “怪”,原作“□”,孙诒让曰:“案:‘□’当作‘怪’,形近而误。史记封禅书云:‘苌弘依物怪,欲以致诸侯。’公羊庄三十一年何休注云:‘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灵台以候四时。’故陆子以阴阳物怪言之。”案:孙说是,今从之改正。

  〔三〕

  唐晏曰:“按:左传、国语皆作章华台,此作干溪台,干溪在下蔡,章华台故址在华容,相去甚远,此误合之,由谷梁无章华台故。”器案:国语楚语上:“楚子为章华之台,数年乃成。”水经沔水注:“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四〕

  “天文”,太平御览一七七作“天下”,非是。诗大雅灵台正义:“公羊说:‘天子三,诸侯二。’天子有灵台以观天文,有时台以观四时施化,有囿台观鸟兽鱼鳖。诸侯当有时台、囿台,诸侯卑,不得观天文,无灵台。”初学记引五经异义:“天子有三台,灵台以观天文,时台以观四时,囿台以观鸟兽鱼鳖。诸侯无灵台,但有时台、囿台也。”太平御览五三四引礼含文嘉曰:“礼,天子灵台,以考观天人之际,阴阳之会也,揆星度之验,征气朔之瑞应,原神明之变化,为万姓获福于天。”然则灵台王者之制,楚子僭天子而为之,楚语载其“愿得诸侯与始升焉,诸侯皆距,无有至者”,亦以其僭天子之礼,而抗距之耳。文选潘安仁闲居赋注引作“窥天文”,不误。

  〔五〕

  宋翔凤曰:“本缺‘疾之手’三字,依别本补。”唐晏曰:“按‘弃’下当是‘疾’字,谓平王也。”按:史记楚世家:“十二年春,楚灵王乐干溪不能去也,国人苦役。初,灵王会兵于申,僇越大夫常寿过,杀蔡大夫观起,起子从亡在吴,乃劝吴王伐楚,为闲越大夫常寿过而作乱,为吴闲,使矫公子弃疾命召公子比于晋,至蔡,与吴、越兵欲袭蔡,令公子比见弃疾,与盟于邓,遂入杀灵王太子禄,立公子比为王,公子子□为令尹,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宫。观从从师于干溪,令楚众曰:‘国有王矣。先归,复爵邑田室;后者迁之。’楚众皆溃,去灵王而归。灵王闻太子禄之死也,自投车下而曰:‘人之爱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余杀人之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王曰:‘众怒不可犯。’曰:‘且入大县,而乞师于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诸侯,以听大国之虑。’王曰:‘大福不再,祗取辱耳。’于是王乘舟将欲入鄢。右尹度王不用其计,惧俱死,亦去王亡。灵王于是独彷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谓曰:‘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从王者,罪及三族,且又无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卧,鋗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觉而弗见,遂饥弗能起。芋尹申无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犯王命,王弗诛,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饥于厘泽,奉之以归。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按:左传作“王缢于芋尹申亥”。

  〔六〕

  淮南地形篇:“正中冀州曰中土。”高诱注:“冀,大也。四方之主,故曰中土也。”案:冀州,古以为中州,中土与中州同义。谷梁传桓公五年:“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杨士勋疏:“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以郑近王畿,故举冀州以为说。故邹衍着书云:‘九州之内,名曰赤县。’赤县之畿,从冀州起。故后王虽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七〕

  圣人,谓周公也。

  〔八〕

  公羊传文公九年:“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史记外戚世家:“继体守文之君。”索隐:“按继体,谓非创业之主,而是嫡子继先帝之正体而立者也。”正义:“继体,谓嫡子继先祖者也。”按:文又见汉书外戚传,师古曰:“继体,谓嗣位也。”〔九〕

  唐晏曰:“按:庄公以善射闻,不闻其多力,此亦可备异闻。”〔一0〕论语先进:“由也兼人,故退之。”集解:“郑曰:‘子路务在胜尚人。’”汉书韩信传:“受辱于跨下,无兼人之勇。”〔一一〕公羊传庄公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取之何?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又谷梁传:“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外不言取,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杨士勋疏:“是其贵,故以子某称之,如子般、子野之类也。”〔一二〕唐晏曰:“按国侵地夺,以洙、泗为境,当指干时之败,及冬浚洙也。谷梁传曰:‘浚洙者,着力不足也。’”

  夫世人不学诗、书〔一〕,存仁义,尊〔二〕圣人之道,极经艺〔三〕之深,乃论不验〔四〕之语,学不然〔五〕之事,图天地之形,说灾变之异〔六〕,乖先〔七〕王之法,异圣人之意,惑学者之心,移众人之志,指天画地〔八〕,是非世事,动人以邪变,惊人以奇怪,听之者若神,视〔九〕之者如异〔一0〕;然犹不可以济于厄而度其身〔一一〕,或触罪□□〔一二〕法,不免于辜戮〔一三〕。故事不生于法度,道不本于天地,可言而不可行也,可听而不可传也,可□〔一四〕玩而不可大用也。

  〔一〕

  淮南子脩务篇:“诵诗、书者,期于通道略物。”高诱注:“略,达;物,事也。”〔二〕

  “尊”,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别本补。”〔三〕

  “经艺”,宋翔凤本作“经义”,臆改。本书道基篇:“圣人防乱以经艺。”〔四〕

  淮南子泛论篇:“不用之法,圣王弗行。不验之语,圣王弗听。”盐铁论相刺篇:“今儒者释耒耜而学不验之语。”〔五〕

  汉书司马相如传下:“卫使者不然。”张揖注曰:“不然之变也。”文选司马长卿喻巴蜀檄同。又五行志中:“如有不然,老母安得处所。”不然,谓非常之变。墨子辞过:“府库实满,足以待不然。”〔六〕

  “灾变之异”,天一阁本作“灾异之变”。唐晏曰:“一本作‘灾变之异’。”〔七〕

  “乖先”,宋翔凤曰:“本缺二字,依子汇补,别本‘乖’作‘□’。”案:唐本有此二字,汇函作“紊先”。

  〔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武安曰:‘天下幸而安乐无事,蚡得为肺腑,所好音乐狗马田宅,蚡所爱倡优巧匠之属;不如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桀壮士与议论,腹诽而心谤,不仰视天而俯画地,辟倪两宫间,幸天下有变,而欲有大功。’”集解:“张晏曰:“视天,占三光也。画地,知分野所在也。画地,谕欲作反事。”后汉书侯霸传:“歆又证岁将饥凶,指天画地,言甚刚切。”然则指天画地亦就灾异之变为言也。太平御览七六引春秋运斗枢:“宓牺、女娲、神农,是谓三皇也。皇者,合元履中,开阴布纲,指天画地,神化潜通。”盖指天画地为皇王之事,非其人而为之,斯为僭越耳。

  〔九〕

  “视”,唐本作“观”,云:“一本作‘视’。”〔一0〕唐晏曰:“按世谓谶纬之说,起自哀、平;今据陆生所言,则战国以来有之矣。故‘亡秦者胡’及孔子闭房记、沙丘之说,皆谶也。”〔一一〕器案:度谓度世。汉书景纪:“中元六年十二月,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注引孟康曰:“语曰:‘金可铸,世可度。’”风俗通义正失篇:“语曰:‘金不可作,世不可度。’”抱朴子内篇黄白:“故经曰:‘金可作也,世可度也。’”三国志魏书董昭传:“上书陈末流之弊曰:‘至乃相谓,今世何忧不度耶?但求人道不勤,罗之不博耳。’”楚辞远游集注:“度世,谓超越尘世而仙去也。”度身即度世也。

  〔一二〕“□□”,宋翔凤曰:“抄本作缺一字。”案:李本、唐本缺一字。

  〔一三〕唐晏曰:“此京房、翼奉之伦所以不免。”〔一四〕“□”,宋翔凤曰:“别本作‘小’。”

  故物之所可,非道之所宜;道之所宜,非物之所可。是以制事者不可□,设道者不可通。目以精明,耳以主听,口以别味,鼻以闻芳,手以之持,足以之行,各受一性,不得两兼,两〔一〕兼则心惑,二路者行穷,正心一坚,久而不忘,在上不逸,为下不伤,执一〔二〕统物,虽寡必众,心佚情散,虽高必崩,气泄生疾,寿命不长,颠倒无端〔三〕,失〔四〕道不行。故气感之符,清洁明光〔五〕,情素〔六〕之表,恬畅和良,调密者固,安静者详〔七〕,志定心平,血脉乃彊〔八〕,秉政图两〔九〕,失其中央〔一0〕,战士不耕,朝士不商,邪不奸直,圆不乱方,违戾相错,拨剌〔一一〕难匡。故欲理〔一二〕之君,闭利门,积德之家,必无灾殃〔一三〕,利绝而道着,武让〔一四〕而德兴,斯乃持久之道,常行之法也〔一五〕。

  〔一〕

  “两”字原缺,今据俞樾说订补。俞樾曰:“樾谨按:‘兼则心惑’,本作‘两兼则心惑’,与‘二路者行穷’,相对成文。”〔二〕

  尸子分篇:“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又曰:“执一之道,去智与巧。”韩非子扬搉篇:“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静,令事自定。”吕氏春秋执一篇:“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天子必执一,所以抟之也。一则治,两则乱。”又有度篇:“先王不能尽知,执一而万物治。使人不能执一者,物感之也。”高诱注:“感,惑也。”〔三〕

  “端”,两京本误“喘”。淮南子主术篇:“运转而无端。”高诱注:“端,□也。”〔四〕

  “失”,子汇本、唐本作“大”。两京本、天一阁本误“夫”。

  〔五〕

  “明光”,唐本作“光明”,云:“一作‘明光’。”〔六〕

  史记蔡泽传:“披心腹,示情素。”文选谢灵运还旧园作见颜范二中书诗:“夫子照情素。”李善注引蔡泽传而释之曰:“素犹实也。”楚辞刘向九叹:“屈情素以从事。”王注:“屈我素志,以从众人,而承事之也。”〔七〕

  “详”,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作“祥”。

  〔八〕

  唐晏曰:“自‘制事者’至‘久而不忘’,荀卿劝学之旨也。自‘在上不逸’至‘血脉乃彊’,庄子养生主之说也。汉初诸儒其学出于周、秦,亦时代为之。”〔九〕

  “图两”,二字中间,原缺一字,严可均曰:“‘图两’中间无缺。”按:严说是,今从之。

  〔一0〕“央”,原作“方”,唐晏曰:“按诗笺:‘方,且也。’此‘方’字之义。”今案:唐说迂曲,义不可通,且“中方”与下文“乱方”韵复,今辄定为“中央”。

  〔一一〕“拨刺”,原作“拨剌”,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作“拨●”,“●”即“刺”俗别字,今从孙诒让、唐晏说校改。孙诒让曰:“案“拨”,“●”之借字,“刺”当作“剌”,说文●部云:‘●,足剌●也,读若拨。’刀部云:‘剌,戾也。’淮南子脩务篇云:‘琴或拨剌枉挠。’高注云:‘拨剌,不正也。’程荣本‘剌’作‘●’,尤讹。”唐晏曰:“按淮南修务训:‘拨剌枉挠。’注:‘不正也。’当从剌。”〔一二〕“理”,当是避唐讳“治”字改。

  〔一三〕易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一四〕“让”,唐晏曰:“当作‘攘’。”不可从。

  〔一五〕苏紫溪曰:“此篇言忠诚专一者成名,二三诡随者殆辱,笔势纵横开合,抑扬婉转,如大鹏鼓翼,天风迅发,一息万里,笔力到矣。”唐晏曰:“结语乃孟子‘何必曰利’之旨也。”

  

  

  本行〔一〕第十

  〔一〕黄震曰:“本行言立行本仁义。”戴彦升曰:“本行篇大旨在贵德贱财。”唐晏曰:“此篇义主本诸身以加乎民。”

  治以道〔一〕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故尊于位而无德者绌〔二〕,富于财而无义者刑,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段干木徒步〔三〕之士,脩道行德,魏文侯过其闾而轼之〔四〕。夫子陈、蔡之厄〔五〕,豆饭菜羹,不足以接馁〔六〕,二三子〔七〕布弊〔八〕褞袍,不足以御寒〔九〕,倥偬〔一0〕屈厄,自处甚矣;然而夫子当于道〔一一〕,二三子近于义,自布衣之士,上□天子,下齐庶民,而〔一二〕累其身而匡上也。及闵〔一三〕周室之衰微,礼义之不行也,厄挫顿仆,历说〔一四〕诸侯,欲匡帝王之道〔一五〕,反天下之政,身无其立〔一六〕,而世无其主,周流〔一七〕天下,无所合意,大道隐而不舒,羽翼摧而不申,自□□□深授其化,以序终始〔一八〕,追治去事,以正来世〔一九〕,按纪图录〔二0〕,以知性命〔二一〕,表定六艺,以重儒术〔二二〕,善恶不相干〔二三〕,贵贱不相侮,强弱不相凌,贤与不肖不得相逾,科第〔二四〕相序,为万□□□〔二五〕而不绝,功传而不衰,诗、书、礼、乐,为得其所〔二六〕,乃天道之所立,大义之所行也,岂以□□□威耶?

  〔一〕

  宋翔凤曰:“本缺二字,依治要增,又多一字。”〔二〕

  “绌”,宋翔凤曰:“本作‘黜’,依治要。”〔三〕

  战国策齐策:“今夫士之高者,乃称匹夫徒步,而处农亩,下则鄙野,监门闾里,士之贱也亦甚矣。”淮南子泛论篇:“苏秦匹夫徒步之人也。”谓一匹之夫,出门无车,故称徒步也。

  〔四〕

  吕氏春秋期贤篇:“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之,其仆曰:‘君胡为轼?’曰:‘此非段干木之闾欤?段干木盖贤者也,吾安敢不轼!且吾闻段干木未尝肯以己易寡人也,吾安敢骄之!段干木光乎德,寡人光乎地;段干木富乎义,寡人富乎财。’其仆曰:‘然则君何不相之?’于是君请相之,段干木不肯受,则君乃致禄百万而时往馆之。于是国人皆喜,相与诵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居无几何,秦兴兵欲攻魏,司马唐谏秦君曰:‘段干木贤者也,而魏礼之,天下莫不闻,无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为然,乃按兵辍不敢攻之。”〔五〕

  吕氏春秋慎人篇:“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尝食,藜羹不糁。宰予备(注云当作“惫”)矣,孔子弦歌于室,颜回择菜于外。子路与子贡相与而言曰:‘夫子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穷于陈、蔡,杀夫子者无罪,藉夫子者不禁,夫子弦歌鼓舞,未尝绝音,盖君子之无所丑也若此乎?’颜回无以对,入以告孔子。孔子憱然推琴,喟然而叹曰:‘由与赐小人也。召,吾语之。’子路与子贡入。子贡曰:‘如此者,可谓穷矣。’孔子曰:‘是何言也?君子达于道之谓达,穷于道之谓穷。今丘也,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所也,何穷之谓?故内省而不疚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大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昔桓公得之莒,文公得之曹,越王得之会稽,陈、蔡之阨,于丘其幸乎!’孔子烈然返瑟而弦,子路抗然执干而舞。子贡曰:‘吾不知天之高也!不知地之下也!’”〔六〕

  唐晏曰:“按周官廪人:‘则共其接盛。’注:‘接读为扱。’淮南精神训:‘圣人食足接气。’”案:淮南精神篇高注:“接,续也。”文子守平篇作“圣人食足以充虚接气”。接馁、接气,当与今言维持生命义同。

  〔七〕

  论语八佾:“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集解:“孔曰:‘语诸弟子言何患于夫子圣德之将丧亡邪?’”论语述而“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集解:“包曰:‘二三子谓诸弟子。’”论语阳货:“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集解:“孔曰:‘从行者。’”邢疏曰:“呼其弟子从行者也。”礼记檀弓上:“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二三子俱谓孔子诸弟子,非指二三人,用法与此正同。

  〔八〕

  “弊”,天一阁本、唐本作“敝”。俞樾曰:“樾谨按:弊者,●之假字。广雅:‘●,袂也。’布●,谓布袂也,古无●字,或以敝为之。礼记缁衣篇:‘苟有衣,必见其敝。’谓有衣必见其袂也。说本王氏念孙。此又作‘弊’,盖以声近而通用,本无定字耳。”案:俞说是,天一阁本、唐本正作“敝”。

  〔九〕

  “御寒”,唐本作“避寒”。

  〔一0〕楚辞刘向九叹:“悲余生之无欢兮,愁倥偬于山陆。”王逸注:“倥偬,犹困苦也。”洪兴祖补曰:“倥偬,苦贡、走贡二切,困苦也。”后汉书张衡传:“诚所谓将隆大位,必先倥偬之也。”注:“埤苍曰:‘倥偬,穷困也。’”〔一一〕器案:当于道,谓任于道,即以道为己任也。国语晋语九:“襄子曰:“吾闻之:德不纯,而福禄并至谓之幸。夫幸非福,非德不当雝。’”韦解:“当犹任也。雝,和也。言唯有德者,任以福禄为和乐也。”〔一二〕“而”,唐晏曰:“此字有误。”器案:疑当作“以”。

  〔一三〕“闵”,天一阁本作“悯”,俗别字。

  〔一四〕器案:文选刘孝标辩命论:‘历说而不入。”历说谓周流游说。吕氏春秋遇合篇:“孔子周流海内,再干世主,如齐至卫,所见八十余君。”汉书杨雄传:“或七十说而不遇。”注:“应劭曰:‘孔丘也。’”〔一五〕论语宪问篇集解引马融曰:“匡,正也。”文子精诚篇:“圣人不降席而匡天下。”淮南缪称篇:“舜不降席而天下治。”则匡有治义。

  〔一六〕“立”,子汇本、唐本作“位”。宋翔凤曰:“按‘立’与‘位’通。”文廷式曰:“‘立’,古‘位’字。”〔一七〕论衡儒增篇:“书说:孔子不能容于世,周流游说七十余国,未尝得安。”楚辞离骚:“周流乎天余乃下。”又云:“路脩远以周流。”俱谓“周遍流行”(文选上林赋注语)也。

  〔一八〕“序”原作“厚”,今据孙诒让说校改。孙诒让曰:“案:此言孔子作春秋也。‘厚’当为‘序’,汉隶‘序’‘厚’二字形近,(汉荆州刺史度尚碑“厚”作“●”,三公山碑“厚”作“●”,并与“序”相似。)故传写多互讹。毛诗序:‘厚人伦。’释文云:‘厚本作序。’亦其证也。序终始,谓序次十二公之事也。”〔一九〕唐晏曰:“此修春秋也。”〔二0〕后汉书方术谢夷吾传:“推考星度,综校图录。”图录谓谶纬,然则谶纬之道,汉初人即谓其讬始于孔子也。

  〔二一〕唐晏曰:“此赞易也。”〔二二〕宋翔凤曰:“本缺(重儒术)三字,依别本补。”唐晏曰:“此总言诗、书、礼、乐。”〔二三〕“干”,两京本误“于”。

  〔二四〕汉书元纪:“永光元年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师古曰:“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在郎及从官,而见在郎以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贤否也。”则科第谓依科考校,第其高下,使之相序,如甲科、乙科是也。

  〔二五〕唐晏曰:“所阙不止三字。”〔二六〕论语子罕:“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集解:“郑曰:‘反鲁,哀公十一年冬,是时,道衰乐废,孔子来还乃正之,故雅、颂各得其所。’”

  夫人之好〔一〕色,非脂粉所能饰;大怒之威,非气力所能行也。圣人乘天威〔二〕,合天气〔三〕,承天功〔四〕,象天容〔五〕,而不与为功,岂不难哉〔六〕?夫酒池可以运〔七〕舟,糟丘可以远望〔八〕,岂贫于财哉?统四海之权〔九〕,主九州之众,岂弱于武力哉〔一0〕?然功不能自存,而〔一一〕威不能自守,非〔一二〕贫弱也〔一三〕,乃道德不存乎身,仁义不加于〔一四〕下也。

  〔一〕

  “好”,唐晏曰:“上声。”〔二〕

  尚书泰誓上:“肃将天威。”孔氏传:“敬行天罚。”〔三〕

  淮南子泰族篇:“圣人怀天气,抱天心。”〔四〕

  尚书舜典:“亮天功。”荀子天论:“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功。”(“功”字原缺,据杨倞注引或曰及王念孙说订补。)

  〔五〕

  齐书张融传海赋:“照天容于□渚,镜海色于鲨浔。”案白虎通圣人篇:“圣人者何?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义与此相会。

  〔六〕

  唐晏曰:“文选注引作‘圣人承天威,承天功,与之争功,岂不难哉’?”〔七〕

  “运”,宋翔凤曰:“本作‘泛’,依治要改。”〔八〕

  “远望”,宋翔凤曰:“本作‘望远’,依治要改。”案:太平御览七六八引尸子:“六马登糟丘,方舟泛酒池。”韩诗外传四:“桀为酒池,可以运舟,糟丘可以望十里。”新序节士:“桀为酒池,足以运舟,糟丘足以望七里。”淮南子本经篇:“纣为肉圃酒池。”高诱注:“纣积肉以为园圃,积酒以为渊池。今河内朝歌,纣所都也,城西有糟丘、酒池处是也。”〔九〕

  明诫篇云:“操四海之纲。”与此义同。

  〔一0〕宋翔凤曰:“本无‘武’字,依治要增。”〔一一〕宋翔凤曰:“‘而’字依治要增。”〔一二〕“非”,宋翔凤曰:“本下有‘为’字,依治要删。”〔一三〕宋翔凤曰:“本无‘也’字,依治要增。”〔一四〕“于”,唐本作“乎”。宋翔凤曰:“本下有‘天’字,依治要删。”

  故察于利〔一〕而惛〔二〕于道者,众之所谋也;果于力而寡于义者,兵之所图也〔三〕。君子笃于义〔四〕而薄于利,敏于行〔五〕而慎于言〔六〕,所□ □□广〔七〕功德也。故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八〕

  〔一〕

  “利”,宋翔凤曰:“本作‘财’,依治要。”〔二〕

  “惛”,宋翔凤曰:“本作 ‘昏’,依治要。”唐本无“而”字。

  〔三〕

  唐晏曰:“按以上一节,即孔子告冉有、季路‘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之说也。”宋翔凤曰:“‘也’下本有‘故’,依治要删。”〔四〕

  案:文选江文通杂体诗注引作“君子笃义于惠”。

  〔五〕

  “行”,宋翔凤曰:“本作‘事’,依治要改。”〔六〕

  论语学而:“敏于事而慎于言。”集解:“孔曰:‘敏,疾也。’”邢疏:“敏,疾也,言当敏疾于所学,事业则有成功。说命曰‘敬逊务时,敏厥修乃来’是也。学有所得,又当慎言说之。”〔七〕

  宋翔凤曰:“‘广’字依治要增。”〔八〕

  论语述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集解:“郑曰:‘富贵而不以义者,于我如浮云,非己之有。’”

  夫怀璧玉,要环佩,服名宝,藏珍怪,玉斗酌酒,金罍〔一〕刻镂,所以夸小人之目者也〔二〕;高台百仞,金城文画〔三〕,所以疲百姓之力〔四〕者也。故圣人卑宫室而高道德,恶衣〔五〕服而勤仁义〔六〕,不损其行,以好〔七〕其容,不亏其德,以饰其身,国不兴不事〔八〕之功,家不藏不用〔九〕之器,所以稀力役〔一0〕而省贡献也。璧玉珠玑〔一一〕,不御〔一二〕于上,则玩好〔一三〕之物弃于下;雕琢刻画之类〔一四〕,不纳于君,则淫伎曲巧〔一五〕绝于下〔一六〕。夫释农桑之事,入山海,采珠玑〔一七〕,捕豹翠〔一八〕,消□〔一九〕力,散布泉〔二0〕,以极耳目之好,快淫侈之心〔二一〕,岂不谬哉〔二二〕?

  〔一〕

  诗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正义:“罍,卢回反,酒樽也。韩诗云:‘天子以玉饰,诸侯大夫皆以黄金饰,士以梓。’”〔二〕

  宋翔凤曰:“此三十字,本作‘夫身带璧玉,膺瑰佩,服府藏珍□□□□酌含银刻镂,可以夸小人,非所以厚于己而济于事也’,今依治要改。意林引此云:‘玉斗酌酒,金碗刻镂,所以夸小人,非厚己也。’”〔三〕

  宋翔凤曰:“本作‘金□□□□帘雕饰’,依治要改,无缺字。”器案:文选班孟坚西都赋:“建金城之万雉。”六臣注:“向曰:‘言立此城基固如金。’”又左太冲蜀都赋:“金城石郭,兼市中区。”刘渊林注:“金、石,言坚也。”又案:文选啸赋注及七启注引俱作“高台百仞,文轩雕□”,李善曰:“文,画饰也。轩,殿槛也。”所引较治要义胜,疑治要有误。

  〔四〕

  宋翔凤曰:“本下有‘非所以(原挩“以”字,则为六字矣,今补)扶弱存亡’七字,依治要删。” 〔五〕

  宋翔凤曰:“本缺‘恶衣’二字,依治要补。”〔六〕

  宋翔凤曰:“‘勤’本作‘谨’,依治要改。”今案:论语泰伯:“子曰:‘禹,吾无闲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邢疏曰:“恶衣服,言禹降损其常服。卑宫室,言禹卑下所居之宫室。”〔七〕

  “好”,宋翔凤曰:“本作‘增’,依治要改。”〔八〕

  “不”,宋翔凤曰:“本作‘无’,依治要改。”〔九〕

  “不”,宋翔凤曰:“本作‘无’,依治要改。”〔一0〕孟子尽心下:“有力役之征。”赵岐注:“征,赋也。力役,民负荷冢养之役也。”〔一一〕楚辞东方朔七谏:“贯鱼眼与珠玑。”王逸注:“圜泽为珠,廉隅为玑。”补曰:“玑字音机,珠不圆也。”〔一二〕礼记王制:“千里之内以为御。”正义:“御是进御所须。”〔一三〕周礼天官大府:“凡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疏云:“以供玩好器物之用。”玩、玩古通。

  〔一四〕宋翔凤曰:“此六字本作‘雕刻綪画’四字,依治要改增。”案:唐本作“雕刻绘画”。

  〔一五〕淮南子原道:“所谓人者,偶●智故,曲巧伪作,所以俯仰于世人,而与俗交者也。”〔一六〕“下”,宋翔凤曰:“本作‘民’,依治要。”〔一七〕宋翔凤曰:“本有‘求瑶琨,探沙谷’六字,依治要删。”〔一八〕宋翔凤曰:“本作‘捕翡翠,□玳瑁,搏犀象’,今依治要改删。”〔一九〕“□”,唐本作“筋”,字同。

  〔二0〕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郑注:“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汉书食货志下:“故货……流于泉,布于布。”注:“如淳曰:‘流行如泉也。’又曰:‘布于民间。’”〔二一〕宋翔凤曰:“本作‘以快淫邪之心’,今依治要。”〔二二〕唐晏曰:“陈义极高,遣词极雅,贾长沙乏其深纯,董江都逊其丽则。”

  

  

  明诫〔一〕第十一

  〔一〕黄震曰:“明诫(原误“试”)言君臣当谨言行。”品节曰:“此篇言天人相感,善道作于下,则善气感于天。”戴彦升曰:“明诫篇陈天文虫灾之变,谓天道因乎人道,开言春秋五行、陈灾异封事者之先。”唐晏曰:“此篇意主于去恶。”

  君明于德〔一〕,可以及于〔二〕远;臣笃于义〔三〕,可以至于大〔四〕。何以言之?昔〔五〕汤以七十里〔六〕之封〔七〕,升帝王之位;周公自立三公之官〔八〕,比德于五帝三王〔九〕;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故〔一0〕安危之要〔一一〕,吉凶之符〔一二〕,一出于身;存亡〔一三〕之道,成败之事〔一四〕,一起于善行〔一五〕;尧、舜不易日月而兴,桀、纣不易〔一六〕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一七〕。

  〔一〕

  宋翔凤曰:“本作‘君□□政’,今依治要。”今按:子汇本、唐本缺一字,傅校本补“亲于”二字。

  〔二〕

  宋翔凤曰:“本无‘于’,依治要。”〔三〕

  “义”,宋翔凤曰:“本作‘信’,依治要。”〔四〕

  宋翔凤曰:“本作‘可以致大’,依治要改。”〔五〕

  宋翔凤曰:“本无‘昔’字,依治要。”〔六〕

  孟子公孙丑上:“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七〕

  宋翔凤曰:“本下有‘而’字,依治要删。”〔八〕

  宋翔凤曰:“本作‘周公以□□□□’,今依治要。”案:道基篇云:“太公自布衣升三公之位。”〔九〕

  “三王”,宋翔凤曰:“本无此二字,依治要。”〔一0〕“故”,宋翔凤曰:“本无此字,依治要。”〔一一〕“要”,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作“效”,傅校本、唐本作“效”。

  〔一二〕“符”,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治要补,子汇作‘征’字。”案:傅校本、唐本作“征”。

  〔一三〕宋翔凤曰:“本缺‘存亡’二字,依治要补。”〔一四〕“事”,宋翔凤曰:“本作‘验’,依治要改。”〔一五〕宋翔凤曰:“本无‘善’字,依治要增。”俞樾曰:“樾谨按:此文,宋氏翔凤据治要改补,末句‘善’字,亦据治要而增,然与上文‘一出于身’句法不伦矣。窃疑此句本作‘一起于言’。上文说汤、周公之事,曰‘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此云:‘安危之要,吉凶之符,一出于身’,与上‘身行善道’相应;此云‘存亡之道,成败之事,一起于言’,与上‘口出善言’相应。因‘言’字误作‘善’,浅人乃更加‘行’字以成其义,治要所据本是也。至今本则又删去‘善’字,止作‘一出于行’,并其错误之迹而泯之矣。”唐晏曰:“按陆生此言,本之于周易。”〔一六〕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引“易”作“异”。

  〔一七〕唐晏曰:“荀子:‘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陆生之所本。”器案:荀子天论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又曰:“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

  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屈申〔一〕不可以失法〔二〕,动作不可以离度〔三〕,谬误出〔四〕口,则乱及万里之外,何〔五〕况刑〔六〕无罪于狱,而诛〔七〕无辜于市乎〔八〕?

  〔一〕

  宋翔凤曰:“本缺‘屈申’二字,依治要补。”案:汇函、品节作“周旋”二字,当出臆补。

  〔二〕

  “法”,宋翔凤曰:“本作‘度’,依治要改。”〔三〕

  “度”,宋翔凤曰:“本作‘道’,依治要改。”〔四〕

  宋翔凤曰:“‘出’下本有‘于’字,依治要删。”〔五〕

  宋翔凤曰:“本无‘何’字,依治要增。”〔六〕

  宋翔凤曰:“‘刑’下本有‘及’字,治要无。”〔七〕

  “诛”,宋翔凤曰:“本作‘杀’,又有‘及’字,依治要改。”〔八〕

  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正义:“亦谓殷法,谓贵贱皆刑于市。周则有爵者刑于甸师氏也。”

  故世衰道失〔一〕,非天之所为也,乃君国〔二〕者有以〔三〕取之也。恶政生〔四〕恶气〔五〕,恶气生〔六〕灾异〔七〕。螟虫〔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九〕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变〔一0〕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螟虫〔一一〕生于野〔一二〕。贤君智则〔一三〕知随变而改,缘类而试思之〔一四〕,于□□□变〔一五〕。圣人之理〔一六〕,恩及昆虫,泽及草木,乘天气而生,随寒暑而动者,莫不延颈而望治〔一七〕,倾耳〔一八〕而听化。圣人察物,无〔一九〕所遗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二0〕鹢之退飞,治〔二一〕五石之所陨,所以不失纤微〔二二〕。至于鸲鹆来,冬多麋,言鸟兽之类□□□也〔二三〕。十有二月陨霜不煞菽〔二四〕,言寒暑之气,失其节也〔二五〕。鸟兽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纲之以法,纪之以数,而况于人乎?

  〔一〕

  “失”,宋翔凤曰:“本作“亡”,依治要。”〔二〕

  “君国”,宋翔凤曰:“本作‘国君’,依治要。”〔三〕

  “以”,宋翔凤曰:“本所‘所’,依治要。”〔四〕

  宋翔凤曰:“‘生’下本有‘于’字,治要无。”〔五〕

  论衡谴告篇:“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六〕

  宋翔凤曰:“‘生’下本有‘于’字,治要无。”〔七〕

  论衡谴告篇:“论灾异者,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八〕

  “螟虫”,宋翔凤曰:“本作‘蝮虫’,依治要改。”案:公羊传隐公五年:“螟何以书?记灾也。”〔九〕

  淮南子原道篇:“虹蜺不出,贼星不行,含德之所致也。”〔一0〕“变”,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品节作“度”,唐本作“应”。

  〔一一〕“螟虫”,宋翔凤曰:“本作‘虫灾’,依治要。”〔一二〕“野”,宋翔凤曰:“本作‘地’,依治要。”唐晏曰:“按:春秋书‘多麋’,‘有蜮’,‘有蜚’,‘螽’,‘螟’,‘有星孛于大辰’,‘有星孛于东方’,皆政之所感也。”〔一三〕“则”,子汇本、唐本、汇函、品节作“辟”。

  〔一四〕唐晏曰:“有误。”〔一五〕汇函、品节无“于□□□变”五字。

  〔一六〕“理”,唐人避“治”字讳改。

  〔一七〕宋翔凤曰:“本缺‘颈而望治’四字,子汇不缺。”今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不缺。文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延颈举踵,喁喁然皆向风慕义,欲为臣妾。”注:“吕氏春秋曰:‘圣人南面而立,天下皆延颈举踵矣。’论语素王受命谶:‘莫不喁喁,延颈归德。’”〔一八〕礼记孔子闲居:“倾耳而听之。”〔一九〕汇函、品节“无”上有“而”字。

  〔二0〕“昆虫□□□”,子汇本、唐本作“昆虫□□六”,汇函、品节此五字只作一“六”字。

  〔二一〕汇函、品节无“治”字。

  〔二二〕唐晏曰:“谷梁僖十六年:‘六鹢退飞。’传:‘子曰:石无知之物,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二三〕汇函、品节无“言鸟兽之类□□□也”九字。唐晏曰:“春秋昭十五年‘有鸲鹆来巢’,十七年‘冬,多麋’。”〔二四〕“陨”,程本、唐本、汇函、品节作“殒”。“菽”,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作“●”字,俗别字。

  〔二五〕唐晏曰:“春秋僖三十二年‘十有二月,李梅实。’传:‘实之为言犹实也。’又僖二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菽。’传:‘未可杀而杀,举重也;可杀而不杀,举轻也。’”

  圣人承天之明,正日月之行,录星辰之度,因天地之利,等高下之宜,设山川之便,平四海,分九州,同好恶,一风俗〔一〕。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天出善道,圣人得之〔二〕。”言御占图历之变〔三〕,下衰风化之失,以匡盛衰,纪物定世,后〔四〕无不可行之政,无不可治之民,故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五〕观天之化,推演万事之类〔六〕,散之于□□之闲〔七〕,调之以寒暑之节,养之以四时之气,同之以风雨之化〔八〕,故绝国〔九〕异俗,莫不知□□□〔一0〕,乐则歌,哀则哭,盖圣人之教所齐一也。

  〔一〕

  荀子议兵篇:“政令以定,风俗以一。”应劭风俗通义序:“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圣人作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一风俗,即均齐之谓也。汉书食货志:“同巧拙而合习俗。”义同。习俗谓所习风俗也。

  〔二〕

  唐晏曰:“按:今易作‘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陆生所引,大异于今本。”器案:周易系辞上:“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孔颖达正义:“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者,若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是圣人象之也。”礼记郊特牲:“天垂象,圣人则之。”郑注:“则,谓则之以示人也。”今案:由前引系辞之文,则新语与易不合;由后引郊特牲之文,则“天垂象”云云,实为天下之公言,故系辞、礼记相率而从同也。然此实不足以说明陆氏引易之本柢;盖汉人引经说,习惯率称本经也。易纬通卦验:“故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易纬坤灵图:“正其本,万物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故君子必谨其始。”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引易纬干凿度:“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论注引易纬:“差以毫厘,失之千里。”则此为易纬之文。而大戴礼记礼察篇:“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之千里。’”(小戴礼记经解篇同)贾子新书胎教篇:“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君子慎始。”(大戴礼记保傅篇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汉书司马迁传同)汉书东方朔传:“易曰:‘正其本,万事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又杜钦传引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后汉书范升传亦引易此文。说苑建本篇:“易曰:‘建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君子贵建本而立始。”风俗通义正失篇:“易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所引皆直称易曰,而易经实无其文。寻纬候起于哀、平,两戴所记为古记之文。贾谊、东方朔、司马迁时,纬候未出,何缘见之?小戴记经解孔疏以为易系辞文,今易系辞实无此文。太史公自序集解云:“今易无语,纬有之。”汉书司马迁传注,师古曰:“今之易经及彖、系辞并无此语,所称易纬者则有之焉,斯盖易家之别说者也。”此其一隅耳,以彼例此,则陆氏所引为汉师易说必矣。列女传贞顺召南申女传:“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所引亦易说之文,不称本经而称传,其故可知矣。

  〔三〕

  御,治也。尚书泰誓上:“越我御事庶士。”孔氏传:“御,治也。”国语周语上:“百官御事。”注:“御,治也。”占谓占验。图谓图纬。历谓录历也。“历”,子汇本、程本、汇函作“历”,古通。

  〔四〕

  汇函、品节无“后”字。

  〔五〕

  文廷式曰:“此亦引孝经。”唐晏曰:“按陆生此引,未知何书,‘则天’二句,孝经所有,以下则非孝经,未可遂谓为引孝经也。”器案:此孝经三才章文。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太叔对赵简子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行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杜注:“日月星辰,天之明也。高下刚柔,地之性也。”〔六〕

  淮南子说林:“类不可必推。”高诱注:“推犹知也。”〔七〕

  宋翔凤曰:“子汇本作‘散见于弥漫之闲’,无缺字。”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同子汇本,无缺字。

  〔八〕

  唐晏以“故曰”云云,直贯至此句,未可从。

  〔九〕

  淮南子脩务篇:“绝国殊俗、僻远幽闲之处。”高诱注:“绝,远。殊,异。”〔一0〕“莫不知□□□“,汇函、品节作“莫不知慕”。

  夫善道存乎心〔一〕,无远而不至也〔二〕;恶行着乎己,无近而不去也〔三〕。周公躬行礼义,郊祀后稷〔四〕,越裳奉贡〔五〕而至〔六〕,麟凤白雉草泽〔七〕而应〔八〕。殷纣无道〔九〕,微子弃骨肉而亡〔一0〕。行善者〔一一〕则百姓〔一二〕悦,行恶者〔一三〕则子孙怨〔一四〕。是以明者可以致远,否〔一五〕者可以失〔一六〕近。故春秋书卫侯之弟鱄出奔晋,书〔一七〕鱄绝骨肉之亲,弃大夫之位,越先人之境,附他人之域,穷涉寒饥,织履〔一八〕而食,不明之效也〔一九〕。

  〔一〕

  “乎心”,宋翔凤曰:“本作‘于身’,依治要改。”〔二〕

  “也”原无,宋翔凤本依治要补。

  〔三〕

  宋翔凤曰:“‘恶行着乎己;无近而不去也’,本作‘恶行着于□□□而不去’,并依治要改补。子汇作‘恶行着于身,无远而不去’。”严可均曰:“子汇此类多以意补。”案:唐本、汇函与子汇同。傅校本作“恶行着于己,无远而不去”。

  〔四〕

  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唐明皇注:“后稷,周之始祖也。郊谓圜丘祀天也。周公摄政,因行郊天之祭,乃尊始祖以配之也。”〔五〕

  “奉贡,宋翔凤曰:“本下有‘重译’二字,依治要删。”〔六〕

  “至”,宋翔凤曰:“本作‘臻’,依治要改。”〔七〕

  “草泽”,宋翔凤曰:“本作‘草木缘化’,依治要改补。”〔八〕

  唐晏曰:“按:周公时麟凤草木,所未闻也;若文王时,麟趾蒿宫,有其应矣。”器案:淮南子缪称篇:“昔二皇凤皇至于庭,三代至乎门,周室至乎泽。”诗大雅卷阿,诗序以为“召康公戒成王也”,曰:“凤皇于飞,翙翙其羽,亦集爰止。”曰:“凤皇于飞,翙翙其羽,亦傅于天。”曰:“凤皇鸣矣,于彼高冈。”淮南以为周室,诗序明曰成王,盖亦当周公摄政之时也,故陆氏直归之周公耳。不唯此也,太平御览七八五引尚书大传:“交址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曰:‘德不加焉,则君子不飨其质(原注:质,亦贽也),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久矣,天之无烈夙淫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盍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称先王之神致,以荐于宗庙。”此则明以越裳献白雉为周公时事也,盖伏生与陆生俱本之古尚书说也。若太公金匮又谓:“武王伐殷,四夷闻,各以其职来贡。越裳氏献白雉,重译而至。”(洪颐烜经典集林卷二十二有撰集本)盖一事而歧传耳。

  〔九〕

  宋翔凤曰:“本缺‘无道’二字,依治要。”案: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缺三字,汇函作“逐微子”,不缺,当出臆补。

  〔一0〕论语微子:“微子去之。”集解:“马曰:‘微,国名;子,爵也。微子,纣之庶兄,见纣无道,早去之。’”又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一一〕宋翔凤曰:“本无‘者’字,依治要。”〔一二〕宋翔凤曰:“‘百姓’本作‘鸟兽’,依治要。”〔一三〕宋翔凤曰:“本无‘者’字,依治要。”〔一四〕“子孙怨”,宋翔凤曰:“本作‘臣子恐’,依治要。”唐晏曰:“按书:‘我不顾行遯。’微子之所以辟纣。”〔一五〕宋翔凤曰:“‘否’,本作‘鄙’,依治要改。”〔一六〕宋翔凤曰:“本缺一‘失’字,依治要补。”案:汇函、品节作“劝”,臆补。

  〔一七〕“书”,子汇本、汇函、品节作“言”。

  〔一八〕“履”,谷梁传作“絇”。礼记玉藻注:“絇,履头饰。”又檀弓上释文:“絇,履头饰。”荀子哀公篇:“章甫絇屦。”注:“王肃云:‘絇谓屦头有拘节也。’郑康成云:‘絇之言拘也,以为行戒,状如刀衣鼻,在屦头。’”按杨注引郑康成,仪礼士冠礼注文也。

  〔一九〕唐晏曰:“谷梁襄二十七年:‘卫侯之弟专出奔晋。织絇邯郸,终身不言卫。专之去,合乎春秋。’”案:左氏传、公羊传“专”俱作“鱄”,释文:“鱄,市转切,又音专。”

  

  

  思务〔一〕第十二

  〔一〕黄震曰:“思务言闻见当务执守。”戴彦升曰:“思务篇言圣人不必同道。”唐晏曰:“此篇义在知其所止。”

  夫长于变者,不可穷以诈。通于道者,不可惊以怪。审于辞者,不可惑以言。达〔一〕于义者,不可动以利〔二〕。是以君子博〔三〕思而广〔四〕听,进退顺〔五〕法,动作合度,闻见欲众,而采择欲谨〔六〕,学问欲博而行己〔七〕欲敦〔八〕,见邪而〔九〕知其直,见华而〔一0〕知其实,目不淫于〔一一〕炫燿之色,耳不乱于〔一二〕阿谀之词,虽利〔一三〕之以齐、鲁〔一四〕之富而志不移〔一五〕,谈之以王〔一六〕乔、赤〔一七〕松之寿,而行不易〔一八〕,然后能壹〔一九〕其道而定其操,致其事而立其〔二0〕功也〔二一〕。

  〔一〕

  “达”,原作“远”,治要注云:“‘远’当作‘达’。”今案:子汇本、品节作“达”,据以改正。

  〔二〕

  “利”,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治要补,子汇作‘不可动以义’,亦以意补。”今案:子汇本是“利”字,傅校本、唐本、品节亦是“利”字。

  〔三〕

  “博”,宋翔凤曰:“本作‘广’,依治要改。”〔四〕

  “广”,宋翔凤曰:“本作‘博’,依治要改。”〔五〕

  “顺”,宋翔凤曰:“本作‘循’,依治要改。”〔六〕

  “谨”,子汇本、品节作“详”。

  〔七〕

  “博而行己”,宋翔凤曰:“本缺四字,依治要补。”案:品节作“博行义”三字,当出臆补。

  〔八〕

  宋翔凤曰:“宋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引新语‘远于义’‘远’作‘达’,‘动以’下有‘利’字,又作‘进退循法度,动作合礼仪’,又作‘学问欲博,而行己欲敦’,与治要多同。”案:论语公冶长:“其行己也恭。”邢疏:“言己之所行,常能恭顺,不违忤于物也。”〔九〕

  “而”,宋翔凤曰:“本作‘乃’,依治要。”〔一0〕“见华而”,宋翔凤曰:“本作‘观花乃’,依治要改。”〔一一〕宋翔凤曰:“本无‘于’字,依治要补。”〔一二〕宋翔凤曰:“本无‘于’字,依治要补。”〔一三〕“阿谀之词虽利”,宋翔凤曰:“本‘阿’字下缺六字,依治要补五字。以上并依治要。子汇作‘耳不乱阿□之声,是故语’,接下文。别本作‘耳不乱阿誉之声,士人动’,接下文。并不可信。”案:傅校本作“耳不乱阿乱之声语”,品节“阿□”作“阿比”。

  〔一四〕“齐鲁”,宋翔凤曰:“本作‘晋楚’,依治要。”唐晏曰:“孟子:‘晋、楚之富,不可及也。’是当时有此语。”〔一五〕“移”,宋翔凤曰:“本作‘回’,依治要。”〔一六〕宋翔凤曰:“本无‘王’字,依治要。”〔一七〕宋翔凤曰:“本无‘赤’字,依治要。”〔一八〕唐晏曰:“按:乔、松,谓赤松、王乔,秦、汉闲多称之,神仙之俦也。汉书亦云:‘体有乔、松之寿。’”器案:王乔、赤松子列仙传有传。简称为乔、松,战国策秦策上:“世世称孤,而有乔、松之寿。”文选王子渊圣主得贤臣颂:“呴嘘呼吸如乔、松。”后汉书冯衍传显志赋:“配乔、松之妙节。”又简称松、乔,汉书王吉传:“体有松、乔之寿。”后汉书冯衍传自论:“庶几乎松、乔之福。”文选班孟坚西都赋:“庶松、乔之群类。”又张平子西京赋:“ 美往昔之松、乔。”又思玄赋:“松、乔高跱孰能离。”焦氏易林讼之家人、师之离、离之剥、损之离、夬、归妹之升俱有“松、乔、彭祖”语,文选曹子桓芙蓉池作诗:“寿命非松、乔。” 〔一九〕“壹”,宋翔凤曰:“本作‘一’,依治要改。”〔二0〕宋翔凤曰:“本缺‘致其事而立其’六字,依治要补。”〔二一〕“功也”,宋翔凤曰:“本无‘也’字,依治要补。”案:品节此八字作“安其身而见其功”,亦出臆补。

  凡人则不然,目放于富贵之荣,耳乱于不死之道〔一〕,故多弃其所长而求其所短,不〔二〕得其所无〔三〕而失其所有。是以吴王夫差知〔四〕艾陵之可以取〔五〕胜,而不知檇李可以破亡也〔六〕。故事〔七〕或见一〔八〕利而丧万机,取〔九〕一福而致百〔一0〕祸。夫学者〔一一〕通于神灵之变化,晓于天地之开阖,□□□〔一二〕弛张,性命之短长,富贵之所在,贫贱之所亡,则手足不劳而耳目不乱,思虑不谬〔一三〕,计策不误,上〔一四〕诀〔一五〕是非于天文,其次定狐疑〔一六〕于世务,废〔一七〕兴有所据,转移有所守,故道□□□□□〔一八〕事可法也。

  〔一〕

  列子说符篇:“昔人言有知不死之道者。”文选嵇叔夜养生论:“或有谓神仙可以学得,不死可以力致者。”盖自战代以还,言不死之道者,甚嚣尘上矣。

  〔二〕

  宋翔凤曰:“本无‘不’字,依治要补。”〔三〕

  “无”,宋翔凤曰:“本作‘亡’,依治要改。”〔四〕

  宋翔凤曰:“‘知’下本有‘度’字,依治要删。”〔五〕

  “以取”,宋翔凤曰:“本无此二字,依治要补。”〔六〕

  “而不知檇李可以破亡也”,宋翔凤曰:“本作‘而不悟句践将以破凶也’,依治要改。”唐晏曰:“按春秋哀十一年:‘五月,公会吴伐齐,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国书。于越入吴。”器案:吕氏春秋知化篇:“夫差兴师伐齐,战于艾陵,大败齐师。”高诱注:“艾陵,齐地。”山东通志以为即艾邑,在莱芜县东境。左传定公十四年:“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檇李。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还,卒于陉,去檇李七里。”杜注:“檇李,吴郡嘉兴县南檇(原作“醉”,据史记越世家正义引改)李城。”〔七〕

  宋翔凤曰:“本‘故’下缺二字,治要有‘事’字,无缺。”案:品节“故”连“或”,中间不缺字。

  〔八〕

  “一”,原作“可”,今据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唐本、品节校改。

  〔九〕

  “取”,宋翔凤云:“本作‘求’,依治要改。”〔一0〕“百”,宋翔凤曰:“本作‘万’,依治要改。”〔一一〕两京本无“夫学”二字。

  〔一二〕“□□□”,子汇本、唐本缺二字,品节作“人事之”三字,亦属臆补。

  〔一三〕“谬”字原缺,今据子汇本、傅校本、品节补。

  〔一四〕器案:“上”上疑挩“太” 字,古书言次序,率以“太上”云云、“其次”云云,又“其次”云云言之。

  〔一五〕“诀”,崇文本作“决”,傅校作“诀”。器案:诀、决古通。文选江文通别赋:“沥泣共诀。”李善注:“诀与决音义同。”又潘安仁笙赋:“诀厉悄切。”李善注:“诀厉,谓决断清冽也。”又鲍明远东门行:“将去复还诀。”李善注:“诀与决同。”〔一六〕水经河水注:“风俗通曰:‘里语称:狐欲渡河,无如尾何。且狐性多疑,故俗有狐疑之说。”又见楚辞离骚补注引。

  〔一七〕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无“废”字。

  〔一八〕“□□□□□”,品节作“可成”二字,亦是臆补。

  昔舜、禹因盛而治世〔一〕,孔子承衰而作功,圣人不空出〔二〕,贤者不虚生,□□□□□□而归于善,斯乃〔三〕天地之法而制〔四〕其事,则世之便而设其义。故圣人不必同道〔五〕,□□□□□□〔六〕,好者不必同色而皆美,丑者不必同状而皆恶,天地之数,斯〔七〕命之象也。日□□□□□□□□八宿并列,各有所主〔八〕,万端异路,千法异形,圣人因其势而调之,使小大不得相逾〔九〕,方圆不得相干〔一0〕,分之以度,纪之以节,星不昼见,日不夜照,雷不冬发,霜不夏降。臣不凌君,则〔一一〕阴不□□阳〔一二〕,盛夏不暑,隆冬不霜,黑气苞日,彗星扬□□〔一三〕,虹蜺冬见,蛰虫夏藏,荧惑乱宿,众星失行。圣人因〔一四〕变而立功,由异而致太平〔一五〕,尧、舜〔一六〕承蚩尤之失,而思钦明之道〔一七〕,君子见恶于外,则知变于内矣〔一八〕。桀、纣不暴〔一九〕,则汤、武不仁,才惑于众非者而改之,□□□□□□□乱之于朝廷,而匹〔二0〕夫治之于闺门。是以接舆〔二一〕、老莱〔二二〕所以避世于穷□□□□□而远其尊也。君子行之于幽闲,小人厉之于士众。老子曰:“上德不德。〔二三〕”□□□□□□虚也〔二四〕。

  〔一〕

  “世”字原缺,今据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傅校本、唐本、品节补。

  〔二〕

  论衡对作篇:“贤圣不空生。”本此。

  〔三〕

  “乃”下唐本有□。

  〔四〕

  “制”,唐本作“治”。

  〔五〕

  孟子万章:“圣人之行不同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矣。”义与此同。

  〔六〕

  “□□□□□□”,品节作“而皆合”三字,亦是臆补。

  〔七〕

  “斯”,品节作“性”,唐晏曰:“讹字。”〔八〕

  “日□□□□□□□□八宿并列各有所主”,品节无此十七字。

  〔九〕

  “逾”字原缺,今据子汇本、品节补。

  〔一0〕“干”,原误“千”,各本俱作“干”,今据改正。

  〔一一〕“则”字品节无。

  〔一二〕“阴不□□阳”,宋翔凤曰:“子汇作‘阴不侵阳’,无缺。”案:李本、天一阁本、唐本、品节亦作“阴不侵阳”,程本作“阴不□阳”,两京本作“阴不侵盛阳”。

  〔一三〕“扬□□”,宋翔凤曰:“子汇作‘扬光’,不缺。”案:李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作“扬光”,程本作“扬□”。

  〔一四〕“因”,宋翔凤曰:“本下有‘天’字,依治要删。”〔一五〕“变而立功由异而致太平”,宋翔凤曰:“本作‘因天变而正其失,理其端而正其本’,依治要改。”〔一六〕宋翔凤曰:“本无‘舜’字,依治要补。”〔一七〕宋翔凤曰:“本缺‘明之道’三字,依治要增。”唐晏曰:“按尚书尧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吕刑篇曰:‘蚩尤惟始作乱,惟作五虐之刑。’则是尧于刑之钦者,正有鉴于蚩尤之虐也。”器案:尧典:“钦明文思安安。”释文引马云:“威仪表备谓之钦,照临四方谓之明,经纬天地谓之文,道德纯备谓之思。”唐晏未见治要作“钦明”之文,而以“恤刑”为言,亦逞臆之说也。

  〔一八〕宋翔凤曰:“本无‘矣’字,依治要补。”〔一九〕“暴”字原缺,据子汇本、唐本补。傅校本作“道”。

  〔二0〕“匹”,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作“臣”,未可据。

  〔二一〕论语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集解:“孔曰:‘接舆,楚人。’”邢疏曰:“接舆,楚人,姓陆名通,字接舆也。昭王时,政令无常,乃被发佯狂不仕,时人谓之楚狂也。”〔二二〕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或曰:老莱子亦楚人也,着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云。”正义:“太史公疑老子或是老莱子,故书之。列仙传云:‘老莱子楚人,当时世乱,逃世耕于蒙山之阳,莞葭为墙,蓬蒿为室,杖(疑当作“枝”)木为床,蓍艾为席,菹芰为食,垦山播种五谷。楚王至门迎之,遂去至于江南而止,曰:鸟兽之解毛,可绩而衣,其遗粒足食也。’”器案: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篇:“孔子曰:‘德恭而行信,终日言,不在尤之内,在尤之外。国无道,处贱不闷,贫而能乐。盖老莱子之行也。’”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老莱子十六篇。”本注:“楚人,与孔子同时。”文选天台山赋注引刘向别录:“老莱子,古之寿者。”〔二三〕老子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二四〕唐晏曰:“按陆生之解,不可全见,然以虚字测之,与王注合。”

  夫口诵圣人之言,身学贤者之行,久而不弊,劳而不废,虽未为君□□□□□□已。孔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一〕□□□〔二〕道而行之于世,虽非尧、舜之君,则亦尧、舜也〔三〕。今之为君者则不然,治不以五帝之术,则曰〔四〕今之世不可以道德〔五〕治也〔六〕。为臣者不思〔七〕稷、契〔八〕,则曰今之民不可以仁义正也〔九〕。为子者不执曾、闵之质〔一0〕,朝夕不休〔一一〕,而〔一二〕曰家人不和〔一三〕也。学者不操回、赐〔一四〕之精〔一五〕,昼〔一六〕夜不懈〔一七〕,而〔一八〕曰世所不行也。自人君至于庶人,未有不〔一九〕法圣道而为贤者也〔二0〕。易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其无人。”〔二一〕无人者,非无人也,言无圣贤以〔二二〕治之耳〔二三〕。

  〔一〕

  论语卫灵公:“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集解:“据见万物之生,以为四时之始,取其易知。”)乘殷之辂,(集解:“马曰:‘殷车曰大辂,左传曰:大辂越席,昭其俭也。’”)服周之冕,(集解:“包曰:‘冕,礼冠。周之礼,文而备,取其黈纩塞耳,不任视听。’”)乐则韶舞,(集解:“韶,舜乐也,尽善尽美,故取之。”)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集解:“孔曰:‘郑声、佞人,亦俱能惑人心,与雅乐、贤人同,而使人淫乱危殆,故当放远之。’”)

  〔二〕

  “□□□”,天一阁本、傅校本、唐本作“圣人之”三字。

  〔三〕

  文廷式曰:“陆生陈义及此,是以尧、舜望汉高帝,惜乎高帝卑卑,不足与于高论也。”器案:孟子告子下:“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与此文义同。

  〔四〕

  “治不以五帝之术则曰”,宋翔凤曰:“本作‘治不法□□□而曰’,中缺三字,今依治要。”今案:子汇本、天一阁本、傅校本、唐本作“治不法乎尧、舜,而曰”。

  〔五〕

  宋翔凤曰:“治要无‘德’字,脱。”〔六〕

  唐晏曰:“按今之为君者,当是指始皇,否则属泛论耳。”〔七〕

  “思”,李本、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作“师”。

  〔八〕

  尚书舜典:“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汝往哉!’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九〕

  宋翔凤曰:“本缺‘仁义正也’四字,依治要增。”案: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傅校本、唐本作“礼义化也”。

  〔一0〕宋翔凤曰:“‘质’本作‘贤’,依治要改。”〔一一〕宋翔凤曰:“本下有‘尽节不倦’四字,依治要删。”〔一二〕宋翔凤曰:“‘而’本作‘则’,依治要改。”〔一三〕宋翔凤曰:“‘和’本作‘敦’,依治要改。”唐晏曰:“‘敦’乃‘惇’之假借,厚也。” 〔一四〕回、赐,谓颜回、端木赐也。传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一五〕宋翔凤曰:“‘不’本作‘无’,下缺四字,依治要补。”〔一六〕“昼”,天一阁本误“尽”。

  〔一七〕宋翔凤曰:“本下有‘循礼而动’四字,依治要删。”〔一八〕宋翔凤曰:“‘而’本作‘则’。”〔一九〕宋翔凤曰:“本无‘不’字,依治要增。”〔二0〕宋翔凤曰:“‘未有不法圣道而为贤者也’,本作‘未有法圣人’下缺五字,下又有‘为要者寡,为恶者众’八字,依治要补改。”案:李本、两京本“为要”作“为善”。

  〔二一〕案:此易丰卦上六爻辞也。王弼注曰:“屋,藏荫之物,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履于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既丰其屋,又蔀(上“丰其蔀”注云:“蔀,覆暖鄣光明之物也。”)其家,屋厚家覆,闇之甚也。虽窥其户,阒其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于明动尚大之时,而深自幽隐,以高其行,大道既济,而犹不见,隐不为贤,更为反道,凶其宜也。”〔二二〕宋翔凤曰:“‘□其无人。无人者,非无人也,言无圣贤以治之耳’,‘□其无人’下,本缺四字,直接下文‘治之耳’,今依治要改补。”〔二三〕唐晏曰:“按引易以证‘为善者寡,为恶者众’,此古说也。干宝亦谓:‘盖记纣之侈,社稷既亡,言室虚旷也。’”

  故仁者在位而仁人来,义者在朝而义士至〔一〕。是以墨子之门多勇士〔二〕,仲尼〔三〕之门多道德〔四〕,文王〔五〕之朝多贤良,秦王之庭多不详〔六〕。故善者必有所主〔七〕而至〔八〕,恶者必有所因而来。夫〔九〕善恶不空作〔一0〕,祸福不滥生〔一一〕,唯心之所向〔一二〕,志之所行而已矣〔一三〕。

  〔一〕

  宋翔凤曰:“‘义者’本作‘义士’,依治要改。”〔二〕

  吕氏春秋上德篇:“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矣,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钜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钜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钜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淮南子泰族篇:“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即此事可见墨子之门多勇士也。

  〔三〕

  宋翔凤曰:“本缺‘勇士仲尼’四字,依治要补。”案:子汇本、天一阁本、唐本此四字作“□□圣贤”,亦是臆补。

  〔四〕

  唐晏曰:“此以孔、墨并列,战国之习惯耳。”案:礼记曲礼上:“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正义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者: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称,仁是施恩及物,义是裁断合宜。言人欲行四事,不用礼无由得成,故云非礼不成也。道德为万事之本,仁义为群行之大,故举此四者为用礼之主,则余行须礼可知也。道是通物,德是理物,理物由于开通,是德从道生,故道在德上。此经道谓才艺,德谓善行,故郑注周礼云:‘道多才艺,德能躬行。’非是老子之道德也。熊氏云:‘此是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今谓道德,大而言之,则包罗万事;小而言之,则人之才艺善行;无问大小,皆须礼以行之,是礼为道德之具,故云非礼不成。然人之才艺善行,得为道德者,以身有才艺,事得开通,身有美善,于理为得,故称道德也。’”此说道德之义,其言明且清,且有以知与老子之所谓道德者,区以别矣。

  〔五〕

  宋翔凤曰:“‘文王’本作‘文武’,依治要改。”〔六〕

  宋翔凤曰:“‘详’本作‘祥’,依治要,详、祥字通。”〔七〕

  “主”,宋翔凤曰:“治要注云:‘作因。’”案:子汇本、天一阁本、傅校本、唐本作“因”。

  〔八〕

  宋翔凤曰:“本缺‘主而至’三字,子汇作‘善者必有所因而至’,别本作‘必有所自而生’。依治要补。”〔九〕

  宋翔凤曰:“本无‘夫’字,依治要补。”〔一0〕宋翔凤曰:“‘作’本作‘出’,依治要改。”〔一一〕“滥生”,宋翔凤曰:“本作‘妄作’,依治要改。”〔一二〕“向”,天一阁本误“何”。

  〔一三〕宋翔凤曰:“本无‘矣’字,依治要补。”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