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史卷十八 列傳第八

南史 作者:(唐)李延壽


  趙倫之子伯符 蕭思話子惠開 惠明 惠明子視素 惠明弟惠基 惠基子洽 惠基弟惠休 惠休弟子介 介子允 引 惠開從孫琛 臧燾玄孫嚴 嚴族叔未甄 未甄子盾 厥 燾弟熹 熹子質

  趙倫之字幼成,下邳僮人,宋孝穆皇后之弟也。幼孤貧,事母以孝稱。宋武帝起兵,以軍功封閬中縣五等侯,累遷雍州刺史。

  武帝北伐,倫之遣順陽太守傅弘之、扶風太守沈田子出嶢柳,大破姚泓於藍田。及武帝受命,以佐命功,封霄城縣侯。少帝即位,徵拜護軍。元嘉三年,拜領軍將軍。

  倫之雖外戚貴寵,而居身儉素,性野拙澀,於人間世事多所不解。久居方伯,公私富貴。入為護軍,資力不稱,以為見貶。光祿大夫范泰好戲,笑謂曰:「司徒公缺,必用汝老奴。我不言汝資地所任,要是外戚高秩次第所至耳。」倫之大喜,每載酒肴詣泰。五年,卒,諡元侯。子伯符嗣。

  伯符字潤遠,少好弓馬,為寧遠將軍,總領義徒,以居宮城北。每火起及有劫盜,輒身貫甲冑,助郡縣赴討,武帝甚嘉之。

  文帝即位,累遷徐、兗二州刺史。為政苛暴,吏人畏懼如與虎狼居,而劫盜遠迸,無敢入境。元嘉十八年,徵為領軍將軍。先是,外監不隸領軍,宜相統攝者,自有別詔,至此始統領焉。後為丹陽尹,在郡嚴酷,曹局不復堪命,或委叛被戮,透水而死。典筆吏取筆失旨,頓與五十鞭。子倩尚文帝第四女海鹽公主,甚愛重。倩嘗因言戲,以手擊主,事上聞,文帝怒,離婚。伯符慚懼,發病卒,諡曰肅。傳國至孫勗,齊受禪,國除。

  蕭思話,南蘭陵人,宋孝懿皇后弟子也。父源之字君流,歷徐、兗二州刺史。永初元年卒,贈前將軍。

  思話十許歲時,未知書,好騎屋棟,打細腰鼓,侵暴鄰曲,莫不患毒之。自此折節,數年中遂有令譽。頗工隸書,善彈琴,能騎射。後襲爵封陽縣侯。

  元嘉中,為青州刺史。亡命司馬朗之兄弟聚黨謀為亂,思話遣北海太守蕭汪之討斬之。

  八年,魏軍大至,乃棄鎮奔平昌。魏軍定不至,由是徵繫尚方。初在青州,常所用銅斗覆在藥廚下,忽於斗下得二死雀。思話歎曰:「斗覆而雙雀殞,其不祥乎?」既而被繫。及梁州刺史甄法護在任失和,氐帥楊難當因此寇漢中,乃自徒中起思話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平漢中,悉收侵地,置戍葭萌水。思話遷鎮南鄭。

  法護,中山無極人也。過江,寓居南郡。弟法崇自少府為益州刺史。法護委鎮之罪,為府所收,於獄賜死。文帝以法崇受任一方,命言法護病卒。文帝使思話上定漢中本末,下之史官。

  十四年,遷臨川王義慶平西長史、南蠻校尉。文帝賜以弓琴,手敕曰:「前得此琴,言是舊物,今以相借,并往桑弓一張,材理乃快。〔一〕良材美器,宜在盡用之地,丈人真無所與讓也。」嘗從文帝登鍾山北嶺,中道有盤石清泉,上使於石上彈琴,因賜以銀鍾酒,謂曰:「相賞有松石間意。」歷寧蠻校尉,雍州刺史,監四州軍事,徵為吏部尚書。思話以去州無復事力,倩府軍身九人。文帝戲之曰:「丈人終不為田父於閭里,何憂無人使邪?」未拜,遷護軍將軍。

  是時,魏攻懸瓠,文帝將大舉北侵,朝士僉同,思話固諫不從。魏軍退,即代孝武為徐、兗二州刺史,監四州軍事。後為圍碻磝城不拔,退師歷下,為江夏王義恭所奏免官。

  元凶弒立,以為徐、兗二州刺史,即起義以應孝武。孝武即位,徵為尚書左僕射,固辭,改為中書令、丹陽尹、散騎常侍。時都下多劫掠,二旬中十七發,引咎陳遜,不許。後拜郢州刺史,加都督。卒,贈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諡曰穆侯。

  思話外戚令望,早見任待,歷十二州,杖節監督者九焉。所至雖無皎皎清節,亦無穢黷之累。愛才好士,人多歸之。

  長子惠開少有風氣,涉獵文史,家雖貴戚而居服簡素。初為祕書郎,意趣與人多不同,比肩或三年不共語。外祖光祿大夫沛郡劉成戒之曰:「汝恩戚家子,無多異以取天下之疾。」轉太子舍人,與汝南周朗同官友善,以偏奇相尚。

  孝建元年,為黃門侍郎,與侍中何偃爭推積射將軍徐沖之事,偃任遇甚隆,怒使門下推彈惠開,乃上表解職,由此忤旨。別敕有司以屬疾多,免之。思話素恭謹,與惠開不同,每加嫌責;及見惠開自解表,歎曰:「兒不幸與周朗周旋,理應如此。」杖之二百。尋除中庶子,丁父艱,居喪有孝性。家素事佛,凡為父起四寺:南岡下名曰禪岡寺,曲阿舊鄉宅名曰禪鄉寺,京口墓亭名曰禪亭寺,所封封陽縣名曰禪封寺。謂國僚曰:「封秩鮮而兄弟甚多,若全關一人,則在我所讓,若人人等分,又事可悲恥。寺眾既立,自宜悉供僧眾。」襲封封陽縣侯,為新安王子鸞冠軍長史。

  惠開妹當適桂陽王休範,女又當適孝武子,發遣之資,應須二千萬。乃以為豫章內史,聽其肆意聚納,由是在郡著貪暴之聲。再遷御史中丞。孝武與劉秀之詔曰:「今以蕭惠開為憲司,冀當稱職。但一往眼額,已自殊有所震。」及在職,百僚憚之。

  後拜益州刺史,路經江陵。時吉翰子在荊州,共惠開有舊,為設女樂。樂人有美者,惠開就求不得,又欲以四女妓易之,不許。惠開怒,收吉斬之,即納其妓。啟云:「吉為劉義宣所遇,交結不逞,向臣訕毀朝政,輒已戮之。」孝武稱快。

  惠開素有大志,至蜀欲廣樹經略。善於敘述,聞其言者皆以為大功可立。才疏意廣,竟無成功。嚴用威刑,蜀人號曰「臥虎」。明識過人,嘗供三千沙門,〔二〕一閱其名,退無所失。

  明帝即位,晉安王子勛反,惠開乃集將佐謂曰:「吾荷世祖之眷,當投袂萬里,推奉九江。」蜀人素怨惠開嚴,及是所遣兵皆不得前。晉原郡反,諸郡悉應,〔三〕並來圍城。城內東兵不過二千,凡蜀人,惠開疑之,悉皆遣出。子勛尋敗,蜀人並欲屠城,以望厚賞。明帝以蜀土險遠,赦其誅責,遣其弟惠基使蜀宣旨。而蜀人志在屠城,不使王命速達,遏留惠基。惠基破其渠帥,然後得前。惠開奉旨歸順,城圍得解。明帝又遣惠開宗人寶首水路慰勞益州,寶首欲以平蜀為功,更獎說蜀人,處處蜂起。惠開乃啟陳情事,遣宋寧太守蕭惠訓、州別駕費欣業分兵並進,大破之,禽寶首送之。惠開至都,明帝問其故,侍衛左右莫不悚然側目,惠開舉動自若,從容答曰:「臣唯知逆順,不識天命。」又云:「非臣不亂,非臣不平。」

  初,惠開府錄事參軍劉希微負蜀人責將百萬,為責主所制,未得俱還。惠開與希微共事不厚,而廄中凡有馬六十匹,悉以乞希微償責。其意趣不常如是。惠開還資二千餘萬,悉散施道俗,一無所留。

  後除桂陽王休範征北長史、南東海太守。其年,會稽太守蔡興宗之郡,惠開自京口請假還都,相逢於曲阿。惠開先與興宗名位略同,又經情款,自以負釁摧屈,慮興宗不能詣己,戒勒部下:蔡會稽部伍若問,慎不得答。惠開素嚴,部下莫敢違。興宗見惠開舟力甚盛,遣人訪訊,事力二三百人皆低頭直去,無一人答者。

  尋除少府,加給事中。惠開素剛,至是益不得志,曰:「大丈夫入管喉舌,出蒞方伯,乃復低頭入中邪。」寺內所住齋前,嚮種花草甚美,惠開悉剗除別種白楊。每謂人曰:「人生不得行胸懷,雖壽百歲猶為夭也。」發病嘔血,吐物如肝肺者。卒,子睿嗣,齊受禪,國除。

  惠開與諸弟並不睦,惠基使至益州,遂不相見。與同產弟惠明亦致嫌隙云。

  惠明其次弟也,亦有時譽。泰始初,為吳興太守,郡界有卞山,山下有項羽廟。相承云羽多居郡聽事,前後太守不敢上。惠明謂綱紀曰:「孔季恭嘗為此郡,未聞有災。」遂盛設筵榻接賓,數日,見一人長丈餘,張弓挾矢向惠明,既而不見。因發背,旬日而卒。

  子視素,梁天監中,位丹陽尹丞。初拜日,武帝賜錢八萬,視素一朝散之親友。遷司徒左西屬、南徐州中從事。

  性靜退,少嗜慾,好學,能清言,榮利不關於中,喜怒不形於色。在人間及居職,並任情通率,不自矜尚,天然簡素。及在京口,便有終焉之志。後為中書侍郎。在位少時,求為諸暨令。到縣十餘日,挂衣冠於縣門而去。獨居屏事,非親戚不得至其籬門。妻即齊太尉王儉女,久與別居,遂無子。卒,親故跡其事行,諡曰貞文先生。

  惠明弟惠基,幼以外戚見宋江夏王義恭,歎其詳審,以女結婚。歷中書黃門郎。惠基善隸書及弈棋,齊高帝與之情好相得。桂陽王休範妃,惠基姊也,高帝謂之曰:「卿家桂陽,遂復作賊。」高帝頓新亭壘,以惠基為軍副。惠基弟惠朗親為休範攻戰,惠基在城內了不自疑。後為長兼侍中。

  袁粲、劉彥節起兵之夕,高帝以彥節是惠基妹夫,惠基時直在省,遣王敬則觀其指趣,見惠基安靜,不與彥節相知,由是益加恩信。

  仕齊為都官尚書,掌吏部。永明中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尚書令王儉朝宗貴望,惠基同在禮閣,非公事不私覿焉。遷太常,加給事中。

  自宋大明以來,聲伎所尚,多鄭、衛,而雅樂正聲鮮有好者。惠基解音律,尤好魏三祖曲及相和歌,每奏輒賞悅不能已。

  當時能棋人琅邪王抗第一品,吳郡褚思莊、會稽夏赤松第二品。赤松思速,善於大行,思莊戲遲,巧於鬥棋。宋文帝時,羊玄保為會稽,帝遣思莊入東,與玄保戲,因置局圖,還於帝前覆之。齊高帝使思莊與王抗交賭,自食時至日暮,一局始竟。上倦,遣還省,至五更方決。抗睡於局後寢,〔四〕思莊達旦不寐。時或云,思莊所以品第致高,緣其用思深久,人不能對。抗、思莊並至給事中。永明中,敕使抗品棋,竟陵王子良使惠基掌其事。

  初,思話先於曲阿起宅,有閑曠之致。惠基常謂所親曰:「須婚嫁畢,當歸老舊廬。」立身退素,朝廷稱為善士。卒,贈金紫光祿大夫。

  子洽字宏稱。幼敏寤,年七歲,誦楚辭略上口。及長,好學博涉,善屬文。仕梁位南徐州中從事。近畿重鎮,職吏數千人,前後居者皆致巨富。洽清身率職,饋遺一無所受,妻子不免飢寒。累遷臨海太守,為政清平,不尚威猛,人俗便之。還拜司徒左長史。敕撰當塗堰碑,辭甚贍麗。卒於官。文集二十卷行於世。

  惠基弟惠休。齊永明四年,為廣州刺史,罷任,獻奉傾資。上敕中書舍人茹法亮曰:「可問蕭惠休,故當不復私邪?〔五〕吾欲分受之也。」後封建安縣子。

  永元元年,徙吳興太守。〔六〕徵為尚書右僕射。吳興郡項羽神舊酷烈,人云惠休事神謹,故得美遷。于時朝士多見殺,二年,惠休還至平望,帝令服藥而卒,贈金紫光祿大夫。

  惠休弟惠朗,同桂陽賊,齊高帝赦之。後為西陽王征虜長史,行南兗州事,坐法免官。

  惠朗弟惠蒨,仕齊左戶尚書。子介。

  介字茂鏡,少穎悟,有器識。梁大同中,武陵王紀為揚州刺史,以介為府長史,在職以清白稱。武帝謂何敬容曰:「蕭介甚貧,可處以一郡。」〔七〕復曰:「始興郡頻無良守,可以介為之。」由是出為始興太守。及至,甚著威德。

  徵為少府卿,尋加散騎常侍。會侍中闕,選司舉王筠等四人,並不稱旨。帝曰:「我門中久無此職,宜用蕭介為之。」應對左右,多所匡正,帝甚重之。

  遷都官尚書,每軍國大事,必先訪介。帝謂朱异曰:「端右材也。」中大同二年,辭疾致仕,帝優詔不許,終不肯起,乃遣謁者僕射魏祥就拜光祿大夫。

  太清中,侯景於渦陽敗走,入壽陽。帝敕助防韋黯納之,介聞而上表致諫,極言不可。帝省表歎息,卒不能用。

  介性高簡,少交游,唯與族兄琛、從兄視素及洽從弟淑等文酒賞會,時人以比謝氏烏衣之游。

  初,武帝招延後進二十餘人,〔八〕置酒賦詩。臧盾以詩不成,罰酒一斗。盾飲盡,顏色不變,言笑自若。介染翰便成,文無加點。帝兩美之曰:「臧盾之飲,蕭介之文,即席之美也。」年七十三,卒於家。

  第三子允字叔佐,少知名。風神凝遠,通達有識鑒,容止醞藉。仕梁位太子洗馬。侯景攻陷臺城,百僚奔散,允獨整衣冠坐于宮坊,景軍敬焉,弗之逼也。尋出居京口。時寇賊縱橫,百姓波駭,允獨不行。人問其故,允曰:「性命自有常分,豈可逃而免乎。方今百姓,爭欲奮臂而論大功,何事於一書生哉。莊周所謂畏影避跡,吾弗為也。」乃閉門靜處,併日而食,卒免於患。

  陳永定中,侯安都為南徐州刺史,躬造其廬,以申長幼之敬。宣帝即位,為黃門侍郎。晉安王為南豫州,以為長史。時王尚少,未親人務,故委允行府事。入為光祿卿。

  允性敦重,未嘗以榮利干懷。及晉安出鎮湘州,又苦攜允。允少與蔡景歷善,子徵修父黨之敬,聞允將行,乃詣允曰:「公年德並高,國之元老,從容坐鎮,旦夕自為列曹,何為方辛苦蕃外。」答曰:「已許晉安,豈可忘信。」其恬榮勢如此。

  至德中,鄱陽王出鎮會稽,允又為長史,帶會稽郡丞。行經延陵季子廟,設蘋藻之薦,託異代之交,為詩以敘意,辭理清典。後主嘗問蔡徵,允之為人,徵曰:「其清虛玄遠,殆不可測;至於文章,可得而言。」因誦允詩以對。後主嗟賞久之。尋拜光祿大夫。

  及隋師濟江,允遷于關右。時南士至長安者,例皆授官,允與尚書僕射謝伷辭以老疾。隋文帝義之,並厚賜帛。尋卒,年八十四。

  弟引字叔休,方正有器度,性聰敏,博學善屬文。仕梁位西昌侯儀同府主簿。

  侯景之亂,梁元帝為荊州刺史,朝士多歸之。引曰:「諸王力爭,禍患方始,今日逃難,未是擇君之秋。吾家再世為始興郡,遺愛在人,政可南行以存家門耳。」乃與弟肜及宗親等百餘人南奔嶺表〔九〕。時始興人歐陽頠為衡州刺史,乃往依焉。

  頠遷廣州病死,子紇領其眾,引疑紇異圖,因事規正,由是情禮漸疏。及紇反,時都下士人岑之敬、公孫挺等並惶駭,唯引怡然,謂之敬等曰:「管幼安、袁曜卿亦但安坐耳。君子正身以明道,直己以行義,亦何憂乎。」及章昭達平番禺,引始北還,拜尚書金部侍郎。

  引善隸書,〔一0〕為當時所重,宣帝嘗披奏事,指引署名曰:「此字筆趣翩翩,似鳥之欲飛。」引謝曰:「此乃陛下假其毛羽耳。」帝又謂引曰:「我每有所忿,見卿輒意解,何也?」引曰:「此自陛下不遷怒,臣何預此恩。」

  引性抗直,不事權貴,宣帝每欲遷用,輒為用事者所裁。及呂梁覆師,戎儲空匱,轉引為庫部侍郎,掌知營造。引在職一年,而器械充足。歷中書,黃門,吏部侍郎。廣州刺史馬靖甚得嶺表人心,而甲兵精練,每年深入俚洞,數有戰功,朝野頗生異議。宣帝以引悉嶺外物情,且遣引觀靖,審其舉措,諷令送質。及至,靖即悟旨,遣兒弟為質。

  後主即位,為中庶子、建康令。時殿內隊主吳璡及宦者李善度、蔡脫兒等多所請屬,引一皆不許。引始族子密,時為黃門郎,諫引曰:「李、蔡之權,在位皆憚,亦宜少為身計。」引曰:「吾之立身,自有本末,亦安能為李、蔡致屈;就令不平,不過免職耳。」吳璡竟作飛書,李、蔡證之,坐免官,卒於家。

  子德言最知名。引弟肜,位太子中庶子,南康王長史。

  琛字彥瑜,惠開從子也。祖僧珍,宋廷尉卿。父惠訓,齊末為巴東相。梁武帝起兵,齊和帝於荊州即位,惠訓與巴西太守魯休烈並以郡相抗,惠訓使子璝據上明。建康城平,始歸降。武帝宥之,以為太中大夫,卒官。

  琛少明悟,有才辯。數歲時,從伯惠開見而奇之,撫其背曰:「必興吾宗。」起家齊太學博士。時王儉當朝,琛年少,未為儉所識。負其才氣,候儉宴于樂游,乃著虎皮靴,策桃枝杖,直造儉坐。儉與語大悅。儉時為丹陽尹,辟為主簿。

  永明九年,魏始通好,琛再銜命北使,還為通直散騎侍郎。時魏遣李彪來使,齊武帝讌之。琛於御筵舉酒勸彪,彪不受,曰:「公庭無私禮,不容受勸。」琛答曰:「詩所謂『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坐者皆悅服,彪乃受琛酒。

  累遷尚書左丞。時齊明帝用法嚴峻,尚書郎坐杖罰者皆即科行,琛乃密啟曰:「郎有杖起自後漢,爾時郎官位卑,親主文案,與令史不異。故郎三十五人,令史二十人,是以古人多恥為此職。自魏、晉以來,郎官稍重。今方參用高華,吏部又近於通貴,不應官高昔品,而罰遵曩科。所以從來彈舉,雖在空文,而許以推遷。或逢赦恩,或入春令,便得息停。宋元嘉、大明中,經有被罰者,別由犯忤主心,非關常準。自泰始、建元以來,未經施行,事廢已久,人情未習。自奉敕之後,已行倉部郎江重欣杖督五十,皆無不人懷慚懼。兼有子弟成長,彌復難為儀適。其應行罰,可特賜輸贖,使與令史有異,以彰優緩之澤。」帝納之。自是應受罰者,依舊不行。

  東昏初嗣立,時議無廟見文。琛議據周頌烈文、閔予,皆為即位朝廟之典。於是從之。

  梁武在西邸,與琛有舊。梁臺建,以為御史中丞。天監九年,累遷平西長史、江夏太守。

  始琛為宣城太守,有北僧南度,唯齎一瓠蘆,中有漢書序傳。僧云:「三輔舊老相傳,〔一一〕以為班固真本。」琛固求得之,其書多有異今者,而紙墨亦古,文字多如龍舉之例,非隸非篆。琛甚祕之。及是以書餉鄱陽王範,獻于東宮。

  後為吳興太守,郡有項羽廟,土人名為「憤王」,甚有靈驗,遂於郡聽事安床幕為神座,公私請禱。前後二千石皆於聽拜祠,以軛下牛充祭而避居他室。琛至,著履登聽事,聞室中有叱聲。琛厲色曰:「生不能與漢祖爭中原,死據此聽事,何也?」因遷之於廟。又禁殺牛解祀,以脯代肉。琛頻蒞大郡,不事產業,有闕則取,不以為嫌。歷左戶、度支二尚書,侍中。

  帝每朝讌,接琛以舊恩。嘗犯武帝偏諱,帝斂容。琛從容曰:「二名不偏諱。〔一二〕陛下不應諱順。」上曰:「各有家風。」琛曰:「其如禮何。」又經預御筵醉伏,上以棗投琛,琛仍取栗擲上,正中面。御史中丞在坐,帝動色曰:「此中有人,不得如此,豈有說邪?」琛即答曰:「陛下投臣以赤心,臣敢不報以戰栗。」上笑悅。上每呼琛為宗老,琛亦奉陳昔恩,以「早簉中陽,夙忝同閈,雖迷興運,猶荷洪慈」。上答曰:「雖云早契闊,乃自非同志。勿談興運初,且道狂奴異。」

  琛常言:「少壯三好:音律、書、酒。年長以來,二事都廢;唯書籍不衰。」而琛性通脫,常自解灶,事畢餘餕,必陶然致醉。位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卒,遺令諸子:「與妻同墳異藏,祭以蔬菜。葬止車十乘,事存率素。」乘輿臨哭甚哀,諡曰平子。琛所撰漢書文府、齊梁拾遺,并諸文集,數十萬言。

  子遊,位少府卿。遊子密字士幾,幼聰敏,博學有文詞。位黃門郎,太子中庶子,散騎常侍。

  臧燾字德仁,東莞莒人,宋武敬皇后兄也。少好學,善三禮,貧約自立,操行為鄉里所稱。晉太元中,衛將軍謝安始立國學,徐、兗二州刺史謝玄舉燾為助教。晉孝武帝追崇庶祖母宣太后,議者或謂宜配食中宗。燾議曰:「陽秋之義,母以子貴,故仲子、成風咸稱夫人。經言考仲子宮,若配食惠廟,則宮無緣別築。前漢孝文孝昭太后並繫子為號,祭於寢園,不配於高祖、孝武之廟。後漢和帝之母曰恭懷皇后,安帝祖母曰敬隱皇后,順帝之母曰恭愍皇后,雖不繫子為號,亦祭於陵寢,不配章、安二帝。此則二漢雖有太后皇后之異,至於並不配食,義同陽秋。唯光武追廢呂后,故以薄后配高廟。又衛后既廢,霍光追尊李夫人為皇后,配孝武廟。此非母以子貴之例,直以高、武二廟無配故耳。又漢世立寢於陵,自是晉制所異。謂宜遠準陽秋考宮之義,近慕二漢不配之典。尊號既正,則罔極之情申,別建寢廟,則嚴禰之義顯。繫子為稱,兼明母貴之所由。一舉而允三義,固哲王之高致也。」議者從之。

  頃之去官,以父母老家貧,與弟熹俱棄人事,躬耕自業,約己養親者十餘年。父母喪亡,居喪六年,以毀瘠著稱。

  宋武帝義旗建,參右將軍何無忌軍事,隨府轉鎮南參軍。武帝鎮京口,參帝中軍軍事,入補尚書度支郎,改掌祠部,襲封高陵亭侯。〔一三〕

  時太廟鴟尾災,燾謂著作郎徐廣曰:「昔孔子在齊聞魯廟災,曰必桓、僖也。今征西、京兆四府君宜在毀落,而猶列廟饗,此其徵乎。」乃上議曰:

  臣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將營宮室,宗廟為首。古先哲王莫不致肅恭之誠心,盡崇嚴乎祖考,然後能流淳化於四海,通幽感於神明,固宜詳廢興於古典,循情禮以求中者也。〔一四〕

  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自考廟以至祖考五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然後祭之,此宗廟之次、親疏之序也。鄭玄以為祧者文王武王之廟,王肅以為五世六世之祖。尋去祧之言,則祧非文、武之廟矣。文、武,周之祖宗,何云去祧為壇乎?明遠廟為祧者,無服之祖也。又遠廟則有享嘗之降,去祧則有壇墠之殊,明世遠者其義彌疏也。若祧是文、武之廟,宜同月祭於太祖,雖推后稷以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尊崇之義每有差降也。又禮有以多為貴者,故傳稱「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又言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此則尊卑等級之典,上下殊異之文。而云天子諸侯俱祭五廟,何哉?又王祭嫡殤,下及來孫。而上祀之禮不過高祖。推隆恩於下流,替誠敬於尊廟,亦非聖人制禮之意也。是以泰始建廟,從王氏議,以禮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故上及征西,以備六世之數。宣皇雖為太祖,尚在子孫之位,至於殷祭之日,未申東向之禮,所謂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者矣。今京兆以上既遷,太祖始得居正,議者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於卑坐,臣以為非禮典之旨也。所謂與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廟在六世之外,非為須滿七廟乃得居太祖也。

  議者又以四府君神主,宜永同於殷祫。臣又以為不然。傳所謂毀廟之主,陳乎太祖,謂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故白虎通云:「禘祫祭遷廟者,以其繼君之體,持其統而不絕也。」豈如四府君在太祖之前乎,〔一五〕非繼統之主,無靈命之瑞,非王業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則情禮已遠,而當長饗殷祫,永虛太祖之位,求之禮籍。未見其可。昔永和之初,大議斯禮,于時虞喜、范宣並以洪儒碩學,咸謂四府君神主無緣永存於百世。或欲瘞之兩階,或欲藏之石室,或欲為之改築,雖所執小異,而大歸是同。若宣皇既居群廟之上,而四主禘祫不已,則大晉殷祭長無太祖之位矣。夫理貴有中,不必過厚,禮與世遷,豈可順而不斷?故臣子之情雖篤,而靈、厲之諡彌彰,追遠之懷雖切,而遷毀之禮為用。豈不有心於加厚,顧禮制不可踰耳。石室則藏於廟北,改築則未知所處。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則有瘞埋之禮。四主若饗祀宜廢,亦神之所不依也。準傍事例,宜同虞主之瘞埋。然經典難詳,群言錯繆,非臣淺識所能折中。時學者多從燾議,竟未施行。

  宋武帝受命,拜太常。雖外戚貴顯,而彌自沖約。茅屋蔬飧,不改其舊。所得奉祿,與親戚共之。永初三年致事,拜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卒,少帝贈左光祿大夫。

  長子邃,宜都太守。邃子凝之,學涉有當世才,與司空徐湛之為異常交。年少時,與傅僧祐俱以通家子,始為文帝所引見。時上與何尚之論鑄錢事,凝之便干其語次,上因回與語。僧祐引凝之衣令止,凝之大言曰:「明主難再遇,便應政盡所懷。」上與往復十餘反,凝之辭韻詮序,上甚賞焉。後為尚書左丞,以徐湛之黨,為元凶所殺。凝之子寅字士若,事在沈攸之傳。寅弟稜,後軍參軍。稜子嚴。

  嚴字彥威,幼有孝性,居父憂以毀聞。孤貧勤學,行止書卷不離手。從叔未甄為江夏郡,攜嚴之官,於途作屯游賦,又作七算,辭並典麗。

  性孤介,未嘗造請。梁僕射徐勉欲識之,嚴終不詣。累遷湘東王宣惠輕車府參軍兼記室。嚴於學多所諳記,尤精漢書,諷誦略皆上口。王嘗自執四部書目試之,嚴自甲至丁卷中各對一事,并作者姓名,遂無遺失。王遷荊州,隨府轉西中郎安西錄事參軍,歷義陽、武寧郡守。郡界蠻左,前郡守常選武人以兵鎮之,嚴獨以數門生單車入境,群蠻悅服。後卒於鎮南諮議參軍。文集十卷。

  嚴族叔未甄,〔一六〕燾曾孫也。父潭之,左戶尚書。〔一七〕未甄有才幹,少為外兄汝南周顒所知,仕梁為太尉長史。丁所生母憂,三年廬于墓側。歷廷尉卿,江夏太守,卒。子盾。

  盾字宣卿,幼從徵士琅邪諸葛璩受五經。璩學徒常有數十百人,盾處其間,無所狎比。璩曰:「此生王佐才也。」為尚書中兵郎。美風姿,善容止,每趨奏,梁武帝甚悅焉。入兼中書通事舍人。

  盾有孝性,嘗隨父宿直廷尉府,母劉氏在宅夜暴亡,盾左手中指忽痛不得寢。及旦,宅信果報凶問,其感通如此。服未終,父卒,居喪五年,不出廬戶,形骸枯悴,家人不識。武帝累敕抑譬。後累遷御史中丞,性公強,甚稱職。

  中大通五年,帝幸同泰寺開講,設四部大會,眾數萬人。南越所獻馴象忽於眾中狂逸,眾皆駭散,唯盾與散騎侍郎裴之禮嶷然自若,帝甚嘉焉。

  大同二年,為中領軍。領軍管天下兵要,監局事多,盾為人敏贍,有風力,長於撥繁,職事甚理。先是吳平侯蕭景居此職著聲,至是盾復繼之。後卒於領軍將軍,諡曰忠。

  盾弟厥字獻卿,亦以幹局稱。為晉安太守,郡居山海,常結聚逋逃,前二千石討捕不能止。厥下車宣化,凶黨皆襁負而出,自是居人復業。然政嚴,百姓謂之臧彪。前後再兼中書通事舍人,卒於兼司農卿。

  厥前後居職,所掌之局大事及蘭臺廷尉所不能決者,敕並付厥。辯斷精明,咸得其理。卒後,有撾登聞鼓訴求付清直舍人,帝曰:「臧厥既亡,此事便無所付。」其見知如此。子操,尚書三公郎。

  熹字義和,燾之弟也,與燾並好經學。隆安初兵起,熹乃習騎射,志立功名。嘗與溧陽令阮崇獵,遇猛獸突圍,獵徒並散,熹射之,應弦而倒。

  從宋武入京城,進至建鄴。桓玄走,武帝便使熹入宮收圖書器物,封府庫。有金飾樂器,武帝問熹:「卿欲此乎?」熹正色曰:「主上幽逼,播越非所,將軍首建大義,劬勞王室,雖復不肖,實無情於樂。」帝笑曰:「聊以戲耳。」以建義功,封始興縣五等侯,參武帝車騎、中軍軍事。

  武帝將征廣固,議者多不同,熹贊成其行。

  武帝遣朱齡石統大眾伐蜀,命熹奇兵出中水,領建平、巴東二郡太守。蜀主譙縱遣大將譙撫之屯牛脾,又遣譙小苟重兵塞打鼻。熹至牛脾,撫之敗走,追斬之,成都平。熹遇疾卒於蜀,追贈光祿勳。

  子質字含文,少好鷹犬,善蒱博意錢之戲。長六尺七寸,出面露口,頹頂拳髮。初為世子中軍參軍,嘗詣護軍趙倫之,倫之名位已重,不相接。質憤然起曰:「大丈夫各以老嫗作門戶,何至以此中相輕。」倫之慚謝,質拂衣而去。

  後為江夏王義恭撫軍參軍,以輕薄無檢,為文帝所嫌,徙給事中。會稽長公主每為之言,乃出為建平太守,甚得蠻楚心。歷竟陵內史,巴東建平二郡太守,吏人便之。質年始出三十,屢居名郡,涉獵文史,尺牘便敏,有氣幹,好言兵。文帝謂可大任,以為徐、兗二州刺史,加都督。在鎮奢費,爵命無章,為有司所糾。遇赦。與范曄、徐湛之等厚善。曄謀反,量質必與之同。會事發,復為義興太守。

  二十七年,遷南譙王義宣司空司馬、南平內史。未之職,會魏太武帝圍汝南,戍主陳憲固守告急,文帝遣質輕往壽陽,與安蠻司馬劉康祖等救憲。後太武率大眾數十萬向彭城,以質為輔國將軍北救。始至盱眙,太武已過淮。二十八年正月,太武自廣陵北返,悉力攻盱眙,就質求酒。質封溲便與之,太武怒甚,築長圍一夜便合。質報太武書云:「爾不聞童謠言邪?虜馬飲江水,佛狸死卯年。冥期使然,非復人事。寡人受命相滅,期之白登,師行未遠,爾自送死,豈容復令爾饗有桑乾哉。假令寡人不能殺爾,爾由我而死。爾若有幸,得為亂兵所殺;爾若不幸,則生相鎖縛,載以一驢,負送都市。爾識智及眾,豈能勝苻堅邪?頃年展爾陸梁者,是爾未飲江太歲未卯故耳。」時魏地童謠曰:「軺車北來如穿雉,不意虜馬飲江水。虜主北歸石濟死,虜欲度江天不徙。」故答書引之。太武大怒,乃作鐵床,於上施鐵鑱,云「破城得質,〔一八〕當坐之此上」。質又與魏軍書,寫臺格購斬太武封萬戶侯,賜布絹各萬疋。

  魏以鉤車鉤垣樓,城內繫絙,數百人叫呼引之,車不能退。質夜以木桶盛人,縣出城外,截其鉤獲之。〔一九〕明日又以衝車攻城,土堅密,每至,頹落下不過數斗。〔二0〕魏軍乃肉薄登城,墜而復升,莫有退者。殺傷萬計,死者與城平。如此三旬,死者過半,太武乃解圍而歸。上嘉質功,以為寧蠻校尉、雍州刺史、監四州諸軍事。明年,文帝又北侵,使質率見力向潼關。質頓兵不肯時發,又顧戀嬖妾,棄軍營壘,單馬還城,散用臺庫見錢六七百萬,為有司所糾,上不問。

  元凶弒立,以質為丹陽尹。質家遣門生師顗報質,具言文帝崩問。質使告司空義宣及孝武帝,而自率眾五千馳下討逆,自陽口進江陵見義宣。時質諸子在都,聞質舉義,並逃亡。義宣始得質報,即日舉兵馳信報孝武,板進質號征北將軍。孝武即位,加質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都督江州諸軍事。使質自白下步上,薛安都、程天祚等亦自南掖門入,與質同會太極殿庭,生禽元凶,仍使質留守朝堂,封始興郡公。之鎮,舫千餘乘,部伍前後百餘里,六平乘並施龍子幡。

  時孝武自攬威權,而質以少主遇之,刑政慶賞,不復諮稟朝廷,自謂人才足為一世英傑。始聞國禍,便有異圖,以義宣凡闇易制,欲外相推奉以成其志。及至江陵,便致拜稱名。質於義宣雖為兄弟,而年近大十歲。義宣驚曰:「君何意拜弟?」質曰:「事中宜然。」時義宣已推崇孝武,故其計不行。每慮事泄,及至新亭,又拜江夏王義恭。義恭愕然,問質所以。質曰:「天下屯危,禮異常日,前在荊州,亦拜司空。」

  會義宣有憾於孝武,質因此密信說誘,陳朝廷得失。又謂震主之威不可持久。質女為義宣子悰妻,〔二一〕謂質無復異同,納其說。且義宣腹心將佐蔡超、竺超人等咸有富貴情願,又勸義宣。義宣時未受丞相,質子敦為黃門侍郎,奉詔敦勸,道經尋陽,質令敦具更譬說義宣。義宣意乃定,馳報豫州刺史魯爽,期孝建元年秋同舉。

  爽失旨,即起兵,遣人至都報弟瑜,席卷奔叛。瑜弟弘為質府佐,孝武馳使報質誅弘,於是執臺使,狼狽舉兵,馳報義宣。孝武遣撫軍將軍柳元景統豫州刺史王玄謨等屯梁山洲,兩岸築偃月壘,水陸待之。元景檄書宣告,而義宣亦相次係至。江夏王義恭書曰:「昔桓玄借兵於仲堪,有似今日。」義宣由此與質相疑。質進計曰:「今以萬人取南州,則梁山中絕,萬人綴玄謨,必不敢輕動。質浮舟外江,直向石頭,此上略也。」義宣將從之,義宣客顏樂之說義宣曰:「質若復拔東城,則大功盡歸之矣。宜遣麾下自行。」義宣遣腹心劉諶之就質陳軍城南。玄謨留羸弱守城,悉精兵出戰。薛安都騎軍前出,垣護之督諸將繼之,乃大潰。質求義宣欲計事,密已走矣。質不知所為,亦走至尋陽,焚府舍,載妓妾入南湖,摘蓮噉之。追兵至,以荷覆頭,沈於水,出鼻。軍主鄭俱兒望見,〔二二〕射之中心,兵刃亂至,腹胃纏縈水草。隊主裘應斬質,傳首建鄴。錄尚書江夏王義恭等奏依漢王莽事,漆其頭藏于武庫,詔可。

  論曰:趙倫之、蕭思話俱以外戚之親,並接風雲之會,言親則在趙為密,論望則於蕭為重。古人云「人能弘道」,蓋此之謂乎。惠開親禮雖篤,弟隙尤著,方寸之內,孝友異情。嶮於山川,有驗於此。臧氏文義之美,傳于累代,含文以致誅滅,好亂之所致乎。

  校勘記

  〔一〕 材理乃快 「材理」各本作「理材」,據宋書乙正。

  〔二〕 嘗供三千沙門 「供」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三〕 晉原郡反諸郡悉應 「反」各本作「及」,據宋書改。

  〔四〕 抗睡於局後寢 「睡」、「寢」於文為複,宋書無「寢」字,張森楷南史校勘記謂「寢」字衍文。

  〔五〕 故當不復私邪 「復」南齊書作「侵」,其敕云:「可問蕭惠休,吾先使卿宣敕,答其勿以私祿足充獻奉。今段殊覺其下情厚於前後人。問之,故當不侵私邪?吾欲分受之也。」則是「復」當作「侵」。

  〔六〕 徙吳興太守 「徙」各本作「從」,據南齊書改。

  〔七〕 可處以一郡 「處以」各本作「以處」,據梁書乙正。

  〔八〕 初武帝招延後進二十餘人 「招」各本作「總」,據梁書改。

  〔九〕 乃與弟肜及宗親等百餘人南奔嶺表 「肜」陳書作「彤」。

  〔一0〕引善隸書 「隸」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一一〕三輔舊老相傳 「老」各本作「書」,據梁書改。

  〔一二〕二名不偏諱 「二」字各本並脫,據禮記補,下云「其如禮何」,即指禮記。

  〔一三〕襲封高陵亭侯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宋書無『亭』字。按燾前人初未封侯,何以云襲?疑『襲』字衍。」

  〔一四〕循情禮以求中者也 「循」各本作「修」,據宋書改。

  〔一五〕豈如四府君在太祖之前乎 「乎」字各本並脫,據冊府元龜五七六補。

  〔一六〕嚴族叔未甄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嚴祖凝之與未甄祖潭之為同產兄弟,則未甄與嚴父稜為同堂從兄弟,當云嚴從叔未甄。」按上臧嚴傳亦作「嚴從叔未甄」。

  〔一七〕父潭之左戶尚書 「之」字各本並脫,宋書臧燾傳、梁書臧盾傳並有「之」字,今據補。又二書於「左戶」並作「左民」,此避唐諱改。

  〔一八〕云破城得質 「云」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九〕截其鉤獲之 「其」字各本並脫,據通鑑補。

  〔二0〕每至頹落下不過數斗 「至」字據宋書、通鑑補。胡注:「『每至』句絕,謂衝車至著城身也。」

  〔二一〕質女為義宣子悰妻 「悰」各本作「採」,據通志改。按宋書武二王傳,備載義宣子十八人,無名採者,而悰為其第三子。

  〔二二〕軍主鄭俱兒望見 「軍主」各本作「軍士」,涉形近而訛,據宋書、通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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