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女真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公元十二世纪初,女真滅辽,臣服了西夏,建立了与宋南北对峙的金朝。金以今天的北京为中心,在北方统治了近一百二十年,对我国的历史产生了极大影响。早在元世祖中统二年(一二六一),本着「国亡史作」的惯例,便已开始议修辽、金二史。宋亡,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但由於当时以哪一朝为「正统」长期争论不休,体例不能确定,故一直没有修成。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一三四三),才決定宋、辽、金「各与正统」,并任命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主持修史。次年十一月,金史修成,这时脱脱已罢相,由新相阿鲁图继任都总裁官,由他奏上。在参加修史的人员中,值得一提的是欧阳玄(一二八三--一二五七),元修三史的「发凡举例……至於论、赞、表、奏,皆玄属笔」(元史卷一八二本传)。欧阳玄字原功,浏阳人,曾做过翰林学士承旨等官,有圭齐文集传世。
金史修成所以如此之快,主要是修史所依据的材料比较充分。首先是金实录。金建国以后,仿历代王朝成规,金主九代大都撰有实录。这些实录,在金亡时,都被降元将领张柔载归北去。中统二年,他把这些实录交到了史馆。不过,由於战乱,这些实录已有亡佚,如卫绍王一朝的实录,就是中统三年王鹗据杨云翼日录、陈老日录等补缀。
在这之前,金末文人元好问(欲之)曾想利用金实录撰修金史,未能实现。但所传中州集及壬辰杂编,保存了不少他蒐集的金史史料,这两部书也为修撰金史之所本。又,金末文人刘祁(京叔),目睹金的亡国,他从汴京辗转两千余里,回到故乡浑源以后,写了归潛志一书,记载了作者所熟悉的人和事,对了解金末文人及社会情况有极大参攷价值。故元史馆的臣僚说:「刘京叔归潛志与元欲之壬辰杂编二书,虽微有异同,而金末丧乱之事犹有足徵者焉。」(金史卷一一五完颜奴申传)这些都为修金史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所以在元人修的三史之中,金史要算是较好的一部。金史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女真族的发展历史,尤其是关於女真及其有关各族早期的情况,多不见於其它史籍。本书的志比较详备,为我们研究金代各项制度、行政区域、自然现象等,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资料。
但是,金史在敍事方面,也存在不少缺略和错误,这些问题,清人施国祁的金史详校多已指出,不再赘述。此外,宋、辽、金三史之间的关系,由於各书所据史料不同,而史官记事又往往从本政权的角度出发,有所迴护,所以有关同一事件的记载,難免互有差异。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各史参看,才能了解事件的全貌和真相。百衲本影印的元至正刊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元朝后来的覆刻本),是现存金史最早的本子。这次点校就採用它作底本,并与北监本、殿本参校,择善而从。此外,还参考了大金国志、大金吊伐录、大金集礼、归潛志、中州集、三朝北盟会编等书,以及残存永乐大典的有关部分,以订正本史的错误。对於前人校勘成果,採用最多的是施国祁的金史详校,但校勘记中没有逐条注明,对於施说举證缺略的地方,还作了一些补充。底本卷首原有进金史表等几份材料,现移到书末,作为附录。每卷的卷目,基本上保持原状。
金史修成所以如此之快,主要是修史所依据的材料比较充分。首先是金实录。金建国以后,仿历代王朝成规,金主九代大都撰有实录。这些实录,在金亡时,都被降元将领张柔载归北去。中统二年,他把这些实录交到了史馆。不过,由於战乱,这些实录已有亡佚,如卫绍王一朝的实录,就是中统三年王鹗据杨云翼日录、陈老日录等补缀。
在这之前,金末文人元好问(欲之)曾想利用金实录撰修金史,未能实现。但所传中州集及壬辰杂编,保存了不少他蒐集的金史史料,这两部书也为修撰金史之所本。又,金末文人刘祁(京叔),目睹金的亡国,他从汴京辗转两千余里,回到故乡浑源以后,写了归潛志一书,记载了作者所熟悉的人和事,对了解金末文人及社会情况有极大参攷价值。故元史馆的臣僚说:「刘京叔归潛志与元欲之壬辰杂编二书,虽微有异同,而金末丧乱之事犹有足徵者焉。」(金史卷一一五完颜奴申传)这些都为修金史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所以在元人修的三史之中,金史要算是较好的一部。金史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女真族的发展历史,尤其是关於女真及其有关各族早期的情况,多不见於其它史籍。本书的志比较详备,为我们研究金代各项制度、行政区域、自然现象等,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资料。
但是,金史在敍事方面,也存在不少缺略和错误,这些问题,清人施国祁的金史详校多已指出,不再赘述。此外,宋、辽、金三史之间的关系,由於各书所据史料不同,而史官记事又往往从本政权的角度出发,有所迴护,所以有关同一事件的记载,難免互有差异。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各史参看,才能了解事件的全貌和真相。百衲本影印的元至正刊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元朝后来的覆刻本),是现存金史最早的本子。这次点校就採用它作底本,并与北监本、殿本参校,择善而从。此外,还参考了大金国志、大金吊伐录、大金集礼、归潛志、中州集、三朝北盟会编等书,以及残存永乐大典的有关部分,以订正本史的错误。对於前人校勘成果,採用最多的是施国祁的金史详校,但校勘记中没有逐条注明,对於施说举證缺略的地方,还作了一些补充。底本卷首原有进金史表等几份材料,现移到书末,作为附录。每卷的卷目,基本上保持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