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23──中華民國十二年癸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作者:郭廷以



  1﹐1(一一,一五)

  (1)中國國民黨發表宣言,宣布時局主張及民族、民權、民生政策。

  (2)接收膠濟鐵路及其支線並附屬財產。

  (3)膠濟鐵路國庫證券借款四千萬成立。

  (4)漢口全國商會聯合會通電呼籲裁兵、制憲、理財(英美人士策動)。

  (5)廣州【新婦女】雜誌發刊。

  1﹐2(一一,一六)

  (1)上海中國國民黨改進大會通過總章,推定中央幹部,孫中山演講宣傳之重要。  (2)美國正式向日本提議廢止蘭辛石井協定。

  (3)漢口青年會幹事密爾根到天津,運動各團體進行裁兵。

  1﹐3(一一,一七)

  (1)總稅務司布告1﹐17起,實行切實值百抽五之新稅則。

  (2)美使舒爾曼為克門案(張家口事件)向外交總長王正廷面致抗議,提出道歉、懲處、賠償等六項要求,態度強硬(當日王即正式道歉)。

  (3)西江粵軍第一師團長陳濟棠、卓仁機,營長張發奎、鄧演達脫離陳炯明,滇桂軍佔領封川德慶。

  1﹐4(一一,一八)

  (1)特任張紹曾為國務總理,外交施肇基,內務高凌霨,財政劉恩源,陸軍張紹曾兼,海軍李鼎新,司法王正廷,教育彭允彝,農商李根源,交通吳毓麟(張對保洛均接近,高劉吳均保系,國務院秘書長為張廷諤)。

  (2)參議院決選議長,楊永泰、王家襄得票均不足半數。

  (3)孫中山通電討伐陳炯明。

  1﹐5(一一,一九)

  (1)張作霖組邊防軍五旅,駐中東路。

  (2)援閩北軍師長常德盛為粵軍所敗,退出杉關。  1﹐7(一一,二一)

  (1)孫傳芳之第二師抵贛東,準備入閩。

  (2)江蘇校長為教育經費與省議會衝突,學生罷課。

  1﹐8(一一,二二)  (1)張紹曾電西南各省,商和平統一(促成國憲,對外完成法律上之統一,對內先謀事實上之協商)

  。

  (2)蕭耀南、張福來、孫傳芳等承吳佩孚之意,勸告曹錕暫勿作總統運動。

  1﹐9(一一,二三)

  (1)滇桂軍得粵軍之助,佔肇慶,陳炯明之西江前敵總指揮葉舉敗走。

  (2)越飛要求中國放棄對紅白兩黨之中立政策,應於二者擇一為友。

  1﹐10(一一,二四)

  (1)滇桂軍佔三水,陳炯明部楊坤如敗走。

  (2)漢口英商茂隆棉花工人以代表被捕,包圍英租界巡捕房,被英捕房義勇隊毆傷二十餘人。

  1﹐11(一一,二五)

  (1)北京地方檢察廳宣告羅文榦案證據不足,免予起訴,羅文榦、黃體濂均出獄。

  (2)孫中山令廖仲愷與國民黨各省支部商改組事宜。

  (3)漢口棉花工廠工人三千餘罷工,要求組織工會(十九日圓滿解決)。

  1﹐12(一一,二六)

  (1)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決議,中國共產黨應加入國民黨,仍保持其自身組織,並使國民黨與蘇俄一致努力為反抗英、美、日帝國主義而奮鬥。

  (2)漢口英美煙草公司工人二次罷工。

  (3)以程克(馮玉祥所薦)代王正廷署司法總長。

  1﹐13(一一,二七)

  (1)粵軍第一師長梁鴻楷,第三師長陳章甫通電擁戴魏邦平,繼主持廣東軍政。

  (2)北京政府令嗣後各省各軍在防區接近之內,不得擅自用兵(意在制止廣東戰事,以助陳炯明)。

  (3)越飛晤外長施肇基,謂中俄會議須候本年三月方能舉行。

  1﹐15(一一,二九)

  (1)陳炯明戰敗,宣告下野,命回海豐。洪兆麟在汕頭宣布離陳獨立,迎孫中山、許崇智回粵。  (2)教育總長彭允彝於閣議席上動議羅案交法庭再議(圖見好於國會,以為同意之交換條件),羅文榦等又被拘入獄。  1﹐16(一一,三0)  (1)滇軍總司令楊希閔(統范石生、蔣光亮、楊池生、楊如軒等五旅),桂軍總司令沈鴻英,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入廣州。  (2)日本前外相後藤新平邀請越飛來日本(1﹐23越飛應允)。

  (3)粵漢路(湘鄂段)工人罷工,要求加資。

  1﹐17(一二,一)

  (1)蘇俄代表越飛自北京到上海(外交部曾電上海當局監視)。

  (2)許崇智軍自福州開拔回粵,肆行拉夫,商民罷市(許部曾得張作霖贊助)。

  (3)浙督盧永祥增防浙西衢州,防孫傳芳入閩之師。

  1﹐18(一二,二)  (1)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宣布教育總長彭允彝干涉司法,蹂躪人權,違法主羅案再議,羞與為伍,辭職出京。  (2)陳獨秀於【嚮導】發表【革命與反革命】  ,斥陳炯明為反革命的軍閥。

  (3)廣州粵軍推魏邦平為廣東討賊軍總司令。

  (4)眾議院通過張紹曾內閣閣員同意案(事先酒肉運動頗烈)。

  1﹐19(一二,三)

  (1)參議院通過宣布中日二十一條協定無效案,咨政府照辦。

  (2)北京大學學生千餘人請願眾議院要求否決彭允彝之教育總長,被院警毆傷多人,學潮擴大(彭為趙恆惕所保)。

  (3)廣州【海陸軍警聯合維持治安辦事處】推魏邦平為主任(  意在對抗滇桂軍)。

  1﹐20(一二,四)

  (1)孫中山委胡漢民、李烈鈞、許崇智、魏邦平、鄒魯代行大總統職權,楊西巖為財政廳長,伍學●為鹽運使,鄧澤如為廣東省長(楊伍均為香港巨商,以孫科聯絡,曾助巨款以討陳炯明,事成後以分任財政廳長鹽運使為條件)。  (2)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任許崇智為粵軍總司令。

  1﹐21(一二,五)

  (1)胡漢民、李烈鈞到廣州(1﹐25胡就廣東省長職)。

  (2)孫中山委彭壽民、林祖涵為國民黨總務部正副部長,陳樹人、孫鏡為黨務部正副部長,林業明為財政部長,葉楚傖、茅祖桂為宣傳部正副部長,張秋白、周頌西為交際部正副部長。  (3)北京政府取消福建討逆軍司令名義,裁撤福建督軍,調李厚基回京,取銷王永泉之通緝令,援閩軍停止前進,命薩鎮冰、劉冠雄、孫傳芳辦理主客軍善後事宜(時粵軍離閩,王永泉向北方投誠)。

  1﹐22(一二,六)

  (1)越飛要求上海英領事允其前赴香港,被拒。  (2)越飛訪孫中山,開始會議。

  1﹐23(一二,七)

  (1)北京學生聯合會宣言驅彭允彝,懲辦吳景濂。  (2)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議決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實行合作,但不應與國民黨合併。

  (3)孫中山委胡漢民為廣東省長(鄧澤如辭)  。

  (4)廣州沈鴻英部第一軍長李易標將鄒魯之粵軍第一路司令譚啟秀繳械。

  (5)川軍旅長何金鰲(原楊森部)受熊克武策動,聯合第一軍長但懋辛,邊防司令賴心輝,反抗第七師長陳國棟,陳國棟聯合鄧錫侯攻重慶之但懋辛。

  1﹐24(一二,八)參議院投張紹曾內閣同意案,除外交總長施肇基外均通過(因施於閣議中反對再拘羅文榦,且不與議員拉攏)。

  1﹐26(一二,一0)  (1)孫中山在上海發表和平統一宣言,在統一未成以前,直奉皖及西南護法諸省,暫時劃疆自守,再實行化兵為工。  (2)蘇俄代表越飛與孫中山在上海聯合發表宣言(1)共認共產主義及蘇維埃制均不能施行於中國,中國最急迫之問題為完成統一及取得完全之國家獨立,俄願以贊助;(2)越飛重行聲明一九二0年九月二十七日致中國政府通牒所宣布之原則,俄政府願意並準備以俄國放棄沙皇時代對華一切條約及強索之權利為根據,與中國開談判;(3)中東鐵路之管理應由中俄兩國政府協商暫時改組,但不得損失兩方之真實權利及特別利益;(4)越飛切實聲明,俄政府對外蒙並無施行帝國政策或使之脫離中國之意或目的,為防止白俄活動計,俄兵立即退出外蒙尚非其時。

  (3)廣東滇桂粵各軍在海珠江防司令部會議,桂軍總司令沈鴻英為變,拘留廣東討賊軍總司令魏邦平,胡漢民、劉震寰、陳策、鄒魯倖免(沈部反誤殺其軍長劉達慶、參謀長黃鴻猷)。

  (4)孫中山派于右任赴天津晤段祺瑞。

  1﹐27(一二,一一)孫中山因江防司令部沈鴻英之變,中止回粵。  1﹐28(一二,一二)

  (1)蘇俄代表越飛受東京市長後藤新平之邀,赴日本熱海,孫中山派廖仲愷同行(約在二月九日左右,廖與越飛在熱海商談合作及設立軍事學校問題,時陳公博經日赴美留學,亦參加)。

  (2)廣州河南魏邦平部第三師之一部被滇桂軍繳械,粵軍及劉震寰、朱培德軍均開離廣州。

  1﹐29(一二,一三)

  (1)吳佩孚令鄭州駐軍師長靳雲鶚禁止京漢鐵路工人開會。

  (2)美公使舒爾曼為克門案直接向張紹曾抗議。

  1﹐30(一二,一四)

  (1)北京政府令收編陳炯明軍,並嘉獎陳下野,派丁槐慰問兩廣,林俊廷督理廣西軍務(林屬岑春烜系,北京政府擬對孫陳及岑各示好意,故有是令)。

  (2)陳炯明自海豐到香港。

  1﹐31(一二,一五)  (1)吳佩孚召京漢鐵路工人代表自鄭州到洛陽,聲明禁止開會。

  (2)北京大專學生出發演講,責政府破壞司法獨立,並要求黎元洪挽留蔡元培。

  (3)陳獨秀自莫斯科回國,瞿秋白同行。

  (4)俄代表達夫謙(越飛隨員)照會外交部,提議將中俄交涉移往莫斯科(2﹐13外部拒絕)。  2﹐1(一二,一六)

  (1)京漢鐵路總工會在鄭州舉行成立大會,被軍警包圍解散。

  (2)北京學生向國務院請願撤換教育總長彭允彝。

  (3)張作霖否認奉直和議,堅持東三省自治。

  (4)越飛應後藤新平邀請到東京。

  2﹐2(一二,一七)

  (1)國民黨本部在上海舉行第一次中央幹部會議。

  (2)許崇智部離閩回粵。

  (3)張國燾率領京漢鐵路各工會代表自鄭州赴漢口。

  (4)中國勞動組合書記總部通電各工團,切實援助京漢鐵路總工會。

  2﹐3(一二,一八)  (1)以黃郛繼施肇基署外交總長。

  (2)孫中山派柏文蔚、呂超、黃大偉、蔣作賓、蔣中正、吳忠信等為國民黨本部軍事委員會委員。

  (3)四川戰事擴大,川軍總司令兼第三軍軍長劉成勳,第一軍熊克武、但懋辛,邊防軍賴心輝及石青陽助何金鰲,劉存厚系之第三師師長鄧錫侯及陳國棟戰敗,自重慶北退,田頌堯、劉斌、陳洪範、唐廷牧助之(何金鰲不久又與陳國棟合)(同時吳佩孚派第八師師長王汝勤為援川總司令,第十八師長盧金山,第十八混成旅長趙榮華為副司令,川軍第二軍長〔第十六師長〕楊森攻川東,令袁祖銘由貴州攻川南,陝甘軍攻川北,謀武力平川)。  2﹐4(一二,一九)  (1)京漢鐵路總工會自鄭州移至漢口,下令舉行大罷工(張國燾策動),並發表宣言,要求撤華路局局長趙繼賢,南段段長馮澐,鄭州警察局長黃殿辰,賠償損失,並由鄭州地方官道歉,星期日休息,陰曆年放假七日照發工資。

  (2)桂軍沈鴻英部李易標移駐廣州城外。

  2﹐5(一二,二0)

  (1)漢口軍警迫令京漢鐵路工人開車,與工人糾察隊衝突。

  (2)北京教育界進行驅逐教育總長彭允彝,挽留蔡元培。

  (3)俄事委員會討論派專使赴俄問題,邀曾遊蘇俄之江亢虎列席。  2﹐6(一二,二一)

  (1)湖北工團聯合會示威,聲援京漢鐵路罷工工人(共黨董必武等策動),蕭耀南派人通知京漢鐵路總工會,定明日商議解決辦法。

  (2)沈鴻英通電移軍廣州郊外,歡迎孫中山岑春烜回粵(時政學會謀孫岑攜手,分有兩廣)。

  (3)魏邦平被滇桂軍釋放。

  2﹐7(一二,二二)

  (1)蕭耀南派兵包圍漢口京漢鐵路罷工工人,槍殺三十二人(

  江岸工會分會長林祥謙被斬),傷十二人,被捕五十餘人(共產黨張國燾、董用威〔必武〕、林祖涵、中共湖北區委員兼江岸工會書記項英〔德隆〕、張源光避入法租界)。

  (2)鄭州鐵路工會領袖劉文松等五人及長辛店工會領袖史文彬等十一人被捕。

  (3)正太鐵路罷工(2﹐10復工)。

  (4)道清鐵路罷工(2﹐15復工)。

  (5)張作霖函覆孫中山,贊同其對俄措施。

  2﹐8(一二,二三)

  (1)吳佩孚派兵強迫京漢鐵路工人開車,殺長辛店工人三名,傷六人,拘捕三十餘人。

  (2)中共代表及勞動組合書記張國燾下令京漢鐵路工人復工。

  (3)北京專門以上學校教職員會議代表聯席會議通電同情京漢鐵路工人,指摘政府不當。

  (4)粵漢鐵路罷工(尋復工)。

  (5)漢口真理報被封。

  (6)福州公民大會推薩鎮冰為臨時省長,請林森辭職。

  2﹐9(一二,二四)

  (1)北京政府明令指斥教職員學生干政(為彭允彝事)。

  (2)曹錕電北京衛戍司令王懷慶,謂北京大學管理圖書員李大釗設有秘密機關,由俄人供給費用,請偵查嚴辦。

  (3)北京學生工人贊助京漢路罷工工人,舉行示威運動(共產黨李大釗策動)。

  (4)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及全國鐵路總工會籌備委員會通電聲援京漢路工人。

  (5)京漢鐵路工人復工。

  2﹐10(一二,二五)

  (1)外交總長黃郛照會法使,允以金佛郎付法庚款。

  (2)津浦鐵路南段罷工(尋復工)。

  (3)北京軍警監視學界要人行動,干涉講演。

  (4)國會討論京漢路罷工事件,通過善後辦法。

  (5)以呂調元繼許世英為安徽省長(許因堅持裁殷恭先部之新安武軍,與齊燮元、馬聯甲失和,翌日被迫出走)。

  2﹐11(一二,二六)東三省特別法院全體反對司法部違法處置羅案。

  2﹐12(一二,二七)

  (1)張國燾自漢口經南京返抵北京(中共中央決定仍遷回上海,張前往莫斯科報告)。

  (2)宜昌之楊森軍奉吳佩孚令向川東進發,助鄧錫侯。

  2﹐13(一二,二八)

  (1)國會反對以金佛郎付法庚款。

  (2)外交部覆蘇俄代表達夫謙,拒將中俄談判移莫斯科,並促越飛早日回京。

  (3)美公使舒爾曼為日本反對1921﹐1﹐8中美無線電臺借款,向外交部抗議。

  2﹐14(一二,二九)

  (1)張嘉森(君勱)在北京清華學校講演【人生觀】(4﹐15丁文江為文駁之,人生觀或玄學與科學之論戰開始)。

  (2)安福系禍首特赦案因吳佩孚反對而擱置(2﹐8王揖唐通緝令已取銷)。

  2﹐15(一二,三0)

  (1)孫中山自上海赴廣州,譚延闓、楊庶堪、徐紹楨、古應芬、陳友仁同行(美國國務院觀察員詹森於舟中晤陳友仁,陳請由美國約集各省軍人,共商中國和平問題)。

  (2)京漢鐵路總工會法律顧問施洋在漢口被殺(2﹐7被捕)。

  2﹐16(一,一)

  (1)許崇智敗洪兆麟部於廣東大埔。  (2)第十八師盧金山部會同川軍楊森進攻巫山。

  2﹐17(一,二)

  (1)曹錕吳佩孚及直系六省督軍要求北京政府任命沈鴻英督粵,孫傳芳督閩。

  (2)孫中山抵香港,受居民盛大歡迎(寓楊西巖宅)。

  2﹐18(一,三)

  (1)北京政府聲辯如不承認金佛郎案,則庚款不能退還,去年七月九日協定將推翻。

  (2)香港總督宴孫中山,孫表示盼與英國交好。

  (3)孫中山任蔣中正為大本營參謀長。

  2﹐19(一,四)

  (1)孫中山在香港大學發表演說。

  (2)孫中山之代表馬伯援到北京,晤馮玉祥。

  (3)直隸省長王承斌等在天津進行倒張紹曾內閣。

  (4)四川陳國棟、鄧錫侯等軍返成都東部。

  2﹐20(一,五)正太鐵路工會被迫解散。

  2﹐21(一,六)

  (1)孫中山自香港抵廣州,設大元帥府。

  (2)四川熊克武、劉成勳、賴心輝援軍抵成都,鄧錫侯、陳國棟等北退廣漢、綿陽、梓潼、德陽。

  2﹐22(一,七)

  (1)北京政府因孫中山回粵,及曹錕醞釀總統運動,特下令申明在憲法未公布前,凡屬國民應共遵守約法。

  (2)孫大元帥以徐紹楨繼胡漢民任廣東省長(胡改任大本營總參議。時孫中山多以外省人任粵事,以安客軍心。又孫科與胡不協,亦為胡去職原因。胡尋離粵赴上海,汪兆銘亦去)。

  (3)北京以范源廉為北京師範大學校長。

  2﹐23(一,八)

  (1)孫大元帥指定廣東各軍防地,非奉命令,不得擅自移動(

  沈鴻英部自北江移駐肇慶,楊希閔部接防北江,劉震寰部駐石龍東莞)。

  (2)中國共產黨發表【為吳佩孚慘殺京漢路工,告工人階級及國民】書。

  2﹐24(一,九)

  (1)孫大元帥宣言實行裁兵,以導國人,並任沈鴻英為桂軍總司令,楊希閔為滇軍總司令。

  (2)英、法、美、義、日、荷、比、西八國公使照會外交部,要求庚子賠款按金價折付。

  (3)赤塔遠東中國部工會通電援助京漢路工人。

  2﹐25(一,一0)福建省長林森去職。

  2﹐26(一,一一)

  (1)北京財政部開始私印印花票數百萬元。

  (2)美公使舒爾曼晤外交總長黃郛,交通總長吳毓麟,要求立即履行1921﹐1﹐8中美無線電臺借款合同。

  2﹐27(一,一二)中國共產黨為京漢鐵路罷工事,聲討吳佩孚。

  2﹐28(一,一三)

  (1)孫大元帥派胡漢民、孫洪伊、汪精衛、徐謙駐滬為辦理和平統一代表(時曹錕曾表示贊同和平統一,孫中山命孫洪伊、楊度進行聯曹,使與吳佩孚分離。五月以曹嗾使沈鴻英叛變,遂與決絕)。  (2)孫大元帥任命傅秉常為粵海關監督兼廣東交涉員。

  3﹐1(一,一四)  (1)廣州大本營組織告成,內政部長譚延闓,外交部長伍朝樞,軍政部長程潛,財政部長廖仲愷,建設部長鄧澤如,參軍長朱培德,秘書長楊庶堪。

  (2)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央執行委員會為京漢鐵路工人被殺發布宣言,號召【打倒軍閥,打倒國際帝國主義】。

  (3)薩鎮冰就福建省長職(孫中山及北京政府均有任命)。

  3﹐2(一,一五)北京學生聯合會及各團體聯合會為1﹐19學生請願事件及2﹐7京漢路工人事件,舉行元宵提燈會,以【打倒軍閥】,【否認國會】,【推翻政府】,【打倒帝國主義】,【援助工人】,【還我自由】為號召,被軍警襲擊,毆傷數十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北京民權運動大同盟策動)。

  3﹐4(一,一七)天津日本駐軍司令官鈴木一馬到洛陽,重申助吳佩孚練兵之議,吳復拒之。

  3﹐5(一,一八)唐繼堯、劉顯世分任滇黔聯軍副總司令,派唐繼虞率滇軍助劉顯世進攻貴州之袁祖銘(吳佩孚系)。

  3﹐6(一,一九)

  (1)北京組織外交委員會,以黃郛為委員長。  (2)孫傳芳、周蔭人之第二師、第十二師進入福建延平。

  3﹐7(一,二0)  (1)曹錕、吳佩孚迫內閣總理張紹曾即下沈鴻英督粵、孫傳芳督閩令。  (2)孫中山與英國總領事傑彌遜談粵漢廣九鐵路接軌及改進黃埔港口事,盼英國借款,予以財政援助。  (3)京津泰晤時報刊出張紹曾抨擊蘇俄談話(3﹐13達夫謙抗議,外部否認)。

  (4)蘇俄代表越飛與後藤新平商日俄復交問題。

  3﹐8(一,二一)

  (1)張紹曾內閣部分閣員(李根源等)反對下閩粵兩督令,全體通電辭職(電文中有【近日以來,粵中有僭名竊位之行,各方有執戈待旦之兆】語)。  (2)楊森、盧金山、宋大霈(鄂軍)佔領四川萬縣(川軍第一軍但懋辛部楊春芳、范紹曾倒戈,第二混成旅團長劉伯承退梁山)。  3﹐9(一,二二)黎元洪退還張紹曾等辭呈,並通電挽留。

  3﹐10(一,二三)

  (1)外交部照會日本外務省及日使,聲明取消民國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締結之中日條約及換文(即二十一條),並接洽收回租期屆滿之旅順大連(三月二十七日期滿)。

  (2)張紹曾在私宅會議,圖向保(曹)洛(吳)轉圜復職。

  (3)杭州第一師範學生晚膳中毒,死二十餘人。  3﹐12(一,二五)

  (1)唐繼虞率滇軍占領貴陽,以劉顯世為貴州省長,袁祖銘部退鎮遠(唐繼堯旋命繼虞進向四川,援劉成勳、熊克武、但懋辛等,以抗吳佩孚之勢力)。

  (2)孫中山談話,對香港政府表示好感。

  3﹐13(一,二六)奉直軍在山海關有作戰準備,各向後方添調軍隊增防。

  3﹐14(一,二七)日本外務省照覆中國使館及外交部,拒絕取消二十一條及收回旅、大之接洽。

  3﹐15(一,二八)

  (1)北京學生聯合會商討收回旅大問題,決舉行示威,擴大宣傳。

  (2)薩鎮冰、劉冠雄就辦理福建善後事宜職。

  (3)無政府主義派之【互助】月刊在上海(?

  )出版。

  3﹐16(一,二九)中英代表在北京會商威海衛問題。

  3﹐17(二,一)

  (1)孫中山大元帥任命李烈鈞為閩贛防邊督辦,令移駐閩南,潮汕防地由許崇智部駐紮(李部乃收編陳炯明部尹驥、李雲復、翁式亮、賴世璜、黃世安五師而成)。

  (2)四川鄧錫侯、田頌堯、陳國棟敗熊克武、劉成勳、賴心輝於梓潼黑虎岩,占領梓潼。  (3)張紹曾等決定總復職,並請保系閣員(劉恩源、吳毓麟)自津回京。

  (4)蘇俄代表達夫謙離北京回國。

  3﹐18(二,二)孫中山講演,盼與香港合作,由英國投資建築鐵路。

  3﹐19(二,三)

  (1)日、美、英、法公使照會外交部,要求制止四川軍隊對於外國船隻之攻擊與干涉,並附四國長江艦隊司令節略。

  (2)張紹曾內閣決循曹吳意,下閩粵令,實行總復職。

  3﹐20(二,四)  (1)北京政府以沈鴻英督理廣東軍務善後事宜,楊希閔幫辦,林虎為潮梅護軍使,兼粵軍總指揮,陳炯光、鍾景棠、黃業興、王定華為廣東陸軍師旅長,溫樹德為駐粵艦隊司令。

  (2)北京政府以孫傳芳督理福建軍務善後事宜,王永泉幫辦,臧致平為漳廈護軍使。

  (3)四川鄧錫侯等占領綿陽、羅江。

  (4)日本眾議院否決承認蘇俄政府案(中野正剛等提出)。

  3﹐21(二,五)

  (1)北京政府以林俊廷兼代廣西省長。  (2)北京八政團(民黨,保系)接洽不信任張紹曾內閣案。

  (3)孫大元帥命廣東交涉員傅秉常向廣州英領事交涉,驅逐陳炯明出香港。

  (4)開迪化南關為商埠。

  3﹐22(二,六)  (1)駐外各使因經費困難,向外交部總辭職。

  (2)北京外交總長黃郛辭職(因對日交涉困難)。

  (3)北京學生聯合會舉行【施(洋)林(祥謙)及二七諸烈士追悼大會】,到者約千人(共產黨主之)。

  3﹐23(二,七)北京政府以徐元誥為江西省長,未到任前由陶家瑤署理。

  3﹐24(二,八)

  (1)上海全國學生聯合會被法領事封閉。

  (2)川邊鑪霍道孚大地震,死亡二千餘人。

  (3)廖仲愷自日本回抵上海。

  3﹐25(二,九)

  (1)上海學生遊行示威,要求否認二十一條,收回旅大,抵制日貨,打倒國際帝國主義與軍閥。

  (2)北京政府以外交次長沈瑞麟暫代部務。

  (3)沈鴻英、楊希閔辭北京任命。

  (4)政學會之李根源、楊永泰、谷鍾秀、張耀曾、李肇甫等改組【憲政社】。  3﹐26(二,一0)

  (1)北京學生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取消二十一條,收回旅大,召開全國國民代表會議,援助工人恢復自由。

  (2)北京政府派王正廷籌辦中俄交涉事宜。

  (3)楊森軍佔梁山,但懋辛之第一軍退重慶。  (4)孫中山派謝持為全權代表,執行國民黨本部黨務事宜。

  3﹐28(二,一二)

  (1)外交部通知蘇俄代表團,盼越飛早日回京與王正廷開議。

  (2)桂軍沈鴻英表示遵孫中山令,移防西江。

  (3)黎元洪派丁槐南下,擬赴粵疏通孫中山,任孫以全國鐵道督辦,裁兵督辦(丁至上海晤孫洪伊等,大遭詆責而返)。

  3﹐29(二,一三)

  (1)接收魯案未了各事中日最後協定在青島簽字。

  (2)長沙學生舉行示威遊行,不承認二十一條,收回旅大,打倒帝國主義。

  (3)孫中山任命楊希閔為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

  3﹐30(二,一四)英國總領事J。Jamieson再訪孫中山。

  3﹐31(二,一五)

  (1)王寵惠、顧維鈞、王正廷應曹錕邀赴保定(王等並向曹疏通羅案)。

  (2)孫中山任劉震寰為西路討賊軍總司令。

  (3)日本制定對華文化事業特別會計法(以庚子賠款充對華文化事業之用)。

  4﹐1(二,一六)孫中山之秘書陳友仁代孫宣布外交政策,盼英美給以財政援助,用英美專家從事建設。

  4﹐2(二,一七)參議院開議不信任張紹曾內閣案,經審查後改為彈劾案。

  4﹐3(二,一八)

  (1)孫中山之大元帥府由滇軍司令部遷士敏土廠。

  (2)廣州沈鴻英軍復回駐觀音山。

  (3)北京政府以劉冠雄為閩粵海疆防禦使,洪兆麟為廣東陸軍第三師師長,李易標(沈鴻英部)為廣惠護軍使,申葆藩為欽廉鎮守使。

  4﹐4(二,一九)四川鄧錫侯、陳國棟、田頌堯部自羅江經石祁間道趨成都城外,四川總司令劉成勳及熊克武講和,由第九師長劉文輝任成都衛戍司令,維持治安。

  4﹐5(二,二0)湖南各界外交後援會成立,共產黨人郭亮主之。

  4﹐6(二,二一)  (1)四川第二軍楊森,北軍第十八師盧金山,第十八混成旅趙榮華等佔領重慶,第一軍退向遂寧。  (2)第十二師長周蔭人入福州。  4﹐7(二,二二)  (1)上海對日市民大會執行委員會議決對日經濟絕交大綱。

  (2)李烈鈞率所收編之陳炯明軍移閩邊,林虎退駐贛南,許崇智軍即駐潮汕。

  (3)國民黨總務部(副部長為林祖涵)派夏曦、劉少奇(均共產黨員)為湖南第一、第二分部籌備主任。

  4﹐8(二,二三)

  (1)北京政府以顧維鈞繼黃郛署外交總長。

  (2)【海籌】艦長許建廷自青島開上海,聯合高昌廟海軍宣布贊成聯省自治,拒孫傳芳入閩,推林建章為領袖,自行獨立(受浙江盧永祥援助)。

  (3)松花江決口,淹斃三千餘人。  4﹐9(二,二四)眾議院開議不信任張閣案,議員互毆。  4﹐10(二,二五)  (1)曹錕一再派人請美國商人供給毒氣(傳奉方已製造毒氣)。

  (2)直軍增防山海關熱河,奉直形勢緊張。

  (3)桂軍沈鴻英得吳佩孚接濟,所部集中粵北之新街韶關,密圖攻擊廣州。

  (4)張作霖電孫中山,否認圖謀復辟之說(時汪兆銘已到奉天)。

  (5)孫中山以張開儒為大本營參謀長(蔣中正辭)。

  4﹐11(二,二六)

  (1)參議院通過不信任張閣案。

  (2)孫傳芳率軍抵福州。

  (3)川邊鎮守使陳遐齡率軍抵成都,推鄧錫侯為聯軍總指揮,共抗熊克武、賴心輝。

  (4)湖南省議會以長沙大公報批評省憲,勒令停刊。

  4﹐12(二,二七)安徽和縣兵變。

  4﹐14(二,二九)

  (1)章炳麟聯絡孫中山、唐繼堯、劉成勳、熊克武、趙恆惕、譚延闓、劉顯世駐滬代表,發表聯名通電,表示連合對直系武力政策為自衛的行動。

  (2)廣州廣東工會聯合會之【勞動周報】出版。

  (3)蘭辛石井協定廢止(休士埴原Hughes-HaniharaNote換文取消)。

  4﹐15(二,三0)  (1)丁文江駁2﹐14張君勱之講演。

  (2)孫中山覆北京學生聯合會,北伐須稍待,盼先轉移輿論,極力宣傳吳佩孚之惡。  (3)天津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廢止中日二十一條。  (4)張紹曾赴保定晤曹錕,商對廣東、奉天問題,並懇維護內閣,曹令改組。

  4﹐16(三,一)

  (1)沈鴻英在新街就任廣東督理職,所部李易標等分路進攻廣州,滇軍楊希閔等禦之。孫中山令褫職。

  (2)美公使舒爾曼連日與外交總長顧維鈞及馮玉祥等談克門案。

  4﹐17(三,二)

  (1)北京政府財政總長劉恩源向英匯豐銀行接洽三千萬墊款五萬萬大借款,由該行經理轉新銀行團。

  (2)廈門臧致平對孫傳芳宣告獨立(臧為盧永祥系)。

  4﹐18(三,三)

  (1)王寵惠自上海赴海牙國際法庭,就法官職,並代表北京政府赴廣州與孫中山接洽,擬任孫為全國兵工督辦,楊天驥持張紹曾信同行,勸孫中山取消名義,前來北京,共謀和平統一。

  (2)安徽殷恭先部新安武軍十二營遣散(新安武軍共四十營,為張勳定武軍之一部,復辟失敗,改為新安武軍,歸倪嗣沖,至是全裁)。

  4﹐19(三,四)

  (1)廣州之沈鴻英軍被滇桂粵軍擊敗,退新街江村。

  (2)劉顯世任貴州省長。

  4﹐20(三,五)  (1)北京政府特派洪兆麟為汕頭防務督辦,陸宗宇為肇陽羅鎮守使,鄧本殷為瓊崖鎮守使,尹驥、李雲復、賴世璜、蘇世安、楊坤如、翁式亮為廣東陸軍師長(洪等均陳炯明舊部,大都已受李烈鈞等收編。此令用意在制孫中山)。

  (2)蔣中正自上海到廣州。

  (3)日本同意與蘇俄舉行第三次會議。  4﹐21(三,六)

  (1)楊希閔等敗沈鴻英軍,佔新街。

  (2)英公使馬克瑞到保定晤曹錕(商借款事)  。

  (3)黎元洪咨請國會查照總統選舉法注意準備(時曹錕左右力謀黎去)。  4﹐22(三,七)

  (1)吳佩孚五十歲生日(陰曆),各方顯要到洛陽祝賀者數百人。

  (2)肇慶桂軍師長陳天大驅走沈鴻英軍張希栻(翌日張又佔肇慶)。

  4﹐23(三,八)北京政府任王永泉兼建安護軍使,周蔭人兼泉永護軍使。  4﹐24(三,九)北京政府任江西第九混成旅旅長鄧如琢為南雄鎮守使(時鄧奉吳佩孚令出兵助沈鴻英)。

  4﹐25(三,一0)  (1)眾議院全院委員會退還參議院不信任內閣案,待報告大會施行(張紹曾納賄運動之結果)。  (2)日代辦謁黎元洪,力言奉直不可再戰。

  (3)北京代表王寵惠、楊天驥到廣州(不得要領而去)。  (4)粵軍第一師李濟琛部佔清遠,沈鴻英子榮光敗走。

  (5)粵軍陳策、周之貞等攻肇慶沈鴻英部張希栻,不利。

  4﹐26(三,一一)

  (1)北京軍警領袖馮玉祥、王懷慶、陸錦、薛之珩、聶憲藩等百餘人包圍國務院索餉,勒令財長劉恩源出立筆據,限下月分發一月份經費。

  (2)北京閣議承認日本正金銀行代發債券。

  (3)英、美、法、日新銀行團代表與北京財政總長劉恩源商借款及外債問題。

  (4)滇粵桂聯軍擊退沈鴻英及北軍鄧如琢於銀盞坳(是日曹錕電沈與林虎洪兆麟合力進攻廣州)。

  4﹐28(三,一三)

  (1)黎元洪與眾參兩院議長吳景濂、王家襄商議劉恩源所進行之五萬萬大借款,三千萬墊款。

  (2)四川鄧錫侯等部經潼川趨遂寧,進攻川東之熊克武,熊部亦分路進攻(鄧部旋敗)。

  (3)派鄧萃英等為萬國教育會代表。

  4﹐29(三,一四)曹錕通電否認對奉備戰(翌日張作霖亦聲明未備戰,均係受英美日之警告)。

  4﹐30(三,一五)

  (1)吳佩孚因張克瑤旅援粵不力,加派江西方本仁、岳兆麟為後路援軍。

  (2)滇粵桂聯軍力破沈鴻英軍於軍田銀盞坳,進佔源潭。

  (3)美公使舒爾曼到保定,與曹錕談克門案。

  (4)趙恆惕通緝毛澤東。

  5﹐1(三,一六)

  (1)北京國民大會,主張推倒張紹曾內閣。  (2)北京國務會議,閣員互相指責賣缺。

  (3)滇軍胡若愚抵瀘州,援熊克武。

  (4)蘇俄電孫中山,願隨時予以必要援助。  (5)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表【五一節告工友】書,鼓動打倒軍閥曹錕、吳佩孚,恢復全國總工會。

  (6)長沙大罷工(共產黨湖南支部書記毛澤東所策動)。

  (7)安徽定遠兵變。  5﹐2(三,一七)  (1)眾議院大會通過再將不信任張閣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2)廣東滇粵桂軍攻下琶江,沈鴻英大敗。

  (3)四川楊森軍自重慶進佔合川銅梁。

  (4)綏遠兵變。

  5﹐3(三,一八)

  (1)張紹曾、李根源在閣議席上主下令討伐粵省,備就命令,送總統府,黎元洪拒不蓋印。  (2)孫中山覆張作霖書,如能助軍費七十萬元,李烈鈞、譚延闓兩軍即可回贛湘。

  (3)日政府訓令駐華代理公使,勸告中國息爭。

  (4)阿富汗代表帕拉他撲到北京,商恢復中阿關係。

  (5)公布商標法。

  5﹐4(三,一九)

  (1)北京學生再起驅逐彭允彝,毀其住宅,彭控北京大學教職員蔣夢麟等主使,蔣亦控彭誣陷。

  (2)英、美、法、日四使面告張紹曾,如直奉再戰,即不考慮借款,並建議雙方軍隊撤退,劃定中立區。  (3)北京政府褒獎鄧如琢援粵功。

  5﹐5(三,二0)

  (1)察哈爾都統張錫元為張家口美僑克門案親到美使館謝罪。

  (2)天津保定派閣員吳毓麟等三人拒不出席國務會議。  (3)以楊樹莊為海軍練習艦隊司令。

  (4)山西五臺兵變。

  5﹐6(三,二一)

  (1)晨二時五十分,津浦路北上快車在山東臨城被土匪孫美瑤等(張敬堯舊部)截劫,中外乘客三百餘人(內外人十九名,另婦女七名均釋放)悉被擄往匪巢抱犢崮(即所謂臨城案)。  (2)美公使舒爾曼自濟南電曹錕,並晤山東督軍田中玉,要求立即營救臨城被擄外人。

  (3)陝西巡防二路統領郭金榜因縱兵殃民,被處死刑。  (4)滇粵桂軍佔英德。

  (5)顧頡剛等之中國古史論辨開始。

  5﹐7(三,二二)  (1)北京外交團(公使團)因臨城劫車案,向北京內閣總理張紹曾及外交交通總長嚴重抗議,要求立即營救被擄外人,嚴剿魯匪,共同調查,張均應允。  (2)曹錕電復美公使,已令山東軍民官,營救被擄外人,並派兵前往臨城。

  (3)孫中山大元帥任葉恭綽為財政部長,鄭洪年為次長,廖仲愷為廣東省長,調徐紹楨為內政部長,譚延闓為建設部長(葉、鄭均梁士詒系)。

  5﹐8(三,二三)

  (1)因臨城劫車案,黎元洪下令議處山東督軍田中玉,省長熊炳琦,並命迅將被擄人員先行設法救回,所有軍事地點文武官吏將先撤職,聽候查辦。

  (2)臨城被擄美人RobertAllen,RowlandRinger獲釋。

  (3)財政總長劉恩源以軍餉問題,出京走天津。張紹曾內閣又辭職。

  (4)駐日使館人員,因被留學生逼迫,聯合辭職。

  5﹐9(三,二四)

  (1)外交團限北京政府三日內全數救出臨城被劫外人,逾限依時要求賠償。  (2)比、義、美、日、西、英、法、荷八國要求以金幣付庚款,北京政府咨眾議院請公決。

  (3)葉舉在惠州轉粵軍總指揮通電攻擊孫中山,率東江陳炯明舊部向廣州進攻,同時林虎、洪兆麟等襲攻潮汕許崇智軍,黃大偉召集舊部助林虎(黃與許前在福建衝突,轉與陳結)。  (4)袁祖銘奉吳佩孚命率黔軍入川助楊森。

  5﹐10(三,二五)

  (1)滇粵桂軍佔韶關,沈鴻英退始興南雄(孫中山大元帥即調桂軍劉震寰等赴東江)。

  (2)美公使舒爾曼到南京晤齊燮元,商營救被擄外人。

  5﹐11(三,二六)

  (1)北京以馮玉祥為西北邊防督辦。

  (2)廣東李耀漢攻江門,援西江之沈鴻英軍。

  (3)孫中山下令通緝黃大偉。

  5﹐12(三,二七)

  (1)山東督軍田中玉、交通總長吳毓麟、徐州鎮守使陳調元、江蘇交涉員溫世珍、天津警察廳長楊以德及各國領事,均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