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晋封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为示知事。照得醮务,定于本月二十三日起,至二十五日完满。除先期谕饬城乡土庶、郊户,随缘助施外,合行示知。为此示,仰合属水陆幽滞男女孤魂等众咸悉:尔等至期,务须齐集,分班听候,领受衣食,待焚给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藉端逗遛、附草依木、扰害生灵。如敢故违,定即拿究不贷。俱各凛遵,毋违。特示。
一、示贴四城坛前
私记
天运己丑年拾月初十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正文
第一一示贴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七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