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作者:



已革胥吏许祥检交承办案卷

具切结状革书许祥,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祥承办新旧钱刑各案件共玖件,蒙宪单,饬值役李禄检卷等因,祥遵单,随将所有承办新旧案件,如数检交李禄,禀缴赴辕察夺;余并无隐匿各案等情。如有等情,察出,愿甘坐罪。合具切结是实。

粘新旧各案姓名单壹纸。(注)

私记

〔批〕附卷,粘单存。

私记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具切结状革书许祥(画押)

(注)本件系一一二○三-一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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