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五保结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作者:


户粮税总书陈荣,为庄书郑镜清等三人保结 具保结状,案下户粮税总书陈荣,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郑镜清、林成、陈华三名,接充竹北一保、二保、竹南一保各庄书,均系有家有室,公事谙练,堪以接充斯缺,罔敢贻误、非为情弊。如有等情,惟荣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刘、给户粮税总书、陈荣戳记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