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問于晏子曰〔二〕:「寡人意氣衰,身病甚〔三〕。今吾欲具珪璋犧牲〔四〕,令祝宗薦之乎上帝宗廟〔五〕,意者禮可以干福乎〔六〕?」晏子對曰:「嬰聞之,古者先君之干福也,政必合乎民,行必順乎神;節宮室,不敢大斬伐,以無偪山林〔七〕;節飲食,無多畋漁,以無偪川澤〔八〕;祝宗用事,辭罪而不敢有所求也〔九〕。是以神民俱順,而山川納祿〔一十〕。今君政反乎民,而行悖乎神;大宮室,多斬伐,以偪山林〔一一〕;羨飲食〔一二〕,多畋漁,以偪川澤。是以民神俱怨〔一三〕,而山川收祿,司過薦罪〔一四〕,而祝宗祈福〔一五〕,意者逆乎!」公曰:「寡人非夫子無所聞此,請革心易行。」于是廢公阜之遊,止海食之獻〔一六〕,斬伐者以時,畋漁者有數,居處飲食,節之勿羨,祝宗用事,辭罪而不敢有所求也〔一七〕。故鄰國忌之,百姓親之,晏子沒而後衰。
〔一〕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對」作「病」,「當辭」作「常辭」。治要引此章在問下篇。
〔二〕 盧文弨云:「『于』,元刻無。」◎蘇輿云:「治要亦無。」◎則虞案:楊本、凌本亦無,惟吳勉學本有。
〔三〕 蘇輿云:「治要作『身甚病』。」
〔四〕 王念孫云:「案『珪璋』本作『圭璧』,此後人以意改之也。古者祈禱皆用圭璧,無用璋者。(金縢曰:『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大雅雲漢曰:『圭璧既卒,寧莫我聽。』)諫上篇曰『寡人之病病矣,使史固與祝佗巡山川宗廟,犧牲珪璧,莫不備具』,是其證。治要正作『圭璧犧牲』。」
〔五〕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皆作「朝」,吳勉學本作「廟」。
〔六〕 蘇輿云:「『禮』疑『祀』之誤,『禮』古文似『祀』,故訛。」◎則虞案:天明本治要上眉校語同。
〔七〕 孫星衍云:「一本脫『以』字,非。」◎則虞案:元本、活字本即無「以」字,綿眇閣、吳勉學諸本有。
〔八〕 蘇輿云:「治要『畋』作『田』,『澤』作『浦』,下並同。」
〔九〕 蘇輿云:「治要『所』作『祈』,下同。」
〔一十〕蘇輿云:「曲禮下鄭氏注云:『納,猶致也。』爾雅釋詁云:『祿,福也。』『納祿』,猶言致福,下云『收祿』,正與此反言。」
〔一一〕則虞案:凌本作「一偪」。
〔一二〕蘇輿云:「治要『飲』作『飯』。」
〔一三〕蘇輿云:「治要作『神民』。」
〔一四〕蘇輿云:「治要作『荐至』,疑誤。」
〔一五〕孫星衍云:「『祿』、『福』為韻。」
〔一六〕文廷式云:「說苑君道篇曰『海人入魚,景公以五十乘賜弦章』,蓋即海食之獻。又案文選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侮食來王』,李善注曰:『古本作「晦食」,周書曰「東越侮食」。』此文『海食』或『晦食』之異文,則是地名,故與公阜對舉矣。」
〔一七〕蘇輿云:「治要作『焉』。」
〔一〕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對」作「病」,「當辭」作「常辭」。治要引此章在問下篇。
〔二〕 盧文弨云:「『于』,元刻無。」◎蘇輿云:「治要亦無。」◎則虞案:楊本、凌本亦無,惟吳勉學本有。
〔三〕 蘇輿云:「治要作『身甚病』。」
〔四〕 王念孫云:「案『珪璋』本作『圭璧』,此後人以意改之也。古者祈禱皆用圭璧,無用璋者。(金縢曰:『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大雅雲漢曰:『圭璧既卒,寧莫我聽。』)諫上篇曰『寡人之病病矣,使史固與祝佗巡山川宗廟,犧牲珪璧,莫不備具』,是其證。治要正作『圭璧犧牲』。」
〔五〕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皆作「朝」,吳勉學本作「廟」。
〔六〕 蘇輿云:「『禮』疑『祀』之誤,『禮』古文似『祀』,故訛。」◎則虞案:天明本治要上眉校語同。
〔七〕 孫星衍云:「一本脫『以』字,非。」◎則虞案:元本、活字本即無「以」字,綿眇閣、吳勉學諸本有。
〔八〕 蘇輿云:「治要『畋』作『田』,『澤』作『浦』,下並同。」
〔九〕 蘇輿云:「治要『所』作『祈』,下同。」
〔一十〕蘇輿云:「曲禮下鄭氏注云:『納,猶致也。』爾雅釋詁云:『祿,福也。』『納祿』,猶言致福,下云『收祿』,正與此反言。」
〔一一〕則虞案:凌本作「一偪」。
〔一二〕蘇輿云:「治要『飲』作『飯』。」
〔一三〕蘇輿云:「治要作『神民』。」
〔一四〕蘇輿云:「治要作『荐至』,疑誤。」
〔一五〕孫星衍云:「『祿』、『福』為韻。」
〔一六〕文廷式云:「說苑君道篇曰『海人入魚,景公以五十乘賜弦章』,蓋即海食之獻。又案文選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侮食來王』,李善注曰:『古本作「晦食」,周書曰「東越侮食」。』此文『海食』或『晦食』之異文,則是地名,故與公阜對舉矣。」
〔一七〕蘇輿云:「治要作『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