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侍于景公,朝寒,公曰:「請進暖食〔一〕。」晏子對曰:「嬰非君奉餽之臣也〔二〕,敢辭。」公曰:「請進服裘。」對曰:「嬰非君茵席之臣也〔三〕,敢辭。」公曰:「然夫子之于寡人何為者也〔四〕?」對曰:「嬰,社稷之臣也〔五〕。」公曰:「何謂社稷之臣〔六〕?」對曰:「夫社稷之臣〔七〕,能立社稷,別上下之義〔八〕,使當其理〔九〕;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一十〕;作為辭令,可分布于四方〔一一〕。」自是之後,君不以禮,不見晏子。〔一二〕
〔一〕 孫星衍云:「『暖』,說苑作『熱』。」◎劉師培校補云:「治要及書抄百四十三引『暖』作『煖』,御覽八百四十九引說苑亦作『公曰「請子進暖食於寡人」』,與今本臣術篇『請進熱食』無『公曰』二字者不同。」◎則虞案:書鈔三十七引亦作「煖」。
〔二〕 孫星衍云:「『奉餽』,說苑作『廚養』,『餽』與『饋』通。」
〔三〕 孫星衍云:「說文:『茵,車重席。』說苑『茵席』作『田澤』者,言獵獸取裘,亦通。」◎蘇輿云:「秦風毛傳云:『茵,虎皮也。』廣雅云:『靯鞲謂之鞇。』司馬相如說『茵從革』,漢書霍光傳作『絪茵』。『絪』『鞇』並同義。」
〔四〕 則虞案:說苑無「之」字,「何」作「奚」。
〔五〕 則虞案:說苑、治要無「嬰」字「也」字。
〔六〕 蘇輿云:「治要作『公問社稷之臣若何』。」
〔七〕 蘇輿云:「治要無『夫社稷之臣』五字。」
〔八〕 孫星衍云:「『別』,說苑作『辨』。」
〔九〕 則虞案:說苑「當」作「得」。
〔一十〕孫星衍云:「『稷』、『理』、『宜』為韻。」◎蘇輿云:「治要『宜』作『所』。」
〔一一〕則虞案:治要無「分」字,「方」下有「也」字,指海本已據補。
〔一二〕則虞案:說苑下有「也」字。
〔一〕 孫星衍云:「『暖』,說苑作『熱』。」◎劉師培校補云:「治要及書抄百四十三引『暖』作『煖』,御覽八百四十九引說苑亦作『公曰「請子進暖食於寡人」』,與今本臣術篇『請進熱食』無『公曰』二字者不同。」◎則虞案:書鈔三十七引亦作「煖」。
〔二〕 孫星衍云:「『奉餽』,說苑作『廚養』,『餽』與『饋』通。」
〔三〕 孫星衍云:「說文:『茵,車重席。』說苑『茵席』作『田澤』者,言獵獸取裘,亦通。」◎蘇輿云:「秦風毛傳云:『茵,虎皮也。』廣雅云:『靯鞲謂之鞇。』司馬相如說『茵從革』,漢書霍光傳作『絪茵』。『絪』『鞇』並同義。」
〔四〕 則虞案:說苑無「之」字,「何」作「奚」。
〔五〕 則虞案:說苑、治要無「嬰」字「也」字。
〔六〕 蘇輿云:「治要作『公問社稷之臣若何』。」
〔七〕 蘇輿云:「治要無『夫社稷之臣』五字。」
〔八〕 孫星衍云:「『別』,說苑作『辨』。」
〔九〕 則虞案:說苑「當」作「得」。
〔一十〕孫星衍云:「『稷』、『理』、『宜』為韻。」◎蘇輿云:「治要『宜』作『所』。」
〔一一〕則虞案:治要無「分」字,「方」下有「也」字,指海本已據補。
〔一二〕則虞案:說苑下有「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