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有北郭騷者〔二〕,結罘罔〔三〕,捆蒲葦〔四〕,織履〔五〕,以養其母,猶不足,踵門見晏子曰〔六〕:「竊說先生之義,願乞所以養母者〔七〕。」晏子使人分倉粟府金而遺之〔八〕,辭金受粟〔九〕。有閒,晏子見疑于景公,出奔〔一○〕,過北郭騷之門而辭。北郭騷沐浴而見晏子曰〔一一〕:「夫子將焉適?」晏子曰:「見疑于齊君,將出奔。」北郭騷曰〔一二〕:「夫子勉之矣!」晏子上車太息而歎曰〔一三〕:「嬰之亡豈不宜哉!亦不知士甚矣。」晏子行,北郭子召其友而告之曰〔一四〕:「吾說晏子之義,而嘗乞所以養母者焉〔一五〕。吾聞之,養其親者身伉其難〔一六〕。今晏子見疑,吾將以身死白之〔一七〕。」著衣冠,令其友操劍,奉笥而從〔一八〕,造于君庭〔一九〕,求復者曰:「晏子,天下之賢者也;今去齊國,齊必侵矣〔二○〕。方見國之必侵,不若死〔二一〕,請以頭託白晏子也〔二二〕。」因謂其友曰:「盛吾頭于笥中,奉以託。」退而自刎〔二三〕。其友因奉託而謂復者曰〔二四〕:「此北郭子為國故死〔二五〕,吾將為北郭子死。」又退而自刎。景公聞之,大駭,乘馹而自追晏子〔二六〕,及之國郊,請而反之。晏子不得已而反,聞北郭子之以死白己也〔二七〕,太息而歎曰〔二八〕:「嬰之亡,豈不宜哉!亦愈不知士甚矣〔二九〕。」
〔一〕 蘇輿云:「疑當作『北郭騷乞晏子米』。」◎則虞案:原文自通,不必校改。
〔二〕 孫星衍云:「姓北郭,名騷。」
〔三〕 孫星衍云:「今本『罘』作『果』,據呂氏春秋訂正。說文:『{罘口},兔罟也。』徐鉉曰:『隸書作罘。』」◎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楊本俱作「果」。
〔四〕 孫星衍云:「『捆』當為『稇』,說文:『絭束也。』玉篇始有『捆』字,『口袞切,織也,抒也,纂組也。』呂氏春秋作『梱』。案『稇』正字,『梱』借字,『捆』俗字。」
〔五〕 孫星衍云:「呂氏春秋作『織屨履。』,注:『一作萉履。』」◎黃以周云:「『履』,盧校作『屨』。」
〔六〕 孫星衍云:「說文:『踵,一曰往來兒。』」
〔七〕 則虞案:呂氏春秋士節、御覽四百七十九引無「者」字,藝文類聚八十三引作「託以養母」,御覽八百四十引亦作「託」。又士節下有「晏子之僕謂晏子曰『此齊國之賢者也,其義不臣乎天子,不友乎諸侯,於利不苟取,於害不苟免,今乞所以養母,是說夫子之義也,必與之。』」一段。
〔八〕 則虞案:楊本「倉粟」作「食粟」,誤。
〔九〕 則虞案:御覽「辭」上有「騷」字。
〔一○〕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奔』。」◎則虞案:御覽四百七十九引「奔」上有「乃」字。
〔一一〕孫星衍云:呂氏春秋「見」上有「出」字。
〔一二〕則虞案:呂氏春秋「騷」作「子」。
〔一三〕則虞案:黃本無「歎」字。
〔一四〕黃以周云:「元刻作『北子』,脫『郭』字。」
〔一五〕則虞案:呂氏春秋「說」上無「吾」字,「母」下無「者」字,說苑無「焉」字。
〔一六〕孫星衍云:「高誘注呂氏春秋:『伉,當。』玉篇:『去浪切。』說苑、藝文類聚作『更』。」◎王念孫云:「案『養其親者』,本作『養及親』,養及于親,則德莫大焉,故必身伉其難也。今本『及』作『其』,即涉『伉其難』而誤。藝文類聚人部十七、御覽人事部百一十,引此並作『養及親』。呂氏春秋士節篇、說苑復恩篇同。」
〔一七〕則虞案:說苑無「死」字。
〔一八〕孫星衍云:「今本脫『笥』字,據呂氏春秋增。」◎蘇輿云:「舊刻無『笥』字,音義有,而此仍未補,今正。」
〔一九〕則虞案:說苑、藝文類聚三十三、御覽八百四十引皆作「遂造公庭」。御覽四百七十九「造」作「告」。
〔二○〕蘇輿云:「『侵』上疑有『見』字。」◎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去則齊國必侵矣」,說苑作「今去齊國,齊國必侵矣」,類聚、御覽四百七十九作「去齊,齊國必侵」,御覽八百四十作「去齊,敵必來侵」,皆無「見」字。
〔二一〕俞樾云:「案『方』乃『與』字之誤。『與』本作『与』,隸書『方』字作『() 』,相似故誤也。『與見國之必侵,不若死』,曰『與』,曰『不若』,正相應,今誤作『方』,則不可通矣。」◎則虞案:俞說非是。「方」乃「臣」之訛。御覽八百四十引正作「臣」,是其證。「死」上呂氏春秋、說苑、類聚、御覽四百七十九引皆有「先」字,當據增。
〔二二〕則虞案:說苑作「請絕頸以白晏子」。
〔二三〕孫星衍云:「今本作『奉以退』,據呂氏春秋作『奉以託』,藝文類聚作『乃自殺』。『刎』當為『歾』,荀子彊國篇『是猶欲壽而歾頸』,楊倞注:『歾,當為刎。』非也。呂氏春秋離俗篇退而自歿』,說文:『歾,終也,或作「歿」。』」◎則虞案:元刻以下各本皆作「奉以退」。
〔二四〕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其友因奉以託,其友謂觀者曰」。「奉」下當補「以」字。「奉以託」者,奉頭以託獻諫于君也。「復」不當作「觀」,上云「求復者」,北郭子未在君前;此云「謂復者」,其友告復者也,又何來觀者耶。
〔二五〕則虞案:「此」字當據呂氏春秋刪。
〔二六〕孫星衍云:「『馹,說文:『驛傳也。』呂氏春秋作『驛』,高誘注:『驛,傳車也。』說苑作『馳』。」
〔二七〕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北郭騷」。
〔二八〕則虞案:當據呂氏春秋刪「太息而歎」四字。
〔二九〕孫星衍云:『呂氏春秋士節篇、說苑報德篇用此文,說苑作『嬰不肖,罪過固其所也。而士以身明之,哀哉』。文視此多劣。」◎劉師培校補云:「御覽引作『晏子曰「士以身明人者也」』。據說苑報德篇亦有『而士以身明之』句,疑御覽所引七字,或『甚矣』下挩文。」
〔一〕 蘇輿云:「疑當作『北郭騷乞晏子米』。」◎則虞案:原文自通,不必校改。
〔二〕 孫星衍云:「姓北郭,名騷。」
〔三〕 孫星衍云:「今本『罘』作『果』,據呂氏春秋訂正。說文:『{罘口},兔罟也。』徐鉉曰:『隸書作罘。』」◎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楊本俱作「果」。
〔四〕 孫星衍云:「『捆』當為『稇』,說文:『絭束也。』玉篇始有『捆』字,『口袞切,織也,抒也,纂組也。』呂氏春秋作『梱』。案『稇』正字,『梱』借字,『捆』俗字。」
〔五〕 孫星衍云:「呂氏春秋作『織屨履。』,注:『一作萉履。』」◎黃以周云:「『履』,盧校作『屨』。」
〔六〕 孫星衍云:「說文:『踵,一曰往來兒。』」
〔七〕 則虞案:呂氏春秋士節、御覽四百七十九引無「者」字,藝文類聚八十三引作「託以養母」,御覽八百四十引亦作「託」。又士節下有「晏子之僕謂晏子曰『此齊國之賢者也,其義不臣乎天子,不友乎諸侯,於利不苟取,於害不苟免,今乞所以養母,是說夫子之義也,必與之。』」一段。
〔八〕 則虞案:楊本「倉粟」作「食粟」,誤。
〔九〕 則虞案:御覽「辭」上有「騷」字。
〔一○〕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奔』。」◎則虞案:御覽四百七十九引「奔」上有「乃」字。
〔一一〕孫星衍云:呂氏春秋「見」上有「出」字。
〔一二〕則虞案:呂氏春秋「騷」作「子」。
〔一三〕則虞案:黃本無「歎」字。
〔一四〕黃以周云:「元刻作『北子』,脫『郭』字。」
〔一五〕則虞案:呂氏春秋「說」上無「吾」字,「母」下無「者」字,說苑無「焉」字。
〔一六〕孫星衍云:「高誘注呂氏春秋:『伉,當。』玉篇:『去浪切。』說苑、藝文類聚作『更』。」◎王念孫云:「案『養其親者』,本作『養及親』,養及于親,則德莫大焉,故必身伉其難也。今本『及』作『其』,即涉『伉其難』而誤。藝文類聚人部十七、御覽人事部百一十,引此並作『養及親』。呂氏春秋士節篇、說苑復恩篇同。」
〔一七〕則虞案:說苑無「死」字。
〔一八〕孫星衍云:「今本脫『笥』字,據呂氏春秋增。」◎蘇輿云:「舊刻無『笥』字,音義有,而此仍未補,今正。」
〔一九〕則虞案:說苑、藝文類聚三十三、御覽八百四十引皆作「遂造公庭」。御覽四百七十九「造」作「告」。
〔二○〕蘇輿云:「『侵』上疑有『見』字。」◎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去則齊國必侵矣」,說苑作「今去齊國,齊國必侵矣」,類聚、御覽四百七十九作「去齊,齊國必侵」,御覽八百四十作「去齊,敵必來侵」,皆無「見」字。
〔二一〕俞樾云:「案『方』乃『與』字之誤。『與』本作『与』,隸書『方』字作『() 』,相似故誤也。『與見國之必侵,不若死』,曰『與』,曰『不若』,正相應,今誤作『方』,則不可通矣。」◎則虞案:俞說非是。「方」乃「臣」之訛。御覽八百四十引正作「臣」,是其證。「死」上呂氏春秋、說苑、類聚、御覽四百七十九引皆有「先」字,當據增。
〔二二〕則虞案:說苑作「請絕頸以白晏子」。
〔二三〕孫星衍云:「今本作『奉以退』,據呂氏春秋作『奉以託』,藝文類聚作『乃自殺』。『刎』當為『歾』,荀子彊國篇『是猶欲壽而歾頸』,楊倞注:『歾,當為刎。』非也。呂氏春秋離俗篇退而自歿』,說文:『歾,終也,或作「歿」。』」◎則虞案:元刻以下各本皆作「奉以退」。
〔二四〕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其友因奉以託,其友謂觀者曰」。「奉」下當補「以」字。「奉以託」者,奉頭以託獻諫于君也。「復」不當作「觀」,上云「求復者」,北郭子未在君前;此云「謂復者」,其友告復者也,又何來觀者耶。
〔二五〕則虞案:「此」字當據呂氏春秋刪。
〔二六〕孫星衍云:「『馹,說文:『驛傳也。』呂氏春秋作『驛』,高誘注:『驛,傳車也。』說苑作『馳』。」
〔二七〕則虞案:呂氏春秋作「北郭騷」。
〔二八〕則虞案:當據呂氏春秋刪「太息而歎」四字。
〔二九〕孫星衍云:『呂氏春秋士節篇、說苑報德篇用此文,說苑作『嬰不肖,罪過固其所也。而士以身明之,哀哉』。文視此多劣。」◎劉師培校補云:「御覽引作『晏子曰「士以身明人者也」』。據說苑報德篇亦有『而士以身明之』句,疑御覽所引七字,或『甚矣』下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