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游輯注]
明帝紀
00一 明帝至長安,迎取飛廉并銅馬,置上西門平樂觀。(汪。黃)──文選卷三張平子東京賦注
00二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明帝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非其人則民受其殃。」〔一〕(姚。汪。黃)──初學記卷一一 ○ 御覽卷二一五
〔一〕 黃輯又注出書鈔卷六0。按其所據乃陳本,孔本作應劭漢官儀。今從孔本。
00三 帝自制五行章句〔一〕。(汪。黃)──范書桓郁傳注 ○ 御覽卷五九一
〔一〕 東觀記與此同,而范書作「五家章句」。李賢曰:「此言『五家』,即謂五行之家也。」
00四 世祖既以吏事自嬰,帝尤任文法,總攬威柄,權不借下。值天下初定,四民樂業,戶口衣食滋植,斷獄號居前世之十二。中興已來,追蹤宣帝。夫以鍾離意之廉法,諫諍懇切,以寬和為首。以此推之,斯亦難以德言者也〔一〕。(汪。黃)──御覽卷九一 ○ 類聚卷一二 書鈔卷一五
〔一〕 天游按:范書鍾離意傳曰:「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故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常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又曰:「朝廷莫不悚慄,爭為嚴切,以避誅責,唯意獨敢諫爭。會連有變異,意復上疏曰:『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絕。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華嶠「難以德言者也」之斷語,當本於此。而范論作「豈弘人之度未優乎」,未免有避重就輕之嫌。
章帝紀
00五 魏文帝稱「明帝察察,章帝長者」〔一〕。(姚。汪。黃)──范書章帝紀注
〔一〕 此引當系章帝紀華嶠論之語。
靈帝紀
00六 (元和)〔光和〕元年〔一〕,置鴻都門學,〔畫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二〕。其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乃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三〕。(汪。黃)──文選卷三八任彥昇為范史雲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 ○ 御覽卷二0一
〔一〕 據汪輯改。
〔二〕 據御覽卷二0一補。
〔三〕 袁宏紀卷二四曰:「本頗以經學相招。後諸能為尺牘、詞賦及工書鳥篆者至數千人,或出典州郡,入為尚書侍中,封賜侯爵。」
00七 靈帝時,遂使鉤盾令宋典繕治南宮,〔修玉堂殿〕〔一〕。又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列於蒼龍、玄武闕外。又鑄四鍾,皆受二千斛,懸於〔玉〕堂及雲臺殿殿前〔二〕。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三〕。〔又鑄四出文錢〕〔四〕。(姚。汪。黃)──類聚卷八四 御覽卷八一三
〔一〕 據御覽卷八一四補。
〔二〕 據范書補。
〔三〕 天游按:范書張讓傳「天祿蝦蟆」下作「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作渴烏」云云。又御覽卷九四九引張璠紀作「吐水於平昌門外橋東約入宮,又作翻車渴烏」云云,疑華書「吐水」下脫「於平昌門外橋東,轉入宮。又作翻車」十四字。
〔四〕 據御覽卷八一三補。
00八 靈帝於平樂觀下起大壇,上建十二重五彩華蓋,高十丈。壇東北為小壇,復建九重華蓋,高九丈,列奇兵騎士數萬人。天子住大蓋下。禮畢,天子躬擐甲,稱無上將軍,行陣三匝而還。設祕戲以示遠人。(汪。黃)──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
獻帝紀
00九 李傕等大戰弘農,百官士卒死者不可勝數。董承密招白波帥李樂等率眾來共擊傕等〔一〕,大破之,乘輿乃得進。承夜潛過曰:「先具舟船為應。」帝步出營,臨河岸高不得下。時中官伏德扶中宮,一手持十疋絹。乃取德絹,連續挽而下,餘人匍匐岸側,或自投死亡。(汪。黃)──御覽卷八一七 ○ 文選卷一0潘安仁西征賦注
〔一〕 「傕」原作「〈亻霍〉」,逕正之。
皇后紀
0一0 孝獻伏后,興平二年立為皇后。李傕、郭氾等敗乘輿於曹陽。帝乃潛夜渡河走,六宮皆步行出營。后手持縑數疋,董承使孫微以刃脅奪之〔一〕,殺傍侍者,血濺后衣〔二〕。(汪。黃)──御覽卷八一八
〔一〕 天游按:范書伏后紀作「符節令孫徽」,袁紀卷二八作「荷令孫儼」,疑華書「微」系「徽」之誤。「徽」、「儼」,黃奭曰「當作孫儼」。又按其官職恐當以「符節令」為是。
〔二〕 廿二史考異曰:「世譏范蔚宗創為皇后紀,非也。晉書稱華嶠作漢後書九十七卷,有帝紀十二卷,皇后紀二卷。嶠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傳以繼末編,非其義也,故改皇后紀,次帝紀之下。然則皇后之紀,乃嶠自出新意,蔚宗特因之不改爾。」故今立皇后紀,而伏后紀必系其下卷無疑。
李通傳
0一一 李通字次元〔一〕,以讖記說光武〔二〕,為大司空。而有議,懼欲避世,數乞骸骨,乃許,以特進奉朝請。(姚。汪。黃。鈴木──書鈔五二 ○ 初學記卷一一
〔一〕 陳本作「文元」,初學記亦然。汪、姚、黃三輯皆從之。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文元」,然袁紀作「次元」,孔本仍宋本之舊,較陳本據范書妄改為佳,今從孔本。
〔二〕 李通父守說讖云:「劉氏復興,李氏為輔。」
來歙傳玄孫豔
0一二 豔好學下士,開館養徒眾。少歷顯位,靈帝時位至司空。(姚。汪。黃)──蜀志來敏傳注
鄧晨傳
0一三 鄧晨字偉卿,拜光祿大夫。數讌見,說故舊平生為歡。晨從容謂上曰:「僕竟辨之。」上大笑,使持節監諸將汝南,從幸度淮,因領九江兵。(鈴木)──書鈔卷五六
鄧禹傳
0一四 鄧禹字仲華,拜大司徒。年二十四,內文明,篤行淳備。(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二
0一五 鄧禹十三男,各令習一藝。(姚。汪。黃。鈴木)──御覽卷七四四
馮異傳
0一六 馮異字公孫,代鄧禹討三輔,車駕送之,賜七尺劍,詔進征西大將軍。攻赤眉,大為所敗,散步走歸營。收其散卒,與賊約期〔一〕。(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天游按:孔本標目作「收散卒,奮翼澠池」,則「與賊約期」下必有脫文。范書本傳其下有「追破於崤底,璽書勞曰『終能奮翼澠池』」數言,似能當之。又陳、俞本此引皆改注范書,非。
0一七 三輔大亂,異討之。與賊赤眉會,大破於崤底,追擊之。又大破(之)〔行巡〕〔一〕,上書言狀,不敢自伐。諸將或欲分其功,詔云:「征西功,若丘山也。」(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據俞本改。「又大破」以下系建武六年與隗囂相拒時事,或編者致誤,亦或傳刻致訛。
岑彭傳曾孫熙
0一八 岑彭字君然,說降朱鮪,遷征南將軍,治軍整齊,秋毫無犯。擊蜀,宿於彭亡之地,為公孫述客所刺。(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0一九 岑熙為東郡太守,好聘禮隱逸,顯之於朝,與參政事,視事三年。〔政化大行〕〔一〕,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二〕我有蟊賊,岑君遏之〔三〕。狗吠不驚,足下生氂,含哺鼓腹,焉知凶災。我嘉我生,獨丁斯時。美矣岑君,於戲(如)〔休〕茲〔四〕。」(姚。汪。黃)──御覽卷二六0 ○ 書鈔卷三五(二)又卷七六 晏公類要卷二0
〔一〕 據書鈔卷七六補。
〔二〕 李賢曰:「枳棘多榛梗,以喻寇盜充斥也。」
〔三〕 李賢曰:「蟊賊,食禾稼蟲名,以喻姦吏侵漁也。」
〔四〕 據晏公類要卷二0改。范書本傳亦作「休茲」。
賈復傳
0二0 賈復為執金吾。更始郾王尹尊及諸將反,上召諸將議,以檄叩地曰:「郾最強,宛次之,〔誰當擊之〕〔一〕?」復率爾對曰:「臣請擊郾。」上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邪?」(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三七
〔一〕 據職官分紀卷三五補。
吳漢傳
0二一 吳漢在朝廷唯公。(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一
陳俊傳
0二二 拜為彊弩偏將軍,賜絳衣九百領,以衣中堅同心士。(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0二三 賜俊璽書曰:「將軍元勳大著,威震青、徐,兩州有警,得專征之。」〔一〕(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張步復叛,俊追討斬之,故帝賜書褒獎。
臧宮傳
0二四 韓顏〔一〕。(姚。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宮與祭遵擊更始將左防、韋顏。」李賢曰:「華嶠書『韋』字作『韓』。」
0二五 使張明〔一〕。(姚。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宮屢下郡邑,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宮為輔威將軍。」李賢曰:「華嶠書曰『使張明』也。」
0二六 上璽書勞宮,賜吏士絳縑六千匹〔一〕。(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宮破延岑,悉降其眾。
耿弇傳弟子秉
0二七 耿弇字伯昭,為建武將軍〔一〕,北攻漁陽。弇以父況據上谷,又兄弟無在京師,自疑求還。詔報曰:「將軍舉宗為國,所向陷敵。」(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范書本傳作「建威將軍」,是。
0二八 耿秉字伯初〔一〕,為征西將軍,出西域。秉鎮撫單于,匈奴與國懷其恩信〔二〕,南留單于,以安天下。秉壯勇,與士簡易,軍行常自被甲。(姚。汪。黃)──書鈔卷六四(二)
〔一〕 「秉」原誤作「康」,據汪輯逕改。
〔二〕 疑「與」系「舉」之誤。
0二九 耿秉為人威重有謀略,拜執金吾。每行幸,秉恆領宿衛。(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三七
王霸傳
0三0 王霸字元伯,為偏將軍。上以霸曉兵愛士,可以獨任者也。(鈴木)──書鈔卷六四
祭遵傳
0三一 祭遵字弟孫。建武三年〔一〕,為征虜將軍,南擊弘農賊。賊射遵洞肘,出血流袖〔二〕。眾見遵傷,稍退,遵叱之,士卒戰皆百倍。光武歎曰:「安得憂國奉公如祭征虜者乎!」(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范書本傳作「二年」,是。
〔二〕 范書本傳作「弩中遵口,洞出流血」。
朱祐傳
0三二 朱祐為護軍,舍止親幸,莫與為比。(鈴木)──書鈔卷六四
王梁傳
0三三 梁〔字君嚴〕〔一〕,為野王令。赤伏符曰「王梁主衛作玄武」〔二〕。光武以野王本衛地,玄武水神,司空水土之官,於是擢王梁拜大司空。(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二 ○ 初學記卷一一(二)
〔一〕 據初學記卷一一補。
〔二〕 「伏」原誤作「服」,逕改。
馬成傳
0三四 馬成字君遷,拜驍騎將軍,北屯常山。積數年,上以其勤勞,徵歸京師。邊民多上書請之,〔上〕復以成鎮撫之〔一〕。(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 御覽卷二三八
〔一〕 據御覽卷二三八補。
傅俊傳子昌
0三五 傅俊子昌,徙封蕪湖侯。建初中,遭母憂,(固)〔因〕上書以國貧不之封〔一〕,乞錢五萬為關內侯〔二〕。肅宗貶為關內侯,竟不賜錢。(汪。黃。鈴木)──御覽卷二0一
〔一〕 據汪輯改。
〔二〕 范書作「五十萬」,此作「五萬」,誤。
0三六 論曰:中興二十八將,前世以為上應二十八宿,未之詳也。然咸能感會風雲,奮其智勇,稱為佐命,亦各志能之士也〔一〕。(姚。汪。黃)──范書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傳論
〔一〕 李賢注曰已上皆華嶠之辭,故依汪輯附傅俊傳後。
竇融傳玄孫章
0三七 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一〕。(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一0一 ○ 初學記卷一二 文選卷四六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 白帖卷七四 御覽卷二三三 龍筋鳳髓判卷三
〔一〕 李賢曰:「老子為守臧史,後為柱下史,四方所記文書皆歸柱下,事見史記。言東觀經籍多也。蓬萊,海中仙山,為仙府,函經秘錄並皆在焉。」時太僕鄧康以竇章居貧孝養,仍講讀不輟,故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
馬援傳子防
0三八 馬援在河西,有穀數萬斛,乃歎曰:「凡殖財者,貴以施也,否則守錢虜耳。」(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三七
0三九 援為隴西太守,遇長吏如兄長,〔委以任之〕〔一〕。(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七四
〔一〕 據陳、俞本補。
0四0 馬援字文淵,為伏波將軍,振旅京師,厚加賜車一乘,朝見次九卿。(鈴木)──書鈔卷六四
0四一 馬防字孝孫,行車騎將軍,與長水校尉耿恭師征盧水羌還〔一〕,帝親駕幸其府。(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盧水,即盧溪水。水經注卷一河水注曰:「湟水又東,盧溪水注之。水出西南盧川,東北流注于湟水。」此水在金城郡臨羌縣東。
0四二 馬防行車騎將軍,位列九卿,班同三府。(姚。汪。黃)──書鈔卷六四
0四三 永平十五年,上始欲征匈奴,與竇固等議出兵調度,皆以為塞外草美,可不須穀馬。案軍出塞,無穀馬故事。馬防言當與穀。上曰:「何以言之?」防對曰:「宣帝時五將出征,案其奏言,匈奴候騎得漢馬矢,見其中有粟,知漢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馬當與穀。」上善其用意微緻,即下調馬穀,防遂見親也〔一〕。──天中記卷四五
〔一〕 此引與御覽卷八三七所引東觀記略同,疑天中記引書名有訛,故附傳末以俟攷。
明帝紀
00一 明帝至長安,迎取飛廉并銅馬,置上西門平樂觀。(汪。黃)──文選卷三張平子東京賦注
00二 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明帝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非其人則民受其殃。」〔一〕(姚。汪。黃)──初學記卷一一 ○ 御覽卷二一五
〔一〕 黃輯又注出書鈔卷六0。按其所據乃陳本,孔本作應劭漢官儀。今從孔本。
00三 帝自制五行章句〔一〕。(汪。黃)──范書桓郁傳注 ○ 御覽卷五九一
〔一〕 東觀記與此同,而范書作「五家章句」。李賢曰:「此言『五家』,即謂五行之家也。」
00四 世祖既以吏事自嬰,帝尤任文法,總攬威柄,權不借下。值天下初定,四民樂業,戶口衣食滋植,斷獄號居前世之十二。中興已來,追蹤宣帝。夫以鍾離意之廉法,諫諍懇切,以寬和為首。以此推之,斯亦難以德言者也〔一〕。(汪。黃)──御覽卷九一 ○ 類聚卷一二 書鈔卷一五
〔一〕 天游按:范書鍾離意傳曰:「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故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常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又曰:「朝廷莫不悚慄,爭為嚴切,以避誅責,唯意獨敢諫爭。會連有變異,意復上疏曰:『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絕。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華嶠「難以德言者也」之斷語,當本於此。而范論作「豈弘人之度未優乎」,未免有避重就輕之嫌。
章帝紀
00五 魏文帝稱「明帝察察,章帝長者」〔一〕。(姚。汪。黃)──范書章帝紀注
〔一〕 此引當系章帝紀華嶠論之語。
靈帝紀
00六 (元和)〔光和〕元年〔一〕,置鴻都門學,〔畫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二〕。其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乃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三〕。(汪。黃)──文選卷三八任彥昇為范史雲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 ○ 御覽卷二0一
〔一〕 據汪輯改。
〔二〕 據御覽卷二0一補。
〔三〕 袁宏紀卷二四曰:「本頗以經學相招。後諸能為尺牘、詞賦及工書鳥篆者至數千人,或出典州郡,入為尚書侍中,封賜侯爵。」
00七 靈帝時,遂使鉤盾令宋典繕治南宮,〔修玉堂殿〕〔一〕。又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列於蒼龍、玄武闕外。又鑄四鍾,皆受二千斛,懸於〔玉〕堂及雲臺殿殿前〔二〕。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三〕。〔又鑄四出文錢〕〔四〕。(姚。汪。黃)──類聚卷八四 御覽卷八一三
〔一〕 據御覽卷八一四補。
〔二〕 據范書補。
〔三〕 天游按:范書張讓傳「天祿蝦蟆」下作「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作渴烏」云云。又御覽卷九四九引張璠紀作「吐水於平昌門外橋東約入宮,又作翻車渴烏」云云,疑華書「吐水」下脫「於平昌門外橋東,轉入宮。又作翻車」十四字。
〔四〕 據御覽卷八一三補。
00八 靈帝於平樂觀下起大壇,上建十二重五彩華蓋,高十丈。壇東北為小壇,復建九重華蓋,高九丈,列奇兵騎士數萬人。天子住大蓋下。禮畢,天子躬擐甲,稱無上將軍,行陣三匝而還。設祕戲以示遠人。(汪。黃)──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
獻帝紀
00九 李傕等大戰弘農,百官士卒死者不可勝數。董承密招白波帥李樂等率眾來共擊傕等〔一〕,大破之,乘輿乃得進。承夜潛過曰:「先具舟船為應。」帝步出營,臨河岸高不得下。時中官伏德扶中宮,一手持十疋絹。乃取德絹,連續挽而下,餘人匍匐岸側,或自投死亡。(汪。黃)──御覽卷八一七 ○ 文選卷一0潘安仁西征賦注
〔一〕 「傕」原作「〈亻霍〉」,逕正之。
皇后紀
0一0 孝獻伏后,興平二年立為皇后。李傕、郭氾等敗乘輿於曹陽。帝乃潛夜渡河走,六宮皆步行出營。后手持縑數疋,董承使孫微以刃脅奪之〔一〕,殺傍侍者,血濺后衣〔二〕。(汪。黃)──御覽卷八一八
〔一〕 天游按:范書伏后紀作「符節令孫徽」,袁紀卷二八作「荷令孫儼」,疑華書「微」系「徽」之誤。「徽」、「儼」,黃奭曰「當作孫儼」。又按其官職恐當以「符節令」為是。
〔二〕 廿二史考異曰:「世譏范蔚宗創為皇后紀,非也。晉書稱華嶠作漢後書九十七卷,有帝紀十二卷,皇后紀二卷。嶠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傳以繼末編,非其義也,故改皇后紀,次帝紀之下。然則皇后之紀,乃嶠自出新意,蔚宗特因之不改爾。」故今立皇后紀,而伏后紀必系其下卷無疑。
李通傳
0一一 李通字次元〔一〕,以讖記說光武〔二〕,為大司空。而有議,懼欲避世,數乞骸骨,乃許,以特進奉朝請。(姚。汪。黃。鈴木──書鈔五二 ○ 初學記卷一一
〔一〕 陳本作「文元」,初學記亦然。汪、姚、黃三輯皆從之。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文元」,然袁紀作「次元」,孔本仍宋本之舊,較陳本據范書妄改為佳,今從孔本。
〔二〕 李通父守說讖云:「劉氏復興,李氏為輔。」
來歙傳玄孫豔
0一二 豔好學下士,開館養徒眾。少歷顯位,靈帝時位至司空。(姚。汪。黃)──蜀志來敏傳注
鄧晨傳
0一三 鄧晨字偉卿,拜光祿大夫。數讌見,說故舊平生為歡。晨從容謂上曰:「僕竟辨之。」上大笑,使持節監諸將汝南,從幸度淮,因領九江兵。(鈴木)──書鈔卷五六
鄧禹傳
0一四 鄧禹字仲華,拜大司徒。年二十四,內文明,篤行淳備。(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二
0一五 鄧禹十三男,各令習一藝。(姚。汪。黃。鈴木)──御覽卷七四四
馮異傳
0一六 馮異字公孫,代鄧禹討三輔,車駕送之,賜七尺劍,詔進征西大將軍。攻赤眉,大為所敗,散步走歸營。收其散卒,與賊約期〔一〕。(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天游按:孔本標目作「收散卒,奮翼澠池」,則「與賊約期」下必有脫文。范書本傳其下有「追破於崤底,璽書勞曰『終能奮翼澠池』」數言,似能當之。又陳、俞本此引皆改注范書,非。
0一七 三輔大亂,異討之。與賊赤眉會,大破於崤底,追擊之。又大破(之)〔行巡〕〔一〕,上書言狀,不敢自伐。諸將或欲分其功,詔云:「征西功,若丘山也。」(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據俞本改。「又大破」以下系建武六年與隗囂相拒時事,或編者致誤,亦或傳刻致訛。
岑彭傳曾孫熙
0一八 岑彭字君然,說降朱鮪,遷征南將軍,治軍整齊,秋毫無犯。擊蜀,宿於彭亡之地,為公孫述客所刺。(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0一九 岑熙為東郡太守,好聘禮隱逸,顯之於朝,與參政事,視事三年。〔政化大行〕〔一〕,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二〕我有蟊賊,岑君遏之〔三〕。狗吠不驚,足下生氂,含哺鼓腹,焉知凶災。我嘉我生,獨丁斯時。美矣岑君,於戲(如)〔休〕茲〔四〕。」(姚。汪。黃)──御覽卷二六0 ○ 書鈔卷三五(二)又卷七六 晏公類要卷二0
〔一〕 據書鈔卷七六補。
〔二〕 李賢曰:「枳棘多榛梗,以喻寇盜充斥也。」
〔三〕 李賢曰:「蟊賊,食禾稼蟲名,以喻姦吏侵漁也。」
〔四〕 據晏公類要卷二0改。范書本傳亦作「休茲」。
賈復傳
0二0 賈復為執金吾。更始郾王尹尊及諸將反,上召諸將議,以檄叩地曰:「郾最強,宛次之,〔誰當擊之〕〔一〕?」復率爾對曰:「臣請擊郾。」上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邪?」(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三七
〔一〕 據職官分紀卷三五補。
吳漢傳
0二一 吳漢在朝廷唯公。(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一
陳俊傳
0二二 拜為彊弩偏將軍,賜絳衣九百領,以衣中堅同心士。(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0二三 賜俊璽書曰:「將軍元勳大著,威震青、徐,兩州有警,得專征之。」〔一〕(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張步復叛,俊追討斬之,故帝賜書褒獎。
臧宮傳
0二四 韓顏〔一〕。(姚。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宮與祭遵擊更始將左防、韋顏。」李賢曰:「華嶠書『韋』字作『韓』。」
0二五 使張明〔一〕。(姚。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宮屢下郡邑,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宮為輔威將軍。」李賢曰:「華嶠書曰『使張明』也。」
0二六 上璽書勞宮,賜吏士絳縑六千匹〔一〕。(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宮破延岑,悉降其眾。
耿弇傳弟子秉
0二七 耿弇字伯昭,為建武將軍〔一〕,北攻漁陽。弇以父況據上谷,又兄弟無在京師,自疑求還。詔報曰:「將軍舉宗為國,所向陷敵。」(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范書本傳作「建威將軍」,是。
0二八 耿秉字伯初〔一〕,為征西將軍,出西域。秉鎮撫單于,匈奴與國懷其恩信〔二〕,南留單于,以安天下。秉壯勇,與士簡易,軍行常自被甲。(姚。汪。黃)──書鈔卷六四(二)
〔一〕 「秉」原誤作「康」,據汪輯逕改。
〔二〕 疑「與」系「舉」之誤。
0二九 耿秉為人威重有謀略,拜執金吾。每行幸,秉恆領宿衛。(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三七
王霸傳
0三0 王霸字元伯,為偏將軍。上以霸曉兵愛士,可以獨任者也。(鈴木)──書鈔卷六四
祭遵傳
0三一 祭遵字弟孫。建武三年〔一〕,為征虜將軍,南擊弘農賊。賊射遵洞肘,出血流袖〔二〕。眾見遵傷,稍退,遵叱之,士卒戰皆百倍。光武歎曰:「安得憂國奉公如祭征虜者乎!」(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范書本傳作「二年」,是。
〔二〕 范書本傳作「弩中遵口,洞出流血」。
朱祐傳
0三二 朱祐為護軍,舍止親幸,莫與為比。(鈴木)──書鈔卷六四
王梁傳
0三三 梁〔字君嚴〕〔一〕,為野王令。赤伏符曰「王梁主衛作玄武」〔二〕。光武以野王本衛地,玄武水神,司空水土之官,於是擢王梁拜大司空。(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二 ○ 初學記卷一一(二)
〔一〕 據初學記卷一一補。
〔二〕 「伏」原誤作「服」,逕改。
馬成傳
0三四 馬成字君遷,拜驍騎將軍,北屯常山。積數年,上以其勤勞,徵歸京師。邊民多上書請之,〔上〕復以成鎮撫之〔一〕。(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 御覽卷二三八
〔一〕 據御覽卷二三八補。
傅俊傳子昌
0三五 傅俊子昌,徙封蕪湖侯。建初中,遭母憂,(固)〔因〕上書以國貧不之封〔一〕,乞錢五萬為關內侯〔二〕。肅宗貶為關內侯,竟不賜錢。(汪。黃。鈴木)──御覽卷二0一
〔一〕 據汪輯改。
〔二〕 范書作「五十萬」,此作「五萬」,誤。
0三六 論曰:中興二十八將,前世以為上應二十八宿,未之詳也。然咸能感會風雲,奮其智勇,稱為佐命,亦各志能之士也〔一〕。(姚。汪。黃)──范書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傳論
〔一〕 李賢注曰已上皆華嶠之辭,故依汪輯附傅俊傳後。
竇融傳玄孫章
0三七 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一〕。(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一0一 ○ 初學記卷一二 文選卷四六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 白帖卷七四 御覽卷二三三 龍筋鳳髓判卷三
〔一〕 李賢曰:「老子為守臧史,後為柱下史,四方所記文書皆歸柱下,事見史記。言東觀經籍多也。蓬萊,海中仙山,為仙府,函經秘錄並皆在焉。」時太僕鄧康以竇章居貧孝養,仍講讀不輟,故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
馬援傳子防
0三八 馬援在河西,有穀數萬斛,乃歎曰:「凡殖財者,貴以施也,否則守錢虜耳。」(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三七
0三九 援為隴西太守,遇長吏如兄長,〔委以任之〕〔一〕。(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七四
〔一〕 據陳、俞本補。
0四0 馬援字文淵,為伏波將軍,振旅京師,厚加賜車一乘,朝見次九卿。(鈴木)──書鈔卷六四
0四一 馬防字孝孫,行車騎將軍,與長水校尉耿恭師征盧水羌還〔一〕,帝親駕幸其府。(姚。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盧水,即盧溪水。水經注卷一河水注曰:「湟水又東,盧溪水注之。水出西南盧川,東北流注于湟水。」此水在金城郡臨羌縣東。
0四二 馬防行車騎將軍,位列九卿,班同三府。(姚。汪。黃)──書鈔卷六四
0四三 永平十五年,上始欲征匈奴,與竇固等議出兵調度,皆以為塞外草美,可不須穀馬。案軍出塞,無穀馬故事。馬防言當與穀。上曰:「何以言之?」防對曰:「宣帝時五將出征,案其奏言,匈奴候騎得漢馬矢,見其中有粟,知漢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馬當與穀。」上善其用意微緻,即下調馬穀,防遂見親也〔一〕。──天中記卷四五
〔一〕 此引與御覽卷八三七所引東觀記略同,疑天中記引書名有訛,故附傳末以俟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