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蕃錄
彭城王紘以肅祖明皇帝好佛。手畫形像。經歷寇難而此堂猶在。宜成作頌。蔡謨云。今發王命。稱先帝好佛。于義有礙。文選頭陀寺碑文注。
譙閔王承字士敬。為湘州刺史。中宗謂承曰。湘州南楚險固。在上流之要。控三州之會。是用武之國也。今以叔父為之。書鈔。
譙王承鎮湘州。至武昌。釋軍備見王敦。敦因宴集謂承曰。大王雅素佳士。非將御才也。承曰。公未盡耳。安知鉛刀不能一割。承以敦欲測其情。故發此言。敦果謂錢鳳曰。彼不知懼而學壯語。此之不武。何能為。聽承之鎮。御覽百五十一。
譙王承為湘州刺史。王敦遣參軍桓羆說承。以劉隗專寵。令討之。請承為軍司。承歎曰。吾其死矣。地荒民尠。勢孤援絕。赴君難忠也。死王事義也。死忠與義。亦復何求。便唱義眾。府長史長沙人虞悝。慷慨有志節。共盟誓。囚桓羆。馳檄湘州。于是一州之內。並皆同赴。同上四百十七。
司馬無忌讓屯騎校尉之任。職典禁兵。宿衛事重。必宜其人。豈臣微弱。所克堪也。書鈔六十一。
褚褒為江州。無忌于坐拔刀斫耆之。裒與桓景共免之。御史奏無忌欲專殺害。詔以贖論。世說注二十。
譙原闕。王恬無忌子。字元愉。一作逾。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公廢。太宗即位。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軍中堂。夜吹警角。御史中丞司馬恬奏劾大不敬。請治一作理。罪。明日溫見奏事。嘆曰。此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初學記十二。 書鈔。 御覽二百二十六。
梁王珍之。初桓玄篡位。國人有孔璞者。奉珍之奔尋陽。義旗既興。歸朝廷。仕至太常卿。以罪誅。世說注八。
南頓王宗之字延祖。拜左衛將軍。為肅祖所昵。委以禁旅。御覽二百三十七。
元皇以明帝及琅邪王裒並非敬后所生。而謂裒有大成之度。勝于明帝。因從容問王導曰。立子以德不以年。今二子孰賢。導曰。世子宣城俱有爽明之德。莫能優劣。如此。故當以年。于是更封裒為琅邪王。世說注二
東海原闕。王沖為長水校尉。年十一。高選綱佐。以劉耽為司馬。顧和為主簿。書鈔。
武陵威王晞為桓溫所忌。表晞廢王。徙新安郡。受拜流涕。書鈔。 引晉中興書威蕃錄。
武陵威王晞為桓溫所收。忠敬王少子也。被廢後。新安王遵初封新寧王。年十二。受拜流涕。哀感左右。將軍桓伊嘗造遵。遵怒門人曰。何通桓氏。門人曰桓伊與桓溫疏宗。相見無嫌。遵曰我聞人姓木邊。便欲殺之。況諸桓乎。由是少稱聰察。及長輒凡退。無復名望。御覽百五十一。
會稽文孝王道子。初封琅邪王。領會稽王。太元八年。以錄尚書六條開府。領司徒。太元十一年。又領揚州。錄尚書事。太元十七年徙為會稽王。
安帝即位。公卿奏進位丞相、揚州牧。假黃鉞羽葆。書鈔。 類聚六十八。
武陵王令曰。丞相墳塋翳然。飄薄非所也。文選為宋公修楚元王墓教注。
彭城王紘以肅祖明皇帝好佛。手畫形像。經歷寇難而此堂猶在。宜成作頌。蔡謨云。今發王命。稱先帝好佛。于義有礙。文選頭陀寺碑文注。
譙閔王承字士敬。為湘州刺史。中宗謂承曰。湘州南楚險固。在上流之要。控三州之會。是用武之國也。今以叔父為之。書鈔。
譙王承鎮湘州。至武昌。釋軍備見王敦。敦因宴集謂承曰。大王雅素佳士。非將御才也。承曰。公未盡耳。安知鉛刀不能一割。承以敦欲測其情。故發此言。敦果謂錢鳳曰。彼不知懼而學壯語。此之不武。何能為。聽承之鎮。御覽百五十一。
譙王承為湘州刺史。王敦遣參軍桓羆說承。以劉隗專寵。令討之。請承為軍司。承歎曰。吾其死矣。地荒民尠。勢孤援絕。赴君難忠也。死王事義也。死忠與義。亦復何求。便唱義眾。府長史長沙人虞悝。慷慨有志節。共盟誓。囚桓羆。馳檄湘州。于是一州之內。並皆同赴。同上四百十七。
司馬無忌讓屯騎校尉之任。職典禁兵。宿衛事重。必宜其人。豈臣微弱。所克堪也。書鈔六十一。
褚褒為江州。無忌于坐拔刀斫耆之。裒與桓景共免之。御史奏無忌欲專殺害。詔以贖論。世說注二十。
譙原闕。王恬無忌子。字元愉。一作逾。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公廢。太宗即位。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軍中堂。夜吹警角。御史中丞司馬恬奏劾大不敬。請治一作理。罪。明日溫見奏事。嘆曰。此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初學記十二。 書鈔。 御覽二百二十六。
梁王珍之。初桓玄篡位。國人有孔璞者。奉珍之奔尋陽。義旗既興。歸朝廷。仕至太常卿。以罪誅。世說注八。
南頓王宗之字延祖。拜左衛將軍。為肅祖所昵。委以禁旅。御覽二百三十七。
元皇以明帝及琅邪王裒並非敬后所生。而謂裒有大成之度。勝于明帝。因從容問王導曰。立子以德不以年。今二子孰賢。導曰。世子宣城俱有爽明之德。莫能優劣。如此。故當以年。于是更封裒為琅邪王。世說注二
東海原闕。王沖為長水校尉。年十一。高選綱佐。以劉耽為司馬。顧和為主簿。書鈔。
武陵威王晞為桓溫所忌。表晞廢王。徙新安郡。受拜流涕。書鈔。 引晉中興書威蕃錄。
武陵威王晞為桓溫所收。忠敬王少子也。被廢後。新安王遵初封新寧王。年十二。受拜流涕。哀感左右。將軍桓伊嘗造遵。遵怒門人曰。何通桓氏。門人曰桓伊與桓溫疏宗。相見無嫌。遵曰我聞人姓木邊。便欲殺之。況諸桓乎。由是少稱聰察。及長輒凡退。無復名望。御覽百五十一。
會稽文孝王道子。初封琅邪王。領會稽王。太元八年。以錄尚書六條開府。領司徒。太元十一年。又領揚州。錄尚書事。太元十七年徙為會稽王。
安帝即位。公卿奏進位丞相、揚州牧。假黃鉞羽葆。書鈔。 類聚六十八。
武陵王令曰。丞相墳塋翳然。飄薄非所也。文選為宋公修楚元王墓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