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絕書是記載我國早期吳越歷史的重要典籍。它所記載的內容,以春秋末年至戰國初期吳、越爭霸的歷史事實為主幹,上溯夏禹,下迄兩漢,旁及諸侯列國,對這一歷史時期吳越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天文、地理、曆法、語言等多有所涉及。其中有些記述,不見於現存其他典籍文獻,而為此書所獨詳;有些記述,則可與其他典籍文獻互為發明,彼此印證,因而向為學者所重視。在現代社會科學的研究過程中,曾有不少人,從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利用越絕書,來考察中國古代史、中國文學史、中國民族史、漢語語言學史、中國歷史地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並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這說明此書對於以上諸學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出於種種原因,在越絕書的成書年代、作者、卷數。書名、篇名等問題上,至今仍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看法。如關於成書年代,有春秋說、戰國說、戰國--西漢--東漢說、戰國--東漢說、東漢初年說、東漢末年說、東漢初年--東漢末年說、西晉說;關於作者,有子貢撰說、子胥撰說、袁康撰說、袁康、吳平合撰說、袁康撰吳平修訂說、袁康、吳平輯錄說;關於卷數,有十五卷說、十六卷說;關於書名,有越絕書原稱越絕說、越絕書原稱越絕記說、越絕記非越絕書說;關於篇名,有吳太伯與兵法篇亡佚說、今本吳地傳即古本吳太伯篇說、伍子胥水戰兵法內經即古本兵法篇說、今本陳成恒非古本陳恒篇說,等等。以上這些,一方面說明,關於越絕書的一些重要問題,意見尚未統一,疑點猶待探討;另一方面也同時說明,正是由於越絕書的史料價值,在諸典籍中佔有特殊的地位,因而使眾多的研究者為之鍥而不舍。
應當指出,近十幾年來,一些學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以上的這些問題,又作過一番深入的探尋,其中陳橋驛先生、黃葦先生、徐奇堂先生都有專文討論〔一〕,倉修良先生的文章也有所涉及〔二〕。這些論文,或對諸問題的研究狀況加以介紹,或就各個問題的方面發表自己的新解。這些研究的新成果,對於初涉越絕書的人來說,可作為入門的向導,對於專家來說,可供參考。總之,感興趣的讀者不妨一讀。我對這些問題以及越絕書的其他一系列問題,也曾作過考察,這裡為篇幅所限,無法展開,待觀點與讀者見面,再來和大家一起,相析疑義,共賞奇文〔三〕。
前人在越絕書的整理研究方面,作過一些工作,除歷代的抄本、刻本外,其主要成果是: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張宗祥的越絕書校註、樂祖謀的越絕書點校本。以下對越絕書的這四種主要成果,分別加以評述。
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一為德清俞樾所作,刻入曲園雜纂,一為常熟錢培名所作,刻入小萬卷樓叢書。俞樾是清代中後期的小學名家,一生從事文字、音韻、訓詁方面的研究,其代表作是群經平議與諸子平議,所以,他在札記中也往往用小學家的手段解字校文。如他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吳古故從由拳辟塞,度會夷,奏山陰」條下釋「會夷」二字說:
會夷即會稽之異文也。王充論衡力辨夏禹巡狩會計之說,而未知古有會夷之名。
這裏俞氏以「夷」、「稽」為假借之字,從而闡明了古代的會夷即後世的會稽,就是其中的一一個例子。
另外,俞氏熟悉先秦兩漢文獻,知識較為廣博,對越絕書中的難點,也曾作過一些考訂,其中也有可取之處,如他在解釋外傳記軍氣第十五中的有關分野問題時說:
韓,角、亢也。鄭,角、亢也。燕,尾、箕也。越,南斗也。吳,牛、須女也。齊,虛、危也。衛,營室、壁也。魯,奎、婁也。梁,畢也。晉,觜也。秦,東井也。周,柳、七星、張也。楚,翼、軫也。趙,參也。樾謹按:十二分野見於周官。保章氏註。星紀,吳越也。元枵,齊也。娵訾,衛也。降婁,魯也。大梁,趙也。實沈,晉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楚也。壽星,鄭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乃此書則為十四國,蓋分吳越為二,增韓、梁而無宋也。吳越雖分,然同一星紀之次,則仍與不分同。其增韓而與鄭同為角、亢,則仍與不增同。惟所增之梁屬畢,則大梁之次,而佔趙之分野;移趙屬參,則實沈之次,而佔晉之分野。晉為觜,則其為實沈如故。然趙、韓、梁皆晉之所分,舊說有晉又有趙,已為無理,此則分列晉、趙、韓、梁為四國,更無理矣。其無宋,未詳,疑有闕誤。又按:晉皇甫謐帝王世紀,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沈之次,今晉魏分野。然則晉與魏同屬實沈。此書梁與趙宜互易,梁即魏也。晉、梁並屬實沈,與帝王世紀合,趙則仍為大梁,與舊說無不合矣。
俞氏援引周禮鄭玄註與帝王世紀之文,來比較並說解越絕書的這段文字,不但解決了傳統記載中的十二分野與越絕書分為「十四國」的矛盾,在考釋中求得了自圓其說,而且還指出錯簡所在,「此書梁與趙宜互易」。姑無論俞氏的結論究竟正確與否,總之多少會對我們理解或研究越絕書提供一些幫助,因為就我所見,古今學者還沒有人對這段文字作過除俞氏以外的專門的解釋。
俞氏的札記無論從客觀上還是主觀上看也還存在著較大的不足。首先,其篇幅不大,僅約二千餘字,這當然對我們全面地理解或研究越絕書的需求來說,是遠為不夠的。其次,就其內容來看,一些地方也不及俞氏的上乘作品那樣精詳。如上面所與俞氏釋「會夷」的那條,說法就很簡單,僅僅指出「會夷即會稽之異文也」,沒有說明「夷」、「稽」二字的聲韻部關係,更沒有列具書證。儘管結論正確,但總不免令人覺得有些草率。由此可知,這篇札記至少不是俞氏的精心之作。 錢培名是清代的校勘、輯佚學家,生活年代與俞樾幾乎同時。雖然他的名氣與學術地位遠不如俞樾,但他的越絕書札記則是其力作。江蘇藏書家史略載錢培名小傳說:
常熟人,熙經子,官縣丞。熙祚刻守山閣叢書,世稱善本,培名又搜輯放佚以補其闕,為小萬卷樓叢書,工未竣而洪、楊亂作,僅刻成十七種,其中如越絕書、申鑒、中論、陸士衡集,均附札記,校勘頗精。
別人在他校刻的諸書之中,首列越絕書及其札記,可知錢氏這一成果早為學界所見重。
錢氏的札記實際上是一部通校越絕書之後的校勘記與越絕書佚文的彙錄,是與帶有一種隨文說解讀書筆札性質的俞氏札記完全不同的。包括每條校勘記之前所列的越絕書被校、被釋的原文,錢氏札記的文字量約有一萬五千餘字。錢氏的校勘具體方法是:以古今逸史本、漢魏叢書本二種,來校元大德刊本,這是對校;以越絕書上下段或前後篇文字的邏輯聯係與敘事的特點,來作出考訂,這是本校與理校;另外還廣引群書,「搜輯放佚以補其闕」,作了大量的他校工作。其輯佚的具體方法是:從史註、地誌、類書、集註四類書中,輯出今本所無的越絕書佚文,逐條排比分列,若一條佚文重見諸書而文字有出入的,還以校勘記的形式列出異同。綜觀錢氏的札記,無論是在校勘還是在輯佚方面,都取得了一些不容忽視的成績。 在校勘方面,錢氏長於考訂,一些判斷往往正確。如在吳內傳第四「我與汝君」條下,錢氏說:
我,原誤君。依漢魏叢書本改。 元大德本上原作「君與汝君」,錢氏據漢魏叢書本校改「君」為「我」字。這一條越絕書的前後文原來是這樣的:「使齊以國事魯,我與汝君;不以國事魯,我不與汝君。」從文義來看,若作「君與汝君」,顯然扞格不通。另外,上句「我與汝君」,與下句「我不與汝君」,是相對成文的,更何況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此處正作「我與汝君」,從版本上提供了支持錢說而錢氏當時未見到的證據,故而錢氏此條校改不誤。又如,在外傳記范伯第八「有高世之材」條下錢氏說:
依下句例,句末當有者字。 這一條錢氏所據的三種本子均作「有高世之材」,但錢氏通過推理,仍然認為「句末當有者字」,其理由是「依下句例」。尋檢越絕書,這段文字的前後文是這樣的:「有高世之材,必有負俗之累,有至智之明者,必破(嘉按:「破」為「被」之訛,說見本書該篇校釋)庶眾之議。」由於「下句例」的「有至智之明者」句,句末存有「‵者」字,因此錢氏推斷「有高世之材」句的句末,也「當有者字」。錢氏的這一說法,也應該說是有道理的,因為我後來看到昭明文選卷三五七命李善註引越絕書此文,正作「有高世之材者」,在諸典籍所引越絕書的舊文中,又沒有看到相反的證明材料,所以可以證明錢說有理。又如,在外傳記地傳第三「柴辟亭到語兒就李」條下,錢氏說: 辟,原誤碎,今改。
後來我才發現,不唯錢氏所據的那三種版本,現在流行的所有版本都將此處的「柴辟亭」書作「柴碎亭」。錢氏徑改「碎」為「辟」字,札記中無任何說明,也許他生於常熟,對吳越一帶地理情況熟悉,知有「柴辟亭」,而無「柴碎亭」。實際上越絕書中已記有「柴辟亭」一名,如外傳記地傳第十載:「語兒鄉,故越界,名曰就李,吳疆越地以為戰地,至於柴辟亭。」記地傳中的「柴辟亭」,也即吳地傳中的「柴辟亭」,此地名又屢見於讀史方輿紀要。另外,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釋「柴辟亭」也說:「在浙江崇德縣東南。」據此,也知錢氏校改不誤。又如,他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葬三日而白虎居上」條下說:
葬,原誤築,依集解、御覽五三、又三四三、事類賦註改。
錢氏所據的三種本子,「葬三日而白虎居上」的句首「葬」字,原均作「築」,但錢在「搜輯放佚」之文時,看到史記
出於種種原因,在越絕書的成書年代、作者、卷數。書名、篇名等問題上,至今仍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看法。如關於成書年代,有春秋說、戰國說、戰國--西漢--東漢說、戰國--東漢說、東漢初年說、東漢末年說、東漢初年--東漢末年說、西晉說;關於作者,有子貢撰說、子胥撰說、袁康撰說、袁康、吳平合撰說、袁康撰吳平修訂說、袁康、吳平輯錄說;關於卷數,有十五卷說、十六卷說;關於書名,有越絕書原稱越絕說、越絕書原稱越絕記說、越絕記非越絕書說;關於篇名,有吳太伯與兵法篇亡佚說、今本吳地傳即古本吳太伯篇說、伍子胥水戰兵法內經即古本兵法篇說、今本陳成恒非古本陳恒篇說,等等。以上這些,一方面說明,關於越絕書的一些重要問題,意見尚未統一,疑點猶待探討;另一方面也同時說明,正是由於越絕書的史料價值,在諸典籍中佔有特殊的地位,因而使眾多的研究者為之鍥而不舍。
應當指出,近十幾年來,一些學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以上的這些問題,又作過一番深入的探尋,其中陳橋驛先生、黃葦先生、徐奇堂先生都有專文討論〔一〕,倉修良先生的文章也有所涉及〔二〕。這些論文,或對諸問題的研究狀況加以介紹,或就各個問題的方面發表自己的新解。這些研究的新成果,對於初涉越絕書的人來說,可作為入門的向導,對於專家來說,可供參考。總之,感興趣的讀者不妨一讀。我對這些問題以及越絕書的其他一系列問題,也曾作過考察,這裡為篇幅所限,無法展開,待觀點與讀者見面,再來和大家一起,相析疑義,共賞奇文〔三〕。
前人在越絕書的整理研究方面,作過一些工作,除歷代的抄本、刻本外,其主要成果是: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張宗祥的越絕書校註、樂祖謀的越絕書點校本。以下對越絕書的這四種主要成果,分別加以評述。
清人的越絕書札記二種,一為德清俞樾所作,刻入曲園雜纂,一為常熟錢培名所作,刻入小萬卷樓叢書。俞樾是清代中後期的小學名家,一生從事文字、音韻、訓詁方面的研究,其代表作是群經平議與諸子平議,所以,他在札記中也往往用小學家的手段解字校文。如他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吳古故從由拳辟塞,度會夷,奏山陰」條下釋「會夷」二字說:
會夷即會稽之異文也。王充論衡力辨夏禹巡狩會計之說,而未知古有會夷之名。
這裏俞氏以「夷」、「稽」為假借之字,從而闡明了古代的會夷即後世的會稽,就是其中的一一個例子。
另外,俞氏熟悉先秦兩漢文獻,知識較為廣博,對越絕書中的難點,也曾作過一些考訂,其中也有可取之處,如他在解釋外傳記軍氣第十五中的有關分野問題時說:
韓,角、亢也。鄭,角、亢也。燕,尾、箕也。越,南斗也。吳,牛、須女也。齊,虛、危也。衛,營室、壁也。魯,奎、婁也。梁,畢也。晉,觜也。秦,東井也。周,柳、七星、張也。楚,翼、軫也。趙,參也。樾謹按:十二分野見於周官。保章氏註。星紀,吳越也。元枵,齊也。娵訾,衛也。降婁,魯也。大梁,趙也。實沈,晉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楚也。壽星,鄭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乃此書則為十四國,蓋分吳越為二,增韓、梁而無宋也。吳越雖分,然同一星紀之次,則仍與不分同。其增韓而與鄭同為角、亢,則仍與不增同。惟所增之梁屬畢,則大梁之次,而佔趙之分野;移趙屬參,則實沈之次,而佔晉之分野。晉為觜,則其為實沈如故。然趙、韓、梁皆晉之所分,舊說有晉又有趙,已為無理,此則分列晉、趙、韓、梁為四國,更無理矣。其無宋,未詳,疑有闕誤。又按:晉皇甫謐帝王世紀,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沈之次,今晉魏分野。然則晉與魏同屬實沈。此書梁與趙宜互易,梁即魏也。晉、梁並屬實沈,與帝王世紀合,趙則仍為大梁,與舊說無不合矣。
俞氏援引周禮鄭玄註與帝王世紀之文,來比較並說解越絕書的這段文字,不但解決了傳統記載中的十二分野與越絕書分為「十四國」的矛盾,在考釋中求得了自圓其說,而且還指出錯簡所在,「此書梁與趙宜互易」。姑無論俞氏的結論究竟正確與否,總之多少會對我們理解或研究越絕書提供一些幫助,因為就我所見,古今學者還沒有人對這段文字作過除俞氏以外的專門的解釋。
俞氏的札記無論從客觀上還是主觀上看也還存在著較大的不足。首先,其篇幅不大,僅約二千餘字,這當然對我們全面地理解或研究越絕書的需求來說,是遠為不夠的。其次,就其內容來看,一些地方也不及俞氏的上乘作品那樣精詳。如上面所與俞氏釋「會夷」的那條,說法就很簡單,僅僅指出「會夷即會稽之異文也」,沒有說明「夷」、「稽」二字的聲韻部關係,更沒有列具書證。儘管結論正確,但總不免令人覺得有些草率。由此可知,這篇札記至少不是俞氏的精心之作。 錢培名是清代的校勘、輯佚學家,生活年代與俞樾幾乎同時。雖然他的名氣與學術地位遠不如俞樾,但他的越絕書札記則是其力作。江蘇藏書家史略載錢培名小傳說:
常熟人,熙經子,官縣丞。熙祚刻守山閣叢書,世稱善本,培名又搜輯放佚以補其闕,為小萬卷樓叢書,工未竣而洪、楊亂作,僅刻成十七種,其中如越絕書、申鑒、中論、陸士衡集,均附札記,校勘頗精。
別人在他校刻的諸書之中,首列越絕書及其札記,可知錢氏這一成果早為學界所見重。
錢氏的札記實際上是一部通校越絕書之後的校勘記與越絕書佚文的彙錄,是與帶有一種隨文說解讀書筆札性質的俞氏札記完全不同的。包括每條校勘記之前所列的越絕書被校、被釋的原文,錢氏札記的文字量約有一萬五千餘字。錢氏的校勘具體方法是:以古今逸史本、漢魏叢書本二種,來校元大德刊本,這是對校;以越絕書上下段或前後篇文字的邏輯聯係與敘事的特點,來作出考訂,這是本校與理校;另外還廣引群書,「搜輯放佚以補其闕」,作了大量的他校工作。其輯佚的具體方法是:從史註、地誌、類書、集註四類書中,輯出今本所無的越絕書佚文,逐條排比分列,若一條佚文重見諸書而文字有出入的,還以校勘記的形式列出異同。綜觀錢氏的札記,無論是在校勘還是在輯佚方面,都取得了一些不容忽視的成績。 在校勘方面,錢氏長於考訂,一些判斷往往正確。如在吳內傳第四「我與汝君」條下,錢氏說:
我,原誤君。依漢魏叢書本改。 元大德本上原作「君與汝君」,錢氏據漢魏叢書本校改「君」為「我」字。這一條越絕書的前後文原來是這樣的:「使齊以國事魯,我與汝君;不以國事魯,我不與汝君。」從文義來看,若作「君與汝君」,顯然扞格不通。另外,上句「我與汝君」,與下句「我不與汝君」,是相對成文的,更何況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此處正作「我與汝君」,從版本上提供了支持錢說而錢氏當時未見到的證據,故而錢氏此條校改不誤。又如,在外傳記范伯第八「有高世之材」條下錢氏說:
依下句例,句末當有者字。 這一條錢氏所據的三種本子均作「有高世之材」,但錢氏通過推理,仍然認為「句末當有者字」,其理由是「依下句例」。尋檢越絕書,這段文字的前後文是這樣的:「有高世之材,必有負俗之累,有至智之明者,必破(嘉按:「破」為「被」之訛,說見本書該篇校釋)庶眾之議。」由於「下句例」的「有至智之明者」句,句末存有「‵者」字,因此錢氏推斷「有高世之材」句的句末,也「當有者字」。錢氏的這一說法,也應該說是有道理的,因為我後來看到昭明文選卷三五七命李善註引越絕書此文,正作「有高世之材者」,在諸典籍所引越絕書的舊文中,又沒有看到相反的證明材料,所以可以證明錢說有理。又如,在外傳記地傳第三「柴辟亭到語兒就李」條下,錢氏說: 辟,原誤碎,今改。
後來我才發現,不唯錢氏所據的那三種版本,現在流行的所有版本都將此處的「柴辟亭」書作「柴碎亭」。錢氏徑改「碎」為「辟」字,札記中無任何說明,也許他生於常熟,對吳越一帶地理情況熟悉,知有「柴辟亭」,而無「柴碎亭」。實際上越絕書中已記有「柴辟亭」一名,如外傳記地傳第十載:「語兒鄉,故越界,名曰就李,吳疆越地以為戰地,至於柴辟亭。」記地傳中的「柴辟亭」,也即吳地傳中的「柴辟亭」,此地名又屢見於讀史方輿紀要。另外,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釋「柴辟亭」也說:「在浙江崇德縣東南。」據此,也知錢氏校改不誤。又如,他在外傳記吳地傳第三「葬三日而白虎居上」條下說:
葬,原誤築,依集解、御覽五三、又三四三、事類賦註改。
錢氏所據的三種本子,「葬三日而白虎居上」的句首「葬」字,原均作「築」,但錢在「搜輯放佚」之文時,看到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