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十三兵志三陆 军

日本国志 作者:清·黄遵宪


编队 凡步兵,五人为伍,四伍为一分队,二分队为半小队,二半小队为小队,二小队为中队,共一百六十人。四中队为一大队,共六百四十人。三大队为一联队,共一千九百二十人。其编制之法,由中队起,每一中队内有上等卒九人,分队长八,锹兵长一。一等卒三十六人,铳卒三十二,剑卒二,喇,卒二。二等卒一百十五人,枪卒一百四,又五,又六,此三等卒共一百六十人。此兵卒数也。伍长九人,分队长八,司炊事一。军曹九人,半队长八,司被服一。曹长一人,队副长。小队长四人,少尉二,中尉二。队长一人,大尉。此兵官数也。合四队为大队,卒则倍加其数,官则酌加其数。三大队为联队,官又酌加焉。骑兵以百二十人为大队,炮兵以百二十人为大队,工兵以二百四十人为大队,辎重兵以六十人为小队,海岸炮兵以八十人为一队,积伍而成队,均同于步兵。其每队人数多寡不同,则因各种兵所事之繁简而分之,近卫兵额编队之法较多于镇台,亦因地而置宜故也。在平时编制之法,因时地之宜分各种兵而为屯营,或有步无骑,或有步兵、炮兵而无工兵。合各种兵而为军营。各种兵均有,惟队数多寡不同。每屯营、军管、师管,必有军吏以司财用,用军医以司医药,有工人以司工役。谓铳工、靴、缝工之类。又有参谋部以司指划,要塞部以司屯戍,受辖于司令官,而统于监军本部、参谋本部、陆军省。在战时编制之法,亦因时地之宜,以步兵二联队或三联队、骑兵一小队、炮兵一大队、工兵一中队、辎重兵一中队或专以步兵编制。合为一团,日旅团。以二旅团或三旅团合为一师团,以二师团或三师团合为一军团。军团、师团、旅团各设本营,各有团长,而统于军团长。其所隶有参谋部以赞机宜,凡部署兵员、进退师旅、侦探敌情、测绘地图、编录日志、赏罚士卒、量度军需、查明死伤,皆有所司。有炮兵部以司炮弹,凡炮铳弹药及其他兵器营造之事、收贮之事、支给之事、修理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少,俾无匮乏。有工兵部以司工作,凡器械材料及一切军用营造之事、收贮之事、支给之事、修理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寡,俾无匮乏。有会计部以司出纳,部中分计算、粮食、被服、病院、邮递课。凡货币、粮饷、衣服、刍秣、药材、计算之事,支收之事,分派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寡,俾无匮乏。有裁手官以司军律,军人、军属有犯罪者,审议其罪,送之囚狱。有宪兵部以司军纪,要在勿使地民人或受兵扰,凡追索犯人、护送囚徒、管埋囹圄皆司之。有传令骑兵以司命令,凡传递命令、送至文书皆司之,有时兼充护卫,并及斥候。有军用电信队以到电报,凡电线架设之事、撤收之事、修理之事、通信所开闭之事皆司之.务使各旅团、师团、军团之间互相联络,又使工部电线与军用电线相接续。有辎重部以运辎重,凡进军、退军、移军、军用物品,皆司其运输。有病院以司病伤,分治疗、药剂二课,病院即置之营后,若病者多,又设分院,亦可分致之地方医院。有病马厩以司马病,营中马及所食兽肉有病,皆疗之,并司其屠杀之事,保护之方。有马厂以司马匹,凡需用马匹皆司之,并司其保育之,补充之事。有运输部以司运输,凡军营一切器用,自陆军各地送于军营皆司之,预备输卒、驮马车辆、分派课寮、书记、役人,以济其事,务使无违无误,军中有病者、死者、伤者,亦由其运之内地,惟由此军达彼军,由军营达战场,则辎重卒之事。有补充营以司补队,凡补充队中补缺之事、编队之事皆司之。其后备军员之待缺者、病食人员之堪役者,亦隶其中,凡军人之列于豫备、后备军籍者,遇有事变即行召集,编为补充兵。其法有二:一则直编豫备兵于常备兵,以充实其队。假如常备兵以一百六十人为中队,即改以二百人为中队或二百四十人为中队是也。一则于常备兵之死伤疾病者补充其阙,假如常备兵病伤十人,即补十人,死亡十人,即补十人是也。又常备兵之新入营者、未卒业者,以豫备更易之,使新兵、生兵入补充队,以时训练。其督率豫备后军者,即以将校之非役解职者任之。分辖旅团。旅团以镇台司令官为长,受辖于师团。师团以监军中将为长,受辖于军团。军团以监军大将或中将为长。 陆军编制表 阶 官 名 中队各官兵 大队各官兵 联队 一联队 骑 马 级 各官兵 统计 大队 联队 大佐 佐 中佐 长1 1 1 1 官 少佐 长1 3 1 3 大 一等 副长l 7 l 尉 二等 长1 6 尉 一等 第二小队长1 副长l 锹兵司令l 16 l 3 中 尉 二等 第四小队长1 锹兵司令l 12 官 少 尉 第一、第三 小队长2 旗手l 25 曹 一等 下副官1 10 长 二等 小队副长l 计官附属l 6 下 歪 一等 半小队长4 司书翰1 司武器1 6l 曹 二等 司被服1 半小队长4 计官附属l 锹兵长1 书记l 刺叭长1 59 士 一等 分队长4 司武器l 60 伍 长 二等 司炊事1 分队长4 书记l 知病院事l 喇叭长1 60 阶 官 名 中队各官兵 大队各官兵 联队 一联队 骑 马 级 各官兵 统计 大队 联队 上等卒 分队长8 锹兵长1 108 兵 窒 一等卒 铳卒32 剑卒2 喇叭卒2 432 二等卒 枪卒l04 枪卒5 枪卒6 1380 上 长 官 二等军医正 医官l 1 1 军吏 计官l l 军吏副 士 军吏补 计官l 副计官1 4 军 医 医官l 3 官 军医副 军医补 副医官1 1 下 士 铳工长 1 1 铳工 2 6 职 缝工 1 3 工 靴工 l 3 合 计 184 16 13 2269 2 9 步兵兵卒以一百六十人为一中队,此表中中队内所列上等、一等、二等卒共百六十人,即其数也。其余为统兵之官。四中队为一大队,三大队为一联队,兵卒之由小队而中队,由中队而大队,以倍数算。统兵者由小队而中队,由中队而大队,以递加之数算。大队格内所列一十六人,专记统兵之官,至兵卒之数第比中队增加一倍,故不复记。联队格内依例推之。战时军队各官编制表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部分 职 阶级 员数 职 阶级 员数 职 阶级 员数 长 喜将 l 长 大佐 1 长 奎佐 1 副长 大佐 1 副长 奎佐 l 少佐 l 属僚 墨佐 2 属僚 少佐 1 属僚 奎尉 l 奎尉 2 奎尉 1 墨尉 1 参 将校 将校 囊 副官 少佐 1 副官 次副官 奎尉 传令使 少佐 奎尉 3 传令使 奎尉 2 传令使 墨尉 1 书记 下土 书记 书记 下士 图画 图画 译官 译官 军乐队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长 大佐 1 长 中佐 1 长 少佐 1 属僚 奎尉 l 属僚 善尉 l 属僚 少尉 l 下士 l 下士 2 下士 2 炮厂长 善佐 l 炮厂长 奎尉 1 炮长厂 奎尉 炮 兵 部 属僚 大 中尉 少 上监护 l 上监护 1 监护 1 下士 下士 火工长 1 诸工 铳工长 l 锻工长 木工长 鞍工长 长 大佐 1 长 中佐 1 长 少佐 1 属僚 奎尉 1 属僚 善尉 l 属僚 少尉 1 下士 2 下士 2 下士 工 兵 工厂长 蠹佐 1 工厂长 奎尉 工厂长 奎尉 l 部 属僚 大尉 l 属僚 塞尉 2 上监护 l 上监护 l 监护 1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长 会计监督 l 长 一等副监督 1 长 二等副监督 l 军吏 l 军吏补 2 军吏‰ 1 军吏副 1 军吏副 2 会 书记 书记 2 书记 2 计 计算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二等副监督 l 课长 军吏 1 部 粮食课长 副监督 l 课长 二等剐监督 l 课长 军吏 1 被服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二等副监督补 1 课长 军吏 1 病院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二等副监督补 1 课长 军吏 1 邮便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军吏副 1 课长 军吏 1 课僚 课僚 课僚 书记 书记 书记 蓑评事 1 裁 奎理 1 奎主理 l 塞主理 l 判 官 銮录 l 少录事 1 少尉 录事 l 大尉 1 中尉 2 中尉 1 中尉 1 少尉 2 少尉 1 少尉 l 军曹 8 军曹 4 军曹 4 宪 司给养军曹 1 司给养军曹 1 司给养军曹 1 兵 喇叭卒 4 喇叭卒 2 喇叭卒 2 监狱卒 会计卒 伍长 16 伍长 8 伍长 4 盛 80 卒 40 盛 20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篓 兵 丘 ,、 求 队 丘 /、 求 队 丘 /、 求 队 提理 中佐 1 军 用 副提理 少佐 大尉 1 雇 输送长 少尉 1 队 计官 军吏到 千卜 1 长 奎佐 l 长 喜佐 l 长 少佐 1 辎 属僚 大尉 属僚 大尉 属僚 塞尉 1 重 部 盛 -。 小 队 下士 下士 2 盛 -- 小 队 交 -- 由 队 长 军医监 1 长 一等军医正 1 长 二等军医正 l 军医正 1 军医 2 军医 1 军医 1 军医掣 仆 2 军医到 仆 1 病 保护芙 保护芰 保护交 院 治疗课长 军医 1 药剂课长 军医器 1 保护芰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长 骑兵少佐 1 马 属僚 府兵少筌屎 2 厂 下士 工长 长 马医监 1 长 马医 l 马医 马医 1 马医副 1 病 马医裂 2 马医补 1 马医补 1 马 厩 马医生 3 马医生 2 马医生 看马卒 保护卒 长 中佐 1 属僚 少佐 l 运 大尉 l 纂 塞尉 4 下士 司令 塞佐 l 补 副 大尉 充 营 附属 墨佐 2 养所生 战时军用电信队编制表 本部 总员计 官等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参谋中佐 提理l 乘马l l 1 少佐 大尉 副提理1 乘马l 3 3 中尉 少尉 输送长 15 7 曹长 书记 军曹 器械挂 60 伍长 书记 一等技手 二等技手 80 三等技手 一等建筑卒 二等建筑卒 112 一等卒 二等卒 102 27 军吏副 军吏补 计官 1 合计 7 2 274 38 第一电信队 本部 ,队总员计五小队 官等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参谋中佐 少佐 大尉 队长l 乘马l 1 1 中尉 小队长 乘马l 少尉 技监l 10 5 曹长 建筑长1 输送挂1 一等建筑师1 军曹 书记l 通信所长3 39 伍长 书记2 二等建筑师2 一等技手 二等技手 通信手lO 50 三等技手 一等建筑卒 二等建筑卒 建筑手16 80 一等卒 传令步兵9 二等卒 传令骑兵3 60 15 军吏副 1 军吏补 合计 5 l 47 4 2加 2l 第二电信队 本部 4,队总员计4,队 官等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参谋中佐 少佐 大尉 队长l 乘马l 1 1 中尉 小队长1 乘马l 少尉 技监l 4 2 曹长 建筑长 输送挂1 一等建筑师1 军曹 书记l 通信所长3 18 伍长 书记2 二等建筑师2 一等技手 二等技手 通信手l5 30 三等技手 一等建筑卒 二等建筑卒 建筑手16 32 一等卒 传令步兵l5 二等卒 传令骑兵6 乘马6 42 ll 军吏副 军吏补 合计 5 1 61 7 127 15 教习 有教士官者,日士官学校,日户山学校。明治元年七月始设兵学校,后改兵学寮,六年十月设士官学校,七年一月设户山学校,至八年五月废兵学寮,改士官、户山学校隶于陆军省。别有幼年学校,后并士官学校,为幼年生徒。皆以少将一人为学校长。又置佐、尉官并大小教官,分司教职。士官生徒兼用华土族、平民,先呈誓愿书、履历书,并有保人,人校之初问其年,十五岁以上、廿五岁以下。验其身,强弱何如。考其材能,曾读书否、能作文否通算数否。合格乃选取之入校,分部学习。随入校之年分深浅、学术精粗而分之。其幼年生徒所习学科日佛学、分翻译、地理、作文、历史、正字、法文典、书法、读法八目。日汉学、分讲解、作文二目。日数学,分数、代数、几何三目。术科日体操。即运动身体。第三部生徒所习学科日数学、几何学、理学、化学、地学、画学、图学、佛语学。术科日新式生兵学、撤兵学、射的、谓立的以枪铳射之,以验其准否。体操、乘马、步兵内务书、摘讲。新式步兵、摘讲。操典生兵。摘凯第二部生徒所习,其特科特科谓不分科者。并步、骑兵科之学科,日理学、化学、图学、画学、佛语学、立体几何学、标高几何学、马学、地学、测量学、临时筑城学、炮兵学、兵学、地理图学、建筑图学。特科并骑兵科之术科,日骑兵操典、步兵生兵学、小队学、乘马演习骑兵阵中轨典,讲义。骑兵内务书、讲义。骑兵操典、讲义。野营演习。六周时,每周为七日。第一部生徒所习,其步、骑、炮、工兵科之学科:日化学、理学、佛语学、画学、图学、重学、代数学、军人卫生学、地学、马学、法度给养学、军路学、射的学、兵学、筑永久城学、地理图学。炮、工兵科加课,日炮兵学、二面几何学。步骑兵科加课,日筑城学、数学。其骑、炮、工兵科之术科,日骑兵操典、乘马、小队学、大队学、骑艺、骑兵阵中轨典、讲义。骑兵内务书、野营演习。其步兵科之术科,日新式步兵生兵学、半队学、中队学、实地演习轨典、野营演习。六周时。各分其等级,第其深浅而受业焉。学、术二科之分类,生徒受业随时不同,此特举其大纲耳。凡在校中习业有程,起居有程,饮食有程,游息有程,不守规矩者有罚,自暴自弃者禁锢,情重者则除名焉。所受之业,教师为讲解,凡城垒建筑之法、地势测量之法、铳炮制造之法、队伍分合之法、步伐整齐之法、马骑控御之法、弹丸发送之法、图绘摹写之法、器用修理之法,皆绘以图,贴以说,说所未尽者,复分析其形,模造其体,捏纸、抟泥、刻木、镕蜡、铸铁,肖其形体而作之,昔沈适使辽,以蜡、以木作地图,肖其山川高下、林野险夷之势。今西人学校多用此法。务使诸生徒一,目了了,以尽其术。又于野营演习时召试之,以练其材,以观其能,有考试之法,每月有小试,教师校其人之勤惰,业之进退,而定级。每半年有中试,校长出临每科,各以一教官参列其席。期年则大试,或陆军卿,或参谋部长,亲策问之。已满学期则大试。学期以六年卒业,士官学校现于十二年十月大试,分给卒业文凭。试而入选者,给以入选之文凭。校长以时简拔,以补充陆军各科将校下士官之阙乏,拔其尤者使留学泰西诸国,亦有别遣士官附居使馆,以时考究诸国兵制。或遇战事,则特遣使往观焉。户山学校大概同于士官学校,但其生徒采用常备,各队之士官及下士又不分炮、骑、工兵等科,而分生徒为士官、下士二种,所业术科较多于学科。有教伍长者,日教导团。明治二年改兵学校为兵学寮,始设教导团。八月废兵学寮改隶于陆军省。为陆军下士生徒,即教以下士学术,生徒采用陆军诸卒,华士族、平民愿入学者亦考验而采用之。凡生徒分为六科:日步兵,日骑兵,日炮兵,日工兵,日辎重兵,日各兵喇叭。别有军乐生徒。已卒业,分任各兵伍长,属常备队。各镇台诸卒在团卒业者,还旧镇台充下士补阙。近卫及队外生徒暨华士族、平民在团卒业者,分配之本籍镇台诸队充下士补阙,其下士任职中愿入士官生徒学校者,许其考试入学。在团修业时愿为士官生徒者,能立品勤学,经团长允许,亦可就试。有教炮者隶于东京炮兵工厂。初名炮兵本厂,明治十二年十月隶于东京炮兵工厂。分火工、木工、铳工、锻工、铸工,各为专门之业。火工学制大小炮之弹药及火具、火箭,铳工学锻铁炉、研制机整筒、嵌床制剑,木工学箧匠、车匠并杂事,锻工学锻铁炉、研镶嵌,铸工学摹形铸造。以数学、图画学、佛语学为学之兼业,以大小炮使用射的为术之兼业。有教医者日军医学舍,专习军医,考其治疗之方、药剂之法、解剖之术。有教马政者,日军马局马医学舍。明治五年十月始设马医学舍,十三年四月改隶于病马厩。以蹄铁工生徒为专科,谓马蹄所嵌之铁。兼习饲秣之方、保育之事、治疗之法、解剖之术。有教电信者,明治十三年始设,隶参谋本部。为电信生徒,考其替代之字、句读之法、传递之方。是皆专设学舍以教人者。其在近卫、各镇台之兵,各设操练场,每日伍长率其队伍,以时操练,犹有余暇,并及戏跃以壮其力。若投石、超距、蹴鞠、千秋之类。教习之外又有演习,由近卫镇台纠合其军管、师管之兵,谓之小演习。由监军部纠合二军管之常备、豫备军,并合近卫兵为师团、旅团之式,谓之大演习。择旷野适宜之地,先期派审查官,定时日、场地、屯所、方略,呈参谋本部长,部长绘其图,请旨裁夺,下师团长施行之。每为两军对敌之状,凡引军出军、侦探发哨、布阵施令、交战围困、追逐得胜,逮于撤队收军,其中粮饷之豫备、器物之分给、辎重之运输、医药之治疗、器械之修理,电信之交通,以及临时堡垒之营筑、桥梁之架设,皆一一与战时无异,事毕而还。演习之时所悉利弊,记之于册,详议而酌改之。 士官学校生徒现在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上长官 士 官 下士 四年生徒 阶级 生徒少尉 少佐 大尉 中尉 少尉 曹长 军曹 伍长 炮 工 现员 l 3 5 5 4 19 2 14 l 三年生徒 二年生徒 阶级 工 步 骑 炮 工 步 骑 特科 无科 计 现员 46 3 13 72 205 教导团诸队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阶级 上 长 士 官 准 士 下 生 乐 兵 计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队数 官 官 士 徒 生 銮 增 减 步兵一大队 六中队 l 40 197 588 4 830 324 骑兵一中队 8 21 30 1 60 21 炮兵一大队 l 16 47 35 2 191 59 工兵一中队 8 29 100 1 138 74 军乐二队 1 43 16 44 l 105 2 计 2 72 l 337 859 44 9 1324 476 军用电信队现在人员表 士 官 下 士 电信技手 官等 大 尉 中 尉 笙 吏 补 曹 长 歪 曹 伍 长 1-- 等 -- -- 等 -- 二二 等 生 徒 生 丘 ,、 计 现员 2 2 1 3 8 4 2 1 1 40 30 94 炮兵工厂诸工生徒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比较 生徒种类 人 员 增 减 火 工 42 5 铳 工 14 9 木 工 5 15 锻 工 15 11 鞍 工 12 12 铸 工 12 11 计 100 39 蹄铁生徒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毕徒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比较 阶级 人 员 增 减 一 等 4 7 二 等 13 4 计 17 3 海外留学生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科目 国名献 参 谋 步 丘 炮 丘 工 丘 医 学 无 科 语 学 计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 ,、 /、 增 减 中尉 1 1 l 独 少尉 l 1 出仕 1 1 l 中尉 2 2 4 4 佛 少尉 l 2 l 4 1 学生 2 2 2 清 学生 16 16 16 群目 参 步 炮 工 医 无 语 计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国名龄 谋 丘 /、 丘 ,、 丘 ,、 学 科 学 增 减 二级 1 1 1 朝 鲜 学 生 三级 1 1 1 无级 8 8 8 浦潮 斯德 学生 5 5 5 计 l 5 3 1 2 31 44 38 检阅 每岁监军部奉诏命检阅全国诸兵,分为东、西、中三部,东部军管第一、第二,中部第三、第四,西部第五、第六。而陆军省、参谋本部、监军本部、裁判所、军马局、病马厩,亦分属三部,例于十月一日始,十一月三十日毕。惟陆军省各官廨之在东京者,依时宜先后无定期,近卫队必以车驾亲临为定期。特命监军部长一员,监军部参谋佐官二员,传令使一员,以步、骑、炮、工兵,会计,军医,马医诸官为随员。各镇台营管,先条理其所辖之事作为簿牒,日号令布告纪录,日将校以下黜陟赏罚录,日人员马匹簿及表,日兵器、马具、书籍、杂器物及表,货币、粮食、薪炭、衣服、营具簿及表,日药剂器具簿,日城垒、营厩、仓库、地界纪录及图,呈之监军部长。部长检阅之法,各分其事,一,队伍之检阅。兵之体格、马之骨相,兵之被执之法、马之装束之法、车马器具之配置之法,亲检视之以观军容。二日部署之检阅。将校以下赏罚进退,人员之迁转,马匹之增减,亲点视之,以观军政。三日学术之检阅。凡学科、技术,摘义以问,令之作文、制图,亲考验之,以分优劣。四日操法之检阅。曰操缘、日射的、日体操,以观生熟。五日材料之检阅。凡军中需用一切器品,据牒点其数之多少,验其器之良桔。六日会计之检阅。凡军中出纳一切财货,据牒勘其数之多少,查其算法之疏密,并所有券契有无伪造。七日城寨营雁仓库之检阅。旧者有无损坏,新者能否坚固。八日医术之检阅。病人、病马之景况,治疗药剂之方法。部长到其地,见其地方府知事、县令,及东京警视本署,并上等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官长,详问屯驻之兵与其地方人民有无扰害,能否和合,然后分事检阅。已毕,则集合所在之兵,行观兵式。由部长时宜,惟近卫诸兵必待车驾亲临乃行。部长有意见告之于司令官,其将官各呈队下之拔擢名簿于部长,部长奖其勤能,黜其懈惰,记之于簿,以待迁转。部长覆命,必奏各管所阅之情状,以供御览。其敕任以上诸官,则陆军卿会参谋本部长、监军部长及各营长官、各雁长官,议定其拔擢名簿,奏闻以取进止。 豫备 各兵所用兵器,以炮兵、工兵为多,兵器不可以仓卒备,故别设。炮兵方面又于东京、大坂分设炮兵工厂,初称炮兵本厂、炮兵支厂,至十二年十月改称炮兵第一、第二方面,并分设工厂。工厂以司制作,方面以司支发。东京工厂所属有小铳包火药制造所。共三处。有火工所,大炮修理所。大坂工厂所属有制炮所,未落成。制弹所,制车所,有火工所,小铳修理所,别有小铳制造所,方事建筑,尚未落成。十三年六月时约成十分之八。铳包制造所亦未落成。计十四年六七月间可以竣工。火药制造所,一在东京府丰岛郡之坂桥,为旧厂。一在群马县下上州岩鼻,营筑方始,将来竣工,每一日可造火药六百基。法国计数之名,每一基当日本一千五百九十五贯余,约当中国一万斤。炮兵所属兵器库凡四处,均在东京。火药库月十七受日分设东京、大娠府、蜾县、和歇县、滋帮具、鹿儿,岛县、石川具等处。又仓库凡六处,均在东京。作硝场一处,在鹿儿岛县。兵初用来福枪,至明治九年十月,近卫镇台始换用士乃得枪,亦有换马梯呢者。明治十二年间在欧洲购买马梯呢枪一万二千九百十二枝。十年二月后来福枪全废不用。或以供军中演习之用。炮兼用克虏伯及谙士突郎布鲁戛士,现在工厂未能制大炮,而马梯呢、士乃得之枪,均能制造。有炮兵大佐村田某,以新法制铳,经炮兵会议所议,用名为村田铳,炮兵会议自九年七月始,每年召集将佐会议,兵器弹药之式样、炮兵之制规,议定乃行。工厂中遂摹造施用,此村田铳曾经陆军省分贶各国。其工事亦颇有进步矣。日本弓矢颇为擅长,喜以强弓劲矢夸人,弓长凡七尺五寸,有所谓十人张者,即合十人之力以挽之。矢长凡十五束,每束二寸五分,合三尺七寸。有奇镞长四五寸许,天下万国弓矢无如此之长者。源氏之兴,即以善射鸣。战国以来,士夫无不习射者,自枪炮兴而弓矢无用,遂成废物。亦有甲胄刀剑,今皆废弃不用,附识于此。工兵所司,凡营垒城堡之建筑、桥梁道路之修理,以及军人驻居之室、埋葬之地,皆其所司。工兵所用器械,皆由工兵方面制造支给。分工兵为六方面。计明治十二年七月至十三年六月,工兵营造房屋凡一百一十一所,其既竣工者七十八所,凡工兵所用器具,出于日本日式者仅十之二,出于欧洲新式者凡十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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