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
旧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皆谓之官奴婢。男年十四已下者配司农。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邑。配岭南为城奴也。)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凡免。皆因恩言之。得降一等二等。或直入良人。诸律令格式有言官户者。是番户之总号。非谓别有一色。)
武德五年。安州刺史李大亮。以破辅公祏功。赐奴婢百人。大亮谓曰。汝辈多衣冠子女。破亡至此。吾亦何忍以汝为贱隶乎。一一皆放还。高祖闻而嗟赏。更赐奴婢三十人。
显庆二年十二月敕。放还奴婢为良。及部曲客女者。听之。皆由家长手书。长子已下连署。仍经本属申牒。除附诸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及废疾者。并免贱。
永昌元年九月。越王贞破。诸家僮胜衣甲者千余人。于是制王公以下奴婢有数。
如意元年四月十七日敕。逆人家奴婢。及缘坐等色入官者。不须充尚食尚药驱使。
万岁通天元年九月敕。士庶家僮仆。有骁勇者。官酬主直。并令讨击契丹。(时契丹首领李尽忠攻陷营州也。)
大足元年五月三日敕。西北缘边州县。不得畜突厥奴婢。
景龙三年。司农卿赵履温奏。请以隋代番户子孙数千家。没为官奴婢。仍充赐口。以给贵幸。监察御史裴子余。以为官户承恩。始为番户。且今又是子孙。不可抑之。奏免之。
天宝八载六月十八日敕。京畿及诸郡百姓。有先是给使在私家驱使者。限勒到五日内。一切送付内侍省。其中有是南口及契券分明者。各作限约。定数驱使。虽王公之家。不得过二十人。其职事官。一品不得过十二人。二品不得过十人。三品不得过八人。四品不得过六人。五品不得过四人。京文武清官。六品七品不得过二人。八品九品不得过一人。其嗣郡王郡主县主国夫人诸县君等。请各依本品。同职事及京清资官处分。其有别承恩赐。不在此限。其荫家父祖先有者。各依本荫职减。比见任之半。其南口请禁蜀蛮及五溪岭南夷獠之类。
大历十四年五月。诏曰。邕府岁贡奴婢。使其离父母之乡。绝骨肉之恋。非仁也。宜罢之。
其年八月。都官奏。伏准格式。官奴婢。诸司每年正月造籍二通。一通送尚书。一通留本司。并每年置簿。点身团貌。然后关金仓部给衣粮。又准格式。官户受有勋及入老者。并从良。比来因循。省司不立文案。伏恐日月滋深。官户逃散。其受勋及入老者无定数。伏请令诸司准式造籍送省。并孳生及死亡者。每季申报。庶凭勘会。敕旨。宜并准式处分。自今已后。有违阙者。委所司奏闻。准法科罪。
元和四年闰三月敕。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处遐俗。莫非吾民。多罹掠夺之虞。岂无亲爱之恋。缘公私掠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搦。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百姓。乃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处分。
八年九月诏。自岭南诸道。辄不得以良口饷遗贩易。及将诸处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良口博马。并敕所在长吏。严加捉搦。如长吏不任勾当。委御史台访察闻奏。
长庆元年三月。平卢军节度使薛苹奏。應有海賊?掠新羅良口。将到当管登莱州界。及缘海诸道。卖为奴婢者。伏以新罗国虽是外夷。常禀正朔。朝贡不绝。与内地无殊。其百姓良口等。常被海贼掠卖。于理实难。先有制敕禁断。缘当管久陷贼中。承前不守法度。自收复已来。道路无阻。递相贩鬻。其弊尤深。伏乞特降明敕。起今已后。缘海诸道。應有上件賊?賣新羅國良人等。一切禁断。请所在观察使严加捉搦。如有违犯。便准法断。敕旨。宜依。
三年正月。新罗国使金柱弼进状。先蒙恩敕。禁卖良口。使任从所适。有老弱者栖栖无家。多寄傍海村乡。愿归无路。伏乞牒诸道傍海州县。每有船次。便赐任归。不令州县制约。敕旨。禁卖新罗。寻有正敕。所言如有漂寄。固合任归。宜委所在州县。切加勘会。责审是本国百姓情愿归者。方得放回。
宝历二年十一月敕。朝官及节度观察使。自今已后。并不许更置私白身驱使。
太和二年十月敕。岭南福建桂管邕管安南等道百姓。禁断掠买饷遗良口。前后制敕。处分重叠。非不明白。卫中行李元志等。虽云买致。数实过多。宜各令本道施行。准元和四年闰三月五日。及八年九月十八日敕文。切加约勒。仍逐管各差判官奏当司应管诸司所有官户奴婢等。据要典及令文。有免贱从良条。近年虽赦敕。诸司皆不为论。致有终身不沾恩泽。今请诸司诸使。各勘官户奴婢。有废疾及年近七十者。请准各令处分。其新罗奴婢。伏准长庆元年三月十一日敕。應有海賊?掠新羅良口。将到缘海诸道。卖为奴婢。并禁断者。虽有明敕。尚未止绝。伏请申明前敕。更下诸道切加禁止。敕旨。宜依。
会昌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诸寺奴婢。江淮人数至多。其间有寺已破废。全无僧众。奴婢既无衣食。皆自营生。或闻洪潭管内。人数倍一千人以下。五百人以上处。计必不少。臣等商量。且望各委本道观察使。差清强官与本州刺史县令同点检。具见在口数。及老弱婴孩。并须一一分析闻奏。如先自营生。及已输纳者。亦别项分析。深恐无良吏及富豪商人百姓纲维。潜计会藏隐。事须稍峻法令。如有犯者。便以奴婢计估。当二十千已上。并处极法。官人及衣冠。奏听进止。如有人纠告。便以奴婢充赏。待勘知人数。续具条流。其京城委功德。亦准此条流。仍具数奏闻。敕旨。依奏。
其年八月。中书门下奏。应天下废寺。放奴婢从良百姓者。今闻有细口。恐刺史以下官人。及富豪衣冠商人百姓。计会藏隐。及量与钱物索取。敕下后。如有此色。并仰首出。却还父母。如有依前隐蔽。有人纠告。官人已下远贩商人百姓。并处极法。其告事人。每一口赏钱一百千。便以官钱充给。续征所犯人填纳。敕旨。宜依。
六年二月敕。山南江淮间。寺家奴婢。比来有敕厘革。或有父母赎男女将归。岁月既深。今却搜检。情非违敕。事恐扰人。如有此色。勘检有凭。并宜不要进收。自会昌元年以后者。不在此限。
大中五年二月敕。边上诸州镇。送到投来吐蕃回鹘奴婢等。今后所司勘问了。宜并配岭外。不得隶内地。
九年闰四月二十三日敕。岭南诸州。货卖男女。奸人乘之。倍射其利。今后无问公私土客。一切禁断。若潜出券书。暗过州县。所在搜获。以强盗论。如以男女佣赁与人。贵分口食。任于当年立年限为约。不得将出外界。
大顺二年四月二十日敕。天下州府及在京诸军。或因收掳百姓男女。宜给内库银绢。委两军收赎。归还父母。其诸州府。委本道观察使取上供钱充赎。不得压良为贱。
道路
贞观十四年七月三十日。移五崤道于莎栅。复旧路。
开元二十八年正月十三日。令两京道路。并种果树。令殿中侍御史郑审充使。
天宝三载五月。京兆尹萧炅奏。请于要道筑甬道。载沙实之。至于朝堂。从之。九月。炅又奏广之。
七载四月。河南尹齐澣奏。于偃师县东山下开驿路。通孝义桥北坡义堂路也。
广德元年八月敕。如闻诸军及诸府。皆于道路开凿营种。衢路隘窄。行李有妨。苟徇所资。颇乖法理。宜令诸道诸使。及州府长吏。即差官巡检。各依旧路。不得辄有耕种。并所在桥路。亦令随要修葺。
大历八年七月敕。诸道官路。不得令有耕种。及斫伐树木。其有官处。勾当填补。
贞元七年八月。商州刺史李西华。请广商山道。又别开偏道。以避水潦。从商州西至蓝田。东抵内乡。七百余里皆山阻。行人苦之。西华役功十余万。修桥道。起官舍。旧时每至夏秋。水盛阻山涧。行旅不得济者。或数日。粮绝。无所求籴。西华通山间道。谓之偏路。人不留滞。行者为便。
太和二年二月。郑州刺史杨归厚奏。当州郭下管城。不置在州城内。使命往来。出入非便。伏请准汝州例。驿路于城西。敕旨。宜依。
其年。定州奏。当管白石岭南路。官驿险峻。请移于易州西紫荆岭路修置。从之。
开成元年四月。昭义节度使奏。请开夷仪山路。通太原晋州。从之。
大中三年十一月。山南西道节度使郑渥。凤翔节度使李玭等奏。当道先准敕。新开文川谷路。从灵泉驿至白云驿。共一十所。并每驿侧近。置私客馆一所。其应缘什物粮料递乘。并作大专知官。及桥道等开修制置毕。其斜谷路。创置驿五所。平州驿一所。连云驿一所。松岭驿一所。灵溪驿一所。凤泉驿一所。并已毕功讫。敕旨。蜀汉道古今敧危。自羊肠九曲之盘。入鸟道三巴之外。虽限戎隔夷。诚为要害。而劳人御马。常困险难。郑渥首创厥功。李琵继成巨绩。校两路之远近。减十驿之途程。人不告劳。功已大就。偃师开路。祇为通津。桂阳列亭。止于添驿。此则通千里之险峻。便三川之往来。实为良能。克当寄任。宜依所奏。仍付史馆。
四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山南西道新开路。访闻颇不便人。近有山水摧损桥阁。使命停拥。馆驿萧条。纵遣重修。必倍费力。臣等今日延英面奏。宣旨却令修斜谷旧路及馆驿者。臣等商量。望诏封敖及凤翔节度使观察使。令速点检。计料修置。或缘馆驿未毕。使命未可经通。其商旅及私行者。任取稳便往来。不得更有约勒。敕旨。依奏。
其年八月。山南节度使封敖奏。当道先准诏令臣检讨。却修置斜谷路者。臣当时差军将所由领官健人夫。并力修置。道路桥阁等。去七月二十日毕功。通过商旅骡马担驮往来。七月二十二日。已具闻奏讫。其馆驿先多摧毁破坏。并功修树。今并已毕。臣已散牒缘路管界州县。及牒凤翔剑南东西南川观察使。并令取八月十五日以后。于斜谷路过使命。谨具如前。敕旨。宜依。仍付所司。
街巷
开元十九年六月敕。京洛两都。是惟帝宅。街衢坊市。固须修筑。城内不得穿掘为窑。烧造砖瓦。其有公私修造。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
广德元年九月敕。城内诸街衢。勿令诸使及百姓辄有种植。
永泰二年正月十四日。京兆尹黎干奏。京城诸街种植。
大历二年五月敕。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毁拆。宜委李勉常加勾当。如有犯者。科违敕罪。兼须重罚。其种树栽植。如闻并已滋茂。亦委李勉勾当处置。不得使有斫伐。致令死损。并诸桥道。亦须勾当。
贞元四年二月敕。京城内庄宅使界诸街坊墙。有破坏。宜令取两税钱和雇工匠修筑。不得科敛民户。
十二年。官街树缺。所司植榆以补之。京兆尹吴凑曰。榆非九衢之玩。亟命易之以槐。
太和五年七月。左右巡使奏。伏准令式。及至德长庆年中前后敕文。非三品以上。及坊内三绝。不合辄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伏见诸司所有官宅。多是杂赁。尤要整齐。如非三绝者。请勒坊内开门。向街门户。悉令闭塞。请准前后除准令式各合开外。一切禁断。余依。其月。左街使奏。伏见诸街铺。近日多被杂人及百姓诸军诸使官健。起造舍屋。侵占禁街。切虑停止奸人。难为分别。今除先有敕文。百姓及诸街铺守捉官健等舍屋外。余杂人及诸军诸使官健舍屋。并令除拆。所冀禁街整肃。以绝奸民。敕旨。所拆侵街舍。宜令三个月限移拆。如不碍敕文者。仍委本街使看便宜处分。
九年八月敕。诸街添补树。并委左右街使栽种。价折领于京兆府。仍限八月栽毕。其分析闻奏。
大中三年六月。右巡使奏。义成军节度使韦让。前任宫苑使日。故违敕文。于怀真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舍九间。敕旨。韦让侵街造舍。颇越旧章。宜令毁拆。
桥梁
显庆五年五月一日。修洛水月堰。旧都城洛水天津之东。有中桥及利涉桥。以通行李。
上元二年。司农卿韦机。始移中桥。自立德坊西南。置于安众坊之左。南当长夏门街。都人甚以为便。因废利涉桥。所省万计。然每年洛水泛溢。必漂损桥梁。倦于缮葺。内使李昭德始创意。令所司改用石脚。锐其前以分水势。自是无漂损之患。(初。韦机桥毕。上大悦。令于中桥南刻一方石。刻其年辰简速之迹。纪一十六字。盖黄绢之辞也。)
先天二年八月敕。天津桥除命妇以外。余车不得令过。
开元九年十二月九日。增修蒲津桥。?以竹苇。引以铁牛。命兵部尚书张说刻石为颂。
十九年六月敕。两京城内诸桥。及当城门街者。并将作修营。余州县料理。
二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改造天津桥。毁皇津桥。合为一桥。
天宝元年二月。广东都天津桥。中桥石脚两眼。以便水势。移斗门自承福东南。抵毓财坊南百步。
八载二月。先是。东京商人李秀升。于南市北。架洛水造石桥。南北二百步。募人施财钜万计。自五年创其始。至是而毕。
十载十一月。河南尹裴回。请税本府户钱。自龙门东山抵天津桥东。造石堰以御水势。从之。
大历五年五月敕。承前府县。并差百姓修理桥梁。不逾旬月。即被毁拆。又更差勒修造。百姓劳烦。常以为弊。宜委左右街使勾当捉搦。勿令违犯。如岁月深久。桥木烂坏。要修理者。左右街使与京兆府计会其事。申报中书门下。计料处置。其坊市桥。令当界修理。诸桥街。京兆府以当府利钱充修造。
其年八月敕。其坊市内有桥。不问大小。各仰本街曲当界共修。仍令京兆府各差本界官。及当坊市所由勾当。每年限正月十五日内令毕。如违。百姓决二十。仍勒依前令修。文武官一切具名闻奏。节级科贬。如后续有破坏。仍令所由时看功用多少。计定数修理。不得辄剩料率。及有隐欺。
贞元元年正月敕。宜令京兆府与金吾计会。取城内诸街枯死槐树。充修灞浐等桥板木等用。仍栽新树充替。
关市
武德九年八月十七日诏。关梁之设。襟要斯在。义止惩奸。无取苛暴。近世拘刻。禁御滋章。非所以绥安百姓。怀来万邦者也。其潼关以东。缘河诸关。悉宜停废。其金银绫绢等杂物。依格不得出关者。不得须禁。
天授二年七月九日敕。其雍州已西。安置潼关。即宜废省洛州南北面各置关。
长安二年正月。有司表请税关市。凤阁舍人崔融上议曰。臣伏见有司税关市事条。不限工商。但是行旅尽税者。臣谨按周礼九赋。其七曰关市之赋。窃惟市纵繁杂。关通未游。欲令此徒止抑。所以咸增赋税。夫关市之税者。惟敛出入之商贾。不税往来之行人。今若不论商民。通取诸色。事不师古。法乃任情。悠悠末世。于何瞻仰。又四海之广。九州之杂。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若乃富商大贾。豪宗恶少。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喑呜则弯弓。睚眦则挺剑。小有失意。且犹如此。一旦变法。定是相惊。非惟流逆齐民。亦自扰乱殊俗。求利虽切。为害方深。而有司上言。不识大体。徒欲益帑藏。助军国。殊不知军国益扰。帑藏愈空。且如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洪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货往还。昧旦永日。今若江津河口。置铺纳税。税则检覆。覆则迟留。此津纔过。彼铺复止。非惟国家税钱。更遭主司僦赂。至如关市之税。史籍有文。秦政以雄图武力舍之而不用也。汉武以霸略英才。去之而勿取也。何则。关为诘暴之所。市为聚民之地。税市则民散。税关则暴兴。暴兴则起异图。民散则怀不轨。况浇风久扇。变法为难。徒欲禁末游。规小利。岂知失元默。乱大伦乎。古人有言。王者藏于天下。诸侯藏于百姓。农夫藏于庾。商贾藏于箧。惟陛下详之。必若师兴有费。国储多窘。即请倍算商贾。加敛平民。如此则国保富强。人免忧惧。天下幸甚。臣知其不可也。
天宝二年十月敕。如闻关已西诸国。兴贩往来不绝。虽托以求利。终交通外蕃。因循颇久。殊非稳便。自今已后。一切禁断。仍委四镇节度使。及路次所由郡县。严加捉搦。不得更有往来。
干元元年八月敕。大散关宜依旧令凤翔府收管。
宝应元年九月敕。骆谷金牛子午等路。往来行客所将随身器仗等。今日以后。除郎官御史。诸州部统进奉事官。任将器仗随身。自余私客等。皆须过所上具所将器仗色目。然后放过。如过所上不具所将器仗色目数者。一切于守捉处勒留。
元和九年五月。丰州奏。中受降城与灵州城接界。请置关。从之。
十二年二月。时讨淮蔡既久。济师十倍。贼知其必屈。每思窃发于中。以缓师期。故有折陵寝之戟。爇刍?之场。流矢飞书。往往不绝。盖关防之罪也。及平淄青后。簿书获赏蒲潼关吏文案。乃明吏卒取于贼而容其奸也。
大中三年七月。泾州节度使康季荣奏。六月二十七日。收原州城及诸关。(石门关。驿藏关。木峡关。制胜关。六盘关。石峡关。)其月。邠宁监军小使张文锐奏。当兵道兵马。今月十三日收萧关。
六年三月。陇州防御使薛逵奏。伏奉正月二十六日诏旨。令臣筑故关讫闻奏者。伏以汧源西境。切任故关。昔有堤防。殊无制置。僻在重冈之上。苟务高深。今移要会之口。实堪控扼。旧绝泉井。远汲河流。今则临水挟山。当川限谷。危墙深堑。克扬营垒之势。伏乞改为定戎关。关吏钤辖往来。臣当界又有南由路。亦是要冲。旧有水关。亦请准前扼捉。去正月二十七日起工。今月十七日毕。谨画图进上。敕旨。薛逵新置关城。得其要害。形于图画。颇见公忠。宜依所奏。
市
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入市。
七年七月二十日。废州县市印。
显庆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洛州置北市。隶太府寺。
垂拱二年十二月敕。三辅及四大都督。并冲要当路。及四万户以上州县令。并赤县录事。并宜省补。
天授三年四月十六日。神都置西市。寻废。至长安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又置。至开元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又废。其口马。移入北市。
长安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废京中市。至天宝八载十月五日。西京威远营置南市。华清宫置北市。
景龙元年十一月敕。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其州县领务少处。不欲设钲鼓。听之。车驾行幸处。即于顿侧立市。官差一人权检校市事。其月。两京市诸行。自有正铺者。不得于铺前更造偏铺。各听用寻常一样偏厢。诸行以滥物交易者。没官。诸在市及人众中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
开元二年闰三月敕。诸锦。绫。罗。縠。绣。织成綢绢丝。牦牛尾。真珠。金。铁。并不得与诸蕃互市。及将入蕃。金铁之物。亦不得将度西北诸关。
大历八年七月敕。京城内诸坊市门。至秋成后。宜令所由勾当修补。
十四年七月。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于扬州置邸肆贸易者。罢之。先是。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至是乃绝。贞元以后。京都多中官市物于廛肆。谓之官市。不持文牒。口含敕命。皆以监估不中衣服。绢帛杂红紫之物。倍高其估。尺寸裂以酬价。市之经商。皆匿名深居。陈列廛闬。唯麤弱苦窳。市后又强驱于禁中。倾车乘。罄辇驴。已而酬以丈尺帛绢。少不甘。殴致血流者。中人之出。虽沽浆卖饼之家。无不彻业塞门。以伺其去。苍头女奴。轻车名马。惴惴衢巷。得免捕为幸。京师之人嗟愁。叫阍诉阙。则左右前后。皆其人也。
贞元十四年八月。右金吾将校赵洽。田岩。并配流天德军。时屡有中官于京城市肆。强买人间。率用直百钱物。买人数千钱物。仍索脚价。及进奉门户。谓之宫市。是时吴凑为京兆尹。数上言。切为条理。无几。中贵人等奏云。百姓蒙宫市存养。颇获厚利。吴凑再论奏者。凑之金吾旧吏赵洽等献计也。故洽等坐焉。凑。代宗元舅。早承恩顾。上即位。复宠遇之。洁廉谨慎。未尝不以公忠之言匡启于上。至是。又以宫市事恳论于上前。事虽不从。时论归美。
二十一年二月赦文。应缘宫市并出正文帖。依时价买卖。不得侵扰百姓。
宝历二年十月。京兆尹刘栖楚奏。术者数之妙。苟利于时。必以救患。伏以前度甚雨。闭门得晴。臣请今后每阴雨五日。令坊市闭北门。以禳诸阴。晴三日。便令尽开。使启闭有常。永为定式。从之。
开成五年十二月敕。京夜市宜令禁断。
会昌二年四月敕。旧课种桑。比有敕命。如能增数。每岁申闻。近知并不遵行。恣加翦伐。列于廛市。卖作薪蒸。自今委所由严切禁断。
六年七月敕。如闻十六宅置宫市以来。稍苦于百姓。成弊既久。须有改移。自今以后。所出市一物以上。并依三宫直市。不得令损刻百姓。
大中二年九月敕。比有无良之人。于街市投匿名文书。及于箭上或旗旛。纵为奸言。以乱国法。此后所由潜加捉搦。如获此色。使即焚瘗。不得上闻。
五年八月。州县职员令。大都督府市令一人。掌市内交易。禁察非为。通判市事丞一人。掌判市事。佐一人。史一人。师三人。(掌分行检察州县市。各令准此。)其月敕。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若要路须置。旧来交易繁者。听依三千户法置。仍申省。诸县在州郭下。并置市官。又准户部格式。其市吏壁师之徒。听于当州县供官人市买。
城郭
永徽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和雇雍州夫四万一千人。修京罗城郭。三十日毕。九门各施观。明德观正门。以工部尚书阎立德为始。
显庆五年九月。改东明门为宾耀门。西明门为宣耀门。
长寿元年九月。神都改造文昌台。及造定鼎上东等城门。修筑外郭。并凤阁侍郎李昭德所制。时人以为能。
开元十八年四月一日。筑京城。九十日毕。
二十三年七月敕。两京城皇城及诸门。并助铺及京城守把捉兵之处。有城墙若门楼舍屋破坏须修理者。皆与所司相知。并量抽当处职掌卫士。以渐修营。若须登高临内。即闻奏之。
二十八年。都畿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倚。请整齐都城侵街墙宇。
天宝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筑神都罗城。号曰金城。
六载十二月二十一日。筑会昌城于汤所。置百司及公卿邸第。
十三载十月十七日。和雇华阴扶风冯翊三郡丁匠。及京城人夫一万三千五百人。筑兴庆宫城。并起楼。四十九日毕。
至德二载正月二十七日。改丹凤门为明凤门。安化门为达礼门。安上门为先天门。及坊名有安者。悉改之。寻并却如故。
建中元年五月。筑奉天城。
四年十月。上避难于奉天。初。术士桑道茂奏请城奉天。为王者之居。至是方验。
贞元八年。新作元武门。
九年二月。诏复筑盐州城。先是。贞元三年。城为吐蕃所坏。自后塞外无保障。犬戎入寇。既城之后。边患顿息。
元和三年。泾原节度使段佑。请修临泾城。在泾州北八十里。以扼犬戎之冲。诏从之。
八年。河东节度使张宏靖奏修古舜城。从之。
长庆四年三月。夏州节度使李佑奏。于塞外筑乌延。宥州。临塞。阴河。陶子等五城。以备蕃寇。
太和元年四月。凤翔府筑临汧城于汧阳县西北八十里。
会昌六年正月。闲厩宫苑使奏。苑内诸面苑子等门。共九十四所。今伏缘大礼日近。准例銮驾赴郊庙后。并请锁闭。匙钥各令进入。候还宫日。即便请却开。应赴郊庙一物以上。请宣下事件前。并须搬载出尽。其留司官健等。令并支粮料。銮驾赴郊庙后。不得出入。敕旨。依奏。
咸通六年四月。西州节度使牛藂奏。于蛮界筑新安城。遏戎州。功毕时。南诏蛮入寇姚嶲。陈许大将颜复戍嶲州。奏筑二城。其年秋。六姓蛮攻遏戎州。为复所败。退去。
旧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皆谓之官奴婢。男年十四已下者配司农。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邑。配岭南为城奴也。)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凡免。皆因恩言之。得降一等二等。或直入良人。诸律令格式有言官户者。是番户之总号。非谓别有一色。)
武德五年。安州刺史李大亮。以破辅公祏功。赐奴婢百人。大亮谓曰。汝辈多衣冠子女。破亡至此。吾亦何忍以汝为贱隶乎。一一皆放还。高祖闻而嗟赏。更赐奴婢三十人。
显庆二年十二月敕。放还奴婢为良。及部曲客女者。听之。皆由家长手书。长子已下连署。仍经本属申牒。除附诸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及废疾者。并免贱。
永昌元年九月。越王贞破。诸家僮胜衣甲者千余人。于是制王公以下奴婢有数。
如意元年四月十七日敕。逆人家奴婢。及缘坐等色入官者。不须充尚食尚药驱使。
万岁通天元年九月敕。士庶家僮仆。有骁勇者。官酬主直。并令讨击契丹。(时契丹首领李尽忠攻陷营州也。)
大足元年五月三日敕。西北缘边州县。不得畜突厥奴婢。
景龙三年。司农卿赵履温奏。请以隋代番户子孙数千家。没为官奴婢。仍充赐口。以给贵幸。监察御史裴子余。以为官户承恩。始为番户。且今又是子孙。不可抑之。奏免之。
天宝八载六月十八日敕。京畿及诸郡百姓。有先是给使在私家驱使者。限勒到五日内。一切送付内侍省。其中有是南口及契券分明者。各作限约。定数驱使。虽王公之家。不得过二十人。其职事官。一品不得过十二人。二品不得过十人。三品不得过八人。四品不得过六人。五品不得过四人。京文武清官。六品七品不得过二人。八品九品不得过一人。其嗣郡王郡主县主国夫人诸县君等。请各依本品。同职事及京清资官处分。其有别承恩赐。不在此限。其荫家父祖先有者。各依本荫职减。比见任之半。其南口请禁蜀蛮及五溪岭南夷獠之类。
大历十四年五月。诏曰。邕府岁贡奴婢。使其离父母之乡。绝骨肉之恋。非仁也。宜罢之。
其年八月。都官奏。伏准格式。官奴婢。诸司每年正月造籍二通。一通送尚书。一通留本司。并每年置簿。点身团貌。然后关金仓部给衣粮。又准格式。官户受有勋及入老者。并从良。比来因循。省司不立文案。伏恐日月滋深。官户逃散。其受勋及入老者无定数。伏请令诸司准式造籍送省。并孳生及死亡者。每季申报。庶凭勘会。敕旨。宜并准式处分。自今已后。有违阙者。委所司奏闻。准法科罪。
元和四年闰三月敕。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处遐俗。莫非吾民。多罹掠夺之虞。岂无亲爱之恋。缘公私掠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搦。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百姓。乃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处分。
八年九月诏。自岭南诸道。辄不得以良口饷遗贩易。及将诸处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良口博马。并敕所在长吏。严加捉搦。如长吏不任勾当。委御史台访察闻奏。
长庆元年三月。平卢军节度使薛苹奏。應有海賊?掠新羅良口。将到当管登莱州界。及缘海诸道。卖为奴婢者。伏以新罗国虽是外夷。常禀正朔。朝贡不绝。与内地无殊。其百姓良口等。常被海贼掠卖。于理实难。先有制敕禁断。缘当管久陷贼中。承前不守法度。自收复已来。道路无阻。递相贩鬻。其弊尤深。伏乞特降明敕。起今已后。缘海诸道。應有上件賊?賣新羅國良人等。一切禁断。请所在观察使严加捉搦。如有违犯。便准法断。敕旨。宜依。
三年正月。新罗国使金柱弼进状。先蒙恩敕。禁卖良口。使任从所适。有老弱者栖栖无家。多寄傍海村乡。愿归无路。伏乞牒诸道傍海州县。每有船次。便赐任归。不令州县制约。敕旨。禁卖新罗。寻有正敕。所言如有漂寄。固合任归。宜委所在州县。切加勘会。责审是本国百姓情愿归者。方得放回。
宝历二年十一月敕。朝官及节度观察使。自今已后。并不许更置私白身驱使。
太和二年十月敕。岭南福建桂管邕管安南等道百姓。禁断掠买饷遗良口。前后制敕。处分重叠。非不明白。卫中行李元志等。虽云买致。数实过多。宜各令本道施行。准元和四年闰三月五日。及八年九月十八日敕文。切加约勒。仍逐管各差判官奏当司应管诸司所有官户奴婢等。据要典及令文。有免贱从良条。近年虽赦敕。诸司皆不为论。致有终身不沾恩泽。今请诸司诸使。各勘官户奴婢。有废疾及年近七十者。请准各令处分。其新罗奴婢。伏准长庆元年三月十一日敕。應有海賊?掠新羅良口。将到缘海诸道。卖为奴婢。并禁断者。虽有明敕。尚未止绝。伏请申明前敕。更下诸道切加禁止。敕旨。宜依。
会昌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诸寺奴婢。江淮人数至多。其间有寺已破废。全无僧众。奴婢既无衣食。皆自营生。或闻洪潭管内。人数倍一千人以下。五百人以上处。计必不少。臣等商量。且望各委本道观察使。差清强官与本州刺史县令同点检。具见在口数。及老弱婴孩。并须一一分析闻奏。如先自营生。及已输纳者。亦别项分析。深恐无良吏及富豪商人百姓纲维。潜计会藏隐。事须稍峻法令。如有犯者。便以奴婢计估。当二十千已上。并处极法。官人及衣冠。奏听进止。如有人纠告。便以奴婢充赏。待勘知人数。续具条流。其京城委功德。亦准此条流。仍具数奏闻。敕旨。依奏。
其年八月。中书门下奏。应天下废寺。放奴婢从良百姓者。今闻有细口。恐刺史以下官人。及富豪衣冠商人百姓。计会藏隐。及量与钱物索取。敕下后。如有此色。并仰首出。却还父母。如有依前隐蔽。有人纠告。官人已下远贩商人百姓。并处极法。其告事人。每一口赏钱一百千。便以官钱充给。续征所犯人填纳。敕旨。宜依。
六年二月敕。山南江淮间。寺家奴婢。比来有敕厘革。或有父母赎男女将归。岁月既深。今却搜检。情非违敕。事恐扰人。如有此色。勘检有凭。并宜不要进收。自会昌元年以后者。不在此限。
大中五年二月敕。边上诸州镇。送到投来吐蕃回鹘奴婢等。今后所司勘问了。宜并配岭外。不得隶内地。
九年闰四月二十三日敕。岭南诸州。货卖男女。奸人乘之。倍射其利。今后无问公私土客。一切禁断。若潜出券书。暗过州县。所在搜获。以强盗论。如以男女佣赁与人。贵分口食。任于当年立年限为约。不得将出外界。
大顺二年四月二十日敕。天下州府及在京诸军。或因收掳百姓男女。宜给内库银绢。委两军收赎。归还父母。其诸州府。委本道观察使取上供钱充赎。不得压良为贱。
道路
贞观十四年七月三十日。移五崤道于莎栅。复旧路。
开元二十八年正月十三日。令两京道路。并种果树。令殿中侍御史郑审充使。
天宝三载五月。京兆尹萧炅奏。请于要道筑甬道。载沙实之。至于朝堂。从之。九月。炅又奏广之。
七载四月。河南尹齐澣奏。于偃师县东山下开驿路。通孝义桥北坡义堂路也。
广德元年八月敕。如闻诸军及诸府。皆于道路开凿营种。衢路隘窄。行李有妨。苟徇所资。颇乖法理。宜令诸道诸使。及州府长吏。即差官巡检。各依旧路。不得辄有耕种。并所在桥路。亦令随要修葺。
大历八年七月敕。诸道官路。不得令有耕种。及斫伐树木。其有官处。勾当填补。
贞元七年八月。商州刺史李西华。请广商山道。又别开偏道。以避水潦。从商州西至蓝田。东抵内乡。七百余里皆山阻。行人苦之。西华役功十余万。修桥道。起官舍。旧时每至夏秋。水盛阻山涧。行旅不得济者。或数日。粮绝。无所求籴。西华通山间道。谓之偏路。人不留滞。行者为便。
太和二年二月。郑州刺史杨归厚奏。当州郭下管城。不置在州城内。使命往来。出入非便。伏请准汝州例。驿路于城西。敕旨。宜依。
其年。定州奏。当管白石岭南路。官驿险峻。请移于易州西紫荆岭路修置。从之。
开成元年四月。昭义节度使奏。请开夷仪山路。通太原晋州。从之。
大中三年十一月。山南西道节度使郑渥。凤翔节度使李玭等奏。当道先准敕。新开文川谷路。从灵泉驿至白云驿。共一十所。并每驿侧近。置私客馆一所。其应缘什物粮料递乘。并作大专知官。及桥道等开修制置毕。其斜谷路。创置驿五所。平州驿一所。连云驿一所。松岭驿一所。灵溪驿一所。凤泉驿一所。并已毕功讫。敕旨。蜀汉道古今敧危。自羊肠九曲之盘。入鸟道三巴之外。虽限戎隔夷。诚为要害。而劳人御马。常困险难。郑渥首创厥功。李琵继成巨绩。校两路之远近。减十驿之途程。人不告劳。功已大就。偃师开路。祇为通津。桂阳列亭。止于添驿。此则通千里之险峻。便三川之往来。实为良能。克当寄任。宜依所奏。仍付史馆。
四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山南西道新开路。访闻颇不便人。近有山水摧损桥阁。使命停拥。馆驿萧条。纵遣重修。必倍费力。臣等今日延英面奏。宣旨却令修斜谷旧路及馆驿者。臣等商量。望诏封敖及凤翔节度使观察使。令速点检。计料修置。或缘馆驿未毕。使命未可经通。其商旅及私行者。任取稳便往来。不得更有约勒。敕旨。依奏。
其年八月。山南节度使封敖奏。当道先准诏令臣检讨。却修置斜谷路者。臣当时差军将所由领官健人夫。并力修置。道路桥阁等。去七月二十日毕功。通过商旅骡马担驮往来。七月二十二日。已具闻奏讫。其馆驿先多摧毁破坏。并功修树。今并已毕。臣已散牒缘路管界州县。及牒凤翔剑南东西南川观察使。并令取八月十五日以后。于斜谷路过使命。谨具如前。敕旨。宜依。仍付所司。
街巷
开元十九年六月敕。京洛两都。是惟帝宅。街衢坊市。固须修筑。城内不得穿掘为窑。烧造砖瓦。其有公私修造。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
广德元年九月敕。城内诸街衢。勿令诸使及百姓辄有种植。
永泰二年正月十四日。京兆尹黎干奏。京城诸街种植。
大历二年五月敕。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毁拆。宜委李勉常加勾当。如有犯者。科违敕罪。兼须重罚。其种树栽植。如闻并已滋茂。亦委李勉勾当处置。不得使有斫伐。致令死损。并诸桥道。亦须勾当。
贞元四年二月敕。京城内庄宅使界诸街坊墙。有破坏。宜令取两税钱和雇工匠修筑。不得科敛民户。
十二年。官街树缺。所司植榆以补之。京兆尹吴凑曰。榆非九衢之玩。亟命易之以槐。
太和五年七月。左右巡使奏。伏准令式。及至德长庆年中前后敕文。非三品以上。及坊内三绝。不合辄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伏见诸司所有官宅。多是杂赁。尤要整齐。如非三绝者。请勒坊内开门。向街门户。悉令闭塞。请准前后除准令式各合开外。一切禁断。余依。其月。左街使奏。伏见诸街铺。近日多被杂人及百姓诸军诸使官健。起造舍屋。侵占禁街。切虑停止奸人。难为分别。今除先有敕文。百姓及诸街铺守捉官健等舍屋外。余杂人及诸军诸使官健舍屋。并令除拆。所冀禁街整肃。以绝奸民。敕旨。所拆侵街舍。宜令三个月限移拆。如不碍敕文者。仍委本街使看便宜处分。
九年八月敕。诸街添补树。并委左右街使栽种。价折领于京兆府。仍限八月栽毕。其分析闻奏。
大中三年六月。右巡使奏。义成军节度使韦让。前任宫苑使日。故违敕文。于怀真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舍九间。敕旨。韦让侵街造舍。颇越旧章。宜令毁拆。
桥梁
显庆五年五月一日。修洛水月堰。旧都城洛水天津之东。有中桥及利涉桥。以通行李。
上元二年。司农卿韦机。始移中桥。自立德坊西南。置于安众坊之左。南当长夏门街。都人甚以为便。因废利涉桥。所省万计。然每年洛水泛溢。必漂损桥梁。倦于缮葺。内使李昭德始创意。令所司改用石脚。锐其前以分水势。自是无漂损之患。(初。韦机桥毕。上大悦。令于中桥南刻一方石。刻其年辰简速之迹。纪一十六字。盖黄绢之辞也。)
先天二年八月敕。天津桥除命妇以外。余车不得令过。
开元九年十二月九日。增修蒲津桥。?以竹苇。引以铁牛。命兵部尚书张说刻石为颂。
十九年六月敕。两京城内诸桥。及当城门街者。并将作修营。余州县料理。
二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改造天津桥。毁皇津桥。合为一桥。
天宝元年二月。广东都天津桥。中桥石脚两眼。以便水势。移斗门自承福东南。抵毓财坊南百步。
八载二月。先是。东京商人李秀升。于南市北。架洛水造石桥。南北二百步。募人施财钜万计。自五年创其始。至是而毕。
十载十一月。河南尹裴回。请税本府户钱。自龙门东山抵天津桥东。造石堰以御水势。从之。
大历五年五月敕。承前府县。并差百姓修理桥梁。不逾旬月。即被毁拆。又更差勒修造。百姓劳烦。常以为弊。宜委左右街使勾当捉搦。勿令违犯。如岁月深久。桥木烂坏。要修理者。左右街使与京兆府计会其事。申报中书门下。计料处置。其坊市桥。令当界修理。诸桥街。京兆府以当府利钱充修造。
其年八月敕。其坊市内有桥。不问大小。各仰本街曲当界共修。仍令京兆府各差本界官。及当坊市所由勾当。每年限正月十五日内令毕。如违。百姓决二十。仍勒依前令修。文武官一切具名闻奏。节级科贬。如后续有破坏。仍令所由时看功用多少。计定数修理。不得辄剩料率。及有隐欺。
贞元元年正月敕。宜令京兆府与金吾计会。取城内诸街枯死槐树。充修灞浐等桥板木等用。仍栽新树充替。
关市
武德九年八月十七日诏。关梁之设。襟要斯在。义止惩奸。无取苛暴。近世拘刻。禁御滋章。非所以绥安百姓。怀来万邦者也。其潼关以东。缘河诸关。悉宜停废。其金银绫绢等杂物。依格不得出关者。不得须禁。
天授二年七月九日敕。其雍州已西。安置潼关。即宜废省洛州南北面各置关。
长安二年正月。有司表请税关市。凤阁舍人崔融上议曰。臣伏见有司税关市事条。不限工商。但是行旅尽税者。臣谨按周礼九赋。其七曰关市之赋。窃惟市纵繁杂。关通未游。欲令此徒止抑。所以咸增赋税。夫关市之税者。惟敛出入之商贾。不税往来之行人。今若不论商民。通取诸色。事不师古。法乃任情。悠悠末世。于何瞻仰。又四海之广。九州之杂。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若乃富商大贾。豪宗恶少。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喑呜则弯弓。睚眦则挺剑。小有失意。且犹如此。一旦变法。定是相惊。非惟流逆齐民。亦自扰乱殊俗。求利虽切。为害方深。而有司上言。不识大体。徒欲益帑藏。助军国。殊不知军国益扰。帑藏愈空。且如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洪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货往还。昧旦永日。今若江津河口。置铺纳税。税则检覆。覆则迟留。此津纔过。彼铺复止。非惟国家税钱。更遭主司僦赂。至如关市之税。史籍有文。秦政以雄图武力舍之而不用也。汉武以霸略英才。去之而勿取也。何则。关为诘暴之所。市为聚民之地。税市则民散。税关则暴兴。暴兴则起异图。民散则怀不轨。况浇风久扇。变法为难。徒欲禁末游。规小利。岂知失元默。乱大伦乎。古人有言。王者藏于天下。诸侯藏于百姓。农夫藏于庾。商贾藏于箧。惟陛下详之。必若师兴有费。国储多窘。即请倍算商贾。加敛平民。如此则国保富强。人免忧惧。天下幸甚。臣知其不可也。
天宝二年十月敕。如闻关已西诸国。兴贩往来不绝。虽托以求利。终交通外蕃。因循颇久。殊非稳便。自今已后。一切禁断。仍委四镇节度使。及路次所由郡县。严加捉搦。不得更有往来。
干元元年八月敕。大散关宜依旧令凤翔府收管。
宝应元年九月敕。骆谷金牛子午等路。往来行客所将随身器仗等。今日以后。除郎官御史。诸州部统进奉事官。任将器仗随身。自余私客等。皆须过所上具所将器仗色目。然后放过。如过所上不具所将器仗色目数者。一切于守捉处勒留。
元和九年五月。丰州奏。中受降城与灵州城接界。请置关。从之。
十二年二月。时讨淮蔡既久。济师十倍。贼知其必屈。每思窃发于中。以缓师期。故有折陵寝之戟。爇刍?之场。流矢飞书。往往不绝。盖关防之罪也。及平淄青后。簿书获赏蒲潼关吏文案。乃明吏卒取于贼而容其奸也。
大中三年七月。泾州节度使康季荣奏。六月二十七日。收原州城及诸关。(石门关。驿藏关。木峡关。制胜关。六盘关。石峡关。)其月。邠宁监军小使张文锐奏。当兵道兵马。今月十三日收萧关。
六年三月。陇州防御使薛逵奏。伏奉正月二十六日诏旨。令臣筑故关讫闻奏者。伏以汧源西境。切任故关。昔有堤防。殊无制置。僻在重冈之上。苟务高深。今移要会之口。实堪控扼。旧绝泉井。远汲河流。今则临水挟山。当川限谷。危墙深堑。克扬营垒之势。伏乞改为定戎关。关吏钤辖往来。臣当界又有南由路。亦是要冲。旧有水关。亦请准前扼捉。去正月二十七日起工。今月十七日毕。谨画图进上。敕旨。薛逵新置关城。得其要害。形于图画。颇见公忠。宜依所奏。
市
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入市。
七年七月二十日。废州县市印。
显庆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洛州置北市。隶太府寺。
垂拱二年十二月敕。三辅及四大都督。并冲要当路。及四万户以上州县令。并赤县录事。并宜省补。
天授三年四月十六日。神都置西市。寻废。至长安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又置。至开元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又废。其口马。移入北市。
长安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废京中市。至天宝八载十月五日。西京威远营置南市。华清宫置北市。
景龙元年十一月敕。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其州县领务少处。不欲设钲鼓。听之。车驾行幸处。即于顿侧立市。官差一人权检校市事。其月。两京市诸行。自有正铺者。不得于铺前更造偏铺。各听用寻常一样偏厢。诸行以滥物交易者。没官。诸在市及人众中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
开元二年闰三月敕。诸锦。绫。罗。縠。绣。织成綢绢丝。牦牛尾。真珠。金。铁。并不得与诸蕃互市。及将入蕃。金铁之物。亦不得将度西北诸关。
大历八年七月敕。京城内诸坊市门。至秋成后。宜令所由勾当修补。
十四年七月。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于扬州置邸肆贸易者。罢之。先是。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至是乃绝。贞元以后。京都多中官市物于廛肆。谓之官市。不持文牒。口含敕命。皆以监估不中衣服。绢帛杂红紫之物。倍高其估。尺寸裂以酬价。市之经商。皆匿名深居。陈列廛闬。唯麤弱苦窳。市后又强驱于禁中。倾车乘。罄辇驴。已而酬以丈尺帛绢。少不甘。殴致血流者。中人之出。虽沽浆卖饼之家。无不彻业塞门。以伺其去。苍头女奴。轻车名马。惴惴衢巷。得免捕为幸。京师之人嗟愁。叫阍诉阙。则左右前后。皆其人也。
贞元十四年八月。右金吾将校赵洽。田岩。并配流天德军。时屡有中官于京城市肆。强买人间。率用直百钱物。买人数千钱物。仍索脚价。及进奉门户。谓之宫市。是时吴凑为京兆尹。数上言。切为条理。无几。中贵人等奏云。百姓蒙宫市存养。颇获厚利。吴凑再论奏者。凑之金吾旧吏赵洽等献计也。故洽等坐焉。凑。代宗元舅。早承恩顾。上即位。复宠遇之。洁廉谨慎。未尝不以公忠之言匡启于上。至是。又以宫市事恳论于上前。事虽不从。时论归美。
二十一年二月赦文。应缘宫市并出正文帖。依时价买卖。不得侵扰百姓。
宝历二年十月。京兆尹刘栖楚奏。术者数之妙。苟利于时。必以救患。伏以前度甚雨。闭门得晴。臣请今后每阴雨五日。令坊市闭北门。以禳诸阴。晴三日。便令尽开。使启闭有常。永为定式。从之。
开成五年十二月敕。京夜市宜令禁断。
会昌二年四月敕。旧课种桑。比有敕命。如能增数。每岁申闻。近知并不遵行。恣加翦伐。列于廛市。卖作薪蒸。自今委所由严切禁断。
六年七月敕。如闻十六宅置宫市以来。稍苦于百姓。成弊既久。须有改移。自今以后。所出市一物以上。并依三宫直市。不得令损刻百姓。
大中二年九月敕。比有无良之人。于街市投匿名文书。及于箭上或旗旛。纵为奸言。以乱国法。此后所由潜加捉搦。如获此色。使即焚瘗。不得上闻。
五年八月。州县职员令。大都督府市令一人。掌市内交易。禁察非为。通判市事丞一人。掌判市事。佐一人。史一人。师三人。(掌分行检察州县市。各令准此。)其月敕。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若要路须置。旧来交易繁者。听依三千户法置。仍申省。诸县在州郭下。并置市官。又准户部格式。其市吏壁师之徒。听于当州县供官人市买。
城郭
永徽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和雇雍州夫四万一千人。修京罗城郭。三十日毕。九门各施观。明德观正门。以工部尚书阎立德为始。
显庆五年九月。改东明门为宾耀门。西明门为宣耀门。
长寿元年九月。神都改造文昌台。及造定鼎上东等城门。修筑外郭。并凤阁侍郎李昭德所制。时人以为能。
开元十八年四月一日。筑京城。九十日毕。
二十三年七月敕。两京城皇城及诸门。并助铺及京城守把捉兵之处。有城墙若门楼舍屋破坏须修理者。皆与所司相知。并量抽当处职掌卫士。以渐修营。若须登高临内。即闻奏之。
二十八年。都畿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倚。请整齐都城侵街墙宇。
天宝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筑神都罗城。号曰金城。
六载十二月二十一日。筑会昌城于汤所。置百司及公卿邸第。
十三载十月十七日。和雇华阴扶风冯翊三郡丁匠。及京城人夫一万三千五百人。筑兴庆宫城。并起楼。四十九日毕。
至德二载正月二十七日。改丹凤门为明凤门。安化门为达礼门。安上门为先天门。及坊名有安者。悉改之。寻并却如故。
建中元年五月。筑奉天城。
四年十月。上避难于奉天。初。术士桑道茂奏请城奉天。为王者之居。至是方验。
贞元八年。新作元武门。
九年二月。诏复筑盐州城。先是。贞元三年。城为吐蕃所坏。自后塞外无保障。犬戎入寇。既城之后。边患顿息。
元和三年。泾原节度使段佑。请修临泾城。在泾州北八十里。以扼犬戎之冲。诏从之。
八年。河东节度使张宏靖奏修古舜城。从之。
长庆四年三月。夏州节度使李佑奏。于塞外筑乌延。宥州。临塞。阴河。陶子等五城。以备蕃寇。
太和元年四月。凤翔府筑临汧城于汧阳县西北八十里。
会昌六年正月。闲厩宫苑使奏。苑内诸面苑子等门。共九十四所。今伏缘大礼日近。准例銮驾赴郊庙后。并请锁闭。匙钥各令进入。候还宫日。即便请却开。应赴郊庙一物以上。请宣下事件前。并须搬载出尽。其留司官健等。令并支粮料。銮驾赴郊庙后。不得出入。敕旨。依奏。
咸通六年四月。西州节度使牛藂奏。于蛮界筑新安城。遏戎州。功毕时。南诏蛮入寇姚嶲。陈许大将颜复戍嶲州。奏筑二城。其年秋。六姓蛮攻遏戎州。为复所败。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