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选举三一

宋会要辑稿 作者:清·徐松



辟举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十一月六日,诏应巡检、县尉、刑狱官阙,许令提刑司具名奏辟一次。

《文献通考》:高宗建炎初,兵革方殷,诏河北招抚使、河东经制使及安抚等使,皆得辟置将佐官属,行在五军并御营司将领,亦辟大小使臣。于是负才略武勇者,或以簪笏从戎,或以布衣授官入幕,不可胜数,而诸道郡县,自戎马侵轶、盗贼残扰之余,官吏解散,诸司诱人填阙,皆先领职而后奏给付身。于是江浙州郡,守将皆假军兴之名,换易官属,占使窠阙。又有罪籍未该叙复、守选未合参部者竞趍焉,朝论患之,乃下吏部,尽令改正,使归部依格注拟。除陕西五路、两河、两淮、京东等路经略安抚司属官听举辟,余路皆罢,诸道巡检、县尉、刑狱官阙,许(复)[提]刑司具名奏辟。

十二月十五日,中书省言:「昨降赦文,许诸路监司、郡守辟官。今辟过员数已多,有妨吏部差注。」诏除陕西、河东路帅臣许依元得指挥及依条令举辟外,诸路监司、郡守依赦辟官并罢。其诸路合使窠阙,除四川外,权归吏部。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诏:「内外官司合差辟人干办事务者,止得于闲居待次官内选差。其见任官被诸处官司差辟,不依常制,辄承受而离任者,科以弃城逃违,或擅去官守之罪。」

三年六月一日,诏今后如系吏部窠阙及非奏辟去处,并不许奏辟。以臣僚言:「监司州县将吏部窠阙指名奏辟,见在任者,则以不可倚仗罪去,从请求者,则以委有材干为称,滋长奔竞,沮抑寒素。乞悉改正归部,依格注拟。」故有是诏。

四年五月十五日,权知信州陈机言:「魔贼啸聚上饶等县,巡检刘昌、醹口巡检罗圻奋不顾身,戮力战死。两塞土军阙官部辖,刘昌有亲侄承信郎义,罗圻有子承节郎镇,各

未有差遣,已依便宜差权两寨巡检,今乞差填正任。」从之。

二十二日,诏:「京畿、湖北、淮南、京东、京西州军并分为镇,应管内外州县官,并许辟置。内知、通令帅臣具名辟奏,朝廷审量除授。」

《文献通考》:四年,臣僚上言:「南渡以来,土宇未复,宦游之所睥睨者,江、浙、闽、广(娄)[数]路而已。朝廷既侵用吏部阙员,而提领安抚司又奏辟其亲旧,贵游子弟稍有党援,则足不至铨部,辄得便地,占善阙,凌迈超越,无复资格,长奔竞之风,塞寒俊之路。臣谓大郡守、倅及军旅之事,或须择人任使者,自从朝廷除授。其余员阙与诸司辟举,一皆付之铨曹,使有司以法授之。如郡县尝经兵毁,吏部榜阙无愿就者,即许权行辟举。」从之。起居郎朱震言:「方今经营荆楚,控制上流,远方之民,理宜绥抚。如闻峡州四县多用军功或胥吏补知县,拦吏补监务,民被其害。愿取各州官阙,委安抚奏辟。」从之。

绍兴元年五月十六日,臣僚言:「淮南新经残破,州县官多不愿赴。而中原南渡士大夫仅脱兵火者,流寓江、浙、湖、广间,今岁米价增贵,饥而殍者十八九。乞令自一命以上愿注淮南差遣者,许于逐路宣抚司自陈,量材受职,先次赴官,具名申给付身。」从之。

七月三日,诏:「应授堂除及辟差人赴任日,令本州岛取索脚色勘验,如碍本贯,不得放上。」

十二月二十日,诏:「江南东路残破州县镇酒税务,多是权官,类皆苟简,可从转运司奏辟监官一次。」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诸路官司近将不理选限官作应出官人,蒙昧朝廷,举辟差遣,或一面差摄职任。令吏部行下诸路并罢。如有应奏辟官,并仰取索出身以来文字照验,诣实保明。违者,三省取旨,重行黜责。」

六月二十八日,福建、两浙、淮东沿海制置使仇(愈)[迭]乞差官属。诏于见任

得替待阙已未参部文武官内辟差,与理资任月日。将来结局,许还任赴官。

《文献通考》:绍兴二年,吕颐浩以左仆射都督诸军,请辟参谋官以下文武七十七人,户部尚书李弥大、秘书少监傅崧卿预焉。而李弥大言于上曰:「东晋王导、谢安为都督,未尝离朝廷。今边圉幸无他,颐浩不宜轻动。且臣为天子侍从,非颐浩可辟。请于诸军悉置军正,如汉朝故〔事〕事:原脱,据《文献通考》卷三九补。,以察官郎为之。陛下必欲遣臣,请与崧卿别为一司,专伺其过失以闻。」弥大遂改命。吕颐浩又言:「督府属官不限员数,徒以开请谒,縻禄廪,请以准备差遣辟文资,以准备差使辟武资。臣各以十五人为限。」诏可。七月,议者言:「比年帅守、监司辟官,搀夺部注,朝廷不能夺,铨曹不能违,又多畀以添差不厘务之阙,上自监司倅贰以下至掾属给使,一郡之中兵官八九员,一务之中监当六七员,较祖宗朝殆三四倍。存无事之官,食至重之禄,生民安得不重困乎 请 有司,裁省其阙,不得已则以宫庙之禄畀之。」奏可。自今已就辟差理资任者,毋得据旧阙,以妨下次。

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诏:「诸路安抚大使、镇抚使、安抚使司举辟官属,令逐司就便取索所辟官出身以来文字、历任等,照验诣实,一面审量。乞于状内开说已审量文字名(伴)[件]「乞」字疑误,或当作「并」字。,结罪保明奏辟。」先是,官爵滥冒,朝廷曾降审量指挥。或者虑其迂回,故有是命。

二月六日,诏:「饶州去江至近,及所临鄱阳湖为要津,特许差辟干办公事、准备差使各一员干办防守。」

六月十七日,诏:「昨降指挥,浙西安抚大使司许将准备差遣差使不限文武,通融奏辟。其江西安抚大使司并江东浙西安抚司准备差遣差使,并依此。」

十月十一日,中书门下省言:「四川帅臣、监司、知州军及武臣知州、通判,自来并系堂除。其余窠阙,各系逐路转运司拟注,及安抚、茶马等司奏辟。近缘宣抚处置使司尽以便宜辟差,有违旧制,致使寒士久不得禄。」诏帅臣、监司每遇有阙,

令宣抚处置使司每一阙具奏两三人,听旨除授。其余堂除及安抚、茶马等司奏辟窠阙,依已降指挥选差。其元系逐路转运司拟注窠阙,仰转运司依旧法施行。如遇军兴缓急,州县官有不堪倚仗之人,仍许宣抚处置使司差官对移,各不理遗阙。

十一月六日,吏部侍郎陈与义言:「诸路监司、郡守,昨缘州县阙官数多,各申请许行辟官指挥。吏部即不晓阙差注,若经隔岁月,奏辟不到,则虚占窠阙。兼本部待次选人数多,理宜措置。今欲将荆湖两路见阙及过满去处,并已差人,违限不赴窠阙,便从本部依条差注。其余应申请指挥许行辟官去处,已过往来程限外,更限两月,如仍前奏辟不到或虽曾奏辟而不应格法,亦从本部差注。内帅司及专降旨挥统兵置司差辟属官,或准备差遣、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之类并镇抚使辟官,并不在此限。其限内辟到官,令进奏院实时具所辟窠名,申本部照会,更不使阙。若出限,并不许奏辟,庶(畿)[几]不留滞待次选人。」从之。

《文献通考》:三年, :「不曾经吏部注授参选,及虽有请受历之类,而别无省部手照文字人,明 诸路监司、郡守并不许奏辟差遣。」

四年三月二日,诏:「诸路帅臣、监司、郡守,今后奏辟官属,并令所举官录白付身印纸,各委本州岛通判取真本覆实,结罪保明,缴连申奏。如应参部之人,方行给降付身,以绝伪滥之弊。」

四月十三日,知澧州孙世显言:「本州岛累遭残破,州县阙官,乞许辟差一次,以二年为任。任满无遗阙,与转一官。选人比类施行。在任官如有应辟,

乞与通理权过月日,庶几有人愿就,可以选使。」从之。

五年二月十六日,诏:「诸帅所辟属官,如才行显著,能协力裨赞,仰三省、枢密院具职位姓名取旨升擢。」

三月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川、陕诸路监司、守贰以下除授差遣,昨缘道路阻梗,并听宣抚司差辟。今道路稍通,理合悉循旧制。」诏川陕监司知、通去替一年,令转运司具状申尚书省,余并依八路旧法差注。

六月十日,起居郎朱震言:「方今经营荆楚,控制上流,远方之民,理宜绥抚。如峡州四县夷陵、远安、宜都、长阳,兵火之后,多用军功或胥吏摄知县,拦头补监税,剥肤椎髓,民无告诉。乞取峡州、荆陵府、荆门军、公安军州县官阙,令吏部破格差注,或委安抚司奏辟一次。庶几荆湖之人,得免涂炭。」吏部措置:「峡州、江陵府、荆门、公安军州县窠阙,除知、通依先降指挥,令帅臣具名奏辟,朝廷审量除授外,其余窠阙,乞令本路安抚司举辟一次。其曾充胥吏、拦头等人,虽已补官,不得举辟及权摄差遣。如违,各科以违制之罪。」从之。

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李纲言:「江西一路,去岁旱暵,及虔、吉州盗贼连年作过,全赖州县官抚摩讨捕。其州县官有事故阙员去处,乞许差辟一次。其老疾疲懦不职之人,乞许就本路择能吏两易其任,各通理前任月日。其虔、吉州知县,乞依省罢法,许别行奏辟。」从之。

三月七日天头原批:「『三月』条,移『六月』条上。」今仍其旧。,诏:「新授吉州军

事判官、权虔州龙南县事唐稷治事有方,于民无扰,可与正差。」从知州事韩昭请也。

《文献通考》:六年,诏:「诸道宣抚司属官,许本司奏辟。内京官以二年为任,愿留再任者取旨。」自兵兴,所辟官有更十年不退者,故条约焉。

七年二月十三日,诏:「今后应诸处辟官差遣,并令中书门下省籍记所辟人姓名,如任内犯入己赃徒以上罪,其奏辟官取旨行遣。」

九年四月四日,诏:「广南西路提举买马司准备差遣一十二员,元系差大小使臣,内特许辟差文臣四员。」从本司请也。

六月四日,太尉、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安抚使岳飞言:「湖北、京西路先为累经残破,其州县官无人愿就,蒙朝廷许臣辟差。今已复河南,其两路并系内地,自复差官,欲乞从朝廷差注。」从之。

十二年五月四日,权工部尚书莫将等言:「监六部门,依已降指挥,六部长贰奏辟。切见左朝请大夫程元允委有材干,可以倚仗,乞充上件差遣。」从之。

六月一日,成都府路安抚使张焘言:「成都僻在一隅,去行在万里,所辟官属,少有愿就之人。乞依四川都转运使李迨例,各与转一官,仍与支赐。」从之。

十三年四月五日,诏:「应非合举辟窠阙,而辄行举辟,或已行举辟而不即具奏者,以违制论。其被举之官,不候得报而辄行赴上者,请给回纳。」从吏部请也。

十八年十二月二日,诏:「应四川命官,如未经换给付身,并不许奏辟并令权摄差遣。」初诏宣抚司便宜补转,未经换给之人,不许定差。至是往往干请奏辟,或一时权摄,自戾前旨。都大提举茶马韩球乞加禁约,故有是命。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见任及已注下知县、县令人,今后不许诸处奏辟。

十二月十二日,大理卿张杓言:「乞将四川见奏辟县令去处,尽归铨选,按格法差注。」从之。

二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夔州路安抚使周执羔言:「夔州路城堡屯驻兵马,控制诸蛮,并无正官。已降指挥,令逐路帅臣依条选辟,少有应格之人。乞从本司不论资序,选年未六十,付身圆备,(曹)[曾]历边任,或经依条权摄一年以上替罢,别无透漏,及应材(或)[武]无过犯、晓谙夷情大小使臣,具名奏辟。」诏依,仍不得奏举出职吏人并初任人。

二十九年闰六月七日,吏部侍郎沈介言:「诸路帅、监司及诸州县应合辟差小使臣校尉去处,往往将付身不圆及有过犯、不合参部之人权摄,虚占窠阙。今欲除沿边主兵官许依旧外,(具)[其]余取到窠阙,共四十员,乞依见行条法差人。其见任并已差下人,曾正授朝廷付身,许终满今任。如有违碍,即行改正。」从之。

十一月二十九日,知金州王彦言:「管下六县,系是极边。其县令并系选人,往往惮于远涉,无人愿就,乞不限文武官选择辟差一次。」从之。

三十年五月二十七日,吏部尚书周麟之言:「依条,八路定差权注见阙,而勘当应差者所权月日听理为任,举主仍许收使。系奏举官,虽不应注,而各已成资者,亦许理为资任。续承绍兴二十七年六月十日旨挥,系都大提举茶马司奏辟员阙及

本司一时就权之人,在任虽成资,亦不许理为资任。其间却有转运司同茶马司奏辟去处,若在任成资,如系转运司合使员阙,乞许理为资任。」从之。

十一月七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司言,乞辟置韶州岑水场干办公事一员。从之。

三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诏建康府特许添辟通判一员。从判府事张浚之请也。

七月四日,知化州廖颙言:「二广诸县,多是尉兼主簿。间有阙正官处,多是差摄官权。切详簿、尉各有专职,阙一不可。今乞将二广诸县无主簿处,添置主簿一员,却于本州岛(咸)[减]指使一员。内雷、化、高、容、廉等州有盗贼去处,其县尉窠阙,乞差有材武使臣。或无正官,令帅、宪司同选使臣差权,即不得差摄官。又化州管内有零渌、茂晖两场,各系产盐地分,一岁盐额凡八百余万斤。两场自来无正监官,止令广西转运司同提举盐事司辟差,或差官权摄,但苟利禄,不肯留意职事。今乞将化州零渌、茂晖两场盐官,令吏部差注使臣。如出阙两季,无人愿就,即送下广西转运司,依格定差。」诏令吏部看详,申尚书省。

八月六日,诏四川宣抚司添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从本司选差,候事简日罢。旧主管机宜文字,宣抚司四员,制置司二员。自李璆为使日减罢。至是,宣抚使王刚中以文字繁伙,乞复置一员,故有是命。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张浚言:「两淮兵火之后,阙官处多,欲望许令宣司辟奏一次。」从之。

隆兴

元年三月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行在户部赡军诸酒库监官,欲令点检赡军酒库所依旧辟差。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四川安抚制置司、利州东西路安抚司、金房开达州安抚司官属,欲令逐司辟差。应内外诸处有专法指挥辟阙,欲令依旧。」从之。

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德音赦:「楚、滁、〔濠〕濠:原阙,据职官五九之二二补。、庐、光州、盱眙、光化军管内并扬、成、西和州、襄阳、德安府、信阳、高邮军。勘会逐州军因被檄及移治离任官吏,已降指挥,限五日还任。今来人马已退,民户渐次归业,全籍官吏招集抚存。尚虑稽违,可令本路监司催促回任。有不职之人,令守臣铨量〔踏〕逐公廉能吏,不以有无拘碍,许辟差一次。」

干道元年正月一日,南郊赦:「应四川、二广奏辟定差通判以下差遣,先次就权之人,任内开破过应在官物,及趁办经总制无额上供酒税茶息钱,已及赏格,如不该差注,更不推赏。缘已用心趁办,切虑无以激劝,因而失陷官物,可并与依正减半推赏。」

二年三月十三日,诏:「今后二广县令阙正官一年去处,许本路诸司奏辟,不得差官权摄。」

九月十三日,四川安抚制置使司言:「嘉州峨眉、犍为两县,今后于本路都(铨)[钤]辖司同提刑司选辟谙练边事、合入资序人充知县。」吏部勘会嘉州峨眉、犍为知县,虽是本路运司定差窠阙,缘并系边县,欲许令本路诸司选辟。从之。

三年八月八日,诏令四川逐路帅臣、监司审实繁难县

分,保明申尚书省,于本路目今应有见阙知县,令公共辟差经任无过犯人一次,申朝廷给降付身。从臣僚之请也。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新权发遣容州杨尧弼言:「乞将广西阙正官州县,特破格差注一任。仍许本路三司公议奏辟,惟不辟赃私罪犯。若三司辟书到吏部已差注,即将奏辟圆备之人代省部已差下人。」从之。

六年七月十六日,工、吏部状:「准批下许子中申,勘会舒州同安监鼓铸铁钱,所用铁炭浩瀚,乞置官属两员,专一往来寻踏苗脉、兴发及点检起置事件。今勘当欲依所乞,差置一员,从本所踏逐文武官内辟差。」从之。

八年正月九日,枢密使、四川宣抚使王炎言:「欲将夔、利两路合注京朝官知县,两季无人愿注窠阙,依元旨破格差注令(绿)[录]资序以上,及经任有举主、无过犯人。如再经一季以上无人注,即许逐路帅司公选经任无过犯人辟差,庶川远县邑得人济办。」从之。

三月三日,诏复置滁州司法、泰州海陵县主簿、真州杨子六合县主簿、通州金沙余庆盐场巡检,并令逐州申监司保明辟差一次。

九月二日,绍兴府言:「近申明诸暨县枫桥镇改立为义安县,乞辟差县令、丞、主簿兼县尉,却将本府监都酒比较务双员各减一员,并减赡军酒库监官一员,主簿兼县尉许辟差选人一任外,知县、丞乞于见任待阙京朝官、选人,不以有无资格拘碍,辟差一任,日后从吏部使

阙。」从之。

九年正月二十八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淮西帅司省罢官属,乞依叶衡知荆南已得指挥,许别行辟差。」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权发遣蕲州提领铸钱韩 言:「奉旨令分舒州同安监,岁铸铁钱一十万贯,申乞差知监官一员。准旨挥就差蕲春知县兼管。契勘所置监系在蕲口镇,自州城往来,即须三日,蕲春知县难以兼领,伏望详酌,许令选差一员奏辟。」从之。

十一月十九日,诏:「自今诸路官非有着令及有原降指挥者,不得创行辟差。其合辟差者,并须悉应条法,方许放行。间有见阙,须是委无差下替人,方得举填。即不得将已差下人替所辟人阙。其妄有申请者,委御史台察举,重加惩治。」

【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一 召试

召试

太祖干德二年正月十日,秘书郎直史馆张去华上章诉居官久次,且言祠部郎中、知制诰张澹及祠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殿中侍御史师颃等文学肤浅,愿与校其优劣。帝临轩策试,命翰林院学士承旨陶谷、学士窦仪、吏部尚书张昭、知制诰赵逢、高锡考其程试。以澹所对不应策问,责授左司员外郎,擢去华为右补阙,赐袭衣、银带、鞍马。

开宝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前扬州高邮县主簿郏颖献所业文,召试学士院,授右赞善大夫。

七年五月七日,布衣齐得一以密州上言「能讲五经,喜教授乡里,士大夫子弟皆就而肄业,布衣蔬食,不乐仕进」,召试舍人院,策入等,命为齐州章邱县主簿。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十四日,元帅府长史元象宗上章求试,诏学士院召试内外制数篇,命为卫尉少卿。象宗,钱俶之婿。

淳化元年七月二日,殿中丞尹畋上表献所著诗赋杂文五十轴,令学士院召试《用何道使民知礼节论》,命为太常博士。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著作佐郎李建中,令学士院试诗赋,命为殿中丞。

真宗咸平三年五月十五日,右神武大将军钱惟演献所著文及《咸平圣政录》,召试学士院,命为太仆少卿。

七月六日,秘书郎陈彭年,学士院试论,词理中上等,命为秘书丞。

六年正月十六日,河阳节度判官张知白上疏言事,召

试舍人院,命为右正言。

景德元年二月六日,同进士出身柳察献所著拟白居易策问七十五篇,目为《赞圣策林》,并续《丹扆箴》五篇,召试策、论凡三千字,授楚州团练推官。察前以献文得试学士院,赐出身,至是再有所献,故以命之。

八月十五日,饶州浮梁县主簿李庆孙上书自陈日能为十赋,命中书召试之,虽至晡成文,而荒浅无取,帝犹奖其敏,以为南康军判官。

景德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太常寺太祝宋绶、奉礼郎邵焕并召试中书,命为大理寺评事。绶年十五,焕年十八。前一日内出姓名,付中书,帝嘉其敏赡,并命迁秩,仍令绶读书于秘阁。

二十六日,童子出身重轲献所业,召(见)[试]诗赋,命为秘书省正字。

三年八月十七日,前隰州温泉县尉杨操上书求试,命中书省召试诗、赋各一首,稍有可采,特免选升两赀。

四年八月十六日,神勇指挥使李绾男习进士玠献所业文赋,帝览其文理颇有(其)可采者,送枢密院考试以闻。翌日,以所进呈粗合程序,帝曰:「将校之子,当补殿侍。观其修学,若勤而不止,必有所成,可谕之,令依例赴举。」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七日,殿侍三班使臣侯鲁进《大中祥符颂》,诏枢密院试,补三班借职。鲁累上封章,以诞妄摈于外郡。帝以其辩而知书,录为殿侍。至是复进文字,颇亦近理,诏枢密院试以时务而命之。

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京兆府草泽李遂良以本

路上言存心文学,不求闻达,召试中书,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复州军事推官。

五年正月十三日,舒州录事参军刘滋献文求试,召试于中书,命为著作佐郎。

五月四日,以前彰武军节度推官解旦为著作佐郎,均(军)[州]参军许洞为和州乌江县主簿,越州余姚县主簿李孜为临江军判官。祀汾阴岁,邀车驾献文者甚众,命近臣考第之。以旦等词学可采,诏试中书,而有是命。

天禧元年九月十一日,屯田员外郎杜詹召试学士院,赋平诗稍优,秘书丞黄总赋、诗俱平,诏詹为都官员外郎,并总并升陟差遣。

十一月二十一日,前江州瑞昌县主簿刘若冲进所业,命试舍人院,以策、论稍优,特升两资。先是,若冲建言自今召试者,并请试策。至是,用其议而命之。

四年六月十三日,进士姚嗣复献其父舒州团练副使铉所纂《文粹》百卷,召试舍人院,命为亳州永城县主簿。

天圣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大理寺丞李溥召试学士院,策颂并平,命为殿中丞。

五年二月二日,卫尉寺丞李安石召试学士院,策颂并平,诏依旧充馆阁校勘。

七月十二日,前泰州军事推官滕宗谅召试学士院,策稍堪、论稍优,诏为大理寺丞,依前知太平州当涂县。

九月十二日,太常博士李昭述召试学士院,策稍优、论稍堪,命为屯田员外郎。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大理寺丞王素

召试学士院,赋、诗平,太常寺奉礼郎钱彦远赋平诗落韵,诏素升陟差遣。

八年八月六日,秘书丞张逵召试学士院,赋、诗平,诏升陟差遣。

十年六月二十六日,秘书丞、监左藏库郑骧献文,召试学士院,赋平、诗稍堪,命为太常博士。

明道二年六月五日,鄂州进士李宗孟年十二,上书自言,诏舍人院试所能。帝嘉其幼且才,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太常博士施昌言召试学士院,赋三下、诗四上,命为屯田员外郎。

二年七月三日,屯田员外郎王素以判许州张士逊荐有文艺,命学士院召试,赋三下、诗三上,诏与优便差遣,仍赐绯。

十二月二十七日,权常州团练判官闵从周召试舍人院,诗赋并四上,诏循二资。

宝元二年十月五日,大理评事徐师闵献所业,命学士院召试,赋三下、诗四下,诏特与亲民差遣。

康定元年四月九日,大理寺丞谭嘉震召试舍人院,策四上,诏换内殿崇班。

十五日,草泽卢觊召试学士院,策三下,诏为防州军事推官,权宁州判官。

九月四日,翰林学士晁宗悫等言,大理评事苏舜宾敏学有文,集历代谏诤奏议之事,成《献纳大典》一百卷上之。诏学〔士〕院召试,未有召试而卒。

二年二月四日,学士院试郊社斋郎邱良孙,策三下;应茂材异等科邵亢,策三上;舍人院试永兴军布衣宋昭,策三下。诏良孙、亢并陕西初等职官,昭陕西簿尉。

七月九日,学士院试茂材异等科龚懋、进士华直温,策三上,进士

张问,策三下。诏懋、直温陕西初等职官,问试将作监主簿。

八月七日,殿中丞苗振召试学士院,赋四下、诗五上,诏升知军差遣。

庆历二年二月六日,光禄寺丞钱曈召试学士院,赋四上、诗三下,诏与亲民差遣。

九月二日,泰州司户参军李肩白召试舍人院,策三上,诏与初等职官。

三年五月六日,屯田员外郎凌景阳召试学士院,赋、诗四下,诏知和州。

十一月七日,舍人院试草泽黄通,策三下,张定方策四上,姚光弼、张纮策四下。诏通试大理评事,定方试秘书省正字,光弼、纮试将作监主簿。

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舍人院试进士赵仁修、蔡若拙,策四上。诏若拙为司士参军,仁修三班借职。

十一月五日,太常博士尹源召试学士院,论七首,四上三下,诏与堂除知州。

五年六月九日,泽州进士刘羲叟召试舍人院,策入等,命为试大理评事。

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权知威胜军沁源县薛恕召试舍人院,策三下,诏除节度掌书记。

七年六月十一日,布衣刘绛以翰林学士张方平等荐,仍上所著《皇极论》,召试舍人院,策中等,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

皇佑五年四月十三日,学士院试供备库副使李评,赋、诗、论并四上,殿中丞宋敏修赋、诗三上,将作监主簿杨慥赋诗四下、论四上。诏评换殿中丞,敏修太常博士,不隔磨勘,慥太常寺太祝。评以魏国大长公主遗恩,敏修以两制上所著《春秋

列国类纂》,慥以上父偕家集,并命试。

嘉佑二年九月十六日,霸州防御推官刘纯以宰臣文彦博荐召试舍人院,赋四上、诗论四下,诏与循一资。

五年八月十七日,秘书丞田洸召试学士院,赋三下、诗四下,诏转太常博士,不隔磨勘,优与堂除在京差遣。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理寺丞罗恺召试学士院,赋落韵犯不考式,诏与知军差遣,更候一年转官。

英宗治平四年十月十一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进士黄君俞召试舍人院,策、论入等,诏为抚州司户参军,充国子监直讲。翰林学士王珪等荐君俞「博通经艺,为诸生景仰,累被开封府优荐,老于场屋,兼据新及第进士许安世等百五十人状,及知举官司马光三人累有论荐,欲望依李觏例,除一太学或国子四门助教,令就盖说书就盖:「盖」字疑误。,庶几激劝学者」,遂召试而命之。

十二月三日,布衣邓子乔召试舍人院,方略中等,诏补三班奉职。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七日,诏布衣王安国赐进士及第,仍注初等职官。先是手诏:「安国,翰林学士安石之弟,久闻其行义学术为士人推尚。近阅所著《序言》十卷,文辞优赡,理道该明,可令舍人院召试。」试入第三等下,故命之也。

八月二十六日天头原批:「『八月二十六日』以下七十九字重文。」

,诏自今试馆职,并试策、论,罢诗、赋。

熙宁二年十一月一日,尚书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陈襄言:「近蒙授侍御史知杂事,仍候知制诰有阙

与试,乞罢与试指挥。」从之。

三年七月五日,赐大理寺丞王钦臣进士及第,秘书省正字唐垌进士出身。钦臣以文彦博荐,垌上书言事,召对,并试学士院,而有是命。

十月二十五日,诏颍州进士常立试于舍人院。以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言立「行义修洁,昨预敦遣,以疾不及试」故也。

八年闰四月十三日,雄州进士焦渥召试舍人院,策入等,诏与试衔判司簿尉。察访使曾(好)[孝]宽言渥陈边议可采,召试中等,特有是命。

十月十三日,诏武学上舍生员曹安国依得解人例,赴秘阁再试。以武学言安国材略可用故也。

九年六月九日,赐布衣冯正符同进士出身,与试衔大郡判司或县主簿尉。以御史中丞邓绾奏举于舍人院,试中等也。

二十八日,诏进士权武学传授杨仍为越州山阴县尉。以仍献《兵说》可采,令权传授,候一年与试。至是舍人院试策,复中等故也。

哲宗绍圣元年五月十三日,左司谏翟思言:「熙宁初,除诸路学官,与更置太学博士、正、录。虽有朝廷特除,然类令国子监长贰荐举,索所业考第高下,以次除授。复立试法,以核材实。其进士发解、省试、廷试在十五人内,太学上舍、内舍职事者,并令召试,不在此例,许投所业,国子监考覆,方预召命。虽取之甚难,然一时所得,皆公义之所与。元佑以来,罢去试法,特行除授。请自今除学官依旧法召试,更不令自投所业,在内许国子监

长贰、台谏官,外则监司,皆得荐举,上副陛下教养之意。」三省言:「尚书、侍郎、学士、待制及两省官、御史台谏官监察御史以上、国子祭酒、司业,每岁许奏举堪充诸路学官一员,须进士或制科出身、年三十以上、无私罪重及非冲替人。其奏举到学官,除元系制科及进士及第上五人、省试上三人、国子监开封府广文馆发解第一人,或太学生舍生该出官免省试人,更不试外,余并召赴阙,附吏部春秋参选人试。凡试两经大义各一道,以通晓经术、文理优长为合格。其举试到学官,中书省籍记姓名,遇有阙,三省同选差。」从之。

徽宗大观四年六月十三日,诏江州进士王易简召赴中书省,试策一道。

高宗建炎二年二月十三日,诏中书省召试布衣。先是,赦书许臣僚荐举草茅材德之士,至是令试策一道。潭州进士胡昭系第三等中,与补登仕郎,何烈系第四等下,江州进士王彦系第五等上,抚州进士詹呈系第五等下,并补将仕郎。内何烈策有数处称臣,缘系 远寒士,不知体式,特与一体推恩。续因臣僚言,改补下州文学。

四年九月四日,诏御史台主簿韩璜令中书后省召试策一道。

绍兴元年五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汪藻言:「准尚书省札子,召试馆职。其本院条令案牍,昨因渡江烧毁殆尽。今省记到合行事件:一、试时务策一道;一、试人合避祖宗庙讳,预行告示;一、试前一日,进所试题,

试官锁宿;一、试前五日,关内侍省差内臣一员,至日监门搜捡;一、告示赴试官,预行纳家状、试卷草纸;一、关仪鸾司预行排办帐设;一、试讫,实封谘报,送尚书省施行;一、合依例差点检、录事、手分共四人行遣;一、有省记未尽,乞比附中书门下后省见行召试等条例施行。」从之。

七月三日,诏成忠郎杨球令中书门下后省召试策一道,与换文资。

九月九日,侍御史沈与求言:「伏见陛下追复祖宗故事,间诏四方贤隽之士,令中书省策以当世之务,观其所长。或用之台省,或储之馆阁,皆极一时之达。若球者系蔡京使臣杨哲之子,今为 令所检阅文字,盖吏职也。考之众论,初不闻其有才。夫以使臣而为吏职,乃得四方贤隽之士并试于中书,他日或有异能之士,陛下即欲召之,其肯至哉 乞罢球归于右选,自此以后,精加审择。」从之。

二年闰四月二十九日,诏枢密院编修官舒清国、御史台检法官晏敦复并召试馆职。

五月十二日,敦复言去场屋逾二十年,加以年齿寖衰,旧学荒废,乞罢召试。诏别与差遣。

十一月八日,诏虞澐除校书郎,沈长卿、李纲已辟差遣,令赴任,石公揆别与差遣。

是日,上谓辅臣吕颐浩曰:「试馆职人,当取寔有文学议论。若召试备礼,非祖宗取人之意。近日三人试卷,朕尝亲览,如沈长卿策,尚怀朋附,又不指陈寔事,朕不欲令供析。」颐浩曰:「沈长卿于题外别叙四事,

皆是自外准备。石公揆文词荒略,惟虞澐答所问,欲除校书郎,其余不可与选。」上然之。

五年闰二月二十八日,诏右承奉郎徐度,令中书舍人试策一道。以汪藻等应诏荐举故也。

六年三月十二日,中书门下省言:「秘书省见阙校书郎一员,而勾龙如渊系绍兴五年正月二十四日降指挥召试馆职,今已试讫。」诏除秘书省校书郎。

十二月十八日,中书门下省言:「枢密院都督府 士累陈利害,备着忠勤,占籍日久,理宜旌别。」诏:「应见今行在所及行宫枢密院都督府 士,并令附来年春试,选人类试所试时务策一道,分优平两等考校,具合格姓名申尚书省。其试中优等人,再令学士院召(院)[试],访以时务,文理优异者,取旨推恩。」

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诏进士邓酢上书陈献利害,文理可采,令中书后省召试时务策一道。

八月二十四日,诏进士阎夏所进六论,议论优长。及召试中书后省,文辞可采,特与补右迪功郎,令合门引见上殿。

八年十一月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建州进士刘勉之已赴都堂审察讫,诏令中书后省召试策一道。

十二年七月十七日,诏吴璘子援,令川陕宣抚司召试策一道,保明取旨,与换文资。

绍兴二十六年九月十七日,诏左宣教郎、新差充〔无〕为军教授任质言改差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质言先被旨召试馆职,引疾辞免,故有是命。

三十年三月二日,诏:「

今后除馆职并召试学官,依格选除,更不召试。」先是,臣僚言:「比来馆职选用颇轻,士有侥觊之心,乞行召试。」令礼部讨论典故,故有是诏。

七月十七日,诏左(军)[宣]教郎太学博士朱熙载、左宣教郎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刘(凤仪)[仪凤]召试馆职。熙载、仪凤各以久去场屋,乞免召试。从之。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九月四日,诏左迪功郎方翥召试馆职。

七日,诏右从政郎曾熹,令中书后省召试时务策一道。

十一日,诏左从政郎、太学(政)[正]戴先达、左迪功郎新国子正张宋卿、左儒林郎太学博士何捻并召试馆职。

隆兴元年二月十一日,诏左文林郎刘夙、左从政郎郑伯熊、左修职郎莫冲并召试馆职。

九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奏:「左承议郎莫济以中词科第一名,诸王宫大小(教)学〔教〕授省罢。」诏候馆职有阙日召试。

召试馆职。 十月三日,诏左文林郎王

十二月十二日,诏左从事郎唐仲友召试馆职。

二年闰十一月十三日,太学博士郑升之札子:「伏准尚书省札子,秘书省正字,欲望朝廷依例召试。」枢密院编修官范成大札子:「先准指挥,候馆职有阙诏试。今忽被除目,未敢安职。乞检会召试指挥,容成大就试待命。」诏郑升之、范成大并令引试。

干道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左迪功郎施师点召试馆职。

二月十七日,诏左宣教郎张恪召试馆职。

五月二十四日,诏左从事郎胡元质召试馆职。

八月

二十二日,中书门下省奏:「左宣教郎、新除秘书省正字梁介状:除授馆职,例先召试,乞敷奏,许令先次就试。」诏依。

二年二月一日,诏左文林郎施元之召试馆职。

三月十九日,诏左通直郎黄钧召试馆职。

九月十二日,诏左从事郎李远召试馆职。

十一月四日,诏左从事郎关耆孙、左宣教郎范端臣并召试馆职。

三年六月五日,寄理左迪功郎员兴宗、左从事郎詹亢宗、左宣议郎刘焞并召试馆职。

四年十一月八日,诏左修职郎陈骙、杨兴宗并召试馆职。

十二月四日,诏左宣议郎萧国梁、赵汝愚并召试馆职。

五年六月十九日,诏左承事郎林光朝召试馆职。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诏左文林郎冯田召试馆职。

闰五月二十二日,诏左宣教郎丁时发召试馆职。

八月二十六日,诏左修职郎王希吕召试馆职。

七年七月十九日,诏右宣教郎吕祖谦、左宣教郎蔡戡并召试馆职。

十二月四日,诏左宣教郎史弥大召试馆职。

八年十一月七日,诏左迪功郎陈自修、左奉议郎蒋继周并诏试馆职。

十一月十三日,诏左文林郎崔敦诗召试馆职。

九年闰正月五日,诏左宣教郎林枅召试馆职。

七年二月七日天头原批:「『七年二月七日』条,移前「七年七月十九日」条上。」今仍其旧。,诏左承议郎张纩召试馆职。

【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一 召试除职

召试除职

太宗端拱元年正月八日,中书召试大理评事罗处约、王禹捻。帝自命题,云诏直馆更和所进《贺雪诗称赏序》一首、《履春水》一首,帝览其文,诏禹捻为右拾遗,处约为著作郎,并直史馆,赐绯鱼袋。

六月二十日,中书召试殿中丞夏侯嘉正《辨官论》,诏为右正言、直史馆兼直秘阁,赐绯鱼袋。

二年四月十六日,学士院试秘书省校书郎李宗谔诗颂,诏充集贤校理。以献所业,故命试。

淳化元年三月十九日,学士院试监察御史尹黄裳颂,诏为左正言、直史馆。以献诗赋杂文,故命试。

二年十月二日,学(院)[士]院试殿中丞郭延泽、赞善大夫董元亨《唐书》《汉书》问目十道,各通七,诏并充史馆检讨。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七日,舍人院试秘书丞孙冕杂文,诏直史馆。冕监三白渠,上书言事,召入,赐绯鱼袋,且令知制诰王禹捻试文,命之。

二年七月四日,学士院试都官郎中刘蒙叟《作乐崇德颂》,诏(真)[直]史馆。先是,蒙叟上言曰:「陛下已周谅闇,方勤万务,伏望愈崇俭德,谨守前规,无自矜能,无作奢纵。厚三军之赐,轻万姓之徭,使化育被于生灵,声教加于夷夏。且万国已观其始,惟陛下谨守其终。思鲜克之言,戒性习之渐,日谨一日,虽休勿休,则天下幸甚。」帝嘉纳之,召试而有是命。

《审乐知政 十七日,舍人院试比部员外郎洪湛《皇帝孝德颂》、秘书丞刘

补潭州从事,遇帝领本州岛节制,因得谒见,贽文被嘉赏,至是复献编着,故并试而命之。 直集贤院。湛前直馆,言事落职,至是求牵复; 颂》,诏湛直史馆、

九月三日,舍人院试秘书丞刘锴,诏直史馆。锴,右谏议大夫蟠之子,以门资授官,举进士登第。至是,帝中夜观书,因得锴所献《幸太学颂》,嘉赏之,且孍其幼孤能自立,因出所献文示辅臣,召试而有是命。

六年二月三日,命吏部侍郎陈恕、左司谏知制诰杨亿试流内铨,选中崇文院校御书官、前秀州军事推官冯翊等一十五人。内大名府主簿刘筠等六人,词学稍优,并于崇文院校勘,依前官给月俸,其职钱及太官供膳,依直馆例。先是,命三馆秘阁取四库书正本缮写入内,仅数万卷。馆阁官校勘不逮,乃命铨管选进士及第、无赃污者具以闻,仍试可方预此选,士人荣之。余不合格者,并送铨依常调。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六日,学士院试光禄寺丞晏殊,赋稍优、诗平,诏充集贤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试秘书丞夏竦,赋优、诗稍优,诏直集贤院。先是,诏令两制试,而有是命。

七月四日,中书试著作佐郎李垂、前泗州军事判官秦唐佐、前河中府龙门县令王夷简、前许州郾城县尉刘爽、前秦州兴化县主簿韩羲论各一首,诏垂守本官,唐佐为著作郎,余并为大理评事,仍并充秘阁校理。垂等先奉诏重修《天下图经》,既

成,命试而有是命。

五年正月十三日,中书试主客员外郎丘雍,诏直集贤院。以献文命试。

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中书试监察御史李仲容,诏为左司谏、直史馆。仲容条对御题称旨,召试中书,而有是命。

天禧元年九月十一日,学士院试光禄寺丞王举正,赋稍优、诗平,大理评事丁度赋、诗稍优,诏举正馆阁校勘,度太子中允、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四年三月十三日,学士院试秘书省校书郎李淑,赋、诗优,诏为守校书郎、馆阁校勘。以献文命试。

五年正月九日,学士院试职方员外郎章得象、秘书丞程琳,诏得象直史馆,琳直集贤院。前诏两制举词学清素之士,翰林学士刘筠等以得象、琳名闻,故召试而命焉。

二月十七日,以光禄寺丞谢绛为秘阁校理,大理寺丞王质、大理评事石居简、李丕谅、大常寺奉理郎石昭遘并充馆阁校勘。初,两制列状荐绛等四人,丕谅即三司使(七)[士]衡之子。士衡上言愿预雠校之职,遂命谏议大夫李行简、知制诰宋(缓)[绶]试于国子监,而有是命。

十月四日,以屯田员外郎潘洞充集贤校理,殿中丞潘汝士为太常博士、直集贤院,殿中丞洪鼎、大理评事萧贯为太子中允,并直史馆。洞、贯献文求试,汝士、鼎从文学清素之举。

仁宗天圣元年二月五日,学士院试太常丞张观,策颂稍优,秘书郎王整策稍优、颂平,大理寺丞柳植策平、颂稍优,大理评事薛绅策稍优、颂

平,诏观右正言、直史馆,整太常丞,植著作郎,并直集贤院,绅馆阁校勘。并以献所业命试。

七月二十八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向传式,策平、颂稍优,诏充馆阁校勘。以献所业命试。

十二月四日,学士院试前凤州团练推官彭乘,策颂并稍优,诏充馆阁校勘。以献所业命试。

三年正月三日,学士院试殿中丞吴遵路,策、论并稍优,诏充秘阁校理。遵路佥书江宁府判官,以宰臣王钦若自江宁入相,荐才命试。

九月十六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郑向,策稍堪、论稍优,诏直集贤院。以献《五代开皇纪》命试。

十一月六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王 ,策稍优、论优,前扬州江都县主簿王琪策优、论稍优,诏 直集贤院,琪为大理评事、馆阁校勘。先是,琪上言时务十余事,曰:复制科、禁锦绮珠具、置营田、立义仓、罢榷酤和籴、行乡饮籍田之礼、公卿子弟入国学、天下卅郡设郡学以贡士、罢鬻爵、令进士专习经籍及(直)[置]五经博士、减度僧尼、行阅武之法。帝嘉之,召试而有是命。

五年七月十二日,学士院试大理评事宋郊,策稍优、颂优,诏为太子中允、直史馆。

六年二月六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高餗,策稍优,诏直史馆。以上所业命试。

七月十六日,学士院试奉礼郎叶清臣、郑戬,策、颂稍优,并诏为光禄寺丞,充集贤校理。以上所业命试。

十二月四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范仲淹,策稍堪、论优,诏充秘阁校

理。以御史中丞晏殊荐命试。

七年闰二月七日,学士院试将作监丞、馆阁读书张友直,诗、赋稍优,诏充秘阁校理。刑部尚书、知江宁府士逊之子。士逊前奏入馆阁读书,至是表求兼职侍行,召试命之。

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学士院试将作监丞王尧臣,诗、赋并稍优,赵 赋稍堪、诗平,诏尧臣为著作佐郎、直集贤院, 为著作郎、集贤校理。以上所业命试。

十年二月十九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馆阁对读书籍吕公绰,赋稍优、诗稍堪,光禄寺丞、馆阁对读书籍张子思赋堪、诗低次,诏公绰充集贤校理,子思充秘阁校理。公绰、子思皆以在馆二年,特诏命试。

七月二十八日,学士院试著作佐郎赵良规,赋、诗稍优,诏充集贤校理。以资政殿学士王晓荐命试。

明道元年十二月十八日,学士院试殿中丞宋祁,赋优、诗稍堪,太子中允韩琦诗、赋稍优,太常博士杨伟、郭稹并试赋稍堪、诗稍优,大理评事石延年赋平、诗稍堪,赵宗道赋稍堪、诗平,江宁府上元县主簿吴嗣复、庐州合肥县主簿胡宿(普)赋稍堪、诗平,诏祁本官直史馆,琦太常丞、直集贤院,伟、稹本官充集贤校理,延年、宗道、嗣复、宿馆阁校勘。琦献所业,宗道以父谏议大夫知永兴军贺陈乞,祁等特旨命试。

二年八月三日,学士院试太〔常〕丞刘沆常:原脱,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三、《宋史》卷二八五《刘沆传》补。、著作佐郎孙抃,各赋稍优、诗平,诏并直集贤院,抃仍转太常丞。以献所业命试。

十一月三日,舍

人院试校书郎、知崇州静海县张宗古,赋稍优、诗稍堪,诏为大理寺丞、馆阁校堪。以参知政事王随荐命试。

景佑元年闰六月二十八日,舍人院试前西京留守推官欧阳修,赋优、诗稍堪,诏为镇南军节度掌书记,充馆阁校勘。以枢密使王晓荐命试。

九月十九日,舍人院试山南东道节度掌书记尹洙,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以枢密使王晓荐命试。

二年二月五日,舍人院试都官员外郎充崇政殿说书贾昌朝,赋三上、诗三下,诏直集贤院。以上《春秋要论》命试。

六月七日,学士院试秘书丞盛申甫,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集贤校理。申甫先在馆阁校勘书籍,有诏候及三年。至是岁满,命试。

八月五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范宗杰,赋三上、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父户部侍郎、知永兴军雍陈乞,故命试。

九月二十七日,学士院试将作监丞王拱辰,赋、诗并三上,诏为著作郎、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三年四月十三日,学士院试太子中允嵇颍,赋、诗并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知应天府夏竦、御史中丞杜衍荐命试。

十月三日,学士院试秘书丞、馆阁对读书籍张充,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集贤校理。充,宰相李迪 ,自陈对读书籍已二年,诏更候一年。至是岁满,命试。

十二月九日,舍人院试镇安军节度掌书记杨仪,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

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学士院试将作

监丞杨察,赋、诗并三上,诏为著作郎、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闰四月十五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王绎,赋三上、诗四上,诏充秘阁校理。以献《集贤殿秋宴百僚颂》命试。

五月二十三日,学士院试祠部员外(苏)苏绅,策、论并三上,将作监丞富弼策三上、论三下,诏绅为刑部员外郎、直史馆,弼为太子中(充)[允]、直集贤院。绅上《时政书》五卷,弼献所业,命试。

宝元二年五月十一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刁约,赋三下、诗三上,诏充馆阁校勘。以判天雄军吕夷简荐命试。

康定元年九月五日,学士院试著作佐郎蔡襄,赋三下、诗四上,大理评事陈经赋、诗各三上,诏并充馆阁校勘。经以宰臣张士逊,襄以礼部尚书、知河南府宋绶荐,命试。

二年七日此条所系月日有误。,学士院试大理评事陈博古,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

二年二月四日,学士院试殿中丞何中立,赋、诗并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知陈州晏殊荐,有诏候再任替回命试。

三月二十二日,舍人院试殿中丞韩综,赋、诗并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宰臣吕夷简荐命试。

五月十一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李惇裕,赋、诗并三下,诏以惇裕是李至侄男,曾应拔萃入等,特除秘阁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八月七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曾公亮,试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公亮献所业,有诏候及一年。至是岁满,命试。

十月二十七日,学士院试将作监丞吕(凑)[溱],赋、诗

三上,诏为著作郎、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庆历二年二月六日,学士院试大理评事李绚,赋、诗三上,诏为太子中允、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九月一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孙甫、秘书丞杨孜,并赋三上、诗三下,诏并充秘阁校理。甫以枢密副使杜衍、孜以宰臣吕夷简荐命试。

三年九月二日,学士院试著作佐郎、国子监直讲朱痴,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枢密副使王尧臣荐命试。

四年二月八日,学士院试秘书丞孙锡、大理评事苏舜钦,赋、诗并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参知政事范仲淹荐命试。

三月十一日,学〔士〕院院试兵部员外郎掌禹锡、秘书丞张掞,赋、诗并三上,诏充集贤校理。

禹锡以枢密副使(任)[杜]衍、掞以宣徽南院使夏竦荐命试。

五月一日,学士院试殿中丞王益柔,论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参知政事范仲淹荐命试。

八月六日,学士院试太常丞章岷,论三上,殿中丞晁仲衍,赋、诗三下,诏岷充集贤校理,仲衍充秘阁校理。岷以参知政事范仲淹荐,仲(淹)[衍]献所业,并命试。

五年五月七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充国子监直讲范镇,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以资政殿学士王举正荐命试。

十一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邵必、大理寺丞李中师,赋、诗各三上,诏并充集贤校理。必以刑部尚书晏殊、中师以宰相陈执中荐命试。

六年十月七日,学士

院试大理评事王珪,赋、诗三上,诏为太子中允、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七年二月十四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林 ,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翰林丞旨丁度等上 着《史论》、《辨国语》命试。

二十七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陆广、秘书丞田谅,诗三下、赋二上,诏充集贤校理。广以参知政事丁度、谅以判大名府夏竦荐命试。

七月二十二日,学士院试大理评事贾章,赋、诗三上,诏充馆阁校勘。

八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试太子中允韩绛,赋、诗三上,诏为太常丞、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八年三月二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吴充,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献《政本书》十卷命试。

七月七日,学士院试殿中丞王起、将作监主簿鞠真卿,赋、诗并四上,诏充馆阁校勘。以宰臣文彦博荐恩州城下勤劳命试。

十四日,舍人院试殿中丞李大临,赋三下、诗三上,大理寺丞沈康赋三上、诗三上,诏并充秘阁校勘。大临以宰臣文彦博、康以判大名府贾昌朝荐,并命试。

九月二十一日,学士院试光禄寺丁讽,赋、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以父度罢参知政事恩陈乞,故命试。

十一月十七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司马光,赋、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候二年,除校理。以(知)[参]知政事庞籍荐命试。

皇佑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冯浩,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宰臣文彦博

荐命试。

四月十二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柳澥,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通判郑州。以判郑州贾昌朝荐命试。

八月十三日,学士院试将作监丞贾黯、大理评事谢仲弓,赋、诗并三上,诏黯为著作郎,仲弓为太子中允,并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学士院试职方员外郎王畴,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宰〔臣〕宋庠荐命试。

四月二十六日,学士院试大理评事刘敞,赋、诗三上,诏为太子中允、直集贤院。以上所业召试。

九月二十一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张师中、太子中允陆诜,赋、诗三上,诏师中充秘阁校理,诜充集贤校理。师中以某人荐、诜以判大名府贾昌朝荐命试。

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胡俛,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参知政事高若讷荐命试。

五年八月七日,学士院〔试〕秘书郎冯京,赋三上、诗三下,著作佐郎沈遘赋、诗三上,诏并为太常丞,京直集贤院,遘充集贤校理。以上所业命试。

十月二十一日,学士院试著作佐郎钱公辅,赋三上、诗三下,诏为太常丞、充集贤校理。以上所业命试。

至和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韩宗彦,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集贤校理。以宰臣陈执中荐命试。

七月八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苏颂,赋、诗上,诏充馆阁校勘。翰林学士杨伟等上颂父绅家集,命试。

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学士院试职

方员外郎李及之、北京留守判官周豫,赋三上、诗四下,诏及之充集贤校理,豫充馆阁校勘。及之献《君臣龟鉴》,豫以宰臣陈执中荐命试。

三月二十六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王权,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宰臣执中荐命试。

五月二十九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王哲,赋、诗三上,诏充集贤校理。以上《春秋通义异义解》、《皇纲论》、《谈论》四十九卷命试。

三年五月六日,学士院试殿中丞李綖,赋、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宰臣文彦博荐命试。嘉佑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学士院试殿中丞张洞,赋、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观文殿大学士晏殊荐命试。

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学士院试职方员外郎林亿、光禄寺丞刘瑾,赋、诗三下,诏亿充秘阁校理,瑾充馆阁校勘。亿,枢密使高若讷 ,以罢政府恩陈乞;瑾,宰臣沆之子。先是,沆监护温成皇后园陵毕,固辞恩赉,而为瑾陈乞,有诏候二年。至是,并命试。

十月七日,学士院试秘书丞陈襄,赋、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宰臣富弼荐命试。

十一月十四日,舍人院试前西京留守推官陈绎,赋三上、诗三下,诏充馆阁校勘。以枢密副史梁适荐命试。

十二月二十三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吴及,诗、赋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观文殿大学士刘沆荐命试。

三年五月十五日,学士院试大理评事滕甫,赋、诗三下,诏为太子中允、集贤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十一月二日,

学士院试将作监丞郑獬,赋、诗三上,太常博士蔡抗赋、诗三下,〔诏〕獬为著作郎、直集贤院,抗本官充秘阁校理。獬献所业,抗以枢密副使孙(污)[沔]荐命试。

闰十二月二十六日,学士院试大理评事杨绘,赋三下、诗三上,诏为太子中允、集贤校理。以献《书意》、《诗旨》、《春秋辨要》十卷命试。

四年五月十七日,学士院试太常丞文同、秘书丞陈荐,赋三下、诗四上,诏并充秘阁校理。同献所业,荐以枢密使韩琦荐命试。

九月三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徐绶,赋三下、诗四上,诏充集贤校理。以翰林学士承旨孙抃

等荐命试。

八日,舍人院试太常博士裴煜,赋三下、诗三上,诏充秘阁校理。以观文殿大学士刘沆荐命试。

五年二月一日,学士院试太常博士张瑗,赋四上、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三月十八日,学士院试都官员外郎王异,赋、诗四上,诏充秘阁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八月十七日,学士院试殿中丞孙坦,赋三下、诗四上,诏充秘阁校理。以献《周易析蕴》十卷命试。

六年四月八日,学士院试大理寺丞窦卞,赋三上、诗三下,诏为太子中允、充集贤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十一月二十一日,学士院试秘书郎章衡,赋三上、诗三下,诏为太常丞、直集贤院。以献所业命试。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学士院试秘书丞李育,赋、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英宗治平三年二月四日,学士院试殿中丞苏轼,策优,诏直史馆。以制科特旨命试。

九月十三日,学士院试太常

博士郑雍,赋、诗三下,诏充秘阁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十一月六日,召权提点陕西刑狱、尚书度支员外郎蔡延庆等十人就试馆职。初,帝谓辅臣曰:「馆阁所以育隽才,比欲选数人出使,无可者。公等为朕各举才行兼善者数人,虽亲戚世家勿避,朕当亲阅可否。」于是韩琦、曾公亮、欧阳修、赵 所举二十人,皆令召试。宰臣以为人多难之,帝曰:「既委公等举,苟贤,岂患多也!」时被荐者蔡延庆、夏倚、王汾、叶均、刘攽、章惇、胡宗愈、王存、李常、张公裕、王介、苏梲、安焘、(莆)[蒲]宗孟、陈侗、陈睦睦:原作「侗」,抹去,据选举三一之三七补。、李清臣、朱初平、黄履、刘挚二十人,令先召延庆等十人,余须后试。以上《国朝会要》。

治平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学士院试祠部郎中陈汝羲,诗、赋中等,诏充集贤校理。

闰三月十一日,御史吴申言:「窃见先召十人试馆职,而陈汝羲亦预,渐至冗滥。兼所试止于诗赋,非经国治民之急。欲乞兼两制荐举,仍罢诗赋,试策三道,问经、史、时务,每道问十事以上,通否定高下去留。其先召试人,亦乞用新法考试。」诏两制详定以闻。其后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言「宜罢诗赋,如申言」,于是诏自今馆职试论一首,策一道。

二十八日,学士院试著作佐郎胡宗愈、太常丞张公裕、殿中丞李常、屯田员外郎刘攽、著作郎王存,诗赋入等,诏宗愈充集贤校理,公裕、常并充馆阁校理,攽、存并充馆阁校勘。宗愈等皆以先朝得旨召试故也。

九月

六日,学士院试屯田员外郎王汾,赋、诗中等,诏充秘阁校理。汾以先朝得旨召试故也。

十一月二日,学士院试秘书丞韩忠彦,赋、诗入等,诏充秘阁校理。忠彦以父琦罢相恩命试。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二十六日天头原批:「『神宗熙宁元年』以下廿七字,复文。」,诏:「今后试馆职,只试策、论,更不试诗、赋。」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学士院试职方员外郎王介、太常博士安(寿)[焘],策、论稍优,著作郎蒲宗孟、陈侗、光禄寺丞朱初平策、论稍堪,介、焘充秘阁校理,余充馆阁校勘。介等皆先朝得旨召试故也。

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学士院试虞部员外郎苏梲、秘书丞陈睦、秘书郎李清臣、江宁府推官刘挚,策、论优,诏梲、睦、清臣并充集贤校理,挚充秘阁校勘。梲等皆先朝得旨召试故也。

四年四月二日,学士院试太常丞许将,策、论入等,诏充集贤校理。以献所业命试。

五年十月八日,学士院试光禄寺丞黄履,策、论入等,诏充秘阁校勘。履以先朝得旨召试,丁忧,服阕,始命试之。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十四日,诏:「应试中馆职者,内选人除正字改官请俸,并依太学博士法。」

十二月六日,朝奉郎毕仲游、赵挺之并为集贤校理,承议郎行军器监丞孙朴、承议郎行太学博士梅灏、奉议郎张舜民、奉议郎礼部编修贡籍赵叡并为秘阁校理,宣德郎详定役法所管勾文字李吁、承议郎盛次仲并为秘书省校书郎,试太学录张耒、试太学正晁补之、河南府左军巡判官

礼部编修贡籍刘安世、和州防御推官知常州晋陵县丞李昭 、宣德郎陈察并为秘书省正字。仍今后除校理已上职,并出告。以学士院召试充选也。

二年二月八日,朝奉郎孔平仲为集贤校理,奉议郎刘唐老为秘阁校理。以召试学士院,皆中格也。

三年七月十八日,诏:「应大臣(奉)[奏]举馆职,并依条召试除授。其朝廷特除,不用此令。」以上《续国朝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二 宗室召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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