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之一百七十六

皇明经世文编 作者:明·陈子龙


  华亭徐孚远闇公 陈子龙卧子 宋征璧尚木 周立勋勒卣选辑
  杜甲春端成参阅
  张文忠公文集一(疏)
  张孚敬
  疏
  正典礼第一疏
  正典礼第二疏
  正典礼第五疏
  正典礼第七上十三议疏
  正典礼第一疏【正德十六年 正典礼】
  臣窃谓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伏惟 皇上应天顺人、嗣登大宝、乃即敕议追尊兴献王、以正其号、奉迎圣母以致其养、此诚孝子之心、有不能自己者也、兹者朝议谓 皇上入嗣大宗、宜称 孝宗皇帝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兴献王妃为皇叔母兴献大王妃者、然不过拘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谓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之说耳、伏承圣谕以此礼事体重大、令博求典故、务合至当之论、臣有以仰见 皇上纯孝之心矣、比有言者、遂谓朝议为当、恐未免胶柱鼓瑟、而不适于时、党同伐异、而不当于理、臣固末未敢以为然也、夫天下岂有无父母之国哉、臣厕立清朝、发愤痛心、不得不为 皇上明辩其事、记曰礼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巳矣、故圣人缘人情以制礼、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夫汉之哀帝。宋之英宗。乃定陶王濮王之子。此二事与 世庙不合当时成帝仁宗无子。皆预立为皇嗣。而养之于宫中。是尚为人后者也。故师丹司马光之论。施于彼一时犹可。今 武帝皇帝巳嗣 孝宗十有七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遣诏迎取 皇上入继大统。岂非以天下者。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臣伏读 祖训曰、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夫 孝宗兴献王兄也。兴献王 孝宗亲弟也。 皇上兴献王长子也。今 武宗无嗣。以次属及。则 皇上之有天下。真犹 高皇帝亲相授受者也故遣诏直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着为 孝宗后、正统相信兄弟之子犹子也乌得谓之无后耶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其公私实较然不同矣或以 孝宗德泽在人。不可无后。夫 孝宗诚不可忘也。假使兴献王尚存嗣位。今日恐弟亦无后兄之义。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无疑也。今圣母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永嘉此言不无劫制之迹况兴献王惟生 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之义。故在 皇上谓继统 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 孝宗以自绝其亲则不可。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 孝宗乎。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帝承惠帝之后。则以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若必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尝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矣。或以魏诏、谓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殊不知曹叡是时尚未有嗣。其诏葢预为外藩援立者坊此有为之私。非经常之典也。可槩论乎。故曰礼时为大、顺次之、不时不顺、则非人情矣、非人情则非礼矣、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夫人必各本于父母而无二、议礼者亦惟体之于心而巳、今者不稽古礼之大经、而泥末世之故事、不守 祖宗之明训而率曹魏之旧章、此臣之所未解者也、虽然、非天子不议礼、今 皇上虗巳宏大、畴咨众言、倘以朝议为礼之当。称号一定不可复易。且将使天下后世之人。皆知以利为利。而自遗其父母。疑非永言孝思、孝思维则之谓也。臣窃惟此礼乃天经地义、万代瞻仰毫厘之差、千里之谬、此言尚为大臣地故大臣平章。小臣献纳。皆分之宜也。书曰有言逆于女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女志必求诸非道、夫逆心之言疑于忠而未必皆道也。永嘉自立地步亦高逊志之言疑于谀、而未必皆非道也臣愚岂敢导谀君上以自误于不忠。又岂敢昧于自献。以误君于不孝惟圣明体察而裁决焉、臣不胜恳切听命之至、
  正典礼第二疏【并上或问 正典礼】
  臣叨逄圣明、议当代典礼、为万世法程、廷臣乃固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以致 皇上恩纪不明、而父子大伦废矣、夫帝王中天地而立、为三纲五常之主、而废大伦、岂小故哉、臣不得巳、乃据礼书、别异同、明是非、上尘圣览、然此非臣一人之见。凡有识者所共知也。间有一二台谏不能开陈。又从附和。交章击臣目为謟谀。诋为希进。由是有识之士。虽有章奏巳具、皆钳口畏祸。无复敢献。遂使万世公议、阻于上闻、祗见臣说孤立、似一人之私也、夫礼以非礼为非。而非礼亦以礼为非。此臣所以不能自巳于言也。唐陆贽曰、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臣愚虽未之学也、其不敢负天子之心、天地鬼神实临之也、伏惟 皇上聪明仁孝、理无不烛、必将从众议乎。世庙初年依违之意正如此耳则众议未见其可将违众议乎。而谦抑之心。未必肯遽违者也。臣窃谓非天子不议礼。愿 皇上奋然裁断。揭父子大伦。明告中外以皇叔父母不正之名。决不可称。则大伦正而大礼定矣。诚又虑夫 皇上大孝之心、郁郁不明于天下后世、臣之罪也、谨录与或人问荅之词以闻、或问今之典礼议者、必以我 皇上宜考 孝宗、而以兴献王为叔父、谓之崇大统也、割私恩也、汉宋之故事也、举朝无明其非、子独以为言者、何也、臣荅曰、此孚敬甚不得巳者也、葢礼之大者、变者也、议之失得、万代瞻仰也、此孚敬甚不得巳者也、子不求诸汉宋之故事乎成帝无子。立定陶共王之子为嗣。仁宗无子。立濮安懿王之子为嗣。则哀帝英宗者乃是预立素养明为人后者也故当时师丹司马光之论于事较合于义似近矣今 孝宗皇帝。既尝以 祖宗大业授之 武宗。但知 武宗为之子也。 武宗嗣位。又十有七年。未有储建是 武宗无嗣 孝宗未尝无嗣也且 孝宗宾天之日。我 皇上犹未之诞生也是 孝宗固未尝以后托也、 武宗宾天之日。我 皇上在潜邸也。是 武宗又未尝托为谁后也、其与汉宋之故事。大不相类者矣。今者必欲我 皇上为 孝宗之嗣。承 孝宗之统。即欲承嗣宜承武宗不宜承孝宗然武宗兄弟也故又改而承孝宗其说迁就无据安得不为永嘉折角乎则孰为 武宗之嗣孰承 武宗之统乎窃原 孝宗既以大业授之武宗矣。其心岂肯舍巳之子而子兄弟之子以绝其统乎。 武宗既以大业受之 孝宗矣。其心岂肯舍巳之父而不之继。而委叔兄弟继之以自绝其统乎。兹议也。 二宗在天之灵。果足慰乎。夫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者也。知 孝宗与 武宗之心。则知兴献王与我 皇上之心矣。问者曰、然则我 皇上于大统也。将谁继乎。臣荅曰继武宗之后以承 祖宗者也葢尝三复迎立之诏矣、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议之公也又尝三复劝进之笺矣、曰以 宪宗皇帝之孙、继 孝宗皇帝之统、说之变也。由前之言。则我 皇上所继者 武宗也。是武宗虽无嗣而有统矣。由后之言则我 皇上所继者 孝宗也。是 武宗虽有统而无传矣。问者曰、统与嗣有不同乎、臣荅曰不同也。夫统乃帝王相传之次而嗣必父子一体之亲也。谓之统则伦序可以时定。谓之嗣则天恩不可以强为矣。今之议者。不明统嗣二字之义。而必以为嗣谓之继统。且曰帝王正统。自三代以来父子相承。厥有常序曾有自三代以来之正统必一于父子相承者哉葢得其常则为父子不得其常则有为兄弟为伯叔侄者也此统所以与嗣有不同也。问者曰、议者谓 武宗以大业授我 皇上。有父道焉。故 皇上执丧尽礼。无非尽子道也。但昭穆之同。不可为世。故止称 皇兄。又谓我 皇上既兄 武宗。自宜父 孝宗。兹言何谓也。臣荅曰、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也。不可强为也。方 武宗宾天。羣臣定议以迎我 皇上也遵 祖训也。兄终弟及之文也。何也。 孝宗兄也。兴献王弟也。献王在。则献王天子矣。有献王斯有我 皇上矣。此所谓伦序当立。推之不可。避之不可者也。果若人言。则 皇上于 武宗兄弟也。固谓之父子也。于 孝宗伯侄也。亦谓之父子也。于兴献王父子也。反不谓之父子而可乎。问者曰、我 皇上嗣兴献王藩王也。今嗣大统。天子也。恩亦极矣不正父子之名得乎。臣答曰、天下外物也。父子大伦也。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知有父而不知有天下也。而况今天下者。 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孝宗于我 皇上固不得以私相授受者也今欲我 皇上舍天性之父子。而反称伯侄为父子。谓之崇大统也。割私恩也汉宋之故事也。是天下重而大伦轻也。而可乎。问者曰。如子之言。则孝宗不果于无后乎。臣答曰、 孝宗有 武宗为之子 孝宗未尝无后也臣子于君父一也。因孝宗遗德在人故不忍其无后而不知统之所在即后之所在二宗何无后耶今者不念无嗣之 武宗而重念有嗣之 孝宗者何欤兹果孝宗之无后乎抑 武宗之无后乎虽然自古帝王之无后者。岂惟我 武宗然哉。而其相传之统。则固未尝绝也。汉惠帝无嗣而文帝继之。未闻汉之统绝也。唐中宗无嗣而睿宗继之。未闻唐之统绝也是谓兄终弟及也非必父死子立之谓也今 孝宗之统。传之 武宗。 武宗之统传之 皇上。一统相承。万世无穷者也。又何必强置父子之名而后谓之继统也哉问者又曰、子必以我 皇上不当考 孝宗、岂以兴献王不可无后也。议者以我 皇上考 孝宗、而又以益王子崇仁王考兴献王、是或一道乎、臣答曰、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也。不可强为也。以我 皇上考 孝宗。而又以崇仁王考兴献王。是强为父子也。使 孝宗不得子 武宗。又使兴献王不得子皇上。是绝人父子也。夫古之为礼者。将使无后之人有后。今之为礼者。将使有后之人无后矣。而可乎。问者曰、然则我 皇上于 孝宗也。 武宗也其享祀也如之何。臣答曰、自古帝王之继统者。得其常则为父子。不得其常。则有为兄弟为伯叔侄者也。但主其丧而巳。主其祀事而巳。不必一于父子之称也。唐玄宗于中宗也。其祝词则曰皇伯考也。德宗于中宗也。其祝词则曰高伯祖也。不必一于父子之称也。曰然则我 皇上于 孝宗也何称乎。曰皇伯考其正也。于 武宗也何称乎。曰皇兄其正也。于享祀兴献王也。则曰皇考其正也。如此。则我 皇上于父子也。伯侄也。兄弟也。皆名正而言顺矣。问者曰、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则我 皇上将不可入继大统乎、臣答曰、礼长子不得为人后。是谓 皇上不可以继嗣也。非谓不可入继大统也。程子曰、礼长子不得为人后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此固尝以义起而泛论之也。今 皇上为兴献王长子。遵 祖训兄终弟及。属以伦序。实为继统。非为继嗣也。此论更透设 皇上若有兄弟亦自当入继大统有不得为逊避者矣问者曰魏明帝之诏、议者传以令众者也、子独以为不足征者何也、臣荅曰、此魏太和三年之诏也、按诏曰、皇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统、则当纂正统而奉公议、何得复顾其私亲哉、又曰、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葢是时皇后无嗣。明帝以外藩援立。故预为此诏以坊之。至太和五年始立齐王芳为天子。厥后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可见也。故孚敬曰有为之私。非经常之典也。问者曰、子欲为兴献王别立庙于京师、亦有说乎、不干于正统乎、臣荅曰、立庙京师、取古迁国载主之义也、夫长子不得以离其父者也、今夫士大夫之仕于他方也、若长子虽有庶子、亦载主而行也、谓别立庙、则固无干于正统者也、问者又曰、如子之言、而论者乃惧以鲁桓僖宫之灾、且谓有朱熹两庙争较之嫌、鲁僖跻闵之失者、何也、臣答曰、孔子在陈、闻鲁庙火、曰其桓僖乎、以为桓僖亲尽、无大功德而鲁庙不毁、故天灾之也、宋羣臣请祧僖祖、而正太祖东向之位、故未子谓使两庙威灵、相与争较、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父遂跻僖公于闵上、故春秋讥其逆祀、今别为兴献王立庙。所以祭祢也。非毁庙不当复立也。何天灾之足惧乎。其后睿宗入太庙永嘉不主此议谓别立庙。则固未尝升兴献王立于 太庙也。何两庙争较之嫌。鲁僖跻闵之失乎。不其谬哉。问者曰、然则在藩之墓如之何、臣答曰墓与庙不同也。尝闻易墓非古也。夫墓所以藏其体魄而庙所以奉其神灵者也。故墓可以代守。而庙不可以代祀者也立庙京师、崇四时之祭、顺孝子之心也、问者曰、舜受尧禅而不尊瞽瞍、禹受舜禅而不尊鲧、然则兴献王追尊之礼、宜如之何、臣答曰、追尊非古也、自文武以来未之有改也、舜不尊瞽瞍。不知以尧为父乎。瞽瞍为父乎。禹不尊鲧。不知以舜为父乎。鲧为父乎。夫以今日之急务。正名也。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兴矣是在我 皇上之心而巳。夫士阶一命。无不欲尊其亲者也。今尊崇之礼未定。覃恩之典未举。然其授官之与未授者。固巳有先后得失之心矣是非亟其欲也。孝子之诚也。何独至于我 皇上而疑之。而使君之尊亲。不如巳之尊亲也。是爱君不如爱巳也。问者曰、或以兴献王妃不可奉迎者何也、臣答曰、此胶崇仁王为后之说者也、以崇仁王嗣兴献王、则不可奉迎也、夫有天下而不得养其母、岂人情哉、今迎之而至。 天子之母也。为 天子之母。袭王妃之号。则朝廷之相临。宫闱之相接。皆当谨守臣妾之礼矣巳为天子母为臣妾窃恐我 皇上之心有不能一日自安者矣问者曰、议者以汉宣帝中兴不尊史皇孙、而嗣昭帝、光武克复、不尊南顿君而嗣元帝、以为可法者、何也、臣答曰、此不知正踵其非者也、孚敬尝按其故、昭帝亡矣、又立昌邑王废矣、宣帝始以兄孙入继、当时惟言嗣昭帝后而巳固未尝知其为子乎为孙乎必也升一等而考昭帝、则又将降一等而兄史皇孙矣。可不可乎。当时有司奏固执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之说。故未有所处姑缘其所生父称之曰皇考而巳。固未尝以昭帝为父而以史皇孙为兄也光武乃长沙定王之后。景帝七世之孙。上嗣元帝。夫元帝有成帝为之子。有哀帝平帝为之孙。凡三传矣。又孺子婴立。凡四传矣。时王莽篡立。汉祚既灭而光武乃崛起者。犹嗣元帝。可不可乎。当时张纯朱浮奏。亦固执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之说。故别为南顿君立庙。称皇考而巳。固亦未尝以元帝为父而以南顿君为叔也夫以宣帝嗣昭帝。世数未间谓之统则可。光武嗣元帝。世数巳间。既不可谓之嗣。又不可谓之统矣要之皆统嗣二字之义。不能明辩。故其弊必至于此耳。然则使二帝寡恩而不得尽尊崇之礼者。正以俗儒之说误之也是尚可为法也哉。问者又曰、如子之言、则历代之故事、不足征乎、臣答曰以经议礼。犹以律断狱。则凡历代故事。乃其积年之判案耳。苟不别其异同。明其是非。槩欲以故事议礼而废经。犹以判案断狱而废律也。是又何足与议也。问者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其说如之何、臣荅曰、此非圣人之言。汉儒之说也礼丧服记止云此是永嘉立议根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至开元开宝礼始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朞。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虽所生所后皆称父母然未有改称伯叔之文也宋濮议方有称皇伯之说。而又加以程子之议。故人皆宗之。但朱子犹有未安之论。亦可见也。夫常人之于伯叔也。其爱敬之心。固未尝不在者也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复顾其私亲。是以父母为伯叔。不复有爱敬之心。如路人矣。故曰非圣人之言。汉儒之说也。况我 皇上乃入继大统。非为人后者也。其说又焉可用哉。问者曰、或以子之说、嫌于迎合、当闻于人而不当闻于 上也、如之何、臣答曰、孚敬于人未尝不闻也。闻之以说为邪。故不必闻也。昔司马光尝谓朝廷阙政。但于人主前极口论列。未尝与士大夫闲谈。以为无益也。故闻于 上也。苟嫌于迎合也。则必匡救其恶。然后为忠。而将顺其美者。皆不得为忠矣问者曰、子之言备矣、人以为邪说也奈何、臣答曰、不求人知而求天知也。不求同俗而求同理也、孔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謟也、吾夫子大圣人犹所不免。孚敬小子、何敢避此不韪、之名也耶、问者曰、子以至寡之力、而欲抗在朝之议、恐三人占、当从二人之言、如之何、臣答曰、臣子之事君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自尽其心而巳、使孚敬之言是。虽不用犹是也。使孚敬之言非。虽用之犹非也。夫事固难明于一时。而有待于后世者也。此言杨文襄王文成辈也今士大夫达于礼义者。固巳涣然而释其疑。有不待于后世者矣。问者曰、犯众议也、子于利害也、不计也夫、臣答曰、孚敬不敢为终身谋也、夫礼小失则入于夷狄。大失则入于禽兽。孚敬惧夫礼之失也。故不敢为终身谋也。
  正典礼第五疏【正典礼】
  臣等闻宋苏轼曰、有一言而兴邦者不以为少、有三日言而不辍者、不以为多、窃谓今日典礼名实秩然、宜无容一言者、然与朝议抗之三四载、辩之六七疏、又不啻三日言而不辍者也、人之言曰、在朝之议多。非真多也。附和之而多也。臣等之议寡。非真寡也。不敢言而寡也。 皇上圣明岂不察之、兹诏令虽云再下、而典礼益甚乖违、谨复条七事、其大略不出前言、而提纲或便 圣览、一曰 高皇帝独取兄终弟及为训者、葢父子相传为常有。不必训。兄弟相传不常。故为之训也。夫 献皇帝实 孝宗亲弟。虽未尝有天下。以传 皇上。而 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献皇帝之子也。 高皇帝虽未尝以天下授 皇上。 皇上之有天下。实以 高皇帝之训也。此排新都之言擅拥立功者。欺天甚矣。二曰宋英宗初名宗实、为濮王允让第十三子、时方四岁、仁宗取入宫中、命曹后抚鞠之、二十八年、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葢濮王亲尝命之为仁宗子也。仁宗亲尝命之为之子也。今 献皇帝未尝命 皇上为 孝宗子也。 孝宗又未尝命 皇上为之子也况献皇帝止生 皇上一人为嫡长子。又非若英宗之多兄弟。可比而同之也。三曰、宋真宗咸平元年三月、诏议太祖庙号、太祖称伯、张齐贤等上议云、此言殊为无谓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诏礼官别加详定、礼官仍议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又云唐玄宗朝禘袷云、布昭穆之坐于户外、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并列于南厢北向、同列穆位、又郊祀录、德宗朝祝文以中宗为高伯祖、又云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氏之称、复合不可。奏可、今 孝宗称皇伯考。名斯正矣。四曰、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礼于所后者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降为期、同于伯叔父、名曰轻、今 皇上尊称 献皇帝为皇考、章圣皇太后为圣母、是明为父母所当重矣、若仍系本生二字。则又同于叔父叔母。所当轻矣。五曰、孟轲氏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称两皇考、是二本也、曾有两考之礼乎、夫三尺之童。强以两考之称。必赧然不从。敢加之万乘之尊乎。今试坐 孝宗皇帝于此。又坐 献皇帝于此。 皇上趋于其前。其何以称诸。以是播诸 宗祝。窃恐 二帝在天之灵不享也。六曰礼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贵父之命也。由是推之。母子之称。夫岂可苟乎。止辨献皇帝非本生则两宫之称易明矣今 昭圣有 武宗为之子。复以 皇上为子。 章圣止生 皇上。而不得为之子。为兹议者。果为全两宫之好乎。启 两宫之嫌乎。诚母为母。伯母为伯母。以母事母。事伯母犹母。大孝无间言矣。七曰、丧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陆氏谓若汉光武有天下、既立七庙、则其曾祖祢当别立庙祀之、故曰庶子王亦如之、臣推汉有司有议之者。正缘谬以光武当考元帝。而不当考南顿君故耳。今之议者亦缘谬以 皇上当考孝宗。而不当考 献皇帝。故谓不应为 献皇帝立庙。夫始之以不学无术、终之以相助匿非、不亦异乎、
  正典礼第七上十三议疏【正典礼】
  臣等切谓今日典礼之议、与礼官屡疏折辩明白、伏候敕旨召对、犹恐无征弗信、谨将证据古典、并愚情未尽者、条陈于后、伏乞 圣明留神垂察、
  一古者天子无为人后之礼。臣等谨按三代以前。天子无嗣者。皆兄终弟及。无立后之礼。此言侵新都太甚防奸臣利于立幼非社稷之福故商书凡兄弟相及者不称嗣子。而称及王。至汉成帝立定陶恭王子为嗣。宋仁宗又立濮安懿王子为嗣。大儒朱熹有曰、古礼之坏。自定陶王时巳坏子。葢成帝不立弟中山王。以为礼兄弟不得相入庙。乃立定陶王。葢子行也。孔光以尚书盘庚之及王争之不获当时濮庙之争。都是不曾好好读古礼。见得古人意思。观此知古者天子无为人后之礼。今议礼之臣。畔古礼书。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后。此欺妄一也。
  一 祖训天子无为人后者、臣等伏覩 祖训。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曰必兄终弟及。则不立后可知曰须立嫡母所生者。则伦序可知。葢兄终弟及国有长君。社稷之福。立嫡母所生。如嫡长无嗣。则立次嫡弟之嫡长不可夺者。 太祖高皇帝真稽古三代之礼以垂万世之法者也。今礼官必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后。不惟畔古礼书。虽高皇帝训亦不遵。此欺妄二也。
  一与为人后者孔门所鄙、臣等谨按天子诸侯皆无为人后礼。自古为然。末世诸侯之大夫以下。始有与为人后者。昔孔子射于矍相之圃、使子路延射者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此可见为人后者。孔门之徒所深鄙之。今议礼者不以 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而忍比 皇上与为人后之例。如闾阎中乞养过房子一般。是何说哉。况古礼族人以支子后大宗。实大夫士之礼。未闻以臣下敢执 天子为人后者此欺妄三也。
  一 皇上实入继大统之君、臣等伏读 武宗皇帝遗诏云、朕 皇考亲弟兴献皇长子、聪明仁孝、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谓之嗣皇帝位。是继 武宗皇帝之统。初无为 孝宗皇帝之子之说。至 皇上登极之日。始变其说。以 皇上为 孝宗之子。继孝宗之统使 皇上违 武宗皇帝之诏。背 献皇帝之恩遂致父子君臣皆失其道。此欺妄四也。
  一礼官以 皇上称 孝宗皇帝为皇考、 慈寿皇太后为圣母、称 恭穆献皇帝 章圣皇太后为本生父母、臣等谨按仪礼丧礼篇云、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又曰、为人后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也、不贰斩也、夫于所后父母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期年同于伯叔父母。名曰轻今 孝宗皇帝本 皇上之伯。 慈寿皇太后本 皇上之伯母。反称之曰皇考曰圣母。而为重焉。 献皇帝本 皇上之父。 章圣皇太后本 皇上之母。而反称之曰本生皇考。本生母。而为轻焉。轻者反重重者反轻议礼之臣。亦各有父母者。试以身处之。于心安乎。此欺妄五也。
  一 皇上止宜称 皇考恭穆献皇帝 圣母章圣皇太后、亟去本生二字、改称 皇伯考孝宗皇帝、 皇伯母慈寿皇太后、臣等谨按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宋真宗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及伏读 祖训凡亲王若天子之侄。则称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生可称伯父死独不可称伯考乎今 皇上以伦序入继大统于 孝宗皇帝。宜生称伯父死称伯考。今礼官以庙中无伯考之称。弃礼书。背祖训。此欺妄六也。
  一 皇上宜别为 献皇帝立庙京师、臣等谨按汉宣帝别为父史皇孙立皇考庙。汉光武别为父南顿君立皇考庙。礼也。又按汉哀帝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帝、立寝庙京师、葢成帝曾立哀帝为子、故师丹以为不可者、以共王为本生父故也、今礼官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子。比之定陶王为成帝子。以 献皇帝为本生父。故来邪说纷拏。此欺妄七也。
  一礼官又以今日事体比之宋濮安懿王、臣等谨按濮王允让第十三子、初名宗实、仁宗未有嗣、取宗实入宫、命曹皇后抚鞠之年方四岁、亲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养之宫中二十八年、与 皇上不同、况仁宗立濮王子为嗣。大儒朱熹巳曾并定陶王事。论其坏礼。今礼官务牵合强比。此欺妄八也
  一 皇上宜迎 献皇帝神主至京。别立新庙、臣等谨按礼记曾子问篇、古迁国载羣庙之主以从。礼也今礼官以为史籍并无迁主之事。此欺妄九也
  一 皇上入继大统、遵 高皇帝祖训不敢辄称 慈寿皇太后懿旨、臣等伏覩 祖训、凡皇后只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况立君继统。实遵 太祖高皇帝兄终弟及之训。 慈寿皇太后。固不得专制干预者也。今礼官辄陷 慈寿皇太后违 祖训干预外事。此欺妄十也
  一 寿安皇太后不得终三年丧、臣等谨按礼经嫡孙承重者。为祖父母服三年。 寿安皇太后止生 献皇帝。 献皇帝又止生 皇上。今 献皇帝宾天皇上实承重嫡孙。当率天下为三年丧礼也礼官乃定为哭临一日、丧服十三日、但以文移行之两京而巳、夫以日易月。三年丧应二十七日。期年应十二日。然则十三日之说果何制也 寿安既为皇太后矣为 天子祖母矣。当诏天下丧之礼也。以文移而不以诏。及两京而不及天下。又何制也。夫尊 皇上必当尊 献皇帝。尊 献皇帝必当尊 寿安皇太后。此等巳往之事。莫大之失。为天下后世所訾。 皇上虽欲追悔而不及者。前日既误。今日可容再误邪。议礼者皆安然而无警悟。此欺妄十一也。
  一再颁诏令、仍宜更改、臣等谨按记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葢人之生、必各禀于父母而无二、岂有两考之称乎、虽闾阎童子、亦羞称之、可加之万乘之尊乎、主称两考。不知傍注奉祀果何称乎。近者传闻皇上于 孝宗皇帝称嗣子。于 恭穆献皇帝称长子。夫于 恭穆献皇帝既称长子。于 孝宗皇帝可更称嗣子乎。长子嗣子之别。为二主傍注之称。自古经传所未载也。今 皇上改诏在一言之决。不改则万古之议。此欺妄十二也。
  一今日议礼朋比之故、臣等据礼。决然以 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不应为 孝宗皇帝之子。非入继大统之君然以 皇上为 孝宗皇帝之子。妄议者决两论相持。三年不决。夫为 孝宗皇帝之子说者。其始变于奸权大臣一人而巳、礼官附之、九卿科道附之、初不顾事体之大、礼义之非者也臣等仰惟 皇上圣明、其纯孝之心如此、何忍负之、是以奋不顾身、与之辩明、其两京大小官员、知朝议之非者、十有六七、阿附不知者、止二三耳、但知其非者。少有私议。辄目为奸邪。风言谪降。并考察黜退不知礼者。凭为举主恩。人攘臂交攻。不容人语。又如九卿六科十三道官连名之疏。岂议论同哉如九卿之首。自草一疏。不令众见。止以空纸列书九卿官衔。令吏人送与书一知字。有不书者即令所私科道官指事劾之。虽大臣多衔冤而去。无敢声言。至于科道官连章。则亦犹然者。掌事一人执笔。余者听从。势有所迫故也。今在廷助臣议者不为不多。瞻前顾后。但颔首称是。默然喟然而巳。夫古者三公论道。九卿分职。台谏明目达聪。今独无媿于心乎。此欺妄十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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