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部分

论衡校释 作者:清·吴承仕


论衡校释

自序
例略
刘盼遂集解自序
论衡校释
第一卷
逢遇第一
累害第二
命禄第三
气寿第四
第二卷
幸偶第五
命义第六
无形第七
率性第八
吉验第九
第三卷
偶会第十
骨相第十一
初禀第十二
本性第十三
物势第十四
奇怪第十五本篇题云「奇怪」。各本并同。
第四卷
书虚第十六
变虚第十七
第五卷
异虚第十八
感虚第十九
第六卷
福虚第二十
祸虚第二十一
龙虚第二十二
雷虚第二十三
第七卷
道虚第二十四
语增第二十五
第八卷
儒增第二十六
艺增第二十七
第九卷
问孔第二十八
第十卷
非韩第二十九
刺孟第三十
第十一卷
谈天第三十一
说日第三十二
答佞第三十三
第十二卷
程材第三十四
量知第三十五
谢短第三十六
第十三卷
效力第三十七
别通第三十八
超奇第三十九
第十四卷
状留第四十
寒温第四十一
谴告第四十二
第十五卷
变动第四十三
招致第四十四阙
明雩第四十五
顺鼓第四十六
第十六卷
乱龙第四十七
遭虎第四十八
商虫第四十九当作「适虫」。说详本篇。
讲瑞第五十
第十七卷
指瑞第五十一
是应第五十二
治期第五十三
第十八卷
自然第五十四
感类第五十五
齐世第五十六
第十九卷
宣汉第五十七
恢国第五十八
验符第五十九
第二十卷
须颂第六十
佚文第六十一
论死第六十二
第二十一卷
死伪第六十三
第二十二卷
纪妖第六十四
订鬼第六十五
第二十三卷
言毒第六十六
薄葬第六十七
四讳第六十八
□时第六十九
第二十四卷
讥日第七十
卜筮第七十一
辨祟第七十二
难岁第七十三
第二十五卷
诘术第七十四
解除第七十五
祀义第七十六
祭意第七十七
第二十六卷
实知第七十八
知实第七十九
第二十七卷
定贤第八十
第二十八卷
正说第八十一
书解第八十二
第二十九卷
案书第八十三
对作第八十四
第三十卷
自纪第八十五
附编一
论衡佚文
附编二
王充年谱
附编三
论衡旧评
附编四
王充的论衡
附编五
论衡版本卷帙考
附编六
论衡旧序
宋庆历杨刻本序
宋刊元明补修本序
程本序一
程本序二
明天启本序一
明天启本序二
明天启本序三
明天启本序四
王本跋
论衡集解附录
后记

    自序
  论衡是中国哲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自从董仲舒治公羊,明天人相感之说,以为天是有意志的,与人的意识相感应。大小夏侯、眭孟、京房、翼奉、李寻、刘向等都推演其说。儒家到了此时,内部起了质的变化,披着巫祝图谶的外衣,把天说得太神秘,太聪明,人的行动,是要受他的裁判,这就是一班汉儒所说的阴阳灾异的理论。
  这种荒谬的迷信的理论,把儒家改装成为带有宗教性的儒教,自汉武帝时起到光武时止,一直支持了一百多年,才能有小小的反动:即郑兴、尹敏、桓谭一班人。但他们只知道攻击图谶的荒谬,对这些儒教徒所持天人感应说的原理,还不能根本上击破,或者还相信这原理。到了仲任,才大胆的有计划的作正式的攻击,用道家的自然主义攻击这儒教的天人感应说,使中古哲学史上揭开一大波澜。
  论衡全书就是披露这天人感应说的妄诞。用自然主义为其理论的出发点。现在把论衡全书,就他的思想体系,列为六组:
  第一组是说性命的。
   甲、性命说所依据的理论:
  物势十四。
   乙、说性的:
  本性十三。率性八。
   丙、说命的:
  初禀十二。无形七。偶会十。命禄三。气寿四。命义六。逢遇一。累害二。幸偶五。吉验六。
   丁、性和命在骨体上的表征:
  骨相十一。
   〔注〕物势篇说:「天地合气,人偶自生。」此为仲任以性命定于初禀自然之气(初禀篇语。)所据之理。骨相篇说:「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是仲任的意思:性命禀于自然,现于骨法。各篇排列的顺序,不依原书目次,是以其理论的体系之先后为据。
  第二组是说天人的关系。
   甲、天人关系说所依据的理论:
  自然五四。
   乙、评当时儒家阴阳灾异天人感应诸说违天道自然之义:
  寒温四一。谴告四二。变动四三。招致四四。阙。感类五五。
   丙、论当时灾异变动:
  明雩四五。顺鼓四六。乱龙四七。遭虎四八。商虫四九。
   丁、论当时瑞应:
  治期五三。齐世五六。讲瑞五十。指瑞五一。是应五二。宣汉五七。恢国五八。验符五九。须颂六十。佚文六一。
   〔注〕仲任说灾变符瑞,以「适偶」代替「感应」,以自然主义为宗。
  第三组论人鬼关系及当时禁忌。
   甲、论人鬼关系:
  论死六二。死伪六二。纪妖六四。订鬼六五。言毒六六。薄葬六七。祀义七六。祭意七七。
   乙、论当时禁忌:
  四讳六八。□时六九。讥日七十。卜筮七一。辨祟七二。难岁七三。诘术七四。解除七五。
   〔注〕人禀天地自然之气,偶适而生,(见物势、初禀、无形等篇。)人死则精气灭,(论死篇语。)故人死不能为鬼。无鬼,则祭祀只缘生事死而已,无歆享之义。(祀义、祭意篇语。)吉凶祸福,皆遭适偶然,(偶会篇语。)故不信一切禁忌。
  第四组论书传中关于感应之说违自然之义和虚妄之言。
   甲、评书传中关于天人感应说的:
  变虚十七。异虚十八。感虚十九。福虚二十。祸虚二一。龙虚二二。雷虚二三。
   乙、评书传中虚妄之言:
  奇怪十五。书虚十六。道虚二四。语增二五。儒增二六。艺增二七。问孔二八。非韩二九。刺孟三十。谈天三一。说日三二。实知七八。知实七九。定贤八十。正说八一。书解八二。案书八三。
  第五组是程量贤佞才知的。
  答佞三三。程材三四。量知三五。谢短三六。效力三七。别通三八。超奇三九。状留四十。
  第六组当作自序和自传的。
  对作八四。自纪八五。
这八十五篇书,今缺招致一篇。反复诘辩,不离其宗,真是一部有体系的著作。可惜这部大着,宋以后的人就忽略它了。
  从汉到现在,大家对于这部书的认识,可以分作三期:
  一从汉到唐 如谢夷吾、蔡邕、王朗、虞翻、抱朴子、刘知几等,都认为是一代的伟着。详后旧评。
  二宋 带着道学的习气,认为论衡是一部离经叛道的书。如晁公武、高似孙、陈振孙、王应麟、葛胜仲、吕南公、黄震等是。详后旧评。
  三明、清 取其辩博,但对于问孔、刺孟仍沿宋人成见,骂他是非圣无法。如熊伯龙、无何集。沈云楫、虞淳熙、阎光表、施庄、刘光斗、傅严、见后旧序。刘熙载、陈鳣、周广业、章太炎先生见后旧评。都是极力表张此书。四库全书目录提要、乾隆读论衡跋、谭宗浚、王鸣盛、梁玉绳等见后旧评。皆诋訾此书,或毁誉参半。
  对论衡有真正的认识,还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因为诸子是研究思想史的宝藏,研究诸子的兴趣,不减于经史。治诸子的人,尽革前儒一孔之见,实事求是,作体系的历史的探讨。不因为他问了孔子,刺了孟子,就减轻他的价值。或者在现代人看来,还要增高他的价值。
  四库全书目录和刘盼遂先生据自纪篇以为论衡当在百篇以外。见后版本卷帙考。近人张右源据佚文篇云「论衡篇以十数」,疑原本论衡的篇数没有今本这样多,认为今本是混合其所著讥俗节义、政务、养性三书而成。(见东南大学国学丛刊二卷三期。)其说非也。佚文篇「十数」为「百数」之误。我以为仲任的手定稿,或者有百篇,但抱朴子、见后旧评。后汉书本传都只著录八十五篇,盖论衡最初传世,是由蔡邕、王朗两人,据抱朴子、袁山松书。见后旧评。他两人入吴,都得着百篇全稿。虞翻说:「王充著书垂藻,络绎百篇。」足为当时尚存百篇之证。后来因为蔡邕所得者,被人捉取数卷持去,据抱朴子。故只剩八十五篇。见存的论衡,大概就是根源于蔡邕所存的残本,史通鉴识篇:「若论衡之未遇伯喈,逝将烟烬火灭,泥沈雨绝,安有殁而不朽,扬名于后世者乎?」所以葛洪、范晔都只能见到八十五篇。刘盼遂先生所引类书中佚文,似乎都只是八十五篇的佚文,未必在八十五篇之外。因为唐、宋人所见的不能超出范晔、葛洪之外。
  自从后汉书著录八十五篇之后,只缺招致一篇。至于各篇的先后排列,大致保存本来面目。据今本各篇的排列与全书理论的体系,及篇中所载的史事的先后,并相符合,可以为证。那么,这部书传到现在,好像是没有经过后人的改编。
  未经后人改编,固然保存当时篇章排列顺次的本来面目,但流传到现在一千多年,还没有人加以整理或注释。近人刘盼遂论衡集解,有自序见古史辩第四集,全书惜未经见。其说见采入者,皆据古史辩。刘叔雅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云:「校理论衡既毕,付之剞厥,刻垂成矣。」曾面询之,据云:「全稿存在安庆。」故未获睹。杨树达云:「曾校注数卷,以事中辍。」章士钊云:「有意整理笺释。」(见甲寅周刊一卷四十期四十一期。)梁玉绳认为论衡有注,乃是误说。瞥记一云:「礼记经解引易『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孙奕示儿编谓王充论衡注云:『出易纬之文。』」按示儿编一云:「经解引易曰:『差若豪厘,缪以千里。』乃出易纬之文也。」自注云:「王充论注,详见『豪厘』。」卷四「豪厘」条云:「按王充论注,乃易纬之文。」徐鲲曰:「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论章怀注引易纬曰:『差以毫厘,失之千里。』此省文作『王充论注』。」据此,则梁氏谓出于论衡注,非也。孙蜀丞先生也认为有旧注,见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五。指瑞篇、卷十七,页七四八。死伪篇。卷二十一,页八九五。但据我的意见,前两者乃是正文,后者乃是两本异文误合,不是注语。说具本篇。御览引旧音一,别通篇卷十三,页五九一。旧注五。逢遇篇卷一,页七。儒增篇卷八,页三六五。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乱龙篇卷十六,页七0二。是应篇卷十七,页七六三。篇中衍文,推知其为旧校者二,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似出于旧注者十七。命义篇卷二,页五二。吉验篇卷二,页九五,又九六。骨相篇卷三,页一二三。本性篇卷三,页一三五。物势篇卷三,页一五二。书虚篇卷四,页一八三。道虚篇卷七,页三二九。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刺孟篇卷十,页四六六。说日篇卷十一,页五0四。答佞篇卷十一,页五一九。效力篇卷十三,页五八二。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四。自然篇卷十八,页七八一。感类篇卷十八,页七九七。纪妖篇卷二十二,页九二九。但这些,我都疑为是读者随手旁注,不像是出于正式的注文。理由是:若是曾经有人正式的注释过,不当把许多需要注释的地方都抹杀去,反来注这些不经意的地方,甚至于不须注的。
  宋仁宗庆历五年,杨文昌刻本序说:「得俗本七,率二十七卷,又得史馆本二,各三十卷。改正涂注,凡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字。」现在的各本,都根源于杨刻本。那么,今本校语,是出自宋杨文昌之手。在杨校之后,展转刊行,当又加添不少的校语。如问孔篇卷九第四一一页。「子曰予所鄙者」,「鄙」下旧校曰:「一作否。」宋、元本并无此三字,则此注语当出自明人。但这班翻刻古书的人,不都是通人,不见得备具校勘董理的学力和方法。如无形篇卷二第六一页。「化为黄能」,旧校曰「能音奴来反」,朱校元本同。及上面所引问孔篇的校语「鄙」一作「否」,都是显著的讹误。说见本篇。
  清儒,尤其是干、嘉时代,校勘古书是一代的伟迹。但对于论衡,如卢文弨、王念孙等,都是手校群书二三十种的人,而没有一及此书。莫友芝说:「抱经有校宋本。」未见。因为他们只把论衡当作一种治汉儒今古文说的材料看。俞樾虽然是校正数十条,想是以余力致此,所以不像所校他书那样精当。孙诒让、孙蜀丞先生对这部书,用力比较多些,諟正若干条,才使这部书稍稍可读。
  我整理这部书,把校勘和解释分成两部工作。在校的方面,因为流传的善本不多,连类书的援引及见于他书的地方也很稀少。在释的方面,因为此书用事沉晦,好多是不经见的故实,加以今古文说的纠纷——这两方面,都使我经过相当的困难,感觉学力的更贫乏。
  论衡的版本有两个系统:一个是元刊明正德补修本,累害篇不缺一页,是由庆历本、干道本、至元本直传下来的。一个是由成化本到通津本,到程、何诸本所构成的系统,从成化本起,累害篇并缺一页。参看论衡版本卷帙考列表于次:

宋庆历五年   宋干道三年   元至元七年   元刊明正德修本
     ┌─→     ──→     ──→
杨文昌刻本│  洪适刻本    宋文瓒刻本   (累害篇不缺)(1)
     │
     │
     │                            ┌ 程本
     │                            │ 何本
     │  宋光宗时刻本   宋刊明成化   嘉靖时通津 │ 钱本
     └─→      ──→修本(累害 ┌─→     ├ 黄本
       (二十五卷)(2)篇脱一页) │ 草堂刻本  │ 郑本
                     │        │ 王本
                     │        └ 崇文本
                     │
                     │
                     │  天启六年
                     └─→刘光斗刻本(3)

 〔注〕一。叶德辉说,正德本累害篇脱一页,不对。
    二。宋光宗时刻本二十五卷,见存日本,疑是根源庆历本。
    三。天启本的序说,据杨文昌本刻。我想不是直接依据。因为天启本也脱去累害篇一页。明正德补修本是杨文昌本的四传的本子,还没有脱此一页,则知其所谓据杨本,不足信。疑出自成化补修本。
  我所用的本子,是以通津本作底本。所见宋本,只是十四卷到十七卷的残卷。其余的所谓宋、元本,都是借用别人的校录。其中以朱宗莱校元本为最精详,杨守敬校宋本太粗疏。我想,一定忽略了一些好的材料。
  胡适之先生在陈垣元典章校补释例序上说:
  校勘之学,无处不靠善本:必须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谬误;必须依据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谬误;必须有古本的依据,方才可以证实所改的是非。……王念孙、段玉裁用他们过人的天才与功力,其最大的成就只是一种推理的校勘学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可以补版本的不足,但校雠的本义在于用本子互勘,离开本子的搜求,而费精力于推敲,终不是校勘学的正轨。……推理的校勘,不过是校勘学的一个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终甚微细。
当然,版本是作校勘的唯一的凭依。但是论衡这部书所保存的善本是这样少,要整理这部书,只靠版本是不够的。势必于版本之外,另找方法,即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
  孙诒让在他的札迻序上说:
   其諟正文字讹舛,或求之于本书,或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而以声音通转为其錧键,故能发疑正读,奄若合符。
本书、它籍、类书,这是揭举校勘学在离开版本的凭借时的三大途径。陈援庵垣。先生元典章校补释例说得更详细。他举出校法有四:
  一。对校法 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二。本校法 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三。他校法 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
  四。理校法 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
     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
第一种对校法,是用两本相比,是最容易的工作。只要有相当的学力,就能判断「某本作某是对的」。第二种本校法,即孙氏所谓求之于本书。第三种他校法,即孙氏所谓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有时凭据他书注的引用,也属于此法。第四种理校法,即胡先生所谓推理的校勘。
  在没有古本凭依的时候,想对于某一部书,发现它的谬误,改正它的谬误,证实所改正的是非,用本校法和他校法,即取证于本书、它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是有相当征实性的方法。因为它的客观性是与凭借版本差不多。如唐、宋人的类书或古书注的引用,就可大致的见到唐、宋时这部书的本子。胡先生告诉我说:「依据类书或古书注,也就大致等于依凭古本。」
  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及古书注,这四种方法,在运用时,应当各有相当的精细和警戒,兹就本书举例于下:
  一、取证本书的方法,是求本篇的上下文义,或把本篇与他篇作一种归纳的比较,找出他的句例常语,以相諟正。
   例一——据上下文义
   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在?而复定(仪)礼〔仪〕?谢短篇卷十二,第五六一页。
   此谓礼经十六篇何在,而庸叔孙通再定仪品也。后汉书曹褒传论:「汉初朝制无文,叔孙通颇采礼经,参酌秦法,有救崩弊。先王容典,盖多阙矣。」张揖上广雅疏曰:「叔孙通撰制礼制,文不违古。」是仪品本于礼经,故仲任诘之曰时「十六篇何在」也。礼仪即谓仪品,司马迁传、刘歆移太常博士书、儒林传、礼乐志、本书率性篇并可证。此作「仪礼」,字误倒也。程树德汉律考,以「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为句,(前汉书礼乐志考证,齐召南读同。」则以「仪礼」为礼经,非也。据曹褒传,叔孙通所作,只十二篇,未云「十六」。且此文屡云「礼经十六篇」,则此「十六篇何在」五字为句,以指礼经,明矣。此句既谓礼经,则下句又云「仪礼」,于义难通。且礼经有仪礼之名,始见后汉书郑玄传,(吴丞仕经典释文序录讲疏谓始自晋书荀菘传。)仲任未及称也。
    例二——本篇与他篇句例的比较
   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后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合)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二二。
    「不同」当作「合同」,涉上文误也。此反承上文。仲任意:即有合同者,不过体貌相似,实性自别。下文即申此义。奇怪篇云:「空虚之象,不必实有。假令有之,或时熊罴先化为人,乃生二卿。」是应篇云:「屈轶之草,或时实有而虚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则言能指。」句例正同。
    例三——本篇与他篇常语的比较
  占因将且入国邑,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变动篇卷十五,第六五五页。
   据下文「未入界,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则州刺史、郡太守之事,非谓大将军也。「将」谓州牧、郡守,本书屡见,当时常语。「大」字盖后人不明「将」字之义而妄加者。累害篇:「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又曰:「将吏异好,清浊殊操。」答佞篇:「佞人毁人于将前。」程材篇:「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又云:「将有烦疑,不能效力。」超奇篇:「周长生在州为刺史任安举奏,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齐世篇:「郡将挝杀非辜。」诸「将」字并与此同。
  二、取证他书的方法,是就本书文句出于他书,或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的,及被他书征引的,而为比较的考察。
   例一——本书文句出于他书
  齐詹(侯)问于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对曰:「有难不死,出亡不送。」詹曰:「列地而予之,疏爵而贵之,君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定贤篇卷二十七,第一一一0页。
   「齐詹」当作「齐侯」,「侯」一作「?」,与「詹」形近而误。此事见晏子春秋问上。晏子作「景公问于晏子」,说苑臣术篇作「齐侯问于晏子」,是其证。下文「詹曰」,亦当作「齐侯曰」。「侯」讹为「詹」又脱「齐」字。晏子作「公不说曰」,说苑作「君曰」。
   例二——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
  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文)弥明。书解篇卷二十八,第一一四九页。
   「人」当作「文」。上下文俱论「文德」,不得转入「人」也。「人」「文」形近之误。说苑修文篇「德弥盛者文弥缛,中弥理者文弥章」,句意正同,是其证。
   例三——本书文句被他书征引
  广汉杨翁仲(伟)〔能〕听鸟兽之音,乘蹇马之野〔而〕田间有放(眇)马〔者〕,相去〔数里〕,鸣声相闻。翁仲(伟)谓其御曰:「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其御曰:「何以知之?」曰:「骂此辕中马蹇,此马亦骂之眇。」其御不信,往视之,目竟眇焉。实知篇卷二十六,页一0七九。
   高似孙纬略一引「仲」并作「伟」,「听」上有「能」字,「田间有放眇马」作「而田间有放马者」,「相去」下有「数里」二字,「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作「彼放马目眇」,「目竟眇焉」作「马目竟眇」。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引亦正同。并是也,当据正。
  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是最艰难而最精当的方法。刘先生告诉我说:「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才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校勘学的本义,固然是赖于版本的比校,但版本本身有两个缺陷,即:一、版本本身的错误。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本子,不外唐写本、宋刊本,但遇着这样事实,在唐、宋以前就已经错了,则虽有版本,也不能据正。二、善本流传到现在,委实有限,若必待于版本而后校书,则有些书必致无法去校。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正能补救这两种缺陷。这方法能使用校勘的材料有三,即:一、上溯本书所援据者。二、旁搜本书与他书互见者。三、下及本书被后人引用者。因为这方法取材的方面这样多,又没有版本的那两种缺陷,所以这方法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如荀子尧问篇:「子贡问于孔子曰:『赐为人下而未知也。』」杨倞注:「下、谦下也。子贡问欲为人下,未知其益也。」按:「而未知」下当有「为人下之道」五字。说苑臣术篇:「赐为人下而未知所以为臣下之道也。」韩诗外传七:「请问为人下之道。」家语困誓篇:「赐既为人下矣,而未知为人下之道。」并其证。注:「下、谦下也。」是所见本已脱此五字,而望文生义加「谦」字释之。这就是取证于他书能救版本之穷之明证。
  但取证于他书时,当注意到家法的不同。因为今古文的章句文字是不一样的。如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是用鲁论,不当据今本论语改「高」作「崔」。气寿篇「舜征二十岁在位」,今本作「三十」,即由浅人据伪孔本妄改,而不知仲任是习欧阳尚书的。潜夫论班禄篇引诗皇矣「此惟予度」亦见本书初禀篇。是三家诗,王谟本据毛诗改「度」作「宅」,也是由于不明家法的原故。
  三、取证于类书的方法,是不可过信。因为类书漏引节引,与原书时有出入。要是善于运用,它是最好的材料,因为它能够使我们的推理得着更确实的证明。最好不信赖类书中一两条的孤证,能够把类书所引的归纳得数条以上,那就能够使今本比较的近古。且举孙蜀丞先生误援类书的例子如次:
   例一
  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乱龙篇卷十六,第七0二页。
   孙曰:「立土牛」当作「立土象牛」,与上文「为土象人」句意相同,此脱「象」字;「未必能耕也」当作「土牛未必能耕也」,又脱「土牛」二字,故文义不明。类聚三十九、御览五百三十八(当作七。)并引作「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毕能耕也」。「土牛」二字未脱。「或立土牛」作「或立土牛象人」,亦非也。惟事类赋四(当作五。)引作「或立土象牛」,不误,当从之。晖按:类聚、御览引作:「或立土牛,(句)象人土牛,未毕而耕也。」(御览二十引同。)当据补「象人土牛」句。「未必能耕也」,是承「为土象人」、「或立土牛」两层为文,言土人与土牛并不能耕。下文「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也」,亦以「人」「牛」并举。「象人土牛」,「象人」即承「为土象人」,「土牛」即承「或立土牛」,类聚、御览所引不误。今本脱去「象人土牛」四字耳。孙误以「或立土牛象人」句绝,而信事类赋之孤证,非也。
   例二
  杨子云作法言,蜀富〔贾〕人钱千(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佚文篇卷二十,第八六九页。
   孙曰:初学记十八、御览四百七十二引此文「富」下并有「贾」字,「千万」作「十万」,「听」下有「曰」字,「之行」二字作「犹」,皆是也。今本脱误,当据补正。晖按:孙补「贾」字、「曰」字,改「千」作「十」,是也。御览八二九又八三六引亦有「贾」字,「千」作「十」。又朱校元本、事文类聚别集二引亦作「十」。孙谓「之行」二字当作「犹」,非也。御览八二九引「之行」下有「正如」二字,又八三六引「之行」下有「犹」字。事文类聚引同。则「之行」二字不误,当据补「犹」字。
  四、取证于古书注的方法,即就唐、宋人注他书时所引本书以与今本两相比勘,往往可以补缺正误。如感虚篇:「尧时五十之民击壤于涂。」卷五,页二四五。文选注、路史注引「尧时」下有「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九字,则知今本脱落。言毒篇:「火困而气热,血毒盛,故食走马之肝杀人。」卷二十三,页九五三。史记儒林传正义引「血毒盛」作「气热而毒盛」,则知今本脱「气热」二字,「血」为「而」字形讹。
  我对此书解释的工作,是用归纳和分类的方法。
  关于字义的解释,是用归纳法。王氏父子就是运用这个方法得着绝大的成功,在经传释词上可以表现。王引之经传释词序说:「凡此者其为古之语词,较然可着。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者也。」没有旧说的根据,为什么他能心知其意呢?就是因为他用的方法正确。归纳各书中同样的字,找出共通的意义,所以能够「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试将本书「嫌」字的用法,归纳于下:
   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
   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
   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以上并见书虚篇。
   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谈天篇。
   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儒增篇。
   材能以其文为功于人,何嫌不能营卫其身?书解篇。
上列各「嫌」字,并当训作「得」。刘盼遂先生训为「贪」,则不能「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了。说详书虚篇卷四,页一六八。
  又归纳全书「起」字,审其用法,可以得一通训。
   一、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龙虚篇卷六,页二九一。
   二、禹问难之,浅言复深,略指复分,盖起问难□说,激而深切,觞而着明也。问孔篇卷九,页三九七。
   三、盖起宰予昼寝,更知人之术也。页四0六。
   四、今孔子起宰予昼寝,……页四0七。
   五、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页四一六。
   六、起道不行于中国,故欲之九夷。页四一六。
   七、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谢短篇卷十二,页五七七。
   八、天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谴告篇卷十四,页六三九。
   九、夏末蜻□鸣,寒螀啼,感阴气也;雷动而雉惊,发蛰而蛇出,起阳气也。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
   十、人君起气而以赏罚。页六五一。
   十一、夫喜怒起气而发。页六五五。
   十二、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乱龙篇卷十九,页七00。
   十三、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三0。
   十四、奚仲感飞蓬,而仓颉起鸟迹也。感类篇卷十八,页八00。
   十五、皆起盛德,为圣王瑞。验符篇卷十九,页八三九。
   十六、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然则鬼神之集,为命绝也。解除篇卷二五,页一0四二。
   十七、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定贤篇卷二七,页一一二一。
   十八、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无孔子之才;无所起也。页一一二一。
   十九、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页一一二二。
   二十、设孔子不作,犹有遗言;言必有起,犹文之必有为也。页一一二二。
   二一、观文之是非,不顾作之所起,世间为文者众矣。页一一二二。
   二二、儒者不知秦燔书所起,故不审燔书之实。正说篇卷二八,页一一二六。
   二三、感伪起妄,源流气烝。书解篇卷二八,页一一五三。
   二四、有鸿材欲作而无起,无细知以闲而能记。页一一五四。
   二五、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对作篇卷二九,页一一七八。
   二六、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页一一七九。
   二七、故论衡者,……其本皆起人间有非。页一一七九。
以上二十七则。二五、「起」与「因」字互用,十六、「起」与「应」字互用,十六、二十、「起」与「为」字互用;一、七、九、十四、二三、「起」与「感」字互用。据此,这二十七处的「起」字,有「因」、「为」、「应」、「感」等字的意思。这是不见于字书,而可以由归纳的结果,证明这种解释是不会错误的。
  再者,仲任惯用「何等」二字,归纳于下:
   一、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感虚篇卷五,页二五三。
   二、实黄帝者,何等也?道虚篇卷七,页三一四。
   三、所谓尸解者,何等也?页三三一。
   四、今言男女,相逐其间,何等洁者?语增篇卷七,页三五0。
   五、此何等民者?犹能知之。艺增篇卷八,页三八八。
   六、年五十击壤于路,与竖子未成人者为伍,何等贤者?页三八九。
   七、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非韩篇卷十,页四三六。
   八、名世者谓何等也?刺孟篇卷十,页四六0。
   九、所谓十日者,何等也?诘术篇卷二五,页一0三一。
「何等」二字当是汉时常语。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故何也?」高注:「为何等故也。」都是以「何等」连文,犹今言「什么」。
  上列「嫌」、「起」、「何等」三例,都是以归纳法来解释字义的。虽无旧说可凭,但若玩其本文,参之他卷,自觉其为适当的解释。
  全书故实,也用同样的归纳法,以便于与其所根据的他书及本书各篇前后互见的相参照。如汉高祖的母亲,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见吉验、奇怪、雷虚、感类等篇,此事出史、汉高纪。王鸣盛说,「遇」是「构精」的意思。据奇怪、雷虚,谓「遇」是龙施气,则知汉人的意思与王鸣盛说同,而仲任则谓「遇」是「遇会」。又如汤遭大旱,祷于桑林,见感虚、明雩、感类等篇。明雩、感类并说「汤以五过自责」,而感虚篇则说以「六过」,与荀子、说苑、帝王世纪等书正合。则知仲任本云「以六过自责」,其说无异,而一作「五过」者,是出于误记,未必仲任另有所据而云然。说详感虚篇。卷五,页二四五。又如桑榖之异,见无形、变虚、异虚、恢国、感类、顺鼓等篇。这件故事,有书系之高宗武丁,有书系之中宗太戊,仲任于无形、变虚、异虚、恢国作高宗,于感类作太戊,于顺鼓并存两说。则知这个故事相承有如此异说,不关于今古文说的不同,故仲任随意出之。说详无形篇。卷二,页六四。
  关于本书援引群经的地方的解释,是用分类法。陈奂诗毛氏传疏序说:
   初放尔雅编作义类,分别部居,各为探索。久乃除条例章句,揉成作疏。
可见陈奂作诗毛氏传疏事前准备的工作,将全书拆开,分成若干类,会集材料,然后会通成书。我也用这种分类的方法。不过陈氏就山川名物学尔雅那样分类,我则就所引群经,将各经作一单位,分别抄集,然后再参照各经的各种注释,求其家法,探其义蕴。如本书所见论语的地方,都辑为一类,以便于与本书各篇前后参照,及博征旧说,以求合于本书的原义。如论语雍也篇:「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见幸偶、命义、祸虚、问孔、刺孟等篇。据问孔篇,卷九,页四0九。知「亡」字读作有无之「无」,不当如集解读死亡之「亡」。又据祸虚、刺孟,知所谓「恶疾」,所谓「有疾」,是「被厉」。又如语增篇引论语:「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卷七,页三四0。仲任的意思,「与」是读「参与」之「与」。但旧说「与」字的意思有四种。具见本篇。结果,可以发现分类的好处:一、就仲任的意思以相解释,不致前后相违。二、博考旧说,取其当于本书的原义,不致于只凭旧注,使正文与注义不相吻合。
  我整理这部书,前后凡七年。在三年前,只就文选李注所引本书及本书见于他书者,互相比勘,成论衡校录若干卷,王充年谱一卷,就正于刘叔雅先生,幸蒙许为精当。去年,胡适之先生也以为我的论衡校录有些是处,所以愿意出其手校本和杨守敬校宋本借给我。今年,马幼渔裕藻。先生借给我朱宗莱校元本,吴检斋先生借给我手校本。因为增加了这些新的材料,校录的内容也就扩张了。计校释的时间凡五年,全稿写定凡二年。其中一部分的稿子,曾经胡先生和高阆仙步瀛。先生看过,改正好多地方。全书既成,友人齐燕铭举其论衡札记稿本相饷,又抉取约二十余条。——这些都是帮助我这书能够有成功的人。谨志其始末,以申谢意。
  本书今古文说,大致能说得清楚,是孙星衍、陈乔纵、皮锡瑞一班人的功绩。俞樾、孙诒让和孙蜀丞先生都对此书费些精力,我平易的援用,应当铭感。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八月二十日,黄晖序于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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