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释名》曰:手,须也,事业之所须也。
《毛诗□硕人》曰:手如柔荑。(如荑之新生也。)
又《魏风□葛屦》曰:掺掺女手,可以缝裳。
又《卫风》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又《邶□柏舟□北风》曰:北风其凉,雨雪其。(普康切。)惠而好我,携手同行。莫赤匪狐,莫黑匪乌。惠而好我,携手同车。
又《缁衣□遵大路》: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
《礼□曲礼》曰: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捧长者之手。
又《檀弓上》曰:孔子蚤作,负手曳杖,逍遥於门。
又《檀弓下》曰:原壤之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歌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
又《玉藻》曰:手容恭。(高且正也。)
又《表记》曰:后稷,天下之为烈也,岂一手一足?(烈,业也,言后稷造稼穑,天下世以为业,岂一手一足,喻用之者多无数也。)
《左传》曰: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人夫人”,故仲子归於我。
又《闵公》曰:成季之生也。有文在其手曰“友”。
又《宣上》曰:晋灵公不君,宰夫而熊蹯不熟,杀之,诸畚(音本。)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
又曰:楚侵郑,穿封戍囚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正于伯州犁。伯州犁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戍,方城外之县尹也。”(上下手以遵囚意。)
又曰:邑姜方娠太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
又曰:齐鲁战于炊鼻。冉竖,(季氏臣也。)射陈武子,中手,失弓而脉拢(武子骂也。)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须眉,甚口。(甚口,多口。)”平子曰:“必子强也。”(子强,武子。)
又曰:昔叔向郑,蔑恶欲观叔向,从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将饮酒而闻之,曰:“必明也。”下,执其手以上。
又曰:卫侯为灵台於籍圃,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右者见君解袜。)公怒。辞曰:“臣有病,异於人。(足存创疾。)若见之,君将欧。(欧,呕吐也,许角切。)”公愈怒。褚师出,公戟其手,曰:“必断其足。”
《论语摘辅象》曰:仲弓钩文在手,是谓知始。宰我手握户,是谓守道。子游手握文雅,是谓敏士。公冶长手握辅,是谓习道。子贡手握五,是谓受相公。伯周手握直期,是谓疾恶。
《孝经援神契》曰:舜手握褒。宋均注曰:“手中有褒字也。喻从劳苦起,受褒饬致天祚。”
《汉书》曰:萧何闻韩信亡,不及以闻,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怒,如失左右手。
又曰:孝武帝钩弋赵婕妤,家在河间。帝巡狩过河间,望气者言此有奇女,天子亟使使召之。既至,女两手皆拳,上自披之,手即时伸。由是得幸,号为拳夫人,生昭帝。
又曰:鲍永辟鲍恢为从事,京师语曰:“贵戚敛手避二鲍。”
《後汉书》曰:刘宽欲朝,婢翻羹污朝衣,手收之。宽曰:“徐徐,羹烂汝手?”
又曰:郭玉者,广汉人也。学方诊之伎,和帝奇异之,乃试令嬖人臣美手腕者与女子杂处其中,使玉各诊一手。玉言:“左阳右阴,脉有男女,状若异人。臣疑其故。”帝叹称善。
《东观汉记》曰:公孙述自言手文有奇瑞,数移书中国。上赐述书曰:“瑞应手掌成文,亦非吾所知。”
张《汉记》曰:董卓於众座中生斩人手足,百姓嗷嗷。
《魏略》曰:邓雄鸣诣太祖,太祖执其手曰:“孤方入关,梦得神人,即汝耶!”乃厚赐之。
王隐《晋书》曰:初,武帝未为太子,文帝问裴秀曰:“人有相不?”秀曰:“中抚军伸手过膝,非人臣之相也。”
又曰:愍怀太子名,字熙祖。惠帝晚成,世祖遣才人谢玖给惠帝,生愍怀,与诸王子共戏。惠帝来朝,谓:“诸王子也。”执其手,世祖曰:“是汝儿也。”乃缩手。
又曰:高平刘柔卧,鼠啮其左手中指,意甚恶之,以问淳于知,筮之曰:“鼠本欲杀君,而不能,当为使之反死。”乃以朱书其手,腕横文後三寸为“田”字,辟方一寸二分,使夜露手以卧。其明,有一大鼠伏死手前。
又曰:郭文,字文举,入馀杭山。苏峻未乱之前,诣临安山中。临安令万宠迎着县中养病,及峻党破馀杭山,临安如故,人始异之。自後不复语,但举手指麾,以宣其意。病甚,宠问:“先生可复得几日?”文三举其手,果以十五日终。
《晋中兴书》曰:范宣,陈留人也。年十岁能诵诗书。尝以刀伤手,捧手改容。人问:“痛耶?”答曰:“不足为痛,但受全之体而致毁伤,不可处耳。”家人以其年幼而异焉。
崔鸿《前赵录》曰:刘翌骁过人,能一手举殿柱跳过平阳门。
《三十六国春秋》曰:刘渊父豹,母呼延氏。渊生而左手有文曰“渊”,遂以命之。
又曰:彭神苻,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神苻”。
《梁书》曰:武帝手文曰“武”。
《三国典略》曰:梁刘之遴,字思贞,文范先生虬之子也。博综文史,尚书令沈休之深敬器之。右手偏直不得屈伸,每昼则以纸就笔。
《唐书》曰:承乾数引侯君集入内,问以自安之术。君集以承乾劣弱,意欲乘衅以图之,遂赞成不轨,常举手谓承乾曰:“此好手,当为殿下用之。”
《老子》曰: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
《庄子》曰:曾子居卫,袍无表,手足胼胝。
《墨子》曰:今谓人曰:“与子冠履而断子手足,必不为,何则?”冠履不若手足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义贵於身。
《孟子》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嫂溺则援之以手,权也。”(反于经而善者曰权。)
《韩子》曰:名实相须而成,形体相应而生,故一手独,虽疾无声。故曰左手画圆,右手画方,则不两成。
《吕氏春秋》曰:客有言伍员于王子光,恶其容貌,以告。伍员曰:“愿王子居重惟,见衣若手,请因说之。”王子光许之。子胥说之半,举惟,搏其手而与之坐。
《燕丹子》曰:太子与荆轲置酒,美人鼓琴。轲曰:“好手。”太子即断其手,以玉盘奉之。
又王曰:秦王断荆轲两手,轲踞而骂曰:“吾坐轻易,为竖子所欺。”
《太玄经》曰:九体一,为手足。
《山海经》曰:柔利国,为人一手。野人国,面目手足尽异。一臂国,为人一手。
《神仙传》曰:《金筒》、《玉札》、《内经》皆云:“太上老子足踏二五,手把十文。”
《郑玄别传》曰:玄惟有一子益恩。有遗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曰“小同”。
《李别传》曰:公长七尺八寸,多须髯,手握三公之字。
《幽明录》曰:石勒问佛图澄:“刘曜可擒,兆可见不?”澄令童子齐七日,取麻油掌中研之,燎旃檀而咒。有顷,举手向童子,掌内粲然有异。澄问:“有所见不?”曰:“惟见一军人,长大白,以朱丝缚其肘。”澄曰:“此即曜也。”其年果生擒曜。
《异苑》曰:陶侃左手有文,直达中指,至上横节便绝。占者以为:“此文若过,位在无极。侃针挑令彻,血流弹壁,乃作“公”字;又取纸裹,“公”迹愈明。
《搜神记》曰:周畅少孝,独与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啮其手,畅即应手痛而至。治中从事未之信,候畅时在田,母啮手,而畅即归。
班固《幽通赋》注曰:齐桓公倚柱叹曰:“天下奇珍易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归,断其儿手以啖於君也。
掌
《释名》曰:掌,言可以排掌也。
《春秋玄命苞》曰:掌圆法天以运动。
《孝经钩命决》曰:仲尼虎掌,是谓威射。
《论语摘辅象》曰:澹台灭明歧掌,是谓正直。
《战国策》曰:苏秦说李兑,明日复见,抵掌而说。兑送秦以明月之珠、和氏之璧。
《九州春秋》曰:公孙瓒为袁绍所围,曰:“天下兵起,我谓可唾掌而决。今视之,兵革方始,不如休兵积。”
《魏志》曰:上攻吕布於濮阳,焚其东门。布骑犯青州,青州兵奔,阵乱,趋门,门已烧。上乘马突火出,堕马,烧左手掌。司马楼异扶上马,乃出。
《魏略》曰:京兆鲍出有文才,值世饥饿,出求食饮啖人,贼以绳贯其母手掌,驱去走追击贼,得其母还。
《孟子》曰: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
孙卿《劝学》曰:有子恶卧而卒(仓韦切。)其掌,可谓能自忍矣。(恒范《世要论》曰:有君好卧,而刺其掌。)
《南方异物志》:乌浒人以人掌跖为珍重,以食长老。
指
《春秋玄命苞》曰:指五者,法五行。
《传》曰:楚人献鼋於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入见。(公子,宋子公也。子家,归生也。)子公之食指动(第二指也。)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不与。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
又曰:晋、楚战于必阝,楚孙叔敖乘晋军。桓子不知所为,鼓於军中曰:“先济者有赏。”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
又曰:吴伐越,越子勾践御之,陈于(音醉。)丽拢灵姑浮以戈击阖闾,(灵姑浮,越大夫。阖闾,吴王也。)伤将指,取其一履。(将指,中大指,亦曰大拇指。)还,卒于陉,去李七里。
《史记》曰:高祖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甚恭。高祖箕踞骂之。是时赵午等数十人皆怒,谓赵王曰:“今遇王如是,臣等请为死。”王啮指出血曰:“君何言之误!且先人失国,赖陛下德流子孙,公等奈何言若是!”
《汉书》曰:高祖与匈奴连战,会于楼烦,十月寒冰,堕指十二三。
《後汉书》曰:蔡顺少孤,养母,尝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顺不还,乃噬其指。顺即心动,弃薪驰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来,吾噬指以悟汝耳。”
谢承《後汉书》曰:梁国车章为本县功曹令。黄奉为人所诬,章证其无罪,下笔立辞,乃以斧斫左手五指,闭口死于狱中。
《晋书》曰:武帝与胡贵嫔争樗蒲,伤其指,帝怒曰:“此固将种也!”缟曰:“北伐公孙,西拒诸葛,非将种而何?”
《唐书》曰:太宗尝闲宴,顾谓李曰:“朕将属以幼孙,思之无越卿者。公往不遗於李密,今岂负於朕哉!”雪涕致词,因噬指流血。俄而沉醉,乃解御服覆之。
《庄子》曰: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枝於手者,树无用之指也。
又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
又曰:指穷为薪而火傅也。(穷尽以为薪,犹前薪以指,指尽前薪之理,故火傅而不灭。)
《墨子》曰:桀有勇力之人大戏,纣有勇力之人费仲、恶来、崇侯虎,并指画杀人。
《孟子》曰:养其一指而失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矣。(医养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害之此为也。狼藉乱,不知治疾之人也,肩背之有疾以至于不知。)
《抱朴子》指测海,指极,则谓水尽;犹目察百步而云见极也。
《吴越春秋》曰:夫差闻孔子至吴,微服观之。或人伤其指,王怒,欲索国而诛之,子胥谏乃止。
《吕氏春秋》曰:亻垂,巧人也。人不爱亻垂之指,而爱己之指。
《搜神记》曰:曾子从仲尼在楚而心动,辞归问母。母曰:“思之,啮指。”孔子闻之曰:“曾之至诚也,精感万里。”
《孝子传》曰:乐正者,曾参门人也。来候参,参采薪在野,母啮右指,旋顷走归。见正不语,入,跪问母:“何患?”母曰:“无”。参曰:“负薪右臂痛,薪堕地,何谓无?”母曰:“向者客来无所使,故啮指呼汝耳。”参乃悲然。
《列女传》曰:汉武帝巡太山,稷丘君冠章甫,拥琴来拜,曰:“陛下勿上,上必伤足。”及上数里,右足指果折。上讳之,故但祠而还。
《列仙传》曰:广汉庞伯妻段,有美色,早寡,父母欲嫁之,援刀割指以自誓。
《陈留耆旧传》曰:吴为胶东相。安丘男子母丘长共母到市,遇醉客骂母。长怒,杀之,为吏所得,系狱。问,知无子,令妻入,遂有身。临刑,啮指断,吞之。谓妻曰:“若生男,名曰吴生,云我临死吞指为誓,属子报吴君。”
《世说》曰: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也?”答曰:“非为痛也,但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
班固《幽通赋》注曰:管仲射小白,中其钩。白阳僵,鲍叔割指血涂之,倾盖以覆之。哭曰:“吾君死矣!”鲁摄兵。
爪
《释名》曰:爪,绍也。筋极为爪,以绍续指端。
《诗□鸿雁□祈父》曰:祈父,幽熙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
《史记》曰: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剪其爪沉之河,以祠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干神命者乃旦也。”亦藏策於府。成王病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见周公之祷书,乃泣而归周公。
谢承《後汉书》曰:会稽戴就为郡仓曹掾。太守为州所奏,就见收,持铁针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堕地,终无挠辞。
《魏略》曰:临乐国王生浮屠,身色黄,发青如丝,爪赤如铜。
《续晋阳秋》曰:义熙九年,群盗发卞墓,剖棺虏略。尸僵,须苍白,面如生人,两手悉拳,爪甲乃长,穿达手背焉。
《三国典略》曰:齐王诛诸玄姻党,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於漳水,剖鱼者得人爪甲,邺都为之不食鱼也。
《南史》曰:羊侃有妓着七寸鹿角,爪弹筝,一时无对。
《韩子》曰:韩昭侯除爪,而阳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取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不诚。
《淮南子》曰:古将之出,凿凶门,设明衣,剪指爪。(许慎注曰:明衣,遗终衣也。剪手足指甲者,是必死也。)
《帝王世纪》曰:汤伐桀後,大旱七年。遂齐戒,剪断爪,以己为牺牲,祷於桑林之社。
夏侯湛《新论》曰:爪生於肉,去爪而肉不知。
《列异传》曰:神仙麻姑降东阳蔡经家,手爪长四寸。经意曰:“此女子实好佳手,愿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见经顿地,两目流血。
刘欣期《交州记》曰:刺史陶璜昼卧,觉,见一女子枕其臂,始欲捉之,以爪扌郭(呼郭切。)其手,痛不可忍。放之,遂飞去。
《释名》曰:手,须也,事业之所须也。
《毛诗□硕人》曰:手如柔荑。(如荑之新生也。)
又《魏风□葛屦》曰:掺掺女手,可以缝裳。
又《卫风》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又《邶□柏舟□北风》曰:北风其凉,雨雪其。(普康切。)惠而好我,携手同行。莫赤匪狐,莫黑匪乌。惠而好我,携手同车。
又《缁衣□遵大路》: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
《礼□曲礼》曰: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捧长者之手。
又《檀弓上》曰:孔子蚤作,负手曳杖,逍遥於门。
又《檀弓下》曰:原壤之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歌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
又《玉藻》曰:手容恭。(高且正也。)
又《表记》曰:后稷,天下之为烈也,岂一手一足?(烈,业也,言后稷造稼穑,天下世以为业,岂一手一足,喻用之者多无数也。)
《左传》曰: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人夫人”,故仲子归於我。
又《闵公》曰:成季之生也。有文在其手曰“友”。
又《宣上》曰:晋灵公不君,宰夫而熊蹯不熟,杀之,诸畚(音本。)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
又曰:楚侵郑,穿封戍囚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正于伯州犁。伯州犁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戍,方城外之县尹也。”(上下手以遵囚意。)
又曰:邑姜方娠太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
又曰:齐鲁战于炊鼻。冉竖,(季氏臣也。)射陈武子,中手,失弓而脉拢(武子骂也。)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须眉,甚口。(甚口,多口。)”平子曰:“必子强也。”(子强,武子。)
又曰:昔叔向郑,蔑恶欲观叔向,从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将饮酒而闻之,曰:“必明也。”下,执其手以上。
又曰:卫侯为灵台於籍圃,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右者见君解袜。)公怒。辞曰:“臣有病,异於人。(足存创疾。)若见之,君将欧。(欧,呕吐也,许角切。)”公愈怒。褚师出,公戟其手,曰:“必断其足。”
《论语摘辅象》曰:仲弓钩文在手,是谓知始。宰我手握户,是谓守道。子游手握文雅,是谓敏士。公冶长手握辅,是谓习道。子贡手握五,是谓受相公。伯周手握直期,是谓疾恶。
《孝经援神契》曰:舜手握褒。宋均注曰:“手中有褒字也。喻从劳苦起,受褒饬致天祚。”
《汉书》曰:萧何闻韩信亡,不及以闻,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怒,如失左右手。
又曰:孝武帝钩弋赵婕妤,家在河间。帝巡狩过河间,望气者言此有奇女,天子亟使使召之。既至,女两手皆拳,上自披之,手即时伸。由是得幸,号为拳夫人,生昭帝。
又曰:鲍永辟鲍恢为从事,京师语曰:“贵戚敛手避二鲍。”
《後汉书》曰:刘宽欲朝,婢翻羹污朝衣,手收之。宽曰:“徐徐,羹烂汝手?”
又曰:郭玉者,广汉人也。学方诊之伎,和帝奇异之,乃试令嬖人臣美手腕者与女子杂处其中,使玉各诊一手。玉言:“左阳右阴,脉有男女,状若异人。臣疑其故。”帝叹称善。
《东观汉记》曰:公孙述自言手文有奇瑞,数移书中国。上赐述书曰:“瑞应手掌成文,亦非吾所知。”
张《汉记》曰:董卓於众座中生斩人手足,百姓嗷嗷。
《魏略》曰:邓雄鸣诣太祖,太祖执其手曰:“孤方入关,梦得神人,即汝耶!”乃厚赐之。
王隐《晋书》曰:初,武帝未为太子,文帝问裴秀曰:“人有相不?”秀曰:“中抚军伸手过膝,非人臣之相也。”
又曰:愍怀太子名,字熙祖。惠帝晚成,世祖遣才人谢玖给惠帝,生愍怀,与诸王子共戏。惠帝来朝,谓:“诸王子也。”执其手,世祖曰:“是汝儿也。”乃缩手。
又曰:高平刘柔卧,鼠啮其左手中指,意甚恶之,以问淳于知,筮之曰:“鼠本欲杀君,而不能,当为使之反死。”乃以朱书其手,腕横文後三寸为“田”字,辟方一寸二分,使夜露手以卧。其明,有一大鼠伏死手前。
又曰:郭文,字文举,入馀杭山。苏峻未乱之前,诣临安山中。临安令万宠迎着县中养病,及峻党破馀杭山,临安如故,人始异之。自後不复语,但举手指麾,以宣其意。病甚,宠问:“先生可复得几日?”文三举其手,果以十五日终。
《晋中兴书》曰:范宣,陈留人也。年十岁能诵诗书。尝以刀伤手,捧手改容。人问:“痛耶?”答曰:“不足为痛,但受全之体而致毁伤,不可处耳。”家人以其年幼而异焉。
崔鸿《前赵录》曰:刘翌骁过人,能一手举殿柱跳过平阳门。
《三十六国春秋》曰:刘渊父豹,母呼延氏。渊生而左手有文曰“渊”,遂以命之。
又曰:彭神苻,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神苻”。
《梁书》曰:武帝手文曰“武”。
《三国典略》曰:梁刘之遴,字思贞,文范先生虬之子也。博综文史,尚书令沈休之深敬器之。右手偏直不得屈伸,每昼则以纸就笔。
《唐书》曰:承乾数引侯君集入内,问以自安之术。君集以承乾劣弱,意欲乘衅以图之,遂赞成不轨,常举手谓承乾曰:“此好手,当为殿下用之。”
《老子》曰: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
《庄子》曰:曾子居卫,袍无表,手足胼胝。
《墨子》曰:今谓人曰:“与子冠履而断子手足,必不为,何则?”冠履不若手足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义贵於身。
《孟子》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嫂溺则援之以手,权也。”(反于经而善者曰权。)
《韩子》曰:名实相须而成,形体相应而生,故一手独,虽疾无声。故曰左手画圆,右手画方,则不两成。
《吕氏春秋》曰:客有言伍员于王子光,恶其容貌,以告。伍员曰:“愿王子居重惟,见衣若手,请因说之。”王子光许之。子胥说之半,举惟,搏其手而与之坐。
《燕丹子》曰:太子与荆轲置酒,美人鼓琴。轲曰:“好手。”太子即断其手,以玉盘奉之。
又王曰:秦王断荆轲两手,轲踞而骂曰:“吾坐轻易,为竖子所欺。”
《太玄经》曰:九体一,为手足。
《山海经》曰:柔利国,为人一手。野人国,面目手足尽异。一臂国,为人一手。
《神仙传》曰:《金筒》、《玉札》、《内经》皆云:“太上老子足踏二五,手把十文。”
《郑玄别传》曰:玄惟有一子益恩。有遗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曰“小同”。
《李别传》曰:公长七尺八寸,多须髯,手握三公之字。
《幽明录》曰:石勒问佛图澄:“刘曜可擒,兆可见不?”澄令童子齐七日,取麻油掌中研之,燎旃檀而咒。有顷,举手向童子,掌内粲然有异。澄问:“有所见不?”曰:“惟见一军人,长大白,以朱丝缚其肘。”澄曰:“此即曜也。”其年果生擒曜。
《异苑》曰:陶侃左手有文,直达中指,至上横节便绝。占者以为:“此文若过,位在无极。侃针挑令彻,血流弹壁,乃作“公”字;又取纸裹,“公”迹愈明。
《搜神记》曰:周畅少孝,独与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啮其手,畅即应手痛而至。治中从事未之信,候畅时在田,母啮手,而畅即归。
班固《幽通赋》注曰:齐桓公倚柱叹曰:“天下奇珍易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归,断其儿手以啖於君也。
掌
《释名》曰:掌,言可以排掌也。
《春秋玄命苞》曰:掌圆法天以运动。
《孝经钩命决》曰:仲尼虎掌,是谓威射。
《论语摘辅象》曰:澹台灭明歧掌,是谓正直。
《战国策》曰:苏秦说李兑,明日复见,抵掌而说。兑送秦以明月之珠、和氏之璧。
《九州春秋》曰:公孙瓒为袁绍所围,曰:“天下兵起,我谓可唾掌而决。今视之,兵革方始,不如休兵积。”
《魏志》曰:上攻吕布於濮阳,焚其东门。布骑犯青州,青州兵奔,阵乱,趋门,门已烧。上乘马突火出,堕马,烧左手掌。司马楼异扶上马,乃出。
《魏略》曰:京兆鲍出有文才,值世饥饿,出求食饮啖人,贼以绳贯其母手掌,驱去走追击贼,得其母还。
《孟子》曰: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
孙卿《劝学》曰:有子恶卧而卒(仓韦切。)其掌,可谓能自忍矣。(恒范《世要论》曰:有君好卧,而刺其掌。)
《南方异物志》:乌浒人以人掌跖为珍重,以食长老。
指
《春秋玄命苞》曰:指五者,法五行。
《传》曰:楚人献鼋於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入见。(公子,宋子公也。子家,归生也。)子公之食指动(第二指也。)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不与。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
又曰:晋、楚战于必阝,楚孙叔敖乘晋军。桓子不知所为,鼓於军中曰:“先济者有赏。”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
又曰:吴伐越,越子勾践御之,陈于(音醉。)丽拢灵姑浮以戈击阖闾,(灵姑浮,越大夫。阖闾,吴王也。)伤将指,取其一履。(将指,中大指,亦曰大拇指。)还,卒于陉,去李七里。
《史记》曰:高祖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甚恭。高祖箕踞骂之。是时赵午等数十人皆怒,谓赵王曰:“今遇王如是,臣等请为死。”王啮指出血曰:“君何言之误!且先人失国,赖陛下德流子孙,公等奈何言若是!”
《汉书》曰:高祖与匈奴连战,会于楼烦,十月寒冰,堕指十二三。
《後汉书》曰:蔡顺少孤,养母,尝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顺不还,乃噬其指。顺即心动,弃薪驰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来,吾噬指以悟汝耳。”
谢承《後汉书》曰:梁国车章为本县功曹令。黄奉为人所诬,章证其无罪,下笔立辞,乃以斧斫左手五指,闭口死于狱中。
《晋书》曰:武帝与胡贵嫔争樗蒲,伤其指,帝怒曰:“此固将种也!”缟曰:“北伐公孙,西拒诸葛,非将种而何?”
《唐书》曰:太宗尝闲宴,顾谓李曰:“朕将属以幼孙,思之无越卿者。公往不遗於李密,今岂负於朕哉!”雪涕致词,因噬指流血。俄而沉醉,乃解御服覆之。
《庄子》曰: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枝於手者,树无用之指也。
又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
又曰:指穷为薪而火傅也。(穷尽以为薪,犹前薪以指,指尽前薪之理,故火傅而不灭。)
《墨子》曰:桀有勇力之人大戏,纣有勇力之人费仲、恶来、崇侯虎,并指画杀人。
《孟子》曰:养其一指而失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矣。(医养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害之此为也。狼藉乱,不知治疾之人也,肩背之有疾以至于不知。)
《抱朴子》指测海,指极,则谓水尽;犹目察百步而云见极也。
《吴越春秋》曰:夫差闻孔子至吴,微服观之。或人伤其指,王怒,欲索国而诛之,子胥谏乃止。
《吕氏春秋》曰:亻垂,巧人也。人不爱亻垂之指,而爱己之指。
《搜神记》曰:曾子从仲尼在楚而心动,辞归问母。母曰:“思之,啮指。”孔子闻之曰:“曾之至诚也,精感万里。”
《孝子传》曰:乐正者,曾参门人也。来候参,参采薪在野,母啮右指,旋顷走归。见正不语,入,跪问母:“何患?”母曰:“无”。参曰:“负薪右臂痛,薪堕地,何谓无?”母曰:“向者客来无所使,故啮指呼汝耳。”参乃悲然。
《列女传》曰:汉武帝巡太山,稷丘君冠章甫,拥琴来拜,曰:“陛下勿上,上必伤足。”及上数里,右足指果折。上讳之,故但祠而还。
《列仙传》曰:广汉庞伯妻段,有美色,早寡,父母欲嫁之,援刀割指以自誓。
《陈留耆旧传》曰:吴为胶东相。安丘男子母丘长共母到市,遇醉客骂母。长怒,杀之,为吏所得,系狱。问,知无子,令妻入,遂有身。临刑,啮指断,吞之。谓妻曰:“若生男,名曰吴生,云我临死吞指为誓,属子报吴君。”
《世说》曰: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也?”答曰:“非为痛也,但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
班固《幽通赋》注曰:管仲射小白,中其钩。白阳僵,鲍叔割指血涂之,倾盖以覆之。哭曰:“吾君死矣!”鲁摄兵。
爪
《释名》曰:爪,绍也。筋极为爪,以绍续指端。
《诗□鸿雁□祈父》曰:祈父,幽熙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
《史记》曰: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剪其爪沉之河,以祠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干神命者乃旦也。”亦藏策於府。成王病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见周公之祷书,乃泣而归周公。
谢承《後汉书》曰:会稽戴就为郡仓曹掾。太守为州所奏,就见收,持铁针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堕地,终无挠辞。
《魏略》曰:临乐国王生浮屠,身色黄,发青如丝,爪赤如铜。
《续晋阳秋》曰:义熙九年,群盗发卞墓,剖棺虏略。尸僵,须苍白,面如生人,两手悉拳,爪甲乃长,穿达手背焉。
《三国典略》曰:齐王诛诸玄姻党,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於漳水,剖鱼者得人爪甲,邺都为之不食鱼也。
《南史》曰:羊侃有妓着七寸鹿角,爪弹筝,一时无对。
《韩子》曰:韩昭侯除爪,而阳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取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不诚。
《淮南子》曰:古将之出,凿凶门,设明衣,剪指爪。(许慎注曰:明衣,遗终衣也。剪手足指甲者,是必死也。)
《帝王世纪》曰:汤伐桀後,大旱七年。遂齐戒,剪断爪,以己为牺牲,祷於桑林之社。
夏侯湛《新论》曰:爪生於肉,去爪而肉不知。
《列异传》曰:神仙麻姑降东阳蔡经家,手爪长四寸。经意曰:“此女子实好佳手,愿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见经顿地,两目流血。
刘欣期《交州记》曰:刺史陶璜昼卧,觉,见一女子枕其臂,始欲捉之,以爪扌郭(呼郭切。)其手,痛不可忍。放之,遂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