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
《尚书□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礼记》曰:昔卫献公出奔反国,及郊,将班邑於从者而後入。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勺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君反其国而有私也,无乃不可乎!”於是弗果班。
又《孔子闲居》曰:子夏曰:“三王之德,参於天地。敢问何如?”孔子曰:“奉三无私以劳天下。”曰:“敢问何谓三无私?”子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
又《儒行》曰:儒有内称不避亲,外举不避怨。
《左传□文上》曰: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孥。(孥,妻子也。宣子以贾季中军之佐同官故也。)夷之,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人,臾骈从臣也。)欲尽杀贾以报之。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敌,犹对也。)夫子礼於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介,因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孥,与其器用财贿,亲帅之,送致诸境。
又《襄上》曰: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解狐之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午,祁奚子。)於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赤,职之子伯华。)於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谓:“祁奚能举善矣。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
又《昭二十八年》曰: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魏舒。)魏戊为梗阳大夫。(戊,舒之庶子也。梗阳,在太原也。)魏子谓成专:(专,晋大夫。)“吾与戊也县,人其以我为党乎?”对曰:“何也?夫举无他,惟善所取,亲疏一也。”
《论语□雍也》曰:子游为武城宰。孔子问之曰:“汝得人焉耳乎?”(汝为此宰,宁得贤人与之。耳,语助也。)对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於偃之室。”
《史记》曰:邑人出猎,任安常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小大剧易,众人皆喜,曰:“任少卿分别平。”
又曰:陈平为社宰,分肉甚均。里父老曰:“善哉!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汉书》曰:萧何不与曹参相能,及何病,惠帝自临视,因问:“君即百岁後,谁可代君?”对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参何如?”何稽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
又曰:朱邑笃於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利。天子器之。
《东观汉记》曰:耿嵩,字文都,钜鹿人。履清高之节,髫童介然特立,不随於俗,乡党大人莫不敬异之。王莽败,盗贼起,宗族在兵中,谷食饥贵,宗家数百人,升合分粮。时嵩年十二三,宗人长少咸共推令主廪,莫不称平。
又曰:阴兴,字君陵,尽忠竭思,其无益於国。虽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义。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喜,而知其有用,犹称其所长而荐之。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以其华而少实,私货以财,终不为言,是以世称其忠平。
又曰:第五伦,字伯鱼。京兆尹阎兴召为主簿。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长。伦平铨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
又曰:吴汉尝出征。妻子在後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
谢承《後汉书》曰:张陵,清河人。初为梁冀弟胤举孝廉。正月初岁,百官朝贺,冀恃豪势,不恤王宪,带剑入省。陵主台中威仪,呵冀使出,敕羽林虎贲夺其剑。胤为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伐也。”答曰:“明府不以陵之不德,误见抉序,不敢阿公以报私恩。”胤有愧色。
华峤《後汉书》蔡孟喜,汝南顿人,以礼化乡里。乡里有诤讼者,辄诣喜决之。其所平处,皆曰无怨。
范晔《後汉书》曰:袁绍,官渡之役,审配二子,为曹操所擒。逢纪与配不睦,绍以问之。纪对曰:“配天性烈直,每所言行,慕古人之节,不以二子在南为不义也,公勿疑之。”绍曰:“君不恶之耶?”纪曰:“先所争者私情,今所陈者国事。”绍曰:“善!”乃不废配。
又曰:苏章,字孺文,扶风平陵人。顺帝时,迁冀州刺史。故人为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赃。乃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平生甚欣。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章曰:“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举正其罪。
《典略》曰:荀在台阁,不以私欲挠意。有群从一介,才德实薄,或谓曰:“以君当事,不可以某为议郎耶!”笑曰:“官者,所以表才也,若如汝言,众人其谓我何?”其持心平实皆类此也。
《魏志》曰:王观,字伟台,东郡廪丘人。为南阳太守。明帝即位,下诏书使郡县条为剧、中、平者。主者欲言郡为中平,观教曰:“此郡滨近外虏,数有寇害,云何不为剧耶?”主者曰:“若郡为外剧,则恐於明府有任子。”观曰:“夫君者,所为民也。郡外剧,则於役调当有降馋拢岂可为太守之私而负一郡之民?”遂言为外郡,送任子诣邺。时观但有一子而又幼弱。其心公如此。
又曰:魏国初建时,未立太子。临淄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於外。惟崔琰露板答曰:“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郎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太祖贵其公亮。
《蜀志□廖立传》曰:诸葛亮为人公直,表废立,徙汶山。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
又《李严传》曰:亮表废平,徙梓潼。平闻亮卒,乃发病死。(习凿齿曰: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公而丑者忘怒。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不怒者,以其无私也。水镜无私,犹以免谤,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流矜恕之德,爵之而非私,诛之而非怒,天下岂有不服也哉!)故《蜀志》评曰:“诸葛亮之为国,开诚心,布公道。其尽忠益时者虽雠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吴志》曰:吕蒙,字子明。尝以部曲事为江夏太守蔡遗所白,蒙无恨意。及豫章太守顾邵卒,权所问用,蒙因荐遗奉职佳吏,权笑曰:“君欲为祁奚耶?”於是用之。甘宁粗暴好杀,既尝失蒙意,又时达权令,权怒之,蒙辄陈请,曰:“天下未定,斗将如宁者难得,宜容忍之。”权遂厚宁,卒得其用。
徐广《晋纪》曰:刘弘,字和季,在襄阳。帝在西京,命弘选良才。乃称守宰徵士武陵王朝,字世朗,高尚;荆王牙门将鲁国皮初,有勋江汉。弘上言朝为零陵太守,初为襄阳内史。诏以襄阳显郡,初资名未允,以弘婿前东平太守夏侯陟为襄阳。弘曰:“夫总天下者,当与天下同心;治一国者,当与一国推实为任。吾总荆州十郡,安得十女婿然後为治!”乃表“陟婚亲,旧制不得相临。”
《燕书》曰:梁琛使秦,琛从兄弈先在秦为尚书郎。会罢,秦主欲令琛止栾舍。琛语有司曰:“昔诸葛亮兄弟各处三国,及其聘集,公朝相见,退无私面。君子之志,余敢忘乎?”竟不诣。弈数就邸舍,因问东国起居。琛曰:“今二方鼎据,兄弟并蒙附宠,论心有所在,今欲以东国事语君,恐非西国之所欲闻。”
《周书》曰:王罴,字熊,京兆霸陵人也。性严急,处物必当。每至享会,自秤量酒肉,给付将士,时人尚其均平。
《宋书》曰:张邵有佐命功。玄嘉五年,为征虏将军,领宁蛮校尉。初,王华与邵不和,及华参要,亲旧为之危心。邵曰:“子陵方弘至公,岂以私隙害正义。”是任也,华实举之。
《唐书》曰:房玄龄为尚书左仆射,既任总百司,虔恭夙夜,尽心竭节,不欲一物失所。闻人之善,若已有之。明达吏事,而缘饰以文雅,审定法令,意在宽平。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随能收叙,无隔卑贱。论者称为良相焉。
又曰:张文为大理卿,旬日决遣疑事四百馀条,莫不允当,自是人有抵罪者,皆无怨言。
又曰:奚陟,字殷卿。知吏部选事,铨综平允,有能名,迁吏部侍郎。所莅之官,时以为称职。
又曰:韦承庆自天授已来,三掌天官选事,铨授平允,海内称之。
又曰:扬纂除吏部侍郎,典选十馀载,铨叙人伦,称为允当。然而抑文雅,进黠吏,观时任数,颇为时论所讥。
《尸子》曰:自井中窥星,所见不过数星;自丘上望之,则见其始出也。夫私心井中,公正丘上也。
《慎子》曰: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
又曰:夫投钩分财,投策分马,非以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故耆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
《国语》曰:赵宣子言韩献子於灵公,以为司马。(宣子,赵孟。献子,韩厥。)河曲之役,赵孟使人以其乘车奸行,献子执而戮之。众咸曰:“韩厥必不役矣。其主朝登之而夕戮其车。”(车,车仆也。)宣子召礼之,告诸大夫曰:“可贺我矣。吾举厥而忠,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家语》曰:澹台灭明,公正无私。
《韩诗外传》曰: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不为安肆志,不为危易行。
又曰:楚有白公之难,有壮之善者,辞其母将死君难。其母曰:“弃母死君何乎?”壮之善曰:“闻事君者内其禄,而外其身。今之所养母者,君禄也。请往死之。”比至朝,三废车中。其仆曰:“子惧如是,何不返也。”壮之善曰:“惧,吾私也,死,吾公也,吾闻君子不以私害公。”遂往死之。
《韩子》曰:古之全大体者,则天地,观江海,不以知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於法术,托是非於赏罚,属轻重於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主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己,而不在乎人。故名成於前,德垂於後,治之至也。
又曰:解狐与荆伯柳为怨,赵简主问於解狐曰:“孰可以为上党守?”对曰:“荆伯柳可。”赵简主曰:“非子之雠乎?”对曰:“臣闻忠臣举贤,不避仇雠;其废也,不阿亲近。”简主曰:“善。”遂以荆伯柳为守。(《韩诗外传》曰:魏文侯问解狐曰:“寡人将立西河之守,谁可用?”解狐举其雠荆伯柳,文侯乃用。)
又曰:为人臣者,北面委质。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
又曰:解狐荐其雠,以为相。其雠往拜谢,解狐引弓迎而射之。
《吕氏春秋》曰:尧有子十人,不予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予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周语》曰:舜有商均,此曰九子,不知出何书?)墨者巨子腹,居秦,(巨,姓。子,男子通称。,续大车享々之享也。)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寡人已令吏弗诛。”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天下之义也。王虽为之赐,(赐,爱。)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又曰:晋平公问祁黄羊曰:“南阳无令,其谁可?”乃举其雠解狐。又问:“国无尉,其谁可?”乃举其子午。孔子闻之曰:“祁黄羊可谓至公也。”
又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为。
又曰:昔先圣王之治天下,必先公,(公,正也。)公则天下平矣。其得之必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偏,私下正。)
又曰:荆人有遗弓者,弗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求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得矣。
又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书》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故天下之天下。)阴阳之和,不私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长一物;(私,犹异也。)万民之主,不阿一人。
又曰:夏不衣裘,非爱裘也,暖有馀也。冬不用た,(た,扇也。)非爱た也,清有馀也,(清,寒。)圣人不为私,非爱费也,节乎己也。
《说苑》曰:人臣之公,治官事则不营私,处公门则不言货,当公法则不阿亲,奉公举则不避仇。雠忠於事君,谓之公。
又曰:楚令尹虞丘子言於庄王曰:“臣闻奉公行法,可以得荣;能浅行薄,无望上位。臣为令尹十年,国不加治,窃选俊士孙叔敖,秀才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宁。”庄王从之,赐虞丘子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少焉而虞丘子家干法,孤叔敖执而戮之。虞丘子喜,入见於王言:“孙叔敖果可使,持政奉国,法而不党,施刑戮而不乱,可谓公平。”庄王曰:“夫子之赐也。”
又曰:楚令尹子文族有奸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族也,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今立廷理者,将以伺犯王瘤垄察触国法者也。於犯法甚明,而使廷理缘吾私心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於国。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吾生无义,吾不若死。”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
又曰:晋文侯问於咎犯,谁可使为西河守者?对曰:“卢子羔可。”曰:“子羔非汝之仇欤?”曰:“君问可为守者,非问臣之仇也。”子羔见咎犯谢之曰:“君幸赦臣之过,荐於君得为西河守。”咎犯曰:“荐子者公也,吾不以私事害公义,子其去矣,顾吾射之矣。”
《周生列子》曰:天下所以平者,政平也。政所以平者,心平也。心所以平者,衡平也,衡所以平者,铢两平也。铢两所以平者,毫厘平也。无所不均也,无所不平也,谓之太平。夫天之於物无所偏阿,君之散恩无所外内。
《任子》曰:以义事主,不私其己;以仁接人,不谋其欲。火佚焚家,家不罪火;食过伤人,人不罪食。以其积之於仁义,无私害也。伊尹放太甲,太甲无怨心;管仲黜伯氏,伯氏无怨言。以其积之於公正,无私恶也
《抱朴子》曰:君人者必修诸己,以先四海,去偏党,以平王道,遣私情,以标至公。
《魏武瘤路曰:今寿春、汉中、长安,先欲使一儿各往督领之,欲择慈孝不违吾令儿,亦未知用谁也。儿虽小时见爱,而长大能善,必用之。吾非有二言也,不但不私臣吏,儿子亦不欲有所私。
《诸葛亮书》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应享与州将笺曰:“夫公正治化之本,德教之基。公则无私,正则无邪。无邪无私而患政教不行,未之有也。”昔叔向论叔鱼之罪,石昔讨石厚之乱,祁奚称解狐之贤,臧纥思孟孙之爱,《春秋》嘉之。敦崇世教,经乎百王,厝乎盛衰,其义不倾,公正之德弘矣,重矣。明君之所以总天下,贤臣之所以奉上,民庶之所以系仰,德化之所以美盛,公正之可不勉哉!
曹羲《至公论》曰:夫世人所谓掩恶扬善者,君子之大义保明同好,朋友之至交斯旨之作,盖闾阎之白谈,所以救爱憎之相谤,崇居厚之大分耳,笃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议也。世士不料其教,而系其故,善恶不分,以覆过为弘,朋友忽义,以雷同为美。善恶不分,乱实由之;朋友雷同,败必从焉。谈论以当实为清,不以过难为贵。相知者以等分为交,不以雷同为固。是以达者存其义,不察於文,识其心,不求於言。
嵇康《释私论》曰:不知冒阴之可以无景,而患景之不匿;不知无情之可以无患,而恨情之不巧,岂不哀哉!未有抱伪而身立清世,藏情而信著明君者也。是以君子既有其质,又睹其鉴;贵夫亮达,希而存之;恶夫矜吝,弃而远之。言无苟讳,而行不苟隐。不以爱之而苟善,不以恶之而苟非。心无所矜而情无所击,体清神立而是非允当。忠感明天子,而信笃乎万民;寄胸怀於八荒,垂坦荡於永日。斯非贤人君子高行之美者乎?
《尚书□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礼记》曰:昔卫献公出奔反国,及郊,将班邑於从者而後入。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勺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君反其国而有私也,无乃不可乎!”於是弗果班。
又《孔子闲居》曰:子夏曰:“三王之德,参於天地。敢问何如?”孔子曰:“奉三无私以劳天下。”曰:“敢问何谓三无私?”子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
又《儒行》曰:儒有内称不避亲,外举不避怨。
《左传□文上》曰: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孥。(孥,妻子也。宣子以贾季中军之佐同官故也。)夷之,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人,臾骈从臣也。)欲尽杀贾以报之。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敌,犹对也。)夫子礼於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介,因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孥,与其器用财贿,亲帅之,送致诸境。
又《襄上》曰: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解狐之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午,祁奚子。)於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赤,职之子伯华。)於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谓:“祁奚能举善矣。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
又《昭二十八年》曰: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魏舒。)魏戊为梗阳大夫。(戊,舒之庶子也。梗阳,在太原也。)魏子谓成专:(专,晋大夫。)“吾与戊也县,人其以我为党乎?”对曰:“何也?夫举无他,惟善所取,亲疏一也。”
《论语□雍也》曰:子游为武城宰。孔子问之曰:“汝得人焉耳乎?”(汝为此宰,宁得贤人与之。耳,语助也。)对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於偃之室。”
《史记》曰:邑人出猎,任安常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小大剧易,众人皆喜,曰:“任少卿分别平。”
又曰:陈平为社宰,分肉甚均。里父老曰:“善哉!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汉书》曰:萧何不与曹参相能,及何病,惠帝自临视,因问:“君即百岁後,谁可代君?”对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参何如?”何稽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
又曰:朱邑笃於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利。天子器之。
《东观汉记》曰:耿嵩,字文都,钜鹿人。履清高之节,髫童介然特立,不随於俗,乡党大人莫不敬异之。王莽败,盗贼起,宗族在兵中,谷食饥贵,宗家数百人,升合分粮。时嵩年十二三,宗人长少咸共推令主廪,莫不称平。
又曰:阴兴,字君陵,尽忠竭思,其无益於国。虽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义。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喜,而知其有用,犹称其所长而荐之。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以其华而少实,私货以财,终不为言,是以世称其忠平。
又曰:第五伦,字伯鱼。京兆尹阎兴召为主簿。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长。伦平铨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
又曰:吴汉尝出征。妻子在後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
谢承《後汉书》曰:张陵,清河人。初为梁冀弟胤举孝廉。正月初岁,百官朝贺,冀恃豪势,不恤王宪,带剑入省。陵主台中威仪,呵冀使出,敕羽林虎贲夺其剑。胤为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伐也。”答曰:“明府不以陵之不德,误见抉序,不敢阿公以报私恩。”胤有愧色。
华峤《後汉书》蔡孟喜,汝南顿人,以礼化乡里。乡里有诤讼者,辄诣喜决之。其所平处,皆曰无怨。
范晔《後汉书》曰:袁绍,官渡之役,审配二子,为曹操所擒。逢纪与配不睦,绍以问之。纪对曰:“配天性烈直,每所言行,慕古人之节,不以二子在南为不义也,公勿疑之。”绍曰:“君不恶之耶?”纪曰:“先所争者私情,今所陈者国事。”绍曰:“善!”乃不废配。
又曰:苏章,字孺文,扶风平陵人。顺帝时,迁冀州刺史。故人为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赃。乃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平生甚欣。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章曰:“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举正其罪。
《典略》曰:荀在台阁,不以私欲挠意。有群从一介,才德实薄,或谓曰:“以君当事,不可以某为议郎耶!”笑曰:“官者,所以表才也,若如汝言,众人其谓我何?”其持心平实皆类此也。
《魏志》曰:王观,字伟台,东郡廪丘人。为南阳太守。明帝即位,下诏书使郡县条为剧、中、平者。主者欲言郡为中平,观教曰:“此郡滨近外虏,数有寇害,云何不为剧耶?”主者曰:“若郡为外剧,则恐於明府有任子。”观曰:“夫君者,所为民也。郡外剧,则於役调当有降馋拢岂可为太守之私而负一郡之民?”遂言为外郡,送任子诣邺。时观但有一子而又幼弱。其心公如此。
又曰:魏国初建时,未立太子。临淄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於外。惟崔琰露板答曰:“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郎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太祖贵其公亮。
《蜀志□廖立传》曰:诸葛亮为人公直,表废立,徙汶山。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
又《李严传》曰:亮表废平,徙梓潼。平闻亮卒,乃发病死。(习凿齿曰: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公而丑者忘怒。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不怒者,以其无私也。水镜无私,犹以免谤,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流矜恕之德,爵之而非私,诛之而非怒,天下岂有不服也哉!)故《蜀志》评曰:“诸葛亮之为国,开诚心,布公道。其尽忠益时者虽雠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吴志》曰:吕蒙,字子明。尝以部曲事为江夏太守蔡遗所白,蒙无恨意。及豫章太守顾邵卒,权所问用,蒙因荐遗奉职佳吏,权笑曰:“君欲为祁奚耶?”於是用之。甘宁粗暴好杀,既尝失蒙意,又时达权令,权怒之,蒙辄陈请,曰:“天下未定,斗将如宁者难得,宜容忍之。”权遂厚宁,卒得其用。
徐广《晋纪》曰:刘弘,字和季,在襄阳。帝在西京,命弘选良才。乃称守宰徵士武陵王朝,字世朗,高尚;荆王牙门将鲁国皮初,有勋江汉。弘上言朝为零陵太守,初为襄阳内史。诏以襄阳显郡,初资名未允,以弘婿前东平太守夏侯陟为襄阳。弘曰:“夫总天下者,当与天下同心;治一国者,当与一国推实为任。吾总荆州十郡,安得十女婿然後为治!”乃表“陟婚亲,旧制不得相临。”
《燕书》曰:梁琛使秦,琛从兄弈先在秦为尚书郎。会罢,秦主欲令琛止栾舍。琛语有司曰:“昔诸葛亮兄弟各处三国,及其聘集,公朝相见,退无私面。君子之志,余敢忘乎?”竟不诣。弈数就邸舍,因问东国起居。琛曰:“今二方鼎据,兄弟并蒙附宠,论心有所在,今欲以东国事语君,恐非西国之所欲闻。”
《周书》曰:王罴,字熊,京兆霸陵人也。性严急,处物必当。每至享会,自秤量酒肉,给付将士,时人尚其均平。
《宋书》曰:张邵有佐命功。玄嘉五年,为征虏将军,领宁蛮校尉。初,王华与邵不和,及华参要,亲旧为之危心。邵曰:“子陵方弘至公,岂以私隙害正义。”是任也,华实举之。
《唐书》曰:房玄龄为尚书左仆射,既任总百司,虔恭夙夜,尽心竭节,不欲一物失所。闻人之善,若已有之。明达吏事,而缘饰以文雅,审定法令,意在宽平。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随能收叙,无隔卑贱。论者称为良相焉。
又曰:张文为大理卿,旬日决遣疑事四百馀条,莫不允当,自是人有抵罪者,皆无怨言。
又曰:奚陟,字殷卿。知吏部选事,铨综平允,有能名,迁吏部侍郎。所莅之官,时以为称职。
又曰:韦承庆自天授已来,三掌天官选事,铨授平允,海内称之。
又曰:扬纂除吏部侍郎,典选十馀载,铨叙人伦,称为允当。然而抑文雅,进黠吏,观时任数,颇为时论所讥。
《尸子》曰:自井中窥星,所见不过数星;自丘上望之,则见其始出也。夫私心井中,公正丘上也。
《慎子》曰: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
又曰:夫投钩分财,投策分马,非以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故耆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
《国语》曰:赵宣子言韩献子於灵公,以为司马。(宣子,赵孟。献子,韩厥。)河曲之役,赵孟使人以其乘车奸行,献子执而戮之。众咸曰:“韩厥必不役矣。其主朝登之而夕戮其车。”(车,车仆也。)宣子召礼之,告诸大夫曰:“可贺我矣。吾举厥而忠,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家语》曰:澹台灭明,公正无私。
《韩诗外传》曰: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不为安肆志,不为危易行。
又曰:楚有白公之难,有壮之善者,辞其母将死君难。其母曰:“弃母死君何乎?”壮之善曰:“闻事君者内其禄,而外其身。今之所养母者,君禄也。请往死之。”比至朝,三废车中。其仆曰:“子惧如是,何不返也。”壮之善曰:“惧,吾私也,死,吾公也,吾闻君子不以私害公。”遂往死之。
《韩子》曰:古之全大体者,则天地,观江海,不以知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於法术,托是非於赏罚,属轻重於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主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己,而不在乎人。故名成於前,德垂於後,治之至也。
又曰:解狐与荆伯柳为怨,赵简主问於解狐曰:“孰可以为上党守?”对曰:“荆伯柳可。”赵简主曰:“非子之雠乎?”对曰:“臣闻忠臣举贤,不避仇雠;其废也,不阿亲近。”简主曰:“善。”遂以荆伯柳为守。(《韩诗外传》曰:魏文侯问解狐曰:“寡人将立西河之守,谁可用?”解狐举其雠荆伯柳,文侯乃用。)
又曰:为人臣者,北面委质。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
又曰:解狐荐其雠,以为相。其雠往拜谢,解狐引弓迎而射之。
《吕氏春秋》曰:尧有子十人,不予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予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周语》曰:舜有商均,此曰九子,不知出何书?)墨者巨子腹,居秦,(巨,姓。子,男子通称。,续大车享々之享也。)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寡人已令吏弗诛。”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天下之义也。王虽为之赐,(赐,爱。)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又曰:晋平公问祁黄羊曰:“南阳无令,其谁可?”乃举其雠解狐。又问:“国无尉,其谁可?”乃举其子午。孔子闻之曰:“祁黄羊可谓至公也。”
又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为。
又曰:昔先圣王之治天下,必先公,(公,正也。)公则天下平矣。其得之必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偏,私下正。)
又曰:荆人有遗弓者,弗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求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得矣。
又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书》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故天下之天下。)阴阳之和,不私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长一物;(私,犹异也。)万民之主,不阿一人。
又曰:夏不衣裘,非爱裘也,暖有馀也。冬不用た,(た,扇也。)非爱た也,清有馀也,(清,寒。)圣人不为私,非爱费也,节乎己也。
《说苑》曰:人臣之公,治官事则不营私,处公门则不言货,当公法则不阿亲,奉公举则不避仇。雠忠於事君,谓之公。
又曰:楚令尹虞丘子言於庄王曰:“臣闻奉公行法,可以得荣;能浅行薄,无望上位。臣为令尹十年,国不加治,窃选俊士孙叔敖,秀才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宁。”庄王从之,赐虞丘子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少焉而虞丘子家干法,孤叔敖执而戮之。虞丘子喜,入见於王言:“孙叔敖果可使,持政奉国,法而不党,施刑戮而不乱,可谓公平。”庄王曰:“夫子之赐也。”
又曰:楚令尹子文族有奸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族也,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今立廷理者,将以伺犯王瘤垄察触国法者也。於犯法甚明,而使廷理缘吾私心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於国。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吾生无义,吾不若死。”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
又曰:晋文侯问於咎犯,谁可使为西河守者?对曰:“卢子羔可。”曰:“子羔非汝之仇欤?”曰:“君问可为守者,非问臣之仇也。”子羔见咎犯谢之曰:“君幸赦臣之过,荐於君得为西河守。”咎犯曰:“荐子者公也,吾不以私事害公义,子其去矣,顾吾射之矣。”
《周生列子》曰:天下所以平者,政平也。政所以平者,心平也。心所以平者,衡平也,衡所以平者,铢两平也。铢两所以平者,毫厘平也。无所不均也,无所不平也,谓之太平。夫天之於物无所偏阿,君之散恩无所外内。
《任子》曰:以义事主,不私其己;以仁接人,不谋其欲。火佚焚家,家不罪火;食过伤人,人不罪食。以其积之於仁义,无私害也。伊尹放太甲,太甲无怨心;管仲黜伯氏,伯氏无怨言。以其积之於公正,无私恶也
《抱朴子》曰:君人者必修诸己,以先四海,去偏党,以平王道,遣私情,以标至公。
《魏武瘤路曰:今寿春、汉中、长安,先欲使一儿各往督领之,欲择慈孝不违吾令儿,亦未知用谁也。儿虽小时见爱,而长大能善,必用之。吾非有二言也,不但不私臣吏,儿子亦不欲有所私。
《诸葛亮书》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应享与州将笺曰:“夫公正治化之本,德教之基。公则无私,正则无邪。无邪无私而患政教不行,未之有也。”昔叔向论叔鱼之罪,石昔讨石厚之乱,祁奚称解狐之贤,臧纥思孟孙之爱,《春秋》嘉之。敦崇世教,经乎百王,厝乎盛衰,其义不倾,公正之德弘矣,重矣。明君之所以总天下,贤臣之所以奉上,民庶之所以系仰,德化之所以美盛,公正之可不勉哉!
曹羲《至公论》曰:夫世人所谓掩恶扬善者,君子之大义保明同好,朋友之至交斯旨之作,盖闾阎之白谈,所以救爱憎之相谤,崇居厚之大分耳,笃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议也。世士不料其教,而系其故,善恶不分,以覆过为弘,朋友忽义,以雷同为美。善恶不分,乱实由之;朋友雷同,败必从焉。谈论以当实为清,不以过难为贵。相知者以等分为交,不以雷同为固。是以达者存其义,不察於文,识其心,不求於言。
嵇康《释私论》曰:不知冒阴之可以无景,而患景之不匿;不知无情之可以无患,而恨情之不巧,岂不哀哉!未有抱伪而身立清世,藏情而信著明君者也。是以君子既有其质,又睹其鉴;贵夫亮达,希而存之;恶夫矜吝,弃而远之。言无苟讳,而行不苟隐。不以爱之而苟善,不以恶之而苟非。心无所矜而情无所击,体清神立而是非允当。忠感明天子,而信笃乎万民;寄胸怀於八荒,垂坦荡於永日。斯非贤人君子高行之美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