绢
《广雅》曰:繁、总、鲜支、,绢也。
《说文》曰:绢,似霜。
《释名》曰:绢,纟臣也,其丝纟臣厚而疏也。
《东观汉记》曰:南阳太守杜谓坐遣客为弟报仇,被征,会病卒,丧无所归。诏使持丧郡国邸,赙绢,绢千匹。
谢承《後汉书》曰:陈留夏馥避党事,遁迹黑山。弟靖载绢往饷之。於深阳县客舍见馥,颜色衰毁不复识,闻其声乃觉之。
华峤《後汉书》曰:李亻等大战弘农,百官士卒死者不可胜数。董承密招白波帅李乐等率众来共击亻等,大破之。乘舆乃得进,承夜潜过,曰:“先具舟船为应。”帝步出营,临河,岸高不得下。时中官伏德扶中宫,一手持十匹绢,乃取德绢连续挽而下。馀人匍匐岸侧,或自投死亡。
又曰:陈在乡闾,平心率物。有盗夜入其室,止於梁上。见,呼命子孙训之曰:“不善之人,未必本不慈,习与性成,如梁上君子是也。”盗惊,自投地。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当由贫,今遗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窃。
《魏略》曰:文帝在东宫,尝从曹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及洪犯法,自分必死。後遂得原。
《魏志》曰:赵俨为朗陵长,时袁绍举兵南侵,遣招诱豫州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绵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恨?且远近多虞,不可不详也。”通曰:“绍与大军相持甚急,左右郡县皆叛乃尔,若绵绢不调送,观听者必谓我顾望有所须待也。”俨曰:“诚亦如君虑,然当权其轻重。小缓调,当为君释此患。”乃书与荀。
又曰:孙礼为扬州刺史,吴大将全琮帅数万众来侵寇。时州兵休使,在者无几,礼躬勒御之,战於芍陂。礼犯陷白刃,马被数创,手秉桴鼓,奋不顾身,贼众乃退。诏书慰劳,赐绢七百匹。
《魏略》曰:鲜卑素利等数来客见,多以牛马遗田豫,豫辄送官。胡以为前所与豫物显露,不如持金,乃密怀金三十斤,谓豫曰:“愿辟左右,我欲有所遗。”豫从之,胡因跪曰:“我见公贫,故前後遗公牛马,公辄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为家资。”豫张袖受之,答其厚意。胡去後,悉皆付外,具以状闻。於是诏褒之曰:“昔魏绛开怀以纳戎,今卿举袖以受狄,朕甚嘉焉!”乃即赐绢五百匹。豫得赐,分以其半藏小府。後胡复来,以半与之。
又曰:田豫罢官,归居魏县。会汝南遣健步诣征北,感豫宿恩,过拜之。豫为杀鸡炊黍,送诣陌头,谓之曰:“罢老苦汝来过,无能有益,若何?”健步悯其贫羸,涕流而去。还,为故吏民说之,汝南为具资绢数千匹,遣人饷豫。豫一不受。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士王白绢五十匹。
《魏文帝诏》曰:今与孙骠骑和通商旅,当日月而至。而百贾偷利喜贱,其物平价,又与其绢,故官逆为平准耳。官岂少比物辈耶?
《吴志》曰:丹阳太守李衡,每欲治家,妻辄止之。衡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龙阳洲上作宅,种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城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足用耳。”衡亡後二十馀日,以问母,曰:“此当是种甘也。汝家失十户客七八年,必汝父遣为宅。汝父尝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吾答:‘人患无德,贫方好耳,用此何为?’”吴末,衡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
《吴录》曰:袁博为太守,黄君举为孝廉,为叶令,以俸禄市缣绢饷黄君家。黄氏负乡里债,债家到门,辄应云:“待叶令家饷。”
王隐《晋书》曰:王尼见太傅越曰:“公负尼物。”越答:“初不识此事。”尼曰:“昔楚人失布,谓令尹盗者。以令尹执政,不能奉礼率法,至使盗贼公行,是与自盗无异也。尼舍资财,军寇辄略,公为宰辅,未能禁贼,令尼穷困。是亦明公负物也。”越意解,大笑,与尼绢五十匹。
王隐《晋书》曰:刘实为伐蜀人作争功文书,得千匹绢。
又曰:苏节从兄韶亡後,著青黄绢衣,来与节言。
虞预《晋书》曰:武帝论平吴功,惟羊祜、王浚、张华三人各赐绢万匹,其馀莫得比此。
干宝《晋纪》曰:华谭依周馥。及琅邪王遣甘卓攻馥,谭先於卓有恩,卓募人入城求谭。入者至舍,问:“华侯在不?吾甘扬威使也。”谭曰:“不知华侯所在。”抽绢二匹,授之。使人还以告,卓曰:“是华侯也。”
《晋阳秋》曰:有司奏:“依旧调编绢。”武帝不许。
又曰:荆州刺史庾冰中子袭,尝贷官曹绢十匹。冰怒挞之,市绢还官。
又曰:胡威,字伯虎,父质之为荆州也,威自京都省之。停中十馀日,告归。临辞,质赐其绢一匹、为道路粮。威跪曰:“大人清高,不审於何得此绢?”质曰:“是吾俸之馀,故以与汝耳。”
又曰:桓温入蜀,闻有善星人,招致之,独执其手,於星下问国祚修短。星人曰:“太微、紫微、文昌,三宫气侯决无忧虞,五十年外不论耳。”温不悦,送绢一匹、钱五千与之。
《晋中兴书》曰:翟汤,字道渊,寻阳人。太守宝遣船饷之,敕吏曰:“翟公廉让,卿致书讫,便委船还。”汤无人送致,乃更货易绢物,因寄还宝。
《宋书》曰:沈庆之年八十,梦有人以两匹绢与之,谓曰:“此绢足度。”寤而谓人曰:“老子今年不免矣。两匹,八十尺也;足度,无盈馀矣。”是岁果卒。
又曰:李安人行南徐州事。参军王回素为安人所亲,盗绢二匹。安人流涕谓曰:“我与卿契阔备尝,今日犯王法,乃卿负我也!”於军门斩之。
又曰:孝武时,齐库上绢年调钜万匹,绵亦称此,期严限峻。人间买绢一匹至二三千,绵一两三四百。贫者卖妻子,甚者或自缢死。沈怀文具陈人困,由是绵绢薄有所减。
又曰:萧赤斧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於家,贫无绢衾衣。
《齐书》曰:豫章王嶷拜陵还,过延陵季子庙,观沸井有。水牛突部伍,直兵执牛推问,嶷不许。取绢一匹抚系牛角,放归其家。
又曰:萧赤斧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於家,贫无绢衾衣。
《梁书》曰:吉士瞻少时,尝於南蛮国中掷砖,无褰露,为侪辈所侮。及平鲁休烈军,得绢三万匹,乃作百,於外并赐军士,不以入室。
又曰:刘孝绰为吏部郎,坐受人绢一束,为饷者所讼,左迁信威临贺王长史。
又曰:任为义兴太守,及被代登舟,止有绢七匹、米五右。至都无衣,镇军将军沈约遗裙衫迎之。
又曰:费昶善为《乐府》,尝作《鼓吹曲》,武帝重之,敕曰:“才意新拔,有足嘉异!昔邯郸博物,卞兰巧辞,束帛之赐,实惟劝善。可赐绢十匹。”
又曰:周石珍,建康之廨隶也,世以贩绢为业。
又曰:传昭为临海太守,县令尝饷粟置绢于簿下,昭笑而还之。
又曰:裴邃为北梁、秦二州刺史,复开创屯田数千顷,仓廪盈实,省息边运,人吏获安。乃相率饷绢千馀匹,邃从容曰:“汝等不应尔,吾又不可逆汝,纳其二匹而已。”
《後魏书》曰:李崇在官和厚,明於决断。然性在财贿,贩肆聚敛。上令王公已下,从者百馀人,皆令任负布绢,即以赐之,多者过二百匹,少者百馀。惟长乐公手持绢二十匹而出,亦不异众,而当世称其廉俭。尚书令任城王澄疾不起,赐绢百匹。崇与章武王融,以所负过多,颠仆於地,崇乃复腰,融至损脚。时人为之语曰:“陈留章武,伤腰折股,贪人败类,秽我明主。”
又曰:尔朱荣之奉庄帝,召百宫悉至河阴。素闻元顺数谏诤,惜其谅直,谓朱端曰:“可语元仆射,但在省不须来。”顺不达其旨,闻害衣冠,遂便出走马,为鲜于康奴所害。家徒四壁,无物敛尸,令史王才达裂裳覆之。帝敕侍中元祉曰:“宗室丧亡非一,不可周赡。元仆射清苦之节,死乃益彰,特赠绢百匹。”
又曰:杨津除歧州刺史,巨细躬亲,孜孜不倦。有武功人,赏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ㄞ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已子。於是遣骑追收,并绢具获。自是阖境畏服。
又曰:杨津为华州刺史。先是,受调绢度尺特长,在事因缘,共相进退,百姓苦之。津乃令依公尺,其输物尤好者,赐以杯酒而出;其所输少劣者,为受之,但无酒,以示其耻。於是竞相劝励,官调更胜。
又曰:赵柔。有人遗柔铧数百枚者,柔与子善明鬻之市。有人从柔买,索绢二十匹。有商人知其贱,与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与人交易,一言便定,岂可以利动心?”遂与之。缙绅之流,闻而敬服。
又曰:陆馥为相州刺史,发奸レ伏,事无不验。百姓以为神明,无敢劫盗者。在州七年,家至贫约。征为散骑常侍,百姓乞留馥,千馀人献文,不许,谓群臣曰:“馥之著政,虽古人何以加之!”赐绢五百匹。
又曰:李元忠去任,归李鱼川。孝庄时,盗贼蜂起。清河有五百人西戍戎还,经南赵郡,以路梗共投元忠,奉绢千馀匹。元忠惟受一匹,杀五牛以食之。遣奴为导,曰:“若逢贼,但道李元忠。”遣如言,贼皆舍避。
又曰:韩麒麟为齐州刺史,立性恭慎,恒置律令於坐傍。临终之日,惟有俸绢数十匹,清贫如是。
又曰:阳平王子衍转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传疗疾,差。成伯还,帝曰:“卿定名医,赉绢三千匹。”成伯辞,请受一千。帝曰:“《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以是而言,岂惟三千匹乎?”
又曰:辛穆再转汝阳太守,遇水涝人饥,上表请轻租赋,帝从之。遂敕汝阳一郡,听以小绢为调。
又曰:高允卒,诏给绢一千匹、布二千匹、绵五百斤、锦五十匹、杂彩百匹、谷千斛,以助丧用也。
又曰:王灵,字罗汉,为南兖州刺史。取官绢,因染,遂有割易。御史纠劾,会赦免。
又曰:宋鸿贵为定州北平府参军,送戍兵於荆,坐取兵绢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斩兵十人。
又曰:公孙轨为武牢镇将。初,太武将北征,发驴以运粮,使轨部调雍州。轨令驴主皆加绢一匹,乃与受之。百姓语曰:“驴无强弱,负绢自壮。”众共嗤之。
《北齐书》曰:崔暹迁尚书左仆射仪同三司,时调绢以七尺为丈,暹言之,乃依旧焉。
又曰:孝昭帝赐百官射,王中的,当得绢。为不书箭,有司不与。陶陶然,曰:“我今可谓武有馀,文不足矣!”
《隋书》曰:厍狄士文尝入朝,遇上置酒高会,赐公卿入左藏任取多少。人皆极重,士文独口衔绢一匹,两手各持一匹。上问其故,士文曰:“臣口手俱满,馀无所须。”上异之,别加赏物,劳而遣之。
《唐书》曰:侍御史马周上疏云:“往者贞观之初,一匹绢才得一斗米,而天下然。百姓知陛下甚忧怜之,故人人自安,曾无怨ゥ。自五六年来,频岁丰稔,一匹绢得粟十馀石,而百姓皆以为陛下不忧怜之,咸有怨言。又今所营为乐,颇多不急之务故也。”
又曰:太宗初即位,风闻诸曹案典受赂,乃遣左右,试以财物遗之。有司闻令史受馈绢一匹,上将杀之,裴矩进谏曰:“此人受赂,诚合重诛;但陛下以物试人,则行极法,所谓固入其罪,恐非导德齐礼之义。”上善之。
又曰:高宗朝,诏:“自今已後,天下嫁女受财,三品已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不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百匹,皆充所嫁女之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
又曰:文宗大和六年,赐故卫国公李靖五代孙、前凤翔司录参军晨芳绢二百匹、衣笏一副,并还先奏高祖太宗书诏及官告衣物等。
《後唐史》曰:赐宰相李愚绢百匹、钱百缗、铺陈物一十三件。时愚病,上令中使宣问。愚所居寝室,萧然四壁,卧弊毡而已。中使具言其事,上曰:“嘻!宰相月俸钱几何,而委顿如此?”故有是赐。
《四王起事》曰:张方移惠帝於长安,兵人入殿取物,持调御绢二尺幅。自魏、晋之积,将百馀万匹,三日取之,尚不缺角。
《四王起事》曰:惠帝於邺,与成都王还洛阳,出城仓卒,上下无持资食之调。道中有驱羊二百馀口者,便勒将至洛,得以为粮。至洛,卢志启以右藏绢倍还羊主。
《搜神记》曰:永嘉中,有天竺胡人能取绢,与人各执一头,剪断之,已而取两段合持之则复还,连绵可练,无异故体也。
又曰:吴先主病,遣人於门观不祥。巫启见一鬼着绢巾,似是大臣将相。其夜,先主梦见鲁肃来入,衣巾如之。
《述异记》曰:清河崔基寓居青州。朱氏女姿容绝伦,崔顷怀招揽,约女为妾。後三更中,忽闻扣门外。崔披衣出迎,女雨泪呜咽,云:“适得暴疾丧亡,忻爱永夺。”悲不自胜。女於怀中抽两匹绢与崔,曰:“近自织此绢,欲为君作衫,未得裁缝,今以赠离。”崔以锦八尺答之,女取锦曰:“从此绝矣。”言毕,豁然而灭。至旦,告其家,女父曰:“女昨夜忽心痛,夜亡。”崔曰:“君家绢帛,无零失耶?”答云:“此女旧织馀两匹绢,在箱中。女亡之始,妇出绢,欲裁为送终衣,转眄失之。”崔因此具说事状。
《先贤行状》曰:范,字孝悌。少时会省外家,逢掠者驱其牛取衣物去。还车,知贼不得席後三匹绢,乃追呼令取之。贼知长者,悉还所取而辞谢焉。
《三辅决录》曰:平陵士孙奋赀至一亿七十万,富闻京师。而性俭吝,以子瑞辟梁冀掾,奋送绢五匹,食以乾鱼。
《邺中记》云:石虎以辰日腊,子日祀祖,於殿庭立五仙人,高数丈,五彩幢盖。大会群臣於太武殿上,使各三探,乃有得绢百匹者,有得数十匹者,有得一二匹者。虎辄大笑以为乐。
孔舒元《在穷记》曰:太安二年六月,贼遂来入门。时家见有绢布三千馀匹及衣被器物,皆令婢使辇出著庭中,恣其所取。
《魏武帝令》曰:今清时,但当尽忠於国,效力王事。虽私结好於他人,用千匹绢、万石谷,犹无所益。
又曰:东曹掾田畴言:“前以无功,横被封赏之赐,以实自归,教从所执。昨到下车,见绢三千匹、谷五千斛,惊愕怪惧,未敢自宁。乞还藏府,以为军储。”
《世语》曰:王经,字彦律。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绢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发书,弃官归。母问归状,经以实对。母以经典兵马而擅去,对送吏杖经五十。爽闻,不复罪经。
《世说》曰:范宣年八岁,後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耶?”答曰:“非为痛也,但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终不肯受,後韩与范同车,就车裂二丈。韩云:“宁可使妇无也?”范笑而受之。
《孝子传》曰:董永父终,贫不遂葬,以身质钱一万。既葬就役,逢一女子,求与永为妻,云能织绢。永诣主人,主人令织,一旬三百匹。债足,女辞去,曰:“我天之织女也,帝见君孝,使我共偿耳。”因遂不见。
《广雅》曰:繁、总、鲜支、,绢也。
《说文》曰:绢,似霜。
《释名》曰:绢,纟臣也,其丝纟臣厚而疏也。
《东观汉记》曰:南阳太守杜谓坐遣客为弟报仇,被征,会病卒,丧无所归。诏使持丧郡国邸,赙绢,绢千匹。
谢承《後汉书》曰:陈留夏馥避党事,遁迹黑山。弟靖载绢往饷之。於深阳县客舍见馥,颜色衰毁不复识,闻其声乃觉之。
华峤《後汉书》曰:李亻等大战弘农,百官士卒死者不可胜数。董承密招白波帅李乐等率众来共击亻等,大破之。乘舆乃得进,承夜潜过,曰:“先具舟船为应。”帝步出营,临河,岸高不得下。时中官伏德扶中宫,一手持十匹绢,乃取德绢连续挽而下。馀人匍匐岸侧,或自投死亡。
又曰:陈在乡闾,平心率物。有盗夜入其室,止於梁上。见,呼命子孙训之曰:“不善之人,未必本不慈,习与性成,如梁上君子是也。”盗惊,自投地。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当由贫,今遗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窃。
《魏略》曰:文帝在东宫,尝从曹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及洪犯法,自分必死。後遂得原。
《魏志》曰:赵俨为朗陵长,时袁绍举兵南侵,遣招诱豫州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绵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恨?且远近多虞,不可不详也。”通曰:“绍与大军相持甚急,左右郡县皆叛乃尔,若绵绢不调送,观听者必谓我顾望有所须待也。”俨曰:“诚亦如君虑,然当权其轻重。小缓调,当为君释此患。”乃书与荀。
又曰:孙礼为扬州刺史,吴大将全琮帅数万众来侵寇。时州兵休使,在者无几,礼躬勒御之,战於芍陂。礼犯陷白刃,马被数创,手秉桴鼓,奋不顾身,贼众乃退。诏书慰劳,赐绢七百匹。
《魏略》曰:鲜卑素利等数来客见,多以牛马遗田豫,豫辄送官。胡以为前所与豫物显露,不如持金,乃密怀金三十斤,谓豫曰:“愿辟左右,我欲有所遗。”豫从之,胡因跪曰:“我见公贫,故前後遗公牛马,公辄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为家资。”豫张袖受之,答其厚意。胡去後,悉皆付外,具以状闻。於是诏褒之曰:“昔魏绛开怀以纳戎,今卿举袖以受狄,朕甚嘉焉!”乃即赐绢五百匹。豫得赐,分以其半藏小府。後胡复来,以半与之。
又曰:田豫罢官,归居魏县。会汝南遣健步诣征北,感豫宿恩,过拜之。豫为杀鸡炊黍,送诣陌头,谓之曰:“罢老苦汝来过,无能有益,若何?”健步悯其贫羸,涕流而去。还,为故吏民说之,汝南为具资绢数千匹,遣人饷豫。豫一不受。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士王白绢五十匹。
《魏文帝诏》曰:今与孙骠骑和通商旅,当日月而至。而百贾偷利喜贱,其物平价,又与其绢,故官逆为平准耳。官岂少比物辈耶?
《吴志》曰:丹阳太守李衡,每欲治家,妻辄止之。衡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龙阳洲上作宅,种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城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足用耳。”衡亡後二十馀日,以问母,曰:“此当是种甘也。汝家失十户客七八年,必汝父遣为宅。汝父尝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吾答:‘人患无德,贫方好耳,用此何为?’”吴末,衡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
《吴录》曰:袁博为太守,黄君举为孝廉,为叶令,以俸禄市缣绢饷黄君家。黄氏负乡里债,债家到门,辄应云:“待叶令家饷。”
王隐《晋书》曰:王尼见太傅越曰:“公负尼物。”越答:“初不识此事。”尼曰:“昔楚人失布,谓令尹盗者。以令尹执政,不能奉礼率法,至使盗贼公行,是与自盗无异也。尼舍资财,军寇辄略,公为宰辅,未能禁贼,令尼穷困。是亦明公负物也。”越意解,大笑,与尼绢五十匹。
王隐《晋书》曰:刘实为伐蜀人作争功文书,得千匹绢。
又曰:苏节从兄韶亡後,著青黄绢衣,来与节言。
虞预《晋书》曰:武帝论平吴功,惟羊祜、王浚、张华三人各赐绢万匹,其馀莫得比此。
干宝《晋纪》曰:华谭依周馥。及琅邪王遣甘卓攻馥,谭先於卓有恩,卓募人入城求谭。入者至舍,问:“华侯在不?吾甘扬威使也。”谭曰:“不知华侯所在。”抽绢二匹,授之。使人还以告,卓曰:“是华侯也。”
《晋阳秋》曰:有司奏:“依旧调编绢。”武帝不许。
又曰:荆州刺史庾冰中子袭,尝贷官曹绢十匹。冰怒挞之,市绢还官。
又曰:胡威,字伯虎,父质之为荆州也,威自京都省之。停中十馀日,告归。临辞,质赐其绢一匹、为道路粮。威跪曰:“大人清高,不审於何得此绢?”质曰:“是吾俸之馀,故以与汝耳。”
又曰:桓温入蜀,闻有善星人,招致之,独执其手,於星下问国祚修短。星人曰:“太微、紫微、文昌,三宫气侯决无忧虞,五十年外不论耳。”温不悦,送绢一匹、钱五千与之。
《晋中兴书》曰:翟汤,字道渊,寻阳人。太守宝遣船饷之,敕吏曰:“翟公廉让,卿致书讫,便委船还。”汤无人送致,乃更货易绢物,因寄还宝。
《宋书》曰:沈庆之年八十,梦有人以两匹绢与之,谓曰:“此绢足度。”寤而谓人曰:“老子今年不免矣。两匹,八十尺也;足度,无盈馀矣。”是岁果卒。
又曰:李安人行南徐州事。参军王回素为安人所亲,盗绢二匹。安人流涕谓曰:“我与卿契阔备尝,今日犯王法,乃卿负我也!”於军门斩之。
又曰:孝武时,齐库上绢年调钜万匹,绵亦称此,期严限峻。人间买绢一匹至二三千,绵一两三四百。贫者卖妻子,甚者或自缢死。沈怀文具陈人困,由是绵绢薄有所减。
又曰:萧赤斧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於家,贫无绢衾衣。
《齐书》曰:豫章王嶷拜陵还,过延陵季子庙,观沸井有。水牛突部伍,直兵执牛推问,嶷不许。取绢一匹抚系牛角,放归其家。
又曰:萧赤斧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於家,贫无绢衾衣。
《梁书》曰:吉士瞻少时,尝於南蛮国中掷砖,无褰露,为侪辈所侮。及平鲁休烈军,得绢三万匹,乃作百,於外并赐军士,不以入室。
又曰:刘孝绰为吏部郎,坐受人绢一束,为饷者所讼,左迁信威临贺王长史。
又曰:任为义兴太守,及被代登舟,止有绢七匹、米五右。至都无衣,镇军将军沈约遗裙衫迎之。
又曰:费昶善为《乐府》,尝作《鼓吹曲》,武帝重之,敕曰:“才意新拔,有足嘉异!昔邯郸博物,卞兰巧辞,束帛之赐,实惟劝善。可赐绢十匹。”
又曰:周石珍,建康之廨隶也,世以贩绢为业。
又曰:传昭为临海太守,县令尝饷粟置绢于簿下,昭笑而还之。
又曰:裴邃为北梁、秦二州刺史,复开创屯田数千顷,仓廪盈实,省息边运,人吏获安。乃相率饷绢千馀匹,邃从容曰:“汝等不应尔,吾又不可逆汝,纳其二匹而已。”
《後魏书》曰:李崇在官和厚,明於决断。然性在财贿,贩肆聚敛。上令王公已下,从者百馀人,皆令任负布绢,即以赐之,多者过二百匹,少者百馀。惟长乐公手持绢二十匹而出,亦不异众,而当世称其廉俭。尚书令任城王澄疾不起,赐绢百匹。崇与章武王融,以所负过多,颠仆於地,崇乃复腰,融至损脚。时人为之语曰:“陈留章武,伤腰折股,贪人败类,秽我明主。”
又曰:尔朱荣之奉庄帝,召百宫悉至河阴。素闻元顺数谏诤,惜其谅直,谓朱端曰:“可语元仆射,但在省不须来。”顺不达其旨,闻害衣冠,遂便出走马,为鲜于康奴所害。家徒四壁,无物敛尸,令史王才达裂裳覆之。帝敕侍中元祉曰:“宗室丧亡非一,不可周赡。元仆射清苦之节,死乃益彰,特赠绢百匹。”
又曰:杨津除歧州刺史,巨细躬亲,孜孜不倦。有武功人,赏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ㄞ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已子。於是遣骑追收,并绢具获。自是阖境畏服。
又曰:杨津为华州刺史。先是,受调绢度尺特长,在事因缘,共相进退,百姓苦之。津乃令依公尺,其输物尤好者,赐以杯酒而出;其所输少劣者,为受之,但无酒,以示其耻。於是竞相劝励,官调更胜。
又曰:赵柔。有人遗柔铧数百枚者,柔与子善明鬻之市。有人从柔买,索绢二十匹。有商人知其贱,与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与人交易,一言便定,岂可以利动心?”遂与之。缙绅之流,闻而敬服。
又曰:陆馥为相州刺史,发奸レ伏,事无不验。百姓以为神明,无敢劫盗者。在州七年,家至贫约。征为散骑常侍,百姓乞留馥,千馀人献文,不许,谓群臣曰:“馥之著政,虽古人何以加之!”赐绢五百匹。
又曰:李元忠去任,归李鱼川。孝庄时,盗贼蜂起。清河有五百人西戍戎还,经南赵郡,以路梗共投元忠,奉绢千馀匹。元忠惟受一匹,杀五牛以食之。遣奴为导,曰:“若逢贼,但道李元忠。”遣如言,贼皆舍避。
又曰:韩麒麟为齐州刺史,立性恭慎,恒置律令於坐傍。临终之日,惟有俸绢数十匹,清贫如是。
又曰:阳平王子衍转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传疗疾,差。成伯还,帝曰:“卿定名医,赉绢三千匹。”成伯辞,请受一千。帝曰:“《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以是而言,岂惟三千匹乎?”
又曰:辛穆再转汝阳太守,遇水涝人饥,上表请轻租赋,帝从之。遂敕汝阳一郡,听以小绢为调。
又曰:高允卒,诏给绢一千匹、布二千匹、绵五百斤、锦五十匹、杂彩百匹、谷千斛,以助丧用也。
又曰:王灵,字罗汉,为南兖州刺史。取官绢,因染,遂有割易。御史纠劾,会赦免。
又曰:宋鸿贵为定州北平府参军,送戍兵於荆,坐取兵绢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斩兵十人。
又曰:公孙轨为武牢镇将。初,太武将北征,发驴以运粮,使轨部调雍州。轨令驴主皆加绢一匹,乃与受之。百姓语曰:“驴无强弱,负绢自壮。”众共嗤之。
《北齐书》曰:崔暹迁尚书左仆射仪同三司,时调绢以七尺为丈,暹言之,乃依旧焉。
又曰:孝昭帝赐百官射,王中的,当得绢。为不书箭,有司不与。陶陶然,曰:“我今可谓武有馀,文不足矣!”
《隋书》曰:厍狄士文尝入朝,遇上置酒高会,赐公卿入左藏任取多少。人皆极重,士文独口衔绢一匹,两手各持一匹。上问其故,士文曰:“臣口手俱满,馀无所须。”上异之,别加赏物,劳而遣之。
《唐书》曰:侍御史马周上疏云:“往者贞观之初,一匹绢才得一斗米,而天下然。百姓知陛下甚忧怜之,故人人自安,曾无怨ゥ。自五六年来,频岁丰稔,一匹绢得粟十馀石,而百姓皆以为陛下不忧怜之,咸有怨言。又今所营为乐,颇多不急之务故也。”
又曰:太宗初即位,风闻诸曹案典受赂,乃遣左右,试以财物遗之。有司闻令史受馈绢一匹,上将杀之,裴矩进谏曰:“此人受赂,诚合重诛;但陛下以物试人,则行极法,所谓固入其罪,恐非导德齐礼之义。”上善之。
又曰:高宗朝,诏:“自今已後,天下嫁女受财,三品已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不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百匹,皆充所嫁女之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
又曰:文宗大和六年,赐故卫国公李靖五代孙、前凤翔司录参军晨芳绢二百匹、衣笏一副,并还先奏高祖太宗书诏及官告衣物等。
《後唐史》曰:赐宰相李愚绢百匹、钱百缗、铺陈物一十三件。时愚病,上令中使宣问。愚所居寝室,萧然四壁,卧弊毡而已。中使具言其事,上曰:“嘻!宰相月俸钱几何,而委顿如此?”故有是赐。
《四王起事》曰:张方移惠帝於长安,兵人入殿取物,持调御绢二尺幅。自魏、晋之积,将百馀万匹,三日取之,尚不缺角。
《四王起事》曰:惠帝於邺,与成都王还洛阳,出城仓卒,上下无持资食之调。道中有驱羊二百馀口者,便勒将至洛,得以为粮。至洛,卢志启以右藏绢倍还羊主。
《搜神记》曰:永嘉中,有天竺胡人能取绢,与人各执一头,剪断之,已而取两段合持之则复还,连绵可练,无异故体也。
又曰:吴先主病,遣人於门观不祥。巫启见一鬼着绢巾,似是大臣将相。其夜,先主梦见鲁肃来入,衣巾如之。
《述异记》曰:清河崔基寓居青州。朱氏女姿容绝伦,崔顷怀招揽,约女为妾。後三更中,忽闻扣门外。崔披衣出迎,女雨泪呜咽,云:“适得暴疾丧亡,忻爱永夺。”悲不自胜。女於怀中抽两匹绢与崔,曰:“近自织此绢,欲为君作衫,未得裁缝,今以赠离。”崔以锦八尺答之,女取锦曰:“从此绝矣。”言毕,豁然而灭。至旦,告其家,女父曰:“女昨夜忽心痛,夜亡。”崔曰:“君家绢帛,无零失耶?”答云:“此女旧织馀两匹绢,在箱中。女亡之始,妇出绢,欲裁为送终衣,转眄失之。”崔因此具说事状。
《先贤行状》曰:范,字孝悌。少时会省外家,逢掠者驱其牛取衣物去。还车,知贼不得席後三匹绢,乃追呼令取之。贼知长者,悉还所取而辞谢焉。
《三辅决录》曰:平陵士孙奋赀至一亿七十万,富闻京师。而性俭吝,以子瑞辟梁冀掾,奋送绢五匹,食以乾鱼。
《邺中记》云:石虎以辰日腊,子日祀祖,於殿庭立五仙人,高数丈,五彩幢盖。大会群臣於太武殿上,使各三探,乃有得绢百匹者,有得数十匹者,有得一二匹者。虎辄大笑以为乐。
孔舒元《在穷记》曰:太安二年六月,贼遂来入门。时家见有绢布三千馀匹及衣被器物,皆令婢使辇出著庭中,恣其所取。
《魏武帝令》曰:今清时,但当尽忠於国,效力王事。虽私结好於他人,用千匹绢、万石谷,犹无所益。
又曰:东曹掾田畴言:“前以无功,横被封赏之赐,以实自归,教从所执。昨到下车,见绢三千匹、谷五千斛,惊愕怪惧,未敢自宁。乞还藏府,以为军储。”
《世语》曰:王经,字彦律。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绢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发书,弃官归。母问归状,经以实对。母以经典兵马而擅去,对送吏杖经五十。爽闻,不复罪经。
《世说》曰:范宣年八岁,後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耶?”答曰:“非为痛也,但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终不肯受,後韩与范同车,就车裂二丈。韩云:“宁可使妇无也?”范笑而受之。
《孝子传》曰:董永父终,贫不遂葬,以身质钱一万。既葬就役,逢一女子,求与永为妻,云能织绢。永诣主人,主人令织,一旬三百匹。债足,女辞去,曰:“我天之织女也,帝见君孝,使我共偿耳。”因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