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左傳 文公十五年

左傳 作者:(春秋魯)左丘明


  【經】

  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

  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

  夏,曹伯來朝。

  齊人歸公孫敖之喪。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單伯至自齊。

  晉郤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

  秋,齊人侵我西鄙。季孫行父如晉。

  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期郛。

  【傳】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從之。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魯人以為敏。

  夏,曹伯來朝,禮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惠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且國故也。葬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于句鼆,一人門于戾丘,皆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幣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自齊」,貴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與。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還。凡勝國,曰滅之;獲大城焉,曰入之。

  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晉。

  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書曰「諸侯盟于扈」,無能為故也。凡諸侯會,公不與,不書,諱君惡也。與而不書,後也。

  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

  齊侯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而討於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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