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左傳 襄公十九年

左傳 作者:(春秋魯)左丘明


  【經】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諸侯盟于祝柯。晉人執邾子。

  公至自伐齊。

  取邾田,自漷水。

  季孫宿如晉。

  葬曹成公。

  夏,衛孫林父帥師伐齊。

  秋七月辛卯,齊侯環卒。

  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八月丙辰,仲孫蔑卒。

  齊殺其大夫高厚。

  鄭殺其大夫公子嘉。

  冬,葬齊靈公。

  城西郛。

  叔孫豹會晉士匄于柯。

  城武城。

  【傳】

  十九年春,諸侯還自沂上,盟于督揚,曰:「大毋侵小。」執邾悼公,以其伐我故。遂次于泗上,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歸之于我。晉侯先歸。公享晉六卿于蒲圃,賜之三命之服,軍尉、司馬、司空、輿尉、候奄皆受一命之服,賄荀偃束錦加璧、乘馬,先吳壽夢之鼎。荀偃癉疽,生瘍于頭。濟河,及著雍,病,目出。大夫先歸者皆反。士匄請見,弗內。請後,曰:「鄭甥可。」二月甲寅,卒,而視不可含。宣子盥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欒懷子曰:「其為未卒事于齊故也乎?」乃復撫之曰:「主苟終,所不嗣事于齊者,有如河!」乃瞑,受含。宣子出,曰:「吾淺之為丈夫也!」

  季武子如晉拜師,晉侯享之。范宣子為政,賦《黍苗》。季武子興,再拜稽首曰:「小國之仰大國也,如百穀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輯睦,豈唯敝邑。」賦《六月》。

  季武子以所得于齊之兵,作林鐘而銘魯功焉。臧武仲謂季孫曰:「非禮也。夫銘,天子令德,諸侯言時計功,大夫稱伐。今稱伐,則下等也。計功,則借人也。言時,則妨民多矣,何以為銘?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彝器,銘其功烈,以示子孫,昭明德而懲無禮也。今將借人之力以救其死,若之何銘之?小國幸于大國,而昭所獲焉以怒之,亡之道也。」

  晉欒魴帥師從衛孫文子伐齊。

  齊侯娶于魯,曰顏懿姬,無子。其姪鬷聲姬生光,以為大子。諸子仲子、戎子,戎子嬖。仲子生牙,屬諸戎子。戎子請以為大子,許之。仲子曰:「不可。廢常不祥,間諸侯,難。光之立也,列于諸侯矣。今無故而廢之,是專黜諸侯,而以難犯不祥也。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而已。」遂東大子光,使高厚傅牙,以為大子,夙沙衛為少傅。齊侯疾,崔杼微逆光,疾病而立之。光殺戎子,尸諸朝,非禮也。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朝市。夏五月壬辰晦,齊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公子牙于句瀆之丘。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晉士匄侵齊,及穀,聞喪而還,禮也。

  于四月丁未,鄭公孫蠆卒,赴于晉大夫。范宣子言于晉侯,以其善于伐秦也。六月,晉侯請于王,王追賜之大路,使以行,禮也。

  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于灑藍,而兼其室。書曰「齊殺其大夫」,從君于昏也。

  鄭子孔之為政也專,國人患之,乃討西宮之難與純門之師。子孔當罪,以其甲及子革、子良氏之甲守。甲辰,子展、子西率國人伐之,殺子孔而分其室。書曰「鄭殺其大夫」,專也。

  子然、子孔,宋子之子也;士子孔,圭媯之子也。圭媯之班,亞宋子,而相親也;二子孔亦相親也。僖之四年,子然卒。簡之元年,士子孔卒。司徒孔實相子革、子良之室,三室如一,故及于難。子革、子良出奔楚,子革為右尹。鄭人使子展當國,子西聽政,立子產為卿。

  齊慶封圍高唐,弗克。冬十一月,齊侯圍之,見衛在城上,號之,乃下。問守備焉,以無備告,揖之乃登。聞師將傅,食高唐人。殖綽、工僂會夜縋納師,醢衛于軍。

  城西郛,懼齊也。

  齊及晉平,盟于大隧。故穆叔會范宣子于柯。穆叔見叔向,賦《載馳》之四章。叔向曰:「肸敢不承命。」穆叔歸曰:「齊猶未也,不可以不懼。」乃城武城。

  衛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謂蹷其本,必不有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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