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羊傳 莊公三年

公羊傳 作者:(春秋)公羊高



  一、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衞。

  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二、夏四月,葬宋莊公。

  三、五月,葬桓王。

  此未有言崩者,何以書葬?蓋改葬也。

  四、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

  五、冬,公次于郎。

  其言公次于郎何?刺欲救紀而後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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