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秋穣梁传注疏 作者:


 

  [疏]释曰:此题,诸本文多不同,晋、宋古文多云《春秋穣梁传序》,俗本亦有直云《穣梁传序》者。然“春秋”是此书之大名,传之解经,随事则释,亦既经传共文,题名不可单举。又此序末云“名曰《春秋穣梁传集解》”,故今依上题焉。此序大略凡有三段。第一段自“周道衰陵”,尽“莫善於《春秋》”,释仲尼修《春秋》所由,及始隐终麟之意。夫圣哲在上,动必合宜,而直臣良史克施有政,故能使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洎乎周德既衰,彝伦失序,居上者无所惩艾,处下者信意爱憎,致令九有之存唯祭与号,八表之俗或狄或戎。故仲尼就大师而正《雅》、《颂》,因鲁史而修《春秋》,其始隐终麟,范自具焉。第二自“《春秋》之传有三”尽“君子之於《春秋》,没身而已”,释三传所起及是非得失。仲尼卒而微言绝,秦正起而书记亡。其《春秋》之书,异端竞起,遂有邹氏、夹氏、左氏、公羊、穣梁五家之传。邹氏、夹氏,口说无文,师既不传,道亦寻废。左氏者,左丘明与圣同耻,恐诸弟子各安其意,为经作传,故曰《左氏传》。其传之者,有张苍、贾谊、张禹、翟方进、贾逵、服虔之徒。汉武帝置五经博士,《左氏》不得立於学官。至平帝时,王莽辅政,方始得立。公羊子名高,齐人,受经於子夏,故《孝经说》云“《春秋》属商”是也;为经作传,故曰《公羊传》。其传之者,有胡母子都、董仲舒、严彭祖之类。其道盛於汉武帝。穣梁子名淑,字元始,鲁人,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故曰《穣梁传》。传孙卿,孙卿传鲁人申公,申公传博士江翁。其后鲁人荣广大善《穣梁》,又传蔡千秋,汉宣帝好《穣梁》,擢千秋为郎,由是《穣梁》之传大行於世。然则三家之传,是非无取,自汉以来,废兴由於好恶而已。故郑玄《六艺论》云:“《左氏》善於礼,《公羊》善於谶,《穣梁》善於经。”是先儒同遵之义也。言“《左氏》善於礼”者,谓朝聘、会盟、祭祀、田猎之属不违周典是也。“《公羊》善於谶”者,谓黜周王鲁及龙门之战等是也。“《穣梁》善於经”者,谓大夫曰卒,讳莫如深之类是也。其三传是非,序文自具。第三自“升平之末”,尽“《穣梁传集解》”,释己注述之意,并序《集解》之人,案《晋书》范甯字武子,顺阳县人,为豫章太守,父名注。长子名泰,字伯伦;中子名雍,字仲伦;小子名凯,字季伦。其从弟则注云“邵曰”是也,言“先君”则父注是也。以传《穣梁》者虽多,妄引三传,辞理典据不足可观,故与一门徒商略名例,传示同异也。所云名例者,即范氏所据,别为《略例》一百馀条是也。其《春秋》及经传之名,在后别释。谓之序者,序述经传之旨,并明巳注作之意也。

  昔周道衰陵,乾纲绝纽,
乾,其连反,天也。纽,女久反。
礼坏乐崩,彝伦攸斁。
彝伦,以之反;彝,常;伦,理也。攸斁,丁故反,字书作

,败也。
弑逆篡盗者国有,
弑,申志反,又作杀,音同。篡盗,初患反,《尔雅》云:“取也。”
淫纵破义者比肩。
淫纵,子用反。

  [疏]“昔周”至比肩。释曰:“仲尼之修《春秋》,因衰乱而作,故序先述周道衰也。云“昔”者,范氏晋世之人,仰追周代,故曰“昔”。云“周道衰陵”者,总述幽、厉以来也,指衰极言之,则平、桓之世也。知者,幽、厉虽则失道,名器未失,《诗》犹入《雅》;平王东迁之后,下同於《国风》,政教所被,才及郊畿,仲尼修《春秋》,以平王为始,知衰极是平、桓也。“衰陵”谓衰弱陵迟。云:“乾纲”者,乾为阳,喻天子,坤为阴,喻诸侯;天子总统万物,若纲之纪众纽,故曰“乾纲”。云“绝纽”者,纽是连系之辞,故昭十三年《左传》云:“再拜皆厌纽。”《玉藻》云:“纽约用组。”诸侯背叛,四海分崩,若纽之绝,故曰:“绝纽”。云“礼坏乐崩”者,通言之耳。知非乐是阳,故以“崩”言之,礼是阴,故以“坏”言之者,正以《诗序》云:“微子至於戴公,其间礼乐废坏”,明知通矣。云“彝伦攸斁”者,《尚书·洪范》文也。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礼乐崩坏,故常道所以败也。“弑”谓臣弑君,“逆”谓子弑父,“篡”谓以庶夺正,“盗”即哀四年传云“春秋有三盗”是也。

  是以妖灾因衅而作,
衅,许靳反。
民俗染化而迁,阴阳为之愆度,
为之,于伪反,下同。
七耀为之盈缩,
缩,所六反。
川岳为之崩竭,鬼神为之疵厉。
疵,才斯反。厉音例,又作疠。

  [疏]“是以”至“疵厉”。释曰:宣十五年《左传》云:“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人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是妖灾因衅而起也。云“阴阳愆度”者,谓冬温夏寒,失其节度。云:“七耀盈缩”者,谓日月薄食,若晦食则是月行疾,食朔与二日是月行迟。又《五行传》云:“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杋,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杋则侯王其恭,侧匿则侯王其肃”,是由君行使之然也。五星亦有迟疾,故襄二十八年《左传》云“岁在星纪,而淫於玄枵,”是也。谓之“七曜”者,日月五星皆照天下,故谓之“七曜”。五星者,即东方岁星,南方荧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镇星是也。云“川岳崩竭”者,谓《周语》云幽王之时,三川震,伯阳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岳”是山之类,即梁山沙鹿崩是也。云“鬼神疵厉”者,旧解以为“鬼神”即宗庙,是也。“疵厉”谓灾变也。言人弃常制,致宗庙之灾,即桓宫新宫灾是也。今以为“鬼神为之疵厉”,即《国语》云“杜伯射宣王於镐”,《左传》云:“伯有之鬼为厉是也。

  故父子之恩缺,则《小弁》之刺作;
缺,丘悦反。弁,步寒反。刺,七赐反。此所引皆《诗》篇名,《谷风》在《邶风》,余皆《小雅》。
君臣之礼废,则《桑扈》之讽兴;
扈音户。讽,方凤反,又作风。
夫妇之道绝,则《谷风》之篇奏;骨肉之亲离,则《角弓》之怨彰;君子之路塞,则《白驹》之诗赋。
  [疏]“故父”至“诗赋”。释曰:“今范引此者,即周道之衰微,废此五事,为此仲尼作《春秋》也。故《孔丛》云“孔子读《诗》至《小雅》,废卷而叹,感《诗》修《春秋》”是也。云“《小弁》之刺作”者,《小弁》,《诗·小雅》,周幽王废太子宜臼,故大子之傅作诗以刺之。云《桑扈》之讽兴”者,《桑扈》亦《诗·小雅》,刺幽王君臣上下动无礼文焉,故作是诗以讽之。云“《谷风》之篇奏”者,《谷风》,卫人剌其君无德,故令国内之人得其新婚者并弃其旧室,风俗衰坏,故作是诗以刺之。言“奏”者,谓奏进此诗,与上文“作”、“兴”不异,但述作之体,欲辟文耳。云“《角弓》之怨彰”者,《角弓》,《诗·小雅》,以幽王不亲九族,故作诗以刺之,言族人怨之彰显,故云“《角弓》之怨彰”。云:“《白驹》之诗赋”者,《白驹》,《诗·小雅》,宣王之末,不能任贤,致使贤人乘白驹而去也。此引《诗》之次,先云《小弁》,后言《白驹》者,以父子是人伦之端首,六亲之莫大,故先言之。其次则有君臣,若君臣礼废,则上下无序,故次《桑扈》。夫妇者,生民之本,室家之原,欲见从近及远,故夫妇先九族,是以《谷风》在《角弓》之上。《白驹》是贤人弃君,又非亲戚,故最后言之。或当随便而言,更无次第之例。知者,《白驹》是宣王之诗,而言在幽王之诗下,是无先后之次也。

  天垂象,见吉凶。
见,贤遍反。
圣作训,纪成败。欲人君戒慎厥行,
行,下孟反。
增脩德政。
  [疏]“天垂”至“德政”。释曰:《易》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成象则日月之曜,成形则山川之形。“见吉凶”者,即上“七曜为之盈缩,川岳为之崩竭”是也。独言天象者,旧解云,尊作法之本,明圣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以为川岳崩竭,亦是天使为之,故总言“垂象”以包之。云“圣作训,纪成败”者,谓若《春秋》书日食、星陨、山崩、地震,记灾录异,善恶褒贬等,皆所以示祸福成败之原,存亡得失之本,欲使人君戒慎其所行,改修德政,以消灾咎也。

  盖诲尔谆谆,听我藐藐,
藐,亡角反。
履霜坚冰,所由者渐。
  [疏]“総诲”至“者渐”。释曰:言此者,明圣人虽作法,愚者不能用也。言我教诲汝王谆谆然,何故听我言藐藐然而不入?此《诗·大雅·抑》篇,刺厉王之诗也。云“履霜坚冰”者,《易·坤卦》初六爻辞,《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至其道,至坚冰也。”引之者,取积渐之义也。

  四夷交侵,华戎同贯,幽王以暴虐见祸,平王以微弱东迁。征伐不由天子之命,号令出自权臣之门,故两观表而臣礼亡,
观古乱反
朱干设而君权丧。
丧,息浪反,下“道丧”同。
下陵上替,僣逼理极。
替,他计反。僣,子念反。
天下荡荡,王道尽矣。
  [疏]“四夷”至“尽矣”。释曰:“云“四夷”者,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之总号也。云“交侵”者,谓交相侵伐也。云“华戎同贯”者,谓诸夏与夷狄无异也。旧解“四夷交侵,华戎同贯”,指谓当《春秋》之时,今以为文势在幽王之上,则当亦兼据幽、厉以来,故《节》诗刺幽王云“斩伐四国”,又曰“国既卒斩”,及宣王、幽王并为夷狄所败,则此段序意论衰之积渐,不直据《春秋》之时明矣。云幽王见祸,平王东迁者,《周本纪》幽王既得褒姒,废申后而黜大子宜臼,申侯与鄫人及犬戎杀幽王於骊山之下,尽取周贿而还,乃与诸侯就申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东迁洛邑是也。云“两观”巳下者,昭三十五年《公羊传》云:“子家驹谓昭公曰:‘诸侯之僣天子,大夫之僣诸侯久矣。’公曰:‘吾何僣哉?’子家驹曰:‘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然则诸侯不立两观,周衰,诸侯僣而置之,是臣无有事君之礼也。天子之舞始设朱干,诸侯今亦用之,是君之权丧失也。云“僣逼理极”者,谓僣上逼下之理至极也。据君失权言之是逼下,以臣陵君是僣上。或以为直据臣言之,理亦通也。云“王道尽矣”者,言法度废坏尽也。

  孔子睹沧海之横流,乃喟然而叹曰:
喟,起愧反,又苦怪反。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言文王之道丧,兴之者在己,於是就大师而正《雅》、《颂》,
大师音泰。
因鲁史而修《春秋》,列《黍离》於《国风》,齐王德於邦君,所以明其不能复雅,
复,扶又反。
政化不足以被群后也。
被,皮义反。

  [疏]“孔子”至“后也”。释曰:旧解引杨雄《剧秦篇》曰:“当秦之世,海水群飞。“海水”喻万民,“群飞”言散乱。又引《孟子》云:“当尧之世,洪水横流。”言不复故道,喻百姓散乱,似水之横流。今以为沧海是水之大者,沧海横流,喻害万物之大,犹言在上残虐之深也。云“就大师而正《雅》、《颂》”者,大师,乐官也,《诗》者,乐章也,以大师掌《诗》乐,故仲尼自卫反鲁,就而正之。直言《雅》、《颂》者,举《雅》、《颂》则《风》诗理在可知。又《雅》、《颂》之功大,故仲尼先用意焉。知非为师挚理之,故仲尼不正者,师挚直闲《关雎》之音而已。《诗》之颠倒,仍是仲尼改正,故此序云仲尼“列《黍离》於《国风》”。杜预注《左氏》云“后仲尼删定,故不同”,是也。然则作《诗》之体,《风》、《雅》先定。《黍离》若是《风》体,大师不得列之於《雅》、《颂》之中;若是《雅》、《颂》之体,仲尼亦不得退之於《风》诗之中。而云“列《黍离》於《国风》”者,诗人咏歌,实先有《风》、《雅》之体,《黍离》既是《国风》,诚不可列之於《雅》、《颂》。但天子不风,诸侯不雅,仲尼刊正,还同《国风》,亦是仲尼列之。

  於时则接乎隐公,故因兹以托始,该二仪之化育,赞人道之幽变,举得失以彰黜陟,明成败以著劝诫,拯颓纲以继三五,
拯,拯救之拯。颓,徒回反。
鼓芳风以扇游尘。
  [疏]“於时”至“游尘”。释曰:“平王四十九年,隐公之元年,故曰“接乎隐公”。亦与惠公相接,不托始於惠公者,以平王之初,仍赖晋郑,至於末年,陵替尤甚,惠公非是微弱之初,故不托始於惠公。隐公与平王相接,故因兹以讬始也。“该”者备也。“二仪”谓天地,言仲尼修《春秋》,济群物,同於天地之化育。云“举得失以彰黜陟”者,谓若仪父能结信於鲁,书字以明其陟;杞虽二王之后,而后代微弱,书子以明其黜。云“明成败以著劝诫”者,成败黜陟,事亦相类。谓若葵丘书日,以表齐桓之功;戎伐凡伯,言戎以明卫侯之恶。又定、哀之时为无贤伯,不屈夷狄,不申中国,皆是书其成败,以著劝善惩恶。云“拯颓纲以继三五”者,於时王侯失位,上下无序,纲纪颓坏,故曰“颓纲”。今仲尼修《春秋》,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拯”者救溺之名,言欲拯此颓纲,以继三王五帝。先言三王者,欲见三王可以继五帝,从小至大之意,或亦随便而言。云“鼓芳风以扇游尘”者,旧解以正乐为芳风,淫乐为游尘。乐可以降天神,出地祇,故云“芳风”。淫乐鬼神不享,君子不听,故曰“游尘”。或以为善之显著者为芳风,恶之烦碎者为游尘,理亦足通耳。但旧解云范氏别录如此,故两存之。

  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
衮,古本反;衮冕,上公之服。
片言之贬,辱过巿朝之挞。
贬,彼检反。巿朝,直遥反。挞,吐达反。
德之所助,虽贱必申。义之所抑,虽贵必屈。故附势匿非者无所逃其罪,
匿,女力反。
潜德独运者无所隐其名,信不易之宏轨,百王之通典也。
  [疏]“一字”至“典也”。释曰:言仲尼之修《春秋》,文致褒贬。若蒙仲尼一字之褒,得名传竹帛,则宠逾华衮之赠,若定十四年石尚欲著名於《春秋》是也。若被片言之贬,则辱过巿朝之挞,若宣八年仲遂为弑君不称公子是也。言“华衮”则上比王公,称“巿”、“朝”则下方士庶。衮则王公之服而有文华。或以对“巿”、“朝”言之,“华衮”当为二,非也。云“德之所助,虽贱必申”者,谓若吴是东夷,可谓贱矣,而襄二十九年因季札之贤而进称爵,是其申也。云“义之所抑,虽贵必屈”者,谓若秦术是卿,可谓贵矣,而文十二年以其敌晋而略称名,是其屈也。云“故附势匿非者无所逃其罪”者,旧解若公子翚假桓公之势,匿情於隐,可谓非人臣也,故隐四年、十年皆贬之,是不得逃其罪也。云“潜德独运者无所隐其名”者,谓若公弟叔脄不食逆主之禄,潜德昧身,不求宠荣之名,独运其道,宣十七年著名《春秋》,是无所隐其名也。或以为“匿非”谓隐匿其非,便於旧解。

  先王之道既弘,麟感而来应。
麟本又作驎,吕辛反,瑞兽也。应,应对之应。
因事备而终篇,故绝笔於斯年。成天下之事业,定天下之邪正,
邪,似嗟反。
莫善於《春秋》。
  [疏]“先王”至“《春秋》”。释曰:“先王”谓文武。言仲尼修《春秋》,贵仁重德,崇道抑邪,弘大先王之道,麟感化而至。杜预解《左氏》,以为获麟而作《春秋》。今范氏以作《春秋》然后麟至者,以麟是神灵之物,非圣不臻。故《论语》云:“夙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礼器》云:“升中於天,而凤皇降,龟龙假。”《公羊传》曰:“麟有王者则至。”《援神契》曰:“德至鸟兽则麒麟臻。”是非有明王,则五灵不至也。当孔子之世,周室陵迟,天下丧乱,岂有神灵之物无故而自来?明为仲尼修《春秋》,麟应而至也。然则仲尼并脩六艺,何故不致诸瑞者?先儒郑众、贾逵之徒,以为仲尼修《春秋》,约之以《周礼》,修母致子,故独得麟也。或可仲尼脩六艺,不可五灵俱来,偶然麟应,馀不至也。“因事备”者,谓从隐至哀,文武之道协,嘉瑞来臻,是事备也。“终篇”者,谓绝笔於获麟也。

  《春秋》之传有三,而为经之旨一,臧否不同,
臧,子郎反。否音鄙,又方九反。臧否犹善恶也。
褒贬殊致。
  [疏]“《春秋》”至“殊致”。释曰:“圣人作法,本无二意,故传虽有三,而经旨一也。云“臧否不同,褒贬殊致”者,“臧”谓事有所善,“否”谓理有所恶,以臧、否既异,故褒贬亦殊。谓若隐元年《左氏》贵仪父结盟,《公羊》善其趣圣;僖元年《公羊》善齐桓存邢,故称“师”,《穣梁》以为不足乎扬,故贬之;隐二年夫人子氏薨,《左氏》以为桓母,《公羊》以为隐母,《穣梁》以为隐妻,是三传异也。

  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
  [疏]“盖九”至“义乖”。释曰:《汉书·艺文志》云,孔子既没,诸弟子各编成一家之言,凡为九。一曰儒家流,凡五十二家,八百三十六篇。入扬雄一家,三十八篇。“盖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游心於六艺之中,留意於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为高也”。二曰道家流,凡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其本盖出於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术也。合於尧之克让,《易》之谦谦,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三曰阴阳家流,凡三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盖出於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於禁忌,泥於小数,舍入事而任鬼神也”。四曰法家流,凡十家,二百一十七篇。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也”。五曰名家流,凡七家,三十六篇。“盖出於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六曰墨家流,凡六家,八十六篇。“盖出於清庙之官。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夫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七曰纵横家流,凡十二家,百七篇。“盖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不受辞。此其所长也。及邪人为之,则尚诈谖而弃其信”。八曰杂家流,凡二十家,四百三篇。“盖出於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九曰农家流,凡九家,百一十四篇。“盖出於农稷之官,播百穣,劝农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也”。此九家之术,“皆起於王道既微,诸侯力政,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於诸侯”。云“微言隐”者,仲尼没而微言绝,故云“隐”也。云“异端起而大义乖”者,谓同说儒家,三传各异,俱述经旨,而理味有殊也。“微言绝,大义乖”,亦《艺文志》文。李奇云:“隐微不显之言也。”

  《左氏》以鬻拳兵谏为爱君,
鬻音育。拳音权。
文公纳币为用礼。《穣梁》以卫辄拒父为尊祖,不纳子纠为内恶。
纠,居黝反。
《公羊》以祭仲废君为行权,
祭,侧界反。
妾母称夫人为合正。以兵谏为爱君,是人主可得而胁也;以纳币为用礼,是居丧可得而婚也;以拒父为尊祖,是为子可得而叛也;以不纳子纠为内恶,是仇雠可得而容也;以废君为行权,是神器可得而阯也;
阯,本又作窥,去规反。
以妾母为夫人,是嫡庶可得而齐也。
嫡,丁历反,本又作適,亦同。
若此之类,伤教害义,不可强通者也。△
强,其丈反。

  [疏]“《左氏》”至“者也”。释曰:鬻拳兵谏在庄十九年,文公纳币在文二年,卫辄拒父在哀二年,不纳子纠在庄九年,祭仲废君在桓十一年,妾母称夫人在隐二年。

  凡传以通经为主,经以必当为理。
当,丁浪反,下同。
夫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庸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既不俱当,则固容俱失。若至言幽绝,择善靡从,庸得不并舍以求宗,据理以通经乎?
舍以音舍。
虽我之所是,理未全当,安可以得当之难,而自绝於希通哉!
难,乃旦反。

  [疏]“凡传”至“通哉”。释曰:三传殊异,皆以通经为主。“当”者谓中於道也。言圣人之经,以必中为理。其理既中,计无差二,而三传殊说,故范氏言不得不择善而从之。云“三传殊说”者,若隐二年子氏之说,僖八年用致夫人之谈是也。择善而从之,季姬之遇鄫子,注云《左氏》“近合人情”,是也。“并舍以求宗,据理以通经乎”者,谓若子纠、卫辄,范氏注别起异端;季子潜刃,注云“传或失之”;天子六师,方伯一军,示以凝滞;南季之聘,传言“非正”,范所不取,是也。

  而汉兴以来,瑰望硕儒,
瑰,古回反。
各信所习,是非纷错,
错,七洛反。
准裁靡定。
裁,在代反,又音才,下同。
故有父子异同之论,石渠分争之说。
父子异同,谓刘向好《穣梁》,刘歆善《左氏》。之论,力困反。石渠,其居反,阁名,汉宣帝时使诸儒讲论同异於石渠阁也。分争,争斗之争。
废兴由於好恶,
好,呼报反。恶,乌路反。
盛衰继之辩讷。
字书云:“讷,或作呐,乃骨反。”《字诂》云:“讷,迟於言也。”包咸《论语注》云:“迟钝也。”
斯盖非通方之至理,诚君子之所叹息也。
  [疏]“而汉”至“息也”。释曰:旧解云,“瑰望”者,据容貌言之。“硕儒”者,大德之称,或当“瑰望”犹美望也。云“各信所习,是非纷错”者,若贾谊、刘歆之类,服虔、郑众之徒,皆说《左氏》之美,不论二传之得也。云“父子异同之论”者,若刘向注意《穣梁》,子歆专精《左氏》,是其异也;贾景伯父子及陈元父子皆习《左氏》,不学二传,是其同也。或解“异同”总据刘向父子言之,理亦通。云“石渠”者,汉之学名,论事校文,多在其内,故张平子云:“天禄石渠,校文之处。”“分争”者,若刘歆欲专立《左氏》,而移书大常,诸儒不从,反为排摈;陈元上疏论二传之短,亦被喧嚣,是也。云“废兴由於好恶”者,若景帝好《公羊》,胡毋之学兴,仲舒之义立;宣帝善《穣梁》,而千秋之道起,刘向之意存也。云“盛衰继之辩讷”者,若武帝时《公羊》师董仲舒有才辩,《穣梁》师江翁性讷,《公羊》於是大兴,《穣梁》遂尔浸废;其后鲁人荣广善《穣梁》,与《公羊》师眭孟辩论大义,眭孟数至穷屈,《穣梁》於是又兴,《公羊》还复浸息。道有升降,在乎其人,不复论其得失,故云可叹息也。

  《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
艳,移验反。巫音无。
《穣梁》清而婉,其失也短。
婉,於阮反。
《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若能富而不巫,清而不短,裁而不俗,则深於其道者也。故君子之於《春秋》,没身而已矣。
  [疏]“左氏”至“已矣”。释曰:左丘明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属辞比事,有可依据。杨子以为品藻,范氏以为富艳。“艳”者,文辞可美之称也。云:“其失也巫”者,谓多叙鬼神之事,预言祸福之期,申生之讬狐突,荀偃死不受含,伯有之厉,彭生之妖是也。云“清而婉”者,辞清义通,若论隐公之小惠,虞公之中知是也。云“其失也短”者,谓元年大义而无传,益师不日之恶略而不言是也。云“辩而裁”者,“辩”谓说事分明,“裁”谓善能裁断,若断元年五“始”,益师三“辞”,“美恶不嫌同辞,贵贱不嫌同号”是也。旧解以为“裁”谓才辩,恐非也。云“其失也俗”者,若单伯之淫叔姬,鄫子之请鲁女,论叔术之妻嫂是非,说季子之兄弟饮食是也。云“没身而已矣”者,三传虽说《春秋》,各有长短,明非积年所能精究,故要以没身为限也。

  升平之末,岁次大梁,先君北蕃回轸
蕃,方元反,又作藩。
顿驾于吴,乃帅门生故吏、我兄弟子姪,
姪,徒节反,《字林》丈一反。杜预注《左氏传》云:“兄子曰姪。”
研讲六籍,次及三传。《左氏》则有服、杜之注,《公羊》则有何、严之训。释《穣梁传》者虽近十家,
近,附近之近。
皆肤浅末学,不经师匠。辞理典据,既无可观,又引《左氏》、《公羊》以解此传,文义违反,斯害也已。
  [疏]“升平”至“也已”。释曰:此范氏言已注述之意也。“升平”者,晋之年号。“岁”谓大岁也。“大梁”是十二次名也。“先君”谓宁之父注也。“门生”,同门后生。“故吏”谓昔日君臣,江、徐之属是也。“兄弟子侄”,即邵、凯、雍、泰之等是也。“六籍”者,谓《易》、《诗》、《书》、《礼》、乐与《春秋》也。“服、杜”者,即服虔、杜预也。“何、严”者,即何休、严彭祖也。“近十家”者,魏晋已来注《穣梁》者,有尹更始、唐固、麋信、孔演、江熙、程阐、徐仙民、徐乾、刘瑶、胡讷之等,故曰“近十家”也。范不云注二传得失,直言注《穣梁》肤浅末学者,旧解以为服、杜、何、严皆深於义理,不可复加,故不论之;以注《穣梁》者,皆不经师匠,故偏论之。或当方便注《穣梁》,故言其短也。

  於是乃商略名例,敷陈疑滞,博示诸儒同异之说。昊天不吊,大山其颓。
昊天,胡老反。《诗》云:“欲报之德,昊天亡极。”本又作昮,亡巾反。
匍匐墓次,死亡无日。
匍音蒲,又音扶。匐,蒲北反,又音服。
日月逾迈,
逾音榆。
跂及视息。
跂,丘弭反,又丘豉反。
乃与二三学士及诸子弟各记所识,并言其意。业未及终,严霜夏坠,
坠,直类反。
从弟彫落,
从,才用反。
二子泯没。
泯,忘忍反,又作沞。
天实丧予,
丧,息浪反。
何痛如之!今撰诸子之言,各记其姓名,名曰《春秋穣梁传集解》。
  [疏]“於是”至“《集解》”。释曰:“商略名例”者,即范氏别为略例百馀条是也。言“昮天”者,以父卒,故以杀方言之。“昮天不吊”,哀十六年《左氏》文也。云“大山其颓”者,《礼记·檀弓》文也。“集解”者,撰集诸子之言以为解,故曰集解。杜预云:“集解者,谓集解经传。”与此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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