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部分

马氏文通 作者:清·马建忠


马氏文通
目录
马氏文通 1
目录 1
文通序 5
后序 6
上册付印题记 7
例言 8
正名卷之一 9
字类 9
句读 13
字类及句读示例 18
实字卷之二 19
名字二之一 19
公名、本名 19
群名、通名 20
通名假借 20
名字辨音 21
名字诸式 24
代字二之二 27
代字总论 27
指名代字二之三 29
接读代字二之四 48
询问代字二之五 62
指示代字二之六 71
实字卷之三 83
主次三之一 83
偏次三之二 84
宾次三之三 92
同次三之四 97
【3.4.2】同次之例有二。 99
静字三之五 108
静字总论 108
象静 108
滋静三之六 118
表词三之七 123
论比三之八 131
实字卷之四 140
外动字四之一 140
动字总论:内动与外动 140
外动字与转词 141
外动字与止词 149
受动字四之二 158
内动字四之三 166
名字状动字 176
内动字用若外动字 178
同动助动四之四 179
助动字 186
无属动字四之五 193
实字卷之五 194
动字假借五之一 194
动字辨音五之二 200
动字骈列 209
动字相承五之三 210
散动诸式五之四 225
实字卷之六 228
状字诸用六之一 228
状字假借六之二 232
状字诸式六之三 233
状字别义六之四 236
虚字卷之七 253
介字 253
之字之用七之一 254
于字之用七之二 263
以字之用七之三 271
与字之用七之四 278
为字之用七之五 282
由用微自诸字七之六 285
虚字卷之八 288
连字总论 288
提起连字 288
承接连字八之二 293
承接连字八之三 309
转捩连字八之四 326
推拓连字八之五 331
虚字卷之九 338
助字总论 338
传信助字九之一 340
传信助字九之二 352
「也」助实字 357
传言助字九之三 360
已、耳、尔 367
传信助字九之四 370
者 383
传疑助字九之五 383
合助助字九之六 402
叹字 407
论句读卷之十 410
彖一 410
系一 411
系二 413
系三 413
系四 414
系五 415
系六 415
系七 416
彖二 417
系一 418
系二 419
系三 419
系四 420
系五 420
彖三 421
系一 422
系二 426
系三 427
系四 427
彖四 428
系一 428
系二 429
系三 430
彖五 431
彖六 438
彖七 455
词语索引 469
A 469
B 469
C 470
D 472
E 474
F 475
G 476
H 477
J 478
K 481
L 482
M 482
N 483
P 484
Q 484
R 486
S 487
T 490
W 491
X 493
Y 494
Z 500

文通序
昔古圣开物成务,废结绳而造书契,于是文字兴焉。夫依类象形之谓文,形声相益之谓字,阅世递变而相沿,讹谬至不可殚极。上古渺矣,汉承秦火,郑许辈起,务究元本,而小学乃权兴焉。自汉而降,小学旁分,各有专门。欧阳永叔曰:“《尔雅》出于汉世,正名物讲说资之,于是有训诂之学;许慎作《说文》,于是有偏旁之学;篆隶古文,为体各异,于是有字书之学;五声异律,清浊相生,而孙炎始作字音,于是有音韵之学。”吴敬甫分三家,一曰体制,二曰训诂,三曰音韵。胡元瑞则谓小学一端,门径十数,有博于文者、义者、音者、迹者、考者、评者,统类而要删之,不外训诂、音韵、字书三者之学而已。
三者之学,至我朝始称大备。凡诂释之难,点画之细,音韵之微,靡不详稽旁证,求其至当。然其得失之异同,匿庸与嗜奇者,又往往互相主奴,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则以字形字声,阅世而不能不变,今欲于屡变之后以返求夫变之先,难矣。盖所以证其未变之形与声者,第据此已变者耳;藉令沿源讨流,悉其元本所是正者,一字之疑、一音之讹、一画之误已耳。殊不知古先造字,点画音韵,千变万化,其赋以形而命以声者,原无不变之理;而所以形其形而声其声,以神其形声之用者,要有一成之律贯乎其中,历千古而无或少变。盖形与声之最易变者,就每字言之;而形声变而犹有不变者,就集字成句言之也。易曰:‘艮其辅,言有序。’诗曰:‘出言有章。’曰「有序」,曰「有章」,即此有形有声之字,施之于用各得其宜,而着为文者也。传曰:‘物相杂故曰文。’释名谓‘会集众采以成锦绣,会集众字以成词谊,如文绣然也。’今字形字声之最易变者,则载籍极博,转使学者无所适从矣;而会集众字以成文,其道终不变者,则古无传焉。
士生今日而不读书为文章则已,士生今日而读书为文章,将发古人之所未发而又与学者以易知易能,其道奚从哉?学记谓‘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其疏云:‘离经,谓离析经理,使章句断绝也。’通雅引作‘离经辨句’,谓‘丽子六经使时习之,先辨其句读也。’([读]徐邈音豆。)皇甫茂正云:‘读书未知句度,下视服杜。’ 「度」即「读」,所谓句心也。然则古人小学,必先讲解经理、断绝句读也明矣。夫知所以断绝句读,必先知所以集字成句成读之义。刘氏文心雕龙云:‘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顾振本知一之故,刘氏亦未有发明。
慨夫蒙子入塾,首授以四子书,听其终日伊吾;及少长也,则为之师者,就书衍说。至于逐字之部分类别,与夫字与字相配成句之义,且同一字也,有弁于句首者,有殿于句尾者,以及句读先后参差之所以然,塾师固昧然也。而一二经师自命与攻乎古文词者,语之及此,罔不曰此在神而明之耳,未可以言传也。噫{口戏}!此岂非循其当然而不求其所以然之蔽也哉!后生学者,将何考艺而问道焉?
上稽经史,旁及诸子百家,下至志书小说,凡借字遣辞,茍可以述吾心中之意以示今而传后者,博引相参,要皆有一成不变之例。愚苵罔揣固陋,取四书、三传、史、汉、韩文为历代文词升降之宗,兼及诸子、语、策,为之字栉句比,繁称博引,比例而同之,触类而长之,穷古今之简篇,字里行间,涣然冰释,皆有以得其会通,辑为一书,名曰文通。部分为同。首正名。天下事之可学者各自不同,而其承用之名,亦各有主义而不能相混。佛家之「根」「尘」「法」「相」,法律家之「以」「准」「皆」「各」「及其」「即若」,与夫军中之令,司官之式,皆各自为条例。以及屈平之「灵修」,庄周之「因是」,鬼谷之「捭阖」,苏张之「纵横」,所立之解均不可移置度书。若非预为诠解,标其立义之所在而为之界说,阅者必洸洋而不知其所谓,故以正名冠焉。次论实字。凡字有义理可解者,皆曰实字;即其字所有之义而类之,或主之,或宾之,或先焉,或后焉,皆随其义以定其句中之位,而措之乃各得其当。次论虚字。凡字无义理可解而惟用以助辞气之不足者曰虚字。刘彦和云:‘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之」「而」「于」「以」者,乃札句之旧体;「乎」「哉」「矣」「也」,亦送末之常科。’虚字所助,盖不外此三端,而以类别之者因是已。字类既判,而联字分疆庶有定准,故以论句读终焉。
虽然,学问之事,可授受者规矩方圆,其不可授受者心营意造。然即其可授受者以深求夫不可授受者,而刘氏所论之文心,苏辙氏所论之文气,要不难一蹴贯通也。余特怪伊古以来,皆以文学有不可授受者在,并其可授受者而不一讲焉,爰积十余年之勤求探讨以成此编;盖将探夫自有文字以来至今未宣之秘奥,启其缄縢,导后人以先路。挂一漏万,知所不免。所望后起有同志者,悉心领悟,随时新补正,以臻美备,则愚十余年力索之功庶不泯也已。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十九日,丹徒马建忠序。
后序
荀卿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羣也。’夫曰羣者,岂惟羣其形乎哉!亦曰羣其意耳。而所以羣今人之意者则有话;所以羣古今人之意者则惟字。传曰:‘形声相益之谓字。’夫字形之衡纵、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字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岀入、高下、淸浊,其变幻莫可端倪。微特同此圆方趾散处于五大洲者,其字之祖梵、祖伽卢、祖仓颉,而为左行、为右行、为下行之各不相似而不能羣;即因所祖,而世与世相禅,则字形之由圆而方,由繁而简,字声之由舌而齿、而唇、而递相变,羣之势亦几于穷且尽矣。然而言语不达者,极九译而辞意相通矣;形声或异者,通训诂而经义孔昭矣。盖所见非不同者,惟此已形已声之字,皆人为之也。而一古今,塞宇宙,其种之或黄、或白,、或紫、或黑之钧是人也天皆赋之以快乐心之所以能意,此意之所以能达之理。则常探讨画革旁形诸国语言之源流,若希腊、若拉丁之文词而属比之见其字别种,而句司字,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籍子史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于是因所同夫所不同者,是则此编之所以成也。
而或曰:‘吾子之于西学,其形而上者性命之精微,天人之交际,与夫天律人律之淑身淑世,以及古今治教之因革,下至富国富民之体用,纵横捭阖之权策,而度、数、重、化、水、热、光、电制器尚象之形而下者,浩浩乎,渊渊乎,深者测黄泉,高者出苍天,大者含元气,细者入无间,既无不目寓而心识之,间尝征其用于理财使事,恢恢乎其有余矣。今下关之抚初成,上下交困,而环而伺者与国六七,岌岌乎,识时务者方将孔孟西学,蒭狗文字也。今吾子不出所学以乘时焉,何劳精敝神于人所唾弃者为?是时不冯唐也,何居?
曰:‘天下无一非道,而文以臷之;人心莫不有理;而文以明之。然文以臷道,而非道;文以明理,而非理;文者,所以循是而至于所止,而非所止也,故君子学以致其道。
‘余观泰西童子入学,循序而进,未及志学之年,而观书为文无不明习;而后视其性之所近,肆力于数度、格致、法律、性理诸学而专精焉。故其国无不学之人,不人各学有用之学。计我国童年能读书者固少,读书大量能文者又加少焉,能及时为文而以其余年讲道明理者以备他日之用者,盖万无一焉。夫华文之点画结构,视西学之切音虽难,而华文之字法句法,视西文之部分类别,且可以先后倒置丈达其意度波澜者则易。西文本难也而易学如彼,华文本易也而难学如此者,则以西文有一定之规矩,学者可循序渐进而知其所止境;华文经籍虽亦有规矩隐寓其中,特无有为之比拟而揭示之。遂使结绳而后,积四千余臷之智慧材力,无不一一消磨于所以载道所以明理之文,而道无由载,理不暇明,以与夫达道明理之西人相角逐焉,其贤愚优劣有不待言矣。
‘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其成就之速必无逊于西人。然后及其年力富强之时,以学道而明理焉,微特中国之书籍其理道可知,将由中而求西文所载之道,所明之理,亦不难精求而会通焉。则是书也,不特可羣吾古今同文之心思,将举夫宇下之凡以口舌点画以达其心中之意者,将大羣焉。夫如是,胥吾京陔亿兆之人民而羣其财力,羣其心思,以求夫实用,而后能自羣,不为他羣 所羣 。则为此书者,正可谓识当时之务。’
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九日,丹徒马建忠又序。
上册付印题记
《文通》之作,其用意具详前后两序并非凡例矣。一时草创,未暇审定,本不敢出以问世。友人见者,皆谓此书能一前人作文之奥,开后人琢句之门,非洞悉中西文词者不辨。人茍能玩萦不有得焉,不独读中书者可以引通西文,即读西书者亦易于引通中文,而中西行文之道,不难豁然贯通矣。怂恿就梓,得六巻,不论实字已全。其论虚字,论句读,且俟续印。建忠自记。
例言
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夫字类与句读,古书中无论及者,故字类与字在句读所居先后之处,古亦未有其名。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语曰:‘必也正名乎。’是书所论者三:首正名,次字类,次句读。
古经籍历数千年传诵至今,其字句浑然,初无成法之可指。乃同一字也,同一句也,有一书迭见者,有他书互见者,大量宜博引旁证,互相比拟,因其当然以进求其所同所异之所以然,而后着为典则,义训昭然。但其间不无得失,所望后之同志,匡其不逮,俾臻美备。
此书在泰西名为葛郎玛。葛郎玛者,音原希腊,训曰字式,犹云学文之程序也。各国皆有本国之葛郎玛,大皆相似,所异者音韵与字形耳。童蒙入塾,先学切音,而后授以葛郎玛,凡字之分类与所以配用成句之式具在。明于此,无不文从字顺,而后进学格致数度,旁及舆图史乘,绰有余力,未及弱冠,已斐然在成矣。此书系仿葛郎玛而作,后先次序,皆有定程。观是书者,稍一凌一,必至无从领悟。如能自始至终,循序渐进,将逐条详加体味,不惟执笔学中国古文词即有左宜右有之妙,其于学泰西古今之一切文字,以视自来西文者,盖事半功倍矣。
构文之道,不外虚实两字,实字其体骨,虚字其神情也。而经传中实字易训,虚字难释。颜氏家训有音辞篇,于古训罕有发明。独一尔雅说文二书,解说经传之词气,最为近似,然亦时有结一为病者。至以虚实之字措诸句读间,凡操笔为文者,皆知其当然盎其当然之所以然,虽经师通儒亦有所不知。间尝谓孟子‘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两句中「之」「其」两字,皆指象言,何以不能相易?论语‘须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两句之法相似,何为「之」「焉」二字变用而不得相通?‘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两句之法亦要同,「矣」「也」二字何亦不能互变?凡此之类,会以叩攻小学者,则皆知其如是,不卒不知其所以如是。是书为之曲证分解,辨析毫厘,务令壹者知所曲别而后施之于文,各得其当。若未得其真解,必将穷年累月伊吾不辍,执笔之下,犹且一耳谋,与口谋,方能一其取舍。劳逸难易,迥殊霄壤。
此书为古今来特创之书。凡事属创见者,未可徒托空言,必确有凭证而后能见信于人。为文之道,古人远胜今人,则时运升降为之也。古文之运有三变焉:春秋之世,文运以神;论语之神淡,一辞之神化,左传之神一,一弓之神疏,庄周之神逸。周秦以后,文运以气;国语之气朴,国策之气劲,史记之气鬰,汉书之气凝,而孟子则独得浩然之气。下此则韩愈氏之文,较诸以上之运神运气者,愈为仅知文理而已。今所取为凭证者,至韩愈氏而止;先乎韩文而非以上所数者,如公羊谷梁荀子管子,亦间取焉。惟排偶声律者,等之‘自郐以下’耳。凡所引书,皆取善本以是正焉。
书中正文,只叙义例,不参引书句,则大旨易明。正文内各句有须引书为证者,则从十三经注疏体,皆低一格写,示与正文有别。
引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与公羊谷梁,只举论、孟、学、庸、公、谷一字以冠引书之首。国语国策只举语策之国名冠之。公谷之后缀以某年;引左氏则不称左,单标公名与其年;庄子只称篇名;史记只称「某某本纪」「某某世家、列传」,八书亦如之;前汉只称「某帝」「某传」「某志」;若引他史必称史名,如后汉、三国、晋书之类;韩文单举篇名,且删其可省者。
诸所引书,实文章不祧之祖,故可取证为法。其工如法者,则非其祖之所出,非文也。古今文词经史百家,姚姬传氏之所类篡,会文正之所杂钞,旁至诗赋词曲,下至八股时文,盖无有能外其法者。凡引书句,易与上下文牵合误读。今于所引书句,俱用小字(居中)印;于所引书名篇名之旁以线志之,以示区别。

正名卷之一
字类
[0.1]凡立言,先正所用之名以定命义之所在者,曰「界说」。「界」之云者,所以限其义之所止,使无越畔也。书中所命之名,有因儒先所经用者,有今所特创者,今为各立界说,而命义乃明。至其因者或与儒先之义攸乖,而创者又或见为捏凑而不能醒目。两者知所不免,然且为之,以便论说耳。惟名义一正,则书中同名者必同义,而误会可免。
[界说一]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实字之类五,虚字之类四。
说文分别部居,十四篇,九千三百五十三文,立「一」于端,毕终于「亥」,皆有事物可解,未见字有无解者。不知说文惟解字原,原其初所以成此文字者,必有所指名,故无无解之字。而虚字则概皆假借于有解之字,如「焉」为鸟名,「为」为母猴之属。故字原原无无解者也。翻阅往籍,往往以「所」「攸」「其」「斯」「凡」「曰」「孰」「得」诸有解者,与夫「盖」「则」「以」「而」诸无解者同科,又以「何」「必」「未」「无」「是」「非」诸有本义者,等诸「于」「虽」「及」「矣」「焉」「哉」「乎」「也」诸无义者之字,互相混淆,不可枚举。先儒书内,更有以动字名为虚字,以与实字对待者。近世会涤生氏与人书云:‘何以谓之实字虚用?如「春风风人」「夏雨雨人」「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入其门无入门焉者」「入其闺无人闺焉者」,以两字同者,上一字皆实字也,下一字则虚用矣。后人或以实者作本音读,虚者破作他音读,若「风」读如「讽」,「雨」读如「吁」,「衣」读如「裔」,「食」读如「嗣」之类,古人会无是也。何以谓之虚字实用?如歩,行也,虚字也。然韩文之「歩有新船」,诗经之「国歩」「天歩」则实字矣。「薄」,迫也,虚字也。然因其丛密而林曰「林薄」,因其不厚而帘曰「帷薄」,以及尔雅之「屋上薄」,庄子之「高门悬薄」,则实用矣。「覆」,败也,虚字也。然左传设伏以败人之兵,如「郑突为三覆以待之」,「韩穿设七覆于敖前」,是虚字而实用矣。’以上会氏之立,是以动字为虚字者也。然若「焉」「哉」「乎」「也」诸字(「焉」「哉」「乎」「也」诸字,本书始谓之虚字,例见后),不知会氏将何以名之。读王怀祖、段茂堂诸书,虚、实诸字,先后错用,自无定例,读者无所适从。今以诸有解中实字,无解者为虚字,是为字法之大宗。其别,则实字有五,虚字有四,外此无字。故虚实两宗可包括一切字。
[界说二]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曰名字,省曰「名」。「事物」二字,一切毕赅矣。在天之「日」「月」「星」「辰」,在地之「河」「海」「华」「岳」,人伦之「君」「臣」「父」「子」,物之无形者也。「怪」「力」「乱」「神」,「利」「命」「与」「仁」,物之无形者也。而所教者「文」「行」「忠」「信」,所治者「德」「礼」「政」「刑」,所得者「位」「禄」「名」「寿」,所艺者「礼」「乐」「射」「御」「书」「数」,皆事也,皆名也。凡目所见,耳所闻,口所嗜,鼻所嗅,四肢之所触,与夫心之所志,意之所感,举宇别声、被色与无声、无臭,茍可以语言称之者,无非事也,无非物也,无非名也。
[界说三]凡实字用以指名者,曰代字。
事物有在当前者,不必名也,以「尔」「我」「彼」「此」诸字指之。其不在当前而其名称已称之于前者,以后可以「其」「之」「是」「此」诸字指之,以免重复。
[1]论公冶: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2]又述而:惟我与尔有是夫。
[3]孟梁上:彼夺其民时。
[4]公庄三十二:夫何敢?是将为乱乎!
——以上「吾」「女」「我」「尔」「彼」「夫」「是」诸字,皆代当前所称名之人也。
[5]孟梁上:王见之。——「之」指前文之「牛」。
[6]又:是乃仁术也。——「是」指前文所言不忍之心。
[7]又公上: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两「其」字即指管晏。
[8]又告上: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此」字拘前引鸱号之诗。
故有「之」「是」「其」「此」诸字以指前文,前文可不必重言,盖有所以代之矣,故曰「代字」。代字之异于名者,名同事物而各殊,代字则所拘异而为字则一。先儒或以代字列诸虚字,或谓为死字,而无有与名为比者。盖未知夫凡代者必与所代者同其体用耳。故代字者,不变之名也,用与名同。
[界说四]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
天下事物,随所在而必见其有行。其行与行相续,即有由此达彼之一境,所谓动也。故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夫事物之无一时无行,即无一时不动。其动之显者,鸢之「飞」,鱼之「跃」。犬之「吠」,鸡之「鸣」;其隐者,如制心之「克」「伐」「怨」「欲」,学诗之「兴」「观」「羣」「怨」;大之则雷之「动」,风之「散」,雨之「润」,日之「暄」;精之则「钩」深「致」远,「知」来「数」往;而生财之「生」「食」「为」「用」,道国之「敬」」信」「节」爱」,处世之「用」「行」「舍」「藏」,行道之「立」「道」「绥」「动」,学修之「切」「磋」「琢」「磨」,诚之之「学」「问」「思」「辨」,凡心之惑与意之之,皆动字也。动字与活字无别。不曰活字而曰动字者,活字对待之为静字之愈也。
[界说五]凡实字以肖事物之形者,曰静字。
「形」者,言乎事物已有之情境也。故静字与动字两相对待。静字说已然之情景,动字言当然之行动。行动必由事物而发,而情景亦必附事物而着。如但曰「长」「短」,曰「轻」「重」,曰「多」「寡」,曰「大」「小」,则悬而无凭,又谁知「长」「短」者何,「轻」「重」者何,「多」「寡」者何,「大」「小」者何哉?必曰「布帛长短同」,「麻缕丝絮轻重同」,「五谷多寡同」,「履大小同」,而后所言不齐之情乃有所属矣。夫然,而天地之博厚、高明、悠久,至圣之聪明睿智、宽裕温柔、发强刚毅、齐庄中正、让理密察。与夫
[9]荀子荣辱篇:目辨黑白美恶,耳辨声音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猩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皆静字也。
[界说六]凡实字以貌动静之容者,曰状字。
事物不齐之情,有静字以形之。页事物之行,亦至不一也。一人之语默行止,有疾徐轻重久暂之别。故学欲「博」,问欲「审」,思欲「慎」,辨欲「明」,行欲「笃」,皆以貌动字之容也。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君子「谦谦」,王臣「蹇蹇」,大人「谔谔」,重言之以状其容。
[10]孟滕上: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纷纷然」状「交易」之容也。
[11]又滕下:匍匐往将食之。——「匍匐」,状艰「往」之容。
不特此也,凡记事物所动之时与所动之处,亦状字也。
[12]孟梁上: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其「东」「西」「南」三字,各记「败」「丧」受「辱」之处。
[13]又公下:王一朝暮见。
[14]又:明日出吊于东郭氏。
[15]又:公孙居于丑曰:‘昔者辞以疾,今曰吊,或者不可乎?’——「朝暮」「明日」「昔者」「今日」诸语,皆以记其时也,用同状字。
[16]论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善」「美」两静字,「尽」状字,以状「善」「美」之进境,而「未」「又」两状字,则又兼状状字与静字矣。
凡状字,必先于其所状。
以上实字之类凡五。
[界说七]凡虚字以联实字栭关之义者,曰介字。
凡文中实字,孰先孰后,原有一定之理,以识其互相维系之情。而维系之情,有非先后之序所能毕达者,因假虚字以明之,所谓介字也。介字也者,凡实字有维系相关之情,介于其间如此联之耳。
[17]孟滕上: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孟子」同「我」,两不相关者也,介以「与」字,所以明「孟子」对「我」发言之义。又,「宋」地名,与「言」又不相关也,介以「于」字,以明发「言」之地。「与」「于」二字,皆介字也。
[18]又尽下:城门之轨,两马之力与?——两「之」字介于两名之间,以明相属之义也。「轨」非他处之「轨」,乃在「城门」内者;「力」非他力,乃「两马」所发者。
[19]又梁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梃」「刃」之于「杀」,不相涉也,介以「以」字,明其「杀」之所「以」也。
[20]论子罕:博我以文,约我以礼。——「以」字同上。
[界说八]凡虚字用以为提承展转字句者,统曰连字。
字句相接,不外提、承、展、转四者,皆假虚字以明其义。
[21]论述而: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若」字用以提「圣「仁」而论者也,「则」字直承上文。「抑」字略转上义,「则」字又为承接。要皆用以相连句读而已。
[22]又: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此「而」字有假设意,所以展拓也。「虽」字跌进一层,兼展转两意。「如」字亦展转上意。皆为连字。
[23]孟梁下;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今」字用以起下承上也。
[24]论先进: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今」字承上起下也。
[界说九]凡虚字用以煞字与句读者,曰助字。
凡字痂但以实字砌成者,其断綩转,虚神未易传出,于是有「也」「矣」「乎」「哉」诸字,以之顿煞,而神情毕露矣。所谓助字者,盖以助字以达字句内应有之神情也。
[25]孟梁上: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三「也」字煞三句,皆以表疦断口气也。
[26]又: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也」字所以顿读,即以起下,示句意未尽绝也。「矣」字所以疦其事之有也。「耳」字有惟此之意。「焉」代字也,若文此处「焉」字诬作为助字者,误矣,解见后。
[27]论里仁: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此「矣」字所以煞读,亦以起下也。
[28]又雍也:于从政乎何有?——「乎」字亦以呼起下文也。
[29]孟梁上:贤者亦乐此乎?——「乎」字以询间,亦以煞句也。
[30]论公冶: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争取一以知三。
[31]又学而:巧言令色,鲜矣仨。
[32]又泰伯:焕乎其有文章。——「也」「矣」「乎」三字,今以助一字而已。
故同一助字,或以助字,或以助读,或验助句,皆可,惟在作文者善为驱使耳。其详见后。
[界说十]凡虚字以鸣人心中不平之声者,曰叹字。
文中遇有哀乐不平之感喟,因用虚字以肖其声。如书经中之「都」「俞」「吁」「咈」,诸书中之「呜呼」「噫嘻」,皆无义理,惟以鸣心中所发哀乐之声,故曰叹字。
以上虚字之类凡四。
字类凡九,举凡一切或有解,或无解,与夫有形可形,有声可声之字胥赅矣。
字分九类,而一字有不止一义者,古人所谓望文生义者此也。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
字有一字一义者,亦有一字数义者。后儒以字义不一而别以四声,古无是也。凡字之有数义者,未能拘于一类,必须相其句中所处之位,乃可类焉。经籍中往往有一句迭用一字而其义不同者。
[33]论学而:求之与?抑与之与?——第二「与」字为动字,上下两「与」,皆虚字也。
[34]又:夫子之求之也。——上「之」虚字也,下「之」代字也。
[35]孟万上: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第二「之」字虚字,上下两「之」解「往」也,动字也。
[36]史淮阴侯列传: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前两「将」字,解「用」也动字也,末「将」字,名也。
[37]公宣六: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前「门」字名也,后「门」字,解「守」也,动字也。「闺」字同。
[38]庄德充符: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惟止编止众止。——「止」字四用,「止水」之「止」,静字,言水不流之形也。「惟止」与「众止」两「止」字,泛论一切不动之物名也。「能止」之「止」,有使然之意,动字也。是一「止」字而兼三类矣。
[39]史萧相国世家:夫置卫卫君,非以宠君也。——两「卫」字,上「卫」兵也,名也,下「卫」,护守火。动字也。凡此之强大,不可枚举,学者当自得之。
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义何如耳。
句读
[0.2]夫文者,集句而成,如锦绣然,故谓之文。欲知文,当识句。
[界说十一]凡字相配而辞意已全者,曰句。
《文心雕龙》云;‘置言有位,位言曰句,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所谓联字者,字与字相配也,分疆者,盖辞谓已全也。句者,所以达心中之意。而意有两端焉:一则所意之事物也,夫事物不能虚意也,一则事物之情或动或静也。意达于外曰词,说文云:意内而言外曰词。‘
[界说十二]凡以言所为语之事物者,曰起词。
起者,犹云句读之缘起也。
[界说十三]凡以言起词所有之动静者,曰语词。
「语」者,所以言夫起词也。「语」字之义虽泛,而一切可赅焉。
[40]论公冶:子说。——一句。「子」名也,起词,志所为语也。说动字,语词也,所以语起词之事。盖记者见漆雕开对之后,欲记子之有所动也,故先言子在后记其说。
[41]又微子:孔子行。——孔子起词,行语词。记者于三日不朝之后见子之行也,故先言孔子而后言行。
凡句读必有起、语两词,两词之长短不同,而大旨不外乎是。此取最简明者以为则。
[42]又阳货:佛肸召,子欲往。——两平句,佛肸为起词,召其语词也。子起词,欲往两动字,其意相贯,语词也。
[43]孟梁上:彼夺其民时。——彼起词,指暴如也,夺民时其语词也。
凡欲知书中若者为起词,若者为语词,设问便明。如‘子说’句,说者谁?子也,子为起词。子何事?曰说,说其语词也。莽则句之成也,必有起、语两词也明矣。盖意非两端不明,而非两语不成。
[44]论阳货:来,予与尔言。——来一字绝句。
[45]书尧典:主,钦哉!——往一字绝句。
[46]庄人间世:密,若无言。——密一字绝句。则句似有无庸两词者。不知曰来,曰往,曰密,皆对语口气,其起词即为与语者,当前即日,故无庸赘言也。
字之为语词者,动字居多,而动即行也。既曰行矣,则行必有所自发者,亦必有所止。使所止者即为所自发者,则其行存乎发者之内,而非止乎外也。不然,则其行出自发者,将有所止于外也。
[47]孟梁上:王笑。——笑动字也,笑之行,王发之,惟王自觉之而已,其行未交乎外也。
[48]论公冶:子说。——说之行,子自觉之,其行亦未交乎外也。卜所见者,笑与说之效耳,而未与笑说之行相交相引也。
[49]又子罕:吾从众。——从动字也,从之行,发自夫子而止于众也。
[50]又八佾: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爱动字,发自子贡与夫子,而所施及者,一则其羊,一则其礼也。
然则动字统分为两宗。
[界说十四]凡动字之行仍存乎发者之内者,曰内动字,省曰内动。
[界说十五]凡动字之上半年发而止乎外者,曰外动字,省曰外动。
[界说十六]凡名、代之字,后乎外动而为其行所及者,曰止词。
夫然,语词之为内动字者,虽只字亦足以见意,如子说之说,王笑之笑是也。盖曰已经说,曰王笑,而其意已明。若语词之为外动字者,概有止词以续之。设如吾从众,而仅曰吾从,则不知所从之为何;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而惟曰我爱,尔爱,则不知所爱之维何,必伸之曰从众,曰其羊,其礼,而词意乃毕达矣。
[51]庄齐物论: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行止坐起皆内动也,故只字可见意。
[52]论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说。——说内动字,无止词,见动字,南子,其止词也。
[53]汉东方朔传:夫殷作九市之宫而诸侯畔,灵王起章华之台而楚民散,秦与阿房之殿而天下大乱。——作起与皆外动也,故续以止词。畔散乱,内动字也,故无止词。
[54]庄徐无鬼:羊肉不慕蚁,蚁慕羊肉。——慕,外动字也,蚁与羊肉,其止词也。
以上所论之语词,皆动字也。动字之为语词,凡以言起词之行也。若语词言起词之作语词,所以断言其为何如也。惟静字为语词,则名曰表词,所以表白其为如何者,亦以别于止词耳。
[55]论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愚鲁辟喭,各后乎其名,所以断柴 之为愚,参之为鲁,师之为辟,由之为喭,而用如语词,各成其句,同以表白诸贤之性为何如,故曰表词。
[56]史李斯传:臣闻地广者粟多,非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广多大众强勇,静字,各后乎名,皆表其名为何如耳。
起词、表词之中,间有以是非为即诸字参之者,或于句读收处尾以乎欤也矣诸助字,或两者兼用者,皆以表决断口气也。又或表词不用静字,而用名字者,是亦用如静字,以表起词之为何耳。
[57]论学而: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和斯两字,一名也,一代字也,皆起词也。贵与美两静字,其表词也,间以为字,所以决其两是也。
[58]礼中庸: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博厚高明悠久六静字,以为表词,助以也字,以疦言其如是也。
[59]贾谊过秦论:且夫天下非小弱也。——小弱两静字,天下之表词,非以决其不然,更以也字助之。
[60]史项羽本纪:梁父即楚将项燕。——即字所以断梁父之为楚将某也,楚将名字,用为表词,以表梁父为何人也。
[61]论微子: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为是皆决辞,参于起、表两词之间。谁与孔丘一代字,鲁名字,皆表字也。问曰为谁?’答曰‘为孔丘。’两句问答,有决辞而无照字。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又两句一问一答,则有疦辞而兼照字矣。故曰纹无定法,惟其是尔。‘虽然,无法之中,未始无法,法详于后。
前论明、代字与动、静诸字所有相涉之义,已立有起词语词止词表词屠色名目。今复以名、代诸字位、诸句读,相其孰先孰后之序而更立名称,凡以便于论说而已。
[界说十七]凡名、代诸字在句读中所序之位,曰次。
[界说十八]凡名、代诸字为句读之起词者,其所处位曰主次。
[界说十九]凡名、代诸字为止词者,其所处位曰宾次。
主、宾者,义取对待,亦犹起止之义互相照应耳。故词分起、止者,以言句读所集之字;而次分宾、主者,以言诸字所序之位。其实,起词之于主次,止词之于宾次,一也。故不更引书以明之。
文中遇有数名连用而意有偏、正者,则先偏于正。
[62]孟公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天时两名字连用,虽似天字作主,而明其为天之时,正意恰在时,则天字意转偏,故先之。地利人和亦此解也。
两名之中意有偏、正者,每参之字,以明属偏于正之意。虽行文者不必尽参之字,然偏、正两名之中,加之字者其常也。
[63]论学而:道千乘之国。——千乘与国,两名字也。正亮在国,千乘者,明其为何如之国,参以之字,以表千乘之属于国耳。
[64]孟梁上: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65]又: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
[66]又离上:离*之名明,公输子之巧。
[67]又公下: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出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胥是例也。
[界说二十]凡数名连用而意有偏正者,则正意位后,谓之正次。
[界说二十一]凡数名迅用而意有偏正者,偏者居先,谓之偏次。
正者,对偏而言。凡在主、宾次而为偏次所先者,亦曰正次。而以言句读中所处之位,则仍以主、宾为次焉。
[68]汉霍光传:君行周公之事。——君者主次,事者宾次。事对周公偏次言,则为正次。
[69]汉霍光传:霍氏之祸,萌于骖乘。——祸主次,而亦为正次者,则对霍氏偏次言之也。
介字所以联实字有相关之义者,而为所联者即其所司之词。
[界说二十二]凡名、代诸字为介字所司者,曰司词。
司词之次,亦为宾次。
[70]孟梁上:王坐于堂上。——于介字,堂上其司词,于堂上,以言王坐之处于也,即以尽快堂上与王两实字也。
[71]又: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梃刃两名,与字联之。上以字介字,以联梃刃与杀也。下以字用法另详。
[72]又:斧斤以时入山林。——以介字,以明可入之时,即以联时与入两实字也。
[73]又离上: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三为字皆各介所司之词于驱字,以明何为而驱也。与字以联桀誾两名也。
[74]汉召信臣传:信臣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为于以三介字,各以联司词与动字也。
由是观之,凡所以达意,莫要于起词与语词耳。语词而为外动字者,概有止词以续之。语词而为表词者,则静字其常,而名、代诸字亦可用焉。至句读中所有介字,盖以足实字之意焉尔。介字与其司词,统曰加词,所以加于句读以足起、语诸词之意。
要之,起词、语词两者备而辞意已全者曰句。
[界说二十三]凡有起、语两词而辞意未全者,曰读。
读之式不一:或用如句中起词者,或用如句中止词者,则与名、代诸字无异;或兼附于起、止两词以表其已然者,则视同静字;或有状句中之动字者,则与状字同功。此大较也,详后巻。
用如起词。
[75]孟离上: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三代起词,得天下也语词,合之为一读,而为以仁之起词;以动字,仁止词,合之为语词,共为一句。设惟曰三代之得天下也则辞意未伸,故谓之曰读。继之曰以仁,语气足矣。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仿此。
用如止词。
[76]孟梁上: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两句,犹云仁而遗其亲者未 有也云云。故以仁而遗其亲者为读,为未有之止词。有字用法不一:有有起字与止词者,如周有八士之类;有无起词而惟有止字者,如有孺子歌曰之类。
[77]孟公下: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丑所多者何?王之敬子也。所未见者何?子这所以敬王也。王之敬子与所以敬王两读,各为见字歨词赋 。
[78]又梁下: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民起词,恐其语词。所恐者何?非第曰王也,乃王之不好勇也故以王不好勇一读为恐之止词。王乃读之起词,不好勇其语词也,不状字,以状好字也。以上明读之可口为起、止词者。
兼附于起、止两词。
[79]孟梁下: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大事小者一读,句之起词也。者字乃泛指人君,而为读之起词,事小其语词。以介字,大,以之司词,言何以事小之状也。此以大事小者五字连成,乃囫囵设一事小之人在,故此读用同静字。乐天者,句之表词,乐天者,三字亦读也,者字亦泛指人满足,为读之起词,乐天其语词,而乐为动字,天,其止词也。此句煞以也字,有决为如是之辞气。
[80]又梁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于王。——天下至者字,一读也题目为句之起词,以表何如之人,故视同静字。者字,读之起词,欲疾其君,其语词也。欲垳诉于王,句之语词也。
[81]又公上:管仲,会西,读之起词,为动字,所代字,指管仲,犹云管仲乃会西不为之人,以明管仲为何如人,用如静字,即为句之表词也。煞以也字,直决之辞气也。
[82]又滕下: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共六读,而仲子所居之室以及所食之粟两读为起词,余皆表词也。以上引读之可为静字者。
读之状句中动字者,或记行事之处,或明行事之时,或叙作事之故,或肖行事之式。
记行事之处者。
[83]孟公下: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当在宋也一读,起词,孟子自谓,页言可知,且下有予字,辞气已串。在宋,其语词,也字以顿读也,亦以重明其时也。此读记将有远行之处,并记其时也。
[84]又万上: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我起词,处畎亩之中,其语词,岂若两状字,以状处字,以明假为相比之意,共为一读,以记乐道之所。此记行事之处也。
至记成事之时者,如:
[85]孟滕下:尧舜既没,圣人之道息。——尧舜既没一读,记道息之时。
[86]又梁下: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比其反也一读。
记冻馁之时。
其记作事之故者,如:
[87]孟滕下:孔子惧,作春秋。——孔子惧一读,明作春秋之由。
[88]又公下:有寒疾,不可以风。——有寒疾,明不可以风之故。
[89]又滕上: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的大事,子为我问孟子。——父兄不足而恐其不能尽事两读,以明问孟子之故,而父兄百官不足于我又为恐其不能尽事之故。
至肖行事之式者,如:
[90]孟梁上: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若至也为读,望云霓,以状民望之式。
[91]又滕下: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犹至也为读,此以诸侯之失国比士之失位,皆谓比读,乃状读中之一也。比读皆后置,不若他读概置于前。
以上所引诸读之式,举隅耳,其详见后。
以上界说凡十三,大抵用以集句也。《文心雕龙》有云:‘位言曰句。’盖句读所集之字,各有定位,不可易也。观乎界说,证以所引,凡起词必先乎语词。语词而为外动字也,则止词后焉。如为内动字也,不必有后之者矣。间有介字与其司词系乎内动字而为加词者,则先后无常。语词而为表词也者,亦必后乎起词。凡状词必先其所广。夫静字以肖事物者,亦所以状名、代字也,故先所肖焉。推此意也,读之为起、止词者,先后各从其位。其用若状词者,亦必先其所状;不先者,惟以为所比之读耳。此句乵集字与其所位之大都也。
字类及句读示例
[0.3]今取史记孔子世家赞分注逐字之类以为式:余代读外动鱼贯氏名书名。想见两连动字其优异成绩为动人名。适内动鲁地名。观外动仲尼庙堂皆名车服同上礼器同上。诸静生名以介时名习动礼名其代家名。余代低徊状留内动之代不状能动去内动云外动。天名下静君王两名至内动于介贤静人名众静矣助。当动时名则迅荣内动。没内动则连已内动焉助。孔子名布衣两留。传外动十佩多余同上世名。学动者代宗外动之代。自介天名子名王侯两名中静国名言外动六静艺名者代。折动中名于介夫静子名。可动谓动至状圣静矣助。
今仍前书,于逐字下注其所居之次以为式:
余主次,居首读语词,后置孔氏偏次,在先书读之止词,在宾次,又为正次,故后之。想见语词也,其起词蒙上余字其读之起词为语词人宾次,又其为人三字成读,乃想见之止词。适语词,其起词仍蒙上文余字鲁司词,含一于字,犹云于鲁也。观语词,其起词同上仲尼偏次庙堂亦在偏次,然为仲尼之正次车服礼器观之止词,而四字皆居正次,犹云仲尼之庙堂中所阵之车服以及礼器也。诸静字,言生之多少,故先之生起词以介字时其司词习生之语词礼习之止词其代字而居偏次家司词,犹云于其家也。余起词低徊状留字,故先之留语词之止词,不状能,故先之能去语词云动字,后置,以明所述之事。天偏次下偏次,天之正次怒号王两正次,犹云天之下之君王,众矣之起词至于并作介字用贤人介字司词众矣表词。,对语词,其起词蒙上君王等字时止词则连字荣语词。没语词则已焉亦语词。孔子布衣起词。传语词十余世司词,含于字也。学者起词宗之语词。自介字天子王侯皆司词中国偏次,犹云中国之言六艺止词者者为起词,字必后置;又,自天字至者字,皆折之起词。折语词中作止词用于介字夫子其司词。可语词,其起词承上文,即夫子谓动字,附于可字至圣矣表词。
以上言起词者,即主次也;言止词者,即宾次也。
下仍引前书,为注句读以明之:
余读孔氏书此读也,既以言想见之时与想见之由,皆所以状想见也,故先之。想见句中语词其为人自成为读,乃想见之止词。适鲁言地之读,以表所观之地,广读,故先焉。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此言所观之器,下言习礼之人。诸生以时以时加词,言习之时,故亦先置习礼其家诸生至其家言习礼之人,可作一读,亦为观之止词,至此句止。余低徊留之读也,言不能之故,故先置不能去至此句止。天下君王至于贤人至此为起词众矣一句当时读,言时则荣句。没读,言时则已焉句,两小平句。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十余世为加词,至此一句。学者宗之又句。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至此为读,而为起词。折中于夫子句。以上之迢,亦可作读观,皆以言至圣之由可谓至圣矣句止。
以上界说都计二十三,凡以正名也。阅者先将界说之义玩萦有行,以知其命意之所指,与其孰后之辨,而后接观下巻,方能了然。切勿以其浅易而忽视之也。
实字卷之二
名字二之一
名字,所以名一切事物者,省曰名。
公名、本名
[1.1] 名字共分两宗:
一以名同类之物,曰公名。
"禽""兽"二名,凡名之不止名一物者,皆此类也。
一以名某人某物者,曰本名。
 曰“尧”曰“舜”者,古今来止名一人为尧,一人为舜,故称曰本名。嵩岳泰岱止一山之名,江淮河汉止一水之名,皆曰本名。
书籍有用本名为公名者。
[1]孟滕下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 ,王谁与为不善?——“薛居州”本名也,而此则公用矣,犹云“皆如薛居州之善士”也。
[2]孟尽上:附之以韩魏之家,如其自视#然,则过人远矣。——“韩”“魏 ”本名也,而用以表“富如韩魏者之家”,则公名矣。
又有用地之公名指人者。
[3]孟滕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四海之内”代指四海之人。
[4]史货殖傅:天下熙熙 ,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天下” 指天下之人。
[5] 李广列傅:故怒形则千里竦,威振则万物伏。—“千里” 指千里所居者指其所居之人也。
他如“陛下”“ 阁下”之名,皆以所居者指其所居之人也。
更有以地之本名指人者。
[6] 韩送杨支使序:知其客可以信其主者,宣州也;其主可以信其客者,湖南也。——“宣州”“湖南”两地本名也,今用以指宦于斯地之人。人以地名,古无是也,唐以后则然。

(1)马氏没有把话说清楚。‘故禽兽名为公名’,可以顺着上句理解为“禽”“兽”二名是公名,但本意可能是指“燕”“雀”“马”“牛”等, 为这些也都不是本名, 固有名词。
(2)以上两类都是修辞学上的“借代格”, 公名、本名十分别无关:用地之公名指人,所指仍是公名;用地之本名指人,所指仍是本名。又,“人以地名,古无是 ,唐以后则然’,不确。三国志诸葛亮传:‘英雄无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豫州指刘备。

群名、通名
[1.2]公名别分为二。(1)
一曰“群名”,所以称人物之棸者。
二千五百人为“师”,五百人为“旅”,二十五家为“里”,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故“师”“旅”“邻”“里”“乡”“党”皆群名也。
一曰“通名”,所以表事物之色相者,盖离乎体质以为言也。
(7)论学而: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温”“良”“恭”“俭”“让”皆夫子之德耳。又“恭”“寛”“信”“敏”“惠”与夫“刚”“毅”“木”“讷”“位”“讷”“名”“寿”等字,皆通名也。(2)

○1这里‘别分为二’,不是‘分为两类’的意思 ,是‘又从里面分出两类’的意思。
○2[7]的“温”“良”“恭”“俭”“让”与“智”“勇”“贤”“仁”“谦”等,词性相同,而后者被列入静字(见[4.2.2]节)。按文通体系,“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应为通名假借静字,与下[10]‘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中的“勤”“远”相类(见[1.3]节)。

通名假借
[1.3]昼中通名最习见,而通名往往假借静字。
(8)汉张敞传:夫心之精微,口不能言也,言之微眇,昼不能文也。——“精微”与“微眇”皆静字,今用为通名矣。
(9)韩释言:赐之大,礼之过,和之至,是三者于敌以下受之,宜以何报?——“大”“过”“至”三字,本静字也,而用为通名。
(10)韩上相公昼: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勤”“远”二字本静字,而用如通名。
(11)孟万下: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上”“下”“贵”“贤”本静字也,而用以指人。经籍中假借静字以为通名者,皆是也。
假借动字。
(12)韩上于相公昼:圣贤之能多,农马之知专故也。—“能”“知”动字也,而用如通名也。
(13)韩上郑相公昼:迫窃自计较受与报不宜在门下诸从事后。——“受”“报”动字也,而用如通名。
(14)韩答侯昼:冀足下知吾之退始不为退也。——“进”“退”动字也,而用作通名。其见于他昼者,不可枚举。
更有假借状字者。
(15)庄逍遥游:天之苍苍,其正色耶?——“苍苍”重言,本状字也,今假借为名。
(16)史商君列传: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两重言本状字也,而名用之。
(17)史屈原列传: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18)韩原道:彼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其小之也则宜。——义皆同上。
(19)孟尽下:贤者以其昭昭使个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上“昭昭”与上“昏昏”皆状字也,而用如名字。
名字辨音
[1.4]至同一字而或为名字,或为别类之字,惟以四声为区别者,皆后人强为之耳。稽之古籍,字同义异者,音不异也。虽然,音韵之昼,今详于古,亦学者所当切究.而况声律之文,惟此之务乎?爱録如干为则。
比。“皋比”,虎皮也,名也,当平读。礼学记之“比物丑类”,解比较也,则动字矣,当上读。而周礼夏官“大国比小国”,解亲近之义,亦动字也,则去读。
分。易系辞上“物以群分”,别也,动字,平读。礼礼运“礼达而分定”,名分也,则去读。
王。名用,平读。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动字,去读。
尼。“僧尼”,名也,平读。孟子梁惠王上“止戓尼之”,动字,去读。
令。动字,去读。
衣。名则平读。动字,去读。
妻。名则平读。动字,去读。
空。诗小雅白驹“在彼空谷”,静字也,平读。考工记函人“视其钻空”,名字也,上读。论语先进“回也其庶乎!屡空”,穷也,亦静字,去读。
思。名用。去读。动字,平读。
除。解殿陛也,平读。昼泰誓“除恶务本“,汉昼田蚡传”君除吏尽未“,皆动字,平读。惟诗唐风蟋蟀”今我不乐,日月其除“,解去也,则去读。
虑。淮南子道训“澹然无虑”,解思虑,名用,平读。昼太甲下“弗胡获”,动字也,去读。
冠。名用。去读。动字,平读。
咽。曰“咽喉”,名也,平读。曰“哽咽”,动字,入读。
庭。易节“不出户庭,名字,平读。庄子逍遥游”大有径庭“,静字,去读。
衷。昼汤诰“降衷于下民“,解方寸所蕴也,名字,平读。左传隐公九年“衷戎师”,当也,动字,去读。惟史记孔子世家赞“折衷于夫子”,此“衷”字平仄兼读。
扇。礼月扇“乃修阖扇”,又#也,名字,去读。束晳补亡诗“四时递谢,八风代扇”,动字,平读。
钉。名也,平读。动字,以钉钉也,去读。
乘。诗小雅六月“元戎十乘”,名也,去读。易亁“时乘六龙以御天”,解驾也。孟子公孙丑上“不如乘势”,解因也。诗豳风七月“亟其乘屋”,解治也,皆动字,平读。
奏。掦雄解嘲“独可抗疏时道是非”,解奏疏也,名也,去读。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解通也。礼祭义“祭不欲疏”,解稀也,一为动字,一为静字,皆平读。
培。名字,去读。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培塿无松柏””,小阜也,名也,去读。礼中庸“栽者培之”,养也,动字也,平读。
牵。挽舟索也,通“纤”,名也,去读。易夬“牵羊悔亡”,引也,动字,平读。
教。易观“圣人以神道设教”,解所以教也,名也,去读。
解教之也,动字也,平读。
荷。芙蕖也,名也,平读。论语宪问“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动字也,上读。
盛。昼泰誓“牺牲粢盛”,祀器中之黍稷也,名也,平读。易系辞上,“日新盛德”,静字也,去读。
屏。名也,平读,诗大雅板“大邦维屏”。动字,上读,礼王制“屏之远方”,解除去也。
钞。名也,去读,楮货名,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谓“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谓“小钞”,见宋史食货志。动字,平读,汉昼公孙#传“#期会日攻钞郡县”,略取也。又与俗“抄”字同解。
创。名也,平读。史记萧相国世家“身被七十创”,解伤也。动字,去读。孟子梁惠王下“创业垂统”,解始也,造也。昼益稷“予创若时”,惩也。
汤。名也,平读。楚辞九歌“浴兰汤兮沐芳”。又“殷汤”。去读,动字也,热水沃也。
量。名也,昼舜典“同律度量衡”。动字,平读,丈量,商量也,周礼夏官“量人”。
丧。平读,名也,论语八佾“临丧不哀”,持服曰“丧”。去读,动字也,又“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又子罕“天之将丧斯文也。”
楷。平读,名也,孔林之木。上读,动字也,礼儒行“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 ”,式也,法也,又“模楷”。
闻。去读,名也,声所至也,诗大雅卷阿“今闻今望”。又“声闻”。平读,动字也,昼尧典“俞,予闻如何”,闻知也。
传。去读,名也,“经传”与“驿传”“列传”之类。平读,动字也,续也,布也,礼曲礼上“七十曰老而传”。
号。去读,名也,“号令”“称号”之类,易涣“涣汗其大号”。又斎语“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平读,动字也。诗大雅荡“式号式呼”,大呼也。
膏。平读,名也,“脂膏”。又肥也,孟子告子上“所以不顾人之膏梁之味也”。去读,动字也,诗曹风下泉“阴雨膏之”。
称。去读,名也,权衡也,俗作“秤”。又度也。作动字用,易系辞上“君子以称物平施”,适可之也。平读,动字也,礼月令“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知轻重也。又掦也,礼表记“称人之美则爵之”。又言也,礼檀弓“言在不称微”。
剤。平读,名也,“质剤”,券昼也。去读,动字也,“调剂”“药剂”之意。
铺。去读,名也,贾肆,俗作“舗”。平读,动字也,诗序“赋之言铺陈今之政教善恶”,解布也。而“金铺”,则门之衔环者,亦名也。
坟。平读,名也,礼檀弓“古者墓而不坟”。仄读,静字也。昼禹贡“白坟”,“赤坟”,土膏肥也。
论。平读,名也,“评论”“鲁论”“斎论”之类。去读,动字也,昼周官“论道经邦”。礼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论之”。
弹。去读,名也,行丸也,又“弹丸”。平读,动字,鼓爪也,史记屈原列传“新沐者必弹冠”又纠劾也。
缘。去读,名也,衣纯也。汉昼公孙弘传“缘饰以儒术”,注云:“犹衣加纯缘也”。平读,动字,循也,“缘木求鱼”,又因也。
监。平读,名也。礼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诗小雅宾之初筵“既立之监”。去读,动字,视也,诗大雅皇矣“监视四方”。又“监”“鉴”通,昼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而官寺为“监”,名也,去读。
缝。去读,名也,礼檀弓“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平读,动字,以针#衣也,诗召南羔羊“羔羊之缝”。
亲。去读,名也,“亲家”“姻亲”之属,左传桓公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亲”。平读,动字,近也,爱也,“身亲庶务”,又论语学而“因不失其亲”。
桡。平读,名也,博雅“楫谓之桡”。去读,动字,易大过“栋桡”,枉也。又礼月令“乃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毋或枉桡”。
烧。去读,名也,野火曰烧。平读,动字,烧也。
操。去读,名也,“节操”“琴操”之属。平读,动字,礼曲礼上“必操几杖以从之”。
磨。去读,名也,石硙也。隋昼天文志“如蚁旋磨”。平读,动字,诗#风淇奥“如琢如磨”。
兴。去读,名也,趣也,“诗兴”“乘兴”之属,而“比兴”读亦同。平读,动字,诗#风氓“夙兴夜寐。”又静字,盛也,诗小雅天保“天保定尔,以暮不兴”。
担。去读,名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弛于负担”。平读,动字,国策秦策》“负昼担橐
骑。去读,名也,“车骑“骠骑”之类。平读,动字,跨马也。
难。去读,名也,礼曲礼上“临难毋苟免”,患难也。又诘#之解,则动字矣,平读。“难易”之解,静字也,亦平读。
藏。去读,名也,礼中庸“宝藏兴焉”。平读,动字,匿也,易文言“阳气潜藏”。又蓄也,易系辞“君子藏器于身”。
笼。去读,藏也,“箱笼”“药笼”。平读,动字,汉昼食货志:“尽笼天下之货物”。而盛矢之器曰“笼”,亦名也。
观。去读,名也,“宫观”“京观”之称,卦名同。平读,动字,昼盘庚上“予若观火”。
盐。平读,名也,周礼天官“盐人掌盐之政令,以供百事之盐”。去读,动字,礼内则“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
○1本条疑误。“楷”无动字用法,所引儒行例仍是名字,平声只是又读。
○2章云:诗序正义引注(周礼注)曰:‘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马氏以为诗序,误。
○3马氏原文只作天文志,章加‘隋昼’,并云:汉昼无此语,此例盖自康熙字典转引。字典仅着“天文志”,亦未详何史。惟隋昼无文志有‘譬之于蚁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蚁右去,磨疾而蚁迟’之语,字典或节取其辞也。
名字诸式
[1.5.1]名字骈列.按古籍中诸名往往取双字同义者,或两字双字同义者,或两字对待者较单辞气稍觉浑厚。
双字同义者,如:“规模”“威仪”“形容”“纪纲”“典章”“矩矱”“德政”“礼乐”“度数”“制度”“性命”之类。
其对待之名,率假借于动、静诸字。如:“古今”“是非”“升沉”“通塞”“升降”“可否”“安危”“出入”“宽严”“否泰”“因革”“盛衰”“进退”之属。
左传成公十三年吕相绝秦篇内,双字之名,难以尽举。如:“申之以盟誓,重之以婚姻”,又“文公躬擐甲冑,跋履山川,逾越险阻”,又“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又“又欲阙剪我公室,倾覆我社稷,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云云。
庄子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又“连之以覊馽。编之以皁栈”,又“故纯朴不残,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云云。汉文最浑厚,其名字多用双字。汉昼高帝纪内有“”,“愿为箕帚妾”。“珍宝尽有之”,“妇女无所幸”,“籍吏民,封府库”,“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仪”云云。
刑法志内,“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乱狱滋丰,货赂并行”,“畜积岁增,户口寖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夫刊至断支体”云云。盖有不可胜指者。

○1原只有一“云”字,章云:“疑夺‘云’字。”

[1.5.2]加字成名。名字之前,加静字以表其已然之情者,常也,兹不具论。而有时加一状字,如“不”字“无”字,于静字、名字之先,而并为一名者。
[20]左隐元:多行不义。——“义”静字也,“不”字先之,并成一名,而指不义之事。
[21]又昭四:晋有三不殆。——“殆”亦静字,“不”字先之,而 解为不殆之事。
[22]又文十八:且多行无礼于国。——“无礼”者,无礼之行也。
[23]韩与柳中丞昼:屠烧县邑,贼杀不辜。——“不辜”者,无礼之人也。
[24]史赵世家:愚者暗成事,智者睹未形,则王何疑#?——“未形”者,未见之事也。
[25]韩韦公墓志铭:上昼告所为不法若干条。——“不法”者,非法之事也。
名有一字不成词,间加“有”字以配之者,诗昼习用之,若所加“有”字无实义之可指,而为“有无”之解,亦散见于他昼。
昼经“邦”曰“有邦”,“居”曰“有居”,“夏”曰“有夏”,“政”曰“有政”。易经“家”曰“有家”,“庙”曰“有庙”。
诗经“北”曰“有北”,“#”曰“有#”,“梅”曰“有梅”。
左传“济”曰“有济”,“帝”曰“有帝”。
而国号之上,率加“有”字,如“有虞”“有殷”“有周”之类。以上见经传铎词。
若[26]庄子则阳篇:有名有实,是物之居。无名无实,在物之虚。可言可意,言而愈疏。——十三“有”字乃“有无”之解,非此例也。

○1此“无实义”之“无”疑为“有”之误,指下面所引[26]例。

[1.5.3]名后殿字。至于公名、本名后殿以“者”字者,所以特指其名而因以诠解耳义也。其殿以“也”字者,所以顿宕其名而因以剖明其义也。或迭用“也”字为殿者,则以历陈同类之事,要皆以助辞气之用耳。另详助字篇内。

公名殿“者”字者,论语所称“仁者”“知者”之类。
[27]论八佾:三家者以雍#。——“者”字特指意中所感之“人”,非泛常之“人”,而特诠其义于后。
[29]又庚桑楚:且夫二子者又何足以称扬哉?——其义同上。本名殿“者”字者。[30]庄逍遥游:南冥者,天池也。斎谐者,志怪者也。——南冥“”斎谐“皆本名,“者”煞之,所以为诠解之地步也。
[31]韩 答卫中行昼:如愈者又焉能之?——“者”所以特指也,犹云“有如是之愈何能为之耶?”
[32]史淮阴列传:至如信者,国士无双。——特指“信”以明其才之不可匹也。
[33]又高帝本纪:吕公者好相人。——“者”以特指“吕公”。
[34]又屈原列传: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者”指以上诸人而总纪之也。
名后殿以“也”字者,本名居多。
[35]论八佾: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他如“回也”“由也”“求也”之类,不一而足,皆顿宕其各而因以申明其义也。
[36]庄逍遥游: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所以申明之也。
[37]韩行难:斎也晋也,且有二与七十,而可谓今之天下无其人邪?——“斎”“晋”一顿,下则剖明其义,犹言“二国尚有二盗与七十人之可举,岂今天下无人耶?”
[38]公庄三十二年:般也,存,君何忧焉?
[39]又: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两“也”字殿诸本名之后,皆所以顿宕其辞气也。(3)
[40]韩郓州#堂诗序:惟郓也截然中居。——义亦如前。
“也”字殿本名见于古籍者亦有之。至如
[41]论语子罕:麻冕,礼也。
[42]又:拜下,礼也。——皆决断之词,不在此例。
[43]礼中庸: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44]韩与崔群昼:至于稻也,梁也,脍也,#也。岂闻有不嗜者哉?——“也”殿诸名之后,皆以历数同类之事。

○1 ○3“辞气”原作“词气”。
○2杨云:“仁”“知”二字,乃马氏所谓通名,此以为公名之例,亦误。今案此处“仁者”“知者”未详出处,如指“仁者乐山,知者乐水”,则“仁”“知”为静字,杨氏谓通名,亦非。

[1.5.4]要之,名无定式,凡一切单字、偶字,以至集字成顿成读,用为起词、止词、司词者,皆可以“名”名之。
[45]汉霍光传:君行周公之事。——“君”名也,单字而为起词者,其止词则为“周公之事”。
[46]又:霍氏之祸,萌于骖,乘。——“霍氏之祸”四字,为“萌”之起词,视同一名。“骖乘”偶字,名也,而为“于”之司词。
[47]又贾谊传: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凡人之智”与“礼者”“法者”皆为起词,又“已然”“将然”两皆状字,(1)而为“见”之止词,又“将然之前”“已然之后”集四字而成者,则为“于”之司词,用与名字无异。
[48]韩送畅师序:如吾徒者,宜当告之以二帝三王之道,日月星辰之行,天地之所以着,鬼神之所以幽,人物之所以蕃,江河之所以流而语之。——“二帝三王之道”,“日月星辰之行”,集字成顿,而为“以”之司词。“天地之所以着”至“江河之所以流”,四读也,亦为“以”之司词,皆作名字观。
[49]史赵世家:夫论至德者不如好色者也。——“好德如好色者也”一读也,而为“见”之止词,用如名字。(2)学者阅昼,要当玩索字句,则取譬宏矣。

○1 “两皆”原误作“皆两”。
○2“见”之止词应至“者”止,“也”不在内。此种情形,文通中多有,下不列举。
代字二之二
代字总论

【2.1】代字者,所以指名也,文中随在代名而有所指也。凡行文所以用代字者,免重复求简洁耳。
[1]孟滕下: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是」「之」皆代字,指上文「仲子之室」「仲子之粟」。①「彼」代字,代上文「仲子」。假使无代之者,则必字字重书,而行文累赘矣。
[2]史滑稽列传: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②「所」字与「葬」后两「之」字,皆用以代「马」也。如不用代字,则当云「马者王爱之马,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马?薄,请以人君礼葬马」云,岂不重复可厌!
① 杨云:「是」字指仲子所居之室非夷所筑,仲子所食之粟非伯夷所树而言,不单指仲子之室与粟也。

【2.1.1】凡为所代者,前乎代字而见者,曰前词。亦有后乎代字而见者,亦曰前词。盖意中必先有所代者,而后代者从之,则前者其意,不前者其文耳。
前词前乎代字。 [3]汉高帝纪: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之」指贤士大夫中之从游者,故「从游者」为「之」之前词。
[4]庄逍遥游: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之」指「天下」,故「天下」乃「之」之前词。
[5]孟告下: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两「其」字指宋牼之所以说秦楚也,「之」指秦楚也。故凡所指者,即其前词也。
前词后乎代字。 [6]孟公下: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之」指‘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一句而反先焉,所指虽后,而为「之」之前词犹若也。
[7]论语雍也: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同。
代字指前词,则所指非特一字已也,凡与前词攸关者胥指焉。故前词或为顿,或为读,或为所指。顿者,集数字而成者也。盖起词、止词、司词之冗长者,因其冗长,文中必点断,使读时不至气促。节者,集数句数读而成,词意毕达,无剩义也。
[8]论先进:如用之,则吾从先进。——「之」惟指「礼乐」二字。
[9]礼中庸: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见知而不侮,惟圣者能之。——「之」指前两句。[10]论颜渊: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是」字统指两句。
[11]孟尽下:及其为天子也,被紾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之」指「被紾衣,鼓琴,二女果」。
[12]史汲郑列传:东越相攻,上使黯往视之。——「之」指「东越相攻」一读。
[13]史酷吏列传: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调护之尤厚。——「于故人」至「贫昆弟」一顿,「之」指焉。①
[14]史游侠列传序: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是」指以上一节。②
[15]史滑稽列传:臣见其所持者狭而所欲者奢,故笑之。——「之」指道旁为此之人。「其」「所」两字亦各有所指。
① [13]「之」的前词应该是「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不包括「于」字。
② [14]「是」的前词应该是「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不包括「至如闾巷之侠」。

【2.1.2】有有代字而无前词者,则以所指者为共知之事理,读者可默会耳。
[16]孟尽上:附之以韩魏之家。——「之」悬指如此之人,亦无前词先之也。
[17]论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其」亦悬拟其人而指之也。
[18]庄骈拇: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其」亦悬拟之人,非有前词也。
[19]又则阳: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或之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之」指理,前文未见。
[20]论学而:学而时习之。——「之」指道,亦空指也。

【2.1.3】文内间有应用代字之处,其显豁者,不用固无害于义,亦有不用而文晦者。
[21]礼大学:此以没世不忘也。——注云:‘此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则「此」下含一「所」字明矣。①
[22]又: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即「民之所不能忘也。」
[23]庄大宗师:造适不及笑,献笑不及排。——应云「造适者不及笑」,盖「不及笑」乃「造适」之人,非其事了,故「造适」下舍一「者」字。下句同。
[24]史高帝纪:择可立立之。——犹云「择可立者立之」,盖所「择」者「可立」之人也。
[25]汉霍光传:曲突徙薪亡恩泽,燋头烂额为上客。——上文云「谢其邻人灼烂者」「而不录言曲突者」,则此二句犹云「曲突徙薪者」,「燋头烂额者」。
[26]韩胡良公墓神道碑:非其身力,不以衣食。——犹云「非其身所力者不以衣食」,而删「所」「者」两代字,句益遒劲。愚谓无害于义者,皆此之类,古籍中往往而有。[27]史淮阴侯列传: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而汉书删去「若」字,文义较晦。
[28]新唐书段秀实传云:柳宗元称太尉曰:‘吾戴吾头来矣。’——乃文自明。改唐书云:‘吾戴头来矣。’阅者纵不至误谓他人之头,然节去一「吾」字,便无精神。②史家积习,喜改旧文,类然。
① 章云:注,指朱熹氏集注。刘淇氏助字辨略云:‘「此以」犹云「是以」「所以」。’
杨云:「此以」疑与「是以」同。
② 文通原文费解。按文义,‘新唐书’应为‘旧唐书’,‘改唐书’应为‘新唐书改’。此与事实不符,见章氏浪。章云:按马说盖本宋邵博氏闻见后录卷十四而误。后录云:‘柳子厚书段太尉逸事:“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至郭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吾戴吾头来矣’”,宋景文修新书曰:“吾戴头来矣”,去一「吾」字,便不成语。「吾戴头来」者,果何人之头耶?’旧唐书段秀实传内不采柳宗元所书逸事,新书全就柳文删改,非改旧书,亦不着‘柳宗元云云’也。

【2.1.4】代字共别为四宗:曰指名代字,曰接读代字,曰询问代字,曰指示代字。各为疏解于下。

指名代字二之三
【2.2】指名代字更判两种:一指所语者,一指前文者。
指所语者,当前对语,不呼本名,惟取公共之字以代人己所称。己者,发语者也,其代字为「吾」「我」「余」「予」诸字。人者,或为所为语者,其代字为「彼」「夫」二字。①凡此代字,可无前词而直指者也。各字用法不同,今为引书一一以明知。

①原书「二」误为「之」。下【2.2.3】节只讲「彼」「夫」二字,「之」属于指名代字之指前文者。

【2.2.1】发语者吾字,按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动后之宾次,惟弗辞之句则间用焉,以其先乎动字也。若介字后宾次,用者仅矣。
用于主次。
[29]孟公下:吾甚惭于孟子。——「吾」在主次。
用于偏次。
[30]孟梁上: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三「吾」皆偏次也。
用于宾次。
[31]左襄十一年:楚弱于晋,晋不吾疾也。——犹云「晋不疾吾也。」此为弗辞之句,「吾」代字,止词,在宾次,而先于外动「疾」字。弗辞之句,止词为代字,位概先其动字,其例见后。
[32]韩送廖道士序:访之而不吾告,何也?——同上。
用于介字后宾次。
[33]左成十六:夫子当与吾言于楚,必是故也。——「吾」在宾次,而为介字司词,其仅见也。①
同一句法,孟子则易为「我」字。
[34]孟滕上:昔者夫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
我、予两字,凡次皆用焉。
用于主次。
[35]论为政:我对曰无违。
[36]孟万上:予既烹而食之矣。——此主次也。
用于偏次。
[37]孟梁上:于我心有戚戚焉。
[38]又公下:于予心犹以为速。——此偏次也。
用于动字后宾次。
[39]孟梁上:愿夫子明以教我。
[40]又公上:尔何会比予于是?——此动字后之宾次也。
用于介字后宾次。
[41]孟离下:尹公之他学射于我。
[42]论述而:天生德于予。——此介字后宾次也。
惟「我」字古书皆用之,而「予」字则论孟而外,鲜见于他书者。②
[43]史封禅书: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
左传吕相绝秦书内「我」字数见。
[44]史留侯世家: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
余字用于主次与动字后宾次者居多;若偏次,有间以「之」字者;而介字后宾次则罕见。
用于主次、宾次。
[45]左宣十五: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
[46]史晏子列传: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此主次也。
[47]楚辞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余」两用,皆动字后宾次也。
[48]韩丞厅壁记:余不负丞而丞负余。——「余」两用,一主次,一宾次。
用于偏次。
[49]史自序: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余」在偏次,间以「之」字。
[50]左襄十四: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同上。
[51]又襄十:既无武守而又欲易余罪。——同一偏次而无「之」字为间矣。
「吾」「我」「予」之为偏次也,概无「之」字为间,而「余」字有之,故特表之。
朕、臣两字,亦发语者自称也,书经用之。古者贵贱皆自称「朕」,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为皇帝自称,臣下不得 焉,至今仍之。古者「臣」字亦对人之通称,非如后世之专指臣下也。
朕。
[52]书大禹谟:朕宅帝位。
[53]又汤诰:罪当朕躬。
[54]史始皇本纪:吾慕眞人,自谓「眞人」,不称「朕」。——所引「朕」字,一主次,一偏次,一宾次。
至「台」字则散见于书经。
臣。
[55]史信陵君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臣」乃朱亥对公子自称,非有君臣之分。「臣」者,仆也,如今之自称「仆」云,秦后乃专指臣下矣。
①章云:史陆贾传:‘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韩祭十二郎文:‘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吾」在动字后宾次。左桓六年:‘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史张仪传‘为吾谢苏君’,「吾」在介字后宾次。
②杨云:诗书中屡见。

【2.2.2】代与语者,尔、汝两字各次皆用。若字用于主、宾两次,偏次则惟用于称呼之人,未有用于物者。而字用于主此者其常,偏次亦惟合于称呼之人,宾次则罕用之。
尔。
[56]左宣十五: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尔」之在宾次、主次也。
[57]孟万下:尔为尔,我为我。——「尔」在介字后宾次也。①
[58]又: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立也。——「尔」在偏次。
女。
[59]左僖二十四: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女」三用,其一主次,其二宾次,其三又主次也。
[60]左文十八: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女」两用,其一偏次,其二宾次。
[61]汉陆贾传:与女约,过女,女给人马酒食,极欲。——「女」三用,其一介后宾次,其二动字后宾次,其三主次。
若。
[62]庄齐物论: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若」字四用,其一介后宾次,其二主次,其三动字后宾次,其四又主次。
[63]史曹相国世家:若归,试私从容问而父曰。——「若」在主次。
[64]又:然无言吾告若也。——「若」在宾次。
[65]史项羽本纪: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汉书作‘:吾翁即汝翁,必欲烹乃翁,则幸分我一杯羹。’是则「若」「而」「乃」三字皆「汝」也,皆用于偏次,且皆附于称呼之人。②
而。
[66]左宣十五: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而」在主次。
[67]史留侯世家:吕后眞而主矣。——「而」在偏次。
[68]又曹国相世家:若归,试私从容问而父曰。——「而」在偏次。
[69]左定八:而先皆季氏之良也。——「而」在偏次。且皆合于称呼之人,未有合于物者,与「若」字同。③

经史内指与语者,皆用「子」字。「子」,男子美称,名也,然每用如代字,故在偏次必间以「之」字。文中凡语所亲者曰「尔」「汝」,此韩祭十二郎文与祭女挐文迭呼「尔」「汝」者也。而语所友者,古曰「子」,今曰「君」,曰「公」,曰「执事」,曰「阁下」,则又以代「尔」「汝」之代字矣。

①杨云:此「为」字乃论语‘子为谁’之「焉」,是动字,非介字。
②③章云:马氏谓「若」「而」「乃」三字之偏次,惟合于称呼之人,未有用于物者,其说非也。如史吴王濞传‘若状有反相’,管子山权数‘赐若服中大夫’,吕览慎大‘若国有妖乎’,左昭六年‘而罪一也……而罪二也……而罪三也’,齐策‘刬而类’,史张仪传‘我不盗而璧,皆非罕见之例。至「乃」字之用于物者,在尚书中不胜枚举,费誓一篇,「乃」字凡十见,其下多为「弓矢」「甲胄」「戈矛」等字。 今案:章氏案语甚是,惟管子一似应解作变宾语,非偏次。

【2.2.3】所为语者,惟一彼字用于句之主次,而读之主次则用「其」字(另详)。「彼」字用于宾次者其常,而用为偏次者则为指示代字矣。至「他」「伊」「渠」三字,经籍中虽有其字,而无「彼」字之解,为此解者,盖后世俗文假用耳。夫字间与「彼」字互用或单用,惟主次耳,他次则未之见也。用于偏次者,则亦为指示代字,非此例也。
彼。
[70]孟梁上:彼夺其民时。
[71]又:彼陷溺其民。——而{彼}字无前词,皆指所为语之{王}。
[72]孟滕上: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两「彼」字,一主次,一宾次。
[73]又梁上:以小易大,彼恶知之?——「彼」在主次,指前之「百姓」也。
[74]史留侯世家:彼背其主降陛下。①——「彼」在主次。
[75]韩师说:彼与彼,年相若也。——两「彼」字,一主次,一介后宾次。
[76]史留侯世家:上怪之,问曰:‘彼何为者?’——「彼」在主次。
[77]汉贾宜传:彼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彼」亦在主次。
统观以上「彼」字之在主次,若易以「其」字,则不文矣。此「彼」为句之主次而「其」为读之主次两字之别耳。
[78]孟梁下:君如彼何哉!
[79]又尽下: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
[80]又滕下:如枉道而从彼。何哉?
[81]又尽上:何不使彼为可几及而日孳孳也。
——以上「彼」字,皆在宾次。孟子内「彼」字多用于宾次,皆有轻视口气,他书则不概见。
[82]左僖二十八:君退臣犯,曲在彼矣。——盖「在」字后习用「彼」字。
夫。
[83]汉贾仪传:彼且为我死,故吾得与之俱生;彼且为我亡,故吾得与之俱存;夫将为我危,故吾得与之皆安。——「彼」两句两用, 第三句易「彼」为「夫」,皆在主次,此「彼」与「夫」互用之明证也。
[84]孟尽上:夫有所受之也。——「夫」单用,主次,如易为「彼」亦可。
[85]公庄三十二: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两「夫」字皆作「彼」字解。
[86]左襄二十六:夫独无族姻乎?——「夫」亦「彼」也。
「彼」「夫」二字用于偏次者,则有指示之意,详于指示代字。②

①章云: 留侯世家无此语。
②参下【2.5.2.1】【2.5.2.2】节。

【2.2.4】指名代字用以指前文者「之」「其」二字最为习用。韵会解「其」为指物之辞,所谓「物」者,兼人物言,且兼人己言。
[87]左隐元:爱公叔段,欲立之。——「之」指「叔段」,指人。
[88]又:请京,使居之。——「之」指「京」,指物。
[89]史汲郑列传:合己者善待之,不合己者不能忍见。——「之」指人。
[90]史冯唐列传:困以内者,寡人制之,困以外者,将军制之。——两「之」指困内外之事。此「之」之指人、物者。
[91]史大宛列传:大禄怒其不得代太子也,乃收其诸昆弟。——两「其」字,一主次,一偏次,皆指大禄。
[92]又:夺行者官过其望,以适过行者皆绌其劳。——两「其」字偏次,指两等之人。
[93]庄其物论: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前两「其」字,皆主次,指万不同之穷。
[94]又人间世: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决之之怒也,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五「其」字皆指「虎」。此「其」之指人、物者。
[95]史信陵君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之」指「朱亥」,对「公子」自称,谓己也。
[96]秦策:今先生俨然不远千里而庭教之。——「之」,秦王对苏秦言,谓己也。
[97]韩上张仪射书:愈蒙幸于执事,其所从旧矣。若宽假之使不失其性。——「其」偏次,「之」宾次,皆愈谓己也。
[98]韩刘正夫书:足下家中百物,皆赖而用也,然其所珍爱者必非常物。——「其」主次,指与语之人。
[99]又崔羣书:足下之贤,虽在穷约,犹能不改其乐。——「其」偏次,指与语之人。
[100]孟滕上: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其」主次,滕文公自谓也。惟「之」字无指与语者,「其」字所指,人己无分。
【2.2.5.1】之字单用,宾次者其常。
[101]史封禅书:臣师非有求人,人者求之。「之」乃「求」之止词,位居宾次。
[102]史陆贾传:试为我着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之」,「得」之止词。
[103]庄人间世:有人于此,其德天杀。与之为无方则危吾身。——「之」两用,皆介后宾次。
[104]又: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达之人于无疵。——「之」凡四用,皆宾次也。
[105]左昭二十五:君其许之,政自之出久矣。——「之」两用,亦皆宾次。
[106]韩与卫中行书:存乎己者,吾将勉之,存乎天,存乎人者,吾将任彼而不用吾力焉。——「之」在宾次。
[107]论颜渊: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之」亦然。
[108]孟离上: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之」两用,一「与」字后,一动字后,皆宾次。
[109]韩原道:是故以之为己,则顺而祥。——「之」,「以」字后宾次。
[110]又盘谷序:与之酒而为之歌曰。——「为」介字也,「之」其司词,在宾次。此本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扎观乐篇内「为之歌」等句。
【2.2.5.2】「之」字有为主次者,经籍中仅一二见。
[111]礼檀弓: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闻之死」,「之」为「死」之主次。「闻之死」,犹之「闻其死」也。然究不若「闻其死,请往」之顺也。
[112]荀子王制: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第一「之」字主次。「之所以」作「其所以」,语气更顺。
【2.2.5.3】「之」在「为」字后有偏次之解,其它动字后,则「之」为偏次者仅矣。
「之」在「为」字后。
[113]公成十五:为人后者,为之子也。——下云:「为人后者为其子」,则「之」解「其」字之确证。故[之]居偏次。
[114]论先进:吾不徙行以为之椁。
[115]又公冶: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之椁」「之宰」「两之」字,可作「其」字解。
[116]史匈奴列传:今天下大安,万民熙熙,朕与单于为之父母。——「之」偏次,犹云「为其父母」也。
[117]又廉颇列传: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犹云「吾羞为其下」也。
[118]庄逍遥游:覆杯水于坳堂上,则荞为之舟。—犹云「则荞可为水之舟」也。设改作「则荞为舟焉」亦通。「焉」者代「于此」也,故「之」字应作转词,群后。前引「吾不徙行以为之椁」句,「之」亦转词也。
[119]赵策:亡则二君为之次矣。——云「为其次」也。
[120]又:彼则肆然而为帝,过而遂正于天下,则连有赴东海而死矣,吾不忍为之民也。——云「其民」也。
[121]韩上于襄阳书:莫为之前,虽美而不彰,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犹云「为其前」「为其后」也。
[122]左哀元: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云「为其庖正」也。
「之」在其它动字后。
[123]左昭五:国家之败,失之道也,则祸乱与。——云「失其道」也。
[124]韩文畅师序:人固有儒名而墨行者,问其名则是,校其行则非,可以与之游乎?如有墨名而儒行者,问之名则非,校其行则是,可以与之游乎?——前云「问其名」,后云「问之名」,则「之」可通「其」而在偏次,且不在「为」字之后。然究不若「问其名」之为词顺也。
[125]左昭十六: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上「之」字可作「其」字解。
[126]史项羽本纪:项王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犹云「夺其权」也。然此「之」字可作转词解。故除「为」字外,「之」字在动字后而为偏次者仅矣。①
[127]书秦上:作之君,作之师。——犹云[为之立君,为之立师]也。昌黎本此,于原道作「为之君」「为之师」,于句甚顺。而其后连用「为之衣」「为之食」「为之宫室」「为之工」诸句,诸「之」字皆不可以偏次例之。盖可解作「为之立君」,「为之立师」云云,则「之」为司词矣。

○1马氏对于「之」字的偏次的用法似乎并非深信不疑。他一方面举出许多「之」等于「其」的例子,另一方面又在[124][118][126]三例的说明中说这个位置上的「之」也可以解释为转词。而这三个例句与别的例句并无明显不同之处,可见马氏对这一句式的分析很有点举棋不定。

【2.2.5.4】「之」在偏次,有指示之意,与「此」「是」诸字同义,则为指示代字。①
[128]庄逍遥游:之二虫,又何知?——「此二虫」也。
[129]又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知以此言」也。
[130]又逍遥游:之人也,之德也,将磅礴万物以为一世蕲乎乱。——「之人」「之德」,犹云「此人」「此德」。
○1指示代字内特指代字节(【2.5.2】)未收「之」字,失于照应。

【2.2.5.5】「之」合「于」字,疾读之曰诸,书中「诸」字代「之于」者常也,而亦有单用「之」字以代「诸」者。①
[131]论卫灵公:子张书诸绅。——郎云「子张书之于绅」也。
[132]左襄二十六:弃诸堤下。——「弃之于堤下」也。
[133]鲁语: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求之于故府」也。
[134]论宪问:与文子同升诸公。——「升之于公」也。
[135]汉董仲舒传: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此「诸」「之」互用之证。
[136]又贾谊传:臣请稽之天地,验之往古。——犹云「稽之于天地,验之于往古」也。
[137]孟滕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之」「诸」互用。
[138]焊与崔羣书:至于心所仰服,考之言行而无瑕尤,,窥之阃奥而不见畛域,明白淳粹,辉光日新者,惟吾崔君一人。——两「之」皆代「之于」也。
[139]又左司马李公墓志铭:谗宰相者言之上曰。——「言之于上」也。
[140]史孟荀列传:作先合,然后引之大道。——「引之于」也。
[141]又廉颇相如;列传:得璧传之美人以戏弄臣。——「传之于」也。
「诸」代「之于」,而「于」与「乎」同声,故「诸」又代「之乎」。
[142]论雍也:尧舜其犹病诸?——「病诸」者,「病之乎」也。
[143]论先进:子路问:‘闻斯行诸?’——「行之乎」也。
[144]左文五: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忽之乎」也。
以上「之」代「之于」皆有所指。
若「145」礼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亦代「之于」则惟代其声耳,此「之」字乃所以成读之语气,而非有所指也,其例见后。经学家直谓「之」当作「于」,并无左证。盖不知「之」代「之于」之例,更不知「之」为成读之语气,故未免武断耳。②

○1杨云:古人文字最喜省略介字,廉颇传、孟荀传、贾谊传、李公墓志四例,皆省去介字「于」字耳,非以「之」代「诸」也。
○2章云:经学家,盖指王引之氏。王氏经传释词九云:‘「之」犹「于」也。「诸」「之」一声之转,「诸」训为「于」,故「之」亦训为「于」。礼记檀弓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言“于死而致死之,则不仁;于死而致生之,则不知也。”郑训「之」为「往」,失之。大学曰:“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言“于其所亲爱而辟焉。”郑训「之」为「适」,亦失之。朱熹章句亦云:‘「之」犹「于」也。’按此「之」字似当从郑训,「适」也,「往」也,「至」也。‘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犹言「至其所亲爱而辟焉」。

【2.2.6】其字指名有两用焉:一为读之起词而居主次,二以附名而居偏次。「其」为读之主次者,或其读为一句之起词,或为一句之止词,或其读有连字而词气未全者。至承接之读,则「其」字仍居主次,而为接读代字,非此例也。若「其」字附名,或指前文,或代「己」字,或有指示之意,则皆先乎名而居偏次,与静字无异。
【2.2.6.1】读为一句之起词而「其」字在主次者。
[146]孟梁上:恶在其为民父母也?——问句倒文,犹云「其为民父母也果何在乎」,故「其为民父母也」之读,乃「在」之起词,而「其」字,其主次也。
[147]孟告下:其为人也好善。——「其为人也」一读,乃「好」之起词,「其」字,其主次也。
[148]孟万下:其之,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尔「其」皆读之主次。
[149]史匈奴列传:故其见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其困败,则瓦解云散矣。——「其见敌」一读,乃「逐利」之起词,「其困败」一读,乃「瓦解」之起词,两读皆以「其」字冠之。
[150]又管晏列传: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其」冠读,居主次,而读为「善」之起词。
[151]又汲郑列传:其见劲礼如此。—“其见劲礼”一读,乃「如此」之起词,而「其」字主之。
[152]论里仁: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其为仁矣」一读,「其」字,其主次也。
[153]庄列御寇:故其就义若渴者,其去义若热。—「其就义」「其去义」两读,「其」字主之。
【2.2.6.2】读为一句之止词,而「其」字为其主次者。
[154]孟梁上: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为?——「其无罪而就死地」,读也,而为「隐」之止词。盖「王」所「隐」者非其「牛」也,乃「牛」无罪而死」也,①「其」字,主次。
[155]孟滕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其齐也]乃「求」之止词,而「其」字主之。
[156]孟万上: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其贵」「其富」乃「欲」之止词。盖所「欲」者非其「人」也,乃欲「其人之贵」「其人之富」也。
[157]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同一句法。句中「之」「其」两字同指一人,而两字卒不可互易者,则「之」必宾次,而「其」必主次之故耳。
[158]孟告子上:天下莫不知其姣也。
[159]又:人见其禽兽也。
[160]孟尽下:恶莠恐其乱苗也。——诸句,「其」皆主次。
[161]韩与崔羣书:人无贤愚,无不说其善,伏其为人。—「其善」「其为人」,皆止词之读也。
[162]又:青天白日,奴隶亦知其清明。——「其清明」,「知」之止词。
[163]又上宰相书:则将大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其仁之也」,「望」之止词。
[164]赵策:且秦无已而帝,则且变易诸侯之大臣,彼将夺其所谓不肖,而与其所谓贤,夺其所憎,而与其所爱。——四「其」字皆读之主次,而四读皆止词也。
[165]左僖二十三: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两「其」字,读之主次,而为「闻」字「观」字之止词。
[166]赵策: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其远也」,「悲」之止词。

①「也」字前原衍「故」字。

【2.2.6.3】读蒙连字而「其」为主次者。①
[167]孟梁上:为其象人而用之也。——「为」连字,蒙读以言其故,而「其」字为读之主次。
[168]孟梁下: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比」连字,蒙读以记其时,而「其」字主之。
[169]孟公上: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犹」亦连字,蒙读以为比。
[170]孟尽上:如其自视欿然,则过人远矣。——「如」连字,蒙读以为假设也。
[171]左僖二十八: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以」连字,蒙读以言故。
[172]又: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若」字假设之词,连字也。
[173]又昭二十: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虽」字,推宕之连词也。
[174]史平原君列传:士方其危苦之时易德耳。——「方」字记时之连字也。
[175]又项羽本纪:会其怒,不敢献,君为我献之。——「会」亦记时也。
以上诸蒙连字者,皆词气未完之读,而主次则惟「其」字,易以「彼」字则不词矣。

○1云:「为」「比」「以」「方」皆介字,「犹」,同动字。马氏俱以为连字,误矣。今案:马氏本人也看到了这一点,他在【8.0】节说:‘四宗连字,其不为义而有当虚字之称者盖寡。盖皆假借动字、状字以为用’。

【2.2.6.4】「其」字用于偏次者,最为习见。
[176]孟梁上: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其」指「百姓」,犹云「百姓之财」,故在偏次。
[177]孟梁下: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其」指「工师」。
[178]庄在宥:其热焦火,其寒凝冰,其疾俛仰之间,而再抚四海之外。——「其」指上文「人心」也。
[179]史屈原列传: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诸「其」字指上文「离骚」,皆偏次也。书籍中「其」字为偏次者,所在皆是。
【2.2.6.5】「其」解如「己」字者,则所指必同一句读也。
[180]孟梁上:彼夺其民时。——「夺己民之时」也。
[181]又公下:谏于其君而不用,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两[其]字皆谓己也。
[182]又尽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五「其」字亦谓己也。
[183]庄胠箧: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四「其」字亦谓己也。
[184]史货殖列传:人各人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两「其」字代己字。
[185]礼大学: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四「其」字谓己也。
[186]韩何蕃传:蕃之力不任其体,其貌不任其心。—「其体」「其心」犹云「己体」「己心」也。
以上所引,「其」字为偏次者,皆指同句同读之起词也。
【2.2.6.6】「其」字用为指示者①。
[187]史项羽本纪: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犹云「非有如此之人」也。
[188]左昭五:苟有其备,何故不可?——郎云「苟有如是之备」也。
[189]史文帝本纪:其岁,心垣平事觉。——「其岁」者,「是岁」也。
[190]后汉礼仪志:其日,乘与先到辟雍礼殿。——「其日」者,「是日」也。
○1然是‘用为指示’,就应该归入指示代字节。然而,指示代字节([2.5])内未收「其」字,失于照应。

【2.2.6.7】「其」有指示之意而习以为更端之语者。
[191]史大宛列传:其属邑大小七十余城,众可数十万。其兵弓矛骑射。其北则康居,西则大月氏,西南则大夏,东北则乌孙,东则扜罙于寘。于寘之西,则水皆西流注西海。其东,水东流注盐泽,盐泽潜行地下。其南则河源出焉。——皆用「其」字蒙句以为更端。而其后句法同者,则省「其」字,如「其北」后则惟云「西则大月氏」,至更端处,则又云「其东」「其南」云。①
[192]书经无逸:其在高宗。
[193]又:其在祖甲。——则「其」字单用以为更端也。
○1章云:「其属邑」「其兵弓」「其北」与「其东」「其南」诸「其」字,杨氏以为代「大宛」及「于寘」,不应既有指示之意,又兼是更端之词。

【2.2.6.8】更有「其」字用为分数之母而在偏次者。
[194]孟公上: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犹云「其二人之中孰贤」也。
[195]孟公下: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其一」者,犹云「三者中之一」也,「其二」者,犹云「三者中之二 」也。
[196]左闵二: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其谁立」者,犹云「诸子之中立谁」也。
至[197]韩上崔虞部书:三人之中,其二人者,固所传闻矣。——「其二人者」,犹云「三人中如彼二人者」云。则「其」字有指示之意而非为分母矣。
【2.2.6.9】「其」字用诸宾次罕见。
[198]韩殿中侍御李君墓志铭:星官历翁,莫能与其校得失。—「与其校得失」犹云「与之校」也。
[199]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之。——「给其食用」,犹云「给之食用」也。①
[200]韩左司马李公墓志铭:是与其故,故得用。——言「与宰相有雅故」也。所引三「其」字,皆在宾次,诚不概见。
○1杨云:「给其食用」,犹云「供给他的食用」,「其」在偏次。

【2.2.7】指名代字,除「之」「其」两字外,有此、是、斯、兹四字,各指前词,而人己无分,且主、宾、偏三次胥位焉。日知录谓‘论语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二,而言「此」者一而己。大学成于曾氏之门人,而一卷之中,言「此」者十九。语言轻重之间,世代之别从可知己。’蒙按尚书多言[兹],论语多言「斯」,而孟子则通用「此」「是」诸字,惟引书一言「惟兹臣庶」而已。至「是」「此」二字,确犹不可互易之处。凡指前文事理,不必压陈目前,而为心中可意者,即以「是」字指之。前文事物有形可迹,且为近而可指者,以「此」字指之。①博雅云:‘「是」,「此」也。’六书故云:‘「此」,犹「兹」也,「斯」也。’总承上文之辞。

是。居主次。
[201]孟梁上:是乃仁术也。——「是」指以羊易牛之是。
[202]又滕上:是率天下而路也。——「是」指许行之道。
[203]又公下: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是」指齐王。
[204]左哀二十五:是食言多矣。——「是」指郭重。
[205]又昭十二:是良史也,子善视之。
[206]又: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两「是」字指之人。以上皆为主次。
居宾次。
[207]孟公上:无是馁也。
[208]又:姑舍是。
[209]又离下:有本者如是。——三「是」字指前文之事。
[210]庄养生主:天之生是使独也。——「是」指上文右师。
[211]汉高帝纪:非尽族是,天下不安。——「是」指上文诸将。以上皆宾次。
「是」字习为「于」「以」两介字所司。「是」为「于」字所司者则后焉,而为「以」字所司者必先焉。其它介字鲜有为所司者。②
[212]孟梁上:吾何快于是?
[213]又公上:尔何会比予于是?
[214]又公下:则不敬莫大乎是》——两「是」字皆后「于」字。后「乎」字者亦然。「乎」「于」固可互也。
[215]汉郑吉传:吉于是中西域而立莫府。
[216]左僖十五:于是展氏有隐匿焉。——两「是」同上。
[217]庄天道: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
[218]左僖十五: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
[219]孟梁上:是以后世无传焉。
[220]又告上:是以若彼濯濯也。——四「是」字皆司于「以」字而居先焉,此定式也。③
「是」字用于偏次者,凡书皆有。
[221]孟梁上:是心足以王矣。
[222]又公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
[223]汉高帝纪: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是」附于名,皆有指示之意。
此。 用于主次。
[224]孟梁上:此率兽而食人也。
[225]又离下:此亦妄人也已矣。
用于宾次。
[226]孟梁上:贤者亦乐此乎?
[227]又公下: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
[228]又梁下:今王鼓乐于此。
[229]又公上:虽由此霸王不异矣。
用于偏次。
[230]孟梁上: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231]又公上:惟此时为然。
[232]又:今此下民。——凡「此」皆指上文之物,或当前可指之事也。
[233]左庄二十二:陈衰,此其昌乎!——「此」,主次,指人,敬仲也。
[234]史货殖列传:此有知尽能索耳。——「此」主次,指上文之人。
[235]汉高帝纪:此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还乡。——「此」指上文陈樊等,「此」与「是」字无异。详观以上所引诸句,「是」「此」二字之别,学者可自得之。
斯。居主次、宾次。
[236]论公冶:斯焉取斯?——上「斯」主次,指「其人」,下「斯」宾次,指「其德」。
[237]论述而: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238]又泰伯:于斯为盛。——「斯」为「于」后司词,而在宾次。
居偏次。
[239]孟梁上: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240]又梁下:必先斯四者。
[241]又:凿斯池也,筑斯城也。
[242]又离上:斯二者天也。——五用「斯」字,皆附名而在偏次。
兹。
[243]吕览重言:兹故不言。
[244]左昭元:兹心不爽。——两「兹」字一主一偏。
[245]书大禹谟:念兹在兹。
[246]论子罕:文不在兹乎?
[247]诗大雅绵:筑室于兹。——四「兹」字皆在宾次。

○1杨云:以马氏此说细按下文马氏所举诸例,‘此率而食人也’,「此」字指前文事理,乃不用「是」而用「此」。‘是良史也’,其时有形可迹,近而可指,亦用「是」而不用「此」。又马氏所举之例比较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此率兽而食人也’,句法完全相同,乃一用「是」,一用「此」。若取其文易为‘此率天下而路也’‘是率兽而食人也’,又未尝不可通。
○2杨云:「自是」「由是」,乃古书习见之例,是「是」字常为介字「自」字「由」字所司。
○3章云:孟子万章下‘以是为不恭’,左传襄公十三年‘以是观之’,哀公元年‘以是求伯’,壳梁传桓公三年‘以是为近古也’,礼记三年问‘以是象之也’,皆「以」先于「是」之例。 今案:马氏所举例,「以」作「因」解;章氏所举例,「以」作「用」解。一居「是」后,一居「是」先,似非偶然。

【2.2.8】「于」,介字也,不司「之」 字。凡用「于之」两字之处,焉字代焉。①玉篇云:‘「焉」,「是」也。’高邮王氏云:‘「焉」,「于是」也。’「焉」代「于是」者,指事也,代「于此」者,指地也,代「于之」者,指人也。「焉」代「之」字者,惟用于宾次耳。然皆用以煞句也。其用于句中者,藉以顿挫耳。「焉」字别用,散见于后。
「焉」代「于是」「于此」「于之」用以煞句。
[248]论宪问: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忠焉」者,「忠于君」也。「忠」为内动字,不若「爱」为外动字也。上云「爱之」,则下句当云「忠于是」矣。而「于是」不习用,故「焉」代焉。
[249]左襄二十一: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王施惠焉」者,「施惠于书」也。
[250]史屈原列传:其存君与国而欲反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三致意焉」者,「三致意于是」也。
[251]左隐元: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虢叔死焉」者,「虢叔死于此」也。
[252]又隐十一:使营菟裘,吾将老焉。——「吾将老焉」者,「老于此」也。
[253]又僖五:初,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置薪」者,「置薪于此」也,以上「焉」代「于是」「于此」者,皆以煞句也。

二事相比,必用「于」字以置所与比者先,而「焉」代「于此」,用煞比较句者,最为习见。
[254]孟梁上:晋国,天下莫强焉。——「莫强焉」者,莫强于是」也。
[255]孟梁上:曰殆有甚焉。——「甚于是」也。
[256]孟尽上:乐莫大焉。
[257]又:求仁莫近焉。——皆此类也。
[258]左僖二十四:尤而效之,罪又甚焉。——「甚于是」也。
「焉」代「于是」「于此」用于句中者。
[259]论雍也:女得之人焉尔乎?——犹云「女于此得人耳乎?」
[260]孟梁上: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犹云「尽心于此耳矣」。孟子正义引高诱注「焉」作[于是]截。②
[261]公宣六: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犹云「无人门于此者,无人闺于此者」。
[262]汉文帝纪:是从事焉尚寡,吏未加务也。——犹云「是从事于是者伤寡」也。
[263]韩柳子厚墓志铭: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犹云「又下石于是者」也。
[264]荀子议兵: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犹云「入于此即焦没耳」。
[265]礼月令:天子焉始乘舟。③——犹云「天子于是始乘舟」也。「于是」者,「于其时」也,古书习用之。
[266]晋语:乃立奚齐,焉始为令。——同上。惟高邮王氏必以「焉始」两字连读,似牵合耳。④「焉」代「于是」者,记始为令之时也,「始」,记其事之缘起也,两者有不必相连者矣。

「焉」代「之」者。
[267]孟子梁惠王下: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
[268]论卫灵: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此「焉」可代「之」证,惟「焉」以煞句较宜耳。
[269]左僖二十三: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下句「焉」代「之」,以煞句也。
[270]史十二诸侯年表序:秦因雍州之固,四国叠与,更为伯主,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焉」代「之」,上指秦。
[271]汉循吏传:太守甚任之,吏民爱敬焉。——同上。
[272]韩送文畅师序:惜其无以圣人之道告之者,而徙举浮屠之说赠焉。——亦前意也。
[273]又画记:绝人事而摸得之,游闽中而丧焉。
[274]又:余幸胜而获焉。「焉」代「之」,以殿句也。

○1陈云:马氏以「焉」为代字而解为「于此」「于是」之义。「焉」亦助字,非代字也。如孟子‘于此有人焉’,公羊传‘隐于是焉而辞立’,北史‘于焉靡既’等例,决不能仍认「焉」为代字也。用「焉」之时,往往不须目的副语,或略去「于此」「于是」等字,此径以「焉」字为代字则不可。
○2章云:孟子正义,清焦循撰。循字理堂,江苏甘泉人。高诱,汉涿郡人,着有字经解,及注战国策吕氏春秋淮南子等。
○3章云:今本礼记作‘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天子始乘舟。’王氏经传释词以为「焉」字应从吕氏春秋置「始乘舟」上,马氏所引盖从释词。
○4章云:经传释词训「焉」犹「于是」,引仪礼聘礼礼记月令晋语山海经诸例,以为‘皆古人以「焉始」二字连文之证’,证明今本月令之误,非谓「焉始」两字必须连读也。
【2.2.9】「身」「亲」「自」「己」四字,皆重指代字,人己通称,而身、亲二字必居主次。「身」者,明其人之与其事也,「亲」者,表其人之行其事也,有动静之分焉。
身、亲。
[275]史项羽本纪:乃谴其子宋襄相齐,身送之至无盐。——「身送之」,记宋义之自送也。
[276]汉高帝记:必身劝为之驾。——必自往劝也。
[277]史项羽本纪: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羽自经七十余战也。
[278]荀子议兵:身苟不狂惑戆陋,谁睹是而不改也哉?——「身」苟不」如是者,其人苟不如是也,指其人,不必指其行也。
[279]韩潮州请置乡校牒:刺吏县令不躬为之师,里闾后生无所学耳。——「不躬为之师」者,不自为其师也,「躬」犹「身」也。
[280]秦策:寡人乃以身受命,躬窃闵然。——皆言自也。
[281]汉贾谊传:陛下之与诸公,非亲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亲角材」者,乃与之比较材力也,有所事事也。「身封王之」者,及身封之也,惟与事而无所作用也。此「身」「亲」二字之别。
[282]论阳货: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亲自为恶也,有所为也。
[283]公宣六:亲弑君者,赵盾也。——「亲弑君」者,亲手弑之也。
[284]公宣十二:庄王亲自手旌。——亲手持旌也。
[285]汉叔孙通传:此陛下所亲见。——亲目见也。
[286]又张释之传:此人亲惊吾马。——「亲惊吾马」者,有所为也。如云「身惊吾马」者,乃适自桥出而惊吾马也,即文帝亦不必加罚矣。
[287]又李广传: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身自」者,亲身也,「身自射彼三人」者,犹云「亲手射彼三人」也。
[288]韩与柳中丞书:亲与为辛苦。——「亲与」者,有与共尝辛苦之意也。①
[289]汉霍光传:皇后亲安女。—「亲安女」者,安之亲女也,用于偏次,与所解「亲」字不同。

自字可主可宾,而其居宾次者,必先湖宾之者,宾于介字者亦先焉。然惟「为」字「以」字所司,他无司之者。
居于主次和动字后宾次。
[290]孟尽下: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
[291]又滕上:自识之与?
[292]又公上:也。
[293]汉黄霸传:侍中乐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亲,君何越职而举之?——以上「自」字四用,皆先乎动字而在主次。
[294]韩孔公墓志铭:为州者皆惮之。不自奉事,常称疾命从事自代。——「自」字两用,其一在主次,其二「代」之止词,居宾次而位先焉。
[295]孟万上: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如此。
[296]庄达生: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
[297]又人间世: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
[298]韩答殷侍御书:不复自比于人。
[299]汉东方朔传: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
[300]史管子列传:分财利,多自与。
[301]韩王君墓志铭:高固奇士,自方阿衡太师。
[302]又太师许国公神道碑:寡言自可,不与人交。——以上「自」字,皆动字止词,而位先焉。
[303]汉霍光传:显及禹、山、云自见日侵削,数相对啼泣,自怨。——「自」字两见,皆为止词而先焉。此类动字曰「自反动字」,详后。如「自悔」「自侮」「自伤」诸动字,以其行之初出乎己仍反乎己也,故云然。②
居于介字后宾次。
「304」孟告下:先名宾者为人也,后名宾者自为也〉——「为」介字,上「为」字司词「人」字居后,后「为」字司词「自」自而先焉。
[305]左成二: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
[306]韩圬者传:谓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
[307]史张耳陈余传:谴人立六国后,自为树党,为秦益敌也。
[308]又屈原列传: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诸「自」字,皆「为」之司词,虽居宾次而位先焉。
[309]庄秋水:自以比形于天地。——「自」为「以」字所司,而亦先之。然「以」自司词凡为代字,常居其先,不懂「自」字为然也。详介字篇。③

己字则主焉,宾焉,偏焉,守常而已。
[310]孟公下: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
[311]左昭三十一:己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两「己」字皆在主次。
[312]史刺客列传: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313]孟离下上: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
[314]燕策: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守学,则百己者至。先趋而后息,先问而后嘿,则什己者至,人趋己趋,则若己者至。——以上诸[己]字,「知己」至「什己」皆在宾次,④而「人趋己趋」之「己」字,则在主次。
[315]孟公上: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自」为介字,「己」其司词,而在宾次。
[316]韩樊绍述墓志铭:然而必出于己,不袭蹈前人一言一句,又何其难也!——「己」为「于」之司词,而在宾次。
[317]孟滕下: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己频」者,仲子之频也,故「己」在偏次。⑤
[318]又滕上: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三「己」字皆在偏次。
[319]韩重答张籍书:抑非好己胜也,好己之道胜也。——上「己」字乃「胜」字主次,下「己」字偏次,而参用「之」字者。
叙事之文,「我」字间有代「己」字用者,特不常耳。
[320]史张释之列传:王生老人,曰:‘吾袜解。’愿谓张廷尉,为我结袜。——「愿谓」者,不述口气也,而曰「为我结袜」者,犹云「为己结袜」也。⑥
[321]韩柳子厚墓志铭: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交口荐誉之。——「令出我门下」者,犹云「令出己门下」也。
[322]太史公报任少卿书: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以上下文言之,「彼」当太史公自谓,不应用「彼」字。而遍查各本,皆用此字,实无他书可为比证。未敢臆断,附识于此。⑦
以上指名代字之指前文者。

○1章云:「身」「亲」之别,通论(刘复:中国文法通论)及刊误均加以驳正。通论云:‘李广传“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这个「身」字,和马氏所引左传宣公十二年“庄王亲自手旌”一句里的「亲」字用法完全一样。马氏也明知这个「身」字不能再说「无所为」,就说「身自」者,亲身也;「身自射彼三人」者,犹云「亲手射彼三人」也。其解「亲自手旌」的「亲」,也说是「亲手持旌」也。这不是说来说去,终于自相矛盾,自己取消了自己的话么?’刊误云:‘此二字固有区别,但不如马氏所云耳。「身」字是「身体」之「身」,本是名字,又非代字,时时转作状字「亲」字用。至若「亲」字,本是状字,既非名字,又非代字。故凡以「身」字或「躬」字作状字用者,都可以「亲」字易之。如「身送之」,「必身劝为之驾」,「不躬为之师」……「身」字「躬」字皆可改作「亲」字。……但作名字用之「身」字,……如“身苟不狂惑戆陋”,“寡人乃以身受命”“亲于其身为不善者”三例之「身」字,万不能改为「亲」字……如此,则「身」字有二用法,用法宽;「亲」字只有一用法,用法窄。’
○2章云:草创以「自」当为副字,页十云:‘「自」非止词也,惟置诸他动词之上时,类止词耳……「自」字之后,常有随以他动及其止词者,例如「自贼其身」,如更解「自」为止词,则更牵强矣。’
○3参【7.3.4】【7.3.5】节。
○4「什己」应作「若己」。
○5杨云:「频顣蹙」当连读,「己」在主次。
○6杨云:「为我结袜」,乃直述王生之语,「顾谓张廷尉」下省去一「曰」字耳。今案,杨说是,故「为我结袜」四字应加引号。本文为照顾马氏解说,未加引号。
○7章云:刊误引高元氏云:‘「彼」「其」二字并指李陵。「彼」乃句之主词,「且欲得其当而报汉」其谓词也。「观其意」为插注的散动,例无主词,不得曰「吾观其意也」。此句若以破折标易点分之,则意更晓矣,如「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

接读代字二之四
【2.3】接读代字,顶接前文,自成一读也。字有三:一「其」字,独踞读首。二「所」字,常位读领。三「者」字,以煞读脚。三字所指,不一其义,而用法殊焉。
【2.3.1】其字领读,独踞其首,用法有二:一在主次,一在偏次。
【2.3.1.1】「其」在主次者,有前词为名而「其」字顶接者。
[323]史十二诸侯年表序: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齐晋秦楚」,四国本名也,「其」顶指之,合「在成周」三字以成读,「其」乃主次也。「微甚」者,「齐晋秦楚」之表词也。如是「其在成周」四字一读,参于句中。以下所引皆仿此。
[324]韩原毁: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两「其」字皆顶指「古之君子」,余同上。
[325]又原道:噫,后之人,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孰从而听之?——「其」字指「后之人」,而为「欲闻」之主次。「孰从而听之」者,犹云「后之人从何人而听之」也.「孰」字宾次先置,其例见后。
[326]荀子议兵: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烮。劫之以埶,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罪,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其」字两用,直顶「秦人」。
[327]韩送文畅师序:浮屠师文畅,喜文章,其周游天下,凡有行,必请于搢神先生,以求咏歌其所志。——两「其」字,第一「其」字,直指「文畅」,而为「周游」之主次,以成一读。
[328]又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其」字直接「古之圣人」。
[329]又张中丞后叙: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其」字直接「二公」。

【2.3.1.2】有前词为代字而「其」字直接者。
[330]庄秋水:此其过江河之流,不可为量数。——「其」顶接「此」字。「此」,代字也,今为前词,「其过江河之流」为读,「不可为量数」为句,而「此其」二字连用,似成一语,细按之,则各为句读之主次。
[331]又: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于马体乎?——法同。
下引「是其」「彼其」皆同「此其」。
[332]荀子荣辱:是其为相县也,机直夫刍豢稻梁之县糟糠尔哉!
[333]庄骈拇: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彼其」二字相连,而第二句则「彼」字不用,惟用「其」字。是则「彼其」二字,各为主次而非一语也明矣。然则「此其」与「是其」亦当然矣。此句「彼」字乃句中之宾次,今先置焉,又以「之」字重指。此例详后。
[334]庄人间世:且也彼其所保其所与众异,以义誉之,不亦远乎!
[335]韩答尉迟生书:后其得之,必有以取之也。
[336]左哀十一:夫其柔服,求済其欲也。
[337]汉东方朔传:是其不可一也。——所用「彼其」「夫其」「是其」皆同上。
[338]韩送齐暤下第序:古之所谓公无私者,其取舍进退,无择于亲疏远近,惟其宜可焉。——「者」亦代字,「其」字直接。
[339]荀子议兵: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除阸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者」「其」二字相接,各为句读。①

①章云:此句应与上文‘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连属,马氏删去「也」字,以之属下句,而谓‘「者其」二字相接’,大误。 今案:章说是,惟引文不全,不便理解。全文为:‘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埶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除阸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大寇则至,使之持危城则必畔,遇敌处战则必北……’

【2.3.1.3】有前词在前句,而「其」字指之以缀其后者,盖皆以「其」字为读之主次也。
[340]孟离下: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有人于此」为句,「其」指其人,自成一读以附之。
[341]汉刑法志:有君如是其贤也。——「有君」为句,「其」指「君」,犹云「有君其为贤也如是」。①
[342]庄德充符: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为法也,内保之而外不荡也。——「平」者,水平也,「其」指「水平」,自为一读,而成下句之起词。

①案:【7.1.3】亦引此例,但彼处认为句中「其」字‘加否与文义无涉’,说与此异。参[7.1.3]节注③。

【2.3.1.4】「其」字在偏次也,前词先置,而「其」字下必接名字,「其」字冠读首以顶指焉。间有所指前词或空寄句首,而不必自为句读者,如是则「其」字与前词若相连属者然。总之,接读「其」字,以「其」与前词紧接,而又自为一读,故以别于指名「其」字耳。
[343]左僖七: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其」者顶指「诸侯之会」也,犹云「会中所有之德刑礼义,无国不记之」也,故「其」字为偏次,而「其德刑礼义」为「记」之止词,今先置焉。其例见后。
[344]孟尽上: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指「君子」,而附于「君」,以领一读。①
[345]史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今游侠」三字单置于首,「其」字附于名以顶指焉,迭成数读,直至「赴士之阨困」,然后续书「既已存亡死生矣」一句,上接「今游侠」之起词,犹复迭拖数句。句读起伏,声调婉转,最为可法。
[346]韩赠崔复州序:虽然,幽远之小民,其足迹未尝至城邑,苟有不得其所,能自直于郷里之吏者鲜矣,况能自辨于县吏乎?能自辨于县吏者鲜矣,况能自辨于刺史之庭乎?——「幽远之小民」五字,乃「能自辨于县吏」句之起词,②今置于首,以「其」字附于「足迹」,直接以领读,间于其中,文势展宕,下续两句,再跌一层,可法。
[347]孟滕下: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其」附「志」字,在偏次。直接「梓匠轮舆」。惟「梓匠轮舆」后无坐动以为句,则四字空而无着。实则于义当云「梓匠轮舆之志」,又不成痂,故用「其」字,所以缓其气也。
[348]韩送杨少尹序:今杨与二疏,其意岂异也?——句法与上同。
[349]又师说: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其」字之用,亦与上同。
[350]史老庄列传: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者其」二字连用,「其」在偏次。
○1杨云:「其」指上文「国」字,非指「君子」。
○2「幽远之小民」首先应是「能自直于郷里之吏」之起词,然后为「能自辨于县吏」之起词,承前省。

【2.3.2】所字常位领读,或隶外动,或隶介字,而必先焉。读有起词,「所」字后之。
[351]庄天运: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人之所引」,读也,「所」,指「彼」,「引」,外动也,「所」为「引」之止词而先焉。「人」者,读之起词,而「所」后焉。故「所」适居一读之领,常也。「非引人也」句,「彼」其起词也。
[352]礼大学:孝者,所以事君也。——「以」介字,「所」隶焉而居其先。余同上。

「所」字必居宾次,其用法视其前词之先后有无为别。
【2.3.3.1】前词先乎「所」字者,有近与「所」字相连者焉,有远在前文者焉。而其近者则有为名字焉,有为代字焉,要当各为疏证者也。
前词为名字。
[353]汉食货志:爵者上之所擅,岀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两「所」字一指「爵」,一指「粟」,而「爵」「粟」皆先「所」字,「所」字又为「擅」「种」之止词,位宾而先焉。
[354]左昭二十五:唯是楄柎所以藉干者,请无及先君。——「所」指「楄柎」,「楄柎」先置,「所」为「以」所司,而亦先焉。
[355]韩蓝田丞厅壁记:丞之职所以贰令。——「丞之职」,「所」之前词也,「所」乃「以」之司词而先焉。
[356]又毛颖传:颖为人强记而便敏,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及至浮屠老子外国之说,皆所详悉。——「所」统指以上诸学。
[357]左襄十四赅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两「所」字皆指「南鄙之田」。
[358]左昭四: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所」指冀北之地。
[359]汉王尊传:尊拨剧整乱,诛暴禁邪,皆前所稀有,名将所不及。——两「所」字皆指前事。
[360]左襄三十一: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所」指「大官大邑」。
[361]庄逍遥游: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所」指「子之言」。
[362]汉儒林传:六学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所」指「六学」,而司于「以」字。
[363]韩柳子厚墓志铭:播州非人所居。——「所」指「播州」。以上所引诸书,「所」之前词皆名也,而先置焉。
前词为代字。
[364]史魏其传:诸所与交通,与非豪桀大猾。——「所」指「诸」字,为「与」字之司词而先焉。「诸」者,指示代字也(例另详)。「交通」之起词,即前文之「灌夫」也。犹云「诸凡灌夫所与交通之人,与一非豪桀大猾」也。
[365]史游侠列传: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所」指「诸」字,同上,犹云「诸凡鲁朱家所尝施,唯恐见之。——「所」指「诸」字,同上,犹云「诸凡鲁朱家所尝诱之人唯恐人见之」。
[366]韩徐偃王庙碑:凡所以君国子民待四方,一出于仁义。——「所」指「凡」字,「凡」亦指示代字也。
[37]庄天运: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所」指「彼」字,「彼」代字也。
[368]汉高帝纪: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所」指「此」字,而隶于「以」字。
[369]又贾谊传:此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所以礼貎大臣而厉其节也。——两「所」字皆指「此」字,而「此」字只一见者,可见「此」「所」两字之不相连也,而「所」指「此」字益明矣。
[370]史李斯列传:此五帝三王之所以与敌也。
[371]又张耳陈余列传:此臣之所谓传檄而千里定者也。——两「所」字皆指「此」字。
[372]孟告下: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两「所」字皆指「徐行者」。
[373]庄庚桑楚:此三言者,趎之所患也。——「所」指「此三言者」。①
上引诸书,「所」字前词皆代字也。

有以「所」字远指,包举前文者,此盖与前节以「此」字为前词者句法相似。
[374]韩盘谷序:大丈夫之遇知于 天子,用力于当世者之所为也。
[375]又:大丈夫不遇于时者之所为也。——两「所」字皆指段,犹云「此大丈夫之」云云。
[376]汉贾谊工作:所以明有敬也。
[377]又:所以明有孝也。
[378]又:所以明有度也。
[379]又:所以长恩且明有仁也。——四「所」子皆各指前文四段。设加「此」字,与前节所引句法与异。
[380]左襄二十一:祁大夫所不能也。——「所」字指前事。
[381]左襄三十一: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所」指论子皮以尹何为邑事,在前文甚远。凡此句法,皆以煞段也。

①[372]「徐行者」及[373]。「此三言者」的「者」非代字,应为助读之助字,参【9.7】节。

【2.3.2.2】前词后乎「所」字者,亦有名、代之分。
前词为名字。
[382]孟滕下: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哉?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所居之室」「所食之粟」两「所」字,一指「室」,一指「粟」,皆置其后。
[383]史匈奴列传:天所立大单于,敬问皇帝与恙。——「所」指「大单于」,犹云「大单于,天之所立,敬问皇帝无恙。」
[384]又:匈奴所与我界瓯脱外弃地,匈奴非能至也。——「所」指「弃地」也。
[385]又:悉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上「所」指「蒙恬」,下「所」指「地」,皆各后焉。
[386]汉贾谊传:汉之所置传相方握其事。——「所」指「传相」。
[387]燕策:将军自为计则可矣,而亦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乎?——「所」指本句下「意」字。
[388]燕策: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两「所」字一指「理」,一指「心」,皆在其后。
[389]史李斯列传: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上「所」字指下「书」及「符玺」。
[390]论述而:子之所慎,齐战疾。——「所」指三端。
[391]韩与柳中丞书:虽国家故所失地,旬岁可坐而得。——「所」指「地」
[392]又与郑而公书:前后人所与及裴押衙所送钱物,幷委樊舍人主之。——两「所」字皆指「钱物」。
[393]汉陆贾传: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所」指「家」,犹云「成死之家」也。
[394]韩黄家贼事宜状:比工作所发诸道南讨兵马,例皆不谙山川,不伏水土。——「所」指下文「兵马」。以上所书,「所」之前词皆名也而后置者。
「所」字前置后而为代字者,概为「者」字。
[395]孟告上: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所」指「者」字,原其所以放心之事与斧斤伐木与异,故「者」亦空指事理耳。
[396]又:拱把之桐梓,今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所」指「者」,即云「皆知所以养之之术」也。
[397]礼大学: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所」指「者」者,皆据人而言。
[398]汉贾谊传:及秦而不然,其俗固非贵辞让也,所上者告讦也;固非贵礼义也,所上者刑罚也。——两「所」各指「者」字,犹云「其俗所上之事」也。
[399]庄德充符:所爱其母者,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所」指「者」字,犹云「所爱于其母之故」也。
[400]齐策:视吾家所寡有者。——「所」指「者」,即云「视吾家所寡有之物」也。
[401]庄养生主: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所」指「者」,犹云「臣所好之事」也。
[402]史酷吏列传: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犹云「其所爱之人」「其所憎之人」也。
[403]庄法箧: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犹云「所以为此之道」也。
[404]又达生: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与?——犹云「所以疑神之道」也。
[405]史萧相国世家: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所」指「者」,「所以具知」云云者,犹云「所以具知如此之故」也。凡「所以者」之句,皆原其故也。
[406]汉循吏传: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原民所以如此之故也。
[407]史萧相国世家:上所为数问君者,畏君倾动关中。——「所」乃「为」字司词,指「者」字,亦原故之词气也。若此句法,凡书尽有,盖不及博引也。

【2.3.2.3】有以「所」字行之领起者,则其前词详观上下文,有可不言而喻者。
[408]礼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
[409]又:所谓诚其意者。——乃承上文而言。犹云「上文之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上文之谓诚其意者」云。
[410]赵策: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此推言世人所以贵士之道,「所」字突起者,不言而喻也。①

更有传中誓文以「所」字领起者,而杜注与经学家直谓「所」字系当时誓词②,盖曾未细味其文,故武断耳。
[411]左文十三: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所」指「者」,此句含「余如」两字,犹云「余如不归尔帑有如何」云。盖誓文必有假设之词。③
[412]又定三: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此加「余」「有」两字,益明矣。犹云「余如有济汉而南之事有若大川。」
[413]又襄二十三: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犹云「余如有不请君焚丹书之心。」
[414]又襄二十五: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此倒文也。犹云「婴如有不唯与忠君利社稷之人有如上帝」也。
[415]又僖二十四: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犹云「余如有不与舅氏同心之事有如白水」云。
[416]又定六:所不以为中军司马者有如先君。——犹云「余如有不以为中军司马之事」也。
[417]论雍也:予所否者天厌之。——犹云「余如有不安之心天厌之。」注疏解「所」字亦云誓辞,④盖未知「所」「者」两字互指之例耳。

①[410]原在‘更有传中誓文以「所」字领起者……故武断耳’一段后,今移前。
②章云:此云‘杜注与经学家直谓「所」字系当时誓词’,考杜注并无以「所」为誓词解。孔颖达疏亦仅以「有如」为誓词而不言「所」。惟阮元校勘记于僖二十四年传称‘誓词多云「所不」。’所云经学家或即指此。
③章云:经传释词九云:‘「所」犹「若」也,「或」也。’马氏说本此。
④章云:正义云:‘“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者,此誓辞也。’惟朱熹集注云:‘「所」,誓辞也。’马氏殆指朱注而言。

【2.3.2.4】经史中「所」字先乎动字而上下文并无为所指者,直可视如所指之名。若「所」字前加以「有」「无」之字,其用法尤习见也。
[418]礼中庸: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六「所」字皆先其动字,其先后并无为所指者。其意犹云「舟车人力所可通到之处,天地覆载之宙合,日月照临之乾坤,霜露降泽之田土,凡有血复气之人云云」,不必明言所指诸名而其意可知。故「所」合动字,直视同名字也。
[419]又: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子」者孝也,犹云「以孝事父未能」也。
[420]史货殖列传: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所至」者,凡至之国也,犹云「所至之国其君云云」。
[421]又:以所多易所鲜。——即以己多之物易其少物也。
[422]论为政:所损益可知也。——「所损益」者,犹云「损益之礼」也。
[423]孟告下:则鲁在所损乎,在所益乎?——犹云「当损当益之国」也。
[424]孟尽下:仁者以其所爱及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所爱」与「所不爱」,即以代人民、土地也。
[425]史韩非列传: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敬而灭其所丑。——「所说」代与说之人,「所敬」「所丑」者,即所敬所丑之事也。
[426]孟离下:又极之于其所往。——「所往」者,所往之地也。
[427]史酷吏列传: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所治」「所欲罪」,皆指人也,犹云「汤所欲治之人即上意所欲罪者与监史深祸者。」「予」,「与」也。①
[428]孟万上: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其所为主」者「远臣」也,「其所主」者,「近臣」也。
[429]庄胠箧:罔*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所布」「所刺」者,犹言水陆可渔可食可耕之地也。
[430]汉陆贾传:令我日闻所不闻。——「所不闻」之事也。
[431]又叔孙通传: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所为」之礼仪也。
[432]汉贾谊传:夫天子之所尝敬,众庶之所尝宠,死而死耳,贱人安宜得如此而顿辱之哉!——「所敬」「所宠」者即大臣也。
[433]汉司马相如传:今割齐民以附夷狄,弊所恃以事无用。——「所恃」者中国之民也。
[434]韩上于相公书:所观变于前,所守易于内,亦其理宜也。——「所观」者,言外景也,「所守」者,言内心也。
[435]又答崔立之书:苦家庭衣食不足,谋于所亲。——犹言「其所亲之戚友」也。
[436]庄养生主: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犹云「手肩足膝接于牛身之处其奏刀如是」也。
[437]齐策:故明主察相,诚欲以伯王也为志,则战攻非所先。——「非所先」者,不当先之事也。以上所引,皆「所」合动字,即以代所指之名字为用也。

①章云:马解误也。下文曰:‘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传盖谓汤迎合上意,所治之狱,如其人为上所欲加之以罪者,则发交苛刻之监史;如其人为上意所欲释者,则发交宽平之监史。「即」,「若」也;「予」,动字,非连字。今案:章说是,但为照顾马氏解说,本文未在‘所欲罪’后加逗号。

【2.3.2.5】「所」合动字,其先或加「无」字者,所以决其事之无也;加「有」字则反是。而「所」字实仍为其后动字之止词。盖所为决「有」「无」者,即「所」字所指之事物也。
[438]史曹相国世家:举事无所变更。——犹云「无变更之事」也,「所」为「变更」之止词,即指变更之事。下仿此。
[439]又酷吏列传: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同上。
[440]又魏其传:蚡事魏其无所不可。——即云「无不可之事」也,同上。
[441]又:夫无所发怒,乃骂临汝侯。——犹云「夫正无发怒之处。」
[442]汉传常等传:楼兰龟兹数反复而不诛,无所惩艾。——犹云「将无惩艾之事。」
[443]史淮阴侯列传:非信无所与计事者。——犹云「非信无与计事之人。」
[444]论先进:于吾言无所不说。——即「无不说之言」也。
[445]韩代张籍书:无所能人,乃宜以盲废,有所能人,虽盲,废于俗辈,不当废于行古人之道者。——「无所能人」即「人之无能为者」也。
[446]又樊绍述墓志铭:其富若生蓄,万物必具,海含地负,放恣横从,无所统纪。——即云「无有统纪其财富」者。至若
[447]礼檀弓:君之臣免于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
[448]左成二:能进不能退,君无所辱命。
[449]公襄二十七:无所用盟,请使公子鱄约之。——高邮王氏以「所」字为语助解,不知「无所辱命」。「焉」,「于此」也,「所」代「于此」者,以转词在先,「于」字省故也。其例详后。故「所」在「无」后,为止词与为转词,其义判然也。
[450]汉疏广传: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所。
[451]史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所」合名、静诸字。师古云:‘几所者,几许也。’故「里所」者,「里许」也,非代字也。因附识焉。

【2.3.3】者字必煞读脚,所谓语已词也。说文谓之别事之辞,增韵谓之即物之辞者,以其有所指也。惟「者」字煞读义若起词,故以列入接读代字。其成读也,为用有七:一为句之起词,二为止词,三为表词,四为司词,五居偏次者,六用若加语者,七有假设词气者。
【2.3.3.1】「者」字煞读为句之起词也。
[452]孟子上:为此诗者,其知道乎!——「其」指人,犹云「为此诗之人其知道乎!」故「为诗者」乃「知道」之起词也。
[453]孟尽上: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犹云「知命之人」也,「知命者」乃全句之起词。
[454]孟公上:以力假人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两「者」读皆各为其句之起词也。
[455]孟尽上: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其句法同上。
[456]史萧相国世家:谁可代君者?——犹云「可代君之人是谁」,问词,故倒文也,详后。「可代君者」句之起词也。①
[457]韩何蕃传:为礼部者,率蕃所不合者。——犹云「为礼部之人,概皆是不与蕃相合之人。」句义同上。
[458]史游侠传: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两读皆煞「者」字,各为句之起词。
[459]汉刘向传:夫执狐疑之心者,来谗贼之口。持不断之意者,开羣枉之门。——两「者」读,皆各为下句之起词。
[460]齐策:今夫鹄的非咎罪于也,便弓引弩而射之,中者则善,不中则愧。少长贵贱,则同心于贯之者,何也?恶其示人以难也。——犹云「能中之人则以为善,不中之人则愧。」故「中者」为句之起词。下句「不中」两字,既有「不」字,故不加「者」字也。其下「少长贵贱则同心于贯之者」,乃「何也」之起词,犹云「其心如是果何为」也。
[461]庄天运:以富为是者不能让禄,以显为是者不能让名,亲权者不能与人柄。——三「者」读,皆各为句之起词。
[462]荀子议兵: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句法同上。
[463]韩柳子厚墓志铭: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犹云「衡湘以南凡为进士之人皆师子厚」也。
[464]史货殖列传: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句法同上。
[465]又:若至力农畜工虞商贾,为权利以成福,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犹云「至如尽力于农工商为权利以成富厚,其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一乡等,人多至不可量数」,诸读皆为「不可胜数」,诸读皆为「不可胜数」之起词。
[466]又项羽本纪: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夺项王天下者必为沛公。」
[467]庄徐无鬼: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为天下者」,乃下句之起词也。

①对[456],马氏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此处说「可代君者」为句之起词;下[536]与此例重,又说「谁」在主次,为起词。

【2.3.3.2】为止词者。
[468]孟滕上: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所「闻」者用夏礼变夷俗之道,所「未闻」者反乎此之说也。故两「者」读,乃「闻」之止词。
[469]史封禅书:于是进而论次自古以来用事于鬼神者。——所「论次」者即自古以来用事于鬼神者,故为止词。
[470]又酷吏列传:善视有势者,即无势者视之如奴。——所「善视」者有势之人,故「有势者」为止词,「即无势者」乃假设之读,见下。
[471]韩送韩御史序:吏得尽偿其所亡四十万斛者。——所「偿」者即所亡四十万斛之米。
[472]史灌夫传:亦欲倚灌夫引绳批根生平慕之后弃之者。——所欲「引绳批根」者,即先慕后弃之人。
[473]又匈奴列传:冒顿立斩不射善马者。——所「斩」者不射善马之人。
[474]汉高帝纪: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王将相者。——句法同上。

「有」「无」二字后所有之读,①习以「者」字为煞者。
[475]孟梁上: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是犹云「仁而遗其亲者未有也,仁而后其君者未有也。」
[476]又: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如云「仲尼之徒之中无有道桓文之事之人也。」他如:
[477]孟公下: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
[478]赵策:是以外客游谈之士无敢尽忠于前者。
[479]孟梁下: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无非事者」古之人有行之者。
[480]又梁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有复于王者。
[481]又滕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
[482]又公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
[483]又尽上:有事君人者|有安社稷者。
[484]又公下:必有得天时者矣。
[485]史平准书: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486]又酷吏列传: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
[487]韩窦公墓志铭:卒莫与公有怨嫌者。②
[488]左闵二:鹤有乘轩者。
[489]韩上宰相书:将有介于其侧者。
[490]秦策:由此观之,恶有不战者乎?——等句,皆此类也。
①‘「有」「无」二字’原只作‘「有」字’,今据引例改。
②「怨嫌者」不成一「者」字读,「有怨嫌者」才是一读。「有」在读内,不在读外,与他例不恈。

【2.3.3.3】用若表词者。
[491]孟公上: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与人为善者」,乃句之表词。
凡有表词之句,即起词与语词同为一事,而以此表彼之为若斯也。表词概为静字肖名字已然之境也。故表、起两词,先后之次皆同,盖两者同语一事也,其详见后。
[492]孟公上: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是畏三军者也。——「畏三军者」,表词也,犹云「其进其会如此,是即畏三军之人」也。他如:
[493]孟梁下: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
[494]又: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
[495]又公上: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
[496]又告上: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等句,所有起、表两词,皆「者」字所煞之读。
[497]史伯夷列传: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此」为起词,其表词即「者」字。①
[498]又平原君列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犹云「公等录录,即所谓因人成事之人」,故「因人成事者」之读,乃「所」字表词,②而「所」字即指「公等」也。
[499]又张耳陈余列传:赵人多为张耳陈余耳目者。——犹云「赵人中之为张陈之耳目者其人不少」也。「张陈耳目者」,乃「多」之表词也。③
[500]又酷吏列传:是类有以吾谋告者。——「有以吾谋告之者」,乃「是」之表词,盖彼此相类,必有所同者矣。
[501]论先进:回也,非助我者也。——「助我者」乃「回」之表词,犹云「非助我之人」也。
[502]史日者列传: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攻而不用弦刃者也。——两「者」读,皆「此」之表词。
①‘其表词即「者」字’一句,「字」后疑脱「读」字。此句表词应为「尤大彰明较著者」一读。
②[498]下说‘「因人成事者」之读乃「所」字表词’,殊觉费解。此句「公等」为起词,「录录」与「所谓因人成事者」皆为表词。
③杨云:马氏上二句解释文意当矣。依其说而剖文句之组织,则「为张耳陈余耳目者」当为起词,「多」当为表词,「赵人」当为省略介词「于」字之转词矣。而下文又云‘「张耳陈余耳目者」乃「多」之表词也’,是又以「多」为起词,「张耳陈余耳目者」为表词……今细按二说,前说是,后说非也。盖马氏误认此文「为」字为断词,果为断词,则文但当云‘赵人多为张耳陈余耳目’,不必赘一「者」字矣。盖此「为」字乃「做」字之义,系某些动字,非马氏所谓断词。

【2.3.3.4】为司词者。
[503]史刺客列传: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知己者」「说己者」两读,皆「为」之司词。
[504]韩张中丞传后叙: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所谓双庙者」乃「于」之司词。
[505]又答侯继书:犹将愈于汲及于时俗之所争,既不得而怨天尤人者。——第一「于」后一长读,皆「于」之司词也。
[506]汉高帝纪: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犹云「加惠于王侯中有功之人。」
[507]庄徐无鬼: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牧马者」乃「乎」之司词。「乎」犹「于」也。

【2.3.3.5】为司词者。
[508]孟梁上: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不为者」与「不能者」,皆属于「形」字,故居偏次而先焉。
[509]史平原君列传:臣愿得笑臣者头。——犹云「得笑臣之人之头」也。
[510]论述而:子食于有丧者之侧。——犹云「有丧之人之侧」也。
[511]汉鼌错传:此与东方之戍卒不习地势而心畏胡者功相万也。——当于「功」字下略顿,塾师往往点于「者」字后者,盖未能离析辨读也。犹云「与此等戍卒之功相较远矣」。
[512]又司马迁传: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犹云「逝者之魂魄」也。前所引「者」煞之读,皆在偏次。

【2.3.3.6】用如加语者。加语者,前有名、代诸字,后续他语以表名、代之为何若也,义若静字者然。
[513]史河渠书: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披山通道者」所以记「佗渠」之何若也。「渠」,名也。「者」以指焉,而成一读。
[514]又平准书: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诸」,代字也,「者」以指之,读加于后,以言其何若也。
[515]又曹相国世家: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一读,后乎「郡国吏」,以貌其何若也。①
[516]韩张君墓碣铭: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凡所言,必传世行后。’——「天下之名能文辞者」,后乎「夫子」,所以记其何如人也。②
[517]东周策:君必施于今之穷士,不必且为大人者,故能得欲矣。——「不必且为大人者」,记如何之「穷士」也。
[518]史信陵君列传:于是公子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此一读记「公子」之「容」也。③
[519]又刺客列传: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此一读以言所「益」之「壮士」应何如也。
○1章云:「长者」复词,乃有德行者之称,「者」字不当单用。
○2杨云:「天下之名能文辞者」乃表词,非加语也。
○3杨云:「似若无所容者」是发句,非加语。 今案:「似……者」这类句子,为古代汉语一种凝固格式,句尾的「者」为助词,非代字。

【2.3.3.7】有假设词气者。
[520]孟梁下:乐民之众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其句意若云「人君如能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民亦乐其乐而忧其忧矣。」
[521]孟离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犹云「如有不合之道,则必仰而思之」云。
[522]史项羽本纪:猛如虎,很如羊,贪如狼,强不可使者,皆斩之。——犹云「军中若是之人」云。
[523]又平准书: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犹云「如有能告之人,以其半与之」也。
[524]又汲郑列传:合己者善待之,不合己者,不能忍见。——犹云「其今如合己也,则善待之,否则不能忍见」也。
其它如一切誓辞,皆含「如有」二字,即在此例。
[525]左文十三: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犹云云「余如有不归尔帑之事,则有如河。」
[526]又定三: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
[527]又哀十四:所不杀子者,有如陈宗。——皆有假设之词也。

【2.3.3.8】句读中有「所」「者」两字,或「所以者」三字并用者,概为推原事故之词,前已言之矣。而句读之长者,或单以「者」字殿之,而并无所指者,亦以明其故也,则「者」字惟以提顿其句读已耳。
[528]史屈原列传: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然亡国破家相随属,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其所谓忠者不忠,而所谓贤者不贤也。——自「人君」起成套「而不见者」止,皆一气呵成,而殿以「者」字,则句调略顿,以明以上诸句递相联属,而句意则推原其故也。
[529]又货殖列传:由此观之,贤人深谋于廊庙,论议朝廷,守信死节,隐居岩穴之士,设为名高者,安归乎?归于富厚也。——此段言贤人出仕与隐居之故,亦以「者」字煞诸读后 。至以后诸段,厉数在军之壮士,闾巷之少年,与夫赵女郑姬,博戏驰逐之徒,以及舞文弄法之吏士各段,皆以「者」字为煞,以言其皆为利之故耳。
[530]汉张释之传: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犹云「吾以其人属于廷尉之故,欲致之族耳」。
[531]史李斯列传:斯,上蔡闾巷布衣也,上幸擢为丞相,封为通侯,子孙皆至尊位重禄者,故将以存亡安危属臣也,岂可负哉!——明上擢用之故,将以安危属臣也。
[532]又货殖列传: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
[533]又张陈列传: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刃公之腹中者者,畏秦法耳。
[534]庄山木:向也不怒而今也怒者,向也虚而今也实也。——然则凡有「者」字为煞而无所指者,概言故也。
至静字动字状字单用,有以「者」字殿之者,各详于后,此不赘焉。

询问代字二之五
【2.4】询问代字者,所以求知大夫未知者,故无前词。曰前词,则已知矣。其所以答所问者,曰前词。
「谁」「孰」「何」三字,所以询不知之人物也。「奚」「胡」「曷」「恶」「安」「焉」六字,亦所以为询问者,而或为代字,或为状字,则以其所用为定。
询问代字凡在宾次,必先其所宾,其不先者仅矣,此不易之例也。
【2.4.1】谁字惟以询人,主次、宾次、偏次皆用焉。而在偏次,其后概加「之」字。
居主次。
[535]孟离下引诗:谁能孰熟,逝不以濯?——「谁」在主次,诘何人也。
[536]史萧相国世家:谁可代君者?
[537] 汉赵充国传:使御史大夫丙吉问谁可将者。
[538] 齐策:后孟尝君出记问门下诸客:‘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三「谁」字皆在主次,所诘者皆人也。
居同次。
[539]论微子:子为谁?
[540]孟离下:追我者谁也?
[541]史淮阴侯列传:若所追者谁?
[542]韩与孟东野书:吾言之,而听者谁欤?
[543]史日者列传:今夫子所贤者何也?所高者谁也?—五「谁」字皆为表词,所诘者亦皆人也。
居宾次。
[544]左闵二: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犹云「寡人有子,未知其中将立谁」也。「谁」为「立」之止词,在宾次而先焉。「谁」,诘所立之子。
[545]史李斯列传: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
[546]论子罕:吾谁欺?欺天乎?
[547]汉贾谊传:陛下谁惮而久不为此?——三「谁」字皆止词,宾次,而皆先焉。
[548]楚策:寡人谁用于三子之计?——犹云「于三子之计,寡人未知将用谁」也。①「谁」为「用」之止词,在宾次而先焉。
[549]韩送温处士序:士大夫之去位而巷处者,谁与嬉游?——犹云「与谁嬉游」也。「与」介字,「谁」其司词也,而亦先焉者,宾次也。
居偏次。
[550]老子:吾不知其谁之子。——「谁」为「子」字偏次,「之」字间焉。
[551]韩张中丞传后叙: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句法同上。上诸引「谁」字皆以诘人。
【2.4.2】孰字人、物并询,其用则主次多于宾次,而未见其在偏次者。①
[552]庄逍遥游:孰肯以物为事?——「孰」在主次,指人。
[553]论八佾: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孰」主次,指人。
[554]礼檀弓:夫明王不与而天下其孰能宗予?
[555]左成八: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两云「其孰」,同语。「其」泛指,犹云「其人中谁能宗予?」「谁将以我为虞?」也,皆在主次,且指人也。②
[556]晋语: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孰」为表词,犹云[是人谁也而有此]也,故在主次。
两者对举,习用[孰]为较量之词。
[557]论公冶:女与回也孰愈?——犹云「女与回两人之中谁愈」也。
[558]论先进: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同上。
[559]汉陆贾传:我孰与萧何曹参韩信贤?——犹云「我与三人相较谁贤」也。
[560]史匈奴列传:汉议击与和亲孰便。——犹云「击与和亲两事之中孰为便利」也,此指事。
[561]史虞卿传:予秦地何如毋予,孰吉?——同上。
而[562]史曹相国世家: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孰与」二字,有谓有「何如」之意,犹云「何如高帝」也,宾则其意常云「陛下自察与高帝相较孰为圣武」也。则「孰」字当作表词。③
[563]秦策:秦昭王谓左右曰:‘今日韩魏孰与始强?’对曰:‘弗如也。’王曰:‘今之如而魏齐孰与孟尝芒卯之贤?’对曰:‘弗如也。’——犹云「今之韩魏与始孰强」也。
[564]齐策:田侯召大臣而谋曰:‘救赵孰与勿救?’——同上。
[565]公隐元:王者孰谓?谓文王也。——「孰」字亦是表词。
[566]韩原道:噫,后之人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孰从而听之?——「孰」,「从」之止词而先焉,犹云「将从何人而听其说」也。
[567]论颜渊: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孰」字,「与」之司词而先焉,犹云「君将与何人足用哉」。
「谁」「孰」两字所隶介字惟「与」字耳,其它概不见用。④

①「孰」用于偏次,少见,但不是没有,如‘孰君而无称?’(公羊传昭二十五年)‘孰王而可叛也?’(吕氏春秋行论)‘孰臣而敢杀其君乎?’(说苑君道)
②杨云:「其」有「将」义,见王氏经传释词卷五。此二例「其」皆当训「将」,乃状字也。
③此句马氏串讲为「陛下自察与高帝相较孰为圣武」,甚是,但如照此分析,则「孰」应为起词,「圣武」为表词,马氏却说「孰」是表词,则置「圣武」于何地?总的看来,「孰与」结合甚紧,以不拆讲为好。王氏经传释词解为「何如」,甚是。
④章云:论语颜渊:‘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史记自序:‘谁为为之’,公哀十四:‘孰为来哉’,皆「谁」「孰」两字所隶介字不仅「与」字之证。

【2.4.3】何字单用,以诘事物。附于称人之名,则以诘人。三次皆用焉,而用为表词者居多。「何」字合「也」「哉」「者」诸字为助者,则以诘事理之故也。合于静字,字列为状字。
【2.4.3.1】「何」字品单用,以诘事物。附于称人之名,则以诘人。三次皆用焉,而用为表词者居多。「何」字合「也」「哉」「者」诸字为助者,则以诘事之故也。合于静字,则列为状字。
【2.4.3.1】「何」字单用于主次者,概为表词。①
「何」后无助字。
[568]公隐元: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两「何」字皆为表词,一以诘「元年」为何,一为诘「春」为何也。
[569]汉高帝纪: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两「何」字各为两读,表词也。「何」字之位,或先或后,句法异而用以诘事理之故则一。
[570]史陆贾传:试为我着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句法同上。
[571]汉贾谊传: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长,而秦无道之暴也?——「何」字亦表词,置于前耳,犹云「三代之君有道之长而秦无道之暴是何也?」
[572]史管晏列传:何子求绝之速也?——犹云「子求绝之速何也?」句法同上。
[573]又淮阴侯列传:今大王诚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诛?以天下城邑功臣,何所不服?——犹云「诚如此,所不诛者尚何人也?所不服者尚何人也?」「何」字一字成句,而为表词,与上同一句法。

「何」后有助字「者」「哉」「与」。
[574]史项羽本纪:白起为秦将,南征鄢郢,北坑马服,攻城略地,不可胜计,而竟赐死。蒙恬为秦将,北逐戎人,开榆中地数千里,竟斩阳周。何者?功多,秦不能尽封,因以法诛之。——犹云「诸将有功于秦而卒死是何故」云。故「何者」用如表词,以诘其事之故也。
[575]汉儒林传: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何者」义同上。
[576]论颜渊:何哉,尔所谓达者?——犹云「尔所谓达者何意」云。「何哉」先置,亦表词也。
[577]孟梁下:何哉君所谓轻身以先于匹夫,以为贤乎?
[578]又:何哉,君所谓踰者?——两「何哉」同义,凡先置者,呼起以设问也。
[579]孟万下: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犹云「如不招而往则何义之何取」也。「何哉」后置,亦有表词之义。
[580]孟梁上: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犹云「今爱物而不仁民者何故?」「何与」犹「何哉」也。
他如「何也」用如表词者,是书皆有,其起词概为读耳。
[581]史叔孙通列传:今不能进臣等,专言大猾,何也?—犹云「不进贤而独言不肖者何故」也。
[582]汉梅福传: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兼幷六国者,何也?②
[583]史平原君列传:吾君在前,叱者何也?
[584]齐策:然二国动行之者,何也?卫明于时权之藉也。——凡言「何也」,皆有「何故」之解,而前此之读概为起词也。

若前文非读而句意已全,今以「何」字呼起以求其故者,则用「何则」两字。
[585]史田齐世家:中国白头游敖之士,皆积智欲离齐秦之交,伏式结轶西驰者,未有一人言善齐者也,伏式结轶东驰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何则?皆不欲齐秦之合也。——此「何」字亦表词也。犹云「上言如是是何也?」「则」字以下,申言其故。经生家皆以「何则」二字连读。愚谓「何则」二字,亦犹「然而」两字,当析读,则「则」字方有着落。且「则」字所以直接上文,必置句读之首,何独于此而变其例哉?
[586]史孔子世家: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
[587]汉司马迁传:盖锺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何则?士为知己用,女为说己容。
[588]齐策:语曰:‘骐骥之衰也,驽马先之,孟贲之倦也,女子胜之。’夫驽马、女子,筋骨力劲非贤于骐骥、孟贲也。何则?后起之藉也。——三引「何则」,与上同义。

○1何」有用为起词者。左昭三:‘公曰:“何贵何贱?”……故对曰:“踊贵,履贱。”’又昭十一:‘景公问于苌弘曰:“今兹诸侯何实吉?何实凶?”对曰:“蔡凶。”’
○2云:梅福传无此语。

【2.4.3.2】曰「何如」曰「何若」曰「如何」曰「奈何」曰「若何」曰「如之何」曰「若之何」曰「谓之何」共八语,微有异同。「何如」与「何若」用意相似,用如表词。
[589]史留侯世家:汉王方食,曰:‘子房前,客有为我计桡楚权者。’具以郦生语告于子房,曰:‘何如?’——此「何如」者,问其计是何计也。
[590]又张耳陈余列传:始吾与公言何如?今小辱而欲死一吏乎?——「何如」者,问其言是何言也。
[591]论公冶: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怪其知是何知也。三引「何」字,皆表词也。
[592]汉两龚传:常恚谓胜曰:“我视君何若?”——「何若」者,视君何人也。
[593]史淮阴侯列传:仆欲北攻燕,东伐齐,何若而有功?——犹云「必何为而有功」也。两引「何若」,一为表词,一如止词。
至「如何」「奈何」「若何」三语,意或相同,而书中用「奈何」者为多。
[594]书尧典:帝曰:‘予闻如何?’——犹云「予亦闻之,果何为」也。
[595]后汉班固传:今其如台而独阙也。——注以为封禅之事,「今其如何至我而独阙」。①此「如何」,犹「为何」也。
[596]左襄二十六: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犹云「为何从之」也。
[597]又僖十五:对曰:‘君实深之,可若何?’——「可若何」者,犹云「尚能为何」也。
总言之,「如何」「若倚 」「奈何」皆俗云「为甚」也。
[598]书五子之歌:为人上者,奈何不敬?——犹云「为何不敬」也。
[599]史萧相国世家:奈何欲以一旦之功而加万世之功哉?——此「奈何」亦犹「为何」也。
[600]又刺客列传:妾其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亦言「何为」也。以上三引「奈何」,皆置句首,所以询其故也。

其置句尾者,则以询事之可否,而作为较量之辞。
[601]素问:帝曰:‘余闻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余诚菲德,未足以受至道,然而众子哀其不终,愿夫子保于无穷,流于无极,余司其事,则而行之,奈何?
[602]汉高帝纪:谓张良曰:‘诸侯不从,奈何?’——两引「奈何」,皆作商较之词。
[603]史周本纪: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奈何。’
[604]又项羽本纪:于是项羽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可奈何?」亦「无可奈何」也,犹云「无可商计」也。以上所引「何」字,皆可作「如」「若」「奈」三字之止词。②至「如」「若」「奈」三字后有止词而后殿以「何」字者,则「何」字单用,有「何以」「何为」之意。
[605]汉匈奴列传:又边人奴婢愁苦,欲亡者多,曰:‘闻匈奴中乐,无奈候望急何。’——犹云「边人之欲亡者,无奈候望者多,将何为也。」
[606]汉王莽传:夫唐尧有丹朱,周文王有管蔡,此皆上圣亡奈下愚子何。——犹云「尧文虽圣,其如子孙下愚,将何为耶?」由是。
[607]孟滕下: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犹云「一薛居州之善士,其奈宋王势孤,将何为乎?」
[608]周语:叔父其懋昭明德,物将自至,余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今之为也?——「其若先王与百姓何」者,犹云「余即欲改前章,其如先王与百姓这观瞻将何如哉?」由此观之,「如之何」「若之何」与前引之句法相同之字,盖确有所指,不可以语助视之也。
[609]左庄十一: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若之何」者,犹云「不吊其如天灾何。」
[610]孟公下:昔者病,今日愈,如之何不吊?——犹云「不吊其如病愈何。」
[611]左僖十五:晋侯谓庆郑曰:‘寇深矣,若之何?’——犹云「其若寇何。」至如
[612]论为政: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
[613]又先进:仍旧贯,如之何?
[614]又卫灵: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如」后「之」字,皆有所指。「吾末如之何也」,「之」字所指,异于两「如之何」,然则「之」字而及耳。

○1章云:此语转引助字辨略。后汉书原注云:‘台,我也。今其如我何独阙也。’文与此异。
○2马氏在本节之首,说‘「何如」与「何若」用意相似,用如表词’。在[589]—[591]三例的说明中又说「何如」的「何」字是表词。这里[604]又说「何如」的「何」是「如」的止词,前后不一致。原因是「何如」等已是凝固形式,马氏又承认,又不承认,在例句的说明中定要拆开讲,故难以妥贴。又,「何如」「何若」等在所引诸例中并非都作表词。

【2.4.3.3】又「谓何」「何谓」两语,亦有区别。
[615]论为政:‘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 ①——犹云「其意何」也,乃问「无违」二字所指之事。
[616]史礼书:孝文即位,有司议欲定仪礼。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谓何耳。——犹云「但求躬行教化之为何,繁礼所不计」也。
[617]左成二: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如是无君优之心,「将谓君何」者,犹言「何以对君」也。
[618]史礼书:汉亦一家之事,典法不传,谓子孙何?——「谓子孙何」犹言「何以对子孙」也。则
[619]诗邶风北门: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之」字亦有所指,与以上「如之何」同一句法。

①[615]出处原误作「八佾」。全文是:‘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

【2.4.3.4】「何……之为」「何以……为」。
[620]左昭十三: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何国之为」者,犹云「如是尚将为何国」也,「之」字所以明其为倒文,详后介字篇内。如是,则「何」字附于名而用为静字,当在偏次。
[621]左僖三十三:秦则无礼,何施之为?
[622]又成十二: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福之为?
[623]又昭元:诸侯之会,卫社稷也。我以货免,鲁必受师,是祸之也,何卫之为?
[624]周语: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今之为也?
[625]楚语: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实之为?——句法皆同。
[626]论语颜渊:何以文为?——皇侃疏曰:‘何用于文华乎?’则「以」字解作「用」字,而「为」字无解,视同语助。邢昺正义曰:‘何用文章乃为君子?’则「为」字有解。愚案「以为」二字析用,其例详后。「何以文为」者,即言「以文为何」也,而「何」字仍为表词,故可先焉。
[627]左襄十七:是之不忧,而何以田为?——言「以田为何」也。
[628]又襄二十二:雨行何以圣为?——言「以圣为何」也。
[629]孟万上: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言「我以汤之聘币为何哉?」
[630]荀子议兵:然则又何以兵为?——言「以兵为何」也。
[631]吕氏春秋异实:今我何以了之千金剑为乎?——言「我以子千金剑为何」也。
[632]赵策:君又何以疵言告韩魏之君为?——言「君以疵言告韩魏之君为何」也。
【2.4.3.5】「何」字单用于宾次者,为止词先于动字,为司词则先于介字,不先者鲜矣。
[633]孟梁下: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吾何修」者,吾将修为何事也。「何」为「修」之止词而先焉。
[634]史张耳陈余列传:今必俱死,如以肉委饿虎,何益?——「何益」者,犹云「如此所益何事」也。「何」为「益」之止词而先焉。
[635]左昭四:有是三者,何乡而不济?——「何乡」者,任乡何处也。
[636]汉陆贾传:生揣我何念?——犹云「生试揣我念及何」也。
[637]论颜渊:夫何忧何惧?
[638]史平原君列传:汝何为者也?
[639]论为政:何为则民服?
[640]史太史公自序: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641]韩释言:夫何恃而敖?
[642]又刘公墓志铭:两界耕桑交迹,吏不何问。①
[643]齐策:客何好?
[644]又:客何能?——以上引「何」字,皆为动字止词而先焉。②
惟「何」字为「于」字司词,间置于后。
[645]韩送温处士序:小子后生,于何考德而问业焉?——「于何」者,于何人也。「何」司于「于」字而后置焉。若然者,以「何」字指人故也。
指地,则「于何」二字,概以「焉」代之。
[646]孟离上: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焉往」者,于何处可往也。
[647]论八佾:人焉廋哉!——「焉廋」者,廋于何处也,两引「焉」字,皆指何处,而亦用以人者。
[648]论公冶: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犹云「鲁国如无君子,彼将于何人而取斯」也。
[649]公庄三十二: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焉致」者,致于何人也。

○1云:东雅堂本注云:‘「何」或作「呵」。’
○2[640]「何」是介字「以」的司词,非动字止词。

【2.4.3.6】「何」字合名用如静字。
[650]论公冶:何器也?——「何」字合「器」,云何如之器也。
[651]孟万下:王何卿之问也?——询其所问为何如之卿也。
[652]韩进士策问:其所守者何事,其不合于道者几何?孟子所以辞而辟之者何说?——「何事」「何说」同上。
[653]史孟尝君列传:今君又尚厚积余藏,欲以遗所不知何人。——同上。「何」字合名,经史中所在皆是,故不多引。
「何」字合于静字,有甚之之意者,则列诸状字矣。「何」字单用,有「为何」「何故」之解者亦然,此故不赘。
【2.4.4】奚、曷、胡、恶、安、焉六字,亦所以为诘问者也,而用如代字者,则惟在宾次耳。「奚」字,先秦之书用如表词者有焉,而用为偏次者盖未之见也①。「恶」字用为司词,必合「乎」字。「安」「焉」二字概代「于何」,犹「诸」字之代「之于」也。凡此六字,用为状字者其常。
奚。
[654]论子路:子将奚先?——犹云「所先何事」也。「奚」为「先」之止词,虽在宾次而先之。
[655]论八佾:奚取于三家之堂?——「奚取」者,「何取」也,同上。
[656]论先进: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奚为」者,「何为」也,「奚」为「为」字司词,而亦先焉。
[657]庄骈拇:问赃奚事,则挟*读书,问彀奚事,则博塞以游。——「奚事」者,何所事也,「奚」为「事」之止词。庄子诸篇,「奚」字数见。
[658]吕览贵直:水奚自至?——「奚」司于「自」字而先焉。
[659]论宪:夫如是,奚而不丧?——犹云「如是而不丧者何也?」故「奚」字用如表词而居主次。②
[660]庄逍遥游: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犹云「以之九万里而南为何」也,与「何以文为」句同解,则「奚」字仍为表词。
[661]论子路:虽多亦奚以为?——句法同上。犹云「诵诗虽多,亦将用为何」也。
曷、胡。
[662]易损:曷之用,二簋可用亨。——「曷」为「用」之止词,间以「之」字,所以明其为倒文也。
[663]公隐元: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曷」为「为」字司词而先之。
[664]公宣六:夫畚曷为出乎闺?——同上。
[665]汉王褒传:则胡禁不止,曷今不行?——「胡」「曷」皆为止词,而各先焉。
[666]诗邶式微:胡为乎泥中?——「胡」司于「为」字而先焉。「胡」「曷」二字,惟为「为」字所司,未见有司于其它介字者。③
恶。
[667]论里仁:君子去仁,恶乎成名?——犹云「君子而去仁也,将于何而成名哉?」故「乎」字用如「于」字,「恶」为所司而先焉。
[668]孟梁上:恶在其为民父母也?——犹云「其为民父母也将何在乎?」「恶」犹「何」也。
[669]礼檀弓:吾恶乎哭诸?
[670]又:吾恶乎用吾情?——「恶」司于「乎」字而先之。
安。
[671]史货殖列传:安归乎?归于富厚也。——犹云「若是者归于何事」,答云「归于富厚也」,此「安」代「于何」二字之证。「安」字习用为状字,有「岂」字之解,其用为代字者,不概见也。④
「焉」字代「于何」二字,已引于前。

○1杨云:韩非子人主篇云:‘贤智之士奚时得用?’又云:‘法术之士奚时得进用?人主奚时得论哉?’又孤愤篇云:‘法术之士奚时得进?’又吕氏春秋慎势篇云:‘以宋攻楚,奚时止矣?’又不屈篇云:‘蝗螟,农夫得而杀之,奚故?为其害稼也。’列子仲尼篇云:‘此奚疾哉?奚方能已之乎?’又杨朱篇云:‘将奚方以救二子?’然则先秦书中此种用法多矣。又「恶」字亦有用于偏次者,墨子非乐篇云:‘舟车既已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恶许」者,何处也。马氏谓「奚」「曷」「胡」「恶」「安」「焉」六字用于代字惟在宾次,亦非。今案:杨说是,惟列子非先秦书。
○2如马氏说,「奚」为表词,则起词何在?杨氏刊误云:‘此「奚」字当作状字解’,是。
○3「曷」可司于介字「以」「由」等,荀子乐论:‘曷以知舞之意?’晏子春秋问下:‘吾君不游,我曷以休?吾君不豫,我曷以助?’晏子春秋难下:‘然则曷以禄夫子?’管子轻重:‘吾曷以识此?’「胡」也可司于介字「以」「自」。汉书食货志:‘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墨女兼爱下:‘此胡自生?’
○4「安」可作代字,充当动字的止词和介字的司词。如礼记檀弓上:‘泰山其类,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吕氏春秋大乐:‘世之学者有非乐者矣,安由出哉?’

指示代字二之六
【2.5】指示代字者,所以指明事物以示区别也,其别有四:一以逐指者,二以特指者,三以约指者,四以互指者。
【2.5.1】逐指代字惟每、各二字,其用不同:「每」字概置于名先,「各」字概于其后,间或无名而单用。大抵事物不一,历叙之而见烦,今有以每之,则无事历叙,而其事物之名,正如逐一指之矣。「每」「各」二字而为宾次,先所宾者常也。①
每。
[672]论八佾:子入大庙,每事问。——所问之事不一,附以「每」字,即逐事问之也。「每」合于「事」,「事」在宾次,而位先焉。
[673]孟离下:每人而悦之。——解同上。惟「悦」后加「之」字以重指者,因有「而」字间之也。
[674]史冯唐传:今吾每饭意未尝不在巨鹿也。——「每」字附「饭」,犹云「每次饭时」也,则「饭」字可作动字观。如为名,则「每饭」先置者记时也,非以其为宾次之故,不可不辨。
[675]三国王粲传注:每一念至,何时可言?——「每一」者,犹「逐一」也,解与上同。
「每」字单用,无「逐次」之意,或解如「虽」字,②或解如「常」字,③非此例也。
各。
[676]论公冶:盖各言尔志?——「各言」者,「每人言」也。「各」字单用,而在主次。
[677]史五帝本纪: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各」字用如上。
[678]汉霍光传:各自有时。——同上。
[679]史游侠列传:不可者各厌其意。——「各」在宾次,而位先动字。
[680]韩淮西事宜状:今若分为四道,每道各置三万人。——犹云「每道应置各三万人」,「各」居宾次而焉。
[681]史周勃世家:最从高帝得相国一人,丞相二人,将军二千石各三人。——「各三人」者,言每一辈有三人也。「各」字单用于中,逐指以上两辈之人也。
[682]又匈奴列传:岁奉匈奴絮绘酒米食物各有数。——「各有数」者,言四物每一有定数也。「各」字用法同上。
[683]又:赤绨绿绘各四十匹。——同上,言定数也。
[684]赵策: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同上。

经史中凡遇逐指事物,有单用其名为代者,亦或有重言其名者,其重者,即所以每之也。
[685]庄养生主: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岁」「月」两字单用,即「逐岁」「逐月」之意。
[686]又: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十步」「百步」,即「每十步」「每百步」也。
[687]史货殖列传: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犹云「每岁每万得息二千。」
[688]韩许国公神道碑:使日月至——犹云「每日每月遣使来」也。
[689]又:我代与田氏约查保援。——犹云「我世世代代与田氏约相保援」也。
[690]史货殖列传:米石至万。——犹云「米每石价至万」也。
[691]韩孔公墓志铭:自海抵京师,道路水陆递夫积功,岁为四十三万六千人。——「岁」字同上。
[692]又:送韩侍御序:秋果倍收,岁省度支钱千三百万。——「岁」字解如前。
[693]史陆贾列传:分其子,子二百金。——犹云「分与其子,每子各得二百金。」重言「子」字,上「子」「诸子」也,下「子」「每子」也。
[694]又卫将军列传:封三子为侯,侯千三百户。——重言「侯」字,上「侯」爵名也,下「侯」,每之也。
[695]又货殖列传: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锺之田。——犹云「千亩之田,必每亩可得一锺者」,非常田可比。
[696]又匈奴列传:故其战人人自为趣利。——两「人」字同意,重之者,每之也。
[697]又十二诸侯年表序: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眞,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人人」重言,同上。下用「各」字者,迭指也。

○1马氏云‘「每」「各」二字而为宾次,先所宾者常也’,但在例句解说中,「每」皆居偏次,无一例居宾次;「各」字有两例([679][680])说为‘居宾次而先焉’,但如以「各」为宾次,则眞正居宾次之「其意」与「三万人」反而无着落。总之是「每」「各」只有指示的作用,没有称代的作用,即使归入代字类,也不在主次、宾次。
○2章云:尔雅云:‘「每有」,「虽」也。’郭注云:‘辞之「虽」也。’
○3章云:助字辨略引‘每一念至’文云:‘此「每」字犹「常」也。其事非一,故云「每」也。’

【2.5.2】特指代字前置于名,所以明注意之事物也,「夫」「是」「若」「彼」「此」诸字是也。
【2.5.2.1】凡确有所指而必为提明者,则用夫字。「夫」字或合本名,或合公名,或前乎一读皆可。经生家误以「夫」字为提倡之连字,盖未知夫「夫」字之位,在句首者其常,而在句中者亦数见也。尔雅郭叙‘夫尔雅者’,邢疏云:‘「夫」者发语辞,亦指示语,’盖近之矣。
「夫」合本名。
[698]左隐四:夫州吁,阻兵而安忍。
[699]又:夫州吁弑君而虐用其民。——两「夫」字先于本名。论者注意「州吁」,故以「夫」字提明而特指焉。①此「夫」字合本名而置句首者。
[700]又昭七: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夫」先本名而在句中,惟以指示耳。
[701]史日者列传:此夫老子所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同上。
「夫」合公名而冠句首。
[702]左僖二十四:夫祛犹在,女其行乎?——「祛」公名,「夫」先之,以指当日所断之祛也。此置句首亦所以为发语辞也。
[703]论先进:夫人不言,言必有中。——「人」虽公名,「夫」先焉,特指所语者。
[704]孟公下: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士」公名,「夫」先焉,以指一类之士。
[705]周礼考工记:夫人而能为镈也。——亦以指一类工人也。
又「夫」字亦可解作「此」字。
[706]左成十六: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
[707]又隐四: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此」「夫」二字语气相同。上引「夫」字皆先公名冠句首者。
「夫」合公名而位句中。
[708]又宣二:公嗾夫獒焉。——「獒」公名,「夫」先之,以指灵公自豢之獒。
[709]孟万下: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礼」公名,先以「夫」字,特指以上所引之礼。
[710]论先进:是故恶夫佞者。——「夫佞者」特指子路。
[711]礼祭义: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夫日」者,此日也,特指忌日而言。
[712]论先进: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夫人」指颜渊。
[713]庄田子方:若夫人者,目击而道存矣。——「夫人」特指所语之人。
[714]左僖三十: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夫人」特指秦穆公也。上引「夫」字皆先公名而位句中者。
「夫」贯读首。
[715]礼檀弓:予恶夫涕之无从也。——「涕之无从也」读也,「夫」先之,以志所恶也。
[716]齐策: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长铗归来」,所歌之语,「夫」先之,以志所恶也。
[717]论季氏: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此「夫」字直贯一读。
[718]庄大宗师: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弗得也。——「使我至此极者」乃「思」之止词,「夫」先之,特指「思」之所志也。
[719]韩答崔立之书:设使与夫今之善进取者,竞于蒙昧之中,仆必知其辱焉。——「今之善进取者」一读,「夫」字冠之,所以特指此类之人也。上引「夫」字,皆冠于读首以为特指者。
由是观之,凡公名前有静字或有偏次以成一顿者,与凡静字、代字用如名者,皆可加以「夫」字。
[720]左文十三: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有司」名也,「二三」静字也,而「夫」字冠之。
[721]庄徐无鬼:子不闻夫越之流人乎?——此名前有偏次而「夫」字冠之者。
[722]论宪问:夫我则不暇。——此代字前加「夫」字者。②
[723]荀子解蔽:不以夫一害此一。——此「夫」合静字者,可解如「彼」字,犹云「不以彼一害此一。」如是,
[724]郑语:夫其子孙必光启土。
[725]楚语:夫其有故。——两「夫」字皆可作「彼」字解。
若「夫」字单用而解如「彼」字者,则为指名代字矣。

○1[698]的「夫」字,此称特指代字,[八?3]与此例重,却说「夫」是提起连字。
○2杨云:此「夫」字是连字,非是代字。 今案:此「夫」亦可解为语气助词。

【2.5.2.2】是、此、若三字先于公名,所指皆当前者;非当前者,间以彼字先之。「是」「此」「若」三字先乎公名则在偏次。前论指名代字已引证矣。①
是。
[726]左昭四:有是三者,何乡而不济!——「三者」用如公名。前以「是」字以指示焉。
[727]论宪问:丘何为是栖栖者与?——「栖栖者」用如名字,加「是」以特指焉。
[728]颜氏家训风操: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傥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是书」者,犹云「凡是书札皆犯讳」也,与此所云「是」字不类。
此。
[729]史封禅书:诸此祠太祝常主。——「诸此祠」者,前叙之祠也。
[730]又酷吏列传:其治狱所排大臣自为功,多此类。——「此类」者,指上文所叙之事也。
[731]又:非此母不能生此子。——「此母」「此子」者,指彼此确有所指也。
[732]又张释之列传: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此两人」指前叙之两人也。
[733]又信陵君列:此子贤者,世莫能知。——同上。
[734]庄人间世: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此大也」指上文所形木之广大。
若。
[735]论公冶: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若人」者,「此人」也。
[736]公羊定四:楚人为无道,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若时」者,「此时」也。
[737]又隐四: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若其言」者,「此其言」也。
彼。
[738]史刺客列传:彼秦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此言秦将远在秦国,故冠「彼」字以指焉。②
[739]又商君列传: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疑。——「彼王」者,指魏王,不在当前也。
[740]又屈原列传:又怪屈原以彼其材游诸侯,何国不容,而自今若是?——「以彼其材」者,远指屈原生前之材也。
[741]又留侯世家:我欲易之,彼四人辅之,羽翼已成,难动矣。——「彼四人」者,指不在当前之人也。
[742]又李将军列传: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彼三人」者,非在近之人也。
[743]韩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读者。——此论传道之师,今以「童子之师」为此,故冠以「彼」字,示非指目前所论者也。
[744]诗经召南驺虞:彼茁者葭。
[745]又小星:嘒彼小星。——等句,皆明指其远者而言。
故所指而有远近先后之别者,别以「彼」「此」二字,单用为常。
[746]史酷吏列传序: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彼」「此」指前文所言远近两端也。
[747]汉司马相如传:陛下患使者所司之若彼,悼不肖愚民之如此。——「彼」「此」二字所指,亦在上文所言先后两事。
[748]史秦楚之际月表序: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所指同上。
[749]孟尽下: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彼」「我」亦犹「彼」「此」,接指上文,次其先后也。
[750]秦策:息壤在彼。——「彼」字单用,明指以前盟地,非如指名代字仅指所为语者,故列于此。

○1参【2.2.7】节。
○2杨云:「彼秦」二字当一顿,「彼」者,「彼秦」,非「彼大将」。马氏误。

【2.5.2.3】「此」「是」诸字单用,以指上文而为起词者,已详指名代字矣。先以「如」「若」诸字,如「如此」「如是」「若斯」之类,则为表词,位在句末为常,先乎静字者,所以甚之也。「若」字单用,①间亦训作「如此」,非常解也。
[751]论子路: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夫如是」者,总言上之好礼义信也。「夫」起词,②「如是」,其表词也。论语用「夫如是」三次,句法皆同。
[752]孟梁下: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如此」亦指上文而为表词,其起词不言而喻。句法与「夫如是」无异。
[753]又万下: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此」指上文伊尹推极其泽民之心,无使一人之或遣也,今以「如此」总指之而为表词,「其自任以天下之重」,读也而为起词。
[754]史酷吏列传:其欲荐吏,扬人之善,蔽人之过如此。——句法同上。
[755]汉刑法志: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若此」指上文,为表词,「其」字起词也。
[756]有君如是其贤也。——犹云「有君其贤也如是」,「如是」乃表词也。今先乎静字,甚言其贤故云尔。
[757]韩与陆员外书:待梁与王如此不疑也,梁与王举人如此之当也。——「不疑」静字,「当」字亦然,「如此」二字先之,所以甚之也。
[758]史韩非列传:夫事以密成而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其所匿之事,如是者身危。——犹云「其人而如是也其身危矣。」「如是」二字表词,「者」字其起词也,与「夫如是」句法相同。
[759] 汉刑法志: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犹云「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而用刑之过,持论之谬,其甚也犹如此也」云云,故「如此」先乎「甚」字者,所以甚之也。前节所引司马相如传与秦楚之际月表序可参观,则知「如彼」「若斯」亦间用也。
[760]书大诰:王曰:‘尔惟旧人,尔丕克远省,尔知宁王若勤哉!’——「若勤」者,「若此勤」也。但曰「若」者,省文也。
[761]孟梁上: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云「以如此所为,求如此所欲」也。
[762]史礼书: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索隐云:‘人苟以贪生为见,不能见危致命,如此者必刑戮及身也。’
[763]汉贾谊传:顽顿亡耻,奊诟亡节,廉耻不立,且不自好,苟若而可。——「苟若而可」者,言「苟且如此而即可」也。

①【2.2.7】节论指名代字,「是」「此」之外有「斯」「兹」而无「若」。
② 杨云:此「夫」字无所指,乃连字,非代字也。马氏以为起词,大误。今案:此「夫」亦可认为语气助词。

【2.5.3】约指代字又分两种:一,后乎名、代诸字而以之重指者,则与所指名、代之字同次,盖重指者必与所指相同也。二,后乎名、代诸字而为其分子者,则常在正次,盖分子正次,分母偏次,乃约分之例也。凡约指代字之在宾次者,必先所宾焉。
【2.5.3.1】重指名代诸字者:皆、尽、悉、遍、都、咸、一、两、具。
[764]孟告下: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人」名也,「皆」约指代字,后乎名而重指之,同在主次,而为「可」之起词。
[765]孟尽下:众皆悦之。——「众」字亦约指代字也,「皆」重指之。余与上同。
[766]左哀十六: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王与二卿士」诸名,后以「皆」字,同在宾次,而为「当」字止词,今先置焉。
[767]汉叔孙通传:诸言盗罢之。——「诸言盗者」接读代字也,「皆」字后之,同在宾次,而为「罢」字止词。
[768]史匈奴列传:朕与单于皆捐往细故。——「皆」字重指以前两名,同在主次。
[769]韩新修滕王阁记:公至之日,皆罢行之。——「皆」字重指以前上文,而为「罢」字止词。
[770]史封禅书:泾渭皆非大川,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祠而无诸加。——「泾」「渭」两水名,「皆」字与「尽」字重指焉,而与之同次。
[771]汉高帝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悉」字重指「余」字,而而两字皆「除去」之止词,故先置焉,犹云「其余秦法尽除去焉。」「字」皆重指「吏民」两字。
[772]韩圬者传:其它所以养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后完也,吾皆赖之。然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第一「皆」字重指「具」字,并在主次。以后「皆」字与「遍」字,亦指「养生之具」,同在宾次而皆先焉。
[773]韩新修滕王阁记:洪江饶虔吉信抚袁,悉属治所。——「悉」字总指上八府也。
[774]韩淮西事宜状:据行营所追人额,器械弓矢一物已上,悉送行营充给。——「悉」者,重指「一物已上之器械弓矢」也,亦即「送」字止词而先置焉。
[775]韩许国公神碑:悉有其舅司徒之兵与地。——「悉」者重指下文之「兵与地」也,今先于「有」字,所谓先其所宾也。
[776]汉贾谊传: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遍」字重指前读,而为「疏举」止词,今先置者,先所宾也。
[777]史平准书: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都」字重指委输之物,故在宾次,而先于「受」字者,先所宾也。
[778]韩答崔立之书:若都不可得……——「都」字亦重指上文之事。
[779]韩科斗书后:天下之欲铭述其先人功行,取信来世者,咸归韩氏。——「咸」,皆也,解与前同。
[780]史曹相国世家: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一」字,皆也,悉也,犹云「悉遵萧何所约束者」。
[781]韩高闲上人序:可喜可愕,一寓于书。——犹云「凡可喜可愕之事尽寓于书」也。
[782]赵策:今大王垂拱而两有之,是臣之所以为大王原也。——「两」字重指上文,位于宾次而先焉。
[783]史萧相国世家:以何具得秦图书也。——「具」字重指「图书」,言所得无遗也,先于「得」字者,先所宾也。
以上所引约指代字与所指同次者。
【2.5.3.2】为名代诸字之分子者:莫、或、多、无、有。
[784]孟梁上:晋国,天下莫强焉。——犹云「天下之国无强于晋国者。」
[785]左成十六:各顾其后,莫有斗心。——「莫」者,无人也。
[786]史项羽本纪: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莫」者,十余壁之中无一军也。
[787]汉叔孙通传:尽问诸生,诸生或言反,或言盗。——「或」者,指上诸生中有其人也。①
[788]孟梁下:诸侯多谋伐寡人者。——犹云「诸侯之中多有谋伐寡人者。」「多」字正次,「诸侯」偏次,犹分子与分母然。
[789]史平准书: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多」者,指商贾中有多人也。
[790]史张耳陈余列传:赵人多为张耳陈余耳目者,以故得脱出。——「多」者,赵人中有多人也。
[791]汉东方朔传: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数。——「多」者,四方士中有多人也。
[792]韩送杨少尹序:道路观者,多叹息泣下,共言其贤。——「多」者,观者中不止一人也。
[793]汉高帝纪: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无」者,于所相多人之中无人如季相者。
[794]史淮阴侯列传: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无」者,项王所过之处,无一处不为所残灭也。②
[795]汉贾山传:雷霆之所击,无不摧折者。——犹云「雷霆所击之物无一物不为摧折」也。
[796]孟告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有」者,二王中有一也。

以上所引约指代字皆为分子者。

○1「或」字,马氏有三种不同的说法:此处说是约指代字,【6.1.4】节说是状字,【8.2.4.1】节说是承接连字。
○2【5.7】节说「无」是动字。此处说是代字,非。

【2.5.3.3】又等字用于平列诸名之后,以概夫同类而未列者,诸字则先于同类诸名,且可先乎一读者,凡皆用为统括之辞耳。
等。
[797]史萧相国世家:今虽亡曹参等百数,何缺于汉?——「等」字后于「曹参」本名,犹云「凡与曹参相似之人」也。
[798]又魏其传:是以窦太后滋不说魏其等。——「等」者,非魏其一人,故言「等」以括之。
[799]又酷吏列传: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等」者,贾姬之类也。
[800]又萧相国世家:臣等身披坚执锐,多者百余战,少者数十合。——「等」者,不止「臣」一人也。
[801]韩为人求荐书:如某等比。——解同上。
诸。
[802]史封禅书:至如八神诸明年凡山他名祠,行过则祠,行去则已。——「诸」字统指之辞,举「明年凡山」以统其余也。此「诸」字置先于名。
[803]又:泾渭皆非大川,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祠而无诸加。——「诸」字亦先于名,「加」者,即上文诸祠所加之异数也。
[804]又匈奴列传: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诸」字同上。
[805]汉宣帝纪: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诸」字先于一读,犹云「凡人之有大父母与父母丧者可免役」也。
[806]史叔孙通传:诸言盗者皆罢之。——解同上。
[807]又魏其列传:贵戚诸有势在己之右,不欲加礼,必陵之。——犹云「贵戚中凡有势而在己之右者,不礼焉而必陵之。」
[808]又: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桀大猾。——「诸」字同上,幷弁于读,犹云「诸所与交通者。」

【2.5.3.4】至凡、虑与大凡、大抵、大要、大归以及亡虑、都计诸字,皆用以为总括之辞,亦可列诸约指代字。
凡。
[809]诗小雅常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810]孟告上:原凡同类者,举相似也。
[811]史陆贾传: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着十二篇。——「凡」字三句,法各异而如说文所云‘为最括之词’者一也。
[812]又高帝本纪: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此「凡」字亦总括之意,先置。
[813]汉万石君传:于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宠,乃举集其门。’凡号奋为万石君。——此「凡」字乃合计之也。犹云「五各二千石,合计为万石」也。
[814]韩上于相公书:自幕府至邓之北境,凡五百余里,自庚子至甲辰,凡五日。 ——两「凡」字亦合计之意。
[815]又伯夷颂:今世之所谓者,一凡人誉之,则自以为有余,一凡人沮之,则自以为不足。——「凡人」者,常人也,不在此例。
[816]荀子荣辱:故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故薄薄之地,不得履之,非地不安也,危足无所履者,凡言在也。——「凡」者,皆也,举也,谓祸福皆在于言也。
虑。
[817]汉书贾谊传最习用:虑亡不帝制而天子自为者。
[818]又:一二指搐,身虑亡聊。
[819]又: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
[820]又:至于俗流失,世壤败,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
——诸「虑」字,师古皆训为「念虑」之「虑」,似未是。①经生家解作「率辞」,犹云「大率」也。
[821]荀子议兵: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险阨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虑率」二字,重言也。古书多有迭用两字同意者,高邮以「焉虑」连读,解作「亡虑」者,未免牵合。不知「无」字后大率煞以「焉」字,见后。②
古人以「凡」「虑」等字单用,不足以见总括之意,于是加以「大」字,冠以「亡」字,而「大抵」「大要」「大归」亦寝用矣。
大凡、大率、大抵等。
[822]史吴世家: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大凡」者,总计之也。
[823]又平准书: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大率」者,「大概」之意。
[824]又礼书: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灭损,大抵皆袭秦故。——「大抵」者,亦辜较而概之之词。
[825]汉礼乐志:大氏皆因秦旧事焉。——「抵」「氏」同字。
[826]又王莽传:大归言莽当代汉有天下云。
[827]又陈万年传:具晓所言,大要教咸讇也。——「归」是收束之所,「要」是总括之区,与上引「抵」字亦所止之处,皆同义也。
[828]又食货志:天下大氏无虑皆铸金钱矣。——「大氏」「无虑」与「皆」字,三语同义。由是而
[829]孟子滕文公上:此其大略也。
[830]史记货殖传:此其大较也。
[831]又:大体如此矣。
[832]后汉袁术传:天命符验可得而见,未可得而言也。然大致受大福者归于信顺乎。
——所谓「大略」「大较」「大体」「大致」,为表词、为起词者,并是「大概」「大都」「大凡」「大段」总括之意。
[833]史记荆燕世家:臣观诸侯王邸第百余,皆高祖一切功臣。
[834]汉书平帝纪: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眞。
[835]又路温舒传:偷为一切。
[836]又闭侯王表:秦据埶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壹切取胜。
[837]又张敞传:偷长曰:‘今一旦召诣府,恐诸偷惊骇,愿壹切受署。’
[838]礼大学: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朱注云:‘「壹是」,一切也。’诸所引「一切」,索隐解作「一例同时」者,师古解为‘权时之事,如刀切物,苟取整齐,不顾长短纵横’者,亦有解作「权宜之辞」者。愚案:「一切」者,亦约计辜较之意,其用法与约指代字相似,故附识焉。

○1章云:‘虑无不帝制而天子自为者’,师古曰:‘「虑」,大计也。’‘虑非顾行也’,师古曰:‘念虑之中,非顾行之善恶也’。非皆训为「念虑」之「虑」。
○2高邮指王引之。章云:王氏经传释词引荀子议兵篇曰:‘「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险阨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言无礼义忠信以接下,乃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而已也。’杨倞注曰:‘「焉虑」「无虑」,犹言「大凡」也。’「焉」犹「乃」也,「虑」「率」,皆谓「大凡」也。

【2.5.4】互指代字,必合动字,以明其互为宾主也。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施者为主,而受者为宾,故有宾、主之次。互指代字,即自与相、交诸字,先于动字,即以表施者受者之为一也。①
自。
[839]庄人间世: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自」者,山林寇己,膏火煎己也,以明寇者、煎者与所寇、所煎者皆山木也,皆膏火也。如是,「自怨」「自艾」「自悔」「自伤」,皆此类也,此为自反动字,详后。
前论「自」字已言之矣。
至动字之前加「相」字,而与「自」字或合或否者,明施者、受者所指不一,故有交互之行也。
相、交。
[840]汉陆贾传:君何不交欢太尉,深相结。——「相结」者,明两人彼此结纳也。
[841]史卫将军列传:时已昏,汉匈奴相纷挐,杀伤大当。——「相挐」者,明汉军与匈奴互相乱也。
[842]韩答杨子书:况又崔与李继至而交说邪,故不待相见,相信已熟。——「交说」者,即「相说」也,「相见」者,「彼此互见」也,「相信」者,「彼此交信」也。
[843]汉霍光传:羣儿自相贵耳。——此「自相」两字合用。「自相贵」者,各人自贵,又交相贵也。即谓光等自候,又彼此互候也。
孟子「相友」「相助」「相扶持」,又「相向」「相什佰」「相千万」诸语,皆此类也。

○1吕叔湘相字偏指释例(见汉语语法论文集)一文的注中说:‘此定义颇可议,施受合一与互指实为不相容之二事。自字表施受之为一,而二者既萃于一身,则「互」于何有?相字表相互,然必先有彼此而后有相互之可言,又乌得谓为施受合一?疑「先于动字」前脱「自字」二字。因马氏于本节说明中又有「至动字之前加相字…… 明施者所指不一,故有交互之行」诸语也。’
实字卷之三
主次三之一
次者,名代诸字于句读中应处之位也。次有四:曰主次,曰偏次,曰宾次,曰同次。今次其用法于左。
【3.1】凡句读中名、代诸字之为起词者,皆居主次,已详于前。间有名字不为起词而归入主次者有三。①
【3.1.1】一,凡呼人对语者。泰西古语,名字因次而变,凡呼人之名别为一次。今之方言,其名不变者,呼人之次,概列主次。凡称人,或本名或公名无常;而其位先呼后语者为比多,呼于后者变例也。
[1]论泰伯: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小子」者,曾子呼弟子之公名也。
[2]又公冶长:赐也,非尔所及也。——「赐也」,孔子呼子贡之名。
[3]汉东方朔传:昔伯姬燔而诸侯惮,奈何乎,陛下!——「陛下」,公名也。
[4]史留侯世家:孺子,下,取履!——「孺子」者,呼之也。
[5]左定十四年: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夫差」,本名也。
[6]左僖三十二: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孟子」,本名也。
[7]史平原君列传: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公」,公名也。
[8]庄逍遥游:归休乎,君!——「君」亦公名。
[9]韩元侍御书:微之乎,子眞安而乐之者!——「微之」,本名也。
[10]史李将军列传: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故李将军」者,乃应对之名,犹云「来者为谁?」应之曰「乃故李将军也。」盖表词也。
①文通原文这两句的「起词」之前皆有「止词」二字,显然有误。杨氏刊误断定‘此处二「止词」乃「表词」之误’,章氏校注本从之。但文通下面讲「同次」时说:‘同次之例有二:一,用如表词者’,即不应于此处说表词居主次,更不应说在「起词」之前。有可能「止词」为误衍,疑莫能明。今只删「止词」二字,不加「表词」二字。至于[10]以「故李将军」属主次,并以‘盖表词也’为解,乃因此句无起词,表词无可用,因而不列于同次而置此与呼人对语之词同列也。
【3.1.2】二,凡概叹而呼及名字者。
[11]书尧典:帝曰:‘咨,汝义暨和!’——「义」「和」本名,因叹而称及也。
[12]诗周颂:噫嘻成王!——「成王」本名。
[13]左文元: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役夫」者,呼而詈之之名也。
[14]史匈奴列传: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土室之人」,公称也。
[15]史廉颇列传:吁,君,何见之晚也!——「君」者,因叹而称之也。①
[16]楚策:嗟乎,子乎!楚国亡之日至矣!——「子乎」亦因叹而及之。②公名后助以「乎」字者,以鸣不平也。
凡兹引称诸名,皆以发其慨叹之辞,上节所引,有惟呼以对语者,此两者之微有不同也。

○1杨云:马氏于「君」字逗句,非是。「君」乃动字「见」字起词,非呼名也。
○2【9.14】节引此例([九?1166])说「子」同「嗞」,是叹字。与此说为公名不同。

【3.1.3】三,凡题书名、碑记者。
[17]史陆贾传:号其书曰新语。——「新语」书名,今在句中,与「其书」同次。若但曰「新语」以额书名,则可视同主次。
[18]三国志诸葛亮传:诸葛氏集目录。右二十四……篇。——此传内记诸葛氏所著之书。
[19]韩黄陵庙碑:题曰湘夫人碑,今论其文,乃晋太康九年。又其额曰虞帝二妃之碑。
总之,书名、碑记以弁于书、碑之首者,皆可视同主次。
偏次三之二
【3.2】凡数名连用,而意有偏正者,则正者后置,谓之正次,而偏者先置,谓之偏次。
【3.2.1】偏次之用,不能枚举。有以言正次之所属者。
[20]庄秋水:且吾尝闻少仲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犹云「仲尼所有之闻,伯夷所有之义」也,故其「闻」属于「仲尼」,其「义」属于「伯夷」也。
[21]汉贾谊传: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犹云「元王所有之子,即帝所有之从弟」也,亦此属于彼之意。
[22]史淮阴侯列传:夫随厮养之役者,失万乘之权;守儋石之禄者,阙卿相之位。——「万乘之权」者,王侯所有之权也,「卿相之位」者,公卿所有之位也。
[23]孟梁上: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论文与上同。
[24]史货殖列传: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犹云「声色」所关之「好」,「刍豢」所有之「味」也。
有以言所有之度数者。
[25]史货殖列传: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民乎!——「千乘」「万家」「百室」者,以别「王」「侯」「君」「公」国之大小也。
[26]汉王尊传:一郡之钱,尽入辅家。——「一郡」者,以言「钱」之多也。
[27]史叔孙通传: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千金」者,言「裘」之价也。
[28]汉梅福传:秩以升斗之禄,赐以一束之帛。——「升斗」言「禄」之度,「一束」言「帛」之数。
[29]史平原君列传: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三寸」言小,「百万」言多,皆度数也。
有以言其形似者。
[30]左宣四: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言「状」如「熊虎」,「声」如「豺狼」也。
[31]史屈原列传: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无行。——言「秦国」如「虎狼」也。
[32]庄胠箧: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言「赏」以「轩冕」,「威」以「斧钺」也。
[33]史伯夷列传: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言「士」如「青云」之高也。
有以言其地者。
[34]史秦始皇本纪: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殽函」言所「据」之固,「雍州」言所「拥」之「地」。
[35]又匈奴列传: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土室」者,言其处也。
凡春秋所言「齐侯」「鲁侯」「晋侯」「吴子」者,皆此类也。
有以言其时者。
[36]庄徐无鬼: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旦暮」者,言「业」之时也。
[37]荀子荣辱: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少顷」「终身」,皆言时也。
[38]汉赵充国传:齐三十日粮。——「三十日」者,言所「齐」之「粮」可食「三十日」,言其时也。
更有言其故、其分、其效者。总之,凡名字之用,非正意者,皆先置而为偏次也。
【3.2.2】偏、正两次之间,「之」字参否无常。惟语欲其偶,便于口诵,故偏、正两奇,合之为偶者,则不参「之」字。凡正次欲求醒目者,概参「之」字。
[39]孟公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犹云「天之时」「地之利」「人之和」也。而偏、正各次皆奇,合而为偶,故不参「之」字,便于口诵。
[40]又离娄上:既竭目力焉∣既竭耳力焉。
[41]又离娄下:其事则齐桓晋文。
[42]又公孙丑上:如以朝衣冠坐于涂炭。
[43]又万章下:君十卿禄。
又「天位」「天禄」「天爵」「人爵」「冬日」「夏日」「鼎肉」「舆薪」等语,偏、正字奇,皆不参「之」字。
[44]庄应帝王: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
[45]史赵世家:毋为怨府,毋为祸梯。——以上所引,偏、正两次皆奇字也,而偏次之用,一如静字,合于正次以成一语,故不参「之」字也。
[46]孟离上: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仁」「义」「实」三奇字,此言「仁义之实」,欲其醒目,故参「之」字。
[47]又尽下:禹之声,尚文王之声。——「禹之声」,其义同上。
[48]左宣十二:君之惠也,孤之愿也。
[49]又:参之肉,将在晋军,可得食乎?——其义同上。
若在句中,偏、正两奇而与动字、介字相连者,概参「之」字以四之。
[50]孟告下: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君」「恶」两奇字,上连「长」字,参「之」字以四之。
[51]又滕下: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兄之禄」「兄之室」,上连「以」字,则四也。
[52]又公下: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日之力」解同上。
[53]又万上: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亦同上。
[54]汉两粤传: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人之妻」,上合「寡」字,「人之字」上合「孤」字,皆以四之。故「独人父母」一句,已四矣,不加「之」字。
[55]史淮阴侯列传:今汉王复兴兵而东,侵人之分,夺人之地。——「人之分」「人之地」,同上。
[56]又游侠列传: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飮,使之嚼,非其任,强必灌之。——「解之势」解如上。诸上所引,凡参「之」字者,虽为偶语计,而亦所以使正次之字更为醒目也。
至[57]孟公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犹云「仁德中之一端」,「义德中之一端」,必参「之」字,正义方明。①
又或偏次字偶而正次字奇,与偏次字奇而正次字偶者,概参「之」字以四之。其或偏、正两次皆偶者亦然,不参者非常例也。
偏次字偶,正次字奇者。
[58]孟子公孙丑下: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封疆之界∣山溪之险∣兵革之利。
[59]又公孙丑上: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
[60]又滕文公上: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饘粥之食∣颜色之戚,哭泣之哀——等语,不可仆数。
[61]庄天道: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
[62]史叔孙通传: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台榭之榱,非一木之枝也,三代之际,非一士之智也。
[63]汉东方朔传: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是乃国家之大贼,人主之大蜮也。
[64]齐策:夫权藉者,万物之率也,而时势者,百事之长也。——以上皆参「之」字以四之也。
偏次字奇而正次字偶者。
[65]孟公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天」「人」偏次字奇,其正次字偶,参「之」字以四之。
[66]又滕上:子之兄弟,事之数十年。
[67]又: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
[68]又公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
[69]又万上:太甲颠覆汤之典刑。
[70]又梁下:问国之大禁。——诸所引「子之兄弟」「邻之赤子」「人之牛羊」「汤之典刑」「国之大禁」,皆参「之」字以四焉。
[71]左僖二十八:民之情*,尽知之矣。
[72]又昭四:冀之北,马之所生。
[73]又成十三:郑人怒君之疆场。——等语,亦此类也。
至正、偏两次皆偶者亦然。
[74]孟梁下:孟子之后丧踰前丧。——「孟子」与「后丧」,偏、正两次皆偶,亦参「之」字,所以别也。
[75]又公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吾子之禄爵」同上。
[76]又离下: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77]又万下:一乡之善士……天下之善士。
[78]又滕下: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等语,皆此例也。
[79]史商君列传: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诺诺」「谔谔」状字而用如名者。
[80]又韩非列传: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敬。——「所说」「所敬」有偏正之意,用如名字,前已言矣。
[81]史封禅书:高祖之微时,尝杀大蛇。
[82]左成八: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
[83]史叔孙通传:叔孙通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
[84]又汲郑列传:上不能褒先帝之公相,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
[85]韩祭十二郎文: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上引五节内,偏、正次偶者,皆参「之」字。
偏次、正次间不参「之」字。
[86]史十二诸侯年表序: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着文焉。——不曰「推春秋之义」。
[87]史封禅书:其后百有余年,而孔子论述六艺传。——不曰「六艺之传」。
[88]史平准书: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致生累千金。——不曰「南阳之大冶」。
[89]史萧相国世家:以何具得秦图书也。——不曰「秦之图书」。
[90] 史张释之列传: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不曰「先帝之庙器」。
[91] 又陆贾传:遗陆生为飮食费。——不曰「飮食之费」。
[92]汉东方朔传:又坏人冢墓,发人室庐。——不曰「人之冢墓」「人之室庐」。
[93]史淮阴侯传:臣请言大王功略。——不曰「大王之功略」。
[94]又李将军列传:青欲上书报天子军曲折。——不曰「军之曲折」。
[95]汉陆贾传:为社稷计,在两军掌握耳。——不曰「社稷之计」②「两军之掌握」者,大率偏、正次合幷,上下文字已偶矣,如加「之」字,又复数奇。如「为社稷计」「发人室庐」「为飮食费」「得秦图书」「推春秋义」等语,皆四字矣,词意颇足,故不加「之」字。至如「报天子军曲折」「论述六艺传」等句,不间「之」字,语方遒劲。
等句也,史记有「之」字,而汉书故删去者,指不胜屈,今录数则以示一斑,学者可自证也。
[96]史记季布列传云: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也。
[97]汉书季布传云:夫陛下以一人誉召臣,一人毁去臣。
[98]史记又云: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仆游扬足下之名于天下,顾不重邪!
[99]汉书则云:且仆与足下俱楚人,使仆游扬足下名于天下,顾不美乎!
[100]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云:夫以一赵尚易燕,况以两贤王左提右挈,而责杀王之罪,灭燕易矣。
[101]汉书张耳陈余传云:而责杀王罪,灭燕易矣。
[102]史记项羽传云:此亦天亡秦之时也。
[103]汉书项羽传云:此亦天亡秦时也。
[104]史记又云:陈余为将,将卒数万人,而军巨鹿之北,此所谓河北之军也。
[105]汉书则云:陈余将卒数万人,军巨鹿北,所谓河北军也。
[106]史记又云:宋义论武信君之军必败。
[107]汉书则云:宋义论武信军必败。——由是观之,「之」字加否无定例,汉书删改史记数字,则成汉文,此笔削之妙也。
若如偏次平列多字,字数皆偶,而正次惟一奇者,概如「之」字以为别。正次字偶者,则无常焉。
正次字奇。
[108]孟梁下:谓棺椁、衣衾之美也。——「棺椁」「衣衾」两偏次平列,犹云「棺椁之美与衣衾之美」也。「美」字奇而用如名者,今为正次,前加「之」字以自别也。
[109]又公上:管仲、晏子之功。
[110]又滕上:兽蹄、鸟迹之道。
[111]又:悦周公、仲尼之道。
[112]又滕下: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113]又离下: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
[114]又告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
[115]又尽上: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
[116]又梁上:鸡、豚、狗、彘之畜。——等句,皆此例也。
[117]史平淮书: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
[118]韩毛颖传: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乃至浮图、老子、外国之说,皆所详悉。
[119]史十二诸侯年表序:及如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
[120]史萧相国世家: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121]又: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122]左隐二: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蕰、藻之菜。
[123]庄在宥:于是天下始乔诘卓鸷,而后有盗跖、曾、史之行。
[124]史礼书: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
[125]汉东方朔传: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
[126]史赵世家:变服骑射,以备燕、三胡、秦、韩之边。
[127]韩答侯继书:至于礼、乐之名数,阴阳、土地、星辰、方药之书,未尝一得其门户。——以上所引,皆正次一字,而偏次平列者,各参「之」字以别也。
正次字偶。
[128]孟梁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偏次偶而正次四字平列,参以「之」字以相别。
[129]又尽上: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与人同。——「王子」偏次,其正次三耦平列,又不参「之」字矣。
[130]史十二诸侯年表序:七十子之徒,口授其傅指,为有所刺耳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也。——「文辞」正次字偶,其偏次四字先之,间以「之」字。
[131]韩应科目时与人书:盖非常鳞、凡介之品汇、匹俦也。——「常鳞」与「凡介」皆属偏次平列,合成四字,其正次亦然。中间「之」字,文气方不促也。
而[132]齐策:夫驽马、女子筋骨力劲,非贤于骐骥、孟贲也。——犹云「驽马、女子之筋骨力劲」也,不间「之」字而句意亦明。
[133]汉陆贾传:足下中国人,亲戚、昆弟坟墓在眞定。——不曰「亲戚、昆弟之坟墓」,而语气更足。③
故正次字偶者,「之」字加否无常,要以便于口诵为则耳。
有两、三偏次转相属者,「之」字参否无定。大约诸次字奇者概参「之」字,奇偶不一者,无定例也。
[134]礼檀弓: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前三名皆偏次,递转相属,其后各加「之」字以为别。而经籍中如此句法,实所罕见。
[135]孟万上:齐东野人之语也。——犹云「齐东之野人之语」,前两偏次递属,不参「之」字。
[136]史魏其列传:魏其侯窦婴者,孝文后从兄子也。——犹云「孝文后之从兄之子」也。
[137]又:所镇抚多有田蚡宾客计*。——犹云「田蚡之宾客之计*」也。
[138]汉霍光传: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犹云「大将军之时之法令」也。
[139]史刺客列传:得赵人徐夫人匕首。——犹云「得赵人之徐夫人之匕首」也。④
[140]史游侠列传: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飮,使之嚼,非其任,强必灌之。——犹云「解之姊之子」也。上引五节,两偏次与正次皆辗转相属,皆无「之」字为间,而句意亦明,此古人用笔简洁,若今人,正次之先必加「之」字,曰「孝文后从兄之子」,「田蚡宾客之计*」,「大将军时之法令」「赵人徐夫人之匕首」,「解姊之子」,则文气弱矣。
[141]史张释之列传:其后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犹云「高庙坐前之玉环」。
[142]韩张中丞传后叙: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犹云「雷万春事之首尾。」所引两节,三次递属,皆不参「之」字,义与上同。
凡言约分,母数偏次,子数正次。若母、子皆名者,概参「之」字。母为名字而子为静字,或为代字,与母子皆非名者,「之」字加否,无常例也。
[143]孟公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仁之端」者,犹云「仁德中之一端」也,「仁」为母而「端」为子,故参「之」字以有别也。⑤余同。
[144]史匈奴列传: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汉之一郡」者,「汉郡中之一郡」也。
[145]又:乃解围之一角。——「围之一角」者,「四围之一角」也。皆约分也。
[146]汉律历志: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犹云「月行白道一周,合当二十九日又一日八十一分中之四十三分,即谓一日分为八十一分,而白道一周合当二十九整日,又日之四十三分」也。「四十三分」者,数名也,今为子,「日」为母,中间「之」字以别之。
[147]孟尽下: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两约分,皆静字也,中间「之」字。
[148]又滕上:其实皆什一也。——犹云「什分中之一」,母子皆数,不参「之」字。凡约分子母皆数名者详后。
[149]史平准书:是固前而欲输其家半助边。——「家半」者,「家产之半」也。「家」,名而母也,「半」者,静字而为子也。不参「之」字,其义亦同。
又约分,母为名而子为约指代字者,前已详矣。子为接读代字者,则「之」字参否无定。
参「之」字者。
[150]左文十三: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东人」母而名也,「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接读代字也。⑥犹云「请东人中之能若是者」,中间「之」字以为别。
[151]史大宛列传:而立宛贵人之故待遇汉使善者名昧蔡,以为宛王。——犹云「宛贵人中之善遇汉使者」也,亦加「之」字以为别也。
不参「之」字者。
[152]又平原君列传:约与食客门下有勇力文武备具者二十人偕。——犹云「与食客中之二十人偕」也,不参「之」字。
[153]又魏其列传:举适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犹云「诸窦宗室中之毋节行者」。
[154]又汲郑传:贾人与市者坐当死者五百余人。——犹云「贾人与市者中坐当死者五百余人。」
[155]汉高帝纪: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犹云「徒中壮士之愿从者」也。原文皆不参「之」字,其辞义亦不因之而晦。⑦
○1杨云:赵歧孟子注云:‘端,首也。’此犹今人之言「端绪」。
○2杨云:「为」介之,「社稷」司词,「计」乃动字。马氏认「为」为动字,「社稷」为偏次,「计」为名字,大误。
○3杨云:「亲戚」「昆弟」「坟墓」三项并列,非谓「亲戚昆弟之坟墓」也。汉书两粤传载文帝诏书云:‘亲兄弟在眞定者,已遣人存问。’史记南越传云:‘文帝召佗从昆弟,尊官原子赐宠之。’是佗昆弟在汉之证。
○4杨云:「赵人」乃加词,加词之下,例不得加「之」字。马氏以为偏次,误。
○5[143]与上[57]重,马氏误解「端」字之义,见上注①。
○6[150]「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是一读,说「接读代字」就只是「者」一字。
○7[152]至[155]诸例都说是分母与分子关系,即偏次与正次关系,而后面【3.4.3.5】节[349][351][354]三例与这里所引例句相同,却说名后所续之读是加词,即同次,与此处说是正次不符。

宾次三之三
【3.3】名、代诸字,凡为动字之止词与为介字之司词者,则在宾次,已详言矣。又句读中,凡名字用以记地、记时、记价值、记度量、记里数,类无介字为先者,皆可视同宾次。今且胪证于下。
【3.3.1】记地之式有四:一,所在之地;二,从来之地;三,所经之地;四,所至之地。①史籍中记所在之地与所至之地,间无介字为先,故所记之列于宾次。②
记所在之地。
[156]史大宛列传:于是天子始种苜宿、蒲陶肥饶地。——「肥饶地」者,记所种之地也,犹言「种之于肥饶之地」。今无介字以先之,「肥饶地」视同宾次。
[157]又张耳陈余列传:项羽为天下宰不平,尽王诸将善地,徙故王王恶地。——「善地」「恶地」者,犹言「王之于善地恶地」也。
[158]又刺客列传:见燕使者咸阳宫。——「咸阳宫」,犹言「见之于咸阳宫」也。
[159]又项羽本纪: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新安城南」者,「坑之于新安城南」也。
[160]庄逍遥游:立之涂,匠者不顾。——「立之涂」者,「立之于涂」也。
以上所引,皆记所在之地。
记所至之地。
[161]史游侠列传:及徙豪富茂陵也,解家贫不中訾。——「徙豪富茂陵」者,犹言「徙之于茂陵」也。此记所至之地,亦无介字为先。
[162]汉高帝纪: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送之于骊山」也。
其它记地之式,有介字、动字为先者,无庸赘论。

○1参【5.4】节与【10.4.1】节。
○2此处用「故」字,似乎‘无介字为先’是列于宾次的原因,下【3.3.2】【3.3.4】节所说皆与此相同。但上文说‘凡为动字之止词与为介字之司词者,则在宾次’,第二章(代字章)也举了很多例子。
【3.3.2】记时之式有四:一,事成之时;二,既往之时;三,几时之久;四,未来之时。凡此四时,类无介字为先,故亦列于宾次。
[163]庄庚桑楚:南荣趎赢粮七日七夜,至老子之所。——「七日七夜」,记路程之久。
[164]又徐无鬼:子不闻夫越之流人乎?去国数日,见其所知而喜。去国旬月,见其所尝见于国中者喜。及期年也,见似人者而喜矣。——「数日」「旬月」「期年」等语,皆记去国久也。
[165]左僖二十八: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十九年」者,记既往至今之时也。
[166]庄养生主: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十九年」者同上。①
[167]汉李广传:将军其率师东辕,弥节白檀,以临右北平盛秋。——「盛秋」者,谕以日后师至之日也。②
[168]汉贾谊传:是时贾生年二十余,最为少。——「是时」与「二十余」者,皆记时也。③
[169]庄逍遥游: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宿」与「三月」皆记聚粮之久也。
[170]史张释之传:张廷尉事景帝岁余。——「岁余」者,记所事之久也。
[171]汉傅常等传:元始中,录功臣不以罪绝者。——「元始中」,记其时也。
至于春秋之记年月日,与传中之追记一事而言「初」者,皆记其时也。
[172]论语子路:三年有成∣为邦百年∣教民七年。——则记始终成事之久。
经史记事,所在皆有,皆无介字为先,故以列于宾次。
①[166]「刀」后无动字,「十九年」应认为是语词。
②杨云:王氏汉书补注引王先慎说云:‘「临盛秋」即后世所谓「防秋」。唐书邢君牙传:“田神功为兖郓节度使,使君牙将兵屯好畤防盛秋”是也。’案:王说是也。据此,则「盛秋」乃动字「临」字之止词,与寻常记时间之词不同。
③杨云:「二十余」乃以滋静字为「年」之表词,非是记时之词,不当与「是时」并论。

【3.3.3】又记地记时之语,率用「上」「下」「左」「右」「内」「外」「中」「间」「边」「侧」等字,缀于地名、人名、时代之下,概无介字为先。盖「上」「下」「内」「外」诸字,即所以代介字之用,故泰西文字遇有此等字义,皆为介字。
[173]汉陆贾传:居蛮夷中久,殊失礼义。——「蛮夷中」,言所处之地。
[174]又: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其一「马上」者,言其处也。
[175]又:贾以此游汉廷公卿间。——「间」者同上。
[176]史叔孙通传:何足置之齿牙间?——「间」者同上。
[177]又:为绵蕞野外习之。——「野外」者,亦言处也。
[178]韩张中丞后传叙: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巡上」「其下」者,皆指所处之位也。
[179]齐策:臣之所闻,攻战之道非师者,虽有百万之军,北之堂上,虽有阖闾吴起之将,禽之户内,千丈之城,拔之尊俎之间,百尺之冲,折之袵席之上。——曰「上」曰「内」曰「间」曰「上」者,皆言其所也。
[180]史魏其列传:所赐金陈之廊庑下。
[181]又:屏居蓝田南山下。①——两言「下」,皆指其处也。
[182]又匈奴传:天子自将兵待边。——「边」字单用,亦记地也。②
[183]又张耳陈余列传:遣人追杀王姊道中。——「道中」者,指其处也。
[184]又淮阴侯列传:斩成安君泜水上。——「泜水上」者,记地也。
[185]又信陵君列传:公子起为寿侯生前。——「侯生前」者,指处也。
[186]又刺客列传: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政之旁」,言死之所也。
[187]庄逍遥游:楚之南有冥灵者。
[188]又:穷发之北有冥海者。
[189]又:翱翔蓬蒿之间。
[190]又:往见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阳。——「南」「北」「间」「山」「阳」诸字,皆指其所也。③
[191]又徐无鬼:久矣夫,莫以眞人之言謦欬吾君之侧乎!——「侧」者,亦指处也。
[192]汉张禹传:上亲拜寿禹床下。——「床下」者,指其处也。
[193]又外戚传:手书对牍背。——「对牍背」者,记手书之处。
[194]又路温舒传: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下」者,指其处也。
[195]韩送杨少尹序:于时公卿设供张,祖道都门外。——「外」者,亦指其所也。
[196]庄秋水:我知之濠上也。——「濠上」记地。
[197]史陆贾传:一岁中往来过他客,率不过再三过。——「一岁中」者,犹云「于一岁之中」也。
[198]汉王尊传:一尊之身,王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甚哉!——「三期之间」,亦言其时之久也。
[199]庄庚桑楚:千世之后,其必有人与人相食者也。——「千世之后」指将来之时也。
[200]韩新修滕王阁记:令修于庭户数日之间,而人自得于湖山千里之外。——「数日之间」同上。
[201]左成九:莒恃其陋而不修城郭,浃辰之间,而楚克其三都,无备也夫!——「浃辰之间」亦同上。④
[202]韩送殷员外序:酒半……云云。——「酒半」者,宴会之中也。⑤
以上所引「中」「外」「间」「后」「半」诸字,皆以记时,而无介字先之者。
[203]庄秋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濠梁之上」记地,而先以「于」字为介。
[204]又庚桑楚:吾语女,大乱之本,必生于尧舜之间。——「尧舜之间」记时。
[205]汉汲郑传:黯质责汤于上前。——「上前」记其处。
[206]史平原君列传: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堂下」者,指其所。
以上所引「上」「下」「间」等字,皆记地记时,更以介字先之者。

○1章云:此为汉书窦婴传文,史记「下」上有「之」字。
○2杨云:此「边」字谓「边境」,已独立成一名词,不当与附在名词之下之「上」「下」「左」「右」「内」「外」等词并论。
○3杨云:「山」字与「南」「北」「间」「阳」诸字,虚实不同,不当并列。
○4杨云:「千世之后」,固指将来之时。韩文与左传皆叙已然之事实,何乃云‘同上’耶?
○5「半」是数词,与「上」「下」等不同。

【3.3.4】凡记价值、度量、里数之文,皆无介字为先,故以列于宾次。
[207]庄田子方:背逡巡,足二分垂在外。——「二分」者,言足垂石外之度也。
[208]又逍遥游:请买其方百金。——「百金」者,言买方之价也。
[209]史陆贾传:赐陆生橐中装直千金。——「千金」言橐金所值之价也。①
[210]汉东方朔传:朱儒长三尺余,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三尺余」「一嚢」及「二百四十」,凡皆言度量也。
[211]又霍光传:长财七尺三寸。——「七尺三寸」,言身度也。
[212]史晏子列传:今子长八尺,乃为人仆御。——「八尺」者,亦言身度也。
[213]庄达生:孔子观于吕梁,县水三千仞,流沫四十里。——「三千仞」言度,「四十里」言里。
[214]史十二诸侯年表序: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百里」「五十里」,言所封之里数。
[215]又冯唐传: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差六级。——「六级」者,言所差之度。
[216]又魏其列传:生平毁程不识不直一钱。——「一钱」者,言所直也。②
[217]又货殖列传:自*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千里」者,言沃野之里数也。
[218]汉李广传:未到匈奴陈列二里所止。——「二里所」者,二里余也,言相间之里数也。
[219]史留侯世家:父去里所。——「里所」同上文。
[220]汉沟洫志:水适至堤平,计出地上五尺所。——「五尺所」言出地之度也。
[221]又赵充国传: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万余枚,皆在水次。——「六万余枚」言伐木之数也。
[222]史廉颇列传:廉颇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斗米」「肉十斤」③者,言所食之量也。
[223]又大宛列传: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二千里」者,言相去之里数也。
[224]又:控弦者可一二十万。——「一二十万」言数也。
[225]又留侯世家: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百二十斤」,记量也。
[226]汉外戚传:昏夜平善,乡晨傅绔袜,欲起,因失衣,不能言,昼漏上十刻而崩。——「十刻」者,记漏度也。
[227]又贾山传:又为阿房之殿,殿高数十仞,东西五里,南北千步。——「数十仞」言高度也,「五里」「千步」,言广袤之度也。
[228]又: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五十步」广度也,「三丈」者,相间之度也。
上引诸书,或言价,或言度、量、里数,皆无介字为先者,故以列于宾次。
①②杨云:「直」是外动字,「千金」「一钱」乃止词,本不当有介词,马氏列入无介字为先者,不合。
③「斗米」应作「斗」,「肉十斤」应作「十斤」。
【3.3.5】更有名字不为起词而置先动字,或言所事之缘由,或言所用之官,或状形似者,皆可视同宾次。
[229]史陆贾传:乃病免家居。——「病」者,因「病」而「免」,言「免」之缘由也。「家」者,言所居之处,状其「居」也。「病」「家」二字,名也,而各在「免」「居」两动字之先,既非起词,故视同宾次。
[230]又留侯世家:陛下轻士善驾,臣等义不受辱。——「义」者,言「不受辱」之故也,余同上。
[231]又商君列传:我言若,王色不许我。——「色」者,王所见于面者,以见其「不许」也。
[232]又礼书:二者心战,未能自决。——「心战」者,交战于心中也。
[233]庄知北游:故九窍者胎生,八窍者卵生。——「胎」「卵」者,言所从生也。
[234]汉万石君传:万石君必朝服见之。——「朝服」者,言往见之容也。
[235]史魏其列传:乃效女儿呫嗫耳语。——「耳语」者,以「耳」与「语」也。
[236]又:腹诽而心谤。——「腹」「心」者,所用之官司也。
[237]又平原君传:十九人相与目笑之。——「目」者,所以「笑」也。
[238]又:毛遂左手持盘血而右手招十九人曰。——「左手」「右手」者,皆所以为事也。
[239]韩上于相公书:手披目视,口咏其言,心惟其义。——「手」「目」与「心」,皆所用之官司也。
[240]又潮州谢表:故遣刺史面问百姓疾苦。——「面问」者,犹身亲问也。
[241]又进学解:先生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口」「手」同上。
[242]汉万石君传:因长老肉袒固谢罪,改之乃许。——「肉袒」者,形「谢罪」之状也。
[243]汉汲郑传:黯褊心不能无少望。——「褊心」者,言所以「望」之故也。
[244]史信陵君传:公子威振天下。——「威」者,所以「振天下」者也。
他如屈原传之「蝉蜕」,贾谊过秦论之「席卷」,韩文之「蜂屯」「蚁雑」「刃迎」「缕解」「神思」「鬼设」等语,诸名之先于动字者,皆所以状之也,故视同宾次。
同次三之四
【3.4】凡名、代诸字所指同而先后并置者,则先者曰前次,后者曰同次。至前次、同次,或一名也,一代也,或皆名也,或皆代也,皆可。
同次云者,犹言同乎前次者。同乎前次者,即所指与前次所指为一也。凡主、宾、偏三次皆可为同次,则皆得为前次。
同于主次。
[245]史礼书:自子夏,门人之高弟也。——「子夏」为前次,「门人之高弟」者,即「孔门弟子之高者」,故「高弟」为表词,亦指子夏,与子夏同,故曰同次。
[246]庄达生:臣,工人,何术之有?——「臣」为鐻者自称,「工人」,重称所执之事。「工人」所指同乎「臣」,故「臣」为前次,「工人」为同次。
[247]汉陆贾传:足下,中国人。——「足下」,呼佗也,「中国人」者,表其所自出也。「足下」前次,「中国人」同次。
[248]韩顺宗实录:伾,杭州人。
[249]又:执谊,杜黄裳子壻。——与前同解。
[250]汉霍光传:臣,外国人,不如光。——同前。
[251]史货殖列传: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亦与前同。
[252]庄骈拇:臧与榖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二人」与「臧」「榖」同次。
以上所引皆主次。
同于宾次。
[253]楚策:遂生子男,立为太子。——「子」,宾次而为前次者,「男」,表其所生之子为男也,指同乎「子」,故为同次。①「立为太子」者,犹云「立之为太子」也,故前次为「之」字,不言而喻,「太子」其表词,而为同次也。
[254]韩答吕医山人书:务欲进足下趋死不顾利害去就之今于朝,以争救之耳。——「趋死不顾利害去就之人」,加于「足下」之后,与为同次,而皆宾次。
同于偏次。
[255]史信陵君列传: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公子姊」前次,「夫人」其同次,皆在主次。「赵惠文王弟」前次,「平原君」其同次,皆在偏次。
[256]韩许国公神道碑铭:悉有其舅司徒之兵与地。——「其舅」者,前次,「司徒」其同次,皆在偏次。
①杨云:古人称子曰「子男子」,称女曰「子女子」。楚策「子男」即「子男子」也。马氏析「子男」为二名,误。
【3.4.1】同次之用有三:
一、申言以重所事也。
[257]公宣十二:庄王亲自手旌。——「亲自」代字,与「庄王」同次,申言之,所以郑重乎「旌」也。
[258]史张释之列传:此人亲惊吾马。——「亲」同次,实指「此人」,所以重其罪也。
[259]又万石君传:取亲中帬厕牏,身自浣涤。——「身自」重言,与起词同次,以表其孝也。①
二,重言以解前文也。
[260]史留侯世家: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雠强秦。——「强秦」者,「雠」之同次,解所报之「雠」也。②
[261]史项羽本纪:与汉战荥阳南,京索间。——「京索间」同次,解「荥阳南」之所在也。
[262]左昭三:则犹有先君之适及遗姑姊妹若而人。——「若而人」同次,重括以前所称也。
[263]史淮阴侯列传:至如信者,国士无双。——「国士」者,同次,所以称「信」也。
[264]汉南粤传:朕高皇帝侧室之子。——「侧室之子」同次,「朕」自称,以明所自也。
[265]史冯唐传:夫士卒尽家人子,起田中从军,安知尺籍伍符。——「家人子」同次,以言「士卒」若何人也。
[266]又: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魏尚」同次,以名「云中守」也。③
[267]左定十: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夹谷」者,以正「祝其」之称也,因与同次。
[268]汉匈奴列传:何但远走亡匿于幕北寒苦无水草之地为?——「败亡之虏」,以解「臣」之无可为也,与「臣」同次。
[269]史淮阴侯传:今臣败亡之虏,何足以权大事乎?——「败亡之虏」,以解「臣」之无可为也,与「臣」同次。
[270]赵策:今秦,万乘之国,梁亦万乘之国。俱据万乘之国,交有称王之名。——两「万乘之国」,各为「秦」「梁」之同次,解所以对比也。
三、叠言以为惊叹也。④
[271]庄大宗师:吾师乎,吾师乎!*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两呼「吾师」,所以叹美之也。
[272]榖僖十: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两呼「天」者,明其无告也。
[273]史冯唐列传:臣诚愚,触忌讳,死罪死罪。——两称「死罪」,以申儆也。
[274]又李斯列传:赵高曰:‘时乎,时乎,间不及谋。赢粮跃马,唯恐后时。’——两呼「时」者,以发深省也。
[275]论先进:噫!天丧予,天丧予!——重言一句以自叹也。凡重言一句,皆有警叹之意,故重言之句亦引之。
[276]公哀十四:有以告者曰:‘有麏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重言「孰为来哉」,警辞也。
[277]论语雍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278]又为政:人焉廋哉!人焉廋哉!——等句,皆以发其警省,故重言耳。
①「亲」「亲自」「身自」在这里都不应看作代字,参【2.2.9】节注①。故不存在「次」的问题。
②杨云:「为韩报雠强秦」,乃「为韩报雠于强秦」之省略,在口语当为「给韩向强秦报雠」。马氏认「雠」与「强秦」为同次,误。
③杨云:「云中守」,加词,在同次,「魏尚」当在本次。 今案:马氏之所以说「魏尚」是同次,乃是根据他给「同次」所下的定义,他在本节开头说:‘凡名、代诸字,所指同而先后并置者,在先者曰前次,后者曰同次。‘这种定义,有时不甚妥。杨氏批评是对的。
④杨云:迭句与同次无涉,此等例句当移入句论内。
【3.4.2】同次之例有二。
一,用如表词者,其式六:
【3.4.2.1】一,凡静字用为表词者,亦在此例,盖与所表者同也。①
[279]史屈贾传: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所有「约」「微」「洁」「廉」四静字,各表其起词而与之同次焉。
[280]又大宛传:得乌孙马好,名曰天马。——「好」者,「马」之表词。
[281]左文二: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大」「小」者,「新故鬼」之表词。
[282]史萧相国世家: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贫」以言「东陵侯」,「美」言「瓜」,皆与同次。
[283]庄齐物论:故为是举莛与改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道通为一」者,犹云「道则通所举者之为一」也。故「一」者表所举者之相同,隐与所举者为同次。
[284]孟离下: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一也」者,表三史之相同也。
[285]汉张敞传:今太后资质淑美,慈爱宽仁,诸侯莫不闻。——一切静字以赞「太后」,皆同次。
[286]韩原毁: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以言古君子之「责己」;「轻以约」以言其「待人」,皆为表词,而各与起词同次。
[287]韩盛山十二诗序:人谓韦侯美士,考功显曹,盛山僻郡。——「美士」表「韦侯」,「显曹」表「考功」,「僻郡」表「盛山」,皆与同次。此则以名字为表词矣。
①杨云:马氏前云:‘「次」者,名、代诸字于读句读中应处之位也。’则「次」之属于名、代甚明。马氏此条下皆举静字作表词之例,绝不举名、代作表词之例,非是。盖静字本无次也。 今案:杨说是,唯[287]是名字作表词之例。
【3.4.2.2】二,凡注解之句,概以「也」字为煞者,其表词或为名字,或为一读,而其次必同乎起词。盖注解者,所以决起、表两词之为一也。
[288]庄逍遥游: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犹云「南冥即天池之地,齐谐即志怪之书。」故「天池」与「南冥」同次,「志怪」与「齐谐」同次。
[289]礼大学:如切如磋者,道学也……云云。——此皆注解之文,所注者必与所解者同次。①
而公榖二传,往往以问答之读为注解。夫所答必大应其所问,故答者必与问者同次。学者可检阅之。
①杨云:当云「志怪者」与「齐谐」同次。
【3.4.2.3】三,凡「封」「拜」「传」「称」诸动字后,概加「为」「是」诸字,而后或用名字或用静字为表词,则其表词必有与为同次者。
[290]史陆贾传:陆生卒拜尉他为南越王。——「拜」字后 「南越王」与「尉他」同次,此与前两节同义。盖所间「为」字,即用以决前后两词之为一也。
[291]又李将军列传:后 广转为边郡太守。——「边郡太守」与「广」同次。
[292]又汲郑列传:乃召拜黯为淮阳太守。——「淮阳太守」与「黯」同次。
[293]汉霍光传:时年十余岁,任光为郎。——「郎」与「光」同次。
[294]韩乌氏庙碑:壬辰,诏用乌公为银青光禄大夫,河阳军节度使,兼御使大夫,封张掖郡开国公。——「为」字后一切官名,与「乌公」同次。
[295]又记宜城驿:驿东北有井,传是昭王井。——「是」字后「昭王井」与上「井」字同次。凡「传」「述」「称」「谓」诸动字后用「为」字者,率皆如此。
[296]左僖二十八: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策命晋侯为侯伯。——「侯伯」与「晋侯」同次。
[297]庄知北游: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神奇」与「臭腐」并为同次。
[298]史叔孙通列传:夫天下合为一家。——凡「化」「合」诸动字后有「为」字者视此。
【3.4.2.4】四,史籍中往往用「以为」二字。「以为」有两解:一作谓辞者,①则「以为」二字必联用,一作以此为彼者,则「以为」二字可拆用,而「为」字先后两语必同次。
[299]礼文王世子: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文王曰:‘女以为何也?’——此「以为」,谓辞也,犹云「女谓何如」也,非此例也。
[300]晋语:晋国有难,而无以尹铎为少,无以晋阳为远,必以为归。——「少」「远」皆静字,各与「尹铎」「晋阳」同次。「必以为归」者,犹云「必以晋阳为所归之地」,「归」与「晋阳」同次。
[301]燕策:不量轻弱,而欲以齐为事。——「事」与「齐」字同次。
[302]汉冯唐传:景帝立,以唐为楚相。——「楚相」与「唐」同次。②
「以为」二字,经传习见,变用不一,后详。
①「谓辞」即指有「认为」义的动词。
②对[302],马氏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此处说‘「楚相」与「唐」同次’,[四?370]与此例重,但彼处说「为」有「作为」义,是动字,「楚相」是「为」的止词,居宾次。
【3.4.2.5】五,凡静字先后动字以状起词者,应与起词同次。
[303]汉万石君传:内史庆醉归。——「醉」者,所以状「庆归」归之容也;先乎动字,与「庆」同次。
[304]史货殖列传: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悲歌慷慨」,皆做静字用;后乎动字,以形丈夫游戏之状也。
[305]汉霍光传: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小心谨慎」皆静字,后乎动字,言霍「二十余年出入禁闼」之容也。
[306]史淮阴侯列传: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下八字皆静字,以言项王「见人」之容也。
[307]汉东方朔列传: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少」「长」静字,先乎动字,以言朔「失」「养」之时也。
[308]又贾谊传: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坚」「信」「无私」皆静字,各后其动字以状起词。诸引所有静字,皆状起词,故与起词同次。①
①马氏本节所列同次,最无道理,[303]的「醉」是内动字,按照【6.2.3】节的说法,「醉」应是假借为状字的,同于[六?72]「立诛之」的「立」;既已假借为状字,便无次可言。与「醉」字作用相同的【3.3.5】节[229]「病免家居」的「病」「家」也是状字的,马氏却说居于宾次,与此同次之说矛盾。[307]的「少」「长」等也是状动字形「失」「养」的,不应论次。
【3.4.2.6】六,凡「谓」「言」诸动字,训「是为」「解为」之意者,则先后两语,所次必同,盖其后犹表词也。
[309]孟告上:生之谓性。——「性」与「之」「生」同次,犹云「生谓之性」也。
[310]又滕下:此之谓大丈夫。——犹云「此之谓大丈夫」也。
[311]史商君列传: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三句同上。
[312]左庄二十二:是谓观国之光。——史记陈*世家作「是为」。故「是谓」者,犹「此为」也。「光」与「是」同次。推此,「所谓」二字,义亦相同。
[313]礼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修身」与「所」同次,而「所」字与下文「者」字互指。
[314]左隐三: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此「所」字指上文,而「六逆」与「所」同次。
[315]汉高帝纪: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时时冠之。乃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也。——此「所」字,上指「竹皮冠」。「刘氏冠」与「所」同次。
[316]易系辞:德言盛,礼言恭。——「盛」「恭」两字,各为表词。
[317]左僖十五:岁云秋矣。——「秋」与「岁」同次。
[318]左成十二:日云莫矣。——「莫」与「日」同次。
总之,动字之后,或名、代诸字,或静字,用如表词者,必与前词同次。
【3.4.3】其二,用如加词者,式有六。凡名、代、动、静诸字所指一,而无动字以为联属者,曰「加词」。详观本节初引诸文可知。
【3.4.3.1】一,凡官衔、勋戚诸加词先后乎人名者,皆曰「加词」。
[319]史陆贾列传:右丞相陈平患之。——「右丞相」官名,加于「陈平」人名之先。
[320]又项羽本纪:项王乃谓海春侯大司马曹咎等曰。——「海春侯」勋名,「大司马」官名,加于「曹咎」人名之先。
[321]汉赵充国传:今先零羌杨玉,此羌之首帅名王,将骑四千。——「首帅名王」官勋之名,附于「杨玉」本名之后。①
[322]史李斯列传: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秦相文信侯」亦官勋之名,加「吕不韦」本名之先,而皆在偏次。
[323]史廉颇列传:秦之所恶,独畏马服君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马服君」勋名,加于「赵奢」本名之先,皆为偏次。又「子」者五伦之名,加于「赵括」本名之先。
[324]对:尝与其父奢言兵事。——「父」亦五伦之名,加于「奢」本名之先。
[325]汉黄霸传:侍中乐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亲,君何越职而举之?——此句加词,有「侍中」官名,「乐陵侯」勋名,「帷幄近臣」职名,「朕自所自亲」,「所」字加词,在氏族「高」姓之先后。又「之」字重指前名,亦加词也,详下。②
[326]韩与郑相公书:孟之深友太子舍人樊宗师,比持服在东都,今已外除,经营孟家事,不啻如己。——「友」者,五伦之名,「太子舍人」官名,加于「樊宗师」本名之先。其官衔勋戚诸名概先置,而谓之加词者,盖以本名乃诸名所加之本也。否则以后之者为加词,亦无不可。
总之,诸名先后连置,而所指同者,则所次同,同则必有为之加词者矣。
○1杨云:此节马氏述加词,「首帅名王」明是作词用,表明杨玉之为何如人者,何乃以为加词耶?盖马氏谓凡官衔勋戚皆为加词,故致误认。
○2杨云:「帷幄近臣」明是表词,马氏以其与「侍中」「乐陵侯」相类,而不顾其组织不同,遂以为加词,一误也。「朕之所自亲」亦表词。马氏以「所」为加词,二误也。霸荐史高,「高」乃人名,马云‘氏族高姓’,三误也。「之」字代上名词之「高」,乃「举」之止词,既非加词,并非下文马氏所谓先置一句前之「之」字。马氏以为同次,四误也。
【3.4.3.2】二,凡诸词相加,所称虽同,而多后殊时者,亦曰加词。
[327]韩考功员外卢君墓铭:余之宗兄,故起居舍人君,以道德文学伏一世。——「故起居舍人」,①明其前为舍人也,今与「宗兄」同次,亦曰加词。
[328]史汲郑列传: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此以「死」「生」两动迈同指一人所历之境,「贫」「富」「贵」「贱」四静字亦然。②
[329]韩河南府同官记:于泛水主簿,则得故相国太子宾客荥阳郑公。——故、今两官名,同指一人。
○1应为「故起居舍人君」。
○2按句意,「死」与「生」,「贫」与「富」,「贵」与「贱」,皆分指两方,此云‘同指一人所历之境’,误。
【3.4.3.3】三,约指、逐指代字,加于名、代诸字之后,以为总括之辞者,曰加词。①
[330]史项羽本纪: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皆」约指代字,总结「若属」所指诸人,皆与同次。
[331]汉朱云传:所过皆敬事焉。——「皆」者,重指所过之处也。
[332]史张陈列传:秋亳皆高祖力也。——「皆」指「秋亳」所表诸事也。
[333]汉赵广汉传:其后强宗大族,家家结为仇雠。——「家家」犹逐指代字,分指「强宗大族」也。
[334]又司马迁传: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俱」字约指以上两人也。
[335]庄齐物论: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俱」字并指以上人、己诸称也。
[336]赵策: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各」者,分指二子。
此节可与逐指、约指诸节参观。②
①「皆」「俱」「各」等字不应归入代字,自不必认为加词。
②此指【2.5.1】【2.5.3】两节。
【3.4.3.4】四,凡先提一事而后分陈者,亦曰加词。
[337]左昭四:晋有三不治:国险而多马,齐楚多难,其何敌之有?——「三不殆」总提,「国险」「多马」「多难」加词,历数其「三不殆」也。
[338]论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文行忠信」,历数「四教」也。
[339]又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①
[340]又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②
[341]又: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此类也。
[342]史高帝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杀人者死」至「抵罪」,乃历数「三章」也。
[343]又商君列传: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同上。
[344]又李将军列传:其治。米盐大小事,皆关其手。③——先言「其治」,下叙所治之事。
[345]又叔孙通列传:仪,先平明谒者治礼……云云。——至「以次奉贺」,皆历数早朝之仪,而「仪」字先提。
[346]汉司马迁传: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所叙「上之……」「次之……」「外之……」「下之……」,四者之「不能」,皆所以「自惟」之事。④
[347]韩论小功不税书:小功服最多: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尊则外祖父母,常服则从祖祖父母。——「最多」后,皆历数「小功之服」也。
[348]又韦公墓志铭: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号私觌官。——「故事」总提,以下叙明其事也。
①「德行」,是指方面,意即「在德行方面……」,与「颜渊、闵子骞」非同次。
②「怪、力、乱、神」是「不语」的止词,非同次。
○3章云:李广传无此语。
○4「上之……」「次之……」等是「自惟」的止词(宾次),与「自惟」非同次。
【3.4.3.5】五,起词、止词后,凡系读以为解者,亦曰加词。
[349]史河渠书: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佗小渠」,句之起词,「披山通道者」,所以解「佗小渠」也。
[350]韩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古之圣人」,起词,「其出人也远矣」,续加之读也。
[351]楚策:于是使吏尽灭春申君之家。而李园女弟初幸春申君有身而入之王所生子者,遂立为楚幽王也。——「李园女弟」,读之起词,「初幸春申君有身……」,续加之读也。
[352]庄天运: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彼」起词,「人之所引」,加读也。
[353]左襄十四: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南鄙之田」,止词也,续加两读以解之。①
[354]史曹相国世家: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郡国吏」,「择」之止词,后加读以解之。
若此之数,不可胜道,参观接读代字,可加详焉。
①[352]「人之所引」是「彼」的表词,非加词。[353]「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是「南鄙之田」的表词,非加词。
【3.4.3.6】六,凡动字、名字历陈所事,后续代字以为总结者亦曰加词。
[355]庄大宗师: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此谓坐忘。——「堕」「黜」「离」「去」诸动字但言事,「此」代字也,统指以前四项,而为句之起词。
[356]汉鼌错传:丈五之沟,渐车之水,山林积石,经川丘阜,*木所在,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二不当一。——后言「弓弩」「长戟」「矛铤」诸地,句法相同。「此」字总指上文。
[357]汉刘歆传: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此」字重指上文。
[358]汉贾谊传:礼义廉耻,是谓四维。——「是」字总指四名。
【3.4.4】又或句中止词先置句首,而于动字后以「之」字重指者,亦可附于同次之列。以两者所指一事,又同一次也。
[359]左僖二十八:险阻艰难,备尝之矣。——「之」指词,重指「险阻艰难」也。名手「险阻艰难」既为止词而置先句首者此也。下文同。
[360]又:汉阳诸姬,楚实尽之。——「之」与上同。
[361]论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之」指「诗三百」也。
[362]又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之」指「圣人」。
[363]燕策: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之」指「死马」。
[364]史汲郑传:大将军青侍中,上踞厕而视之。——「之」指「侍中」①。
[365]韩送陈秀才彤序:颍川陈彤,始吾见之杨湖南门下。——「之」指「陈彤」。
[366]韩重修滕王阁记:其江山之好,登望之乐,虽老矣,如获从公游,尚能为公赋之。——「之」指句首「江山之好」与「登望之乐」也。
[367]史管晏列传: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之」指「管仲」。
【3.4.5】由是,凡句中主次或偏次先置句首,而后以「其」字重指者,亦此例也。
[368]史老庄列传: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三「其」字皆为主次,问指「鸟」「病」「兽」三名字也。
[369]韩获麟解:角者,吾知其为牛;鬣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②——同上。
[370]庄骈拇:故此数子,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此数子」者,空置句首,不属下文,「其」字在主次重指之。
[371]孟滕下: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梓匠轮舆」空寄句首,与下文无涉,「其」字偏次重指之。
[372]论雍也:回也,其心三月不远仁。——同上。
[373]韩送杨少尹序:今杨与二疏,其意岂异也!——「其」字同上。
[374]史冯唐列传:冯唐者,其大父赵人,父徙代,汉兴,徙安陵。——「其」字偏次,重指「冯唐」也。
后论句法加详。
○1杨云:「大将军青侍中」谓卫青侍于宫廷也,「之」字即指「卫青」言。马氏盖误认「侍中」为官名。
○2[369]原引述不全,今补。
【3.4.6】更有名、代等字连书而意平列者,概用「与」「及」「以及」为连及之辞,今附记于此,以平列名、代诸字,所指或异,而所次尽同也。①
[375]论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利」「命」「仁」三事平列,皆同为「言」之宾次,而以「与」字连之。
[376]庄齐物论: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我」「若」两字,代字也,「人」名也,今以「与」字连之。
[377]韩原道: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仁」「义」「道」「德」连书,间以「与」字。
[378]庄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与」字以连「蜩」「鸠」两鸟。②
[379]论公冶: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性」「天道」两名也,「与」以连之。
[380]汉刑法志: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与」字以连诸色人也。
[381]左隐元:生庄公及公叔段。——「及」字连两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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