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之五

伤寒论条辨 作者:


  [卷之五]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六

  凡九条方二

  阴经皆属脏。脏病不易治。虽然。治之得其道。则反易愈。由其不似阳经之数于变也。三阴惟太阴之条目少者。孤脏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阳而病者极多。盖太阳主表。先太阳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经之自中凿说也。无此事理也。且三阳当病之时。得治则愈。又况一入阳明。则不复转。所以病阴证而病者绝少。临病切要仔细端详。不可苟且忽略。谣俗专以交口阴阳。偶尔中伤。执为阴证。下医又快售。乃习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谬。(数。音速。夫以病在三阳。而谓之阳证。病在三阴而谓之阴证。非甚高远难知也。而徇俗者。乃胶固执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脾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内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灵枢曰。是动。则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

  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盖脾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湿。病而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水谷不分也。时腹自痛者。灵枢曰。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入络肠胃。

  实则肠中切痛是也。胸下结硬者。足太阴之脉。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误下。则邪反聚其别也。

  (二)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四肢。四末也。脾主四末。素问曰。风淫末疾。是也。阳微。阳经无邪也。阴涩。太阴统血。

  血凝气滞也。长。阳气胜也。阳主发生。

  故邪自退。而病欲愈也。

  (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浮为在表。太阴之脉。尺寸俱沉细。今见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然浮为风。宜桂枝汤者。以太阴之中风言也。方见太阳上编。

  (四)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自利不渴。湿胜也。太阴湿土。故曰有寒。四逆之辈。皆能燠土以燥湿。故曰温之也。

  (五)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秽腐当去故也。

  此条二节。自不能发黄以上。与阳明第四十一条上节同。下节相反。盖同感异变。而各成一家之证也。然彼以至七八日。反大便硬。为转阳明。此以至七八日。暴下利。秽腐当去。为脾家实。何也。盖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暴下利则脾得以为胃行其津液矣。所以脾为实。而证为犹系太阴也。彼大便硬者。由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而反为约。所以为转阳明也。然则一脾胃也。而反覆之变不同有如此者。医之为道。岂可以易易言哉。

  (六)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桂枝加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腹满时痛者。脾受误伤而失其职司。故曰属太阴也。以本太阳病而反下也。故仍用桂枝以解之。以太阴之被伤而致痛也。故倍芍药以和之。

  (七)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三两去皮)大黄(一两)芍药(六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二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承上条。而又以胃家本来实者言。本来实者。旧有宿食也。所以实易作而痛速。故不曰阳明而曰大实。例之变也。桂枝加大黄者。因变以制宜也。然曰桂枝加。则补方者。当一例如上文云云。不当载成方。且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当斟酌焉。

  (八)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利便。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此承上条。申致戒谨之意。

  (九)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亥子丑。太阴所王之三时也。欲解者。正王则邪不胜也。

  [卷之五]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七

  凡四十六条方十五

  三阴先太阴者。太阴正位中宫。统仓廪也。少阴居下。而先于厥阴者。阴道逆。自下而上也。

  (一)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去声。下皆同。少阴。肾经也。脉微细者。少阴居于极下。其脉起于小趾之下也。灵枢曰是主所生病者。嗜卧。但欲寐。嗜卧也。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夜。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寤。行于阴。则静而寐。然则病患但欲寐者。邪客于阴故也。

  (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麻黄(二两去节)细辛(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发热。邪在表也。脉沉。少阴位北而居里也。以其居里。邪在表而发热。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里。故用麻黄以发之。以其本阴而标寒。故用附子以温之。细辛辛温。通于少阴。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专经而向导也。

  (三)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附子汤方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茯苓(三两)人参(二两)白术(四两)芍药(三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口中和。谓不燥不渴。里无热也。少阴之脉。贯脊。脊。背吕也。背字从北从肉。北。天地之阴方也。北肉为背。人身背阴之处也。阳脉在背。根阴之义也。经传谓背为阳者。其犹谓桂枝发汗。

  与夫历家谓月行速之意欤。肾居北方。其行属水。生于天一。故曰少阴。然则阴寒凑于少阴。宜乎背恶寒而他处不恶也。灸之以火者。火能助阳而阴自消也。主之以附子者。附子温经而寒自散也。人参甘寒。补其气以扶阳于生。芍药酸平。收其阴而为阳之附。茯苓甘淡。淡以利窍。逐水以消阴。甘以入心。顺火以从阳。术味甘苦。苦以燥湿。制水而燠土。甘以益脾。和中而固本也。

  (四)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少阴之脉循喉咙。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也。自利者。肾气实。水无制也。虚故引水自救。释上文之渴也。白。寒色也。病形悉具。以其本病之口燥舌干言也。小便白者。至末。反复申明上文。所以晓人。勿认烦渴为热以致误之意。

  (五)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亡与无同。古字通用。无阳者。汗乃血之液。阴主血。寒为阴而伤血。阴邪凑于少阴。阴盛矣。故谓无阳以为之卫护。而汗所以反得自出也。咽痛者。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其脏属水。所以不惟咽痛。而复吐利。水无制也。

  (六)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细沉而数。里热也。故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恶虚其表也。

  (七)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微者气不充。故曰无阳。无阳则化不行。故汗不可发也。尺以候阴。弱涩者阴血不足也。故谓复不可下。盖少阴藏寒。其官作强。有出无入。有虚无实。有补无泻。所以汗下皆不可行。而反复叮咛以示禁止如此。

  (八)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之脉。从足走腹。循喉咙。其支别至肺。自下而上者也。受火之劫。火性炎上。循经而蒸烁于肺。肺伤则气逆。所以咳也。下利者。少阴属水。其脏虚寒。劫迫则滑脱也。滑脱而虚。

  故生热乱而谵语也。强责。谓过求也。小便与汗。皆血液也。少阴少血。劫汗夺血。则小便之涸竭。故难也。

  (九)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卧。手足温者。可治。

  下利。阴寒盛也。自止。寒邪退也。恶寒而卧。其脏本虚寒也。手足属脾。温者。脾土和也。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也。

  (十)少阴病。恶寒而。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承上条而言也。时或自烦欲去衣被。阳热复也。犹之手足温。故亦曰可治也。

  (十一)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

  虽烦下利必自愈。

  紧。寒邪也。自下利。脉暴微者。阴寒内泄也。故谓手足为反温。言阳回也。阳回则阴退。

  故谓紧反去为欲解也。夫寒邪在阴而脉紧。得自利。脉暴微。手足温。紧去为欲解者。犹之邪在阳。脉数而热。得汗出。脉和身凉。数去为欲愈之意同。阴阳胜复之理也。

  (十二)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阴阳详见二难三难。阳微。风邪散。而表气和也。阴浮者。里气胜而邪外出也。

  (十三)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子丑寅。阳生之时也。各经皆解于其所王之时。而少阴独如此而解者。阳进则阴退。阳长则阴消。且天一生水于子。子者。少阴生王之地。故少阴之欲解。必于此时欤。

  (十四)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属太阳。太阳者。六经之长也。为诸阳主气。与少阴肾为合。阴从阳化。里热达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在膀胱。太阳多血。肾司开阖。阴主下降。故热乱。则血出于二便也。

  (十五)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必动其血者。汗为血之液。不得汗则得血也。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

  迫则错经而妄逆也。下厥。以少阴居下而热深言也。上竭。以妄逆言也。

  (十六)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阴寒吐利。法当厥逆者。以无阳也。手足不逆冷。则阳自若而脾胃和。故以热为反发者。婉词也。然阳自若。则阴为有制。脾胃和。则五脏六腑皆得以受其气而生也。灸之者。以其有可生之道。所以通其经以遂其生也。

  (十七)少阴病。恶寒。身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阴盛则阳竭。故曰不治。

  (十八)少阴病。吐利。燥烦。四逆者。死。

  阴寒吐利而至于燥烦。津液内亡。而成枯竭也。加之四肢厥逆。脾土败绝也。

  (十九)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头眩。俗谓昏晕是也。诸阳在头。然则下利止而头眩者。津液内亡。而阴已虚竭。阳无根据附。

  浮越于外。而神气散乱。故时时自冒也。

  (二十)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肢温和为顺。故以厥冷为逆。不顺也。。不伸也。阴主屈故也。诸证具见而脉又不至。

  则阳已先绝。可知矣。不烦而躁。孤阴亦欲自尽也。

  (二十一)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呼吸气也。叹声曰息。言叹息之声。高而散漫。无接续生息之意。盖阳气欲绝。故其声息如此。

  (二十二)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沉细。但欲卧。少阴之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烦热。无阳也。欲吐。经中之邪不退也。

  自利。脏病进也。更复烦躁不得卧寐者。阳欲绝而扰乱不宁也。

  (二十三)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麻黄(二两)甘草(二两炙)附子(一枚炮去皮)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无里证。谓不吐利燥烦呕渴也。以无里证。而表又不见。故用附子以佐麻黄。虽曰微发汗。

  而用甘草以易细辛。盖亦和解之意也。

  (二十四)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黄连(四两)黄芩(一两)芍药(二两)鸡子黄(二枚)阿胶(三两)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少阴本欲寐。反心中烦不得卧者。风邪客于里。热甚而里不和也。黄连黄芩。清膈。以除风拥之里热。鸡黄阿胶。和血。以益不足之真阴。然阿胶者。黑驴皮之膏液也。故能逐阴经之邪风。

  鸡黄者。巽木禽之诞卵也。故能定邪风于少阴。芍药下气以和阴。所以为少阴风热之佐使也。

  (二十五)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少阴肾也。肾主骨。寒淫则痛。然则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者。伤寒也。沉为在里。是故附子汤者。温里以散寒之要药也。

  (二十六)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

  余勿服。

  腹痛。寒伤胃也。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者。胃伤而土不能制水也。便脓血者。下焦滑脱也。

  石脂之涩。固肠虚之滑脱。干姜之辛。散胃虚之里寒。粳米甘平。和中而益胃。故三物者。所以为少阴下利便脓血之主治也。

  (二十七)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古利无。后人所加。此比上条差轻。以便脓血同。故治亦同。

  (二十八)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可刺。

  此承上二条而申着其辅治之意。刺。所以通其壅瘀也。壅瘀通。便脓血自愈。可者仅可之词。

  (二十九)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吐则耗阳。利则损阴。厥冷者。阴损而逆也。烦躁。阳耗而乱也。茱萸辛温。散寒暖胃而止呕。人参甘温益阳。固本而补中。大枣助胃益脾。生姜呕家圣药。故四物者。为少阴扶危之所须也。(方见阳明篇。)(三十)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猪肤(一斤)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温。分六服。

  下利。寒甚而水无制也。咽痛。胸满。心烦。脏病与经病具见也。猪肤。本草不载。义不可考。

  说者不一。用者不同。然既曰肤。则当以猪时所起。皮外毛根之薄肤为是。但猪属亥。宜入少阴。肤乃外薄。宜能解外。其性则凉。固能退热。邪散而热退。烦满可除也。白蜜润燥以和咽。

  咽利而不燥。痛可愈也。白粉益土以胜水。土王水制。利可止也。猪肤汤义。意者其在于兹乎。

  (三十一)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

  甘草汤方甘草(二两)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汤方桔梗(一两)甘草(二两)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咽痛。邪热客于少阴之咽喉也。甘草甘平而阴阳。故能主除寒热。桔梗苦甘而任舟楫。故能主治咽伤。所以微则与甘草。甚则加桔梗也。

  (三十二)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半夏散及汤方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以上各等分)以上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

  煮七沸。内散一两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少冷。少少咽之。

  咽痛与上同。而治不同者。此以风邪热甚。痰上壅而痹痛者言也。是故主之以桂枝。祛风也。

  佐之以半夏。消痰也。和之以甘草。除热也。三物者。是又为咽痛之一治也。

  (三十三)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苦酒汤方半夏(洗破如枣核大十四枚)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上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咽下。不瘥。

  更作三剂服之。

  咽伤而生疮。则比痛为差重。可知也。不能语言者。少阴之脉。复入肺络心。心通窍于舌。

  心热则舌不掉也。声不出者。肺主声而属金。金清则鸣。热则昏而塞也。半夏主咽而开痰络。苦酒消肿而敛咽疮鸡子甘寒而除伏热。以上三条证同而治殊。盖各适其因之宜然尔。

  (三十四)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白通汤方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少阴病而加下利者。不独在经。而亦在脏。寒甚而阴胜也。治之以干姜附子者。胜其阴则寒自散也。用葱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阳。则阴自消也。

  (三十五)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葱白(四茎)干姜(二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汁亦可用。

  尿。与溺同。奴吊切。此承上条复以其甚者言。脉微。阳虚也。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热药治寒。寒甚者。格拒而不入。汤不为用。反争而逆乱也。人尿性寒。胆汁微寒。以之为向导者。经曰。逆者从之。此之谓也。暴出。烛欲烬而焱烈也。微续。真阳回而渐复也。然属加减耳。成方疑后人所增。

  (三十六)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真武汤方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生姜(三两切)白术(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腹痛。小便不利。阴寒内甚。湿甚而水不行也。四肢沉重疼痛。寒湿内渗。又复外薄也。自下利者。湿既甚而水不行。则与谷不厘清。故曰此为有水气也。或为诸证。大约水性泛滥。无所不之之故也。真武者。北方阴精之宿。职专司水之神。以之名汤。义取之水。然阴寒甚而水泛滥。

  由阳困弱而土不能制伏也。是故术与茯苓燥土胜湿。芍药附子利气助阳。生姜健脾以燠土。则水有制而阴寒退。药与病宜。理至必愈。

  后加减法。(或为诸证之治。)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水寒相搏则咳。细辛干姜之辛。散水寒也。既散矣。肺主咳。而欲收。五味子者。酸以收之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茯苓淡渗而利窍。

  小便既利。不须渗也。)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芍药收阴而停液。非下利者所宜。

  故去之。干姜散寒而燠土。土燠则水有制。故加之。)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成半斤。

  (呕。气逆也。去附子。以其固气也。加生姜以其散气也。)(三十七)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

  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二两炙)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下利清谷。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而里寒者。阴甚于内也。身反不恶寒。面色赤而外热者。格阳于外也。阴阳不相通。所以逆乱而有或为诸多证。利虽止邪欲罢也。脉仍不出。阳气未复也。夫脉者血气之道路。血。阴也。非阳不行。姜附辛热。助阳也。甘草甘平。益气也。汤本四逆而分两殊。通脉则加姜之谓。

  后加减法。(同前。)面色赤者。加葱九茎。(面色赤。阳格甚也。加葱。通阳气也。)腹中痛者。

  去葱。加芍药二两。(腹中痛。真阴不足也。去葱。恶其顺阳也。加芍药。收阴也。)呕者。加生姜二两。(见前)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咽痛。气结也。去芍药。聚气也。加桔梗。利咽也。)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利止脉不出见上。去桔梗者。嫌其载而少畅通也。加人参者。生其阳而和其阴也。)(三十八)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此承上文自利而言。以示人通诊吉凶利害之大意。盖谓少阴属水。其自利者以阴寒甚。

  土弱而水无制也。趺阳主胃而属土。负谓趺阳有脉。土尚强。土强则水有制。而少阴反为输负矣。顺言不以受制为拘也。盖水惟其有制。则卒遵道。不得终于泛滥而成大害。且万物资生于土。而百骸藉养于胃。水土平成。物类又安。非天下之至顺乎。古今谓趺阳有脉者不死。有以哉。

  (三十九)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散方甘草(炙)枳实(破水渍炙干)柴胡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分。去声。上同。人之四肢。温和为顺。故以不温和为逆。但不温和而未至于厥冷。则热犹为未入深也。故用柴胡解之也。枳实。泄之也。然热邪也。邪欲解本阴也。阴欲收。芍药收之也。

  甘草和之也。分。今之二钱五分也。

  后加减法。(同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痢。(咳见前。并主下利。亦散水寒收泄气之意。)悸者。

  加桂枝五分。(心主悸。桂枝通心气也。)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见前)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

  (腹中痛。寒甚也。附子。温之也。)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

  分。温。再服。(下重。气滞也。薤白。疏泄也。)(四十)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下利。固乃阴寒甚而水无制。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水寒相搏。蓄积不行。内闷而不宁也。猪苓汤者。泻利以厘清其水谷之二道也。二道清则利无有不止者。利止。则呕渴心烦。不待治而自愈矣。方见阳明篇。

  (四十一)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口燥咽干者。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邪热客于经。而肾水为之枯竭也。然水干则土燥。

  土燥则水愈干。所以急于下也。方见阳明篇。下同。

  (四十二)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

  水。肾邪。青。肝色。肾邪传肝也。心下必痛者。少阴之脉。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也。口干燥见上。故治同。

  (四十三)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腹胀不大便。胃实可知。急下者。少阴属水。恶土实也。

  (四十四)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脉沉。寒邪深入于里也。温之不容以不急也。方见太阳中篇。下同。

  (四十五)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

  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饮食入口则吐。少阴主喉咙而寒邪客之也。少阴之脉。络心。注胸中。实。谓痰壅而上塞也。

  寒。以虚言。温。有补意。

  (四十六)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数。音朔。更平声。反少之少。上声。微。阳虚也。涩。血少也。汗出。阳虚不能外固。阴弱不能内守也。更衣见阳明篇。反少者。

  阳虚则气下坠。血少所以勤努责而多空坐也。上。谓顶。百会是也。灸。升举其阳以调养夫阴也。

  [卷之五]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八

  凡五十四条方六

  (一)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撞。陟降切。蛔。音回。厥阴。肝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丛毛之上。循股入阴中。环阴器。抵小腹。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也。盖厥阴属木。邪由少阴传来。少阴属水。木为水之子。子能令母虚。厥阴之邪热甚。则肾水为之消。肾消则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渴不为水止也。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者。心属火。木火通气。肝气通于心也。饥不能食者。胃司食而属土。木邪甚。土受制也。吐蛔者。蛔在胃中。无食则静。闻食臭则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属厥阴。

  下则反虚阳明。阳明属土。土虚则木益贼其所胜也。

  (二)厥阴。中风。脉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而为欲愈可诊。不浮。反不然。

  (三)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属木。王于丑寅卯之三时。正气得其王时。邪退而病解。在六经皆然。夫以六经各解于三时而三阳解自寅至亥。三阴解自亥至卯。厥阴之解。至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何也。

  曰。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王。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然则三阳之王时九。各不相袭。三阴之王时五。太阴与少阴同子丑。少阴与厥阴同丑寅。何也。曰。

  阳行健。其道长。故不相及。阴行纯。其道促。故皆相蹑也。

  (四)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厥阴属木。木生于水。欲饮水。求生也。少少与。润之也。愈。木得润则生也。

  (五)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四逆见少阴篇。厥见下。盖厥为四逆之极。阴阳既不相顺接。下则必至于脱绝。故禁勿用也。

  (六)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反。音板。应。平声。反。犹左也。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七)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食以之食。与饲同。索。当作素。数。音朔。食。以饲之也。素。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饵饲之。以颐其情也。一说无肉曰素。谓不令犯食禁也。不发热。言所食之饼化消而无患。故曰知胃气尚在也。暴热。谓厥而猛然得热。见阳回之意也。故曰其热续在。期之旦日夜半愈也。旦日。

  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所以然者。以下至夜半愈。乃反复申明上文之意。数以候热。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八)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先厥。起于阴也。后发热。阳胜也。见厥。谓复厥也。

  (九)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此承上条而言。汗出。咽中痛。阳胜而热上行也。湿则痹。咽中痛而曰痹者。痰亦湿也。厥以得湿为阳回。故发热虽无汗。而利亦必自止。便脓血。亦协热也。

  (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应。平声。厥者必发热。寒极而热复也。前热者。后必厥。阳极而内陷也。厥深热亦深。厥微热亦微。以大概言也。厥应下之。谓邪在里也。口伤烂赤。厥阴之脉。上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

  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所以误汗则热散乱。而唇口伤也。

  (十一)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十二)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此揭厥而明其义。以申其状。案脉经流注。手之三阴。从腹走至手。手之三阳。从手走至头。

  足之三阳。从头下走至足。足之三阴。从足上走入腹。然则手之三阴。与手之三阳。相接于手。

  足之三阴。与足之三阳。相接于足。阴主寒。阳主热。故阳气内陷。不与阴气相顺接。则手足厥冷也。然手足为四肢。王之者脾也。脾为阴。阳不与阴相顺接。而手足逆冷。又可知也。

  (十三)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

  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

  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痢方。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细辛(六两)干姜(十两)黄连(一斤)当归(四两)附子(六枚)蜀椒(四两去汗)桂枝(六两)黄柏(六两)人参(六两)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

  滑物。臭食等。

  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与上文互意也。躁无暂安时。言热深且极也。脏厥。言非在经。皆互词也。寒。言尚未变热也。桂枝姜附。细辛蜀椒。胜寒而退阴也。

  人参固气。当归和血。除烦而止呕也。乌梅之酸。连柏之苦。安蛔使之静也。盖蛔之为物。类有情识。闻酸则伏。得苦则安。利本湿热。所以滞下。得苦则泄。惟酸能收。故虽曰治蛔。

  而下利脓血。可通主也。

  (十四)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利。色白。为热除也。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胁烦满者。

  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胁肋也。便血。肝不纳也。

  (十五)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邪在表则热。入里则厥。厥少则邪散。热多则正复。故病为当愈也。热不除至末。与上条末三句互相发明。

  (十六)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此反上条而言。进。谓加重也。

  (十七)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灸。所以通阳也。阳不回。故于法主死也。

  (十八)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肾主躁。不得卧。脏气绝也。

  (十九)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此与上条大意同。

  (二十)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厥七日而下利。阳不复而里虚也。

  (二十一)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发热而利。里虚邪入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二十二)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关元在脐下三寸。为小肠募。故小腹满。按之痛。不上结于胸。阳虚也。下结于膀胱关元者。

  阴寒胜。故曰冷结也。

  (二十三)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濡。音软。亡。与无通。腹濡。邪在经而里阴虚也。脉者血之府。脉虚。故知无血也。血亦阴。下之死者。重亡其阴也。

  (二十四)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促。谓短促。阳气内陷而脉不至。故厥逆也。灸。通阳也。

  (二十五)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滑以候热。然而厥者。热本寒因。故曰里有热也。与太阳下编第十三条。文相反而意则同。

  互相发明者也。故治同而方见彼。

  (二十六)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当归四逆汤方当归(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细辛(二两)通草(二两)甘草(二两炙)大枣(二十五枚擘)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寒。与逆同。本阳气内陷也。细则为虚。阴血不足也。当归芍药。养血而收阴。通草细辛。

  行脉而通闭。桂枝辛甘。助阳而固表。甘草大枣。健脾以补胃。夫心主血。当归补其心。而芍药以收之。肝纳血。甘草缓其肝。而细辛以润之。脾统血。大枣益其脾。而甘草以和之。然血随气行。桂枝卫阳。气固则血和也。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于前汤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分。温五服。(一本。水酒各四升。)久寒。谓宿昔素常脏腑有沉寒也。吴茱萸温脏以散寒也。生姜者。佐枣以和阴阳也。

  (二十七)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

  下利。厥逆。而恶寒者。亡阳。而阴寒内甚也。四逆汤。温以散寒。回阳而敛液者也。方见太阳下编。

  (二十八)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此与上同而较轻。故治同。

  (二十九)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

  必作利也。

  渍。资四切。金匮曰。水停心下。甚者则悸。然则悸为水甚。而厥则寒甚也。寒无象而水有质。水去则寒消。入胃者。水能渗土也。方见太阳下编。

  (三十)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麻黄升麻汤方麻黄(二两半去节)升麻(一两一分)当归(一两一分)知母(十八铢)黄芩(十八铢)葳蕤(十八铢)石膏(六铢碎绵裹)白术(六铢)干姜(六铢)芍药(六铢)天门冬(六铢去心)桂枝(六铢)茯苓(六铢)甘草(六铢)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唾。吐卧切。下部脉不至者。邪乘下后。里虚深入。而阳内陷也。咽喉不利者。厥阴之脉。

  贯膈。上注肺。循喉咙之后也。唾脓血者。肺金燥而痿也。难治者。表里杂乱而不清。阴阳暌而不相顺接也。夫邪深入而阳内陷。

  寸脉沉而迟也。故用麻黄升麻升举以发之。手足厥逆。而下部脉不至也。故用当归姜桂温润以达之。

  然芍药敛津液。而甘草以和之。咽喉可利也。葳蕤门冬以润肺。而黄芩知母以除热。脓血可止也。

  术能燥土。茯苓渗湿。泄利可愈也。石膏有彻热之功。所以为斡旋诸佐使而妙其用焉。

  (三十一)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腹中痛。厥阴之脉。抵小腹挟胃也。转气下趣者。里虚不能守。而寒邪下迫也。

  (三十二)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此申上条而致戒。此条汗出。与上条汗出不同。上条以自出言。此以攻之则出言。上言已然者。

  此言未然者。胀满可必者。汗法。则亡阳而阴独治也。

  (三十三)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也。

  (三十四)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此承上而申致用治之次序。腹胀满。里虚也。故温之。身体疼痛。表实也。故攻之。惟虚也。

  故必先之。惟其实。故可后焉。四逆汤方。见太阳下编。上皆同。桂枝汤方。见太阳上编。

  (三十五)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既下利而曰有燥屎。何也。胃热则屎燥。若服汤不能和胃。则徒利津液。其燥屎固自若。所以谵语也。宜小承气者。厥阴易于下也。方见阳明篇。

  (三十六)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更烦。言本有烦。不为利除而转甚也。虚烦并方。见太阳中篇。

  (三十七)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实。言邪胜也。

  (三十八)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微热。阳渐回也。渴内燥未复也。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须治也。

  (三十九)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清。与圊通。脉数。与上文微热互相发明。清。犹言便脓血也。

  (四十)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此与上二条互相发明。汗出。亦阳回气彻也。紧。寒未除也。

  (四十一)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诸阳聚于面。少赤。亦阳回也。故曰戴阳。郁冒。作汗也。微厥。邪正争也。下虚指利而言也。

  (四十二)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喘。言息短而声不续。阳气衰绝也。

  (四十三)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音碎。时。周时也。此与上条互相发明。

  (四十四)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清。与圊同。寸反浮数者。热转上逆也。尺中自涩者。热壅而血瘀也。

  (四十五)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

  下重。谓滞下也。大则病进。微弱者邪气衰也。

  (四十六)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三两)黄连(三两去须)黄柏(三两去皮)秦皮(三两)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此申上条而出其治。白头翁。逐血以疗癖。秦皮。洗肝而散热。黄连。调胃而浓肠。黄柏者。

  除热而止泄也。

  (四十七)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有热。谓亡津液而内燥。所以欲饮水也。方同上。

  (四十八)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厥阴之脉。挟胃。属肝。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故灵枢曰。是肝所生病者。腹满呕逆。然则厥阴之邪。循经而上逆。故其证见如此。方见阳明篇。

  (四十九)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或为有呕。故通其治。

  (五十)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有微热也。故虽厥。

  可以四逆汤得救其阳之复。

  (五十一)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肝脉。其支者上注肺。肝主血。善呕。血热瘀。与肺痿者。皆为痈而呕脓。不可治者。谓脓当呕。与邪逆而呕者不同也。

  (五十二)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干姜(三两去皮)黄连(三两去须)黄芩(三两)人参(三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寒格。谓药寒致成格拒也。干姜人参。正治以遏其吐。黄连黄芩。反佐以通其格。

  (五十三)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

  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上条以药吐下言。此以水发汗言。亦互明之意。

  (五十四)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哕。承上条而言。腹满。即寒生胀也。前后。谓二便也。三条疑太阳中篇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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