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初保者)凡二十二门
[卷第四] 小儿胎教第一
《圣济经》原化篇·扶真翼正章曰∶泥在钧,金在熔,惟陶冶所成。子之在母,岂无待而然耶?盖专精孕气,大钧赋形,有人之形,不能无人之情。彼其视听言动,好憎欲恶,虽冥于隐默之中,而美恶特未定也。善母道者,引而发之。若为之训迪,若为之挑达,彼将因物而迁,因形而革。有不期然而然者,故示以贤人君子,使之知所以好德,示以礼法度数,使之知所以制心。扬之以声音之和,则若琴瑟钟鼓者,欲其厌足于耳。作之以刚毅之气,则若犀象军旅者,欲其感动于目。观圭璧珠玉则取。夫阴阳之至精,诵诗书箴诫则取。夫言语之至正,以至调心神,和情性,戒喜怒,节嗜欲,是皆因物随感,有益于得者也。若乃人有残废,物有丑恶,鸟兽之有毒怪者,则欲其勿见。若形有不全,割有不正,味有异常者,则欲其勿食。是又防闲忌慎,无所不用其至,夫其在母也如此。则居然而生明智,面忠浓端庄而好德,美好而寿考,无足怪矣!是谓外象而内感也。昔大任之妊文王,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而世传胎教者以此。《圣惠》论曰∶至精才遇,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成形质。子在胎内,随母听闻,所以圣贤传乎胎教。凡妊娠之后,才及月余,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乐,常处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讲读诗书,陈说礼乐,玩弄珠玉,按习丝篁。耳不入其非言,目不观于恶事,如此则男女福寿,敦浓忠孝自全。若亏此仪,则男女或多野狼戾及寿不长。斯乃圣人胎教之道。为人父母,可不行乎。
[卷第四] 小儿初生将护法第二
《圣济经》慈幼篇·保卫鞠育章曰∶五行孕秀,有春夏秋冬异宜者,五形有殊相也。阴阳委和,有筋骨气血不同者,五态有殊气也。夫始生而蒙冲和均,禀五行阴阳形态潜异。盖母气胎育,有盛衰虚实,其在子也,因有刚柔勇怯之异。是以婴儿初举,污秽欲其荡涤,不足欲其辅翼,冲和欲其保全。如恶血未纳,拭以绵指,吞而在胸膈者,吐以甘草。入而在腹中者,利以黄连、汞粉。皆所以革污秽也。啼声不发,呵脐以温之,甚者灸以攻之,皆所以助不足也。卫颅囟之天,杜风池之邪,浴之以通血脉,哺之以助谷神,皆所以养冲和也。三者保子之常法。然同为吐利,而吐利有轻重。同为灸,而灸有多寡。或先吐利,必使污秽毕除。或先灸,必使疾不作。然后真气自育。彼其缓急先后之序,随时变通,不可泥于一曲也。前世之书,执小儿气盛之论者,不知阳中有阴而专于吐利。执河北关中地寒之论者,不知南北之异而专于灸。或以谓六岁为儿,而婴孺之病无承据,不知荣卫血气有生皆全也。或以谓小儿脉候多端,与老壮有殊,不知脏腑呼吸有形皆同也。
通识之士,必察刚柔勇怯之所以异,视其污秽,无惮于吐利。视其虚弱,无惮于灸。审乎五形,适以寒温之宜。审乎五态,导以阴阳之平。病之轻重缓急,随证以治之,不必蔽于难治也。脉之长短迟速。因形以别之,不必拘于至数也。明乎此,则慈幼之道其庶乎!《巢氏病源》∶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则令肌肤脆软,便易损伤。皆当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绵也。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抱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内,重衣温暖,譬如阴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任风寒。又当薄衣,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不则令中风寒。从秋习之,以渐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当着两薄襦一复裳耳。非不忍见其寒适当佳耳,爱而暖之适所以害也。又当消息无令汗出,汗出则致虚损,便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慎之。其饮食哺乳不能无痰癖,常当节适乳哺。若微不进,切当将护之。凡不能进乳哺,则宜下之,如此则终不致寒热也。又小儿始生,生气尚盛,无有虚劳,微恶则须下之。所损不足言,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其冬月下之难将护,然有疾者不可不下。夏月下之后,腹中常当小胀满,故当节哺乳将护之。数日间又哺,哺之当令多少有常剂。儿稍大,食哺亦当稍增。若减少者,此是腹中已有小不调也,盒饭微将药,勿复哺之。但当乳之,甚者十许日,轻者五、六日,自当如常。若都不肯食哺,而但饮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则致寒热,或吐而发痫,或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则难治。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而病速除矣。小儿所以少病痫者,其母怀娠时时劳役,运动骨血则气强,胎养盛故也。若侍御多,血气微,胎养弱,则儿软脆易伤,故多病痫。儿皆须着帽,项衣取燥,菊花为枕枕之。儿母乳儿三时摸儿项风池,若壮热者,即须熨,使微汗。微汗不瘥,便灸两风池及背第三椎、第五椎、第七椎、第九椎两边各二壮,与风池凡为十壮。一岁儿七壮,儿大者以意节度,增壮数可至三十壮。惟风池特令多,十岁以上可百壮。小儿常须慎护风池。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有病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圣惠》乃云∶立夏后疾,慎不欲妄针灸,亦不欲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腑脏故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洗。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逆针灸则忍痛动经脉,因喜成痫。河洛间土地多寒,儿喜病痉。其俗生儿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颊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脉急,牙车筋急。其土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颊以治噤。江东地温,无此疾。古方既传有逆针灸之法,今人不详南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于小儿。是以田舍小儿,任自然皆得无此天。又云∶春夏决定不得下,小儿所以尔者,小儿腑脏之气软弱,易虚易实。下则下焦必虚益,上焦则热,热则增痰,痰则成病,自非当病不可不下也。(《千金翼》、《圣惠》及诸家方书皆以此为宗本,其议论略,有不同者皆见于后。)《千金》论∶生儿宜用其父故衣裹之,生女宜以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圣惠》云∶新绫绢衣。)不可令衣过浓。(《千金翼》又于浓字下有一热字。)令儿伤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热,慎之慎之。
《圣惠》论∶凡小儿一期之内,造儿衣裳,皆须用故绵及故帛为之,不得以绵衣盖于头面。冬天可以ht衣盖头,夏日宜用单衣,皆不得着面,及乳母口鼻吹着儿囟。凡绵衣不得太浓及用新绵,令儿壮热,或即发痫,特宜慎之也。
《圣惠》论∶凡儿匍匐以后。逢物即吃,奶母虽至细意,必亦不能尽觉。春夏必饮滞水冷物,至秋初便皆疾作。初则多啼不食,或好伏地,面色青黄,或时腹痛,既不解说,惟反拗多啼。或逢水浆便吃,不可制止。或睡中惊啼,或大便秘涩。常人惟知与红雪钩藤饮子,此二药终日在口,然自不见其效。况腹中滞结已多,冷热冲击颇久,二药何能排去?所以得秋气风吹着背心脚心,便成疟痢。庸医与冷药则伤滑不禁,与涩药则气壅不行。伤损脏腑,益令不食,遂使虚热冲上,面黄发焦,滞恶在内,手足如火,自然风水横溢,四肢便肿。如此将养,十无一存。但每经春夏,不问有病无病,便须与四味饮子,多不三、四剂,即康强也。(葛氏《肘后》同,方见温壮门。)《婴孺》论∶凡儿所以风者,衣暖汗出,风因而入也。
张涣论∶婴儿生后两盈月,即目瞳子成,能笑识人。乳母不得令生人抱之,及不令见非常之物。百任脉生,能反复,乳母当存节喜怒,适其寒温。半尻骨已成,乳母当教儿学坐。二百日外掌骨成,乳母当教儿地上匍匐。三百日膑骨成,乳母当教儿独立。周膝骨已成,乳母当教儿行步。上件并是定法,盖世之人不能如法存节,往往抱儿过时,损伤筋骨,切宜慎之为吉。
张涣论∶婴儿冬月,但当着夹衣及衲衣之类,极寒即渐加以旧绵。人家多爱子,乃以绵衣过浓,适所以为害也。
张涣论∶婴儿须看禀受,南北之殊,用药盖地土寒温不同,此古人之最为慎也。
《婴童宝鉴》论∶孩子春勿覆顶裹足,致阳气亡出,故多发热。衣物夜露,多生天。三岁之中,勿太饱,勿太肌,卧须覆肚,食须饮水浆。若能如此者,则子少患而无夭伤矣。
《万全方》论∶田舍妇人产育,皆不知小儿初生将护之法,所养有绝无他疾者。譬之凡草凡木生于深山大泽之中,容易合抱。至于奇材异果,纵加倍壅,间有不秀实者,此岂贵贱之理有异哉?盖天之于物,出于自然。
古人亦云∶小儿始生,肌肉未成,不可暖衣,即令筋骨缓弱。宜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即令肌肤脆软,便易伤损。皆以絮着衣,内勿用新绵。天气和暖无风之时,令乳母抱儿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即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以田舍小儿较之,此说尤长。
《颅囟经》治小儿初生日与平和饮子人参茯苓甘草(炙)升麻(以上各一分)上以水一白盏,煎至一合半。已来时时与之,乳母忌油腻。盈月及百已来加之。临时冷,加白术,热加硝,各半钱。
《海药》按∶《仙传》小儿方上烧降真香,或引鹤降,蘸星辰烧此香,甚为第一度烧之,功力极验。小儿带之能辟邪恶之气也。
《别说》小儿方上柳絮贴灸疮良、飞入浴水,于阴暗处为浮萍,尝以器盛水置絮其中,数日覆之。即或又多积,可以捍作毡,以代羊毛,极柔软,宜与小儿卧益佳,以性凉也。
《本草》小儿方上白油麻与乳母食,其孩子永不病生。若久热,可作饮汁服之。停久者,发霍乱客食,抽人肌肉。
《秘要指迷》∶婴儿初生三日,乃令母服顺气药及煎人参汤方。
上用人参、甘草煎汤与母服,随奶乳下与婴儿饮,先洗尽胎肠恶物。如母服药乃须温暖,味不可冷热相反,则令儿有病生。又凡婴儿初生,尝以句气汤散服一匕,日外但服无虑。
《千金》灸法∶凡新生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灸不过七壮,炷如雀屎大。
[卷第四] 择乳母法第三
(下乳、吹奶附)《千金》论∶乳母者,其血气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是血气所生也。其乳儿者,皆宜慎于喜怒,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备。但取不胡臭、瘿、气嗽、疥、痴癃、白秃、疡、沈唇、耳聋、鼻、癫痫无此等疾者,便可饮儿也。师见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也。
《千金》治乳无汁方。
石钟乳(四两)漏芦(三两)通草栝蒌根(各五两)甘草(二两炙。一方不用)上五味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三服。一云∶用栝蒌实一枚。
《千金》又方右母猪蹄一具粗切,以水二斗煮熟,得五、六升,汁饮之。不出更作。
《千金》又方猪蹄(二枚,熟炙,槌碎)通草(八两,细切)上二味,以清酒一斗浸之,稍稍饮尽,不出更作。(《外台》∶猪蹄不炙,以水一斗,煮取四升,入酒四升更煮,饮之佳)《千金》又方上栝蒌根切一升,酒四升煮三沸,去滓,分三服。
《千金》又方上栝蒌取子,尚青色大者一枚,熟捣,以白酒一斗,煮取四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黄色小者,用二枚亦好。
《千金》又方石钟乳通草(各一两)漏芦(半两)桂心甘草(炙)栝蒌根(各六铢)上六味治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最验。
《千金》又方石钟乳漏芦(各二两)上二味治下筛,饮服方寸匕,即下。
《千金》又方上烧鲤鱼头末,酒服三指撮。
《千金》又方上烧死鼠作屑,酒服方寸匕,日三立下。勿令知。
《千金》又方上用土瓜根治下筛,服半钱匕,日三。乳如流水。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
钟乳汤
方钟乳白石脂硝石(各一分)通草生桔梗(各二分)上五味咀,以水五升,煮三上三下,余一升,去滓,内硝石烊,绞,服无多少。若小儿不能乳,大人嗍之。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
漏芦汤
方漏芦通草(各二两)钟乳(一两)黍米(一升)上四味咀,黍米宿渍,揩挞取汁(三升,煮药三沸,去滓饮之,日三服。
《千金翼》治妇人下乳汁
鲫鱼汤
方鲫鱼(长七寸)猪肪(半斤)漏芦钟乳(各二两)上四味咀,药切,猪肪、鱼不须洗,清酒一斗二升合煮,鱼熟药成,去滓,适寒温,分五服即乳下,良。饮其间相去须臾一饮,令药力相及。
《千金翼》又方通草钟乳栝蒌实漏芦(各三两)上四味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饮一升,日三服。
《千金翼》又方通草钟乳(各四两)上二味切,以酒五升渍一宿,明旦煮沸,去滓,服一升,日三服。夏冷服,冬温服之。
《千金翼》又方上用石膏四两,碎,以水二升煮三沸,稍稍服,一日令尽。
《千金翼》又方上用鬼箭五两,切,以水六升,煮取四升,一服八合,日三服。亦可烧灰,水服方寸匕。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
鼠肉方
鼠肉(五两)羊肉(四两)獐肉(半斤)上三味作,勿令疾者知之。
《千金翼》治妇人产后下乳。
鲍鱼大麻子羹方
饱鱼肉(三斤)麻子仁(一升)上二味,与盐、豉、葱作羹,任意食之。
《千金翼》又方通草钟乳上二味等分,捣,筛作面。粥服方寸匕,日三服。百日后,可兼养两儿。通草横心白者是,勿取羊桃根、色黄者无益。
《千金翼》又方麦门冬(去心)钟乳栝蒌理石上四味等分,捣、筛。空腹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千金翼》又方漏芦(三分)钟乳栝蒌根(各五分)蛴螬(三合)上四味捣、筛。先食糖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千金翼》方栝蒌根(三两)钟乳(四两)漏芦滑石通草(各二两)白头翁(一两)上六味捣、筛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
《千金翼》又方钟乳通草(各五分)云母(二两半)甘草(一两,炙)屋上败草(二把,烧作灰)上五味捣,筛为散。食后,以温漏芦水服方寸匕,日三服,乳下为度。
《千金翼》又方麦门冬(去心)钟乳通草理石干地黄土瓜根蛴螬(并等分)七味捣,筛为散。食后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张氏家传》
通奶方
上以木通为散,葱酒调下。
《张氏家传》
黄金散
治妇人一切奶疾。中年者为胃虚血衰所致。年少者多因产后卧失将息,喜怒,食物所致。
或因小儿食乳吹咂,令痛痒无时,未破者曰痈,既破者曰漏,甚非小疾。若误用药,便成大患,急须治之方。
上用陈橘皮不以多少,汤浸,洗拣净,用黄明者于新瓦上慢慢磨去白,令薄,后用水净洗,沥干切细,用麦麸拌和,入铫子内炒。火须文武火,候香熟黄色,于地上摊出火毒,筛去麸,碾为细末,入好麝香少许,以薄纸裹于男子怀中,贴一复时,童男尤佳。每服二钱至三钱,无灰酒调下。就患处一壁卧,令睡良久,再一服。候燥痒生瘾疹便散破者,便合极患者,不过三服。
[卷第四] 乳儿法第四
《颅囟经》∶孩子或夏中热时,因乳母沐浴多使冷水,奶得冷气,血脉皆伏,见孩子气未定便与奶,使孩子多胃毒及赤白两般恶痢,此乃是奶母之过也。凡浴后可令定息良久,候气定熟揉与之,即令无患。
《千金》论∶凡乳儿不欲太饱,饱则呕吐,每候儿吐者,乳太饱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儿。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母有热以乳儿,(《千金翼》云∶母患热以乳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喜惊发气疝,又令上气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身热腹满。凡乳母乳儿,当先极,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圣惠》论∶凡为乳母,皆有节度。如不禁忌,即令孩子百病并生。如是自晓摄调,可致孩子无疾长寿。是以春夏切不得冲热哺孩子,必发热疳并呕逆。秋冬勿以冷乳哺孩子,必令腹胀羸瘦。乳母嗔怒次不得哺孩子,必患狂邪。乳母醉后,不得哺孩子,必患惊痫、天、急风等病。如母有娠,不得哺孩子,必患胎黄及脊疳。
乳母有疾,不得哺孩子,必患癫痫风病。乳母吐后,不得哺孩子,必令呕逆羸瘦。乳母伤饱,不得哺孩子,必致多热喘急。(诸书并取此三书以为说,别无异论。)《婴孺》云∶凡儿生一日至七日,取乳一合,分作三服。二十日至三十日,以三合为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为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至五合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为三服。四十日以上,方法准此为率,节级加减。
《婴童宝鉴》云∶凡乳母饮酒淫餐,勿饲儿乳,令发霍不治。
钱乙
乌药散
治乳母冷热不和,及心腹时痛,或水泻、或乳不好。
天台乌药香附子(破,用白者)高良姜赤芍药(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同煎六分温服。如心腹疼痛,入酒煎。水泻,米饮调下,无时。
《庄氏家传》治乳母体热,令小儿黄瘦。
姜黄散方
姜黄人参(去芦头)陈橘皮上件等分为粗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日只一服。
[卷第四] 乳母杂忌慎法第五
《圣济经》慈幼篇·乳哺襁褓章曰∶人之初生,胃气未固,肤革未成,乳饮易伤,风邪易入。乳哺欲其有节,襁褓欲其有宜,则达其饥饱,察其强弱,适其薄,循其寒燠者,盖有道矣。是以论乳者,夏不欲热,热则致呕逆。冬不欲寒,寒则致咳痢。母不欲怒,怒则令上气癫狂。母不欲醉,醉则令身热腹满。母方吐下而乳,则致虚羸。母有积热而乳,则变黄不能食。新房而乳,则瘦悴交胫不能行。论襁褓者,衣欲旧帛,绵欲故絮,非惟恶于新燠也,亦资父母之余气,以致养焉。重衣温浓,帏帐周密,则减损之。苟为不然,伤皮肤,害血脉,疮疡发黄,是生多疾,皆不可不察也。然论乳者,又有用哺之法,盖哺所以赖谷气也。始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多少,量日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所养而胃气壮矣。论襁褓者,又有去寒就温之法,方大和无风之时,携持保抱嬉戏日中,如是则血凝气刚,骨骼成就。观夫阴地草木,以其不历风日,故盛夏柔脆,未秋摇落而鲜克有立,况于人乎!圣人论∶食饮有节,起居有常。矧婴儿者,其肉脆,其血少,其气弱,乳哺襁褓,庸可忽诸。
《颅囟经》∶师巫烧钱,乳母须预祝之。勿令着水喷儿,皆令惊热入心,转成患害,切细慎之。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十岁,衣被不可露,慎之慎之。大方具说其事,畏鸟获,鸟取儿。
《圣惠》论∶乳母忌食诸豆及酱、热面、韭、蒜、萝卜等。可与宿煮羊肉、鹿肉、野鸡,雁、鸭、鲫鱼、葱、薤、蔓菁、莴苣、菠、青麦、达、冬瓜等食。若儿患疳,即不得食羊肉及鱼,又不得油腻手裹及抱儿,又不得以火灸襁褓,热时便与儿者,令孩子染热病,始终须慎。大底冬中切宜戒之。若天大寒,以火灸衣被,且抛向地上良久,热之冷热得所,即与孩子之无妨。如乳母有夫,不能谨卓者,切须防备。傥新有过犯,气息未定,便即乳儿者,必能杀儿。未盈月内,所驱使人,亦不得令有所犯到于儿前,恶气触儿,儿若得疾,必难救疗也。
[卷第四] 哺儿法第六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三日,应开腹助谷神。碎米浓作汁,饮如乳酪,与儿大豆许数令咽之,频与三豆许,三、七日可与哺,慎不得取。次与杂药红雪少少得也。(《千金》亦有此说。又云∶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千金》云∶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圣惠》云∶二十日。)百日如枣,若乳汁少,不得从此法,当用意小增之。若二十日而哺者,令儿无疾。儿哺早者,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之。(方见变蒸门。)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千金翼》∶凡小儿不能哺乳,当服紫丸下之。
《千金翼》∶小儿生满三十日,乃当哺之。若早哺之,儿不胜谷气,令儿多肉耗。
姚和众云∶小儿初生七日,助谷神以导达肠胃,研粟米煮粥饮,浓薄如乳,每日研与半粟谷。
《婴孺》论云∶婴儿二十日乃哺,令儿无病。儿早哺而多头面身体生疮,愈则复发,令儿弱难养也。又孙氏《翼》云∶生满三日,乃当哺。若不胜谷气,令儿病。若不嗜食,勿强与之。与之则不消,成病而乳不进,令腹中有痰癖也。当以四物双丸微下之即乳。数日自愈。
《婴童宝鉴》云∶小儿五十日可哺,哺如枣核许。百日加之如弹丸,早晚二哺,其后莫抱于檐下,澡浴当风解衣,哭未断而乳,胃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前及驴马之畔,各房异户之亲,诸色物器并不可触犯,切宜慎之。
犯之即害子性命,乃为惊痫。经云∶未三岁勿食鸡肉,子腹中生虫。
钱乙云∶小儿多因爱惜过当,往三两岁犹未与饮食,致脾胃虚弱,平生多病。自半年以后,宜煎陈米稀粥,取粥面时时与之。十月以后,渐与稠粥烂饭,以助中气,自然易养少病。惟忌生冷、油腻、甜物等。
[卷第四] 初哺日第七
《外台》∶崔氏初哺儿良日∶以平定成日大吉,其哺不得令咸。
《外台》∶崔氏又方∶寅、丑、辰、巳、酉日良。
《外台》∶崔氏又方∶男戊、己日不得哺,女丙、丁日不得哺。
《婴孺》∶哺儿初吉日∶壬寅、壬辰、己酉日吉。
[卷第四] 浴儿法第八
《千金》论∶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新生浴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三两,枝亦得。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治小儿惊辟恶气,以金虎汤浴。金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即煮用之。
《外台》∶崔氏又浴儿虎头骨汤,主辟除恶气兼令儿不惊,不患诸疮疥方。
虎头骨(五大两,无头,身骨,亦得碎)苦参(四两)白芷(三两。《婴孺集》以为五两)上三味切,以水一斗煮为汤,内猪胆汁少许,适寒温以浴儿良。
《本草注》主小儿身热,食不生肌方。
上楮叶可作浴汤,又主恶疮生肉。
《简要济众》新生小儿浴方。
上以益母草一大把,锉,水一斗,煎十沸,温浴而不生疮疥。(益母草,茺蔚苗也,俗名郁臭。)《子母秘录》小儿辟恶气。
上以水煮虎皮骨汤,浴儿数数作。
《食疗方》∶小儿初生,取虎骨煎汤浴,其孩子长大无病。
《斗门方》浴小儿胎秽。
白僵蚕黑牵牛细辛上等分为末如澡豆,用之良。
《元和纪用经》庆浴吉庆法(谓三日、五日或七日洗儿也)当取寅、卯、酉日为大吉良,宜避壬、午、丁、未并凶,癸、巳亦凶。今不能合上三日者,但勿犯下三日凶恶之日,皆平安浴法。
《圣惠》治新生儿卒寒热,不能服药。宜用
莽草汤浴方
莽草丹参蛇床子桂心菖蒲(各一两)上件药锉碎,以水五斗,煮一、二十沸,去滓,适寒温以浴之,避风。
《圣惠》浴儿辟温恶气、疗百病,去皮肤沙粟方。
桃根梅根李根(各一把)细辛蛇床子(各一两)上件药都锉,以水二斗,煎至一斗,澄滤,候冷暖得所,浴儿佳。
《圣惠》治小儿壮热浴方。
上以李子叶切半升,用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看冷暖得所浴之。
《圣惠》又方白芷(二两)苦参(三两)上都锉,以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加少盐及少浆水浴之。浴了以粉摩之,即不畏风。又大引散诸风也。
《婴孺》治儿生一月至五月,乍寒乍热。柳枝汤浴方上以柳枝,不限多少,煮汤浴之。若渴,取冬瓜汁饮之。
《婴孺》凡常浴儿不疗病,只取桃柳心各七个,并水少许,清浆水、盐各少许,浴之大良。浴了以粉粉之,不怕风,又散气除邪。惟不用频浴,频浴引冷发痫。
《婴童宝鉴》诸小儿浴法。凡浴汤用猪胆则疮疥不生。用金银、虎头骨、麝香、丹砂煎汤则避恶气。客忤惊痫,用李叶、桃叶、楮叶、梅叶根等煎汤,则解体热温壮之患。
《婴童宝鉴》浴汤方。
金银虎头骨桃奴丹砂雄黄上煎浴儿,退惊辟邪气。煎汤沐发,则令润黑无垢。
《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热。
蒴葱胡麻叶白芷本蛇床子《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风。
猪胆苦参防己黄连甘草白芨本杉柏枫叶《婴童宝鉴》煎汤浴儿治疮。
大麻仁零陵香丁香桑椹本《庄氏家传》浴小儿五根汤桃根柳根楝根桑根槐根上等分锉,或各以枝亦得,加豉为汤浴儿妙。仍以光粉和蚌粉扑身,辟邪,吉。
《庄氏家传》云∶寻常浴汤煎熟,入少许清浆水、盐一捻。浴讫以粉磨,既不畏风,又引散诸药。
[卷第四] 拭儿口法第九
《千金》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谓之玉衡。(一作衔。)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病矣。《千金翼》云∶成痞病死。
《圣惠》论∶凡儿初饮乳后,以发缠指,沾清水点拭了,看齿根上有黄筋两条,便以苇刀子割断,点猪乳便瘥。
如儿口难开,但先点猪乳自开。
《小儿集验方》云∶小儿初生,每日以井华水或微温水,将洁净旧软帕子裹乳母手指,蘸水撩拭小儿口中,因而捺舌及两颊,令稍宽舒,即不生口噤、积热、风疾等病。京畿与山东人多能之,谓之捺儿口。拭毕,仍用少研细入麝者,干坯子胭脂涂口中,令儿美乳食。
《小儿集验方》云∶东平有一老妪,善与小儿拭口,使不生炼银。云∶小儿上下唇与齿断相连处,皆有一筋牵引,若上唇筋紧,即生上炼;下唇筋紧,即生下炼。上炼生疮满头,或生眉间,如有癣状。瘙痒不已,时复流出黄汁,汁至处又生疮。若下炼则起腰背,渐至四肢,亦如癣状,亦瘙痒黄汁不已。若疾盛不治,或头面上下相通,累年不较。又咬折,或成大疾。惟是每日早晨取温水一盏,令其乳母以故软洁净帕子包手第一指,蘸温水拭儿口,水中渲下。又拭又捺,使儿口中净,及捺上下筋,令宽舒,即小儿自美乳食,诸疾不生。亦云∶永无炼银,惟使筋宽舒是法。京畿见小儿失捺,变为口噤不吃奶,或不解捺而生炼银者,不可胜数。
[卷第四] 断脐法第十
《千金》论曰∶凡断脐不得以刀子割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则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若不以时断及汁不尽,则令暖气渐微,即自生寒,令儿脐风。(《千金翼》《圣惠》与古来方断脐裹脐语皆同。)《婴童宝鉴》论小儿断脐云∶凡小儿生下可先浴而后断脐,及可以衣衬而口啮之,不然则刀断。如刀断者,则以剪刀先于怀中厌令暖方用。又断之则脐带不可令长,只如子足长短,短即中寒而伤脏,长即伤肤。先断而后洗,即令水入脐中,孩子多天痛苦,啼叫面青黑,为中水患也。脐若短即腹中不调常下痢,有中寒之患。
其脐不可伤动,伤动即令久不干,如不干即伤外风,伤外风即口噤,小儿不可救也。
《秘要指迷》论曰∶婴儿初生剪去脐带,切令剪刀暖,不可伤冷及外风所侵。
《庄氏家传》
烙脐丸
豆豉黄蜡(各一分)麝香(少许)上同捣,令烂熟捻作饼子,断脐讫安脐上,灸三壮,艾炷如小麦大。若不啼,灸至五、七壮,灸了以封脐散封之。不得湿着,恐令脐肿。(封脐散方在裹脐门中。)
[卷第四] 灸脐法第十一
《圣惠》云∶小儿生下一宿,抱近明无风处,看脐上有赤脉直上者,当时于脉尽头灸三壮,赤散无患矣。
湖南检法王时发传∶吾家虽大族,独有本房儿女,自来少虚弱、腹痛、下痢之人,往往气壮无病。盖数世以来,男女初生方断脐时,于所留脐带上常当灸处,灸大艾炷三十余壮,所以强盛如此。
[卷第四] 裹脐法第十二
(封脐法附)《千金》论∶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时寒也。若脐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度。(《千金翼》云∶烧虾蟆灰治末粉脐中。又云∶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儿风脐也。)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灸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胡粉敷之,灸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粪青者,冷也。与脐中水同。(诸方书法皆同,稍不同者见于后。)《婴孺》裹脐法∶当捶白布令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布等合之,穿中央脐贯孔中于表辟之,复以絮裹在上带之。余说皆同。
张涣∶婴儿初生断脐之后,宜着熟艾浓裹爱护。若乳母不慎,或因洗浴水入脐中;或儿尿在袍之内,湿气伤于脐中,或解脱,风冷邪气所乘,令儿脐肿多啼,不能哺乳,即成脐风。先宜急用裹脐法。
封脐散方
好川当归(半两,洗、焙干)天浆子(三个,微炒)乱发(一钱,烧灰存性)上件同捣,罗为细末,入麝香一字拌匀。用药一字至半钱,敷脐中时时用。
《外台》∶刘氏疗小儿初生至七日者,脐欲落封药方。
雄鼠屎(七颗)干姜(枣许大)胡粉(三分,熬)麝香(少许)绯帛灰(一钱匕)上五味捣、研为粉,看脐欲落不落即取药以敷之,是以不令风入故也。用干姜恐痛,不用亦得。
《庄氏家传》
封脐散
雄鼠屎(七枚,两头尖者是)干姜(枣许大)甑带(鸡子大。以上并烧作灰)绯帛灰(半分)胡粉(三钱,令黄)麝香(少许)上和,研令细,看脐欲落不落,取药半钱至一钱封脐便瘥,永不患脐肿湿。烧药时。勿令灰入。
[卷第四] 甘草法第十三
《葛氏肘后》∶小儿新产出,未可与朱蜜,取甘草如中指节,炙碎,以水一合,煮取一合,以缠绵点儿口中,可得一蚬壳止,儿当便吐胸中恶汁,儿智惠无病。
《千金方》∶洗浴断脐竟,袍毕,与甘草汤。(方与葛氏同。)指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如得吐则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惠无病也。
《千金方》∶饮甘草汤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仍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卷第四] 黄连法第十四
《小儿集验方》云∶凡小儿初生,必有恶汁留于胸。次若不消去,即胸膈壅塞,易生蕴热。惊痫、疮疖,皆由此也。故小儿才生一腊之内,用好肥黄连数块捶碎,每少许浓,以绵包裹如奶头状,汤内浸成黄汁,时复拈摭一、二点在小儿口内,即恶汁自下,乳食便美。其后,或间以朱蜜与之。若见恶汁以下即已,有只用空绵包,别浸黄连蘸苦汁与之者。
[卷第四] 韭汁法第十五
《大观证类本草》注萧炳云∶小儿初生,与韭根汁灌之,即吐出恶水,令无病。
《本草食疗》∶初生孩子可捣韭根汁灌之,即吐出胸中恶血、永无病。
《圣惠》∶凡袍儿讫吃生甘草后,暖水浸少韭子汁涂儿口唇上,干又涂,十数度止,不得令入口中。
[卷第四] 朱蜜法第十六
《葛氏肘后方》∶甘草吐恶汁后,更与朱蜜,主镇安魂魄。炼真朱砂如大豆,以蜜一蚬壳和,一日与一豆许,三日与之,大宜小儿矣。
《千金》(法与葛氏同,而多与则病。葛氏所不言,故又载其说。)儿新生三日中与朱蜜者,不宜多,多则令儿脾胃冷,腹胀喜阴,痫气急变,噤痉而死。新生与朱蜜法,与《葛氏肘后》同。以绵缠箸头沾取与儿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一豆许,可三日与之,则用三豆许也。勿过此,过者则伤儿也。
姚和众∶(姚和众无三日连服之法,又生六日后乃服,仍云温肠胃。《千金》乃言∶多则令儿脾胃冷。)小儿初生六日。温肠胃,壮血气。取炼成朱砂如一大豆许细研,以蜜一枣大熟调,以绵取,令小儿吮之,一日令尽。
[卷第四] 牛黄法第十七
《葛氏肘后方》∶与朱蜜,后与牛黄,益肝胆除热,定惊辟恶气,与之如朱蜜多少。
《千金方》∶与朱蜜竟,与牛黄不独益肝胆除热,定精神止惊辟恶气,又除小儿百病。
张涣牛黄法∶上以真牛黄一块许,用好蜜炼熟和成膏。每服一豆大,乳汁化,时时滴口中。形色不实者,不宜多服。若婴儿胎热,或身体黄色,宜多服之。
[卷第四] 汞粉法第十八
张涣∶婴儿初生第一日才断脐,袍讫,看儿形色,若面红润色赤,啼声响快者,宜用汞粉半钱,旋旋令儿吮之,良久有脐粪下为佳。
《婴童宝鉴》云∶凡小儿初生下,速去口中恶物,仍以银粉抹其口舌上下左右两颊,然后始可饲朱蜜饮奶,令腹中物下尽,其子易长少患也。
[卷第四] 猪乳法第十九
《千金》论曰∶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乳大佳。
《圣惠》法∶凡取猪乳,须令猪儿饮母,次便提猪儿后脚起离乳,急捋之即得,空捋无由得汁。
张涣∶婴儿初生盈月内,常时时旋取猪乳滴口中,最为佳矣。
[卷第四] 藏衣法第二十
《外台》∶崔氏凡藏儿衣法,儿衣先以清水洗之,勿令沙土草污。又以清酒洗之,仍内钱一文在衣中,盛于新瓶内,以青绵裹其瓶口上,仍密盖头,且置便宜处,待满三日,然后根据月吉地向阳高燥之处,入地三尺埋之,瓶上土浓一尺七寸,唯须牢筑,令儿长寿有智惠。若藏衣不谨,为猪狗所食者,令儿癫狂。虫蚁食者,令儿病恶疮。犬鸟食之,令儿兵死。近社庙傍者,令儿见鬼。近深水池,令儿溺死。近故灶傍,令儿惊惕。近井傍者,令儿病聋盲。弃道路街巷者,令儿绝嗣无子。当门户者,令儿声不出,耳聋。着水流下者,令儿青盲。弃于火里,令儿生烂疮。着林木头者,令儿自绞死。如此之忌,皆须一慎之。
《外台》∶崔氏又安产妇及藏衣天德月空法∶正月天德在丁,月空在丙壬。二月天德在坤,月空在甲庚。三月天德在壬,月空在丙壬。四月天德在辛,月空在甲庚。五月天德在干,月空在丙壬。六月天德在甲,月空在甲庚。七月天德在癸,月空在丙壬。八月天德在艮,月空在甲庚。九月天德在丙,月空在丙壬。十月天德在乙,月空在甲庚。十一月天德在巽,月空在丙壬。十二月天德在庚,月空在甲庚。
凡藏儿衣皆根据此法,天德月空处埋之。若有遇反支者,宜以衣内新瓶盛,密封塞口挂于宅外福德之上,向阳高燥之处。待过月,然后根据法埋藏之,大吉。
《外台》∶崔氏又法∶甲寅旬日,十日不得藏埋儿衣,以瓶盛密封,安置空处,度十日即藏埋之。
《外台》∶崔氏又法∶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此五日亦不藏儿衣。还盛瓶中密塞,勿令气通,挂着儿生处,过此五日即埋之,亦不得更过此日。
《外台》∶崔氏又法∶甲乙日生儿,丙丁日藏衣吉。丙丁日生儿,戊己日藏衣吉。戊己日生儿,庚辛日藏衣吉。庚卒日生儿,壬癸日藏衣吉。
《子母秘录》藏衣法∶先用一罐盛儿衣,先以清水洗,次以清酒洗,次入大豆一合,次小豆一合,次城门土、市门土、狱门土、葱园中土、韭园土各一合,重重复之,上用五色绵各一尺五寸重重系罐口上,用铁券朱书云∶大豆某胡去无辜,小豆历历去子癖,城门土见公卿,市门土足人行,狱门土辟盗兵,葱韭园土剪复生。与儿青,令儿寿命得长生。与儿赤,令儿身命皆清吉。与儿白,令儿寿禄皆千百。与儿皂,令儿长寿不衰老。与儿黄,令儿清净去百殃。急急如律令。将此令于一尺二寸铁栗上,先用净墨涂遍,上以朱砂写此语,令在上,置在罐口上,且放便处。待满三日,然后于月吉向阳高燥之处,入地三尺埋之,罐上令土一尺七寸,唯须牢筑,使儿长寿有智能。
[卷第四] 剃头法第二十一
《外台》∶崔氏初剃儿头良日∶寅、丑日吉,丁、未日凶。
《集验方》∶京畿初剃头不择日,皆于盈月日剃之。盖风俗所尚。前此产妇未得出房,盈月即与儿俱出,以谓胎发秽恶,多触神灶,小儿不安,故此日必剃头而出。剃头于温暖避风处剃之。剃后须以生油、杏仁、腻粉头上捺之,以避风邪。其后小儿剃头,亦宜用此。
[卷第四] 禳谢法第二十二
《外台》∶崔氏禳谢法∶轩辕者,干神,天丞相使者。风伯犯之,令儿惊吐,可取梨枝六寸埋生处,大吉。
雷公者,震神,太阴使者。天马犯之,令儿烦闷腹满,解之以三屠家肉为饼,于产处谢之,大吉。
咸池者,坎神,天之雨师使者。犯之令儿啼不止,用羊脯酒于生处谢之,吉。
丰隆者,艮神,天之东明使者,天仆也。害气犯之,令儿乍寒乍热,大腹,以白鱼二枚于生处谢之。又大豆一升投井中亦大吉。
招摇者,坤神,天上使者。犯之令儿惊,空嚼不止,以酒饼生处谢之,即愈。
天候者,巽神,天一执法使者。犯之令儿腹胀,张眼,以白鱼二枚于生处谢之,吉。
吴时者,离神,天一将军游击使者。犯之令儿惊,腹痛,用马脯五寸于生处谢之,吉。又以白鱼五枚并枣饼埋其生处,吉。
大时者,兑神,小时北斗使者。犯之令儿腹胀下痢,解之以酒脯于生处谢之。又以大豆一升投井中,吉。
犯月杀者,令儿惊啼。用丹雄鸡血于生处谢之,吉。
犯白虎者,用稻米一升,鸡子三枚于生处谢之,吉。黍米亦得。
犯大夫者,用羊肝三枚及稻米一升于生处谢之,吉。又用鸡羝、羊脾、黍米亦得。
犯日游者,令儿口噤,色变欲死者。用三屠家肉,麦饭于生处谢之,吉。
[卷第四] 小儿胎教第一
《圣济经》原化篇·扶真翼正章曰∶泥在钧,金在熔,惟陶冶所成。子之在母,岂无待而然耶?盖专精孕气,大钧赋形,有人之形,不能无人之情。彼其视听言动,好憎欲恶,虽冥于隐默之中,而美恶特未定也。善母道者,引而发之。若为之训迪,若为之挑达,彼将因物而迁,因形而革。有不期然而然者,故示以贤人君子,使之知所以好德,示以礼法度数,使之知所以制心。扬之以声音之和,则若琴瑟钟鼓者,欲其厌足于耳。作之以刚毅之气,则若犀象军旅者,欲其感动于目。观圭璧珠玉则取。夫阴阳之至精,诵诗书箴诫则取。夫言语之至正,以至调心神,和情性,戒喜怒,节嗜欲,是皆因物随感,有益于得者也。若乃人有残废,物有丑恶,鸟兽之有毒怪者,则欲其勿见。若形有不全,割有不正,味有异常者,则欲其勿食。是又防闲忌慎,无所不用其至,夫其在母也如此。则居然而生明智,面忠浓端庄而好德,美好而寿考,无足怪矣!是谓外象而内感也。昔大任之妊文王,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而世传胎教者以此。《圣惠》论曰∶至精才遇,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成形质。子在胎内,随母听闻,所以圣贤传乎胎教。凡妊娠之后,才及月余,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乐,常处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讲读诗书,陈说礼乐,玩弄珠玉,按习丝篁。耳不入其非言,目不观于恶事,如此则男女福寿,敦浓忠孝自全。若亏此仪,则男女或多野狼戾及寿不长。斯乃圣人胎教之道。为人父母,可不行乎。
[卷第四] 小儿初生将护法第二
《圣济经》慈幼篇·保卫鞠育章曰∶五行孕秀,有春夏秋冬异宜者,五形有殊相也。阴阳委和,有筋骨气血不同者,五态有殊气也。夫始生而蒙冲和均,禀五行阴阳形态潜异。盖母气胎育,有盛衰虚实,其在子也,因有刚柔勇怯之异。是以婴儿初举,污秽欲其荡涤,不足欲其辅翼,冲和欲其保全。如恶血未纳,拭以绵指,吞而在胸膈者,吐以甘草。入而在腹中者,利以黄连、汞粉。皆所以革污秽也。啼声不发,呵脐以温之,甚者灸以攻之,皆所以助不足也。卫颅囟之天,杜风池之邪,浴之以通血脉,哺之以助谷神,皆所以养冲和也。三者保子之常法。然同为吐利,而吐利有轻重。同为灸,而灸有多寡。或先吐利,必使污秽毕除。或先灸,必使疾不作。然后真气自育。彼其缓急先后之序,随时变通,不可泥于一曲也。前世之书,执小儿气盛之论者,不知阳中有阴而专于吐利。执河北关中地寒之论者,不知南北之异而专于灸。或以谓六岁为儿,而婴孺之病无承据,不知荣卫血气有生皆全也。或以谓小儿脉候多端,与老壮有殊,不知脏腑呼吸有形皆同也。
通识之士,必察刚柔勇怯之所以异,视其污秽,无惮于吐利。视其虚弱,无惮于灸。审乎五形,适以寒温之宜。审乎五态,导以阴阳之平。病之轻重缓急,随证以治之,不必蔽于难治也。脉之长短迟速。因形以别之,不必拘于至数也。明乎此,则慈幼之道其庶乎!《巢氏病源》∶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则令肌肤脆软,便易损伤。皆当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绵也。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抱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内,重衣温暖,譬如阴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任风寒。又当薄衣,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不则令中风寒。从秋习之,以渐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当着两薄襦一复裳耳。非不忍见其寒适当佳耳,爱而暖之适所以害也。又当消息无令汗出,汗出则致虚损,便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慎之。其饮食哺乳不能无痰癖,常当节适乳哺。若微不进,切当将护之。凡不能进乳哺,则宜下之,如此则终不致寒热也。又小儿始生,生气尚盛,无有虚劳,微恶则须下之。所损不足言,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其冬月下之难将护,然有疾者不可不下。夏月下之后,腹中常当小胀满,故当节哺乳将护之。数日间又哺,哺之当令多少有常剂。儿稍大,食哺亦当稍增。若减少者,此是腹中已有小不调也,盒饭微将药,勿复哺之。但当乳之,甚者十许日,轻者五、六日,自当如常。若都不肯食哺,而但饮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则致寒热,或吐而发痫,或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则难治。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而病速除矣。小儿所以少病痫者,其母怀娠时时劳役,运动骨血则气强,胎养盛故也。若侍御多,血气微,胎养弱,则儿软脆易伤,故多病痫。儿皆须着帽,项衣取燥,菊花为枕枕之。儿母乳儿三时摸儿项风池,若壮热者,即须熨,使微汗。微汗不瘥,便灸两风池及背第三椎、第五椎、第七椎、第九椎两边各二壮,与风池凡为十壮。一岁儿七壮,儿大者以意节度,增壮数可至三十壮。惟风池特令多,十岁以上可百壮。小儿常须慎护风池。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有病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圣惠》乃云∶立夏后疾,慎不欲妄针灸,亦不欲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腑脏故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洗。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逆针灸则忍痛动经脉,因喜成痫。河洛间土地多寒,儿喜病痉。其俗生儿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颊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脉急,牙车筋急。其土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颊以治噤。江东地温,无此疾。古方既传有逆针灸之法,今人不详南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于小儿。是以田舍小儿,任自然皆得无此天。又云∶春夏决定不得下,小儿所以尔者,小儿腑脏之气软弱,易虚易实。下则下焦必虚益,上焦则热,热则增痰,痰则成病,自非当病不可不下也。(《千金翼》、《圣惠》及诸家方书皆以此为宗本,其议论略,有不同者皆见于后。)《千金》论∶生儿宜用其父故衣裹之,生女宜以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圣惠》云∶新绫绢衣。)不可令衣过浓。(《千金翼》又于浓字下有一热字。)令儿伤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热,慎之慎之。
《圣惠》论∶凡小儿一期之内,造儿衣裳,皆须用故绵及故帛为之,不得以绵衣盖于头面。冬天可以ht衣盖头,夏日宜用单衣,皆不得着面,及乳母口鼻吹着儿囟。凡绵衣不得太浓及用新绵,令儿壮热,或即发痫,特宜慎之也。
《圣惠》论∶凡儿匍匐以后。逢物即吃,奶母虽至细意,必亦不能尽觉。春夏必饮滞水冷物,至秋初便皆疾作。初则多啼不食,或好伏地,面色青黄,或时腹痛,既不解说,惟反拗多啼。或逢水浆便吃,不可制止。或睡中惊啼,或大便秘涩。常人惟知与红雪钩藤饮子,此二药终日在口,然自不见其效。况腹中滞结已多,冷热冲击颇久,二药何能排去?所以得秋气风吹着背心脚心,便成疟痢。庸医与冷药则伤滑不禁,与涩药则气壅不行。伤损脏腑,益令不食,遂使虚热冲上,面黄发焦,滞恶在内,手足如火,自然风水横溢,四肢便肿。如此将养,十无一存。但每经春夏,不问有病无病,便须与四味饮子,多不三、四剂,即康强也。(葛氏《肘后》同,方见温壮门。)《婴孺》论∶凡儿所以风者,衣暖汗出,风因而入也。
张涣论∶婴儿生后两盈月,即目瞳子成,能笑识人。乳母不得令生人抱之,及不令见非常之物。百任脉生,能反复,乳母当存节喜怒,适其寒温。半尻骨已成,乳母当教儿学坐。二百日外掌骨成,乳母当教儿地上匍匐。三百日膑骨成,乳母当教儿独立。周膝骨已成,乳母当教儿行步。上件并是定法,盖世之人不能如法存节,往往抱儿过时,损伤筋骨,切宜慎之为吉。
张涣论∶婴儿冬月,但当着夹衣及衲衣之类,极寒即渐加以旧绵。人家多爱子,乃以绵衣过浓,适所以为害也。
张涣论∶婴儿须看禀受,南北之殊,用药盖地土寒温不同,此古人之最为慎也。
《婴童宝鉴》论∶孩子春勿覆顶裹足,致阳气亡出,故多发热。衣物夜露,多生天。三岁之中,勿太饱,勿太肌,卧须覆肚,食须饮水浆。若能如此者,则子少患而无夭伤矣。
《万全方》论∶田舍妇人产育,皆不知小儿初生将护之法,所养有绝无他疾者。譬之凡草凡木生于深山大泽之中,容易合抱。至于奇材异果,纵加倍壅,间有不秀实者,此岂贵贱之理有异哉?盖天之于物,出于自然。
古人亦云∶小儿始生,肌肉未成,不可暖衣,即令筋骨缓弱。宜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即令肌肤脆软,便易伤损。皆以絮着衣,内勿用新绵。天气和暖无风之时,令乳母抱儿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即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以田舍小儿较之,此说尤长。
《颅囟经》治小儿初生日与平和饮子人参茯苓甘草(炙)升麻(以上各一分)上以水一白盏,煎至一合半。已来时时与之,乳母忌油腻。盈月及百已来加之。临时冷,加白术,热加硝,各半钱。
《海药》按∶《仙传》小儿方上烧降真香,或引鹤降,蘸星辰烧此香,甚为第一度烧之,功力极验。小儿带之能辟邪恶之气也。
《别说》小儿方上柳絮贴灸疮良、飞入浴水,于阴暗处为浮萍,尝以器盛水置絮其中,数日覆之。即或又多积,可以捍作毡,以代羊毛,极柔软,宜与小儿卧益佳,以性凉也。
《本草》小儿方上白油麻与乳母食,其孩子永不病生。若久热,可作饮汁服之。停久者,发霍乱客食,抽人肌肉。
《秘要指迷》∶婴儿初生三日,乃令母服顺气药及煎人参汤方。
上用人参、甘草煎汤与母服,随奶乳下与婴儿饮,先洗尽胎肠恶物。如母服药乃须温暖,味不可冷热相反,则令儿有病生。又凡婴儿初生,尝以句气汤散服一匕,日外但服无虑。
《千金》灸法∶凡新生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灸不过七壮,炷如雀屎大。
[卷第四] 择乳母法第三
(下乳、吹奶附)《千金》论∶乳母者,其血气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是血气所生也。其乳儿者,皆宜慎于喜怒,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备。但取不胡臭、瘿、气嗽、疥、痴癃、白秃、疡、沈唇、耳聋、鼻、癫痫无此等疾者,便可饮儿也。师见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也。
《千金》治乳无汁方。
石钟乳(四两)漏芦(三两)通草栝蒌根(各五两)甘草(二两炙。一方不用)上五味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三服。一云∶用栝蒌实一枚。
《千金》又方右母猪蹄一具粗切,以水二斗煮熟,得五、六升,汁饮之。不出更作。
《千金》又方猪蹄(二枚,熟炙,槌碎)通草(八两,细切)上二味,以清酒一斗浸之,稍稍饮尽,不出更作。(《外台》∶猪蹄不炙,以水一斗,煮取四升,入酒四升更煮,饮之佳)《千金》又方上栝蒌根切一升,酒四升煮三沸,去滓,分三服。
《千金》又方上栝蒌取子,尚青色大者一枚,熟捣,以白酒一斗,煮取四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黄色小者,用二枚亦好。
《千金》又方石钟乳通草(各一两)漏芦(半两)桂心甘草(炙)栝蒌根(各六铢)上六味治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最验。
《千金》又方石钟乳漏芦(各二两)上二味治下筛,饮服方寸匕,即下。
《千金》又方上烧鲤鱼头末,酒服三指撮。
《千金》又方上烧死鼠作屑,酒服方寸匕,日三立下。勿令知。
《千金》又方上用土瓜根治下筛,服半钱匕,日三。乳如流水。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
钟乳汤
方钟乳白石脂硝石(各一分)通草生桔梗(各二分)上五味咀,以水五升,煮三上三下,余一升,去滓,内硝石烊,绞,服无多少。若小儿不能乳,大人嗍之。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
漏芦汤
方漏芦通草(各二两)钟乳(一两)黍米(一升)上四味咀,黍米宿渍,揩挞取汁(三升,煮药三沸,去滓饮之,日三服。
《千金翼》治妇人下乳汁
鲫鱼汤
方鲫鱼(长七寸)猪肪(半斤)漏芦钟乳(各二两)上四味咀,药切,猪肪、鱼不须洗,清酒一斗二升合煮,鱼熟药成,去滓,适寒温,分五服即乳下,良。饮其间相去须臾一饮,令药力相及。
《千金翼》又方通草钟乳栝蒌实漏芦(各三两)上四味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饮一升,日三服。
《千金翼》又方通草钟乳(各四两)上二味切,以酒五升渍一宿,明旦煮沸,去滓,服一升,日三服。夏冷服,冬温服之。
《千金翼》又方上用石膏四两,碎,以水二升煮三沸,稍稍服,一日令尽。
《千金翼》又方上用鬼箭五两,切,以水六升,煮取四升,一服八合,日三服。亦可烧灰,水服方寸匕。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
鼠肉方
鼠肉(五两)羊肉(四两)獐肉(半斤)上三味作,勿令疾者知之。
《千金翼》治妇人产后下乳。
鲍鱼大麻子羹方
饱鱼肉(三斤)麻子仁(一升)上二味,与盐、豉、葱作羹,任意食之。
《千金翼》又方通草钟乳上二味等分,捣,筛作面。粥服方寸匕,日三服。百日后,可兼养两儿。通草横心白者是,勿取羊桃根、色黄者无益。
《千金翼》又方麦门冬(去心)钟乳栝蒌理石上四味等分,捣、筛。空腹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千金翼》又方漏芦(三分)钟乳栝蒌根(各五分)蛴螬(三合)上四味捣、筛。先食糖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千金翼》方栝蒌根(三两)钟乳(四两)漏芦滑石通草(各二两)白头翁(一两)上六味捣、筛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
《千金翼》又方钟乳通草(各五分)云母(二两半)甘草(一两,炙)屋上败草(二把,烧作灰)上五味捣,筛为散。食后,以温漏芦水服方寸匕,日三服,乳下为度。
《千金翼》又方麦门冬(去心)钟乳通草理石干地黄土瓜根蛴螬(并等分)七味捣,筛为散。食后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张氏家传》
通奶方
上以木通为散,葱酒调下。
《张氏家传》
黄金散
治妇人一切奶疾。中年者为胃虚血衰所致。年少者多因产后卧失将息,喜怒,食物所致。
或因小儿食乳吹咂,令痛痒无时,未破者曰痈,既破者曰漏,甚非小疾。若误用药,便成大患,急须治之方。
上用陈橘皮不以多少,汤浸,洗拣净,用黄明者于新瓦上慢慢磨去白,令薄,后用水净洗,沥干切细,用麦麸拌和,入铫子内炒。火须文武火,候香熟黄色,于地上摊出火毒,筛去麸,碾为细末,入好麝香少许,以薄纸裹于男子怀中,贴一复时,童男尤佳。每服二钱至三钱,无灰酒调下。就患处一壁卧,令睡良久,再一服。候燥痒生瘾疹便散破者,便合极患者,不过三服。
[卷第四] 乳儿法第四
《颅囟经》∶孩子或夏中热时,因乳母沐浴多使冷水,奶得冷气,血脉皆伏,见孩子气未定便与奶,使孩子多胃毒及赤白两般恶痢,此乃是奶母之过也。凡浴后可令定息良久,候气定熟揉与之,即令无患。
《千金》论∶凡乳儿不欲太饱,饱则呕吐,每候儿吐者,乳太饱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儿。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母有热以乳儿,(《千金翼》云∶母患热以乳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喜惊发气疝,又令上气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身热腹满。凡乳母乳儿,当先极,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圣惠》论∶凡为乳母,皆有节度。如不禁忌,即令孩子百病并生。如是自晓摄调,可致孩子无疾长寿。是以春夏切不得冲热哺孩子,必发热疳并呕逆。秋冬勿以冷乳哺孩子,必令腹胀羸瘦。乳母嗔怒次不得哺孩子,必患狂邪。乳母醉后,不得哺孩子,必患惊痫、天、急风等病。如母有娠,不得哺孩子,必患胎黄及脊疳。
乳母有疾,不得哺孩子,必患癫痫风病。乳母吐后,不得哺孩子,必令呕逆羸瘦。乳母伤饱,不得哺孩子,必致多热喘急。(诸书并取此三书以为说,别无异论。)《婴孺》云∶凡儿生一日至七日,取乳一合,分作三服。二十日至三十日,以三合为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为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至五合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为三服。四十日以上,方法准此为率,节级加减。
《婴童宝鉴》云∶凡乳母饮酒淫餐,勿饲儿乳,令发霍不治。
钱乙
乌药散
治乳母冷热不和,及心腹时痛,或水泻、或乳不好。
天台乌药香附子(破,用白者)高良姜赤芍药(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同煎六分温服。如心腹疼痛,入酒煎。水泻,米饮调下,无时。
《庄氏家传》治乳母体热,令小儿黄瘦。
姜黄散方
姜黄人参(去芦头)陈橘皮上件等分为粗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日只一服。
[卷第四] 乳母杂忌慎法第五
《圣济经》慈幼篇·乳哺襁褓章曰∶人之初生,胃气未固,肤革未成,乳饮易伤,风邪易入。乳哺欲其有节,襁褓欲其有宜,则达其饥饱,察其强弱,适其薄,循其寒燠者,盖有道矣。是以论乳者,夏不欲热,热则致呕逆。冬不欲寒,寒则致咳痢。母不欲怒,怒则令上气癫狂。母不欲醉,醉则令身热腹满。母方吐下而乳,则致虚羸。母有积热而乳,则变黄不能食。新房而乳,则瘦悴交胫不能行。论襁褓者,衣欲旧帛,绵欲故絮,非惟恶于新燠也,亦资父母之余气,以致养焉。重衣温浓,帏帐周密,则减损之。苟为不然,伤皮肤,害血脉,疮疡发黄,是生多疾,皆不可不察也。然论乳者,又有用哺之法,盖哺所以赖谷气也。始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多少,量日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所养而胃气壮矣。论襁褓者,又有去寒就温之法,方大和无风之时,携持保抱嬉戏日中,如是则血凝气刚,骨骼成就。观夫阴地草木,以其不历风日,故盛夏柔脆,未秋摇落而鲜克有立,况于人乎!圣人论∶食饮有节,起居有常。矧婴儿者,其肉脆,其血少,其气弱,乳哺襁褓,庸可忽诸。
《颅囟经》∶师巫烧钱,乳母须预祝之。勿令着水喷儿,皆令惊热入心,转成患害,切细慎之。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十岁,衣被不可露,慎之慎之。大方具说其事,畏鸟获,鸟取儿。
《圣惠》论∶乳母忌食诸豆及酱、热面、韭、蒜、萝卜等。可与宿煮羊肉、鹿肉、野鸡,雁、鸭、鲫鱼、葱、薤、蔓菁、莴苣、菠、青麦、达、冬瓜等食。若儿患疳,即不得食羊肉及鱼,又不得油腻手裹及抱儿,又不得以火灸襁褓,热时便与儿者,令孩子染热病,始终须慎。大底冬中切宜戒之。若天大寒,以火灸衣被,且抛向地上良久,热之冷热得所,即与孩子之无妨。如乳母有夫,不能谨卓者,切须防备。傥新有过犯,气息未定,便即乳儿者,必能杀儿。未盈月内,所驱使人,亦不得令有所犯到于儿前,恶气触儿,儿若得疾,必难救疗也。
[卷第四] 哺儿法第六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三日,应开腹助谷神。碎米浓作汁,饮如乳酪,与儿大豆许数令咽之,频与三豆许,三、七日可与哺,慎不得取。次与杂药红雪少少得也。(《千金》亦有此说。又云∶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千金》云∶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圣惠》云∶二十日。)百日如枣,若乳汁少,不得从此法,当用意小增之。若二十日而哺者,令儿无疾。儿哺早者,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之。(方见变蒸门。)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千金翼》∶凡小儿不能哺乳,当服紫丸下之。
《千金翼》∶小儿生满三十日,乃当哺之。若早哺之,儿不胜谷气,令儿多肉耗。
姚和众云∶小儿初生七日,助谷神以导达肠胃,研粟米煮粥饮,浓薄如乳,每日研与半粟谷。
《婴孺》论云∶婴儿二十日乃哺,令儿无病。儿早哺而多头面身体生疮,愈则复发,令儿弱难养也。又孙氏《翼》云∶生满三日,乃当哺。若不胜谷气,令儿病。若不嗜食,勿强与之。与之则不消,成病而乳不进,令腹中有痰癖也。当以四物双丸微下之即乳。数日自愈。
《婴童宝鉴》云∶小儿五十日可哺,哺如枣核许。百日加之如弹丸,早晚二哺,其后莫抱于檐下,澡浴当风解衣,哭未断而乳,胃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前及驴马之畔,各房异户之亲,诸色物器并不可触犯,切宜慎之。
犯之即害子性命,乃为惊痫。经云∶未三岁勿食鸡肉,子腹中生虫。
钱乙云∶小儿多因爱惜过当,往三两岁犹未与饮食,致脾胃虚弱,平生多病。自半年以后,宜煎陈米稀粥,取粥面时时与之。十月以后,渐与稠粥烂饭,以助中气,自然易养少病。惟忌生冷、油腻、甜物等。
[卷第四] 初哺日第七
《外台》∶崔氏初哺儿良日∶以平定成日大吉,其哺不得令咸。
《外台》∶崔氏又方∶寅、丑、辰、巳、酉日良。
《外台》∶崔氏又方∶男戊、己日不得哺,女丙、丁日不得哺。
《婴孺》∶哺儿初吉日∶壬寅、壬辰、己酉日吉。
[卷第四] 浴儿法第八
《千金》论∶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新生浴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三两,枝亦得。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治小儿惊辟恶气,以金虎汤浴。金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即煮用之。
《外台》∶崔氏又浴儿虎头骨汤,主辟除恶气兼令儿不惊,不患诸疮疥方。
虎头骨(五大两,无头,身骨,亦得碎)苦参(四两)白芷(三两。《婴孺集》以为五两)上三味切,以水一斗煮为汤,内猪胆汁少许,适寒温以浴儿良。
《本草注》主小儿身热,食不生肌方。
上楮叶可作浴汤,又主恶疮生肉。
《简要济众》新生小儿浴方。
上以益母草一大把,锉,水一斗,煎十沸,温浴而不生疮疥。(益母草,茺蔚苗也,俗名郁臭。)《子母秘录》小儿辟恶气。
上以水煮虎皮骨汤,浴儿数数作。
《食疗方》∶小儿初生,取虎骨煎汤浴,其孩子长大无病。
《斗门方》浴小儿胎秽。
白僵蚕黑牵牛细辛上等分为末如澡豆,用之良。
《元和纪用经》庆浴吉庆法(谓三日、五日或七日洗儿也)当取寅、卯、酉日为大吉良,宜避壬、午、丁、未并凶,癸、巳亦凶。今不能合上三日者,但勿犯下三日凶恶之日,皆平安浴法。
《圣惠》治新生儿卒寒热,不能服药。宜用
莽草汤浴方
莽草丹参蛇床子桂心菖蒲(各一两)上件药锉碎,以水五斗,煮一、二十沸,去滓,适寒温以浴之,避风。
《圣惠》浴儿辟温恶气、疗百病,去皮肤沙粟方。
桃根梅根李根(各一把)细辛蛇床子(各一两)上件药都锉,以水二斗,煎至一斗,澄滤,候冷暖得所,浴儿佳。
《圣惠》治小儿壮热浴方。
上以李子叶切半升,用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看冷暖得所浴之。
《圣惠》又方白芷(二两)苦参(三两)上都锉,以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加少盐及少浆水浴之。浴了以粉摩之,即不畏风。又大引散诸风也。
《婴孺》治儿生一月至五月,乍寒乍热。柳枝汤浴方上以柳枝,不限多少,煮汤浴之。若渴,取冬瓜汁饮之。
《婴孺》凡常浴儿不疗病,只取桃柳心各七个,并水少许,清浆水、盐各少许,浴之大良。浴了以粉粉之,不怕风,又散气除邪。惟不用频浴,频浴引冷发痫。
《婴童宝鉴》诸小儿浴法。凡浴汤用猪胆则疮疥不生。用金银、虎头骨、麝香、丹砂煎汤则避恶气。客忤惊痫,用李叶、桃叶、楮叶、梅叶根等煎汤,则解体热温壮之患。
《婴童宝鉴》浴汤方。
金银虎头骨桃奴丹砂雄黄上煎浴儿,退惊辟邪气。煎汤沐发,则令润黑无垢。
《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热。
蒴葱胡麻叶白芷本蛇床子《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风。
猪胆苦参防己黄连甘草白芨本杉柏枫叶《婴童宝鉴》煎汤浴儿治疮。
大麻仁零陵香丁香桑椹本《庄氏家传》浴小儿五根汤桃根柳根楝根桑根槐根上等分锉,或各以枝亦得,加豉为汤浴儿妙。仍以光粉和蚌粉扑身,辟邪,吉。
《庄氏家传》云∶寻常浴汤煎熟,入少许清浆水、盐一捻。浴讫以粉磨,既不畏风,又引散诸药。
[卷第四] 拭儿口法第九
《千金》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谓之玉衡。(一作衔。)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病矣。《千金翼》云∶成痞病死。
《圣惠》论∶凡儿初饮乳后,以发缠指,沾清水点拭了,看齿根上有黄筋两条,便以苇刀子割断,点猪乳便瘥。
如儿口难开,但先点猪乳自开。
《小儿集验方》云∶小儿初生,每日以井华水或微温水,将洁净旧软帕子裹乳母手指,蘸水撩拭小儿口中,因而捺舌及两颊,令稍宽舒,即不生口噤、积热、风疾等病。京畿与山东人多能之,谓之捺儿口。拭毕,仍用少研细入麝者,干坯子胭脂涂口中,令儿美乳食。
《小儿集验方》云∶东平有一老妪,善与小儿拭口,使不生炼银。云∶小儿上下唇与齿断相连处,皆有一筋牵引,若上唇筋紧,即生上炼;下唇筋紧,即生下炼。上炼生疮满头,或生眉间,如有癣状。瘙痒不已,时复流出黄汁,汁至处又生疮。若下炼则起腰背,渐至四肢,亦如癣状,亦瘙痒黄汁不已。若疾盛不治,或头面上下相通,累年不较。又咬折,或成大疾。惟是每日早晨取温水一盏,令其乳母以故软洁净帕子包手第一指,蘸温水拭儿口,水中渲下。又拭又捺,使儿口中净,及捺上下筋,令宽舒,即小儿自美乳食,诸疾不生。亦云∶永无炼银,惟使筋宽舒是法。京畿见小儿失捺,变为口噤不吃奶,或不解捺而生炼银者,不可胜数。
[卷第四] 断脐法第十
《千金》论曰∶凡断脐不得以刀子割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则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若不以时断及汁不尽,则令暖气渐微,即自生寒,令儿脐风。(《千金翼》《圣惠》与古来方断脐裹脐语皆同。)《婴童宝鉴》论小儿断脐云∶凡小儿生下可先浴而后断脐,及可以衣衬而口啮之,不然则刀断。如刀断者,则以剪刀先于怀中厌令暖方用。又断之则脐带不可令长,只如子足长短,短即中寒而伤脏,长即伤肤。先断而后洗,即令水入脐中,孩子多天痛苦,啼叫面青黑,为中水患也。脐若短即腹中不调常下痢,有中寒之患。
其脐不可伤动,伤动即令久不干,如不干即伤外风,伤外风即口噤,小儿不可救也。
《秘要指迷》论曰∶婴儿初生剪去脐带,切令剪刀暖,不可伤冷及外风所侵。
《庄氏家传》
烙脐丸
豆豉黄蜡(各一分)麝香(少许)上同捣,令烂熟捻作饼子,断脐讫安脐上,灸三壮,艾炷如小麦大。若不啼,灸至五、七壮,灸了以封脐散封之。不得湿着,恐令脐肿。(封脐散方在裹脐门中。)
[卷第四] 灸脐法第十一
《圣惠》云∶小儿生下一宿,抱近明无风处,看脐上有赤脉直上者,当时于脉尽头灸三壮,赤散无患矣。
湖南检法王时发传∶吾家虽大族,独有本房儿女,自来少虚弱、腹痛、下痢之人,往往气壮无病。盖数世以来,男女初生方断脐时,于所留脐带上常当灸处,灸大艾炷三十余壮,所以强盛如此。
[卷第四] 裹脐法第十二
(封脐法附)《千金》论∶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时寒也。若脐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度。(《千金翼》云∶烧虾蟆灰治末粉脐中。又云∶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儿风脐也。)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灸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胡粉敷之,灸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粪青者,冷也。与脐中水同。(诸方书法皆同,稍不同者见于后。)《婴孺》裹脐法∶当捶白布令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布等合之,穿中央脐贯孔中于表辟之,复以絮裹在上带之。余说皆同。
张涣∶婴儿初生断脐之后,宜着熟艾浓裹爱护。若乳母不慎,或因洗浴水入脐中;或儿尿在袍之内,湿气伤于脐中,或解脱,风冷邪气所乘,令儿脐肿多啼,不能哺乳,即成脐风。先宜急用裹脐法。
封脐散方
好川当归(半两,洗、焙干)天浆子(三个,微炒)乱发(一钱,烧灰存性)上件同捣,罗为细末,入麝香一字拌匀。用药一字至半钱,敷脐中时时用。
《外台》∶刘氏疗小儿初生至七日者,脐欲落封药方。
雄鼠屎(七颗)干姜(枣许大)胡粉(三分,熬)麝香(少许)绯帛灰(一钱匕)上五味捣、研为粉,看脐欲落不落即取药以敷之,是以不令风入故也。用干姜恐痛,不用亦得。
《庄氏家传》
封脐散
雄鼠屎(七枚,两头尖者是)干姜(枣许大)甑带(鸡子大。以上并烧作灰)绯帛灰(半分)胡粉(三钱,令黄)麝香(少许)上和,研令细,看脐欲落不落,取药半钱至一钱封脐便瘥,永不患脐肿湿。烧药时。勿令灰入。
[卷第四] 甘草法第十三
《葛氏肘后》∶小儿新产出,未可与朱蜜,取甘草如中指节,炙碎,以水一合,煮取一合,以缠绵点儿口中,可得一蚬壳止,儿当便吐胸中恶汁,儿智惠无病。
《千金方》∶洗浴断脐竟,袍毕,与甘草汤。(方与葛氏同。)指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如得吐则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惠无病也。
《千金方》∶饮甘草汤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仍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卷第四] 黄连法第十四
《小儿集验方》云∶凡小儿初生,必有恶汁留于胸。次若不消去,即胸膈壅塞,易生蕴热。惊痫、疮疖,皆由此也。故小儿才生一腊之内,用好肥黄连数块捶碎,每少许浓,以绵包裹如奶头状,汤内浸成黄汁,时复拈摭一、二点在小儿口内,即恶汁自下,乳食便美。其后,或间以朱蜜与之。若见恶汁以下即已,有只用空绵包,别浸黄连蘸苦汁与之者。
[卷第四] 韭汁法第十五
《大观证类本草》注萧炳云∶小儿初生,与韭根汁灌之,即吐出恶水,令无病。
《本草食疗》∶初生孩子可捣韭根汁灌之,即吐出胸中恶血、永无病。
《圣惠》∶凡袍儿讫吃生甘草后,暖水浸少韭子汁涂儿口唇上,干又涂,十数度止,不得令入口中。
[卷第四] 朱蜜法第十六
《葛氏肘后方》∶甘草吐恶汁后,更与朱蜜,主镇安魂魄。炼真朱砂如大豆,以蜜一蚬壳和,一日与一豆许,三日与之,大宜小儿矣。
《千金》(法与葛氏同,而多与则病。葛氏所不言,故又载其说。)儿新生三日中与朱蜜者,不宜多,多则令儿脾胃冷,腹胀喜阴,痫气急变,噤痉而死。新生与朱蜜法,与《葛氏肘后》同。以绵缠箸头沾取与儿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一豆许,可三日与之,则用三豆许也。勿过此,过者则伤儿也。
姚和众∶(姚和众无三日连服之法,又生六日后乃服,仍云温肠胃。《千金》乃言∶多则令儿脾胃冷。)小儿初生六日。温肠胃,壮血气。取炼成朱砂如一大豆许细研,以蜜一枣大熟调,以绵取,令小儿吮之,一日令尽。
[卷第四] 牛黄法第十七
《葛氏肘后方》∶与朱蜜,后与牛黄,益肝胆除热,定惊辟恶气,与之如朱蜜多少。
《千金方》∶与朱蜜竟,与牛黄不独益肝胆除热,定精神止惊辟恶气,又除小儿百病。
张涣牛黄法∶上以真牛黄一块许,用好蜜炼熟和成膏。每服一豆大,乳汁化,时时滴口中。形色不实者,不宜多服。若婴儿胎热,或身体黄色,宜多服之。
[卷第四] 汞粉法第十八
张涣∶婴儿初生第一日才断脐,袍讫,看儿形色,若面红润色赤,啼声响快者,宜用汞粉半钱,旋旋令儿吮之,良久有脐粪下为佳。
《婴童宝鉴》云∶凡小儿初生下,速去口中恶物,仍以银粉抹其口舌上下左右两颊,然后始可饲朱蜜饮奶,令腹中物下尽,其子易长少患也。
[卷第四] 猪乳法第十九
《千金》论曰∶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乳大佳。
《圣惠》法∶凡取猪乳,须令猪儿饮母,次便提猪儿后脚起离乳,急捋之即得,空捋无由得汁。
张涣∶婴儿初生盈月内,常时时旋取猪乳滴口中,最为佳矣。
[卷第四] 藏衣法第二十
《外台》∶崔氏凡藏儿衣法,儿衣先以清水洗之,勿令沙土草污。又以清酒洗之,仍内钱一文在衣中,盛于新瓶内,以青绵裹其瓶口上,仍密盖头,且置便宜处,待满三日,然后根据月吉地向阳高燥之处,入地三尺埋之,瓶上土浓一尺七寸,唯须牢筑,令儿长寿有智惠。若藏衣不谨,为猪狗所食者,令儿癫狂。虫蚁食者,令儿病恶疮。犬鸟食之,令儿兵死。近社庙傍者,令儿见鬼。近深水池,令儿溺死。近故灶傍,令儿惊惕。近井傍者,令儿病聋盲。弃道路街巷者,令儿绝嗣无子。当门户者,令儿声不出,耳聋。着水流下者,令儿青盲。弃于火里,令儿生烂疮。着林木头者,令儿自绞死。如此之忌,皆须一慎之。
《外台》∶崔氏又安产妇及藏衣天德月空法∶正月天德在丁,月空在丙壬。二月天德在坤,月空在甲庚。三月天德在壬,月空在丙壬。四月天德在辛,月空在甲庚。五月天德在干,月空在丙壬。六月天德在甲,月空在甲庚。七月天德在癸,月空在丙壬。八月天德在艮,月空在甲庚。九月天德在丙,月空在丙壬。十月天德在乙,月空在甲庚。十一月天德在巽,月空在丙壬。十二月天德在庚,月空在甲庚。
凡藏儿衣皆根据此法,天德月空处埋之。若有遇反支者,宜以衣内新瓶盛,密封塞口挂于宅外福德之上,向阳高燥之处。待过月,然后根据法埋藏之,大吉。
《外台》∶崔氏又法∶甲寅旬日,十日不得藏埋儿衣,以瓶盛密封,安置空处,度十日即藏埋之。
《外台》∶崔氏又法∶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此五日亦不藏儿衣。还盛瓶中密塞,勿令气通,挂着儿生处,过此五日即埋之,亦不得更过此日。
《外台》∶崔氏又法∶甲乙日生儿,丙丁日藏衣吉。丙丁日生儿,戊己日藏衣吉。戊己日生儿,庚辛日藏衣吉。庚卒日生儿,壬癸日藏衣吉。
《子母秘录》藏衣法∶先用一罐盛儿衣,先以清水洗,次以清酒洗,次入大豆一合,次小豆一合,次城门土、市门土、狱门土、葱园中土、韭园土各一合,重重复之,上用五色绵各一尺五寸重重系罐口上,用铁券朱书云∶大豆某胡去无辜,小豆历历去子癖,城门土见公卿,市门土足人行,狱门土辟盗兵,葱韭园土剪复生。与儿青,令儿寿命得长生。与儿赤,令儿身命皆清吉。与儿白,令儿寿禄皆千百。与儿皂,令儿长寿不衰老。与儿黄,令儿清净去百殃。急急如律令。将此令于一尺二寸铁栗上,先用净墨涂遍,上以朱砂写此语,令在上,置在罐口上,且放便处。待满三日,然后于月吉向阳高燥之处,入地三尺埋之,罐上令土一尺七寸,唯须牢筑,使儿长寿有智能。
[卷第四] 剃头法第二十一
《外台》∶崔氏初剃儿头良日∶寅、丑日吉,丁、未日凶。
《集验方》∶京畿初剃头不择日,皆于盈月日剃之。盖风俗所尚。前此产妇未得出房,盈月即与儿俱出,以谓胎发秽恶,多触神灶,小儿不安,故此日必剃头而出。剃头于温暖避风处剃之。剃后须以生油、杏仁、腻粉头上捺之,以避风邪。其后小儿剃头,亦宜用此。
[卷第四] 禳谢法第二十二
《外台》∶崔氏禳谢法∶轩辕者,干神,天丞相使者。风伯犯之,令儿惊吐,可取梨枝六寸埋生处,大吉。
雷公者,震神,太阴使者。天马犯之,令儿烦闷腹满,解之以三屠家肉为饼,于产处谢之,大吉。
咸池者,坎神,天之雨师使者。犯之令儿啼不止,用羊脯酒于生处谢之,吉。
丰隆者,艮神,天之东明使者,天仆也。害气犯之,令儿乍寒乍热,大腹,以白鱼二枚于生处谢之。又大豆一升投井中亦大吉。
招摇者,坤神,天上使者。犯之令儿惊,空嚼不止,以酒饼生处谢之,即愈。
天候者,巽神,天一执法使者。犯之令儿腹胀,张眼,以白鱼二枚于生处谢之,吉。
吴时者,离神,天一将军游击使者。犯之令儿惊,腹痛,用马脯五寸于生处谢之,吉。又以白鱼五枚并枣饼埋其生处,吉。
大时者,兑神,小时北斗使者。犯之令儿腹胀下痢,解之以酒脯于生处谢之。又以大豆一升投井中,吉。
犯月杀者,令儿惊啼。用丹雄鸡血于生处谢之,吉。
犯白虎者,用稻米一升,鸡子三枚于生处谢之,吉。黍米亦得。
犯大夫者,用羊肝三枚及稻米一升于生处谢之,吉。又用鸡羝、羊脾、黍米亦得。
犯日游者,令儿口噤,色变欲死者。用三屠家肉,麦饭于生处谢之,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