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惠帝纪

白话汉书 作者:汉·班固


  汉惠帝,是汉高祖的太子,母亲是吕后。

  他在五岁时,汉高祖开始当汉王。

  第二年,他被立为太子。

  高祖十二年四月去世,五月十七日,太子继承皇帝位,尊母吕后为皇太后。

  赏赐臣民爵位一级。

  中郎、郎中官任职满六年的提爵位三级,满四年的二级。

  外郎官任职满六年的二级。

  中郎任职不满一年的升一级,外郎任职不满二年的赏钱一万。

  宦官的俸禄与郎中相同。

  谒者、执..、执戟、武士、驺骑等皇帝侍从人员的俸禄与外郎相同。

  太子御马参乘赏赐爵位为五大夫,舍人任职满五年的升二级。

  赏赐给为高祖办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一万,五百石以下至佐吏五千。

  为高祖开土地为冢的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斤黄金,二千石二十斤黄金,六百石以上六斤黄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吏二斤黄金。

  减少田租,恢复十五税一的制度。

  凡爵级在五大夫、六百石以上以及曾经侍奉过皇帝,皇帝也知其姓名的人,犯了罪应当披枷戴锁的,可以适当宽容———软禁而不投入监狱。

  对官职在上造以上及皇家内外公孙或血缘已疏的耳孙等,犯罪当刑的,或应判四年徒刑的,减至三年。

  百姓年过七十与不满十岁的有罪当刑的,都免予肉刑与剃光头。

  皇帝还在令中指出:“官吏的职责就是为百姓办事,能努力把事办好就会得到百姓的信赖,之所以提高他们的爵禄,就是要求他们把百姓的事情办得更好。

  凡是官吏的俸禄在六百石以上,与其父母妻子在一起居住的,以及已不在职的曾佩将军印、都尉印领过兵的或曾佩二千石官印的,都只给其家属以军赋赏赐,非直系人员不给。

  下令各郡的侯王建立高祖宗庙。

  惠帝元年(前194)冬十二月,赵隐王如意去世。

  臣民犯罪,可以出买爵三十级的钱以赎死罪。

  赏赐民爵,每户一级。

  春正月,修筑长安城。

  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献纳城阳郡以增加鲁元公主的汤沐邑。

  尊鲁元公主为太后。

  春正月初四日,有两条龙出现在兰陵平民家的井中。

  至六日晚不知去向。

  陇西发生地震。

  夏,发生旱灾。

  ..阳侯刘仲去世。

  秋,七月五日,丞相萧何去世。

  惠帝三年春,征发长安六百里之内的男女民工十四万六千人筑长安城,工期三十天,筑成一面。

  以刘氏宗室女为公主,嫁给匈奴单于王为夫人以结友好。

  夏五月,封闽越君摇为东海王。

  六月,征发各侯王、列侯的家人、奴隶二万人到长安筑城。

  秋七月,都厩发生火灾。

  南越王赵佗称臣奉贡。

  惠帝四年冬十月,立皇后张氏。

  春正月,在各地选拔孝弟力田的贤者,免除其徭役负担。

  三月十七日,皇帝举行冠礼,大赦天下。

  省去妨害吏民的法令,废除挟书有罪的秦律。

  长乐宫鸿台发生火灾,宜阳地区出现血雨。

  秋七月二十日,未央宫凌室发生火灾;二十一日,织室发生火灾。

  惠帝五年冬十月,雷声隆隆,桃李开花,枣树结实。

  春正月,再次征发长安六百里以内男女民工十四万五千人到长安筑城,工期三十天。

  夏,发生大旱。

  秋八月,丞相曹参去世。

  九月,长安城全部竣工。

  赏赐民爵,每户一级。

  惠帝六年冬十月,齐王肥去世。

  皇帝下令百姓可以出钱买爵,女子年龄在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不出嫁的,罚款六百钱。

  兴建长安西市,修建敖仓。

  惠帝七年冬十月,派车骑、材官到荥阳,由太尉灌婴指挥。

  春正月初一日,日食。

  夏五月二十九日,日全食。

  秋八月十二日,惠帝驾崩于未央宫。

  九月五日,葬于安陵。

  班固评论:汉惠帝内亲宗室,外礼宰相,对齐悼王、赵隐王都予以优宠,可谓恩敬笃厚。

  听到叔孙的注意礼仪的谏言就自感惭愧,接纳曹相国的健全法度的建议就深为喜悦,可谓仁德宽厚。

  可惜由于母后吕太后的残忍而增加了他的精神痛苦,抑郁而终,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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