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郑士利传

白话明史 作者:清·张廷玉 等


  郑士利,字好义,宁海人。兄长士元,刚直有才学,由进士历官至湖广按察使佥事。荆、襄的士兵乘乱掠夺妇女,官吏不敢追问,郑士元立即言告将领,归还士兵所掠。安陆有冤案,御史台已经审判定罪,士元上奏,冤案得以平反。会考校钱谷册书,空印事件被发觉,凡主印者处以死刑,佐贰以下榜一百,戍守边疆。士元也因此入监牢。

  当时太祖十分恼怒,认为这是欺罔行为,丞相御史没人敢进谏,士利叹道:“皇上不知,把空印定为大罪。诚得人言之,皇上圣明,哪有不省悟的?”遇上星变访求进言。士利说“:可以。”既而宣读诏令,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说:“我想所说的,是天子杀害无罪的人。我兄不是主印者,应当出狱。需等我兄受杖击出狱后我再说,就是杀头也不怨恨。”

  士元出狱后,士利于是作书数千言,谈了好几件事,而对于空印事件谈得十分详细,他说:“陛下想重重地处罚持空印者,恐怕奸吏挟持空印纸,为文移以虞害万民。文移必须完全印好。今考较书策,较理想的是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可比。即使得到,也不能通行,更何况不能得到呢?钱谷的数量,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距离户部较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所以先印而后书,这是权宜之计,由来已久,又何以重罪。况且国家立法,一定得先明示天下,此后犯法的,是故意犯罪。自立国至今,未曾有空印之法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又怎么能使受诛者无词?朝廷求贤士,置庶位,得到他们十分艰难。位至郡守,都是数十年的成就。通达廉明之士,不是草菅,可以割了而后又长。陛下又为什么对不足以判罪的判罪,而折损有用之才呢?我为陛下感到惋惜。”

  奏章写成,士利闭门哭泣数日。他的侄儿问他“:叔叔为什么悲痛?”士利回答说“:我有奏章将要呈上,触犯天子发怒就一定会深罹其祸。然而杀了我却能使数百人得以活命,我又有什么可以怨恨的呢?”于是上奏。太祖看了奏章,大怒,下令丞相御史讯问,追究使者。士利笑道“:看了我的奏章是否有用?我为了国家而谈事。自己感觉必死无疑,谁又为我设想了呢?”案件审理完毕,和士元一道输作江浦,而空印者大多没有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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