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貓北堡在嘉義城之北端二十里,東以大莆林街與東下堡頭家分界,西以陳井藔莊與臺中縣打貓北堡游厝莊分界,南以三疊溪莊與打貓南堡三疊溪分界,北以大湖莊與臺中縣打貓北堡興化店溪分界。堡內東西相距六里,南北相距六里。
積方
沿革
水利
義塚
橋梁
津渡
祠宇
營汛
驛路
街市
喪祭
雜俗
·積方
堡內一街,十四莊。其中田園甲則均附載嘉義首堡冊內。
大莆林街七十七番戶、二百八十七丁口。
大湖莊五十八番戶、二百一十二丁口。
竹仔腳莊八番戶、四十九丁口。
甘蔗崙莊一百零三番戶、三百八十三丁口。
水汴頭莊二十八番戶、九十七丁口。
徘仔路莊九十八番戶、三百丁口。
陳井藔莊八十七番戶、三百五十四丁口。
菜園莊七十八番戶、三百五十丁口。
湖底莊三十番戶、一百三十一丁口。
早知莊三十四番戶、一百四十二丁口。
新厝莊十三番戶、四十八丁口。
菜藔莊七番戶、二十九丁口。
瓦磘莊八番戶、三十八丁口。
下埤頭莊二百九十番戶、五百二十四丁口。
水尾藔莊四十二番戶、一百七十一丁口。
以上合計九百六十一番戶。
以上合計三千一百一十五丁口。
·沿革
打貓北堡原隸嘉義縣。光緒二十四年(明治三十一年)改屬臺南縣打貓辦務署管。
·水利
鹿堀溝埤源從東頂堡寄厘岸溪,由水閂,直注該埤。業佃合築。引水入圳,灌溉田園二百餘甲。
·義塚
一在大蒲林街東門外,一所,方長二里,系公建民園。一在大莆林街外南端,橫直一里,系富戶薛大有開墾之,喜助為塚地。
·橋梁
鹿堀溝橋,在大蒲林街之北端,系前年殷戶薛大有唱首捐金建造,架木板為橋,以便行旅。
·津渡
一在大莆林街外南端,相距一里,名曰三疊溪渡。夏間流漲,以竹筏為之,往來其間,以載行人。
·祠宇
開漳聖王廟在大莆林街外,崇祀開漳聖王,道光甲子年、富戶薛大有唱首捐金,紳民公建。
三山國王廟在大莆林街中,崇祀三山國王,道光元年捐民財建立。
福德祠在大莆林街,崇祀福德正神,道光丁亥年紳民公建。
祖師廟在大湖莊,崇祀達摩祖師,乾隆元年鄉民捐金建造。
上帝爺廟在下埤頭莊,崇祀北極上帝,道光丁亥年捐民財建造。
聖母廟在甘蔗崙莊,崇祀天上聖母,道光二年鄉民捐金建造。
保生大帝廟在下埤頭莊,崇祀保生大帝,同治甲子年捐民財建造。
·營汛
大莆林街汛,隸舊例嘉義營,屬驛員一名。
·驛路
大蒲林街驛站一所,舊例嘉義,屬驛員一名、驛吏四名。
·街市
大莆林街,在打貓街之北,相距八里。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亂,街民結壘自固,屢挫賊鋒,相持數月,未嘗少懈。附近鄉民莊,賣買者會於此焉。因之,成市。即今東頂堡梅坑等處。土產糖、米、筍干、火炭、果子等件。來街銷售,轉易煤油、花金、煙絲、白鹽、布疋諸雜貨。他如大槺榔堡、北港等處,多運布疋、氣油、煙絲、花金、白鹽各款貨物,於此交易,轉運糖、米、筍乾、火炭、果子、雜物,以付海市出口。百物駢集,六時成市,貿易之盛,亦可謂嘉邑之一市鎮云。
·喪祭
父母病危,移出堂上,曰「搬舖」。待其氣絕,子婦披髮不結,焚香哭泣,燒銀紙,點長明火,照冥路,終夜不滅。
屍最忌貓。俗云貓跳過屍,即刻屍起,如生人行走,遇人緊抱不脫。若衝閾則倒,故終夜守舖,近在屍側,一盡子孝心,二防不測。
將殮時,先沐浴,故子孫往長流潔淨之水,投錢取水於新缽,曰「買水」。浴罷,即著明衣,以菜飯祭屍,每品子孫用箸箝少許,唱明某物,進奉屍口,曰「辭生」。
辭生後,仍扶屍就床,以帛蓋首至足,以綢緞為袍襖衣衾,互密屍跡不露為要。其棺槨尺寸厚薄,隨貧富酌量,各盡人子之心可也。
屍在舖,親戚往弔,曰「探舖」。子孫哭泣迎接,女兒、姪兒自外歸來,半途即泣,曰「泣路頭」。
屍扶置棺內,曰「入木」。若母死,必待外家舅妗齊到省視,方敢蓋棺。外家至,子孫媳婦匍匐出門迎接。其封釘禮儀,不拘厚薄,稱家有無,備送可也。
俗少停棺。既殯即葬。曰「出山」。親戚朋友牲醴奠祭,曰「上路」。以紅羽白布壓之,發粿韭菜謝之,取發達長久之義。此貧家之喪葬然也。若富家,則停棺擇日,具禮儀請官紳點主,並題銘旌,親戚朋友題贈聯軸,漢席豬羊奠祭,則謝以金,並五色緞、紅白布等物。再擇吉日,舉家子孫媳婦到墓巡視,曰「巡灰」,亦曰「完墳」。
臨喪不同,在人開用,貧家延僧誦經,開大小冥路,或一人登壇,或三人登壇,皆鼓樂弄響。若五人登壇,為午夜,亦不外經懺拜誦已也。若富家做功德,或一天為一朝,或三天為三朝,立法先一夜排場,明早起鼓,諸僧會誦經懺,夜以繼日。既畢,然後普祭陰魂,陳設牲醴粿粽菜果米飯甚多,親友亦以牲醴品物助祭,須謝以金。祭畢,仍將原物送還。
安置靈座之後,日夜子孫媳婦祭哭,連至七七過後,即做百日。民家不須百日足,士家減一日不可。即將百日糕粿謝紙份,曰「答紙」。每月朔望日,以菜飯祭哭,至小祥,大祥以外始除服。此父母三年之喪,自天子至於庶民一也。民家苟禮,士家守制,生事、葬祭、事親之始終具矣。俗少大宗在家奠祭祖先,自忌辰以外,一年八節皆祭。元旦、清明、三月節、端午、中元、重陽、冬至、除夕諸節,各以牲醴品饈祭之,多寡酌用。
·雜俗
蓋習俗之變遷,隨風化為轉移。故東西各殊,南北亦異。大莆林等處,其地屬北,其人多強。語云北方風氣剛勁,故以果敢之力勝人為強是也。然富者潤屋,堂高數仞,榱題數尺,飲食起居之際,食前方丈,般樂飲酒,駕言出遊,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驅聘田臘,得志者靡所不為也。至若敦品之士,而德可潤身,心廣體胖,從容自得,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疏食飲水,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竹籬茅舍,所以不願人之膏梁也。且農夫之稼,如茨、如梁、如坁、如京,乃求千斯倉,乃求萬斯箱。自不致饑者弗食,勞者弗息。將終歲勤動,皆得以養父母、兄弟、妻子也。亦有行貨曰「商」,居貨曰「賈」。今之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擴而充之,則萬商雲集,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貨財殖焉。所可紀者,男尚奢華,女嬌飾(?)。街衢莊社演戲,鼓樂喧天,人聲動地。檳榔煙茶,男女好嚼,或以此請客,或置酒款待,殺雞為黍而食之。所以別野人也。更可稱者,婦女勤習刺繡紡織之餘,多以裱紙做鞋為業,必有事焉,或請道以禳災,或延僧以祈福,安符作法,進錢補運,是邪說惑人,莫此為甚。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善,推其所為而已矣。
積方
沿革
水利
義塚
橋梁
津渡
祠宇
營汛
驛路
街市
喪祭
雜俗
·積方
堡內一街,十四莊。其中田園甲則均附載嘉義首堡冊內。
大莆林街七十七番戶、二百八十七丁口。
大湖莊五十八番戶、二百一十二丁口。
竹仔腳莊八番戶、四十九丁口。
甘蔗崙莊一百零三番戶、三百八十三丁口。
水汴頭莊二十八番戶、九十七丁口。
徘仔路莊九十八番戶、三百丁口。
陳井藔莊八十七番戶、三百五十四丁口。
菜園莊七十八番戶、三百五十丁口。
湖底莊三十番戶、一百三十一丁口。
早知莊三十四番戶、一百四十二丁口。
新厝莊十三番戶、四十八丁口。
菜藔莊七番戶、二十九丁口。
瓦磘莊八番戶、三十八丁口。
下埤頭莊二百九十番戶、五百二十四丁口。
水尾藔莊四十二番戶、一百七十一丁口。
以上合計九百六十一番戶。
以上合計三千一百一十五丁口。
·沿革
打貓北堡原隸嘉義縣。光緒二十四年(明治三十一年)改屬臺南縣打貓辦務署管。
·水利
鹿堀溝埤源從東頂堡寄厘岸溪,由水閂,直注該埤。業佃合築。引水入圳,灌溉田園二百餘甲。
·義塚
一在大蒲林街東門外,一所,方長二里,系公建民園。一在大莆林街外南端,橫直一里,系富戶薛大有開墾之,喜助為塚地。
·橋梁
鹿堀溝橋,在大蒲林街之北端,系前年殷戶薛大有唱首捐金建造,架木板為橋,以便行旅。
·津渡
一在大莆林街外南端,相距一里,名曰三疊溪渡。夏間流漲,以竹筏為之,往來其間,以載行人。
·祠宇
開漳聖王廟在大莆林街外,崇祀開漳聖王,道光甲子年、富戶薛大有唱首捐金,紳民公建。
三山國王廟在大莆林街中,崇祀三山國王,道光元年捐民財建立。
福德祠在大莆林街,崇祀福德正神,道光丁亥年紳民公建。
祖師廟在大湖莊,崇祀達摩祖師,乾隆元年鄉民捐金建造。
上帝爺廟在下埤頭莊,崇祀北極上帝,道光丁亥年捐民財建造。
聖母廟在甘蔗崙莊,崇祀天上聖母,道光二年鄉民捐金建造。
保生大帝廟在下埤頭莊,崇祀保生大帝,同治甲子年捐民財建造。
·營汛
大莆林街汛,隸舊例嘉義營,屬驛員一名。
·驛路
大蒲林街驛站一所,舊例嘉義,屬驛員一名、驛吏四名。
·街市
大莆林街,在打貓街之北,相距八里。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亂,街民結壘自固,屢挫賊鋒,相持數月,未嘗少懈。附近鄉民莊,賣買者會於此焉。因之,成市。即今東頂堡梅坑等處。土產糖、米、筍干、火炭、果子等件。來街銷售,轉易煤油、花金、煙絲、白鹽、布疋諸雜貨。他如大槺榔堡、北港等處,多運布疋、氣油、煙絲、花金、白鹽各款貨物,於此交易,轉運糖、米、筍乾、火炭、果子、雜物,以付海市出口。百物駢集,六時成市,貿易之盛,亦可謂嘉邑之一市鎮云。
·喪祭
父母病危,移出堂上,曰「搬舖」。待其氣絕,子婦披髮不結,焚香哭泣,燒銀紙,點長明火,照冥路,終夜不滅。
屍最忌貓。俗云貓跳過屍,即刻屍起,如生人行走,遇人緊抱不脫。若衝閾則倒,故終夜守舖,近在屍側,一盡子孝心,二防不測。
將殮時,先沐浴,故子孫往長流潔淨之水,投錢取水於新缽,曰「買水」。浴罷,即著明衣,以菜飯祭屍,每品子孫用箸箝少許,唱明某物,進奉屍口,曰「辭生」。
辭生後,仍扶屍就床,以帛蓋首至足,以綢緞為袍襖衣衾,互密屍跡不露為要。其棺槨尺寸厚薄,隨貧富酌量,各盡人子之心可也。
屍在舖,親戚往弔,曰「探舖」。子孫哭泣迎接,女兒、姪兒自外歸來,半途即泣,曰「泣路頭」。
屍扶置棺內,曰「入木」。若母死,必待外家舅妗齊到省視,方敢蓋棺。外家至,子孫媳婦匍匐出門迎接。其封釘禮儀,不拘厚薄,稱家有無,備送可也。
俗少停棺。既殯即葬。曰「出山」。親戚朋友牲醴奠祭,曰「上路」。以紅羽白布壓之,發粿韭菜謝之,取發達長久之義。此貧家之喪葬然也。若富家,則停棺擇日,具禮儀請官紳點主,並題銘旌,親戚朋友題贈聯軸,漢席豬羊奠祭,則謝以金,並五色緞、紅白布等物。再擇吉日,舉家子孫媳婦到墓巡視,曰「巡灰」,亦曰「完墳」。
臨喪不同,在人開用,貧家延僧誦經,開大小冥路,或一人登壇,或三人登壇,皆鼓樂弄響。若五人登壇,為午夜,亦不外經懺拜誦已也。若富家做功德,或一天為一朝,或三天為三朝,立法先一夜排場,明早起鼓,諸僧會誦經懺,夜以繼日。既畢,然後普祭陰魂,陳設牲醴粿粽菜果米飯甚多,親友亦以牲醴品物助祭,須謝以金。祭畢,仍將原物送還。
安置靈座之後,日夜子孫媳婦祭哭,連至七七過後,即做百日。民家不須百日足,士家減一日不可。即將百日糕粿謝紙份,曰「答紙」。每月朔望日,以菜飯祭哭,至小祥,大祥以外始除服。此父母三年之喪,自天子至於庶民一也。民家苟禮,士家守制,生事、葬祭、事親之始終具矣。俗少大宗在家奠祭祖先,自忌辰以外,一年八節皆祭。元旦、清明、三月節、端午、中元、重陽、冬至、除夕諸節,各以牲醴品饈祭之,多寡酌用。
·雜俗
蓋習俗之變遷,隨風化為轉移。故東西各殊,南北亦異。大莆林等處,其地屬北,其人多強。語云北方風氣剛勁,故以果敢之力勝人為強是也。然富者潤屋,堂高數仞,榱題數尺,飲食起居之際,食前方丈,般樂飲酒,駕言出遊,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驅聘田臘,得志者靡所不為也。至若敦品之士,而德可潤身,心廣體胖,從容自得,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疏食飲水,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竹籬茅舍,所以不願人之膏梁也。且農夫之稼,如茨、如梁、如坁、如京,乃求千斯倉,乃求萬斯箱。自不致饑者弗食,勞者弗息。將終歲勤動,皆得以養父母、兄弟、妻子也。亦有行貨曰「商」,居貨曰「賈」。今之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擴而充之,則萬商雲集,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貨財殖焉。所可紀者,男尚奢華,女嬌飾(?)。街衢莊社演戲,鼓樂喧天,人聲動地。檳榔煙茶,男女好嚼,或以此請客,或置酒款待,殺雞為黍而食之。所以別野人也。更可稱者,婦女勤習刺繡紡織之餘,多以裱紙做鞋為業,必有事焉,或請道以禳災,或延僧以祈福,安符作法,進錢補運,是邪說惑人,莫此為甚。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善,推其所為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