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而不能無異者:史以紀一國之典章,該天下之大務;而志之所載,無過一郡之疆域、民物、山川、風土與夫曆代之沿革、風俗之習尚而已。至如臺灣則又異。我朝初闢,前代未有;雖經紅毛與鄭氏父子等相繼盤居於此,不過苟且便安,偽定一時耳。焉有風流善政、故家遺俗之足志?以言疆域,則荒島耳;以言民物,則番屬耳;以言山川、風土與夫歷代之沿革、風俗之習尚,則巢居野處,無宮室、井疆之封;椎笄卉服,無衣冠文物之盛。事無有可傳、政無足為紀,亦何足稱之與有?然不知正唯此也,而始有足稱者。何則?自洪荒開闢以來,從未有此地;而於今忽有之,豈非天地間之一新世界乎?且易巢居野處之民為宮室井疆之民,易椎笄卉服之類為衣冠文物之類,變荒島為城市,化番民於禮樂,棄危殆而就安全,一道德而同風俗,非大聖人孰能致此乎?惟聖天子端拱於上,而大將軍施侯奮揚威武討平於其前,督撫各憲臺先後接踵撫綏於其繼,以故不數年而教化大行,遐邇一體。然自癸亥至今,允稱大治;而郡邑之志,責在使者、守臣尚未修也。
會副憲高公持節茲土,三載之間,政通人和,百廢俱興;於是纂輯郡乘,續其成功。庶幾千載而下,覽其書者,有以知開物成務,創千古之未有、垂萬世於無窮者,皆我聖天子德澤之流、數大臣勳業之盛之所由積也。嘻!此雖名為志,豈不可與國史而並重與?謹跋。
康熙三十四年冬、十月既望,諸羅縣知縣董之弼撰。
會副憲高公持節茲土,三載之間,政通人和,百廢俱興;於是纂輯郡乘,續其成功。庶幾千載而下,覽其書者,有以知開物成務,創千古之未有、垂萬世於無窮者,皆我聖天子德澤之流、數大臣勳業之盛之所由積也。嘻!此雖名為志,豈不可與國史而並重與?謹跋。
康熙三十四年冬、十月既望,諸羅縣知縣董之弼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