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補遺

漢官六種 作者:(清)孫星衍 等輯


  上林詔獄,主治苑中禽宮館事,屬水衡。成帝紀建始元年注

  諸侯王黃金璽,橐駝鈕,文曰璽。師古曰:「謂刻云某王之璽。」百官公卿表注

  銀印,背龜鈕,其文曰章。師古曰:「謂刻曰某官之章也。」百官公卿表注

  六百石、四百石至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鼻鈕,文曰印。師古曰:「謂鈕但作鼻,不為蟲獸之形,而刻文云某官之印。」百官公卿表注

  右前漢書凡四條

  先農,〔即〕神農炎帝也。〔一〕祠以太牢,百官皆從。皇帝親執耒耜而耕。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十,〔二〕大夫十二士,庶人終畝。〔三〕乃致藉田倉,置令丞,以給祭天地宗廟,以為粢盛。明帝紀永平四年注又禮儀志「正月始耕」一條下注,亦引此條,有「大賜三輔二百里孝弟、力田、三老帛,種百穀萬斛」句。

  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和帝紀永元六年注

  皇帝惟八月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皇帝暮視牲,以鑑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執鸞刀,以啟牛毛薦之,而即更衣巾,待牛熟,乃祀之。〔四〕禮儀志注

  求雨,太常禱天地、宗廟、社稷、山川以賽,各如其常牢,禮也。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禱雨而已。後旱,復重禱而已。訖立秋,雖旱不得禱求雨也。禮儀志注

  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一居江水,是為虎;〔五〕一居若水,是為魍魎蜮鬼;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庾,善驚人小兒。「漚庾」未詳。〔六〕方相帥百隸及童女,〔七〕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灑之。禮儀志注

  祭天祡壇幄帷。〔八〕高皇帝配天,居堂下西向,紺帷帳,紺席。祭祀志注祭天,養牛五歲,至三千斤。祭祀志注按:「三千斤」疑有誤。

  宗廟三年大祫祭于高廟,諸廟神皆合食,〔九〕設左右座。高祖南面,幄繡帳,望堂上西北隅。帳中座長一丈,廣六尺,繡茵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几,黃金釦器。高后右座,亦幄帳,卻六寸。白銀釦器。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后。俎餘委肉積於前數千斤,名曰帷俎。〔一0〕子為昭,孫為穆。昭西面,曲屏風,穆東面,皆曲几,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太常導皇帝入北門。群臣陪者,皆舉手班辟抑首伏。大鴻臚、大行令、九儐傳曰:「起。」復位。皇帝上堂盥,侍中以巾奉觶酒從。帝進拜謁。贊饗曰:「嗣曾孫皇帝敬再拜。」前上酒。卻行,至昭穆之坐次上酒。子為昭,孫為穆,各父子相對也。畢,卻西面坐,坐如乘輿坐。按:二句疑有脫誤。贊饗奉高祖賜壽,皇帝起再拜,即席以太牢之左辨賜皇帝,如祠。其夜半入行禮,平明上九卮,畢,群臣皆拜,因賜胙。皇帝出,即更衣中,詔罷,當從者奉承。祭祀志注

  凡齋,紺幘;耕,青幘;秋貙劉,服緗幘。輿服志注

  右後漢書凡九條

  臘者,報諸鬼神,古聖賢有功於民者也。

  漢法,三歲一祭於雲陽宮甘泉壇。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歲一祭地於河東汾陰后土宮,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祭五帝於雍畤。祭天用六綵綺席,六重,上一丈,中一幅,四周緣之。玉几,玉飾器。

  桓帝祭天,居玄雲宮,〔一一〕齋百日,上甘泉通天臺,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見如流火,舞女童三百人,皆年八歲。天神下壇所,舉烽火,桓帝就竹宮中,〔一二〕不至壇所。甘泉臺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成帝以來所祭天之圜丘也。

  祭地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禮儀如祭天。

  武帝初置博士,取學通行修,博識多藝,曉古文爾雅,能屬文章,為高第。朝賀位次中都官史。稱先生,不得言君。其真弟子稱門人。

  孝文皇帝時,博士七十餘人,朝服玄端,章甫冠。

  太僕帥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邊。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頭,擇取給六廄,牛羊無數,以給犧牲。按:漢書如淳注引此條作「漢(官)儀注」。〔一三〕

  將作大匠,改作少府。景帝中六年更名。

  高皇帝家在豐中陽里,為沛泗上亭長。及為天子,立沛廟,祠豐故宅。

  右藝文類聚凡九條

  議郎、中郎,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中郎也。〔一四〕

  議郎十二人,不屬署,不直事侍御史。遷補博士、諸侯王郎中令。〔一五〕

  中書掌詔誥答表,皆機密之事。

  高后選孝悌為郎。

  武帝元年,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詣御史。

  右北堂書鈔凡五條

  正月五日大置酒,饗衛士。

  右錢文子補漢兵志一條

  校勘記

  〔一〕據後漢書明帝紀注、續漢志補注補「即」字。又續漢志補注首句引作「春始東耕於藉田,官祠先農」。

  〔二〕「孤卿十」本或作「孤卿七」。按續漢志補注引周禮鄭玄注作「九」,引月令章句作「七」,無作「十」之說。又盧植禮記注曰:「卿、諸侯當究成天子之職事,故以九為數。」禮記月令正作「九」。據此則作「七」或作「十」,均非。

  〔三〕據後漢書明帝紀注補「士」字。

  〔四〕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以啟牛毛」作「以切牛毛」。又通典卷五二作「以切牛尾之毛」,御覽卷二五、又卷五二六作「以切牛毛血」,引各有異,惟通志略卷一九與續漢志補注同。又點校本據盧文弨校刪「中」字,改末六字作「侍中上熟乃祀之」,即本通典、通志略所引,可備一說。

  〔五〕文選東京賦注「虎」作「虐鬼」。御覽卷五三0引禮緯亦同。

  〔六〕點校本續漢志校勘記以為「漚庾」係「區隅」之音注,甚是。

  〔七〕文選東京賦注引「童女」作「童子」。

  〔八〕點校本續漢志補注引作「祭天居紫壇幄帷」。又書鈔卷九0、初學記卷一三、類聚卷三八、通典卷四二「祡」均作「紫」。

  〔九〕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于高廟」上引有「子孫諸帝以昭穆坐」八字,「廟神」上又有「隳」字。

  〔一0〕續漢志補注「帷俎」作「惟俎」,惠棟後漢書補注曰:「『惟』一作『多』。」恐當以孫星衍校作「堆俎」為是。

  〔一一〕御覽卷五二七「玄雲宮」引作「雲陽宮」,是。

  〔一二〕據類聚卷三八、御覽卷五二七改「行宮」為「竹宮」。三輔黃圖卷三亦曰:「竹宮,甘泉祠宮也。漢舊儀云竹宮去壇三里。」可以為證。

  〔一三〕「官」係衍文,據漢書景帝紀如淳注刪。

  〔一四〕此引乃漢官儀之文,四庫館臣誤引。又「中郎」本作「郎中」。

  〔一五〕此亦漢官儀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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