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与“倭寇”
明朝建立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除了政府与海外国家保持朝贡贸易关系外,其他民间海上私人贸易一概禁止。明太祖洪武时期一再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申禁人民无得擅自出海与外国互市”。明成祖永乐时期稍有松动,但依然把“海禁”政策当作不可违背的“祖训”。此后,“海禁”政策时紧时松,总的趋势是以“禁”为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伴随着西方国家来到中国沿海,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之中,海外贸易的需求日益增长,“海禁”政策显得愈来愈不合时宜。
当时的中国与海外各国维持着一种传统的朝贡体制,明朝皇帝以“中央之国”的心态,把周边各国都看作是它的藩属,构成一种藩属国向宗主国的朝贡关系。万历《明会典》关于“诸番国及四夷土官朝贡”事宜,有这样的记载:
东南夷:朝鲜、日本、琉球、安南(越南)、真腊(柬埔寨)、暹罗(泰国)、占城(越南)、爪哇、苏门答剌(印度尼西亚)、琐里、苏禄(菲律宾)、古里(印度)、满剌加(马来西亚)、榜葛剌(孟加拉)、锡兰山(斯里兰卡)、吕宋(菲律宾)、木骨都束(索马里)等;
北狄:鞑靼、瓦剌(蒙古)等;
东北夷:海西女真、建州女真等;
西戎:哈密、畏兀儿(维吾尔)、撒马尔罕(中亚)、天方、默德那(阿拉伯)、乌思藏(吐蕃)等。
朝贡的前提是,这些国家接受中国皇帝的承认与册封,在国王交替之际,以及庆慰谢恩典礼之际,必须派遣使节前往中国觐见皇帝,呈献贡品,并且接受皇帝的赏赐(称为回赐)。这就是朝贡体制,一种以中国为中心的呈放射状的,用朝贡—回赐方式维系的国际关系。因此朝贡体制的政治意义是首要的,经济意义是次要的。在朝贡中附带进行一些贸易,称为朝贡贸易,或者叫做贡舶贸易、勘合贸易。无非是两种形式,其一是,随同朝贡使节来到中国沿海的港口,在主管外贸的市舶司的主持下,就地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其二是,朝贡使节抵达北京后,随行的商人可以在礼部接待外宾的会同馆附近,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这些贸易都是朝贡体制的附属部分。
这种状况显然与当时已经初露端倪的“全球化”贸易格格不入。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的专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指出,从14世纪至15世纪以来,亚洲区域内的贸易在逐步扩大,存在三个贸易圈:一个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贸易圈,一个是以印度为中心的南亚贸易圈,两者之间还有以若干贸易中转港为中心的亚洲贸易圈。新航路与新大陆发现以后,西方国家的商人为了购买亚洲的商品,携带大量白银,也加入到这些贸易圈中来。因此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圈,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长期以来众说纷纭的“倭寇”与海上走私贸易,放到这样的背景下来考量,许多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日本与周边其他国家一样,与明朝维系着朝贡贸易,朝贡船队必须持有明朝礼部颁发的“勘合”(通行证),才可以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上岸,再在安远驿的嘉宾堂歇脚,一面上岸进行贸易,一面等候朝廷的入京许可。一旦获得许可,使节一行携带国书、贡品以及携带的货物,在明朝官员的护送下前往北京,下榻京师的会同馆。在向朝廷递交国书、贡献方物后,携带的货物可以在会同馆附近进行交易,买入非违禁货物。据田中健夫《倭寇与勘合贸易》的研究,从建文三年(1401年)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将近一个半世纪内,日本遣明使节所率领的船队,共计十八批。由于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大内氏与细川氏两大集团在宁波发生“争贡”事件,使朝贡贸易出现危机,成为“后期倭寇的发端”。
宁波“争贡”事件,给明朝内部主张严厉实行海禁政策的官僚找到了一个口实:“祸起市舶”——祸根是由朝贡贸易引起的。礼部没有权衡利弊得失,便贸然关闭宁波的市舶司,停止了日本的朝贡贸易。官方的合法贸易渠道被堵塞,而日本与中国之间的贸易难以得到满足,为海上走私贸易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根据《筹海图编》记载,当时日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量很大,其中包括生丝、丝绵、棉布、绵绸、锦绣、红线、水银、针、铁锅、瓷器、钱币、药材等等。如此巨大的一个市场,如此巨大的利润(例如生丝运抵日本后,价格高达十倍),对商人的诱惑力之大可想而知,要想禁,是禁不住的。于是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私枭船主与土豪相结合,挟制官府,大张旗鼓地进行海上走私贸易,海盗与沿海贫民也介入走私贸易队伍,与之遥相呼应。由于他们与日本商人进行贸易,在遭到官府取缔时,采取武装对抗,被人们称为“倭患”。
人们对于“倭寇”一词,容易望文生义,其实,所谓“倭寇”需要具体分析。《中国历史大辞典》的“倭寇”条说,倭寇是指“明(代)时骚扰中国沿海一带的日本海盗”云云,过于简单化。根据田中健夫的研究,“倭寇”一词,最初出现于404年的高句丽“广开土王碑文”。它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有“高丽时代的倭寇”、“朝鲜时代的倭寇”、“嘉靖大倭寇”等,甚至还有“吕宋岛的倭寇”、“南洋的倭寇”、“葡萄牙人的倭寇”。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4世纪至15世纪的倭寇,以及16世纪的倭寇。前者主要在朝鲜半岛与中国东北沿岸活动,是日本人与朝鲜人的联合体;后者大部分是中国的海上走私贸易群体,日本人的数量很少。山根幸夫在《明帝国与日本》一书中,谈到“后期倭寇”(即“嘉靖大倭寇”)时,强调以下两点:一是后期倭寇的主体是中国的中小商人阶层——由于合法的海外贸易遭到禁止,不得不从事海上走私贸易的中国商人;二是倭寇的最高领导者是徽商出身的王直——要求废止“禁海令”,追求贸易自由化的海上走私贸易集团的首领。
被称为“倭寇王”的王直,是徽州商人,长期从事对日本的贸易。在遭到官军围剿之后,逃往日本萨摩的松浦津,以五岛列岛为根据地,还在平户建造了第宅,拥有一支庞大的船队,自称“五峰船主”,又称“净海王”、“徽王”。他不时前往浙江、福建沿海,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他的队伍中确有一些“真倭”,那是受王直集团雇佣的。正如王守稼《嘉靖时期的倭患》一文所说:“大量史料证明,历史的真实情况似乎与以往流行的说法相反,嘉靖时的‘真倭’,反而倒是受中国海盗指挥,处于从属、辅助的地位。”
那么,为什么长期以来把“倭患”说成是日本海盗的入侵呢?原因是复杂的。一是其中确有一些日本人,即所谓“真倭”;二是王直等人有意制造混乱,以假乱真,保护自己;三是明朝平倭将领为了冒报战功,虚张声势。无怪乎当时人说:“官兵利于斩倭而得重赏,明知中国人,而称倭夷,以讹传讹,皆曰倭夷,而不知实中国人也。”
王直曾经向政府当局提出“开港通市”的要求,希望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私人贸易合法化。他在接受朝廷招抚后所写的《自明疏》,希望政府在浙江定海等港口,仿照广东事例“通关纳税”,恢复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平倭总督胡宗宪表面上答应“姑容互市”,在王直投降后,却出尔反尔,于嘉靖三十八年年底,在杭州官巷口闹市,把王直斩首示众。
王直的死,并没有使“倭患”消停,恰恰相反,激起了他的部下极大的怨恨和疯狂的报复,“倭患”愈演愈烈,海禁与反海禁的斗争愈来愈尖锐了。
在此之前,对倭寇素有研究的唐枢写信给胡宗宪,分析了中外贸易的大势,以及倭患的根源。他指出:第一,中国与外国的贸易难以禁绝,海禁只能禁止中国百姓;第二,嘉靖年间的倭患起源于海禁政策的不合时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盗”;第三,所谓倭寇其实是中国百姓——嘉靖三十一年“海上之为寇”,次年“各业益之而为寇”,再次年“良户复益之而为寇”。他对倭寇的分析洞若观火,道出了事实真相。
无独有偶,稍后的谢杰在《虔台倭纂》一书中对倭寇的分析,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为中国患,皆潮(州)人、漳(州)人、宁(波)绍(兴)人主之也”;“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他认为,从海上贸易的视角看来,导致“倭患”的原因是“海禁之过严”。可谓言简意赅,一针见血。
因此,海禁一日不解除,祸患始终存在。王直死后,徽商在海上依然相当活跃,后继者有徐惟学、徐海,都被当局看作“倭寇”。而日本的平户港一直是当时中日贸易的重要据点。真正解决“倭患”的关键之举,并非戚继光、俞大猷的平倭战争,而是朝廷政策的转换。隆庆元年(1567年),当局宣布实施比较灵活的政策,取消海禁,允许人民下海前往西洋、东洋贸易。既然民间海上贸易合法化,所谓“倭患”也就烟消云散了。以此为契机,东南沿海的私人海上贸易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晚明的历史大变局
——“全球化”贸易与白银资本
当代德国历史学家耶格尔(FriedrichJaeger)在他的一本近著中意味深长地指出,历史意识并非只瞄向过去,历史恰恰是为了未来而回顾往事。“历史”这个意义构造物,具有人的时间意识的双重意向延伸,一是经历和期待的延伸,一是保留和要求的延伸。
这种思路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当代中国正处于新的历史大变局之中,历史学家理所当然要去关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历史大变局。近年来,晚清史尤其是晚清的历史大变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许与此不无关系。
历史的大变局并非仅限于晚清,晚明也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过。
突然提出晚明的历史大变局,并非故意耸人听闻,而是希望人们放宽历史的视野,回过头去看一看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的中国曾经发生的巨变,不仅对于重新评估晚明史,而且对于认识晚清史,都有莫大的好处。
“全球化”初露端倪的时代。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世界历史出现了大变局,历史学家称为地理大发现时代或大航海时代。欧洲的航海家发现了绕过非洲好望角通往印度和中国的新航路,以及美洲新大陆,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西方历史学家把这一标志作为中世纪与近代划分的里程碑,并非毫无道理。这一转折,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全球化”的初露端倪。从此,人们的活动不再局限于某一个洲,而是全球各大洲,包括新发现的美洲。人们的视野与活动所及,不再是半个地球,而是整个地球,因此称之为一个“全球化”初露端倪的时代,是毫不为过的。
在一般人心目中,“全球化”似乎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出现的新事物,其实不然。美国学者罗伯特·基欧汉(RobertO.Keohane)与约瑟夫·奈(JosephS.Nye)在他们的论著《全球化:来龙去脉》中,对“全球性因素”与“全球化”的界定是具有历史纵深感的:“全球性因素是指世界处于洲际层次上的相互依存的网络状态。这种联系是通过资本、商品、信息、观念、人员、军队,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物质的流动及其产生影响而实现的”;“我们认为,全球性因素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现象。而全球化,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指全球因素增加的过程”。有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全球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开始的地理大发现时代,此后世界市场从欧洲拓展到美洲、亚洲和非洲,世界各大洲之间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国际贸易迅速增加,世界市场雏形初具,“全球化”初露端倪。
倘若以为这是初出茅庐者的一家之言,那么不妨看一看权威的见解。当代著名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的一大贡献就在于,它以一种历史的深邃感阐述了“世界体系”的起源,即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是崭新的“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社会体系”。年鉴派大师布罗代尔在他的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第三卷中,阐述了“世界经济”与“经济世界”的形成过程,他认为,“世界经济”延伸到全球,形成“全世界市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的转折点就是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由于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欧洲一鼓作气地(或几乎如此)挪动了自己的疆界,从而创造了奇迹”。
美国学者弗兰克(AndreGunderFrank)震动国际学术界的著作《白银资本》,其副标题就叫做《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而他所讨论的时间段,恰恰是1500年至1800年。在他看来,1500年以后的几个世纪已经有了“经济全球化”。在他的研究框架中,“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地区。他比沃勒斯坦、布罗代尔更加明确地认定,从地理大发现到工业革命之前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果问题到此为止,那么还不至于引起众说纷纭的争论。弗兰克的创造性在于,突破欧洲中心论的窠臼,明白无误地指出,1500年至1800年,“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换言之,当时的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中国。
晚明中国:贸易顺差与巨额白银资本的流入。在这个“全球化”初露端倪的时代,中国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
葡萄牙人绕过非洲好望角进入印度洋,占领印度西海岸的贸易重镇果阿、东西洋交通咽喉马六甲,以及香料群岛以后,从1524年起,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走私贸易。当葡萄牙人获得澳门贸易的许可以后,澳门开始成为沟通东西方经济的重要商埠,成为晚明中国对外贸易
的重要渠道,也是晚明中国在大航海时代与全球经济发生关系的中介。它的意义,不仅对于葡萄牙,而且对于中国,都是不可低估的。澳门从16世纪80年代进入了黄金时代,一跃而为葡萄牙与印度、中国、日本贸易航线的重要枢纽港口。以澳门为中心的几条国际贸易航线第一次把中国商品运向全球各地。例如:澳门——马六甲(马来西亚)——果阿(印度)——里斯本(葡萄牙);澳门——长崎(日本);澳门——马尼拉(菲律宾)——阿卡普尔科(墨西哥);澳门——东南亚。澳门就这样成为中国通向世界各国的航运中心,把中国纳入全球经济体系之中。澳门的转口贸易,把中国卷入全球贸易网络之中,使中国经济首次面对全球(东半球与西半球)经济的新格局。
晚明历史大变局的帷幕慢慢揭开。
西班牙人的东来,大大拓展了这种历史大变局的深度与广度。西班牙人到达美洲以后,绕过美洲南端,进入太平洋,来到菲律宾群岛。1580年以后,西班牙的马尼拉当局,为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等中国商品,找到了一条通向墨西哥的航路——太平洋海上丝绸之路。这迥然不同于以往的海上丝绸之路,它不再局限于东北亚或东南亚,而是越过大半个地球,由亚洲通向美洲的远程贸易。“马尼拉大帆船”(ManilaGalleon)满载中国商品,横渡太平洋,前往墨西哥。这就是驰名于历史的、持续了二百多年的沟通马尼拉与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马尼拉大帆船运去的中国商品,特别是生丝与丝织品,在墨西哥、秘鲁、巴拿马、智利都成了抢手货,并且直接导致西班牙美洲殖民地以本地蚕丝为原料的丝织业的衰落。1637年,墨西哥一家以中国生丝为原料的丝织厂拥有一万四千名工人,由此可见运抵墨西哥的中国生丝数量是何等巨大!
“马尼拉大帆船”的货源来自福建沿海的自由贸易港——月港(以后升格为海澄县),由于它的繁荣,一直有“小苏杭”的美誉。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马尼拉,专门从事贸易中介业以及其他工商业。因此史家评论说,马尼拉不过是中国与美洲之间海上丝绸之路的中转站,“马尼拉大帆船”严格说来是运输中国货的大帆船。美国历史学家苏尔兹(WilliamLytleSchurz)在《马尼拉大帆船》(TheManilaGalleon)中指出:“中国往往是大帆船贸易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新西班牙(墨西哥及其附近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大帆船就是中国船,马尼拉就是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转运站,作为大帆船贸易的最重要商品的中国丝货,都以它为集散地而横渡太平洋。在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当无拘无束地谈论菲律宾的时候,有如谈及中华帝国的一个省那样。”
稍后来到远东的荷兰人,为了和葡萄牙、西班牙展开商业竞争,1602年建立了统一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这就是在远东显赫一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它把总部建在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而把目光盯住东南亚、日本和中国。16世纪末至17世纪中,东方的商业大权几乎为荷兰人所独占,他们以马来半岛、爪哇、香料群岛为基地,向中国和日本发展,台湾很快成为进口中国商品的固定贸易中转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新兴的欧洲强国,在与中国的贸易中,无一例外地都处于贸易逆差之中,而中国始终处于贸易顺差之中。由于这种贸易以中国的丝绸为主角,因此被西方学者概括为“丝——银”对流。以葡萄牙而言,它从澳门运往果阿、里斯本的中国商品有生丝、丝织品、黄金、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而它从里斯本、果阿运回澳门的商品有白银、胡椒、苏木、檀香等,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白银。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生产的,由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运往塞维利亚、里斯本,再运往果阿。以至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由澳门进入了中国。以西班牙而言,正如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所说:“美洲白银1572年开始一次新的引流,马尼拉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同菲律宾首都连接起来,运来的白银被用于收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的高级棉布,以及宝石、珍珠等物。”
这种结构性贸易逆差,所反映的决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贸易问题,而是贸易各方生产水平、经济实力的体现。葡、西两国及其殖民地无法用香料等初级产品与中国工艺精良的高级商品在贸易上达成平衡,必须支付巨额白银货币。关于这一点,弗兰克《白银资本》说得最为深刻:“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他进一步发挥道:“16世纪的葡萄牙、17世纪的尼德兰(荷兰)或18世纪的英国在世界经济中根本没有霸权可言”;“在1800年以前,欧洲肯定不是世界经济的中心”。
弗兰克的这种大胆论断,引起了外国学者和中国学者的异议。作为一个学术问题,当然可以继续讨论。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它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晚明历史大变局的存在,以及中国在其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这种情况是和晚清历史大变局截然不同的。
不论你对此作何评价,巨额白银资本的流入中国总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日本学者百濑弘、美国学者艾维四(WilliamS.Atwell)等对此作过深入研究。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学者全汉升,他的论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自明季至清中叶西属美洲的中国丝货贸易》、《明季中国与菲律宾的贸易》等,从大量第一手资料中提炼出结论:1571年至1821年间,从美洲运往马尼拉的白银共计4亿西元(比索),其中二分之一或更多一些,流入了中国。全氏的这一研究成果受到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布罗代尔说“一位中国历史学家最近认为,美洲1571至1821年间生产的白银至少有半数被运到中国,一去而不复返”,就是征引全汉升的观点。
有鉴于此,弗兰克对巨额白银资本流入中国问题做了一个系统总结,他在《白银资本》的第三章“资本周游世界推动世界旋动”的第一节“世界货币的生产与交换”中,全面回顾了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关于本文探讨的晚明时期,即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美洲生产的白银30000吨;日本生产的白银8000吨;两者合计38000吨;最终流入中国的白银7000或10000吨。因此在那一百年间,中国通过“丝——银”贸易获得了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相比较而言,弗兰克的估计比全汉升保守多了,即便如此,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通过贸易的手段流入中国,足够令人震惊了。
这无论如何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辉煌!
这种辉煌出现在晚明时期,它以无可争议的姿态显示,以往的所谓定论——晚明时期中国经济已经走上了下坡路,是多么不堪一击。
由于中国出口的商品如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等,主要来自太湖流域,以及东南沿海地区,巨额白银资本的流入,毫无疑问刺激了这些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备。全汉升不无感慨地说:“由此可知,在近代西方工业化成功以前,中国工业的发展,就其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来说,显然曾经有过一页光荣的历史。”这是值得深入探究的历史课题。近年来,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以及彭慕兰(KennethPomeranz)《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就是为此而作出的努力,令人耳目一新。给人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在欧洲工业革命发生以前,中国江南的经济水平是领先于欧洲的,至少并不比欧洲落后。
明朝建立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除了政府与海外国家保持朝贡贸易关系外,其他民间海上私人贸易一概禁止。明太祖洪武时期一再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申禁人民无得擅自出海与外国互市”。明成祖永乐时期稍有松动,但依然把“海禁”政策当作不可违背的“祖训”。此后,“海禁”政策时紧时松,总的趋势是以“禁”为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伴随着西方国家来到中国沿海,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之中,海外贸易的需求日益增长,“海禁”政策显得愈来愈不合时宜。
当时的中国与海外各国维持着一种传统的朝贡体制,明朝皇帝以“中央之国”的心态,把周边各国都看作是它的藩属,构成一种藩属国向宗主国的朝贡关系。万历《明会典》关于“诸番国及四夷土官朝贡”事宜,有这样的记载:
东南夷:朝鲜、日本、琉球、安南(越南)、真腊(柬埔寨)、暹罗(泰国)、占城(越南)、爪哇、苏门答剌(印度尼西亚)、琐里、苏禄(菲律宾)、古里(印度)、满剌加(马来西亚)、榜葛剌(孟加拉)、锡兰山(斯里兰卡)、吕宋(菲律宾)、木骨都束(索马里)等;
北狄:鞑靼、瓦剌(蒙古)等;
东北夷:海西女真、建州女真等;
西戎:哈密、畏兀儿(维吾尔)、撒马尔罕(中亚)、天方、默德那(阿拉伯)、乌思藏(吐蕃)等。
朝贡的前提是,这些国家接受中国皇帝的承认与册封,在国王交替之际,以及庆慰谢恩典礼之际,必须派遣使节前往中国觐见皇帝,呈献贡品,并且接受皇帝的赏赐(称为回赐)。这就是朝贡体制,一种以中国为中心的呈放射状的,用朝贡—回赐方式维系的国际关系。因此朝贡体制的政治意义是首要的,经济意义是次要的。在朝贡中附带进行一些贸易,称为朝贡贸易,或者叫做贡舶贸易、勘合贸易。无非是两种形式,其一是,随同朝贡使节来到中国沿海的港口,在主管外贸的市舶司的主持下,就地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其二是,朝贡使节抵达北京后,随行的商人可以在礼部接待外宾的会同馆附近,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这些贸易都是朝贡体制的附属部分。
这种状况显然与当时已经初露端倪的“全球化”贸易格格不入。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的专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指出,从14世纪至15世纪以来,亚洲区域内的贸易在逐步扩大,存在三个贸易圈:一个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贸易圈,一个是以印度为中心的南亚贸易圈,两者之间还有以若干贸易中转港为中心的亚洲贸易圈。新航路与新大陆发现以后,西方国家的商人为了购买亚洲的商品,携带大量白银,也加入到这些贸易圈中来。因此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圈,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长期以来众说纷纭的“倭寇”与海上走私贸易,放到这样的背景下来考量,许多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日本与周边其他国家一样,与明朝维系着朝贡贸易,朝贡船队必须持有明朝礼部颁发的“勘合”(通行证),才可以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上岸,再在安远驿的嘉宾堂歇脚,一面上岸进行贸易,一面等候朝廷的入京许可。一旦获得许可,使节一行携带国书、贡品以及携带的货物,在明朝官员的护送下前往北京,下榻京师的会同馆。在向朝廷递交国书、贡献方物后,携带的货物可以在会同馆附近进行交易,买入非违禁货物。据田中健夫《倭寇与勘合贸易》的研究,从建文三年(1401年)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将近一个半世纪内,日本遣明使节所率领的船队,共计十八批。由于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大内氏与细川氏两大集团在宁波发生“争贡”事件,使朝贡贸易出现危机,成为“后期倭寇的发端”。
宁波“争贡”事件,给明朝内部主张严厉实行海禁政策的官僚找到了一个口实:“祸起市舶”——祸根是由朝贡贸易引起的。礼部没有权衡利弊得失,便贸然关闭宁波的市舶司,停止了日本的朝贡贸易。官方的合法贸易渠道被堵塞,而日本与中国之间的贸易难以得到满足,为海上走私贸易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根据《筹海图编》记载,当时日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量很大,其中包括生丝、丝绵、棉布、绵绸、锦绣、红线、水银、针、铁锅、瓷器、钱币、药材等等。如此巨大的一个市场,如此巨大的利润(例如生丝运抵日本后,价格高达十倍),对商人的诱惑力之大可想而知,要想禁,是禁不住的。于是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私枭船主与土豪相结合,挟制官府,大张旗鼓地进行海上走私贸易,海盗与沿海贫民也介入走私贸易队伍,与之遥相呼应。由于他们与日本商人进行贸易,在遭到官府取缔时,采取武装对抗,被人们称为“倭患”。
人们对于“倭寇”一词,容易望文生义,其实,所谓“倭寇”需要具体分析。《中国历史大辞典》的“倭寇”条说,倭寇是指“明(代)时骚扰中国沿海一带的日本海盗”云云,过于简单化。根据田中健夫的研究,“倭寇”一词,最初出现于404年的高句丽“广开土王碑文”。它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有“高丽时代的倭寇”、“朝鲜时代的倭寇”、“嘉靖大倭寇”等,甚至还有“吕宋岛的倭寇”、“南洋的倭寇”、“葡萄牙人的倭寇”。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4世纪至15世纪的倭寇,以及16世纪的倭寇。前者主要在朝鲜半岛与中国东北沿岸活动,是日本人与朝鲜人的联合体;后者大部分是中国的海上走私贸易群体,日本人的数量很少。山根幸夫在《明帝国与日本》一书中,谈到“后期倭寇”(即“嘉靖大倭寇”)时,强调以下两点:一是后期倭寇的主体是中国的中小商人阶层——由于合法的海外贸易遭到禁止,不得不从事海上走私贸易的中国商人;二是倭寇的最高领导者是徽商出身的王直——要求废止“禁海令”,追求贸易自由化的海上走私贸易集团的首领。
被称为“倭寇王”的王直,是徽州商人,长期从事对日本的贸易。在遭到官军围剿之后,逃往日本萨摩的松浦津,以五岛列岛为根据地,还在平户建造了第宅,拥有一支庞大的船队,自称“五峰船主”,又称“净海王”、“徽王”。他不时前往浙江、福建沿海,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他的队伍中确有一些“真倭”,那是受王直集团雇佣的。正如王守稼《嘉靖时期的倭患》一文所说:“大量史料证明,历史的真实情况似乎与以往流行的说法相反,嘉靖时的‘真倭’,反而倒是受中国海盗指挥,处于从属、辅助的地位。”
那么,为什么长期以来把“倭患”说成是日本海盗的入侵呢?原因是复杂的。一是其中确有一些日本人,即所谓“真倭”;二是王直等人有意制造混乱,以假乱真,保护自己;三是明朝平倭将领为了冒报战功,虚张声势。无怪乎当时人说:“官兵利于斩倭而得重赏,明知中国人,而称倭夷,以讹传讹,皆曰倭夷,而不知实中国人也。”
王直曾经向政府当局提出“开港通市”的要求,希望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私人贸易合法化。他在接受朝廷招抚后所写的《自明疏》,希望政府在浙江定海等港口,仿照广东事例“通关纳税”,恢复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平倭总督胡宗宪表面上答应“姑容互市”,在王直投降后,却出尔反尔,于嘉靖三十八年年底,在杭州官巷口闹市,把王直斩首示众。
王直的死,并没有使“倭患”消停,恰恰相反,激起了他的部下极大的怨恨和疯狂的报复,“倭患”愈演愈烈,海禁与反海禁的斗争愈来愈尖锐了。
在此之前,对倭寇素有研究的唐枢写信给胡宗宪,分析了中外贸易的大势,以及倭患的根源。他指出:第一,中国与外国的贸易难以禁绝,海禁只能禁止中国百姓;第二,嘉靖年间的倭患起源于海禁政策的不合时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盗”;第三,所谓倭寇其实是中国百姓——嘉靖三十一年“海上之为寇”,次年“各业益之而为寇”,再次年“良户复益之而为寇”。他对倭寇的分析洞若观火,道出了事实真相。
无独有偶,稍后的谢杰在《虔台倭纂》一书中对倭寇的分析,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为中国患,皆潮(州)人、漳(州)人、宁(波)绍(兴)人主之也”;“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他认为,从海上贸易的视角看来,导致“倭患”的原因是“海禁之过严”。可谓言简意赅,一针见血。
因此,海禁一日不解除,祸患始终存在。王直死后,徽商在海上依然相当活跃,后继者有徐惟学、徐海,都被当局看作“倭寇”。而日本的平户港一直是当时中日贸易的重要据点。真正解决“倭患”的关键之举,并非戚继光、俞大猷的平倭战争,而是朝廷政策的转换。隆庆元年(1567年),当局宣布实施比较灵活的政策,取消海禁,允许人民下海前往西洋、东洋贸易。既然民间海上贸易合法化,所谓“倭患”也就烟消云散了。以此为契机,东南沿海的私人海上贸易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晚明的历史大变局
——“全球化”贸易与白银资本
当代德国历史学家耶格尔(FriedrichJaeger)在他的一本近著中意味深长地指出,历史意识并非只瞄向过去,历史恰恰是为了未来而回顾往事。“历史”这个意义构造物,具有人的时间意识的双重意向延伸,一是经历和期待的延伸,一是保留和要求的延伸。
这种思路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当代中国正处于新的历史大变局之中,历史学家理所当然要去关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历史大变局。近年来,晚清史尤其是晚清的历史大变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许与此不无关系。
历史的大变局并非仅限于晚清,晚明也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过。
突然提出晚明的历史大变局,并非故意耸人听闻,而是希望人们放宽历史的视野,回过头去看一看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的中国曾经发生的巨变,不仅对于重新评估晚明史,而且对于认识晚清史,都有莫大的好处。
“全球化”初露端倪的时代。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世界历史出现了大变局,历史学家称为地理大发现时代或大航海时代。欧洲的航海家发现了绕过非洲好望角通往印度和中国的新航路,以及美洲新大陆,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西方历史学家把这一标志作为中世纪与近代划分的里程碑,并非毫无道理。这一转折,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全球化”的初露端倪。从此,人们的活动不再局限于某一个洲,而是全球各大洲,包括新发现的美洲。人们的视野与活动所及,不再是半个地球,而是整个地球,因此称之为一个“全球化”初露端倪的时代,是毫不为过的。
在一般人心目中,“全球化”似乎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出现的新事物,其实不然。美国学者罗伯特·基欧汉(RobertO.Keohane)与约瑟夫·奈(JosephS.Nye)在他们的论著《全球化:来龙去脉》中,对“全球性因素”与“全球化”的界定是具有历史纵深感的:“全球性因素是指世界处于洲际层次上的相互依存的网络状态。这种联系是通过资本、商品、信息、观念、人员、军队,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物质的流动及其产生影响而实现的”;“我们认为,全球性因素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现象。而全球化,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指全球因素增加的过程”。有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全球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开始的地理大发现时代,此后世界市场从欧洲拓展到美洲、亚洲和非洲,世界各大洲之间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国际贸易迅速增加,世界市场雏形初具,“全球化”初露端倪。
倘若以为这是初出茅庐者的一家之言,那么不妨看一看权威的见解。当代著名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的一大贡献就在于,它以一种历史的深邃感阐述了“世界体系”的起源,即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是崭新的“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社会体系”。年鉴派大师布罗代尔在他的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第三卷中,阐述了“世界经济”与“经济世界”的形成过程,他认为,“世界经济”延伸到全球,形成“全世界市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的转折点就是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由于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欧洲一鼓作气地(或几乎如此)挪动了自己的疆界,从而创造了奇迹”。
美国学者弗兰克(AndreGunderFrank)震动国际学术界的著作《白银资本》,其副标题就叫做《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而他所讨论的时间段,恰恰是1500年至1800年。在他看来,1500年以后的几个世纪已经有了“经济全球化”。在他的研究框架中,“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地区。他比沃勒斯坦、布罗代尔更加明确地认定,从地理大发现到工业革命之前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果问题到此为止,那么还不至于引起众说纷纭的争论。弗兰克的创造性在于,突破欧洲中心论的窠臼,明白无误地指出,1500年至1800年,“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换言之,当时的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中国。
晚明中国:贸易顺差与巨额白银资本的流入。在这个“全球化”初露端倪的时代,中国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
葡萄牙人绕过非洲好望角进入印度洋,占领印度西海岸的贸易重镇果阿、东西洋交通咽喉马六甲,以及香料群岛以后,从1524年起,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走私贸易。当葡萄牙人获得澳门贸易的许可以后,澳门开始成为沟通东西方经济的重要商埠,成为晚明中国对外贸易
的重要渠道,也是晚明中国在大航海时代与全球经济发生关系的中介。它的意义,不仅对于葡萄牙,而且对于中国,都是不可低估的。澳门从16世纪80年代进入了黄金时代,一跃而为葡萄牙与印度、中国、日本贸易航线的重要枢纽港口。以澳门为中心的几条国际贸易航线第一次把中国商品运向全球各地。例如:澳门——马六甲(马来西亚)——果阿(印度)——里斯本(葡萄牙);澳门——长崎(日本);澳门——马尼拉(菲律宾)——阿卡普尔科(墨西哥);澳门——东南亚。澳门就这样成为中国通向世界各国的航运中心,把中国纳入全球经济体系之中。澳门的转口贸易,把中国卷入全球贸易网络之中,使中国经济首次面对全球(东半球与西半球)经济的新格局。
晚明历史大变局的帷幕慢慢揭开。
西班牙人的东来,大大拓展了这种历史大变局的深度与广度。西班牙人到达美洲以后,绕过美洲南端,进入太平洋,来到菲律宾群岛。1580年以后,西班牙的马尼拉当局,为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等中国商品,找到了一条通向墨西哥的航路——太平洋海上丝绸之路。这迥然不同于以往的海上丝绸之路,它不再局限于东北亚或东南亚,而是越过大半个地球,由亚洲通向美洲的远程贸易。“马尼拉大帆船”(ManilaGalleon)满载中国商品,横渡太平洋,前往墨西哥。这就是驰名于历史的、持续了二百多年的沟通马尼拉与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马尼拉大帆船运去的中国商品,特别是生丝与丝织品,在墨西哥、秘鲁、巴拿马、智利都成了抢手货,并且直接导致西班牙美洲殖民地以本地蚕丝为原料的丝织业的衰落。1637年,墨西哥一家以中国生丝为原料的丝织厂拥有一万四千名工人,由此可见运抵墨西哥的中国生丝数量是何等巨大!
“马尼拉大帆船”的货源来自福建沿海的自由贸易港——月港(以后升格为海澄县),由于它的繁荣,一直有“小苏杭”的美誉。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马尼拉,专门从事贸易中介业以及其他工商业。因此史家评论说,马尼拉不过是中国与美洲之间海上丝绸之路的中转站,“马尼拉大帆船”严格说来是运输中国货的大帆船。美国历史学家苏尔兹(WilliamLytleSchurz)在《马尼拉大帆船》(TheManilaGalleon)中指出:“中国往往是大帆船贸易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新西班牙(墨西哥及其附近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大帆船就是中国船,马尼拉就是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转运站,作为大帆船贸易的最重要商品的中国丝货,都以它为集散地而横渡太平洋。在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当无拘无束地谈论菲律宾的时候,有如谈及中华帝国的一个省那样。”
稍后来到远东的荷兰人,为了和葡萄牙、西班牙展开商业竞争,1602年建立了统一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这就是在远东显赫一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它把总部建在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而把目光盯住东南亚、日本和中国。16世纪末至17世纪中,东方的商业大权几乎为荷兰人所独占,他们以马来半岛、爪哇、香料群岛为基地,向中国和日本发展,台湾很快成为进口中国商品的固定贸易中转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新兴的欧洲强国,在与中国的贸易中,无一例外地都处于贸易逆差之中,而中国始终处于贸易顺差之中。由于这种贸易以中国的丝绸为主角,因此被西方学者概括为“丝——银”对流。以葡萄牙而言,它从澳门运往果阿、里斯本的中国商品有生丝、丝织品、黄金、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而它从里斯本、果阿运回澳门的商品有白银、胡椒、苏木、檀香等,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白银。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生产的,由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运往塞维利亚、里斯本,再运往果阿。以至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由澳门进入了中国。以西班牙而言,正如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所说:“美洲白银1572年开始一次新的引流,马尼拉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同菲律宾首都连接起来,运来的白银被用于收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的高级棉布,以及宝石、珍珠等物。”
这种结构性贸易逆差,所反映的决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贸易问题,而是贸易各方生产水平、经济实力的体现。葡、西两国及其殖民地无法用香料等初级产品与中国工艺精良的高级商品在贸易上达成平衡,必须支付巨额白银货币。关于这一点,弗兰克《白银资本》说得最为深刻:“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他进一步发挥道:“16世纪的葡萄牙、17世纪的尼德兰(荷兰)或18世纪的英国在世界经济中根本没有霸权可言”;“在1800年以前,欧洲肯定不是世界经济的中心”。
弗兰克的这种大胆论断,引起了外国学者和中国学者的异议。作为一个学术问题,当然可以继续讨论。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它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晚明历史大变局的存在,以及中国在其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这种情况是和晚清历史大变局截然不同的。
不论你对此作何评价,巨额白银资本的流入中国总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日本学者百濑弘、美国学者艾维四(WilliamS.Atwell)等对此作过深入研究。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学者全汉升,他的论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自明季至清中叶西属美洲的中国丝货贸易》、《明季中国与菲律宾的贸易》等,从大量第一手资料中提炼出结论:1571年至1821年间,从美洲运往马尼拉的白银共计4亿西元(比索),其中二分之一或更多一些,流入了中国。全氏的这一研究成果受到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布罗代尔说“一位中国历史学家最近认为,美洲1571至1821年间生产的白银至少有半数被运到中国,一去而不复返”,就是征引全汉升的观点。
有鉴于此,弗兰克对巨额白银资本流入中国问题做了一个系统总结,他在《白银资本》的第三章“资本周游世界推动世界旋动”的第一节“世界货币的生产与交换”中,全面回顾了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关于本文探讨的晚明时期,即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美洲生产的白银30000吨;日本生产的白银8000吨;两者合计38000吨;最终流入中国的白银7000或10000吨。因此在那一百年间,中国通过“丝——银”贸易获得了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相比较而言,弗兰克的估计比全汉升保守多了,即便如此,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通过贸易的手段流入中国,足够令人震惊了。
这无论如何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辉煌!
这种辉煌出现在晚明时期,它以无可争议的姿态显示,以往的所谓定论——晚明时期中国经济已经走上了下坡路,是多么不堪一击。
由于中国出口的商品如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等,主要来自太湖流域,以及东南沿海地区,巨额白银资本的流入,毫无疑问刺激了这些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备。全汉升不无感慨地说:“由此可知,在近代西方工业化成功以前,中国工业的发展,就其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来说,显然曾经有过一页光荣的历史。”这是值得深入探究的历史课题。近年来,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以及彭慕兰(KennethPomeranz)《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就是为此而作出的努力,令人耳目一新。给人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在欧洲工业革命发生以前,中国江南的经济水平是领先于欧洲的,至少并不比欧洲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