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若把握住中国历史从春秋封建社会崩溃以后,常由一辈中层阶级的知识分子,即由上层官僚家庭及下层农村优秀子弟中交流更迭而来的平民学者,出来掌握政权,作成社会中心指导力量的一事实,我们不妨称战国为游士社会,西汉为郎吏社会。
武帝定制,凡进入国立太学的青年,其成绩优异者补郎,为服务宫廷一庞大侍卫集团。成绩较次者,各归地方政府为吏,为隶属于各行政首长下之各项公务人员。在地方为吏经过一段时期,由其私人道德及服务成绩,仍得经其所隶首长之考察选举,而进入中央为郎。政府内外一切官长,大体由郎的阶段中转出。因此战国的游士参政是无制度的,更较活动的。西汉之经由太学生补郎补吏的法定资历而参政,则是较凝固较有轨辙的。然在政治上虽有一套固定的制度,在社会上则并无一个固定的阶级,因此西汉社会依然是动进无定型的。
但不幸到东汉,而终于慢慢产生出一个固定的阶级来。一则当时教育不普及,二则书籍流通不易。在政府法律下,虽无特许某个家庭以政治上世袭的特殊权益,但此家庭只要把学业世袭了,在政治上的特殊权益,也就变相地世袭了。于是有东汉以下的世家大族所谓门第的出现。
门第势力,已在东汉中叶逐渐生长,此后又经黄巾之乱,三国鼎立的一段长时期纷扰,中央政府不存在,平民失却法律上之保护,各各依附到世家大族既成势力下求庇荫,经过相互间的私契约,一般平民从国家公民身份转变成门第的私户。那些世家大族,把私户武装起来,成为一自卫团体,一面筑坞,即犹堡垒,凭以自守,一面屯垦自给。依随他们的私户,则成为部曲或家兵。不像样不稳固的新政权,因要获得他们之归附,在事实困难上,只得承认他们相互间的私契约。于是政府与社会中间,隔着一道鸿沟,政府并不建筑在公民的拥护上,而只依存于世家。世家挟带私户,来与政府讲条件。直到西晋,昙花一现的中央政府不幸短命,五胡割据,东晋南渡,大批平民跟随大门第渡过长江。留在北方的,亦赖借大门第所主持的集体势力,而避免胡族政权之蹂躏。如是而社会上门第势力,无论南北,都更见壮大。
这一情形,却极像西洋史上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倾覆后的一段。而且那时印度佛教东来,宗教势力兴起,寺庙僧侣也掌握到社会上绝大一部分力量,为一辈平民所依附。因此近代研究中国史的,又有人说,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不在西周与春秋,而在魏、晋、南北朝。在此点上,遂引诱他们提起把西汉当作奴隶社会的兴趣了。
但我们进一步仔细推寻,则自见魏、晋、南北朝时代的门第社会,和西洋中古时代的封建社会,依然有它极大的相异处。最要的还在政治上。秦、汉大一统政府种种法理制度的传统精神,早在中国史上种下根深抵固的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中央政府,虽则规模不如秦、汉,但在政治观念上,依然还是沿袭秦、汉政府之传统。当时的大门第,虽则因缘时会,获得许多私权益。但在国家制度上,并未公开予以正式的承认。他们虽是大地主,但并不是封建贵族,因他们并没有政府正式颁赐的采邑。他们虽世代簪缨,但这是凭借一时的人事机缘,像九品中正制之类,却并不是政府特许的爵位世袭。而且在政府方面,还屡屡想把他们的私权益据理调整。当时政府本身,即是一个门第势力所支撑而形成的政府,而时时想裁抑门第,此即证明是秦、汉以来历史传统的潜存势力在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得一述当时农民的地位。春秋战国时的田租,大体是十分而税一。汉代更宽大,折半减收,法定的租额是十五税一。但实际征收又减一半,只是三十税一。而有些豪门的私租额,最高到十税五。因此政府的宽政,有些处达不到民间,而转增了豪门的剥削,这是秦汉沿袭战国,改采自由经济的流弊。王莽针对此弊,要把田亩全收归国有,重新分配,恢复井田制,即是恢复制约经济,恢复均产精神。但他失败了。一到三国、两晋时代,全部农民,几乎都转入豪门,受其荫庇。据历史记载,当时的田租额,提高到百分之六十,最高有到百分之八十的。薄弱的中央政府,很少直辖公民,财费无着。因此政府田租也依照豪门租额征收,虽想与豪门争夺民众,终鲜实效。直到北魏均田制出现,农民地位,始见改善。这一新制,依然是由北方门第中的中国知识分子,根据历史传统所提供。最要的是把租额锐减,还复汉制,如是则农民们与其为豪门私户,宁愿为政府公民。于是户口田亩的实际数字,很快地由农村直接呈报到各处地方政府来,大门第荫庇下的私户,轻轻一转手间,又成为政府之公民。中国政府凭借广土众民之支持,本来不需横征暴敛,政费是不愁不足的。这又是历史上一番大革命,但也没有经过下层民众的暴动流血,强力争取,只由政府自动地在法律制度上改进一番,而和平地完成了。
其次要说到农民对国家之服役,这与纳租,成为农民对国家之两大义务。在西汉,推行全民义务兵役制,每一个农民都需要服兵役,但分派时期不久,很易负担。汉末大乱,农民转到私家门第下当部曲,国家公民少了,尽量抽丁,那时则农民全成为军队。粮食不给,再由军队抽空屯田。在法理上,是兵队耕着政府的田,正与私家部曲耕种大门第的田一般。因此田亩收入,尽归国有,农民即屯田兵所得,只是最低限度之生活费。上文所说百分之六十的税收,便由当时屯田制演成。五胡以下,在北方是胡人的部族兵,中国民众则在抽丁制下临时加入军役。在东晋,则因门第势力之阻梗,连抽兵也难顺遂推行,于是逐渐改成募兵制,借此勉保疆土。直到北朝末期的北周,再根据历史传统来创立府兵制。在汉是全农皆兵,在北周则成为全兵皆农。农民不需全服兵役,而服兵役的,政府一一给以一份定额的耕地。在政府不再有军晌之支出,在兵队却各有家庭,各有一份优厚生活的保障。田租与兵役制度改进了,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情况也改进了。于是整个时代,也因而转运了。所以我说要研究社会状况,不应该忽略了政治制度。因政府控制着社会的。社会常随着政府之法制而转形。北朝因有均田与府兵两项新制度,遂造成了此下隋、唐两代之复兴盛运。而此两项新制度,则全由当时北方门第中知识分子,从研究古代经史而建立。
当时南方学者讲庄老新思想,北方却守旧,仍着重传统经史之学。尤其是一部《周礼》,成为当时国际间共同看重研讨的对象。创造府兵制的苏绰,便是研究《周礼》的专家。此后北周军队打进北齐都城,北齐的《周礼》权威学者熊安生,告诉他家人说,北周皇帝一定会先到他家来拜访,嘱先打扫门庭。结果北周皇帝果然不出所料,随着大军进城,首先下令到熊先生家去。
以前王莽早已根据《周礼》来变法,以后北宋的王安石,又复根据《周礼》来变法。《周礼》是战国时代一个不知名的学者,假托周公封建来伪造的一部订有精详的具体制度的"东方之理想国"。虽是一部伪书,但也保存有许多周代封建时期的实际史料,又有许多在封建崩溃之后,一种理想的封建制度之再计划。因此,我们要研究中国的封建社会与封建思想,这一部书至少该参考。
至于说到那时的商业,比两汉,只见更活泼,更繁荣。就南朝论,当时说,广州刺史只经城门一过,便可得三千万。就北朝论,魏孝文迁都洛阳,其新都建筑规模,尚有《洛阳伽蓝记》可证。我们一读此书,便可想像当时北方商业繁华之一斑。若我们一定要把西洋社会来比拟中国的,则试问,全国各地,散布着繁盛的商业都市,散布着自由的中产阶级,那样的社会,是否便即是封建?于是有人又要说,那时的中国,便已是前期资本主义的社会了。总之,说通了这些处,又说不通那些处。说近了这边,又说远了那边。勉强比附,终无是处。
下面讲到隋、唐。
武帝定制,凡进入国立太学的青年,其成绩优异者补郎,为服务宫廷一庞大侍卫集团。成绩较次者,各归地方政府为吏,为隶属于各行政首长下之各项公务人员。在地方为吏经过一段时期,由其私人道德及服务成绩,仍得经其所隶首长之考察选举,而进入中央为郎。政府内外一切官长,大体由郎的阶段中转出。因此战国的游士参政是无制度的,更较活动的。西汉之经由太学生补郎补吏的法定资历而参政,则是较凝固较有轨辙的。然在政治上虽有一套固定的制度,在社会上则并无一个固定的阶级,因此西汉社会依然是动进无定型的。
但不幸到东汉,而终于慢慢产生出一个固定的阶级来。一则当时教育不普及,二则书籍流通不易。在政府法律下,虽无特许某个家庭以政治上世袭的特殊权益,但此家庭只要把学业世袭了,在政治上的特殊权益,也就变相地世袭了。于是有东汉以下的世家大族所谓门第的出现。
门第势力,已在东汉中叶逐渐生长,此后又经黄巾之乱,三国鼎立的一段长时期纷扰,中央政府不存在,平民失却法律上之保护,各各依附到世家大族既成势力下求庇荫,经过相互间的私契约,一般平民从国家公民身份转变成门第的私户。那些世家大族,把私户武装起来,成为一自卫团体,一面筑坞,即犹堡垒,凭以自守,一面屯垦自给。依随他们的私户,则成为部曲或家兵。不像样不稳固的新政权,因要获得他们之归附,在事实困难上,只得承认他们相互间的私契约。于是政府与社会中间,隔着一道鸿沟,政府并不建筑在公民的拥护上,而只依存于世家。世家挟带私户,来与政府讲条件。直到西晋,昙花一现的中央政府不幸短命,五胡割据,东晋南渡,大批平民跟随大门第渡过长江。留在北方的,亦赖借大门第所主持的集体势力,而避免胡族政权之蹂躏。如是而社会上门第势力,无论南北,都更见壮大。
这一情形,却极像西洋史上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倾覆后的一段。而且那时印度佛教东来,宗教势力兴起,寺庙僧侣也掌握到社会上绝大一部分力量,为一辈平民所依附。因此近代研究中国史的,又有人说,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不在西周与春秋,而在魏、晋、南北朝。在此点上,遂引诱他们提起把西汉当作奴隶社会的兴趣了。
但我们进一步仔细推寻,则自见魏、晋、南北朝时代的门第社会,和西洋中古时代的封建社会,依然有它极大的相异处。最要的还在政治上。秦、汉大一统政府种种法理制度的传统精神,早在中国史上种下根深抵固的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中央政府,虽则规模不如秦、汉,但在政治观念上,依然还是沿袭秦、汉政府之传统。当时的大门第,虽则因缘时会,获得许多私权益。但在国家制度上,并未公开予以正式的承认。他们虽是大地主,但并不是封建贵族,因他们并没有政府正式颁赐的采邑。他们虽世代簪缨,但这是凭借一时的人事机缘,像九品中正制之类,却并不是政府特许的爵位世袭。而且在政府方面,还屡屡想把他们的私权益据理调整。当时政府本身,即是一个门第势力所支撑而形成的政府,而时时想裁抑门第,此即证明是秦、汉以来历史传统的潜存势力在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得一述当时农民的地位。春秋战国时的田租,大体是十分而税一。汉代更宽大,折半减收,法定的租额是十五税一。但实际征收又减一半,只是三十税一。而有些豪门的私租额,最高到十税五。因此政府的宽政,有些处达不到民间,而转增了豪门的剥削,这是秦汉沿袭战国,改采自由经济的流弊。王莽针对此弊,要把田亩全收归国有,重新分配,恢复井田制,即是恢复制约经济,恢复均产精神。但他失败了。一到三国、两晋时代,全部农民,几乎都转入豪门,受其荫庇。据历史记载,当时的田租额,提高到百分之六十,最高有到百分之八十的。薄弱的中央政府,很少直辖公民,财费无着。因此政府田租也依照豪门租额征收,虽想与豪门争夺民众,终鲜实效。直到北魏均田制出现,农民地位,始见改善。这一新制,依然是由北方门第中的中国知识分子,根据历史传统所提供。最要的是把租额锐减,还复汉制,如是则农民们与其为豪门私户,宁愿为政府公民。于是户口田亩的实际数字,很快地由农村直接呈报到各处地方政府来,大门第荫庇下的私户,轻轻一转手间,又成为政府之公民。中国政府凭借广土众民之支持,本来不需横征暴敛,政费是不愁不足的。这又是历史上一番大革命,但也没有经过下层民众的暴动流血,强力争取,只由政府自动地在法律制度上改进一番,而和平地完成了。
其次要说到农民对国家之服役,这与纳租,成为农民对国家之两大义务。在西汉,推行全民义务兵役制,每一个农民都需要服兵役,但分派时期不久,很易负担。汉末大乱,农民转到私家门第下当部曲,国家公民少了,尽量抽丁,那时则农民全成为军队。粮食不给,再由军队抽空屯田。在法理上,是兵队耕着政府的田,正与私家部曲耕种大门第的田一般。因此田亩收入,尽归国有,农民即屯田兵所得,只是最低限度之生活费。上文所说百分之六十的税收,便由当时屯田制演成。五胡以下,在北方是胡人的部族兵,中国民众则在抽丁制下临时加入军役。在东晋,则因门第势力之阻梗,连抽兵也难顺遂推行,于是逐渐改成募兵制,借此勉保疆土。直到北朝末期的北周,再根据历史传统来创立府兵制。在汉是全农皆兵,在北周则成为全兵皆农。农民不需全服兵役,而服兵役的,政府一一给以一份定额的耕地。在政府不再有军晌之支出,在兵队却各有家庭,各有一份优厚生活的保障。田租与兵役制度改进了,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情况也改进了。于是整个时代,也因而转运了。所以我说要研究社会状况,不应该忽略了政治制度。因政府控制着社会的。社会常随着政府之法制而转形。北朝因有均田与府兵两项新制度,遂造成了此下隋、唐两代之复兴盛运。而此两项新制度,则全由当时北方门第中知识分子,从研究古代经史而建立。
当时南方学者讲庄老新思想,北方却守旧,仍着重传统经史之学。尤其是一部《周礼》,成为当时国际间共同看重研讨的对象。创造府兵制的苏绰,便是研究《周礼》的专家。此后北周军队打进北齐都城,北齐的《周礼》权威学者熊安生,告诉他家人说,北周皇帝一定会先到他家来拜访,嘱先打扫门庭。结果北周皇帝果然不出所料,随着大军进城,首先下令到熊先生家去。
以前王莽早已根据《周礼》来变法,以后北宋的王安石,又复根据《周礼》来变法。《周礼》是战国时代一个不知名的学者,假托周公封建来伪造的一部订有精详的具体制度的"东方之理想国"。虽是一部伪书,但也保存有许多周代封建时期的实际史料,又有许多在封建崩溃之后,一种理想的封建制度之再计划。因此,我们要研究中国的封建社会与封建思想,这一部书至少该参考。
至于说到那时的商业,比两汉,只见更活泼,更繁荣。就南朝论,当时说,广州刺史只经城门一过,便可得三千万。就北朝论,魏孝文迁都洛阳,其新都建筑规模,尚有《洛阳伽蓝记》可证。我们一读此书,便可想像当时北方商业繁华之一斑。若我们一定要把西洋社会来比拟中国的,则试问,全国各地,散布着繁盛的商业都市,散布着自由的中产阶级,那样的社会,是否便即是封建?于是有人又要说,那时的中国,便已是前期资本主义的社会了。总之,说通了这些处,又说不通那些处。说近了这边,又说远了那边。勉强比附,终无是处。
下面讲到隋、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