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重纂福建通志凡例

褔建通志臺灣府 作者:


  方志統於國史,制度、文章、風土、民物,犁然具列,典綦重也。全書統貫,條流紛繁,諸家薈粹,分並不一,謹參酌古今,擇要從之。冠詔諭,遵聖謨也;紀星野,繫天象也;首列郡縣、疆域、山川,奠地守也;次及城池、公署、壇廟、津梁、水利、郵驛,建置之先務也;存古蹟,考古所必資也。疆理定而食貨之政舉,故戶口、田賦、鹽法、錢法次之;旱澇不時而緩急有備,故積貯、蠲振次之。倉廩實、衣食足而後教俗成,萬物盛多,能備禮矣,故次風俗,次物產,而典禮行、民志定焉。教莫先於學,學必稽諸古,故學校、經籍次之。揆文奮武,政之大柄也,故兵制、關隘、海防次之。為政在於得人,故紀封爵、列職官、傳名宦,腹心干城之所寄也。興賢興能而美俗成焉,故臚選舉、敘人物、述列女,風聲教化之所漸也。至釋道為方外之流,寺觀為緇黃之所,故附於後而以雜錄終焉。

  古人地志,名為圖經。輿地非圖無以表明形勢。今用開方法為福建全省總圖一,為十府、二州山險、水道、關隘、疆域各圖一,為海防圖三,為臺灣海口大小港道總圖一;於險要阨塞及島嶼洋澳特詳列之,庶有資於治理。

  星野之書,言人人殊。繫域分州,一成不易。閩為牛女之墟,實則屬牛一度,前人考之詳矣。惟臺灣海外,舊志未及,故復推擇其說之可據者補焉。

  郡縣沿革為全書眉目。漢、唐而後,時異勢殊,更置不一。舊志輒以現今郡縣為前代標目,往往不合,今以各史為主,參以通典、元和郡縣志、太平寰宇記、輿地廣記、輿地紀勝等書。其專紀閩土者,若宋梁克家三山志、明黃仲昭八閩通志、何喬遠閩書等,廣援而詳析之,為總表一、各府州表十有二,復詳其說以資考證。提綱析目,於斯為慎。

  山川散列,既莫詳統紀;依方類敘,又界畫難齊。茲於山則立幹分支,各循其脈絡,於川則異條同貫,務窮其會歸,大者舉而小者從之。

  城池、公署、學校,諸所建置,前志略具。茲遍徵諸部,遞加詮次,廢址舊基,亦以類系,具見昔人規畫之詳與其隨時變通之故,原原本本,悉著於編。

  古蹟分為四目:曰名勝,宦遊公暇登眺觴詠之所留也;曰園宅,邑士大夫釣遊吟誦之所託也;曰冢墓,封樹碑碣存焉;曰石刻,文采風流見焉。分類部居,以便尋覽。

  紀載之涉於時事者,若田賦、戶口、鹽筴、鼓鑄諸部,胥關政要,必博稽前史與閩中舊記,以考鏡得失,而徵信於現行檔案宮書,以著我朝寬大之體。志古即以宜今,故務詳而毋略。

  風俗陞降,與政推移。歲時氣候,因地而異。遠稽載籍,近徵志乘,裒而錄之,附以昔賢勸諭整俗之文、遊覽觀風之作,雖古今不必盡同,而美惡可以為鑑。

  各府物產,有常產,有專產,複述則繁,錯舉則漏。今於首府雖常產悉加考核,於各府則常產但列其名,專產特為詳注,庶備閩海虞衡之志。

  學校為教化所從出。首綜綱領為一編,以著斯文之盛,代有表章,而我朝重道崇儒,超越前古。次詳各府縣學宮建立規制,以至書院、社學、泮額、學田,並附列焉。名宦、鄉賢之祠舊入嗣廟,學官之廨舊入公署,今臚於此,以類相從。

  諸志藝文,多載詩文,殊乖史體。今用建康志、三山志例,題詠間附山川古蹟,其文有關政治者散附各門,而以諸家所撰四部之書入經籍志,並掇著述大指,以存梗概。

  閩地負山抱海,防禦為重。我朝兵律之詳、軍威之盛,互古莫及。順治間福州特設駐防,康熙及乾隆間增立營制,嘉慶間臺灣噶瑪蘭新入版圖,道光初始定營制,今並補入。

  全門樞機,上游則關隘為重,仙霞、杉關最為天塹,下游則海防為要,沙埕、南澳為浙、粵咽喉,銅山、廈門、澎湖諸險,內蔽泉、漳,外援臺郡;數者得而要害舉矣。今詳其阨塞,臚其衝要,形勢瞭如,經制亦備,庶守土者有考焉。

  舊志封爵不詳。今自漢訖明,君長封建及割據始末,綴述史策,以補其闕。若宋之益王、明之唐王,封非閩壤,而事蹟在閩,故附著之。本朝定鼎以還,爵班五等者依例入焉。

  因事設官,代各異制;分州立縣,號亦殊稱。舊志以今統古,牴牾多有。今斷代為志,一以當代之史為據,截然不紊。官秩則詳其制於標題之注,郡縣則綜其綱於沿革之表,一覽瞭然。其有實政可紀者為宦績志,亦以當代官制及郡縣先後為次。

  舊志職官里貫出身多略,僅書名姓者十之六七。茲從各省通志選舉及散見他書者查核補注,庶論世而知其人。

  明史載南贛汀漳巡撫,巡撫既兼汀漳,即福建職官也;今補列之。

  選舉科目,肇於唐而莫繁於宋。我朝頗沿明制,簡而易遵。今按科標目,注其緣起,臚其名氏,次其郡縣里貫;其卓然可述者,於人物傳詳之。

  宋代宗室附閩籍登第者,多至六、七百人,舊志不詳世系,直同土著;今一一查核登載。

  職官止載實除,選舉止錄本籍,此通例也,然權任者著有宦績,寄籍者家仍土著,均附著焉。

  明季忠義遺臣,舊志均略。謹據明史、通鑑輯覽、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所收補入,以永我國家衰寵忠貞至意。

  史之有表,所以聯繫繁重,便於尋覽,諸志職官、選舉,多用其例。顧職官或繁簡不均,或年代失考,轉致參差。選舉以科分彙次則行格不敷,以府縣分編則紛紜無緒;今惟以綱統目,依類聯綴,不復立表,卷帙既省,亦便檢尋。

  各省志鄉賢統歸人物,然閩學盛於有宋,諸賢淵源濂洛,而集其成於朱子,史家特標道學立傳,於統為尊。茲特仍之,此外無容臆為增入。至若名臣勳績著在列傳,良吏武功以類相從,及夫儒林、文苑、忠節、孝義、隱逸,其流風遺烈,皆足以興起人心,方伎雖小道而曲藝不遺,寓賢非鄉產而餘馨未歇,故並傳焉。

  列女一門,特為繁重,以縣屬分之,以朝代次之。別為目四:曰賢淑,章婦德也;曰節孝,曰節烈,而未婚節、未婚烈附為,從一之義也;曰閨秀,柔順利貞,不以才尚,亦不以才掩也。

  閩中寺觀,莫詳於三山志。緣是時府縣用計多出於此,故臚列尤繁。今惟於山水形勝之區、名流游詠之蹟,與夫盛衰興廢之關乎風尚者略記而存之。

  外紀述戡亂之跡,知消萌務在安民。外島志航海之邦,見柔遠莫先內治。錄祥異,昭天戒之克謹。裒叢談軼事,拾掌故之遺文。稗乘兼收,咸資古鑑。

  方誌之體,有述而無作,惟在擇而能精,核而有要。茲所徵引,大都溯原於史,而取材於閩中數十家舊記,與夫省郡州縣新舊志乘,而參以叢書,釆及近事。補遺訂誤,一字之疑,必求其據。惟是概注引用書目,未免繁碎。今於事義顯明者不復件繫,其事隱義疑必資徵信者注出原書,庶無嫌於臆決云。

  福建通志道光九年重纂職名

  總裁:閩浙總督孫爾准、福建巡撫韓克均、福建巡撫魏元烺、提督福建學政陳用光。

  監修:福建布政使程含章、福建按察使岳良、福建糧驛道強逢泰、福建鹽法道王耀辰。

  提調:福建鹽法道胡祖福。

  總纂:翰林院編修陳壽祺。

  分纂:候補內閣中書高澍然、江蘇舉人沈學淵、浙江嘉善縣教諭陳善、浙江紹興府教授前翰林院庶吉士馮登府、浙江貢生汪晨、福建舉人王捷南、進士陳池養、舉人林丞英、舉人翁吉士、舉人劉建韶、舉人林彥芬、舉人丁汝恭、舉人賴其瑛、拔貢生張際亮、生員張紳、舉人羅聯棠、舉人饒廷襄。

  分校:生員陳茂堅、監生孟曾榖、生員劉存仁、生員甘鴻、生員梁堯辰、江蘇舉人孫士端。

  監局:雲霄廳同知陸我嵩、古田縣知縣宋炳垣、署閩縣知縣方履籛、詔安場鹽大使張用禧、華封縣丞前翰林院庶吉士郭應辰、西河場鹽大使吳世培、浦下場鹽大使周善感。

  收掌:分發福建布庫大使孫春洋、前海澄縣知縣景燮、候補知縣吳成棟、興化淩厝巡檢蕭重、候補縣丞來錫蕃、候補縣丞程績。

  採訪:生員黃光宇、優貢生甘澍、副貢生何春元、生員陳茂堅。

  福建通志道光十五年續修職名

  總裁:閩浙總督程祖洛、福建巡撫魏元烺、提督福建學政吳孝銘。

  監修:福建布政使鄭祖琛、福建布政使賀長齡、福建按察使鳳來、福建按察使張澧中、福建糧驛道托渾布、福建鹽法道王耀辰、福建鹽法道麟桂。

  纂修:前翰林院編修魏敬中。

  協修:舉人鄭嘉玉、副貢生陳世盛、舉人林之華、拔貢生鄭國葵、舉人余綸光。

  校錄:福州府學教諭林廷相、閩縣學訓導萬年椿、侯官縣學訓導陳國璵、永福縣學教諭魏光文、永安縣學訓導林灝英、浦城縣學訓導陰樹槐、永定縣學教諭陳景崧、寧德縣學訓導陳鳴昌、晉江縣學教諭梁雲鏞、上杭縣學教諭魏本唐、湖北試用知縣林藩、生員楊維基、生員王道徵。

  福建通志同治七年核刊職名

  總裁:閩浙總督吳棠、閩浙總督英桂、福建巡撫李福泰、福建巡撫卞寶第、福建巡撫王凱泰。

  監修:福建布政使鄧廷枬、署福建布政使夏獻綸、福建布政使潘霨、福建按察使康國器、署福建按察使傅觀海、署福建糧驛道耿曰椿、署福建糧驛道葉永元、福建鹽法道海鍾、福建鹽法道定保、福建鹽法道裕寬。

  總校:進士前任四川中江縣知縣林振棨、孝廉方正舉人王景賢。

  分校:拔貢生謝宗善、舉人林祚曾、舉人陳鴻濤、副貢生薛冠鰲、副貢生魏開銓、舉人馮榮圖、舉人梁濟謙、舉人施鑑槃、副貢生林鳴曾、舉人林鳴韶、舉人陳則誠、舉人陳慶禧、舉人陳桂林、舉人張亨嘉、舉人林星賡、舉人曾鏞、舉人吳榮庚、舉人葉大遒、舉人張筠、生員魏鴻謨。

  監刊:候補通判前署同安縣知縣宋培初。

  提調:惠安縣學教諭孟際元、福寧府學教授林星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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