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菩提道次第心论

菩提道次第心论 作者:宗喀巴



    菩提道次第心论

        宗喀巴大师造论

        能海上师集

    集此菩提道次第心论之意思

  一、为自诵习。思惟记忆,成就正念故。

  二、为怖畏广论大文难通达者,作桥船以通达广论故。

  三、为学习广论以后,能得摄持要点,正入修行故。

  四、初未进入大般若宗道之人,于短少时分得悉般若大经六百卷入道之门路故。

  五、久修之人,没于沈怠深坑,想修无法自振,失修行动力者为作激励鞭策故。

  六、世情慌乱,虽忻乐佛法无暇学修之人,备书案头,随得一句一偈,亦得处世活人,暗夜之大明炬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科判

    菩提道次第心论科判表(大科分二)

  甲一、依那兰陀寺有三种清净门(分三)

  乙一、轨范师语说清净

  乙二、学子相续清净

  乙三、所说正法清净

  甲二、依本论引导诠释方法(分四)

  乙一、开示造论者之殊胜功德及事业

  乙二、开示本论中法义殊胜(分四)

  丙一、通达一切经教无违

  丙二、依现经教论理教授无倒

  丙三、得佛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极大罪行

  乙三、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分三)

  丙一、应如何听闻正法

  丙二、应如何讲说正法

  丙三、说者闻者应如何共作

  乙四、教授导引学徒次第之正仪(分二)

  丙一、亲近法理(分二)

  丁一、引发定解之理-亲近善士(分六)

  戊一、所依知识之德数(十法)

  戊二、能依学者之相(有三)

  戊三、应如何依止之法(分二)

  已一、意乐(分三)

  庚一、总教意乐之相

  庚二、修信以为根本

  庚三、随念恩德以增敬重

  已二、加行(分二)

  庚一、以身命财产供养

  庚二、如教修行供养

  戊四、依止之胜利功德

  戊五、不依止之过失

  戊六、摄合诸义

  丁二、修持法则之行(分二)

  戊一、修法(分三)

  已一、加行六法(附带七支)

  已二、正修行(分二)

  庚一、共同修法

  庚二、不共修法

  已三、结行(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

  庚二、三合引导

  庚三、四种资粮(分四)

  辛一、密护根门

  辛二、正知而行十业

  辛三、饮食知量(分四)

  辛四、精进炼修寤瑜珈

  戊二、破邪

  丙二、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内中分三)

  戊一、有暇-离八无暇

  戊二、身圆(分二)

  已一、自圆满五种

  已二、他圆满五种(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分三

  已二、与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分三)

  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无常道理之过失

  癸二、多修无常道理之功益

  癸三、畏不畏死以慧心决择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分三)

  子一、思惟有情决定必死

  子二、思惟死无定期

  子三、思惟除佛法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分三)

  癸一、思地狱苦(分四)

  子一、八大地狱

  子二、近边地狱

  子三、寒冻地狱

  子四、独一地狱

  癸二、思饿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分二)

  壬一、始终进道之门是皈依三宝(分四)

  癸一、皈依之因由

  癸二、所皈之境义

  癸三、如何如法正皈(分四)

  子一、忆念三宝功德相(分三)

  丑一、佛功德相(分四)

  寅一、身功德

  寅二、口功德

  寅三、意功德

  寅四、业功德

  丑二、法功德相

  丑三、僧功德相

  子二、皈依差别相

  子三、自誓正受仪式

  子四、不信更有余皈依处

  癸四、应学修之次第(分二)

  子一、依摄事分中说(分二)

  丑一、前说有四(即是预流四支)

  寅一、亲近善士

  寅二、听闻正法

  寅三、如理作意

  寅四、法随法行

  丑二、后说有四

  寅一、诸根不掉

  寅二、受学学处

  寅三、悲愍有情

  寅四、勤修供养

  子二、依本论教授中说(分二)

  丑一、别学(分二)

  寅一、应遮

  寅二、应学

  丑二、共学(分六)

  寅一、随念三宝功德总别诸相

  寅二、随念三宝恩德恒勤供养

  寅三、悲心随念别余有情令受皈依安住律仪

  寅四、凡有所作先当启白三宝祈祷成就

  寅五、随念皈依三宝之利益安乐日夜各作三次皈依

  寅六、守护皈戒不舍三宝如人爱命

  壬二、于一切乐善根本生起忍信(分三)

  癸一、总思惟业果(分四)

  子一、观业果决定之理

  子二、观业果增长广大

  子三、未造业不得

  子四、已造业决不失坏

  癸二、分别思惟业果(分二)

  子一、显示十业道而为上首

  子二、决择业果之义相(分三)

  丑一、显示黑业果(分三)

  寅一、正示黑业道十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

  卯一、正明十业道轻重

  卯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寅三、此等十恶所感之果(分三)

  卯一、异熟果

  卯二、等流果

  卯三、增上果

  丑二、思惟白业果(分二)

  寅一、十善业道

  寅二、十善业果(分三)

  卯一、异熟

  卯二、等流

  卯三、增上

  丑三、显示余业差别(分二)

  寅一、引满业差别及定不定顺现后等

  寅二、别思惟差别(分三,修道进程)

  卯一、异熟功德(分八)

  卯二、异熟果报(分八)

  卯三、异熟因缘(分八)

  癸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分二)

  子一、总开示

  子二、四力净修法理(附总论)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

  庚三、破除邪执(分二)

  辛一、明增上胜身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

  已二、与上士共同之中士道(兼摄下士)

  已三、摄中下之上士道

  已三、摄中下之上士道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一

            (从根本广论中录出)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南无谷汝曼殊廓喀耶(梵音)

    归依上师妙吉祥(汉语)

  具足百千妙善所生身  能满无边众生愿欲语

  如实而观遍知无尽意  于是释迦主尊头顶礼

  无比导师如来最胜子  负荷胜王深广正法担

  游戏化现无量佛土间  佛子文殊弥勒顶礼赞

  至极难逢难解佛母教  导引深密南洲顶庄严

  德善名称普闻遍三地  龙树无著圣师顶礼赞

  承二大车广乘善法流  具甚深见发起大行道

  摄彼精要圆满无错倒  教授宝藏燃灯智礼赞

  流布圣言一切正观眼  入解脱行贤能引导师

  仁慈感动善巧作方便  开明心地诸师顶礼赞

  今瑜珈者寡闻少精进  多闻缺修修而不善巧

  广益教论支眼一面观  经义分合传续无能理

  圣言宝藏教授摄精微  于道不感喜乐堪能意

  我今于彼大乘圆道说  根本意乐能成奋勉心

  依何方道摄持去盖盲  具辨善恶能力智慧眼

  暇善所依大义胜分别  诸堪能者一心劝谛听

  总一切种智地解脱士夫最胜之法理,依三士道修行之次第无不完全摄持是菩提道次第之门,于堪能者引入大觉佛地所说之法义也。(以上原文照译,以下依文摘录要义。)

  甲一、依那兰陀寺有三种清净门中诠释正法教仪。分三

  乙一、轨范师语说清净

  乙二、学子相续清净

  乙三、所说正法清净

  甲二、依本论引导诠释方法。分四

  乙一、开示造论者之殊胜功德及事业

  乙二、开示本论中法义殊胜。分四

  乙三、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分三

  乙四、教授引导学徒次第之正仪。分二

  乙一、开示造论者之殊胜功德及事业。内中分二。

  初、造论者阿底峡尊者之殊胜功德者。通五明。见本尊。十二年学毗婆娑及四阿含等。越度自他宗海彼岸。证得一切教海源流汇归三学。于别解脱得比丘戒舍命防护深精律意悲心菩提练修发明亦成就。精进佛子广大妙行。成就金刚三味耶戒如理护持无犯。成就生圆次第自身现证得入金刚三摩地定。掩关修行极深细之二次第(六年)成就共不共止观并双运道。乃至圆满殊胜三摩地究竟。

  次、尊者之事业者。三次败破大力恶宗外道。通达诸宗(大小十八部等)住持正法。〈在藏中〉总集一切显密正义,束为修行次第,如道炬论等导盲进道。于诸了空未达关要故谤方便者,遮止彼一切作意思惟,损减教法等开示如来密意。于倒执密部教义者,损害根本清净梵行等善作破除,弘演增盛无倒正教,护佛法轮,恩被雪山。

  复次,成就如是功德事业,皆由三种圆满胜因:

  一、善知五明及具清净教授故。(谓得从佛展转传承于其中间未绝,修证之重要教授教诫故。)

  二、得见本尊获言开许故。(深修定业大愿之作用故。)

  三、具足融汇三宝法义,极善圆满故。(学修承传一切汇归般若发大胜用也。)

(以上开示造论者殊胜功德事业,以下明本论中之法义殊胜。)

  乙二、开示本论中法义殊胜。分四

  丙一、通达一切经教无违。

  丙二、依现经教论理教授无倒。

  丙三、得佛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极大罪行。

  丙一、通达一切经教无违者。谓解经教圣言之名诠,无倒显示诸欲证道者所应遍知、所应断除、所应现证、所应修行者。是如来至言初中后善尽胜之妙说故。菩萨必应遍摄三乘化道。大不摄小则与大义相违。惟除自利不减法门。不灭一切过,则不能证一切圆德。金刚乘道,亦必与诸乘道共同无别立理。无上瑜伽决不舍离三聚学处。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须完具下下诸乘功德。一切教乘应当普学,不舍一法。然要依佛次第,犹如四方不舍何方,然不一人同时趣向多方。其未知者云何当知“集积资粮,净垢罪障,广发正愿”。以此慧力日增,自速趣道。

  丙二、依现经教论理教授无倒者。一切依现经言于其经法不得乱、坏、增、减,经中难解处,必依正量论理大宗论言解释。论言复难,更依知识引导教授。不依私心作解。教授广大经论不得顺此损彼,不得无决定之指示,不得经外有说有修(离经一字即为魔说),不得但求说解不顾修行,(依文解义,三世佛冤。)不得修行与经说各别分而为二,要依说修行,依修行而说。不得教说此法门而修行用彼法门,闻思修必成一致之教授。

  丙三、得佛密意。密者,深隐难显现故。若初发业未多闻未串修人,必依善士教导而得直趣宗要,达解傍通诸方各类得决定意。否则自力摸索搜求,能通一义,亦费长时观待极大勤劳,且难获定解,起偏邪执,或坠疑网。是以学修最要,必得接受有方,了达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极大罪行。极大罪行者,即是诽谤正法。当知一切佛语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之方便。有不解此理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一类为成佛障碍,判别好恶。是理、非理、应学、应舍,若识此论立言,则无此过。经云:“若毁此南洲中塔尽而谤法罪尤重,如弑恒河沙阿罗汉谤法罪尤重”。

  乙三、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分三

  丙一、应如何听闻正法。

  丙二、应如何讲说正法

  丙三、说者闻者应如何共作

  丙一、应如何听闻正法。听者应思闻法之胜利,知诸法(有为无为),断诸恶,舍无义,今后涅盘,作实想、目想、光明想、现乐想、究竟解脱想。不观法师五过,戒行穿漏、形貌丑陋、文辞鄙恶、言语粗俗等。应专信、恭敬、不谤、不高举、不忿恚、不求过、随顺而行。

  复次,依入行论有六想法。一、如病。二、如医。三、如药。四、殷重求治。善护禁忌。五、如佛想。六、法久住想。余则务作自身一人闻法想。故经首先作如是我闻有深意也。

  丙二、应如何讲说正法者。应知法施功德。殷重报恩。说法之意乐加行、对境应说不应说等。

  知法施功德者。说法应知之功德胜利有二十种。一、成就念。二、成就胜慧。三、成就觉慧。四、成就坚固。五、成就智慧。六、随顺证达出世间慧。七、贪欲微劣。八、嗔恚微劣。九、愚痴微劣。十、魔罗于彼不能得便。十一、诸佛世尊而为护念。十二、诸非人等于彼守护。十三、诸天于彼助发威德。十四、怨敌等不能得便。十五、其诸亲爱终不破离。十六、言教威重。十七、其人当得无所布畏。十八、得多喜悦。十九、智者称赞。二十、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殷重报恩者。佛说般若时,自敷座筵等,法者尚是诸佛所应恭敬之因,故当于法起大尊敬。随念如来功德及其深恩思欲酬报。

  说法之意乐加行中。其意乐者,如海问经之五想,于自起医想,于法起妙乐想,于闻者起病人想,于如来起善士想,于正法起久住想。严戒行,修慈心,断高胜、嫉妒、缓怠、疲厌、自赞毁他、吝法、顾念财物名闻称赞等。欲为令自他成佛修行,说法功德成就,即是大收获也。其加行者,沐洗清洁,著鲜净法服,于其清洁悦意处所如仪而座,先作归依三宝,诵经咒清净内外坛场,然后发心作供养,祈师佛本尊加持自他慧心,求护法守护。观听众根机以慈心施法,出言和美,不嗔妒,不颦戚,欢喜发言,以宗因喻及至教如量而说。日夜善修最胜要法。所得利养不自享受藏护,悉供三宝。不得无义消费施财,亦不得希望听众供施及思念美食衣服住处贵药等。于诸徒众悉无所求,唯愿自他出离不善,进道成佛。则是说法功德成就。

  对境应不应说之分别者。未请不应说,无请亦应观器而说,若是器虽不请亦说,应谦退而说。余则依照百众学戒法。

  丙三、闻者说者应如何共作。于上文所说事理应获定解,随事起用。否则如天成魔,正法反成烦恼之助伴。如云初一若错,乃至十五日月年年永错,可不慎欤。(以上说听二者如何相应之正理竟。)

  乙四、教授引导学徒次第之正仪。分二

  丙一、亲近法理

  丙二、修心次第(即三士道)

  丙一、亲近法理。分二

  丁一、引发定解之理

  丁二、修持法则之行

  丁一、引发定解之理者。摄决定心藏云:“住性数取趣,应亲善知识。”博朵瓦语录云:“总摄一切教授,首是不舍离善知识。”菩萨藏经云:“获得菩萨一切诸行,如是获得圆满一切波罗密多。地、忍、等持、神通、总持、辩才、回向、愿、及佛法,皆赖尊重为本、为处,乃至出生、长养为主要因。”又博朵瓦云:“修解脱行更无重要过于师者,若世俗事可见而能者,苟无师教亦日无成,况是从无间恶趣来,欲往曾所未经之地,安能无导。”(此类定解在华严经入法界品,及大般若经萨陀波仑等中,应再再使定解生。)

  复次,更明亲近善士之法。分六

  戊一、所依知识之德数

  戊二、能依学者之相

  戊三、应如何依止之法

  戊四、依止之胜利功德

  戊五、不依止之过失

  戊六、摄合诸义。

  戊一、所依知识之德数。今明拣择所依止善知识之德相十种者,谓自未调伏而能调伏他者,无有是处。择果而食,智人当知。今之十法依大乘庄严经论说,以能总纳大小一切教义,亦便忆持故。甲、调伏者,是持戒相。身口如律,乃至诸根纯和。(戒、见、威仪、正命。)乙、寂静者,得定相。于一切行能顺正知正念。离恐怖、急躁、味著。

  丙、除惑者,是成就慧相。能严密照见烦恼、习气、无明、随眠等。谓依出家远离所生善法,于法简择、极简择,乃至觉明慧行。

  丁、德增者,谓以上三德由自精进力,日益增长不下,且以此力摄获利他,如古德云:“诸佛非以水洗众生罪,非以手除众生苦,非移自证交余人,示法行谛令解脱。”所以能自成三德,即是利他。利他是令他成就三德,得三解脱故。

  戊、有勇者,成就利他,刚决猛利,久无疲厌,堪耐劳苦。若通三学是二利体,必以悲勇力行乃堪大用,身行之教不言而从。否则赞美旃檀,谋自活命及善名者,非实隹果,识者不取。

  已、阿含富者,依于三藏三学成就多闻,在一时一事一义上,而能发生无量定解,初中后善,摄用多端。此德成就必依闻思修于三学丰富,欲速者加以三味门及陀罗尼门。

  庚、觉真者,了证实性,不谤般若,是殊胜慧学。求能通达法无我现证真实者为正,否则以教理通达亦许。(必须善庄严中观等。)

  辛、善说者,称法印,无颠倒、无垢、无病、无杂。善调伏惑恼,超越世间,具足支分,能起随行,决定。

  壬、悲愍者,愍念愚迷,慈心利他。不为利誉恭敬,为法流久远,为报师佛大恩。

  癸、离退者,益他始终不倦,不顾难劳,不中断、不草草,克成其教。此上大乘庄严经论弥勒菩萨所说,菩提道次第所引,别余有别解脱戒经十年二十一种五德法数,是佛亲定,比丘必须依照实学。兹再录法蕴足论文如下,更增完善也。

  尔时世尊为摄前义而说颂曰:

  善哉见善士  能断疑增慧  令愚成智人  慧者应亲近

  善士应亲近  以亲近彼时  令疑断慧增  使愚成智故

  云何为善士,谓佛及弟子。又诸所有补特伽罗,具戒、具德,离诸瑕秽,成调善法,堪绍师位。成就胜德知羞悔过,善守好学(已得不失如教),具知具见,乐思择,爱称量,喜观察,性聪敏,具觉慧,息追求,有慧类,离贪趣贪灭、离嗔趣嗔灭、离痴趣痴灭。调顺趣调顺、寂静趣寂静、解脱趣解脱、超度趣超度、妙觉趣妙觉、涅盘趣涅盘。乐调顺谛,离骄放逸,好慧忍辱柔和,升直道如见。专自调伏、专自寂静、专自涅盘。为才支身,游诸国邑王都聚落,求衣食等具。质直具,调顺具足,质直及调顺具。忍辱具,柔和具足,忍辱及柔和具。供养具,恭敬具足,供养及恭敬具。正行具,守根具足,正行及守根具。轨范具,所行具足,轨范及所行具。信、尸罗,及闻舍慧。自具净信,亦能(悲心)劝励安立有情同具净信。自具尸罗及闻舍慧。亦能劝励安立有情同具尸罗及闻舍慧。是名善士。

  何故名善士,以所说善士,离非善法,成就善法。具足成就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圣道支。故名善士。若能于此所说善士,亲近承事,恭敬供养,如是名为亲近善士。

  戊二、能依学者之相。依四百论说有三。正住、具慧、希求,是为闻器。正住者,不爱著先有之法义,而嗔恶他宗合理之说。情感偏蔽终不入理。具慧者,有力决择善恶正邪,否则以恶邪为是,反观善正为非。或取不坚实处以为重要,而忽略舍弃真正重要,学不能成。虽有正见具慧,而于听法如观画听歌,全无愿欲发趣心行,是则无义。故必了解谛要。希求广大,更能殷重恭敬趣行为要。(有宽说者,但能具信不欺,如教而行亦可。)学者应当自观取舍励力成就闻器。

  戊三、应如何依止之法者。特于广受法恩。圆满教授教诫,开明心地之善知识应如何依止。论中分二,已一、意乐与已三、加行也。

  已一、意乐修法。分三

  庚一、总教意乐之相

  庚二、修信以为根本

  庚三、随念恩德以增敬重。

  庚一、总教意乐之相者。依华严经说有种种心能摄取一切亲近意乐。弃自自在如孝子心,担荷一切事担如大地心。发生困苦心不动摇如弥须山心,受行一切杂业如世间仆使心,断尽一切慢及过慢如除秽人心,难行勇行如乘心,受于毁骂无存忿怨退舍如犬心,任载勤劳者若往若来悉无厌患如船心。

  庚二、修信以为根本者。由其意乐有进退转动,而令修持坚固,为成就功德之本。以无信则无希求,无希求则焉有成就。所以视师如佛,成就则必殊胜,观过则必退失,皆在一念上。信力若渐移,应更观师德,察自己过。

  庚三、随念恩德以增敬重者。十法经云:“于长夜中,驰聘生死寻觅我者,于长夜中为愚痴复。而重(深)睡眠,醒觉我者。沉溺有海,拔济我者。我入恶道,示善道者,系缚有狱,解释我者。我于长夜病所逼恼,为作医王。我被贪等猛火烧燃,为作云雨而为息灭。应如是想。”华严经说:“善财童子,如是随念痛哭流涕,诸善知识,是于一切恶趣之中救护于我。令善通达法平等性,开示安稳不安稳道,以普贤行而为教授,指示能往一切智城所有之道,护送往赴一切智处,正令趣入法界大海,开示三世所知法海,显示圣众妙曼陀罗,善知识者,长我一切白净善法。”应如此文而正随念,一切句首悉加“诸善知识是我”之语。于前作意善知识相,口中读诵此诸语句,意应专一念其义理,于前经中,亦可如是而加诸语。

  又如华严经云:

  我此知识说正法  普示一切法功德  遍示菩萨威仪道  专心思维而来此

  此是能生如我母  与德乳故如乳母  周遍长养菩提分  此诸善识遮无利

  解脱老死如医王  如天帝释甘露雨  增广白法如满月  犹日光明示静品

  对于怨亲如山王  心无扰乱犹大海  等同船师遍救护  善财是思而来此

  菩萨启发我觉慧  佛子能生大菩提  我诸知识佛所赞  由是善心而来此

  救护世间如勇士  是大商主及依怙  此给我乐如眼目  以此心是善知识

  一应其颂而忆念之,易其善财而诵自名。

  已二、加行者。分二

  庚一、以身命财产供养。

  庚二、如教修行供养。

  如五十颂云:

  自誓阿舍黎  不吝妻子等  自身命常依  财物趣向审(知)

  由无量忆劫  如佛难遭遇  于斯时幸逢  应具大精进

  常护三味耶  常供养如来  亦常供于师  如供诸佛等

  以此无尽欲  略微悦意等  或最上诸珍  奉献无上师

  如诸佛纳受  即此恒纳受  所成福资粮  转殊胜悉地

  若师有教命  欢喜具慧闻  若不能事类  彼意善启呈

  悉地从师护  及得人天乐  不越师教命  彼一切殷勤

  戊四、依止之胜利功德者。近诸佛位,诸佛欢喜。终不缺离,大善知识,不堕恶趣,恶业烦恼悉不能胜。终不违越菩萨正行,于菩萨行具正知念。功德资粮向上增长,乃至悉能成办现作圆满一切义利。以承事力意乐加行悉获胜善之业,而成自他二利具足也。

  地藏经云:“彼摄受者,恶趣流转众业,乃至于现法中应受疾疫饥馑损恼身心等苦,下至呵责,从于梦中亦不感诸苦受而得身心清净。若于俱胝佛所,布施供养受行学处,种诸善根,功德异熟无边。若谁能于具德师所,半日净信善作,成就功德悉同于彼,不可思议。”本生论云:“亲近善士,不可远离,伏理修善,熏习德尘,时久用深,速则不得深染。”

  戊五、不依止之过失者。于诸功德未生不生,生者退失。于诸恶法未生者生,生已增长成熟。由不近善友必致渐亲恶友,亲恶师友则渐远离善师良友,久则渐渐爱乐恶友,怖近善友。终则以不善为善,以善为不善。颠倒错失由于最初一念不定,乃至于堕落深渊不可救拔。涅盘经云:“诸菩萨怖畏恶友,胜于醉象,醉象唯坏肉身,恶友俱坏身心善法及净胜意乐,乃至掷汝于诸恶趣。”颂云:

  若为恶友蛇执心  弃善知识疗毒药  此人虽得闻正法  反堕深险实痛哉

  又亲友集云:

  若自不作恶  近诸作恶者  亦疑为作恶

  恶名亦增长  如毒箭置囊  能染无毒者

  复次,虽亲知识必当如教,如事师五十颂云:

  于是依怙尊  弟子若轻毁  如轻毁诸佛  长得受重苦

  以此任如何  勿使师生恼  愚味行相违  报生大地狱

  无间苦相应  何故住狱中  由作谤师等  师宏宣正法

  于一切殷勤  金刚大智慧  至善无谄曲  任何勿谤非

  于师具恭敬  随行喜舍等  病等非人难  无发生能成

  戊六、摄合诸义总说者。如上依止瑜伽教授广演事师法则,复引经论要义而庄严之。必当多次久久串习,若但一二次作所缘者,必无作用胜利可见。再若依止不依法者无功反过,应再再拣择而生悔心发防护心,正勤善修,非只一生之用,是始终必备之胜道资粮,乃至未成菩提以来,取得摄受引我入道之正因也。

  丁二、修持法则之行。分二

  戊一、修法

  戊二、破邪

  戊一、修法者,此中复分初中后三种

  已一、修加行六法(附带七支)

  已二、正修行。分二

  庚一、共同修法

  庚二、不共修法

  已三、结行。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

  庚二、三合引导

  庚三、四种资粮

  已一、加行六法者。是金洲大师传:一、处所洁净。二、安设庄严三轮所依。三、求无谄诳之供品,端正陈设。四、于安乐卧具端身如法而坐。五、归依发心。六、从面前虚空明现观境。若唯修正观,而缺顺道资粮及净治业障之缘者,应修普贤七支以增顺境而消违缘,以之修法有二,谓依经颂文随念观修,及依上师供养法而修。次令所缘明了显现。(或加供曼荼供)以猛利心念衍衍衍(密芝吗)再再启求,伏愿加持从事师起及于通达无我,乃至次第中间文如五字仪轨中作。

  已二、正修行,庚一、共同修法者。谓欲令心安住所缘行相故,由从无始自为心所自在,心则不为自己自在,心复随彼惑业障等自在。而更发起罪行颠倒。今者为令其心随自自在,于善所缘堪能安住,具足忆念正知,如所决定次第令无错乱增减安定,摄心所缘而住。

  庚二、此处不共之修法者。观依不依止之功过等,防护毁谤诸过,思维功德,忆念恩德,乃至不二之祷修等。

  已三、结行者。应将所集众善福资,好作迥向,恳求加持发生悲智,于大乘二利之道生起慧行最要,内中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者,谓除正修等时中间,须多加礼拜、绕塔、经、像等行、或作读诵、书写、画像、造像、供事、施事等。最要者,应当读阅“现法”相应随行之经论。数数忆持其旨趣,以多种方便集积资粮及净治违障。

  庚二、三合引导者。最要守护所受律仪,集资净障,守护律仪,依所缘行相净修其心。三者不离名曰三合引导者。

  庚三、复次应习四种资粮以为引发止观道之正因。分四

  辛一、密护根门

  辛二、正知而行

  辛三、饮食知量

  辛四、精进练修寤瑜伽

  辛一、密护根门者。谓于防护根门之法等,数数委细炼修令不忘失正念(对境能生正念辩识)。次者根境、相合、识心功能故,心于彼境触受爱生,欲合欲离,发生贪嗔之时,随能治伏以理引心还住正念(正觉慧力克伏惑障)。伏除当时所起好恶所起之行相,及后随取之好恶行相。

  辛二、正知而行者。谓有五行动业及五受用业。(皆是别解脱戒之实修也。)

  一、五行动业者。(一)身事业。往还聚落及余寺院等正知应行非应行。应如何行。(二)眼事业。略睹详瞻正知应看不应看。(老病死苦不净等应看,母邑戏乐角舞等是不应看)。(三)支节事业。屈伸俯仰,正知应作不应作。(四)、衣钵事业,若长若缺,离舍化求受持,正知合法不合法。(五)、乞食事业。行化乞食,正知是法非法。(以上是行动五业)

  二、在寺内之受用五业者。(一)、身事业。正知是时是处,应行应住,若往同法亲教阿舍黎师等处,众集食会,于中敬礼问询,床座侍立进退等一切是法非法。(二)、语事业者。谓若请受教法,诵习先闻,为他说法,论辩言说等,正知是法非法。(三)、意事业者。应当默然中夜正息,静处思义,,九法住心,毗钵舍那,非时养息,略为消遣,如是等各各正知如法而行。(四)、昼辰、夜业者,谓于永日及初后夜不应睡眠。此中(白日)含摄身语二业。睡眠事则属,业各各分知。(以上十类正知,应依各各现地修学作务情形,自作文表或图画记号显明重要断修作事之要点,于事前或日夜数次看阅,以补正知正念速成。)

  复次,此中略为四类总相:(一)、身业往返等行相。(二)、于所行处所事理行相。(三)、何时应作不应作之行相。(四)、于如是等现行之时各各如法行止。往返瞻睹宣说听受等际而能极善防护了知行想、是、非、进、止,合符正知,谓我现前如是正行,应当如是正行。现在不生罪染,将来不堕恶趣。于未获道果,确是证道之因,是为正知资粮也。

  (此上二门,是引圣无著之说,励力行之,净尸罗、发胜定之殊妙方便也。故应勤勉学修。)

  辛三、饮食知量者。此中分四:(一)、不太多。(二)、不太少。(三)、相宜。(四)、如量。又应对治耽著饕餮。复次,应观食事所生过患。〈一〉、正饮食时观可厌恶。〈二〉观食已消化所生过患。〈三〉、观追求成办所生之过患。〈四〉、观防护之过患。〈五〉、观亲属因食成怨。〈六〉、观食欲无厌之害。〈七〉、被食所缚之苦。〈八〉、观因食而起恶行苦果之怖。

  次正观而食之义者,应作五观:(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已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供此食。

  余则供养、布施、往返、起坐、用钵作器等,如仪不苟。

  辛四、精进练修寤瑜伽者。精勤策心,于眠息时觉盖、弃盖,与护根、正知二法相互作用。正意睡眠,如狮子卧具力无畏,右肋而卧。法尔能令身不缓怠,不失正念,睡不沉重,无诸恶梦,乱意睡眠有五过:(一)恶梦。(二)、诸天不护。(三)、心不入法。(四)、不思明相。(五)、喜出精。眠息相应法者:(一)作光明想,心依光明而睡,灭无明盖之根本修法也。次令心随闻思法义,摄修次第妙行,于入睡梦中,心亦随诸善行而转。(二)、正知不随烦恼,警觉动身。(三)、卧时策心犹如野鹿(不乐深睡)。(四)、思维明相,明日应作勤奋早起。余则顺障盖法而修其心。

  以上明修法之初、中、后三法竟。

  戊二、破邪云何。谓有心未亲近广大圣言,及诸释经妙论,复缺教授指示导引修行次第精要之人,如是论言,说修道行时,不应数数观察,唯应止心,若其数数起观择者,是闻思故。又云:诸所分别(闻思)是执相有为。于正等觉成障碍故。此是未修未达,违背经论者之说。依庄严经论云:“依筅所闻义,如理作意思,起正作意修,真义境智生。”

  复次,如理修者,须先从他闻,由他力故而发定解,次乃自依圣教正理,如理思维所闻诸义,由自力故而得定知。如是闻思决定,离离疑惑,数数串习,是名为修。此之数数串习观察而修者,又有二:一、于彼闻思所决择义,现见具有(不须决择),观依止住。二、若以自慧思维决择,除疑断障(须要决择),真义智生,是作意修。若唯治心、不决择、无慧行者,是谷麦不辨,痴人也。

  复次,闻所成慧,以闻为先。思所成慧,以思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应以修为先。以此修慧由修成故。(问曰)若是修慧由修所成,何故说言以闻起思,依闻思故而起修慧耶。(答云)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习思所成慧之定知,闻所成慧之定解,习此定知定解纯熟作意,真义智生,乃名修慧。非闻思慧,然亦决不离思慧而有修慧也。(闻思者生因智,修慧者了因智。)

  复次,若如是者,彼具几许多闻,乃有尔许多闻所成之慧,亦以发生几许多闻所增思所成慧,若是几许闻思所成之慧,习练串修亦得尔所增广修所成慧。若闻多者闻慧多,闻慧多者思慧增上,闻思慧几许增上者,修行方便,必如尔所广大决定。修行方便广大决定者,则其消灭过失之能力强大,引起智德之作用深广。故诸经论皆说修行,闻思最要。

  复次,若谓闻思所择者,非为修故,唯是广开诸所知解,若正修时,另修别余一种不关平日闻思指示之法。喻如不依指示一定行处而行,别向未示之行处而驰。与前教说闻思之义毫无系属,亦是破坏诸圣言中,圣所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若是谬论可成建立不称。错倒者,则成不须多闻乃成善说(佛说多闻成善说法。)又诸多习经传之人,与彼从来不知经传之人,二人共修成就同等。或无闻者更胜多闻决择,无知无解为妙,则有别类愚味有情定胜人类,今见不然。

  复次,为有执言,闻法观择,成修行害,诸恶见者,破彼坚固邪执,是故立言串习闻思二慧所决定义,虽非修成许是修有,有串习故,说修无违。若相违者,则诸下地异生,未得初禅未到地定时,应全无修,以欲地中除说已得入大地时,由彼因缘,可生修所成慧之外,余于欲地无修所成。对法论中数数宣说。然如波罗多释论显明文句云:“所言修者,为令其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喻如修言修悲等

  复次,圣慈氏云:“决择分见道及于修道中,数数思维称量观察修习道”。此说大乘圣者修道,亦有数数思维称量观察。

  复次,如说修习净信、修四无量、修菩提心、修无常苦等,数数思择护养增进皆名为修,修之意义所摄广大。

  又前所说,一切分别,是相执故,障碍成佛,弃舍一切如理观察之修行,此为最劣邪妄恶见。是彼甲那肯补之执,于后明止观时当广破除。此种邪执,最能破坏信士敬重圣教典籍皈依之心,塞闻思路,能令有情自心慧藏固闭不张,长劫沉沦。亦见修道中失于经教指示,依止无方,随缘取舍,自我是师,终必退没不成道果,是故此等邪见魔说,即是隐害佛教正法之极大因缘,胜于毁塔破像焚烧经论也。

  复次,当知修行有二种修,谓思择观寻修,及不思择住心趣入修。如于善知识修信,及修暇满难得大事、死苦无常、业果决定、生死过患所缘,及菩提心等,应当如是数数思择,何以故,此诸修法仅仅知道,或唯住心,或能令心猛利,然心恒常改变意志之趣向,无如数数观择,而能灭除颠倒违障罪类、不敬等心。譬如对于欲贪毒境可爱之相,久再住心,则能反起猛利贪欲,若久住心思惟怨敌不悦违心之境,则能反起猛利嗔心。是故初修入道,于境之行相,显明不显明是一样,唯要慧心摄持其旨趣,数数寻思,如理观择,恒常如流,习心正道。

  若不思择,住心修者,谓心不能住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住心,若是数数观察,住心不生,故当修止持心(然亦必依八正辅行)。此于后时止观中再详辩之。

  复有说言,聪慧之人唯应修观,非聪慧之人唯应修止,此说非理。以凡修行皆须俱修(止观)二法,决无偏修之理,所谓慧者,言能无杂,简择一切如所有性,及能各各分别尽所有性。此是修行之人,于道久修,反多重大忘念(顾此失彼),念力钝劣简择取舍意渐迟钝,照顾不周。当知此即是走入错路之因也。

  复次,如理寻思,次第相因,引生德用之定解者,如于三宝等功德数数了知,则能依此增长正信。于实生信,见其功德,则能反观生死过患。了知生死过患,再再观择,自然生起正意出离,出离心生,乃见解脱胜利,略得解脱之悦乐,由能放下私我。私我无蔽于心,则见自他平等,悲心故生。以此体解大道,(内息我私)发菩提心,决定利他,受行菩萨净戒律仪,誓行六度大行,始终信乐精进,而趣于道,必无中断沉没退舍。如是一切皆依观慧寻思经义。次第引生。故诸智人应于此理发生定解。而趣定知。再再旋还而成决定,他不能转,“是为无上菩提资粮”。

  复次,于诸修行见理狭碍者。彼谓若以观慧极多决择而修行者,则能障碍专住一境胜三摩地,不能成就坚固一心等持。此当明解,若言其心专一所缘,如其所欲堪能安住,此三摩地先未成办,现新修时,若是数数观择众多所缘,定则不生。至若其定未成以来,引生之法唯应修止,此亦我许,但若谓如是定前观修众多引发,即能障定者,是全未解诸大释论宣说引发三摩地之方法也。经论处处宣说炼金和泥,调柔和软若止若观随意堪用,无大(句力)劳,即能成办胜三摩地,是最上方便故。

  复次,若欲令心坚固安住所缘一境成胜三摩地者,有二种违缘,谓沈与掉是也。是时若其无间猛利缘修观择三宝功德之心,于彼沉没最易断除而生喜俱行心。欣乐决定,不劣不味,策励正知,舍彼沉没。如是策心对治,是诸定量师导共所宣说者也。若能猛利无间观见无常苦等过患,其心掉举自然极易断除,以掉举者是贪分所摄散乱心故。(以动治动顺彼习修)若欲沉掉二过俱皆远离,非是偏修一法可能,必要多修信心及解脱意乐,并各种资粮加行,视其信心乐欲资粮之程度如何,即是定道之深浅可判。得定以后更须将护习持无间,复须善巧知识先觉,随授应时所缘法要,开示定解,证明经道相应之义,不违教理。或增古德语录事实,充加圆满明白来去道程,万勿得少为足。若得善巧次第策励有方之师于法会说法开示大众之宣说,最能格外生智转变心力,较于暗中独思不可同等看也。如是闻思修是决定模范,不可计执说闻思众多与正修相违。彼等邪说分别应当断除,我今为于圣教法藏未能深入,思修不定,不解一切讲说皆为修持,修持不离讲说分解决择,一切圣言即是现前教授,教授不得违背圣言私作教授方法。是故依于经传广大教典立论详辩,亦利久修于道虚妄推度未决定者。依此于自所学修方道作反正归途之方针也。

  今已显示如前所明弟子应如理依止善知识竟。而善知识应当如何引导修心之次第者。

  丙二、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内中分三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

  戊一、此中有暇者。离八无暇故。故何为八。

  一、二、三、三恶道。极难生闻修机会,持戒正观是决不能。

  四、盲聋□病,不能闻说。

  五、愚智邪辩。不信三宝、业因果报,邪见破正法等。

  六、无佛教。佛不出世,或正法灭尽时。

  七、北俱庐洲。边地、(巾蔑)戾车、无苦无四众处、生而邪见。八、无想天等。除初生时及临没时,余心心所皆无所用,及恒常散乱欲天等。戊二、十圆满者,自他各五。

  已一、自圆满五种者:

  一、善得人生。谓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

  二、生于圣处。谓生中国,四众游涉之处。

  三、诸根无缺。谓性不愚钝亦不顽呆乃至□病,支根无缺能于善品精进修集。

  四、胜处净信。谓于如来正觉所说法毗奈耶得净信心。以此“实”能生“起”一切因果等世出世间(定慧等)白净法故。此中所起前行增上诸清净信名胜净信,能除一切所有烦恼垢秽浊故。

  五、离诸业障。谓能远离五无间业,所谓害父、害母、害阿罗汉、破和合僧,于如来所恶心出血、随一所有无间业障,于现法中不作不行,以此业障于现生中不能转生涅盘及诸圣道。

  已二、他圆满五种者:

  一、诸佛出世。谓如有一普于一切有情类,起善利益增上意乐,修习多千难行苦行,经三大阿僧企耶,积集广大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获最后上妙之身,安坐无上胜菩提座,于四念住善住其心,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名为诸佛出世。过去未来现在诸佛,皆由如是名为出世。

  二、说正法教。谓即如是诸佛世尊出现于世,哀愍一切诸声闻故,依四圣谛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所谓契经、重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如是名为说正法教。诸佛世尊及圣弟子,一切正士,皆乘此法而得出离。然后为他宣说称赞。是故说此名为正法,宣说此故名正法教。

  三、法教久住。谓说正法已转法轮已,乃至世尊寿量久住,及涅盘后。经尔所时,正行未灭。正法未隐,如是名为正法久住,如是久住,当知说彼胜义正法及作证道理。

  四、法住随转。谓即如是证正法者了知有力,能证如是正法众生,即如所证,随转随顺教授教诫,如是名为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他谓施主,彼于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随顺净命资具所谓如法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如上名为他所哀愍。

  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之附讲。

  一、特能殊胜亲近供养如来等。

  二、特于般若波罗密能起作意。

  三、于无生法忍能得。

  四、于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菩提诸法,能无所缘。

  五、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人,易作易得,特别超胜。

  六、邻次诸天。

  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

  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一处住。

  (一)、学处悉皆清净,一切相俱足方便善巧。

  (二)、具足成就如来之种性。

  (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

  (四)、与波罗密反背方面。心意不生。

  (五)、色等及俱有之观察心非炽然生。

  (六)、波罗密法能普摄正知。

  (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

  (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转成。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所谓思维大事者,如上等(有暇身圆)名为解脱法缘最要之素,若仅为存命或引乐除苦而修行者,不必定具如是胜缘,若欲依止正法修行,或特欲修利他大乘道者,于此胜缘务求圆满。虽然,此最难得者也,是故最当胜解。能作此佛道成就解脱依止,复能引导众生入道,发生广大力用,现生堪能者,唯人乃能。上界诸天之身定无新得圣道者,欲界诸天多成放逸无暇,余则诸龙、阿修罗、非天、非人、金翅鸟王、持明似人腹行等皆有修行之障。虽在人中亦唯南洲有三宝四众处所是又更为希有。虽然得成南洲人身又多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

  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是以上士道摄纳余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余皆不难。又复最要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次追究追寻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一终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二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显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摄持正行之方法,分别三士道修行之次第也。已一、明与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内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庚二、发生意乐之量。庚三、破除邪执。

  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无常道理之过失。谓吾人内自思维过去未来,外观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续,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来时季变迁悉有定序。然而静观此之存在与定序等。又非实有存在与定序,反是不实无常之证明也。

  复次,有情必死之理虽知,而未常念观修对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惯性,随起现法之计执,眼前求乐避苦,不遑念及将来后世,何况解脱正真之道,及大义利他成佛之事,更属难知难行。

  又虽近教法,时趣闻思修学,而以注心目前苦乐之故,致令所修善力微弱,复有恶行罪犯杂沓而转,正行反成恶业恶趣之因。

  又不修无常,虽说必修来世。而因现前苦乐取舍之计,必致修行推延缓怠,不能精进,废忘大事,驰入倒境迷途,邪业邪命终成退堕。

  又若不修无常之念,希望身命长住之心,谋取生存久远之方,遂于利养恭敬等事起猛利贪。或于贪不遂欲,转起嗔恚,不见贪嗔过失,蒙味痴愚,而自以为是更复随增我慢嫉妒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犹如瀑流,日夜相继不息,由此能引身语意摄十种恶行,乃至成就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恶业行。

  又复由此渐渐弃舍正法甘露,断绝现生增上生缘及决定解脱之命根。死后为诸恶业之引导,令赴粗猛燃烧苦痛非爱之诸恶趣中。

  癸二、多修无常道理之功益云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决定今后当死,于诸上妙五欲受亨广胜大财势力、乐意眷属朋党依重等,必能息心正念。

  于可施物遇缘能舍不生悭执,虚荣恭敬毁谤欺辱,其心平等,不受八风,遮止诸罪诸恶行必能具力精进。

  于诸善法集修,如归依净戒等,必能不顾身财虚名,了知以不坚身易坚固身,以败坏财易不坏财,由是速能增长果地行位,由是复能引导众生,有大义存焉非属细小。

  复次,涅盘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像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第一。”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之大椎。是能作转依顿辨成就一切胜妙事专修之大门径。反此执心不死,则是一切衰败之门。依止胜衰之理,恒时决择修心,则是一切圆满成就之门。

  癸三、畏死不畏死,以慧心决择。此无常想,初修之人不应坚执恒时专修,应于初中后三,思维此理,引发定解而趣正道可也。

  何以故,或有坚著亲属财货等,增上力习,生起爱别离等怖畏之苦,于道成障致生远离,不问生死仍堕痴迷。

  若尔,救济云何,应当思维此我惑业增上之身,决定不免于死亡坏灭,然有殊胜解脱之道,能遮诸有生死,但有遮道之敌,即是是常心,愚不畏死。

  是故智人,应怖愚不畏死之常心。更当思维生死未了,恶趣因在,善生不定,道业未成,若是即便死亡,救我依谁。以此勤修正道,则于亡没舍受之时,无怖无悔无苦无恨,是为畏死不畏死。名曰善逝。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于中分三

  子一、思维有情决定必死。

  子二、思维死无定期。

  子三、思维死时除佛法而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

  子一、所谓有情决定必死之思维者。如无常集颂云:“若佛若独觉,佛子诸声闻,尚须舍此身,何况凡夫人。”任何死亡必至者:“若空若海中,若山间城市,何处死不来。”又:“已生及当生,数数作取舍,始终悉坏灭,当住正法行。”又佛教胜光王经云:“譬如有四大山王,坚硬隐固,不坏不裂,精纯实密,无诸陨损,大力运行,触天磨地,从其四方会合而来,研坏一切草木根斡枝条,乃至一切有情命等,悉皆研磨坏碎。无能独存。非是速走藏避可得逃脱,或以自力,或以财道,或以诸物及咒药等令彼退却。此大山王,即是世间无常,大力无能敌对,决定为彼所坏。又诸缘起诸法,随时随缘涣散,正如风吹烟云,无法系聚,使不散灭,入行论云:“人寿无常,昼夜不停,有减无添,何能不死。”余则喻如织布,如赴刑埸,如牧杀羊,如射如泻,如流不返。四序迁流,如牧人驱畜,如是经喻极多,应善思寻。又如险崖下坠,未触地碎身之时,勿可以此空坠之间,为安乐无损。又此百年之中,除去童顽衰老,体弱病羸、奔赴求活、愁思倦疲、爱别怨逢、往返酬应、杂话饮食、息劳眠睡,而于清净修行正念摄心,一身能有几时。应熟思之。

  子二、思维死无定期者。如人念欲于此久住。自然计较久居之事。念欲他往,则必筹计将来之事。如死期无定,于日日中筹备死事。自然阻止无义,多能成办后来义利。又南洲之人寿量不定,增至无量,减至十年。死缘极多,生缘无凭,四大失调,四大斗争,一滴之毒可以杀身。芒刺之锋可以害命。有心无心之害。魔及非人之损。内有嗔恚利刀、欲贪毒水、嫉妒火烧、五欲怨敌、八风之患。外有王贼水火、刀兵饥馑、夺命杀人、软贼系执等。劳形苦心,死缘众多。随缘生死,自无主宰。

  子三、思维死时除佛法而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者。若人死时,虽有亲属怜爱围绕救护,然终有谁同死者去,古有殉身同死,然业果不同,异途各驰,不能自主。(死后能自主者须待修行。)所有悦意宝物田园资具无量之多,而不能携去一尘之微,虽可爱之自身,亦难留他共住。现前一切乐意圆满之情境,难舍难离。然而偏要舍离,无法可以持护。复次,思维今得有暇之身,幸逢佛法,了知三宝常住自性不灭,只须修行,不仰赖他。是故应当殷重专精归向三宝,寻求知识,净治罪障,广集资粮,次第进修,诸法现证,来去自由,随境安然,心有智见。此是修行密意,甚深般若源头,不可轻忽。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者。以能总观无常,故知现法非久。应别思维死后并不断灭。善恶二趣必趣其一,别无生处。然生善不善道,自无主宰,随业自在,设若不幸,堕恶趣中,情境如何,故当忖念。谓若思堕苦趣心生厌离,亦思傲慢。由见苦是恶果能息恶行,由见乐是善果乃勉力为善。由观自而悲有情,厌生死而求解脱,畏众苦而发起猛利真诚归求三宝之心。如是一法而成众善之聚,众善之因,行者勿忽。

  此中思苦分别又三:

  癸一、思地狱苦。

  癸二、思饿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癸一、思地狱苦。分四

  子一、八大地狱。

  子二、近边地狱

  子三、寒冻地狱

  子四、独一地狱

  子一、所谓八大地狱者。从此以下过三万二千窬缮那,有等活地狱。复由此以下渐隔四千四千窬缮那有余之七狱。初、等活者。刑死复活展转受苦等。二、黑绳狱者。以种种黑绳惑引罪人,然后砍割煎烧等。三、众合狱者。集会多人,以大山铁槽等压榨捣裂,血流涌注等。四、号叫地狱者。令彼有情寻求宅舍入大铁室,入已大火燃烧等。五、大号叫狱者。如前更增重楼游观宽广。六、烧熟地狱。有油锅铁床、红铁大地,煎烧罪人等。七、极热地狱者。多由罪人内外身体洞穿,火从内部发出,或以铁叶缠裹其身,内火焚身,或由眼等诸根喷出金汁火等。八无间狱者,谓地区广大,有情身量广大,罪人极多,苦器苦法亦更多广无量,无数罪人,展转轮换受苦,万死万生,中间不息,此界坏已,复生他界,此界成后复回受苦,了无终期。此中寿量者,人间五十年,下地一昼夜,积算至五百年者,是等活地狱寿量。以此倍倍增加乘进,乃至无间地狱之量,因知。

  子二、近边地狱者。谓八大地狱一一四方四门各有四城,城城复四门,一一门外有四狱,所谓煨坑、臭泥、仰刀路、剑叶林,其中各有铜铁鸟犬蛇虫等。无极河,河中出火及索网漉钩杀等事,乃至洋铜铁弹等食余灌口,其流极长难尽。

  子三、寒冻地狱者。谓从八大地狱横去一万窬缮那外,即从此处下三万二千窬缮那处有寒包狱。其下各隔二千二千窬缮那处,有余七地狱。名为寒包、包裂、(口歇)(口析)。郝郝、虎虎、青莲、红莲大红莲,如是多用断见无见黑暗自利等习气变生,而寿命特长。

  子四、独一地狱者,在寒热地狱之近边。本地分说,人中亦有。立世阿毗昙说,在大海岸边。亦如僧护因缘等说。

  如是等大地狱者,众业共成。独一地狱者,或一或二或多,别业所成,此等形相处所不定,山河旷野,海中地底,悉皆有之(多依本地分说)。能感此等苦因,皆是自内三门恶行所致,日日之新集众多,先业更广无数无量,一朝果熟,苦报现前,谁是保障,岂可安然度日。应勤精进对治,不应悠悠自害。

  癸二、思饿鬼苦者。由诸习近上品悭贪,常与彼饿鬼等饥渴相应,故血肉枯稿,皮骨干连,头发蓬松,口中出火,舌根卷缩。总分三类:一者内障,或喉细如针,或吐焰成炬,或喉咽大疮,或肚腹极大,消化过速,终无能饱。二者外障,或见泉河池沼,皆成枯竭,或见大力持兵而守不得渐进,或水变脓血,自不乐饮。三者自性障,谓有一类名猛焰鬼,凡诸饮食入手即成燃烧之物、铁汁火炭等。复有一类名食秽鬼,专食臭秽、有损可厌粪溺之类。复有一类名食身鬼,食自身肉,吸自身血,或身毛如针,自刺其体,无能安受坐卧。或溺血海污池,或受猛乱火风,或在旷野饥渴,希望云雨而天降铁箭毒烟流石雷铁过分寒热之气。或饮尽河海之水而渴不能止。此等悉由贪嗔愚痴邪见等,自性习气变生,内外痴迷化现,复由执著力强固,故寿命最长,通以人间一月为一日,推演至五百岁,而长寿鬼更增至五千或一万年等。

  癸三、思畜生苦者。强者欺弱,互相吞食,饥渴寒热,猎人追捕,暗射弓失,多方杀害,无依无怙。或生黑暗或深海底,不识青黄,不见天日。或身为人用,听其驰驱,穿鼻系绑。鞭打驮运,剪毛烙身,宰杀活食,无量痛苦莫能申诉。又皆痴愚,难闻正法,不堪道器,更为可愍。俱舍释云:“诸旁生者,谓诸水陆空行,根本生处,皆依大海,悉从大海散出转变。”寿长者一劫短则刹那,中间无定。

  如是三恶趣苦等,必先定中观寻,再再思量,设我身堕此中,希望谁有大力可靠救我。谁具慈悲哀愍念我。诸天虽有大力,而我之苦乐不关彼怀。今世眷属能顾念我者,而无实力救我。遍观具大雄力,而复慈悲愍人可作归救者,无过于佛。如是道理,我今知否信否,寻求彼体,作归依处否,恳求佛慈加佑我否,此中之理,死时及中有际,自心能忆持不忘作归依否,应当数数观修,趣入如次所教。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此中修心之道者,先修不重现生,希求后世。观现生无常死苦,及死后三恶趣苦,而后发起寻求后世安乐依止之方便,即是归求三宝,与业果认识之修法也。于中分二:

  壬一、始终进道之门是皈依三宝。

  壬二、于一切乐善根本生起忍信。

  壬一、始终进道之门是皈依三宝,中又分四

  癸一、皈依之因由者。法义众多,如入行论意云:“诸白净业势力微,诸黑恶业势力胜,猛力作恶必速堕,故当殷勤求皈依。”又陈那菩萨云:皈依理多,有二要,观恶道生布畏,信三宝求皈救。

  癸二、所皈之境义者,所谓佛法僧三宝之理事也。

  颂云:

  唯五智三身  十力四无畏  大悲方便语  慈心利有情

  是究竟皈依所谓佛者是至极调善之性,亦复证得大雄之能,具一切种智方便善巧,化度有情,无缘大悲体,于凡归求者若亲若非亲,平等救济。经说正行供养胜财供养,有施无施、无爱无不爱,悉皆饶益护念。别余诸天魔王,人中具力,园苑大林孤树灵祠等,皆非究竟依靠之所,不具大力,悲心杂小,具惑障,无方便,究竟不可靠也。

  癸三、如何如法正皈。分四

  子一、忆念三宝功德相。

  子二、皈依差别相。

  子三、自誓正受仪式。

  子四、不信更有余皈依处。

  子一、忆念三宝功德相。分三

  丑一、佛功德相。

  丑二、法功德相。

  丑三、僧功德相。

  丑一、佛功德相。分四

  寅一、身功德。

  忆念三宝功德相中,第一佛功德相之身功德者。

  颂云:

  我今归命佛世尊  称赞最上诸功德  十力真实而出生

  已到最上清凉地  四无所畏等具足  作大光明持灯炬

  开发明焰布光照  施彼炽盛大明聚  能舍已身为众生

  冤亲二处悉平等  无垢无染本清净  沐浴身心调伏尊

  安住胜妙忍辱乐  已断一切爱缠缚  精进策励以为腰

  安住三摩地为锁  奢摩他水湛然净  如海流注深无底

  智慧通达为顶门  次第而表庄严相  自身广大诸色相(以上法身赞)

  毕竟圆满可称扬  最上难得优昙华  具百千种胜功德(以报身赞)

  广大清净复虚空  最上族氏王宫生  三十二相悉具足

  八十种好复庄严  百福俱严胜妙身  广大最上无等比

  见者咸生忻悦心  于一切处无所著  色如真金初出焰(以上形相)(色相)

  舌比莲花广清净  能摧魔力大象龙  善说最上诸法语

  引导众生彼岸行  宣说正法救世者(以上化身)

  寅二、语功德者

  颂云:

  时语如语不诳语  实语法语如义语  正语寂语无我语  显示第一义谛门

  随睹四界各有情  一时各各作异问  佛一刹那相应慧  悉能摄受众异词

  一音答彼一切问  彼彼随类自解生  此能善转正法轮  尽诸天人苦边际

  言音极和美  月注甘露味  静息贪尘坌  如天龙时雨

  拔除嗔毒蛇  大鹏鸟金翅  障翳极无知  普放智日明

  摧我慢大山  当头金刚器  渐闻如来语  即随如来意

  默然不作语  能息苦开慧  庆慰安匮乏  治放逸励勤

  上智生法喜  中人开胜慧  下智除颠倒  无我随他语

  寅三、意功德者

  颂云:

  如来胜意大功德  种种遍智大悲心  如其所有尽所有

  无碍智了如掌文  真实了知诸梵行  无破无断色力坚

  具足清白复周圆  稽首净修梵行者  三魔口多诸根寂(戒)

  诸行所作悉周圆  禁戒具足妙无暇  稽首大力三摩地(定)

  如妙高山心安固  不退转智悉能成  遍一切处智常随

  稽首无胜无灭智  种种因门皆觉了  种种果门亦悉知

  种种烦恼及对治  稽首如来善觉者  佛三阿僧祗劫中(智心)

  积集难行一切行  运大悲心而普复  自他能渡烦恼流

  了知三苦极微细  由愍苦故起大悲  三界所缘诸性中

  大悲普及一切处  如来智性中平等  若怨若亲平等观

  悲心广大不可量  普摄一切众生类  稽首大悲不思议

  一切所作自通力  他力弱者助营修  他善美者必随顺

  如来已得最上利  弃舍自乐而不著  引示世间安隐处

  广为众生说正道(悲心)

  寅四、业功德者。

  颂云:

  已得寂静无所为  稽首牛王胜上者  无量甚深住寂灭  正智常行安乐行

  如来最胜解威仪  战死魔军心寂静  诸行圆妙语善说  身现头陀难行相

  人中最胜解脱尊  战死魔军而得胜  于诸善法不放逸  善住正念正智慧

  善开寂眼视众生  稽首善救生死苦  善觉众生无明睡  善破众生诸愚痴

  佛勤勇起精进心  策发一切懈怠者  诸不善中施善法  诸堕学中开学门

  诸怖畏中施无畏  不安隐者令安隐  诸暗冥中作明照  诸不善中令修善

  诸过失中功德生  诸罪业中除罪业  令违逆者知恩德  能满众生意所求

  三业任运复无间  作正饶益普护念  苦乐迟速何法济  相应不失如潮信

  如是观修如来身口意功德,及其事业,颂文之义务当细意摄持,分别契入,乃知经教及其注释,大都指示如是,三宝归依之教理成就分别之智也。由是修观,决择思量取舍颂中文义,是能消除无量“多闻”广大般若之障也。

  如是时时相续取舍修行慧行(刻意)随即成就慧心广智。

  初修慧行,若稍困难者,以此念修,不难趣入慧念,而成慧行。

  随念思量大觉如来如是相似体相之境,亦能以此发起殊胜菩提之心。成就相好光明。

  日夜恒时观佛念佛者,依此而能速成念佛三味。

  以止随行念佛功德之业者,死时决无痛苦之事,而于愿行功德,莫不完全成就。

  大德布埵瓦云:数数思维如来功德,渐增深信,渐净身心,同类相应,得大加持。以此获得定解,正信归佛,学佛之行,于佛妙智,计为准量,于实德能证解无疑。自然一切事用,悉成佛法。是归佛念修,为修行之捷径也。

  此是略说念佛道理,以种种门,发生忆念功德。清净信心,于修行上自能发起勇猛策励,隐速进道。如是余二宝德,念修之方亦复如是。

  丑二、法功德相者。以信佛为因。而观佛之无量功德,皆是修证灭道二谛,除过增德,以为自心教证(此谓无师智)。而得生成佛果。故经云:诸佛功德由法生起。(自心教证四谛诸法)受行法类。(具足道品引导现见)法所变现(作业修行境行果力而现)法为主体。(法随法行,不随余行、我法知见等)从法生长。(依此引导转依内证)具法行境。(具属善说现见及至近观等是诸行境)依法道引。(依于善说无热八支,无我解脱。)法所成办。(以如是境行作业成办。)

  参考附解如下

  瑜伽云:法者,遍能任持,唯意境性。又法者,略有十二种,谓契经等十二分教。又此中法者,当知宣说名句文身。

  唯识云:法者轨持。因明亦同。

  法蕴云:法者,所有素怛缆、毗奈耶、阿毗达磨,或亲教轨范、教授教诫,或展转传来诸秘要法。

  法蕴云:佛言,此圣弟子,以如是相,随念正法,谓佛正法者。

  善说,佛说苦真是苦、集真是集、灭道亦尔、义妙、词妙、圆满、寂静、洁白

  现见,若观苦集灭道,现观之时,于现法中,即入苦集灭道现观。(自义及加持)能断能证亦尔。

  无热,八支圣道名为无热,热谓烦恼。八支圣道中,一切烦恼,无得无近得,无有无等有。(八支圣道者,正见、正思维、正语、正集、正命、正念、正勤、正定。)

  应时,现观应时、能断应时、能证应时,谓于见修等次第各各现断证等,应时实现。

  引导,八支圣道名引导、能导、能随、能逐。(初中后相)

  近观,八支圣道修习、多修习,能于苦集灭道,如实如见不远。

  智者内证,佛、佛弟子,名智者。佛说苦集灭道,自内知见解了正等觉,为苦集灭道。

  丑三、僧功德相。正说唯限诸圣者补特伽罗。此亦依念正法功德,如理修行门中而得成就。摄法经云:“观诸僧伽应如是念。谓善说正法、受行正法、思维正法。是正法田、持受正法、依止正法。供养于法、作法事业、法为行境。法行圆满、自性正直、自性清净、性具哀愍、法成就悲。常具梵净(正阿兰若),以为行境。恒趣法行,自行白净。”

  参考附解如下

  善说正法者:本十二部经,明辩(口意)趣入,敬慎安守,分别性相,宗行次第,解证完具,词句无过,相应随转,是超世之妙说法轮。

  受行正法者:具美善之怀抱,受行精严之律仪,出于师师相承之导示,诸行圆具,向上寂静洁白,始终不越于八正之金绳,证得各各道果之行。

  思维正法者:守心正直、密护根门、仁心愍物、不思已利、真观正见、准量决择、四念住心、内外无倒,安心有在。

  是正法田者:内护三宝,精进三学、合众摄僧、宏宣教法、诚信调和、悲愿不惮、长养摄持、播种护苗、相续传演、正法久住。

  受持正法者:受持三藏,善巧三藏,于三藏义能作密义之解释。自他问辩,造集论述(学),修行契入,于戒定慧三学能学行,能趣入引导,能所作殊胜,信、戒、多闻、舍、般若,等资粮具。解脱,解脱知见具。精进,警策,内体安固正确,有学之法五蕴具足。无学之法五蕴具(解脱知见者)。已知具知,未知当知、遮知、示知、知中断、知取舍、知随于取舍随三,能契入调练,及秘密契入调练。及住位,升进,将来行作。知中断,及非中断,即能随机教示方道。知日夜现法随行处,升进与深入(律部)。知堕、知非堕、知轻、知重,能广呗诵。

  依止正法者:学修思维,自作教他,建立任持一切事类,不离八正道轨持。

  供养于法者:报恩增信,如说修行,无上供养。重阁宝塔秘窟石室,广藏经像供养。讽诵宣说口等供养。刊写造印,身业供养。究心法义,道契精微,意思供养。香花灯水百物实献。妙观定果种种供养。

  作法事业者:专修法行,不作余事。十法行者,书写、供养、施他、披读、受持、听闻、讽诵、思维、开演、修习。

  法为行境:心缘于法,不观余事。

  法行圆满:学修事义,必期于成。

  自性正直:不作委曲,虚伪谄诳。

  自性清净:远诸五欲,惑业污泥。

  性具哀愍:振拔物类,慈良不害。

  法成就悲:观缘普摄,修成救济。

  常具梵净,以为行境:随地为阿兰若,于杂染处行作净静。

  恒趣法行:刻刻向往法行习惯。

  自行白净:诸善、相应净业、净命,知足自安,少欲无求。

  子二、皈依差别相。(此是异门分解之相,最当注意。)如摄事分云:由知三宝内互差别之相而正皈依。此中分六:

  甲、相差别者。现等菩提是佛宝相,即彼证果是法宝相,由他教授而修正行是僧宝相。

  乙、业差别者。如其次第,善转教业(佛),断烦恼苦(之)所缘为业(法),勇猛增长业(僧。)

  丙、信解差别者。如其次第,(于佛)应建立亲近承事信解,(于法)应建立希求证得信解,(于僧)应建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之信解。

  丁、修行差别者。如其次第,(于佛)应修供养承事正行,(于法)应修瑜伽方便正行,(于僧)应修共受财法正行。

  戊、随念差别者。谓分别随念三宝功德等。

  已、生福差别者。谓依增上补特伽罗(佛僧)及增上法故,生最胜福。“性寂常乐福,胜智解脱福,净侣和合福。”

  子三、自誓正受仪式。分二:应持、应止各三。

  应持三者:(一)、誓受依佛为师。(二)、依般涅盘为正修正行。(三)、依僧伽为修助伴。

  应止三者:(一)、永不归依天神外道。(二)、不恼害一切有情。(三)、不与外道及疑谤者共住。

  子四、不信更有余皈依处。本师如来,圆满福慧,具足无上无边真实功德,所余大师,与此相匹,莫能及者(内外大师差别)。佛正法教。由安稳道,得安乐果。净除烦恼,息生死流。终不欺罔(内外法差别。)余道执我执法,多虚少实。佛圣弟子乐解脱者,纯一妙善解脱,净洁(内心无我)、无染(境上无求)、无恶、(无损害行),余诸外道与此相违(内外众差别)。

  如是应观内外大师及其教法,诸学法众,所有胜劣、染净、正、不正等,是故决定信解,唯有现前三宝,是我皈依拔苦之处。与此相违不及者,是不应归投也。

  以上如何如法正皈竟,以下第四应学修之次第者,内分二科。

  癸四、应修学之次第。分二

  子一、依摄事分中说。分二

  丑一、前说有四

  丑二、后说有四

  子一、依摄事分中说者。分前后两种,前者有四,亦曰预流四支。

  寅一、亲近善士者。由正归依三宝,亲近于佛,即是亲近示道大师。随顺此之正行,即是亲近示道善知识故。

  寅二、听闻正法。由闻如是契经,及此所缘作意,能息烦恼。于教证法当得现证故。

  寅三、如理作意。

  寅四、法随法行者。由归依僧,于趣涅盘补特伽罗为修行法侣,具随顺行。谓于诸趣解脱者,共同学故。(依共同法轨而行)

  丑二、后说有四:

  寅一、诸根不掉者。意根随境掉动,入于非处,应深见过患,令意厌舍。

  寅二、受学学处者,应随力受学佛制学处。(随力持戒)

  寅三、悲愍有情者。谓佛圣教,以悲为体,于诸有情依止悲心,不作损害也。

  寅四、勤修供养者。应时时中于三宝所勤修供养。

  子二、依本论教授中说。分二

  丑一、别学。

  丑二、共学。

  丑一、别学又有二。

  寅一、应遮。

  寅二、应学。

  寅一、应遮者。如涅盘经云:“若归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终不应皈依,诸余天神等。皈依正法故,应离杀害心。归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

  寅二、应学者,即所谓敬重三宝也。

  甲、敬重佛像。若塑、若画、木刻、铜铸,随好不好,虔心顶戴,不作讥毁。出言不敬,安险下处,随物污秽,障蔽光明,相好难睹,抵押买卖。贪心厚利,视为货物。一切不作,增长觉慧。

  乙、敬重经法。成藏成部,破藏抽残,借假不还,盗窃损毁,坏佛法身,重罪无边。抵押买卖,居奇藏集,不使流通,灾害横生,闭塞心慧。藏护不力,虫鼠食坏,水湿浸溶,安放不恭,杂品混同,意不虔敬,百病临身,法缘阻障,见说法者、持经卷入,残篇半偈,普作恭敬,不敬法人,现生愚蒙,来世少慧,极大忘念,不能忆持。

  丙、敬重僧伽。佛子四聚,以敬佛故,不作轻侮。凡作僧衣,袈裟著体,持戒破戒,悉作恭敬。不察他过,不判怨亲,胜我劣我,分群别类。智慧狮子,不杀猎师。敬重僧伽,众人爱敬。摄护依止,琢磨玫玉,沙里藏金,道业速成。

  丑二、共学。分六

  寅一、随念三宝功德总别诸相者。谓数数思维,如前所说内外三宝各各功德总别诸相。一者、识相念恩。二者、修行成就正范良模。三者、以此增长多闻广慧。(别余参考者,如宝性论、宝相赞、三宝摄要颂、佛所行赞、本行集经、六度集经、佛吉祥德赞。法苑珠林,乃至各各大小著名论述,莫不皆有三宝功德等论分别,应参看。)寅二、随念三宝恩德恒勤供养者。供养之意乐如何,应思凡自所享一切乐善,皆三宝恩德。(知自性德、明白因果、灭罪增福。)以报恩心发起意乐而修供养。供养之境者:佛色身、塔、像、法性,(含摄内外)十方诸佛、塔、像法性。供养之作法:躬亲自作,消障集资。悲心利人。教他供养,自他同行,二利兼收。

  供事之分别:饮食、衣服、资具、病药、什物、众香、华(man)、伎乐、灯烛光明、礼拜问讯、迎奉合掌、赞咏、五体投地、向右旋绕、田宅林苑,无尽供养。摩尼珠玉、珍琦杂宝、璎珞铃铛、采罗(man)网,诸身庄严等具,具说不尽。若凡无罪无碍,如法心悦之事物,皆堪供养。乃至无主花果珍玉等皆堪作供。

  供养时候,广大供不定何时。特别供者,为消障成行酬恩补过、迎请圣住、息增怀伏、求愿等不定。常供者,十年、五年、一年、半年、一月、半月、间日、天天、早晚六时,及佛菩萨等生节、成道纪念、殊胜时日,必定兴供供养。

  是法非法:是法者,众多不简,微妙庄严。自分享受,劳力苦集,诚实量力,不加巧计,现前恭陈,禅诵意观,自作教人,诚心欢喜,信心猛利,胜解空理,事物顺法,清净无罪,心不染污,回向菩提,非法云何,自作供养,以散心贪心杂心染心。教他供养,以轻心慢心,放逸懈怠,不自躬行。从他追求,而作显示已功,及以贪商巧曲而兴供养。一切皆是非法。

  供少福多:应思一切世界中。所有如来,以诸资具,妙好百物,发欢喜心,广大胜解心俱,周遍思维一切有情随喜心,如是修供,虽以少物而成无量广大之供,亦复摄集广大菩提资粮。应恒常时勤修勿间也。

  修行正行供养者:多时少时修行四无量心,随念三宝实德能,思行诸波罗密多胜法,作意胜解甚深空性,摄心正住。于净戒律仪持心防护,依道品、、菩提分法、六度、四摄等,而发精进修学。若能随此十法,修行供养三宝,名曰圆满正行供养,或曰无上法供养。

  六种意乐供养者:缘想三宝是大福田(一也),有无比大恩(二也)。一切有情中至尊(三也)。如优昙华开时难遇(四也)。三千大千世界仅此一处一现(五也)。一切世出世善圆满之根本(六也)。以此六事随于一宝之上,少分乐意思维,而生无量大大安乐、佛果胜利。

  以上文义。是从菩萨地中摘出,随时相应行之,若遇隹节殊胜时会因缘,更当随力善修妙供,则福慧正圆,成就隐速。(此下说法多从经论、大德语录中来。)

  复次,日常受用饮食衣服房具等,皆须先供三宝,而后自享。(如清宫三大殿座上,皆有寤供养佛像,即是表示不敢自享也。)极能消罪增寿,圆集无上资粮。

  复次,供养物品,必择美好,有力供养者,不可俭略财力人事,如逢肥沃良田,广平无量,而自惜种不播,或略植数粒,或弃不顾,愚哉可惜。

  复次,福德殊胜之田,要以信犁深耕,及时下种,种子必择美好上等,佛德无边,施福亦无边,胜田非是中常之田,难遇幸逢,必要知之。

  复次,若谁听闻难持文,思惟不解义,修习多中断。慧力极迟钝,依于胜福田,如夏令时雨,小河行大船。

  复次,有财有力,明知而不修供,复念词云:“获不备无知等。”是明明白白作欺伪,而果报亦受人欺伪。

  复次,偈云:“悭习不供施,财变内外障,现生成饿鬼,智者善思之。”

  大权菩萨力自在者,尚须化变种种供云,经无量时劫,而兴供养于无上福田。是故由少至多,不胜转胜,日夜练习,令心欢喜,修行供养,是为最要。

  复次,有说:我不以此供施求菩提,我以自力修行成菩提。此是悭贪懒惰之自欺语,供施即是修行,供施即是修行之第一波罗密也。

  有说,我不求福,福盛无智,来生必堕落。是也,福不必求,但供施不可不修。若行无资粮,现生即至退堕,何待来生。而况福不碍智。福增则慧广,顺风扬帆,此人不知也。

  寅三、悲心随念别余有情。令受归依,安住律仪者。如是内外三宝道理,令诸有情未信者生信,已生信者,如法乞受归依,乃至精诚进道,出离证果。

  寅四、凡有所作先当启白三宝祈祷成就者。谓既皈依竟,或有所作,或有所求,皆须供养启白三宝然后行之,余诸世间寻常之事,虑其所作所求,于戒于法逾越不顺,堕入罪殃,致生后悔。又既专诚近事三宝不归余类故,复不可依止随顺其他邪道。决定应作非应作事,以乱正意,颠倒因果,而失加持,且致衰败。

  寅五、随念皈依三宝之利益安乐,日夜各作三次皈依者。谓佛法僧三宝之福德难思义,故皈依者之福德亦难思义。

  颂云:

  三宝胜功能  超见闻思议  假如有实质(色)

  三界莫能容  皈依胜福德  如四大海水  非手器可量

  佛法僧三宝是至善至尊,美德难思,莫能言表。世出世间,独一希有无上之宝,我今亲近,我今获得,我今庆幸,欢喜难名。

  从今以后依止修持,学戒练心,必获胜三摩地。复由等持定力,而得慧性解脱

  复次,思念大胜利者,由归依故,得大守护。摧遣一切邪胜解障,乃至灭除尽净。否则不免归近恶见、恶说、恶行、恶知识,造作恶业无边而不自知。终竟三途恶趣,是其园苑归路。

  复次,由归依故,预入正行善士之流,高洁正人之友。承佛气分,是佛之子,十方诸佛赞善。一切圣贤欢喜。天龙敬仰,吉神护卫,人皆欢悦。远诸灾害,希愿善成。恶群邪类,倒引诸魔,不敢正视。(以上多出瑜伽摄分等)

  依本论教授所出利乐者,约略有八:

  一者、必有皈依乃能摄入内道佛弟子部中。谓言是否正真佛徒,建立内外道差别之点,有众多言论,然皆共许以有无皈依而别内外。是故初入佛门,必先择师,如法成就皈依体性。此若无者,任何善能,皆非佛子所摄也。

  二者,皈依三宝所以成就一切律仪之依处。俱舍论云:“受皈依者,是受一切律仪之门。”皈依七十论云:“近事皈三宝,此是入律本。”谓由皈依仪则,坚固涅盘意乐,由此意乐发生律仪,否则作用不能生起。

  三者,先集业障之势力,转成微薄或消散灭尽。集菩萨学处论引经颂云:“若人皈依佛,彼不堕恶趣,舍弃彼人身,当受生天上”。有天人五衰现象,当堕畜中,皈佛得免。

  四者、积广大福。

  五者、不堕恶趣。

  六者、是究竟尊胜之处。

  七者、成办事业不难。障难轻微,加持福慧,但必须祈祷,诚意供养。

  八者、速能成佛。由信有暇难得,以此受行律仪,入道殊胜速急,不致迟缓难成。

  如是念思诸胜利故,于日日中昼夜六时,勤作归依。

  寅六、守护皈戒不舍三宝如人爱命。世间无常,谁能不死,舍报取生,展转受苦,有何可贵。弃舍三宝,万劫难遭。故于任何事缘,乃至命难,绝不弃舍三宝,如是念知,再再发愿,乃至戏笑,亦不说我舍三宝,放弃归戒。

  观上种种论义,故知归依一法,是摄佛教始终唯一正大之门。从此入道,不偏不远。升堂入室,不行边陋。次第光明,如主归家。得殊胜见,无虑患害。无人留难,功德增长,容易不退,朋辈亲故,父母师保。慈心抚育。忠直助道,田宅广大,库藏众多,随心使用,尊人利已,顺风扬帆,趣道无险,智人善观。

  如是最重要者,是由怖畏而生功德之念,受行皈依,励力学处,时久不退。

  (皈依以后必当求法)从上所说,思维死后当生恶趣而生怖畏之心。更思于彼恶趣中,能救拔我者唯有三宝,三宝之中,佛是说法大师,犹如医王。僧是正行助伴,犹如救护病者之人。正法者,正是救治病症之药。是故能脱一切怖畏苦痛者,尤赖法药。若谁就医而不服药者,病莫能愈。故修行之人,应当寻求正法妙药。远一分过,成一分德。乃至断证、转依。次第入修,而致安住究竟解脱之道者,离法之外,别无因素。所以皈依以后,当要求法,依教服药进道,是为准则。

  复次,正法者,善恶是因,若乐是果。修行之先,先须善巧,了知黑白二业、业因果报之正理、修行转变解脱方法,否则虽畏怖恶趣,而不能作正解脱,或作非理错谬之解脱。正解脱者,果上之恶趣等苦,须于因中严治其心。心随善转,恶业不生,苦果消除,是故应当正知因果,以修其心,如次善学。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二终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三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复次,今世后世,依止安乐之因者,唯皈依三宝,及深信业果。前此详明皈依三宝竟。次当了知黑白业因果报之理,以修其心,作正解脱之道。是一切乐善之根本,必当深忍乐欲而学行之。(此中分三)

  癸一、总思维业果。

  癸二、分别思维业果。

  癸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癸一、总思维业果中又分四:

  子一、观业果决定之理者。若诸圣者,及诸异生,随有适悦乐受行相,下至地狱有情,随有凉风生起,一切皆是从先因缘造集善业所生。从不善业发生安乐,无有是处。所有逼害受苦行相,下至罗汉相续之苦,一切皆是从先造集不善而起。由诸善业发生诸苦,无有是处。

  宝鬘论云:“是诸恶趣,诸苦由不善,如是诸善趣,安乐由善生。”故诸苦乐,非无因生。非有自性,非自在天等不顺因生。总由善不善业,生总苦乐之果(言异熟果)。种种差别(凡圣六道),各别而有,无少错失,观理修持,获得定解。是诸内佛弟子定当依止之正见。说为一切白法清净之根本也。

  子二、观业果增长广大。由少善业,感大乐果,由少不善,感大苦果,由于内体因果之力,有强有弱,诸外因果(异时异地变易异类及诸缘生众事)发起作用差别不同。(应多读阿含众经及法句集经、贤愚因缘经等发生此类定解。)

  复次,如海龙王问经等所明,关天尸罗、轨则、净命、正见等。依止律仪观察亏损律仪之事、及守护律仪之事、而受持律仪。于持犯因果,更当加意明白。微小罪失速作补治,微小戒行,慎勿放舍。涓滴之水,成为大江大海,现时不觉,展转随流增上,后时能成广大莫测之渊。如今治河,先从水土保持,是为裙带根本,智者善知。

  子三、、未造业不得者,如是善非善业,不造正因,决不感受苦乐果报。若求佛道,不集无数善业资粮,从何得感无上妙果。若在世间不造无数恶业,云何得堕苦报恶果。

  子四、已造业决不失坏。已造善不善业,定能出生爱非爱果,毗奈耶经(有部戒经)云:“假使百千劫,诸业无忘失,若因缘会遇,有情各自受。”别余大小诸经论中所说极多,集生定解为要。

  如是因果之理,出生圣凡之道。善能了解生信,必得转凡入圣。若不细微刻心行事,虽精于道理而违背因果修行,终无成就,应善思之。

  以上总思维业果四科竟

  癸二、分别思维业果。分二

  子一、显示十业道而为上首。

  子二、决择业果之义相。

  子一、显示十业道而为上首者。如上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能增长广大,未作不得,已作不失,应观。

  世尊摄其诸不善法,罪恶根本,而说十恶黑业之道。摄其诸种善法,极大义利,而说十善白业之道。

  若善了知十黑业道及彼苦果已,于其烦恼等起相续,亦当毅力防护,使其三门全无染污杂秽。乃至近习十种白业善道,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及其成就士夫二利种种根本,不容少缺。

  如海龙王问经云(文广摘录)“佛言龙王,如是十善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处。”又如地藏十轮经云(略文):“若是不能,下至不护一善业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无上正等菩提,此数取趣至极诡诈,说大妄语,欺罔诸佛贤圣,及诸世间。或说断灭(无因无果),愚味命终,颠倒堕落。颠倒堕落者,即说恶趣之异名也。”若十地经及入中论等,皆赞十善戒等为成佛决定胜上之因也。

  子二、决择业果之义相。内中分三:

  丑一、显示黑业果。

  丑二、思维白业果。

  丑三、显示余业差别。

  丑一、显示黑业果中又分三:

  寅一、正示黑业道十。

  寅二、轻重差别。

  寅三、此等十恶所感之果。

  寅一、正示黑业道十者。

  一者、杀生。摄事分中说为五相:一事,二想,三欲乐,四烦恼,五究竟。此中以中间三相为意乐,更加加行,合为四相,容易了解,意趣无违。四相者:

  一、境事。谓于他有情,断彼相续。若自杀者,有加行无究竟罪。此之分别又四:

  (一)、于彼有情,作有情想。(不错)

  (二)、于彼有情,作非有情想。(有误)

  (三)、于彼有情,作非有情想。(不错)

  (四)、于非有情,作有情想。(有误)

  二、意乐。谓由烦恼等起相续决定无误,乃成本罪。若于发心决定,转起事念加行之时,无分是谁来者皆杀,是则不须考查有无错误,悉成本罪。

  三、加行。加行者若自作,若教他作,悉并同罪。加行体事者,如用器杖、毒药、明咒等行为所作事类。

  四、究竟。谓由加行因缘,断彼生命相续,或余时死。

  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生故。”

  二者、不与取。

  一、境事。谓谁一种他所摄物。

  二、意乐。由烦恼意,等起相续决定心。(欲取)

  三、加行。若自作,若教他。体事者,力劫、暗盗、债寄谋味、矫诈欺骗、蛊惑,如是等不与而取,或为自事。或为他事,凡令他方损耗,皆不与取罪。

  四、究竟。他所摄物,发起盗心行为,物离本处(若不动物),得心罪成。

  三者、欲邪行。

  一、境事。分四。

  (一)、不应行。一切妇女及男、非男非女。(马鸣菩萨颂云:他摄具法幢,种护至法护,他已娶娼妓,诸亲及系属,此是不应行。)

  (二)、非支。口、秽道、童男女前后孔户、自手。

  (三)、非处。尊重处、集会处、塔寺、一切境有妨忌处等等。

  (四)、非时、降胎满孕、饴乳、受斋、疾病、忧苦、昼日、严冬、苦热,此虽自妻,亦属邪行。

  (此依在家立说,若出家者当依出家律仪广学。)

  二、意乐。由彼彼境发生三毒烦恼随一相续,生起行为心。于境若错不错,皆欲邪行罪。

  三、加行。自作教他,悉并同罪。

  四、究竟。两两交会。

  四者、妄语。

  一、境事。由见、闻、觉知,能解了境,他能领取之事义。

  二、意乐。有于境见而变想不见,有于境未见而变想为见。皆由烦恼等起相续,或复藏、或随想,无见闻觉知之根据而兴言论心。

  三、加行。或言说。或许,现象作记号等。此复所求,为自利、为他利,同犯

  四、究竟。自说、他说,默许现象,他方领解,成根本罪。

  五者、离间语。

  一、境事。于诸有情令其或合不合。

  二、意乐。由烦恼等想,相续发起。彼和顺有情,乐乖离欲。不合有情,乐不合欲。

  三、加行。随以实不实语,随说正语,若美不美,随自意乐,为自为他,而有所说。

  四、究竟。闻者了解所说离破之语。

  六者、粗恶语。

  一、境事。令彼有情能引恚恼。

  二、意乐。由烦恼等想相续发起,粗粗恶言之欲。

  三、加行。,谓以若实非实、粗粗恶言,或依身过,或依业过,或依现行种种过失,说非爱语。(除令除不善之教诫)

  四、究竟。谓粗语等呵骂,彼境解意。

  七者、绮语。

  一、境事。谓能引发无义无利之说。

  二、意乐。由三毒起痴分偏多。发起彼彼想像乐欲,相续而起言论,若实不实,作乐说相,或无属乱语,此则前人若解不解,并皆成罪。

  三、加行。谓发勤勇宣说绮语。

  四、究竟。谓才宣说,即成本罪。此中复有七相分别:

  (一)、宣说斗争竟讼。

  (二)、宣说外论、外道密咒,以爱乐心受持唱颂。

  (三)、以苦逼语说,及作伤叹形像。

  (四)、作戏笑游乐受欲等语。

  (五)、宣说王臣论、国论、贼论等。

  (六)、宣说醉语、颠狂语。

  (七)、宣说邪命语、无系属语、无法相、非义相应、前后无联属语,歌笑、杂染、舞伎等论。

  八者、贪欲。

  一、境事。属他财物。

  二、意乐。由三毒随一,于彼事彼想,发起相续,欲令属我。

  三、加行。于所乐欲,发起思想,趣行方便。

  四、究竟。谓于彼事,决定时处,思念财物等愿成我有。此贪心圆满,复有五相:

  (一)、有耽著心,特殊嗜好。

  (二)、有贪婪心,我所执藏。

  (三)、有饕餮心,爱味受享无尽。

  (四)、有谋略心,种计较设施。

  (五)、有复蔽心,不觉羞耻、过患。

  瑜伽论中于十不善能作业之加行,显说如何完全圆满贪欲心加行增加之相者,谓一时作念,云何当能令彼家主,成我仆使,如我所欲。于其妻子等及饮食等,诸身资具,亦如是思。云何能令诸国王大臣及诸商主四众弟子等供事于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游戏、当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愿生他化自在。又于父母妻子仆役等同梵行者,所有资具发欲得心,亦是贪欲。

  九者、嗔恚。

  一、境事,于彼有情,作能引生恚恼之体。

  二、乐欲。由彼烦恼等起乐打杀欲心,云何令彼遭杀缚等。若有他缘。或自任运耗失财产。

  三、加行、即如乐欲思想,发起种种行为之事体。

  四、谓欲打杀等期心决定。此亦五种分别,全则圆满,不全非圆。

  (一)、有嗔恶心。

  (二)、不堪忍耐。

  (三)、执持怨恨。

  (四)、造作谋害。

  (五)、有复蔽心。不知过患。及出离念。

  如是一切皆是其心损害,乃至愿他现法丧失,善业退坏,及愿彼后法往趣恶道等。

  十者、邪见。

  一、境事。谓实有事体。

  二、乐欲。谓于所谤事体,以我见等,作谛实想。发起三毒随一相续,乐作诽谤之欲。

  三、加行。即以如前所思,策发言行。此复分四,谓:谤因、果、作用、实事

  (一)、谤因者。谓无妙行恶行。

  (二)、谤果者。谓无彼二异熟。

  (三)、谤作用。谓无殖种(无父母作用),无持种,(无思义往来,前后受生持种作用。)又无化生有情(中阴等类)。

  (四)、谤实事。谓无阿罗汉等。(究竟断惑成智之人)

  四、究竟。谓诽谤决定。此亦五相具足,缺则非圆。

  (一)、愚味心,不了事实故。(二)、暴酷心。乐作恶故。(三)、超流行心(非凡心)。于法不知正理观察故。(四)、有失坏心,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五)、有复蔽心。不觉羞耻、不知过患、不知出离等故。

  此之邪见,复有余说。然唯说此名邪见者,由此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行故,随自意行,极为非理,是一切邪见中之极重故。

  结论者。

  十恶体性作用分别杀生、粗语、嗔心,由三毒起,唯嗔究竟。

  不与取、欲邪行、贪心,由三毒起,唯贪究竟。

  妄语、离间语、绮语(发起即成究竟),由三毒起,唯痴究竟。

  邪见,由三毒起,唯痴究竟。

  分别身口意业及道思维是业而非业道。(道者行处也)

  贪、嗔、痴,三种思想有业用,而无实行之事处体故。

  身语七支,是业,亦是业道。

  丑一、显示黑业果。分三

  寅一、正示黑业道十。(如上说竟)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以下正说)

  寅三、此等十恶所感之果。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

  卯一、正明十业道轻重。

  卯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卯一、正明十业道轻重。今者显示此黑业道,同为一事,而有轻重之分,例如杀生等是一,轻重不同分别五种重相应知。

  一、由意乐故重者。谓由猛利三毒故。

  二、由加行故重者。已杀正杀,欢喜踊跃,自作劝他,称扬赞叹,及见杀心喜庆幸,积蓄怨恨,无间所作,殷重所作。或一时中顿杀多命。或令先受猛利痛苦而行杀害。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或于孤苦哀泣等而行杀害。

  三、由无治故重者。不能一日极少时分受持一戒、受持一斋、惠施修福、礼敬三尊重等业令得发起增上惭愧之悔心,及能觉知离欲善法、现观等事。

  四、由邪执故重者,谓由邪祠祀等,执为正法正理而行杀害。又执畜等世主所化,为资缘故,虽杀无罪。又依邪见自顾而起杀害等。

  五、由境事之体故重者。如杀大身傍生、人、人相、父母、兄弟、尊长、仰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于如来(虽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佛身血等。

  与上五种相违,成轻非重。杀生如是,其余九种,除其第五境事。余四皆同。

  不与取。依境事之体不同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财物及具信委托等,劫盗孤贫、出家、法众,聚落行劫,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之财物等,是体事特重。

  欲邪行。依境事之体特重者,若母亲、他之妻女、委信、出家等众。非支行,谓于面门。非时者,受斋、胎圆、重病等。非处者,近塔、僧伽寺宇。

  妄语。依境事之体特重者,由杀害、取财、邪淫,而作妄语。对于父母、贤善、知友等而作妄语。破僧妄语是一切语中尤极最重。

  离间语。依境事之体特重者。破彼长时亲爱,及善友知识,父母、男女,若破僧,若能引发三重业等。

  粗恶语。依境事之体特重者,与父母、尊长,若以非真非实,妄语所作之粗恶语,现前毁骂、诃责等。

  绮语。依境事之体特重者,由妄语等三所作之绮语如前。若依于斗讼净竟所作之绮语。若以染心诵习外典,又于父母、亲属、尊长等调弄轻笑,作言违理等。

  贪心。依境事之体故特重者,贪僧伽、佛塔、财物。于已有德起增上慢,及于王等,及诸聪睿同梵行等起增上欲,贪求利敬。

  嗔心。依境事之体故特重者,于父母亲属尊长等,无过、贫苦、诸可哀愍者,而作嗔恨损害心。诚心悔过者,起损害心。

  邪见。依境事之体故特重者,谓能转变谤一切事,比余邪见尤重。又谓世间无阿罗汉等、正至、正行等。

  如是与上相违,则为是轻。又本地分中说有六相应参看。

  卯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分四:一、由福田门故。二、由所依门故。三、由事行门故。四、由意乐门故。

  若此四门皆胜,则感果受报之力强大迅速,得果超胜异常。

  一、由福田门者。谓于三宝尊重,等尊重,父母、于此等境上,虽无猛利意乐,作损益事,能得大福大罪。若犯戒,受用僧物虽少许,其罪极重。居家享用僧物,其罪极重。以忿恚心,背菩萨住,不愍暴恶,生罪无量。若有劫夺尽南洲有情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生罪更重。若有焚毁恒河沙数诸佛塔寺,若于胜解大乘菩萨起恚害心,发生嗔恚口说恶言称具力尤重。称扬赞叹,生福无量,设有杀害南洲一切有情,或劫尽一切财物,若于一菩萨所修善行施等而作障难,其罪更重。如是一切极应慎防。并当察看本论全文。

  二、由所依门者。有智无智,有悔无悔,具戒不具,悲心菩提有无,所作善不善业,感果不同。如经中说,铁丸虽小能沉水底,大铁成器能浮水面,有智知悔故。如蝇粘蜜虽少不脱,由无悔心不要(欲)脱离。不知善行,复藏已过,虽先有善行,被恶染污,故虽小罪而积成恶果狱报,洁器净水,少毒杂入,伤人成患,乃至无用。负债虽少,久则滋息成大。云何无智,愚痴不明善恶,善根微薄、现恶业重、不生悔过、先无善行等五。云何有智,能悔先失、防护后过、不隐重恶、勤修善法、对治恶有五。若不知此等之义,妄矜为智,知罪故行,其罪尤重,成不可救。位居轮王,油如巨海,灯炷须弥,供养佛塔。不如出家修行者,以小灯少油供养福多。若具律仪,一戒、全戒、自然后后胜于前前。若是在家作施、修福、修禅,及各类善行,先受斋戒而修善行,与不具斋戒者不可同比,智者善知。戒经中说,若有世人,具十不善,经于百年,所积众恶虽多,比出家人法幢张身,受用信施,经一日夜,坏戒恶行。较彼百年作恶,其罪尤重,是故经云:“宁吞热铁丸,及流彼猛焰,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

  三、由事行门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养佛中,依法正行供养。较之财物供施,是称无上。

  四、由意乐门。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各建塔庙,量等须弥。于此塔庙,复经尘沙数劫,以诸众事,广作供养。不如有一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但散一华其福更多。此是由其发心有缘有为。及无缘无为、真胜具力故。又复自他义利不同故。谓自义微劣,他义强胜,意乐差别不同也。复次,于诸恶行,若烦恼心,猛利长时,具力则大。又以嗔恚为胜。

  如入行论云:

  千劫所集施  供养善逝等  此一切善行  一念嗔能坏

  若嗔同梵行人,及菩萨人,较前更重。

  三摩地王经云:

  若互相嗔恚  非戒闻能救  非定非兰若  施供佛能救

  入行论云:““若于胜子施主所,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所劫。”以上寅二,轻重差别竟。以下寅三,此等十恶所感之果。

  寅三、此等十恶所感之果。分三

  卯一、异熟果。

  卯二、等流果。

  卯三、增上果。

  卯一、异熟果者。(因属善恶,果招无记,因果相异而熟,复分异时、异地、异类等)谓十业道,一一皆依事境(业之经过也),及三毒而成。三毒复分上中下三品。本地分说上品杀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品、馈鬼。下品、畜生。

  卯二、等流果。(同等善恶事类相续之力也)谓出恶趣,次生人中。剩余恶业等(习气相违之反映力也),如是次第:(一)、寿量短促。(二)、资财匮乏。(三)、妻不贞良。(四)、多遭诽谤。(五)、亲友乖离。(六)、闻违意声。(七)、言不威肃。贪嗔痴三上品猛利。

  谛品及十地经中说:(一)、寿量短促,多诸疾病。(二)、资产匮乏,与他共财遇非可信。(三)、眷属不调,妻有匹偶。(四)、多遭诽谤,受他欺诳。(五)、(离间)眷属不调,眷属鄙恶。(六)、(粗语)闻违意声,语成斗端。(七)、(绮语)语不尊严。闻不信受。(八)、(贪心)贪欲重大,不知喜足,寻求不获,坐贪欲得。(九)、(嗔心)损害于他,或遭他害。(十)、(邪见)见解鄙恶,谄诳为性。

  诸先德云:此所说者,是领受等流果。爱乐杀等十恶者,是造作等流果。一为取果,一为与果。卯三、增上果者。于异熟等流体上,感招外缘(境上之事实)显现之事。(一)、杀能感外器世间,所有饮食及药果等,缺少光泽势力。于异熟上,威力微劣。食虽消变,生长疾病。由此因缘,无量有情未尽寿命,早成夭丧。(二)、不与取。众果甚少、果不滋长、果多变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雨多淋涝、种殖干枯,全不得果。(三)、欲邪行。地多便秽,粪不洁,臭恶逼迫,不可爱乐。(四)、妄语。农作行船等事业减退,不得滋利,不相偕偶,多遭欺惑,铙诸怖畏恐惧因缘。(五)、离间语。地处丘坑,间隔险阻,不良于行,多诸怖畏恐惧因缘。(六)、粗恶语。地处多诸株杌,荆刺砾石,枯槁无润,无诸池沼、河流涌泉,地干田卤,丘坑阻碍,铙诸怖畏,恐惧不安。(七)、绮语。树果不实,非时结果,未熟似熟,势不久停,园林池沼可乐极希,多诸怖畏,恐惧不安。(八)、贪欲。一切盛事,渐渐衰微,无故退减不增。(九)、嗔恚。地多疫疠流行,灾横扰恼,怨敌惊怖,虎狼狮子毒蛇蝮蝎,百足蚰蜒,暴恶药叉、恶贼杀害。(二)、邪见。诸器世间,第一殊妙生源,悉渐隐没,诸不净物乍似清净,诸苦恼物乍似安乐,无安居处,失正救护,失正归依。以上显示黑业果竟,以下明思维白业果。

  丑二、思维白业果。分二

  寅一、十善业道。

  寅二、十善业果。

  寅一、十善业道者。本地分说,于杀生、不与取、欲邪行等,起过患欲解,起胜善心。或于彼起静息方便,或于彼起静息究竟。乃至所有身业,语四、意三,亦皆如是。此中分别者,如其诸业,境事、意乐、加行、究竟,如应配合。例如远离杀生业道:

  境事者,于他有情等。

  意乐者,能见过患,起远离欲。

  加行者,谓起诸行,静息杀害。

  究竟者,正能静息,圆满身善。(以此道理,余皆应了。)

  寅二、十善业果中又分三

  卯一、异熟。

  卯二、等流。

  卯三、增上。

  卯一、异熟果者。谓于软中上品善业,感生人中、欲界诸天、上二界天。

  卯二、等流及卯三、增上果者。与不善相违,如前应知。十地经云:以此十种怖畏生死,缺离悲心,由顺他言教修习,辩声闻果。若心广大,具足悲心,善权方便,广发宏愿,终不舍弃一切有情,于极广大诸佛智慧,缘虑修行,成办菩萨一切诸地波罗密多。由善修习此一切种,则能成办一切佛法。如是二类,十种白业道,及彼诸果。凡他之教典未说明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及决择分之意旨而说。

  丑三、显示余业差别。分二

  寅一、引满业差别及定不定,顺现后等。

  寅二、别思维差别。(胜者所依修道进程)

  寅一、引业满差别者。引乐恶趣业是诸善法不善,能满异熟则无决定。于乐趣中,亦有断支、阙根、关节残破、颜貌丑陋、寿短多疾、匮乏资财等。是满业乐善,而引业不善所招故。于诸傍生饿鬼之中亦有亨乐极圆满者,是善业(等引)(余业)之报故。如是共成为四句分别。

  能引善所引业中有由:能满(是)善所圆满。(人中受乐)

  能满(是)不善圆满。(人中受不乐)

  能引不善引业中有由:不善圆满。(鬼畜中受苦)

  善法圆满。(鬼畜中受乐)

  集论云:应知善不善分别有能引满业之二。引入善恶趣受生之业者是能牵引,谓能引异熟。能满者,谓既受生已,能令领纳爱非爱果。俱舍颂云:“由一引一生,能满则众多。”谓由一业能引一业发生功能,非能引多业共同业生功能故。满业则不同,须众多引业(条件具足)而生。又

  集论云:颇有诸业,一业牵引,一果发生。(一刹那业唯能长养一世异熟种子)亦有诸业唯由一业牵引多生。(及由彼业而能长养多世异熟种子)

  亦有诸业由众多牵引一生。(由多刹那业唯能长养一世种子)亦有诸业由众业牵引多生。(众多相互观待而能数数长养,展转多世异熟种子)复次定不定受业之分别者有二。如瑜伽本地分云:顺定受业者,若故思已,若作增长业。(谓有意乐,思已身语加行。)顺不定受业,谓故思已,作不增长业。(谓有意乐,及下列之十种业。)何谓作业,何谓增长业。作业者,谓若思业,或思已业,身语所起。增长业者,除十种业:(一)梦。(二)、无知所作。(三)、无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数所作。(五)、狂乱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乐欲所作。(八)、性无记。(九)、悔所损害。(十)、对治所损。除此十念所余诸业。即名增长。此十名不增长。(决择分说)四句分别:“一、作而非增长。二、增长而非作。三、作而增长。四、非作非增长。”

  一者、(依杀生言)无识所作,梦中所作,非故所作,乐无乐欲,他逼令作。若有暂作续即发起猛利追悔及厌患心、恳责厌离,正受律仪令彼薄弱。未与异熟,便起世间所有离欲,损彼种子。及起出世永断之道,害彼种子。

  二者,为害生故,于长夜中,数数寻伺,然未杀生。

  三者,除前二句一切杀生。

  四者、谓除前三。若不与取乃至绮语,随其所应,如杀应知。于意三中无第二句,于初句中亦无不思而作他逼令作。复次决定受复分三种:顺现法受、顺生受、顺后受。

  顺现法受报者,谓即彼果现法(现生或现前)成熟。本地分中说有八种。若由增上意乐,顾恋自身、财物,诸有造作不善者,于现法受报(一也)。(果者异熟,报者苦乐)若由增上不顾意乐、不顾身财作诸现法者。现法受报(二也)。若于诸有情所增上损恼,现法受报(三也)。若于诸有情所增上慈悲,现法受报(四也)。若于三宝尊重等所增上憎害,现法受报(五也)。若于三宝尊重等所增上净信胜解意乐,现法受报(六也)。若于父母尊重等造恩之处作增上酷暴背恩意乐所作不善,现法受报(七也)。若由增上意乐报恩所作善法,现法受报(八也)。

  顺生受报者,二世受果报。

  顺后受报者,三世以后成熟。

  复次,于一相续中现有众多,善不善业、成熟之理者。

  重业先熟。

  轻重若等,临终时现(业相)前先熟。

  此亦等者,增上及多串习者,先熟。

  此亦等者,先作先熟。

  俱舍颂云:

  诸业与生死  随果近串习  随先作其中  即前前成熟

  寅二、别思维(修道进程等)差别者。谓由远离不善十种,虽定能获善妙所依。然若能成一圆满具德之相,能修一切种智,胜所依身,进入修道途径,非余能比。故应成办如此所依。此中分三

  卯一、异熟功德。(分八)

  卯二、异熟果报。(分八)

  卯三、异熟因缘。(分八)

  卯一、异熟功德分八者。

  一、寿量圆满。谓彼宿业,而能牵引长寿,如其所引长寿久住。

  二、形色圆满。谓由形色显色善故,颜容殊妙,诸根无缺故,众所乐见。横竖相称,形量端严。

  三、族姓圆满。谓生世间,恭敬称扬,诸高贵种。

  四、自在圆满。谓大财位,有亲友等,广大朋翼,具大僚属

  五、信言圆满,谓诸有情信奉言教,由其身语于他无欺,堪为信委,于一切诤讼断证,堪为量故。

  六、大势名称。有大名称,有大美誉。谓于惠施具足勇健精进等德,由此因缘,为诸大众所供养处。

  七、丈夫性者。谓成男根。

  八、大力具足。谓宿业力,为性少病,或全无病,于现法缘,起大勇悍。

  此复,第一、谓住乐趣。第二、谓身。第三、谓生。第四、谓财位僚属。第五、世间量则。第六、谓彼所名称。第七、一切功德之器。第八、诸所应作势力具足卯二、异熟果报分八者。

  一、依自他利,能于长时积集增长无量善根。

  二、谓于大众暂见欢喜,咸共归仰。凡所发言,无不听用。

  三、谓所劝教,敬顺无违。

  四、谓能以布施摄,摄诸有情令其成熟。

  五、谓能以爱语、利行、同事、摄诸有情、速令成就。

  六、谓由营助一争事业施布恩德,为报恩故,速受劝教。七、谓为一切胜功德器。乐欲勤勇,令彼堪为一切事业之器。智慧广大,令彼堪为思择所知之器。又大众都无所畏。又与一切有情同行、言论、受用,或住屏处皆无嫌碍。

  八、谓于自他利,皆无厌倦,勇猛坚固,能得慧力,速发神通。

  卯三、异熟因缘分八者。

  一、谓于有情不加伤害,及正依止不害意乐。

  如颂云:

  善放将杀生  如是利其命  遮止害众生  则当得长寿

  承事诸病人  善施诸医药  不以块杖等  害众生无病

  二、谓能惠施灯等光明,鲜净衣物。

  如颂云:

  由依止无嗔  施庄严妙色  说无嫉妒果  当感妙同分

  三、谓摧伏慢心,于尊长等,勤礼拜等,于他恭敬犹如仆使。

  四、谓于乞求衣食等物,悉皆惠施。设未来乞,亦行利益。又于苦恼及功德田,乏资具所,应往供施。

  五、谓修远离语四不善。

  六、谓发宏愿,于自身中摄持当来种种功德,供养三宝,供养父母、声独觉、亲教轨范,及诸尊长。

  七、谓乐丈夫所有功德,厌妇女身,深见过患。乐女身者,遮止乐欲,于将失男根者,令得脱免。八、谓他不能作,自当代作,若共能办则当伴助,惠施饮食。如是八因,若具三缘,能感最胜诸异熟果。

  三缘者:心清净,加行清净,田清净。

  心清净中,自分他分有二。

  待自分又二:

  一、谓修彼因,所有众善,将用迥向无上菩提,不希异熟。

  二、由纯厚意,修行诸因,势力猛利。

  待他分又二:

  一、谓见同法,上中下座,远离嫉妒,比较轻毁,勤修随喜。

  二、设若不能如此而行,亦应日日多次观择所应行事。加行清净者,分二:(一)观待自者。谓于长时无间殷重。(二)、观待他者。谓未受行,赞善令受。已受行者,赞美令喜。恒无间作,不弃舍作。

  田清净者,谓由彼二意乐加行,能于众多微妙果故,等同妙田。此等皆是依菩萨地文,为释补圆满而说。

  以上分别思维业果境

  癸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分二

  子一、总开示。

  子二、四力净修法理。

  子一、总开示者。谓既了知黑白业果,非但了知便止,必当数数修习。以此业系之理,非是粗心可了,是极难现见之事,极难获得定见。。必于如来语教,修习深忍乐欲。若未于此获得定解、真正信念,任于何法悉不能得胜者(佛也)所爱、护念加持。(设具世智,必为魔用。)复次,若有一类自说已获空性之理。然于业果无决定信、无慎重心。是如颠倒了解空性。真解空性者,谓即能见缘起(因果)之义故,故于业果发生定解,而为助伴,得明空性之理也。

  经云:

  一切诸法如水月  幻化泡沫阳焰电  虽诸死已往他世  有情意生不可得

  然作诸业终不失  如其黑白成熟果  如此深妙理趣门  微细难见佛所行(依深定乃见)

  是故应于缘起(黑白)二业及诸因果发生定解,一切昼夜观察三门,截断恶趣。若不先修因果差别,纵少知法,而令三门放逸随转者,唯开通诸恶趣门。海问经云:“佛说由一种法,能断生诸恶趣,深险颠倒堕落。谓于诸善法观察思择也。”复次,诸先觉者云:“于因果义,校对正法,若不符顺,全无解脱。观自相续,不顺业果,不合正法,了知能改,是称智人。”

  集法句云:

  若愚自知愚  是名为智者  若愚思维智  说彼为愚痴

  为是知已,遮之恶行,谓于十不善等,发起意乐勿作现行。应修应习,多所修习,静息共心。若其不能遮止恶行,虽非自欲,然须受苦不能脱免。

  又集法句云:

  说已作恶业  非空非海中  入山林闹市  业无不能至

  又云:

  若现前恶业  非定如刀割  然众生恶业  于他世现起

  各受苦异熟  了知他世报  如从铁起锈  锈起食其铁

  朴穷瓦云:现今讲说听闻修习,皆非贵重。诸知识者共云:唯有业果,是极要紧。我念唯此极难修持,实尔实尔。又登巴云:心莫放纵此缘起理,微细微细。我至老死,依附贤愚(业果是处非处也)。以上总开示竟。(应读本论更详)

  子二、四力净修法理者。如是励力,虽欲令其恶行不染,然由放逸,烦恼炽盛,增上力故。若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弃恶行,必须励力勤修大悲,及佛所说还出方便。此复罪堕还出之法,应如三部律仪中说。别说诸恶还出之教者,应由四力。四法经云:“慈氏,若诸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则能映复,诸恶已作增长。何等为四。谓能破坏现行、对治现行、遮止罪恶,及依止力。如是已作增长之业是顺定受,而能映复,况不定业。”

  初力者,谓于往昔乃至无始所作不善诸业,多起追悔,欲生此心,须多修习能感异熟等三种(异熟功德、果报、因缘)道理。修持之时,加修金光明经忏法,及三十五佛忏法,而作悔除。

  第二力者,于中分六:

  (一)、依止深甚经典。谓受持读诵般若波罗密多等契经文句

  (二)、依止空性胜解。谓趣入无我、光明法性、极深忍可。

  (三)、依止念诵,谓如仪念诵,百字咒等诸殊胜陀罗尼。

  如妙臂问经云:

  如春林火猛炽然  无为遍烧诸草木  戒风吹燃念诵火

  大精进焰烧诸恶  犹如日光炙火山  不耐赫炽而消溶

  若以戒日念诵光  炙照恶雪亦当尽  如黑暗中燃灯炬

  能除黑暗罄无余  千生增长诸黑暗  以念诵灯能速除

  此复至于能见罪净之相,应当勤加持念。相者,如准提陀罗尼云:“若于梦中,梦吐恶食,饮酪乳等,及吐酪等。见出日月,游行虚空,见火炽然,及诸水相。制伏黑身,见比丘僧、比丘尼僧,见出乳树、象及牛王、山、狮子座,及微妙宫殿,听说法。”

  (四)、依形像者。谓于佛所获得信心,造立种种形像。

  (五)、依供养者。谓于佛所,及僧塔庙。供养种种微妙供养。

  (六)、依名号者。谓能听闻受持诸佛功德名号及诸大佛子名号。此等唯依集菩萨学论中已所宣说者,余尚众多,应当广学。第三力者,谓正静十种不善。日藏经说: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见作随喜、杀生等门,诸恶业障及正法障。复次,戒经中说:若无诚意防护之心,所作悔罪,唯成空言。是故羯磨中云:“后防护否。”务须善了密意,后不更作至为切要。能生此心复赖初力。(回看前之初力)

  第四力者,谓修归依及菩提心等。(皈依发心颂及三皈依观法,应先善修。)此中为初业人,总显殊胜种种净罪之法门,必具四力,乃是一切圆满对治。

  总论。分三:(一)、悔除防护依法转业之理。(二)、决定受超升之理。(三)、最初无犯之理。

  (一)、悔除防护依法转业之理者,谓清净罪恶(如是转报方法)定不定受,转变轻重。即于能感恶趣中受极大痛苦,或令转为感受微小之苦因。或生恶趣,然不领受诸恶趣苦。或于现生少受微苦(病痛骂毁等事),即得清净。如是乃至应长时受者,转为短期或梦定中略受,或全不受。(有大功德,觉悟故。)皆是由其净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对治圆不圆具,势猛不猛,用时间相续长短等,差别不同故无定准。如诸契经及毗奈耶说:“诸业纵百劫不忘。”意言未修对有力对治,若能成就有力对治,如尽金秽。如是由忏悔防护等力,损伤能感异熟功能,虽因缘会合,异熟功能缺减,不发作用,乃至时分变迁有异,成为不定受报,虽未拔根,而能一时不现。故经云受持正法,(律仪力更大)虽其所有顺定受报,变为现法轻受,故须勤修善法对治。然彼嗔心害善最烈,迅快难防,须特加力觉明,悔除防护。

  (二)、决定受超升之理。谓欲尽除力大之业者,(言决定受,超升之道。)若诸恶业至极永尽,云何说除先业异熟耶。意谓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颠跛哑聋自性因果等业报,故作是说。若诸业果既已转成异熟位体,则不能转净,必在因位思位,或正造作之间。获得别余思业等。悔除及受持正法等,差别之力,则能永尽。如指鬘,未生怨等。譬如击球,随击而跃,生彼即脱,虽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触。由此则成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亦非全无因果。是故虽有决定受报,不可免脱,然以悔除防护之力,转重为轻,非是无益也。

  (三)、最初无犯之理,上述罪虽能悔除,但与最初无犯清净有殊。如菩萨地说:“犯根本罪虽可重受菩萨律仪,而能还出,然于此生决定不能获得初地。”摄研磨经云:“佛告文殊,若毁谤正法,于七年中日日三时于罪忏悔,后乃清净。其后至少须经十劫始能得忍。”最初无犯,譬如世间,伤手断足,虽得救治,终不如初。又朽破之船,虽加补治,操行彼岸或达不达。最初无犯如坚固船,易到彼岸。如是切莫放逸修习正见正行。亲友氏云:若人邪见虽妙行,一切皆具苦异熟。如是缘趣黑白二业,正观正见,是为修行根本依处。故应多修前文,刻心记识,更加参阅诸经论典。如正法念住经、贤愚因缘经、阿含四经、(中阿含经,未受具戒者勿看。)譬喻经、出曜经、百喻经、戒经、释戒诸论,并诸同法典籍。令起猛利精进,恒修定解定见,把握成修要义是为上善。

  以上正修共下士道之意乐科竟。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者。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者。若是先有决求现世种种圆满,而求后世增上者,必不可得后世增上,说得后世增上皆是虚说之言,故当真实希求后时利益为主,现在次之。此心必定坚固,恒顺修习,猛励为善也。

  庚三、破除邪执。分二

  辛一、明增上胜身。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

  辛一、明增上胜身者。谓有一类,以佛说悉应背舍现在生死,希望后时所有一切圆满增上,为错误事。彼作念言,后来身受用事。圆满增上身者,皆是生死,发生死心不应道理。(答云)此中所说分二:(一)、前说不顾现在,属无常故。好与不好随即消灭转变,不可握执,不能随自握执,究竟坏灭。(二)、后世修行本位增上之身,犹如船桥过渡河海,未度之时是所必须,亦是成佛究竟所应希求。希求解脱未到彼岸,于现位中,展转得此增上之身,依此最后成就胜身(三身)佛土眷属故。庄严经论密意说云:“增上身谓受用身,圆满眷属勤圆满。”此说由前四度之力成增生。(此生与身一也)

  附说持戒资粮等成就增上十六胜生功德

  入胎、住胎、出胎、母爱、父德、福享、亲属良美、身健全、有正见、身调柔、心安正、众多尊表、具力、无畏身相严好、易入般若及解脱之门。

  入行论云:“由依人身舟,度脱大苦海。”是须依止以人所表善趣胜生之身度诸有海,趣妙种智。此复须经多生,乃能成办。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能成之胜因,多依尸罗,是道之根本故。若得善趣之身,而圆满一切德相(十六等),仅能成就一少分德,虽修诸道,进程微小,是故定须圆满。

  须得求寂,未得比丘故非圆满(十六胜身),故此定须圆满比丘学处名曰具足,应当受持励行圆满。

  有作是说,近住等亦能获善趣圆满,何须艰难受学具足戒。又说七众别解脱戒,皆为获得阿罗汉故,何必定要比丘。(答)比丘年满二十身心力强。艰苦易度。近事等身,亦得罗汉,然彼多碍难行义分微少(犹如滥路车旧马疲)。是故必取比丘。如上乱言,皆是无知道义,应善学别解脱戒,余义尚多,然而应以下下律仪为依,增加上上者,为委重护持圆满学处故。

  以上共中上共同之下士道修法竟。

    一九五七、丙申年冬,在五台山清凉桥吉祥寺集摄圆满。能海识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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