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文化

在疫情下历史地思考“事件”

去年10月,达恩顿应邀在浙江大学历史系待了半个月,做了三场讲座。只要没课,我就会陪同在侧。一次,我好奇地问他:“您下一步有什么研究计划?”他的回答既有些出人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我要研究事件史,研究1

去年10月,达恩顿应邀在浙江大学历史系待了半个月,做了三场讲座。只要没课,我就会陪同在侧。一次,我好奇地问他:“您下一步有什么研究计划?”他的回答既有些出人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

我要研究事件史,研究1789年。我想知道,他们在1789年前想些什么,他们的想法如何影响了后来的事情,1789年到底怎么发生?

为什么会出人意料?因为达恩顿之前只研究书,只关心书的生产与阅读。当然,屠猫是个事件,但不是历史学意义上的事件,因为屠猫的意义在于表达了文化。实际上,他有意回避革命,因为他认为只能证实人们读了什么,但证明不了读的书怎么影响观念,更不能证明如何影响人的行动。他在牛津大学完成博士论文,两位导师理查德·科布(Richard Cobb)和夏克尔顿(Robert Shackleton)的经验主义对他影响很深。他也因此与好友罗杰·夏蒂埃(Roger Chartier)争论不断。“这书有很多错,罗杰想得太多,但证明不了”,他指着我收藏的四卷《法国出版史》(Histoire de l’édition fran?aise)说道。

不过,转向研究事件,也不奇怪。国外学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就重新开始关注事件。我们知道,历史学一度想把自己建成一门科学,放弃了传统史学的方法和研究对象。这种努力很快走进了死胡同:人不可能被科学化,除非历史研究的不是人。斯通(Lawrence Stone)很早就预见到叙述正在开始复兴,史学家开始重新关注事件(“历史叙述的复兴:对一种新的老历史的反省”,《新史学》第4辑,大象出版社,2005年,原文写于1979年)。几乎在同时,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也出现了类似的变化。阿布拉姆斯在那本很有影响的《历史社会学》中,专列一章,题为“解释事件:方法论问题”。他这样界定“事件”:“事件是有预兆性的结果(portentous outcome)的事情(happening)……这不仅仅是一个被讲述的事情,而是一个具有一定文化意义的事情。”(Philip Abrams, Historical Sociolog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191)这个定义现在来看,依旧很有深度。九十年代以后,“事件”越来越受重视:社会学出现了“历史转向”(柯志明:“历史的转向:社会科学与历史叙事的结合”,《台湾社会学》第10期)、历史学有“实践转向”(俞金尧、张弛、施皮格尔,“欧美史学新动向:实践史学”,《光明日报·理论版》2011年09月13日),人文科学“历史转向”(The Historical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6)。经历这些不同转向,“事件”这个概念,同“实践”(practice)、叙述(narrative)、能动性(agency)等联系在一起,成为历史社会学与历史学得以超越结构困境,强调或然性与人的主动性的概念工具。

不过,达恩顿会关注事件,更主要、更直接的原因,不是学术的,而是经历。“9·11”改变了很多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根据民调机构加洛普的统计,超过一半的美国人认为他们的生活被永久改变了。他也不例外。在逛上海外滩时,他和我说,原来那座大厦楼上有一间“私人会所”,他当美国历史协会会长那会,一些“富豪”会按照惯例,不定期地宴请包括他在内的一些知名史家。“我们私下关系很好”。 “9·11”以后,很突然的,一切都变了:

我的那些朋友,很好的朋友,不少都在那场灾难中丧生,我觉得,历史事件很在很短时间里改变一切,而这是之前无法预见到的。

我突然明白,以前对所谓“学术前沿”的理解,着实肤浅,因为前沿也好,转向也罢,对身处其中的国外学者来说,不是在玩学术游戏,不是为写综述而硬生生总结出来的东西,而是对真实的生活体验与政治诉求的表达,是对“生活之重”“世界之重”的体察。思想和现实从来不是分开的,学术与生活也从来不是割裂的,学派思潮正是对生存环境各抒己见、针锋相对的产物。当然,这首先得有自由讨论的空间。

生活很难避免事件,小到两车追尾,大到地震火灾,甚至是像今年春天爆发的疫情。当然也有像中了彩票这样的“好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不管是否愿意,它总有能力对抗人的意愿,总有力量打断日常生活节奏:计划落空了,工作完不成了,或者得到奖金,兴奋不已,平静的日子也没了。生活有可能被彻底改变,有时只是短暂地改变。总之,事件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是日常生活中几乎每天都会直接或间接经历到看到,但是又因为太熟悉了,所以不太会去反思,更不可能把事件当作一个概念进行思考:到底什么是事件?是不是所有发生的都能称作事件?为什么有的事件会有那么大的影响,有些就没有?有没有更深层的原因?事件是否有起点,是否有终点?我借助一些新近出版的研究,简单探讨下这些问题。

近期,美国史家谭旋的作品陆续被译成中文。《路易十六出逃记》是一部生动有趣的“事件史”。《暴力与反暴力:法国大革命中的恐怖政治》原题为《法国大革命中恐怖的降生》(The Coming of the Terror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2015),综合了他近二十年来有关大革命恐怖起源的研究,结合了事件史、情感史等多种方法。谭旋在2008年墨尔本大学的Miegunyah Lecture中首次阐述自己的观点,这份讲稿篇幅不大,我写博士论文时读过,很有启发。在大革命的研究者中,他可谓特立独行,是位很有英国经验主义特色的美国学者,大量使用回忆录、日记和档案材料,不太借助二手研究,或许因为这,他对某些材料的真伪判断有误(比如Feuillet de Conches编的六卷《路易十六、玛丽-安托瓦内特和伊丽莎白公主的未刊通信集》【Louis XVI, Marie-Antoinette, et Madame Elisabeth: Lettres et documents inédits】很多材料是伪造的)。谭旋处处与弗雷等修正派“暗着”较劲,很少提思想观念的影响,比如《路易十六出逃记》彻底不提有关王权“去神圣化”的研究,而认为即便大革命爆发了,民众对国王的态度没什么改变,而真正起转折点的是出逃这个事件。于是,事件和结构成了对立的关系,而不是相互作用,结果是谭旋虽然用浩瀚的材料证明了事态使然,但让人觉得是用描述取代了分析,用过程取代了原因。我借用一些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弥补这个不足。休厄尔关于结构——事件研究(“历史事件作为结构的转变:在巴士底狱发明革命”,收入《历史的逻辑:社会理论与社会转型》,朱联璧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以及人类学家萨林斯的《历史之岛》(蓝达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年)都很有启发。这些研究都不能算最新的,但是学术思考不是走秀,求新不是目的,能有助于思考我们的处境才有价值。

《路易十六出逃记》,[美]谭旋著,赵雯婧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300页,75.00元

《暴力与反暴力:法国大革命中的恐怖政治》,[美]谭旋著,黄丹璐译,山西人民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552页,128.00元

首先,什么是事件?要区分两个概念,“事件”(event或évènement)与“事情”(happening或chose)。 “事情”大体上是反复发生、周而复始的,而且很快就会结束,不会引起一连串影响。比如两车相撞、街上两人打架,这都是“事情”。“事件”则不同,“事件”是“重要的”。借用休厄尔常用的例子,一般两人打架是“事情”,但是如果是黑人和白人打架,又发生在一个特殊的街区,那可能会演变成“事件”,很可能还会产生一系列影响。

“事件”和“事情”的根本区别在于,“事件”是结构性的,“事情”则不是。路易十六出逃就是一个事件,因为它关系到行政权与立法权等很多结构问题。同年2月路易十六的姑妈法兰西的阿黛拉和法兰西的维朵儿逃离法国,就只是一个事情。同样攻占巴士底狱是事件,但攻占荣军院则是事情。事件一定是有结构意义的,反过来只有对结构有影响的才称得上事件。这是事件的最基本性质。

事件是结构性的,所以事件发生后,会产生一系列影响,就像敲击玻璃产生的裂缝,会不断扩散一样。也就是说,事情是孤立的一件事,但事件是由于多个连续事情组成。法语évènement(事件)的意思就是指“一连串事情”(le succès de quelque chose,《法兰西学院辞典》,1740年版,上卷,640页)。比如路易十六在瓦伦被拦下后,会产生一连串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如何界定这个行为,国王是否还能像以往那样行使权力等,期间更有可能因为另一些偶然的事情,又滋生出新的问题和矛盾。制宪议会内部的分歧进一步加深,保守派更保守,激进派更激进,大量贵族、军官和士兵陆续出逃。这种弥散性、延续性和波及性,是事件的最基本特点。但是,法兰西的阿黛拉和法兰西的维朵儿的出逃,就不具备这样的特点。

如果站在历史现场,那么历史事件刚发生时,可能只是件不起眼的普通事情。比如制宪议会起初只觉得攻占巴士底狱与此前的民众暴力没什么不同。随着局势改变,以及其他事情的发生,这才变成真正的历史事件。当然,很多历史事件一开始就被看成是事件,比如瓦伦事件就是如此。但是,这只是说,偶然和必然不是区分事件与事情的标准。当然,从结果去看,事件当然是必然的,因为它是结构的,但这是一种后见之明,分析历史不能这么看。

所以,事件史和传统的政治史的研究对象,看似相似,实则不同。传统史学也关注事件,比如王朝战争,但是这些事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事件主角重要,发动战争的是路易十四,带领瑞典崛起的是查理十二,这是一种英雄史观,将重要任务或重大事件的命运泛化为整个民族的命运(萨林斯:《历史之岛》,上海人民,2003年,第60页之后)。事件史本质上是社会史视角,不在乎事件的主角,可能是重要人物,也可能是普通民众,比如法日尔和勒韦分析的十八世纪中叶巴黎儿童失踪案(阿莱特·法尔热、雅克·勒韦,《谣言如何威胁政府:法国大革命前的儿童失踪事件》,杨磊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另外,传统的政治史一般都会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关系等同为因果关系,将偶然性视为必然性,借用科林伍德的批评“假如克里奥巴特拉的鼻子生得长一点的话,整个的世界历史就不同了”(《历史的观念》,何兆武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1页)。事件史是结构视角,时间关系只是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因素。

《历史之岛》,[美]马歇尔·萨林斯著,蓝达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429页,25.00元

事件史与文化史也有区别。文化史也分析事件,比如达恩顿笔下的屠猫,斯密的新作《热窝当的怪兽》研究十八世纪中叶法国南部流传的狼人故事(Jay M. Smith, Monsters of the Gévaudan: The Making of a Beast,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1;汤晓燕:“全景式”文化史研究的新尝试,《史学理论研究》2013年第4期)。文化史的事件背后也有结构。不同在于,文化史关心如何通过事件观察文化结构,事件史的目的是分析事件对结构的影响与改变。用更抽象的话说,文化史研究文化或意义结构的再生产,而事件史关心事件如何改变结构。

事件是如何改变结构的?下面以休厄尔分析攻占巴士底狱为例。根据他的看法,之所以攻占巴士底狱,而不是攻占荣军院,能成为一桩历史事件,进而成为法国大革命的起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象征意义,巴士底狱作为王家监狱,是专制象征,而且这是一场流血冲突,带有涂尔干所谓“集体欢腾”。象征意义是构成历史事件的前提,但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其次,攻占巴士底狱引发了“一连串事情”:路易十六下令撤走了包围凡尔赛和巴黎的军队,并且亲临议会;巴黎民众自发组建了市政府,选举了市长和国民卫队的指挥官;国王召回了内克,并御驾巴黎,接见了新市长等等。这些事件之间未必存在必然联系,但是最终回应了一个核心问题:能代表国民的是国民制宪议会(7月9日更名)还是国王。这个核心问题是三级会议开会一个多月来各种矛盾的最终表现:是否要立宪,如何立宪,投票中是否要保留等级身份等等。攻占巴士底狱突破了这个困境,事实表明证明,国王不仅认可了“国民制宪议会”这个身份,也接受了革命成果:新的巴黎市府。现代意义上的革命诞生了,革命(révolution)一词不再指骚扰暴动,而是指人民通过流血牺牲,有目的地创建一个更好的政治体制的行为。经历这一过程,攻占巴士底狱从传统的民众暴乱——这是7月14日晚制宪议会对这一事件的界定——转变为现代的革命行动。这个过程,既是攻占巴士底狱这一事件区别于其他类似行为——比如攻占荣军院——得以成为历史事件,同时也是这一事件逐渐改变原有结构的过程。也就是说,历史事件的塑造(making)和结构的改变是同一过程。

对上述过程做个总结。事件史所谓的事件,不是孤立的一件事情,而是“一连串事情”,这是最基本的认识。事件绝不会在某个日子结束,而是会产生一系列“蝴蝶效应”,具体什么时候结束,很难说。比如攻占巴士底狱,并不是结束在当日。瓦伦事件也一样,尽管制宪议会以“国王被要挟”的说法掩盖了实情,想要尽快解决这个事情带来的各种问题,但是这绝不以它的意志为转移。事件中产生的政治分离、马斯校场的屠杀、共和派的出现、权力结构中愈演愈烈的张力、国外势力对法国态度的改变等等,这些都是事件的延续与发酵。今年春天的疫情也类似,它有不同层面的影响,既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传染病,也是一个事件,很难用单一的标准确定结束时间。当然,这“一连串事情”之间很可能不存在必然联系。国王撤走军队与7月14日行动关系不大。瓦伦事件之后各国只叫嚣,没采取实际行动,这和制宪议会采取的措施也没关系,他们主要担心一旦把事情闹僵,反而会挑起本国臣民学法国的样,把本国的政府也推翻了。事态发展的轨迹也可能与最初的表现完全无关,参与攻占巴士底狱的人只是为了抢夺武器,绝不会预见到会产生全新的巴黎市府与国民卫队。经过不断发酵,行动总会产生一系列“非预期性和非预见性的后果”(Frank de Zwart, “Unintended but not unanticipated consequences,” Theory and Society, Vol. 44, No. 3, pp. 283-297)。尽管可能会产生看起来很弥散的效应,尽管参与者各有各的打算,各有各的利益,但是事件会产生一种综合的力量,改变结构。

事件为何能被改变结构?这比较复杂,各家说法不同。休厄尔认为社会生活的原先结构已经发生松动,“正常生活已然失位”,对权威没有了共识,危机早已四散扩张,甚至关于社会的传统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事件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结构有待重组的时刻。这个看法有一定道理,但是我觉得他把很多应该解释的现象看成了事件的背景。多伊尔的看法不同,他写《法国大革命的起源》是一部“事件史”。他认为事件之所以会导致结构性改变,是因为随着事情的连续发酵,随着参与的主角越来越多,误解会越来越多,一开始可能只是一些不经意的偏差或失误,但随着局势不断变复杂,局面不断变激进,这些失误很可能演变成“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他关于革命起源的分析中,这根稻草就是巴黎高等法院规定1789年三级会议将按1614年的形式召开。多伊尔的看法更细致,更历史,但是缺少结构性。

首先要明确一点,大多的结构转型,包括思想和社会,不是因为引进了一种全新的、彻底陌生的激进思想,而是由于原来内部的要素的作用,是扎根于传统的变革。现在关于政治转型或思想革命的研究,大都已经接受这种结构主义的观点。比如中国新文化的早期研究强调传统已死、“儒教已死”,七十年代后转向,认为五四新文化不是对传统的激进抛弃,而是延续(墨子刻,“汉学的阴影:美国现代中国研究近况”,《食货月刊》,十卷十期、十一期)。关于法国革命研究也是如此,激进与传统从来不是判若水火,从臣民到国民的转变,正是依托了全国三级会议这一传统机构。

事件能改变结构,具体有这样几点原因。首先是可能性。大部分结构或多或少包含一些异质性因素。比如革命前的法国,虽是绝对君主制,但却保留了等级社会的要素。另外,结构的稳定和体制的顺利运作,都依赖于一套稳定的、为众人所接受的观念体系,涉及权力、权威、社会结构、身份认同等等一套认同体系和秩序,而维持认同的是一套话语结构。比如在旧制度下,peuple一般指“暴民”“群氓”,而révolte指“暴乱”“暴动”,都以消极负面意思为主,这与社会结构的秩序有关。但问题是,一个词往往有很多意思,比如在十八世纪,peuple也指“人民”“国民”“全体社会成员”,尽管不多见,révoltion除了指周而复始的循环,还有一层含义是“世事动荡变化”(1684年第一版《法兰西学院辞典》指命运与世事,1718年版的界定有所拓展,包含了“国家事务”这一层新的含义)。这意味着言辞的能指与所指之间并不存在严格对应关系,很可能会与其他完全不同的概念或对象发生联系。拉克劳和墨菲把这称为“漂浮的能指”(floating signifiers)(《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除了可能性外,结构转变还有一些必要的诱因或者直接原因。萨林斯说:“文化的图式也是以历史的方式进行安排的,因为他们在实践的展演过程中,其意义或多或少地受到重新估价”(《历史之岛》),他的意思是,现实尽管受到结构限制,但是它有自己的逻辑,未必都会符合结构的约束。举个简单的例子。结构好比剧本,事件好比是演出,原则上每次演出不能脱离剧本,但是不能排除导演和演员有自己的即兴发挥,也不能排除有时候需要入乡随俗地进行一些改编。这些即兴发挥和改编有可能会影响剧本本身(参见莱文在他的经典研究《雅,还是俗》【郭桂堃译,译林出版社,2017年】中分析莎士比亚剧本在美国的命运)。这两方面因素结合起来,结构就有可能发生变化。

事件有没有起点和终点?事件史认为,都没有。这好像背离常识。按照一般的理解,事件总能在时间轴上找到明确的起点和终点,就像《资治通鉴》每个纪年下的事情,有开始,有结束。但是,事件史的事件,和一般理解的事情有区别,不是孤立的事情,而是能影响结构的、由“一连串事情”所构成的事件。所以,要想搞清楚事件的起点终点,就得弄清楚具体哪些事情属于这个事件。但是,这不可能有定论。

事件没有统一的起点。就拿法国大革命来说,革命从什么时候开始,从没有统一的说法,左派学者基本上认同7月14日,因为这一天贱民/民众变成了人民。也有认为属于6月17日,因为三级会议变成了国民议会,出现了权威的转移。而右派学者则会把时间往前推,比如弗雷就把起点定在“莫普改革”(1770),十九世纪上半叶的历史学家如基佐、托克维尔则从更长的文明史角度来看,革命的起点就显得更模糊了。所以,决定事件的起点,不是一项实证工作,而是首先涉及到人们对事件本身的理解。比如这次疫情出现后,媒体、微信公众号整理了不同的“时间线”,起点就很不一样,这体现了人们对疫情原因的不同理解。

事件没有统一的终点。再以瓦伦事件为例。结束在什么时候?这取决于对事件的定位。如果就事论事,那么把制宪议会通过“国王要挟说”、让谋划出逃的布耶将军作“替死鬼”视为结束。这当然都是谎言,但大部分代表一心想要恢复到正常状态,所以谎言也竟然投票通过了,而且议会在当时还是很得民心,尤其是外省人更相信它,再者说他们对发生的事情本来一头雾水。从实际层面来看,制宪议会控制局面本也不难,因为军队基本在保王派手里。如果眼光放长远些,还可以把国王在9月14日签名接受宪法作为结束,表明立宪君主制正式落成,无论对议会而言,还是对国王,则是个圆满结局,各有所得,各取所需。但这是一个事件,而不是事情,难道会这么轻易结束?难道那些被追捕、四处躲藏的激进派和共和派真的就此销声匿迹了?7月17日那天在马斯校场被击毙了五十多人,这一页真的就能悄无声息地翻过去了?问题可以被掩盖,悲剧自然也容易被高歌凯进的胜利淹没,历史事件也完全可以被当作事情来书写。但是,事件背后的矛盾,尤其是那些结构性的矛盾,绝不可能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新制度——立宪君主制对法国人来说的确是新制度——一开始运行,就出现了问题。怎么可能不会有问题呢?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实就是重演过去,因为结构问题还在,只不过已经发生过了一次了,现在只会以更激进的方式重演。国王除非什么都不做,因为只要他“合法”地动用自己的权力,就等于“合法”地与人民意愿进行对抗。1791年11月11日国王否决了“剥夺普罗旺斯伯爵继承权,勒令其两月内回国”的法案,同日否决了“勒令流亡者回归,否则领地充公”的法案,12月19日否决了“勒令未宣誓教士在一周内宣誓,否则视同疑犯”的法案。在被推翻之前,国王只有一次“大大方方”地赞成议会的议案,就是1792年4月20日正式向波西米亚与匈牙利王国宣战,因为就连王后都很清楚,宣战对王室十分有利:“蠢蛋们不知道,打仗会对我们很有利,因为所有国家的力量都会集结。”当时就有人看得很清楚:国王是在用宪法摧毁宪法,用制度击溃制度。结构矛盾裹挟了整个体制,制度越运行,埋葬自己的可能性越大,革命越有可能朝着激进的方向推进。所以,瓦伦事件反映的结构问题,一直存在,且不断激化,成为议会与王权决裂、最终埋葬君主制的根由之一,这个事件完全可以说直到1792年8月10日才算告一段落,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几乎是前一年的重演,只不过这一次民众不仅仅沉默和怒视,而且拿起枪炮,攻下了杜伊勒里宫。这一次,挟持国王的,不是反革命者,也不是贵族,而是人民,他被关进了塔楼,再没能出来。

事件史还有很多可以深挖的方面,比如事件发生时人的感受什么样?这很值得深思,因为事件是个特殊时刻,是“正常生活已然失位”,情绪会发生剧烈的波动:有人会觉得恐惧或不安,有些人也可能会变得十分激动,变得热情高涨。再比如,日常秩序的瓦解到重组,是如何发生的,人又是如何体验的?而且,经历事件的主体,所面对和经历的,绝不仅仅是一个事件,而是蜂拥而至、接连不断、各式各样的事情,因为原先主控生活的“元叙事”瓦解了,主体完全可能处于一种被事情“掩埋”,无从辨识,不知所措的不安状态。

事件史是一种有深度的历史学,它能将关于过去的反思和现实的体认结合在一起,能为我们思考日常生活提供最直接的资源。总希望生活能平平淡淡,这不现实。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事情,甚至遭遇事件。事件突如其来,而且必会以难以抗拒的力量,迅速而彻底地打乱节奏,改变生活。人会显得极为弱小,极为无力。当然也有另一种不同的情况,比如1789年夏天的巴黎人,更多是亢奋,是激动,是自信,深信一切都会改变,而且必将变好。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本质相同,人都被事件囚禁,被事件驱使。我认为,历史学的价值,就体现在此刻它能为你提供挣脱困境的希望,哪怕是一丝希望,哪怕最后希望也就化为绝望,但是这一刻,你或许会比别人多一点自信,多一点冷静。

热门文章排行